关于公司分配职工生育保险方案(1)
关于公司分配职工生育保险方案
公司领导:
为贯切《XX市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更好地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公司实际,关于职工生育保险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生育保险的概念
生育保险是指依据国家法律规定,由国家或单位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女职工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她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并使婴儿得到必要的照顾和哺育的一项特殊社会保障制度。
二、生育保险费用发放标准
生育保险费用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费用发放由用人单位收集材料提交申请,由经办机构统一支付给用人单位。
(1)生育医疗费用
是指在医院生产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产前检查费用。该项费用根据不同的生育情况对应固定的报销标准,超出规定的医疗费等由职工个人负担。
(2)生育津贴
①是指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根据《实施办法》第四章第十七条第三点:“生育津贴由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原渠道、原标准发放。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得重复享受”。即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公司标准发放至女职工账户,生育保险报销后,所得生育津贴报销款可作为用人单位补贴收入。
②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当月用人单位人均缴费基数÷30(天)×假期天数。其中,女职工生育当月用人单位人均缴费基数会随单位参保人数变动或基数调整而变化,故生育津贴的发放金额随之变化。
③假期天数根据《实施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二条规定:顺产98天、难产113天。
以下是女职工及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保险待遇项目支付标准
附:《XX市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生育保险报销须知》
附件:
生育保险报销须知
一、生育保险报销符合条件
1、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男职工配偶或女职工必须要在分娩前缴满10个月生育保险);
2、必须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3、企业男职工配偶待业没有享受生育费用报销的。
二、提交材料
1、单位证明(原件)1份;
2、准生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复印件)各1份;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4、疾病证明和出院记录(原件、复印件)各1份;
5、住院发票(原件);
6、单位转入帐号;
7、男职工配偶除了提供以上6项资料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居住地无业证明、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三、申办期限
符合条件报销的员工必须在生育后6个月内到社保局办理。
四、申办部门
员工交材料至人力行政部,由公司人力行政部人力专员负责到社保局办理。
五、其他
不能满足以上条件、材料欠缺、逾期办理等原因导致社保局不受理的,公司一律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