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写作

法律文书写作
法律文书写作

一、概念、特点和作用

民事诉状,是与民事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团体,为维护其民事权益,就有关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追究被告人的民事责任所使用的书状。又叫做民事起诉状。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二)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三)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具备这三个条件,才能提起诉讼,才能判作民事诉状。

二、内容、格式和写法

民事诉状,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以下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这一法律规定高度概括了民事诉状的内容。根据这一法律规定,结合民事诉讼实际,民事诉状的一般结构和内容要素,大致如下:

①标题。写“民事诉状”或“民事起诉状”。

②当事人基本情况。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包括原告和被告。先写原告,后写被告,分段依次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等项。当事人如系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则在原、被告项内,第一项写明单位名称和所在地,第二项写明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当事人有数人时,应依次写出,按享受权利和应尽义务的大小排列。享受权利大的原告和应尽义务大的被告分别先列写,然后按顺序列写。基本情况的写法相同。如果有诉讼代理人的,可在各该当事人名下,另起一段写明诉状代理人的姓名、单位和职务。

如果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应在列写完当事人之后,写明第三人的姓名和基本情况,并且根据案情需要,证明第三人与原、被告的关系。

(2)正文

请求事项请求事项,即案由。主要写明请求解决争议的权益和争议的事物,即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原告一方要求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具体事项。如请求人民法院解决损害赔偿、债务清偿、合同履行或者要求与被告离婚、给付赡养费、继承遗产等事项。离婚案件,应先写明请求判决与被告离婚;其次,要明确提出对子女的抚养及财产分割的意见和要求。

事实和理由应写明下列内容:

①事实部分:要围绕着诉讼目的,全面反映案件事实的客观真实情况。叙事要完整,要讲明民事案件案情事实的六个要素。即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和结果;叙事要真实。诉状是法院受理案件的重要根据之一。叙述案情时,必须实事求是,反映案件事实的本来面貌;叙事要明确。与争议事实有直接关系的事实,要详细叙述明白,与案情事实关系不重要的,但必须交待清楚的,可以简要概括。叙述事实用词要准确,达到表达恰当。

②理由部分:主要是列举证据,说明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根据事实,对照法律有关条款作理由上的论证。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说明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诉状中所叙述的主要事实,都要列举相应的证据。

事实和理由,既可以分别写,又可以合在一起写,摆事实,讲道理。根据事实和证据,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分析论证,分清是非曲直,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确认民事法律责任。

请求目的此段在写法上要照顾到“请求事项”,就是说如果在“请求事项”中已写得很具体了,这里就可以简单写为“请依法判决,满足我的诉讼请求”。如果前面没有写具体,此处则要写得明确、具体、详尽。内容较多的,可以分条或分段写清楚。

(3)尾部及附项应写明下列内容:

①致送机关。

②右下方写:具状人×××(签名或盖章),以及年月日。

附:①本状副本×份;

②证物××(名称)××件;

⑧书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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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及作用

民事起诉状是原告人向人民法院控告被告人并提出民事诉讼请求,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公正裁判的法律文书。民事诉讼原告人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主要目的在于请求人民法院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对民事权益争议问题进行裁决,以确定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或者确认准许某种法律关系或法律事实的合法性。因此,民事诉讼原告人应当重视民事起诉状的写作。

二、法律依据

民事起诉状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

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注意事项

民事起诉状是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控诉被告人并提出民事诉讼请求,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公正裁决的法律文书。律师代理或帮助原告人制作民事起诉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 必须有明确的请求对象,即写清被告人。如果有两个以上的被告人,则应按其承担责任的大小、主次顺序排列。

? 必须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即写清提起诉讼要求解决的问题。诉讼请求要求具体明确、切实可行。对于给付之诉的要具体写明给付的标的(如金钱、有价证券、物品等)、给付的数额,特别是赔偿的数额,要准确估算,适度合理。对于确认之诉的,要具体写明确认标的所有权归属及行为的有效无效,如确认房屋归属权确认合同及民事行为的无效等。书写诉讼请求一定要具体明确,即所提要求事项能够履行,数字明确,避免笼统抽象,如“要求被告赔偿给原告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这种要求没有明确的数字,请求不明确,人民法院将无法受理。

? 必须充分阐述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即说明要求被告人承担民事责任、解决纠纷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事实部分,主要应写明被告侵权行为的具体经过和当事人双方权益争执的具体内容,要求具体写明被告人侵权行为或当事人双方发生争议的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结果等要素,将纠纷的过程如实反映出来。理由部分包括如下内容:1. 确认原告和被告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2.确认原告的损害与被告

的违法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3.提供主张权利的法律依据;4.确定原告、被告之间的法律责任。

? 必须列举证明事实和责任的证据,即向人民法院提供用于确定事实和责任的材料,以便人民法院查证核实。法律上的事实是有证据有证明的事实。原告对自己的起诉负有举证责任。因此,原告在诉状中应充分列举证据,以证明事实真相和被告应承担的责任。证据主要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等。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民事起诉状主要由三部分构成,即首部、正文和尾部。

(一)首部

主要写明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如果原告人已经委托了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情况。

(二)正文

是民事起诉状的核心部分,包括以下几项必备的内容:

1.案由,表明原、被告人之间权益争议的性质;

2.诉讼请求,具体写清原告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具体问题,即诉讼标的;

3.事实与理由,重点写明原、被告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以及权益发生争议的基本情况,并就双方发生争议的权益的性质、被告侵权行为的性质、危害和后果以及被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加以阐述和论

证,以说明原告人诉讼请求提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主要是对证据和证人情况依次列举,说明证据的可信性,以便人民法院查证核实。在正文结束前,通常要加“根据法律有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公正裁判”。(四)尾部

主要依次写明受诉人民法院全称、起诉人名称、起诉时间以及附项内容。

二、原告的资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原告必须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而不是间接利害关系,因此哪怕当事人是无诉讼行为能力人,他的监护人也无资格越俎代庖充当原告,而只能在原告之后列出“法定代理人”的姓名及基本情况,正是基于此,在对原告身份情况的说明中,除姓名、性别、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外,年龄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填写项目,据此可以直接判断其有无诉讼行为能力,其监护人是否已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在写作民事起诉状时,如果原告无诉讼行为能力,一定要在原告之后列出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及与原告的关系,理顺当事人之间的内部关系。

三、被告和被告人的区别。

民事诉讼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称原告和被告,在二审程序中称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在再审程序中称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在执行程序中称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不同的称呼表明当时正处在特定的程序中,具有不同的法律意义,“被告”和“被告人”虽一字之差,但表明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和所处的程序完全不同,根据刘复之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大辞书》的解释,被告人,是刑事被告人的简称,是指依法被控诉犯罪,并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告,是原告对立的一方,被诉侵犯他人民事权益而被法院通知到庭应诉的当事人。由此可见,“被告人”只能在刑事诉讼一审程序中使用,提起诉讼的要么是“公诉人”检察院,要么是刑事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提起诉讼的可称“原告人”,在民事诉讼中提起诉讼的不能称“原告人”),而“被告”则在民事诉讼中使用,,二者不可混用。

四、案由之有无。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案由即案件的内容提要。如果从这一宽泛意义上来理解,在民事诉状中诉讼请求前加上案由这一项,倒也提纲挈领,使案件内容一目了然。但法律专业领域对案由一词的解释趋于狭窄,笔者查阅了多种版本的参考书,对这一名称的用法有不同观点,但权威的解释是,案由指控告的罪名,即被告人所犯何罪,这一术语仅限于刑事自诉状和刑事附带民事诉状的写作中使用,而在民事诉状中一般没有要求案由这一项。这里需要补充的一点是,由于刑事附带民事诉状的写作格式与民事诉状有差异,因此在民事诉状的诉讼请求中不应附有追究被告刑事责任的内容,以免混淆了案件的性质。

五、诉讼请求的数额确定原则。

诉讼请求应提出具体的数额,不能笼统地说“赔偿原告的一切损失”之类,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多多益善,比较切合实际的请求数额,不仅可以减收诉讼成本,降低诉讼风险,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调解和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减少讼累。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案件受理费是以诉讼标的额为基数按比例收取的,如果数额过大,与判决数额之间的差额风险只能由自己承担,无形中增加了诉讼成本。在确定诉讼标的额时有如下参考因素: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办法的具体标准,当地的社会经济生活水平,对方当事人经济承受能力,类似案例的判决等。

六、事实和理由的写作技巧。

从理论上说,法院审理案件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这一要求,起诉状的事实部分应该详尽具体、重点突出,理由部分应该合理合法、论证严密。各大教科书在谈到对这一部分的写作要求时观点也是大同小异,似乎没有太多讨论的必要,但是笔者根据自己多年的诉讼实践体会到,在实际的写作中,应考虑到诉状不仅是呈给法官的,同时还要送达对方当事人,因此还应该注意写作的技巧,不能一览无余,使自己在庭审的辩论中处于被动的地位。

首先,从呈给法院的角度来说,为了使法官对案情有一个明晰的了解,在陈述基本案情时做到重点突出是必要的,但并不等于对某些关键的要素诸如时间、争议焦点等细节都毫无保留,虽然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叙述得越详尽,法官对原告的陈述愈加相信就愈容易受到先入为主的影响,但这并不能对案件的结果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庭审中的质证、辩论才是关键,因此有时对某些关键性的细节可有意模糊处理,以便在庭审辩论中诱敌深入,使其自相矛盾,从而一举击倒对方,使之无狡辩还手之力。

其次,从送达对方当事人来讲,由于被告在开庭前并不是必须提交答辩状,这样就使原告与被告从彼此获取的信息呈现出不对称性,虽然2002年4月1日实施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对举证和庭前证据交换做出了比较具体的规定,以试图避免证据突袭对审判效率的影响,但在实际运作中,被告往往故意拖延举证时间,在举证期限截止日才提交证据,原告获取被告信息的时间较晚,后续的调查时间较紧,仍然处于不利的地位,加之对于证据的证明作用和对象在庭前并不要求说明,有些证据的意图不明,仍会影响原告的判断,因此如果单纯强调事实叙述的详尽具体,在笔者看来,是弊大于利,我们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地把握信息披露的详略,不可一味强调详尽具体,使自己处于被动的地位。

再次,理由的援引,更不宜在诉状中具体披露,否则等于提醒对方当事人仔细研究原告方已掌握的法律依据,在庭前就暴露自己,使对方知己知彼,做好针锋相对的准备,在庭上反戈一击。至于证据和证据来源,虽然法律规定必须提交,但提交时的说明应能简就简,尽可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自己的杀手锏,在庭审辩论中占据主动。

七、法院的管辖问题。

民事诉状致送法院时,还涉及到法院管辖权的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此案是否属人民法院主管,如果属人民法院管辖,又涉及到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等问题,为最大限度的节省诉讼成本、缩短诉讼时间、争取对自己最有利的判决,在选择受诉人民法院时应该细加权衡斟酌。例如,产品侵权赔偿案件,被告所在地、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选择哪一个法院对原告最有利,就需要综合考虑。

以上所述,是从民事诉讼实践的角度,对民事诉状写作中实际问题的粗浅探讨,以引起大家从实践层面关注诉讼文书写作的重视,使诉讼文书写作研究不至于停留在纯理论研究上,从而给写作实践以更大的帮助。

法律文书写作要求

法律文书写作要求 学习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掌握法律文书的概念、特点、作用;掌握起诉状、上诉状、申诉状、答辩状、反诉状的概念、文种之间的区别、写作格式和写作要求。重点掌握:起诉状、上诉状、申诉状、答辩状、反诉状的写作。 一、重、难点内容提示 (一)法律文书概述 1.法律文书的概念、特点 法律文书是指公民、法人、国家机关及其它组织在处理各种法律事务中,为实现法律赋予的权利和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而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一系列文书的总称。 法律文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法律文书,泛指一切法律上有效的文件、文书。狭义的法律文书,指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使用的司法文书和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所使用的诉讼状。 法律文书的特点: (1)适用法律的严肃性

适用法律的严肃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法律文书的制作,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事实必须真实、清楚,证据必须确凿、充分,论证必须严密、理由充足,结论必须正确、符合法律要求,语言必须严谨、明确,切忌模棱两可、含糊其辞。另一方面法律文书的制作,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程序法是确保各种实体法得以贯彻实施的保障,也是确保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必要条件。 (2)事实认定的客观性 认定事实的客观性包括下面三个方面:第一、准确地揭示案件的本来面貌;第二、全面阐述案件的各个侧面;第三、准确表达案件关键部分的事实。 (3)生效执行的权威性 法律文书由法律保证其生效执行的权威性,这种权威性具体表现在法律文书制作的合法性、执行的强制性和解释的单一性三个方面:第一、制作法律文书的主体必须具有相应的合法资格;第二、法律是依靠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文书的许多文种都具有法律强制执行的效力,以此来保证法律实施的权威性;第三、法律文书的解释必须是单一性的,不能有任何词语的歧义和模棱两可的提法。 (4)体裁格式的规范性

法律文书写作特点探析

法律文书写作特点探析 法律文书是国家司法机关、公正和仲裁机构以及诉讼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等,在进行诉讼和非诉讼活动中依法制作和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它是忠实记载、如实反映有关法律活动的专用文书,是法学理论、法律知识和基础写作理论等综合运用的文字形式。从法学角度分析,法律文书是实施法律的重要工具,是运用法律处理诉讼案件或诉讼事务的文字表现形式。而从写作学的角度判断,法律文书又属于应用性很强的实用文体写作,它的制作要遵循写作的基本理论,运用写作的基本技巧。从这个意义讲,要写好法律文书,必须具备丰富、扎实的法学理论、法律知识和语言学、逻辑学、基础写作等理论,掌握一定的写作技巧,具有一定的驾驭文字的能力,同时还要积极探索法律文书的写作规律,不断强化法律文书的写作训练。只有这样,才能在司法实践中制作出高质量、高水平的法律文书,才能充分发挥法律文书的作用。而要做到这些,充分认识并切实掌握法律文书的特点就显得十分必要。 一、制作的合法性 法律文书是依据法定的诉讼活动而产生的文书,它具有特定的法律效力和意义,因而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按照不同的文种、要求和时限来制作。在诉讼活动的每一环节应该制作何种文书、在什么时限内制作文书等都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而不是随心所欲、任意为之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这就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的时间,规定了人民检察院答复批捕文书的时限,即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或《不批准逮捕决定书》的时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这不仅明确规定了起诉意见书制作的基本前提,而且明确了送达的机关以及附送的材料。 制作的合法性还体现在,法律文书要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讯问笔录应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这样的讯问笔录才具有法律意义,才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形式的规范性 法律文书制作形式的规范性,是由法律文书在诉讼活动及非诉讼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和其本身具有执法性质以及它属于特殊实用文体所决定的。它要求法律观点明确、规格有矩、条理清晰、事理分明、事项齐备、文字精当,具体应用时,使人们准确无误地理解它的主旨,便于执行。因此,它的结构、内容要素、语言等都具有鲜明的格式化特点,具体表现为: 1.结构固定。法律文书的结构一般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首部内容依次为制作文书的机关名称、文书名称、文书编号、当事人身份事项等;正文一般要写明犯罪事实或争议、纠纷的事实、适用法律解决问题的理由以及结论三项内容;而尾部则须交待清楚文书送达的机关名称、落款、附注等项内容。 2.事项固定。法律文书不同文种的事项有不同的规定和要求,并固定不变。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对案由、案件来源、审理经过等都有规定的要求,而在刑事裁判文书中则更明确了被告人的身份事项及排列顺序: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犯罪经历以及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情况等。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对审判程序的简缩语也是固定的,一审用初字,二审用终字,复核审用核字,提起再审用监字,一审程

法律文书格式规范

法律文书格式规范 1.0 总则 1.1 为了统一法律文书格式,提高法律文书质量,规范法律文书制作,维护法律文书严肃性、权威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文书格式标准》、《法院诉讼文书样式》、《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民事简易程序诉讼文书样式》,制定本规范。 2.0 法律文书的制作 2.1 裁判文书正本的制作标准 2.1.1 文书字体 法院名称,应当用2号宋体字;文书名称,应当用1号大标宋体字;案号、正文、落款应当用3号仿宋GB-2312字体。 2.1.2 印制标准 2.1.2.1 文书用纸:应用国际标准A4 纸型(297毫米×210 毫米),70克书写纸单面油印或70 克复印纸双面印刷。 2.1.2.2 文书版式:裁判文书的各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和落款三部分。 2.1.2.3 眉首:法院名称,统一冠以所属省市名称,即为“××省××市××区人民法院”,位于版心内第二行(以三号字行计,下同)居中对齐;法院名称下一行为文书名称,居中对齐;文书名称下隔一行或在WORD格式下设为自动段间距为案号,右对齐。 2.1.2.4 主体:案号下隔一行或在WORD格式下设为自动段间距为正文即主体,每行28字,每页22行。 2.1.2.5 落款:应当集中于文书最后一页之内;审判长、审判员(代理审判员、执行员,下同)上下排列在正文下方适当位置,右空4个汉字,审判长(员)各字之间空一个汉字,审判职务与姓名之间空两个汉字,不用标点符号;成文时间在审判职务下方适当位置,右空4个汉字,用汉字全年、月、日,“零”写为“○”;书记员在成文时间下隔一行,右空4个汉字。成文时间之上留有适当空间以加盖院印,院印上不压审判员,下不压书记员,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时间上。成文时间与书记员之间必须留有一行,以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章,核对章盖在日期下一行左方,不得事先打印,印戳应为蓝色。上下审判职务和姓名均应对齐。 2.1.2.6 页面设置:天头大于地角,左空大于右空(双面印制的双页面右空大于左空)。页边距上、下、左、右四边设置一般为:WPS格式下33、32、27、24,WORD格式下为 3.3cm、3.2cm、2.7cm、2.4cm;行间距一般为:WPS格式下为2.9,WORD格式下为固定值29。 2.1.2.7 当文书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落款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落款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但调整后的行间距不得超出下列范围:WPS格式下在2.4- 3.3之间,WORD格式下在固定值24-33之间。 2.1.2.8 页码:用4号半角白体阿拉伯数码标识,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7mm,居右空1字符,双面印制的双页码居左空1字符。空白和空白页以后的页不标识页码。

(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

1、申请撤诉书 2、和解协议书 (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 3、申请复议书 4、民事申请执行书 5、提请批准逮捕书 6、呈请拘留报告书 7、起诉意见书 (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 8、提请假释意见书 9、提请减刑意见书 10、××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11、(二审)刑事判决书 12、检察院起诉书 (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 13、公安局起诉意见书 14、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书 15、(一审)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16、(一审)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17、律师催告函 (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 1、申请撤诉书 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区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杜××,男,××岁,主任。 我单位诉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区办事处拖欠工程垫款人民币27756.71元的纠纷一案,已由你院立案受理。在此期间,农行××区办事处要求重庆市××区人民政府进行调解。 19××年××月××日,在区政府朱××副区长参加下,由区政府农财办公室主任谭×

杰同志邀集农行××区办事处主任徐×同志、副主任张×、王××同志就上述拖欠工程垫款问题进行了协商,最后双方达成协议,并形成了19××年××月××日会议纪要(见附件),清结了上述拖欠建筑工程垫款人民币27756.71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127条的规定,特向你院申请撤诉,请予批准。 此呈 重庆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区办事处 (盖章)(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法律 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 法定代表人:杜×× 19××年×月×日 2、和解协议书 ××县人民法院: 国营××机床厂与××县××镇水泥厂因电动机产权纠纷一案诉请来院,已由你院受理。 4月10日在××机床厂的提议下,由××地区工业局副局长平×同志主持,进行了调解。双方本着兼顾国家、集体利益,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团结的精神,互谦互让,达成以下协议: 1.××县××镇水泥厂不附条件将争议的“奔马牌”电动机一台返还国营××机床厂。 2.国营××机床厂从19××年4月1日起将该电动机提供给××县××镇水泥厂使用。使用期限为三年(19××年4月1日至19××年4月1日)。 3.在使用期间内,××镇水泥厂负责保养、维修该电动机,并每月付给国营××机床厂电动机使用折旧费××元,租金×××元,合计×××元。该款通过银行托收,每月月底结清。 4.××地区工业局在19 ××年4月1日之前负责向××镇水泥厂提供×××马力电动机一台。等新电机购到后,××镇水泥厂即以新电机无偿返还国营××机床厂。××机床厂则将原“奔马牌”电动机产权正式移交××镇水泥厂。 5.19××年4月1日以前××镇水泥厂使用电动机的一切应支付的费用,××机床厂不再追究。但若至19××年4月1 日××镇水泥厂尚不能履行本协议第四项时,××机床厂有权向××镇水泥厂追索19××年4月1日到19××年4月1日期间的电动机所用租金(每月仍以×××元计算)并追付法定利息。 以上协议如无不当,请法院予以承认。 国营××机床厂(盖章) 法人代理人:张×× ××县××镇水泥厂(盖章) 法定代表人:林×× ××地区工业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平× 19××年×月××日附:本书一式四份,送交法院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地区工业局存一份。

仲裁法律文书写作规范和技巧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案由: 请求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 ×年×月×日 附:证明材料×份.

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撤销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附:1、本申请书副本×份 2、××仲裁委员会裁决书×份 3、证据×件 仲裁答辩状 答辩人(被申请人)基本情况:

被答辩人(申请人)基本情况: 案由:××××年×月×日收到你会转来的申请人××因与我方发生××争议而提出的仲裁申请书。现提出答辩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 ×××年月×日 附:有关证据材料×份。 仲裁反诉书 反申请人(本案被申请人): 被反申请人(本案申请人): 案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反诉请求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法律文书写作

第一章绪论 一、法律文书的概念和类别 (一)概念 法律文书是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 范性法律文书的总称。 (二)类别 法律文书的类别可依不同的分类标准而划分为各种不同的类别: 1、依制作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侦查文书(原称预审文书)、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文书、法院的诉讼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和律师实务文书; 2、依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 3、依文种的不同,可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第二节法律文书的沿革 一、中国古代法律文书的产生和演变

中国古代法律文书产生的两个条件,即系统的法律和较完整的文字系统。中国古代的法律文书历史悠久,逐步细密的完备。清末开始吸取西方的规格要求。 二、中国现代法律文书的发展变化 中国现代法律文书开始形成固定格式,是随着我国法律的日趋完善而不断修订健全的。 第三节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重点) 法律文书的特点很多,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制作的合法性 各种法律文书都必须依法制作,这是法律文书制作的前提,也可以说是文书立意的法律依据。有关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首先必须依据相关的程序法制作,如涉及实体内容则还要依据相关的实体法。 (二)形式的程式性 法律文书属于程式特点十分明显的文书。其严格的程式虽然是一种外在的形式,但因它对内容也形成一种固定的规定性,所以也不容忽视。法律文书的程式性特点主要表现在

以下两方面。 1、结构固定化 法律文书大都有固定的结构,包括首部、主体(正文)、尾部三部分。每部分的内容固定,层次分明。可参见下表: 首部:(1)制作机关、议程名称、编号 (2)当事人等基本情况 (3)案由、审理经过等 正文:(1)案情事实 (2)处理(请求)理由 (3)处理(请求)意见 尾部:(1)交代有关事项 (2)签署、日期、用印 (3)附注说明 这是对绝大多数文书的结构层次的概括,当然在有些报告类文书、表格类文书则不具有如此明显的结构层次。 2、用语成文化 这是法律文书程式化特点的又一方面的特征。不少文书的用语都是规范的统一文字。有的采取统一印制在格式

法律文书说理的方法有

法律文书说理的方法有 篇一:法律文书简答 简述法律文书写作要经历的环节和步骤(法律文书写作要与其他公文写作一样,经历取材与炼意,运思与谋篇、行文与定稿三大环节六个步骤。取材与炼意是搜集、选择材料、提炼主题阶段;运思与谋篇是策划整个写作过程,安排文书结构的阶段;行文与定稿是文书实施写作和修改以后最后定稿的阶段。作者经过三个环节六个步骤,最后才能完成整个法律文书的写作过程。 简述法律文书写作的特殊要求(法律文书写作既要遵循一般写作规律,还有自身的特殊要求:第一,要遵循格式、规范写作。第二,要依法写作,包括写作的主体合法、依法定程序写作、依法定内容写作。简述法律文书主题的概念及对主题的要求(法律文书的主题,是作者在法律文书中所表达的主要观点,即办理诉讼案件或非诉讼事件的目的。是法律文书全部内容的核心,统帅写作法律文书的全部活动。对法律文书的主体要求是:主题要准确、明白、集中有序 法律文书对选择材料有何要求(第一,要围绕主题选择材料。其中包括:(1)以主题为中心进行选材。这是法律文书选材的核心和关键。无论是诉讼案件,还是非诉讼事件,在写作法律文书时,面对已经确定的主题,选材时别无选择,只能以主题为中心对材料进行取舍;(2)以证明主题为需要进行选材;第二,要依法选材。依法选材是

我国三大诉讼法的要求。只有依法选材,才能准确地、有针对性地选择最适格的材料,从而为正确处理案件或事件奠定坚实基础。 简述主题与材料的辩证关系(第一,先有材料,后有主题:任何案件或事件的主题都经历了一个慎密、科学的提炼过程,是写作主体通过对事实材料和法律材料的提炼之后得出的。因此,严禁主题先行,先入为主的行为;第二,主题对材料具有统帅作用。主题虽然是从材料中得出的,但是主题一旦确定后,写作法律文书就要围绕主题选择恰当的材料,以突出主题,证明主题的正确性 为什么说法律文书中的事实是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是指法律上的事实,即能够通过法律手段证明的事实。法律文书中据以定案的事实是通过法律手段,运用侦查或推理分析而认识的事实,它不是所谓原汁原味的原本发生的事实,所以叫法律事实。 简述结构与章法的关系及多样化的章法特点(结构与章法互相作用,共同为表现主题服务;章法的运用受结构的制约;结构体现原则性,章法体现灵活性。在法律文书写作过程中,根据案情繁简可以采取多样化的章法结构。如:由事而理,依理而断;突出主罪(主犯)、兼顾次罪(从犯);揭露矛盾、明确争点;分析说理,彰显个性;详写细写,充分发挥;欲进先退,层层逼进等。 法律文书中常用的表述方法有哪些(法律文书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均是非常严肃的社会活动,且本身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法律文书的这种特点决定了法律文书写作常用的表述方法 只能是一般文章写作所常用的最基本的表述方法,即叙述、说理和说

一法律文书写作技巧

律师法律文书的写作技巧技巧 本次讲座的主要目的。 市面上由很多讲司法文书写作的书籍(如教程、文书格式等),内容大多是公、检、法、公证、律师等文书的概念、分类、特点和格式(文书),这些大多是法学院中文教员编写的,如何写刑事、民事、行政起诉状、上诉状、仲裁申请书、答辩状、声明书、委托书、起草章程、合同、协议、招股说明书,如果这样讲并不是我的专长,我没资格来讲,而应由教授来讲。对我而言,本次讲座是一个命题讲座,主要从方法和技巧方面讲。 文章的写作没有诀窍可言。 律师法律文书的写作是十分重要的。其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年轻律师谋职或调动工作,过去手写文件主要看字漂亮与否,现在用电脑打印文件主要看法律文书所表达的思想是否准确,文如其人。简历、办过案件的代理词等文书。 2、专业律师同样,作为思想工具你应用的娴熟的程序如何决定你合作的业务,合伙人和其他律师是否给你较多的业务。 3、对你的客户而言,你所出具的法律文书认可程度决定客户对你是否信任,将案件交予你做。 4、法律文书也是法律宣传教育的好范本。 我要讲的是我自己从事律师职业多年在法律写作上以及我所的

年轻律师的一些经验和感悟,以期能够对今天在座的各位有所裨益和收获。今天主要讲几个法律文书写作的几个问题: 一、法律文书写作遵循的基本原则。 1、法律思维活动是学好法律文书写作的基础。 一个没有学习过法律的人,是写不出好的法律文书的。法律写作是语言运用的过程。语言是一种工具,是表达思想内容的工具。思想内容的好坏,深刻与肤浅,周密与疏散,都决定了文章的好坏,同时,写的过程也是思维进一步梳理的过程,从而发现不严密的地方,相互促进。 注意防止说空话、套话。经贸大学助理写的一份法律意见书开头。客户仅给了一份协议,一份章程(合资),一篇半的法律意见书,光前言就写了大半篇。其中包括资料全、取证、搜集、谈话、全面基础上认真全面研究资料,出具该法律意见书。 完备的法律理论知识,法律事实的捕捉,法律体系了解,立法意图,法律实施状况,法律条文释义等了解。倾听客户的陈述,研究客户提供的证据资料;专业部门法:例如公司法,反倾销,国际投资,公司证券等。很多有专业,没写好是因为你没想好,理解的不深。 2、法律文书的写作对象。 (1)向司法机关提交的文书,主要包括:起诉状、答辩状、仲裁申请书、代理词、辩护词、证券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2)国别不同的企业要求不同,思维活动的方式不同,文化、宗教不同。

法律文书格式规范

法律文书格式规范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法律文书格式规范适用于一切以事务所名义对外出具的以法律服务为内容的书面或电子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顾问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及其他协议; (2)法律意见书; (3)律师函; (4)律师见证书; (5)尽职调查报告书; (6)法律服务方案以及报价函; (7)法律论证报告; (8)代理词; (9)辩护词; (10)所函、授权委托书等。 其中顾问合同、委托代理协议、其它书面协议、所函、授权委托书等不适用本规范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 第二条标题 1、法律文书标题所用字体为黑体加黑,字号为二号,至于页面正中。 2、标题与页面顶端空两行,标题与正文抬头空两行。 第三条正文 1、法律文书称呼必须使用尊称:单位客户的,统一确定为“××××公司并尊敬的××先生/女士/董事长/总经理”;个人客户的,统一确定为“尊敬的××先生/女士/董事长/总经理”。 2、法律文书正文所用字体为仿宋,字号为小四,行间距为1.5倍行距,页边距使用word文档自动生成的页边距,字符间距为标准,缩放100%。 3、正文一级标题使用汉字“一、二、三”等作数字排序,二级标题使用“(一)、(二)、(三)”等作数字排序,有三级标题或论点的使用阿拉伯数字1、2、3

等排序,下设(1)、(2)、(3)等数字排序。不得使用英语字母或其他符号排序。 4、正文标点符号应当根据句式特点统一使用逗号、分号、冒号、句号、引号等,但原则上不得使用问号、感叹号(“顺颂商祺!”使用除外)、省略号。 5、正文称呼应当顶格,一级、二级标题必须空两格。 6、正文需要使用英文的,英文字体应当为Arial,字号同于汉字。 7、正文行文结束第二行空两格标注“(下无正文)”,如果署名盖章页中没有正文的,应当在该页的第一行空两格标注“(下无正文)”。 第四条祝愿语 正文结束后的祝愿语应当另起一行空两格后,使用“顺颂商祺!”,但所函、授权委托书等除外。代理词和辩护词的,推荐使用“此致”。 第五条署名 署名应当至于正文的右下方,与祝愿语所在行间隔两行以上。署名由“重庆立源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构成,各占一行。年月日应当至于“律师:××”的正下方。 第六条页眉页脚 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文书必须严格使用页眉页脚,页眉为法律文书的名称,页脚统一使用“第页,共页”,至于页脚中间。 第七条函头 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文书必须使用事务所统一函头,函头应当位于法律文书的首页,置于该页页眉之中。函头图示如下: 第八条盖章及其他 法律文书盖章必须位于事务所和律师署名之上。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具体法律文书的制作及使用参照事务所具体法律文书制作指引。

法律文书写作试题及答案

法律文书写作试题及答 案 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

全国201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文书写作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法律文书的程式性特点主要表现在:一是结构固定化;二是用语 A.法律化B.成文化 C.标准化D.书面化 2.人民法院第二审行政判决书的尾部应当写明 A.本判决为终审判决B.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诉 C.本判决作出后立即生效D.本判决作出后可在十五日内提出申诉 3.公安机关对接受的刑事案件正式开展侦查活动的合法依据是 A.呈请破案报告书B.呈请立案报告书 C.立案决定书D.呈请拘传报告书 4.监狱起诉意见书移送的机关是 A.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 C.监狱管理机关D.公安机关 5.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第56号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的案号应写为 A.(2007)保刑终字第56号B.保刑终字(2007)第56号 C.保刑(2007)终字第56号D.保刑终字第56号(2007) 6.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庭上当庭所做的系统性发言,称为 A.代理词B.公诉意见书 C.法律意见书D.辩护词 7.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在民事判决执行过程中,为解决程序问题而作出的书面决定是 A.民事判决书B.民事裁定书 C.民事调解书D.民事决定书 8.第一审民事调解书的尾部应当写明 A.本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本调解书送达后,即与生效的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C.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D.本调解书送达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9.讯问笔录正文的记录方法是 A.议论式B.问答式 C.叙述式D.说明式

各类法律文书写作(全是干货)

法律文书写作串讲笔记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法律文书的概念、类别 法律文书的概念: 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以及公证机构、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 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 法律文书的类别:依制作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一一侦查文书 (原称预审文书)、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文书、法院的诉讼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和律师实务文书;依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依文种的不同,可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第二节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 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 (1 )制作的合法性; (2 )形式的程式性; (3)容的法定性; (4 )语言的精确性。 第三节法律文书的作用 法律文书的作用: (1)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 (2)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 (3)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 (4)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第四节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 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 (1 )遵循格式,写全事项; (2 )主旨鲜明、阐述精当; (3 )叙事清楚、材料真实; (4 )依法说理、折服有力; (5 )说明情况,简洁明晰; (6 )综合表达,叙议为主; (7 )行文章法,因文而异; (8 )语言精确,朴实庄重。 第二章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 ——侦查文书 第一节概述 侦查文书的概念: 侦查文书是指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和其他依法具有侦查职能的检察机关、海关缉私 机关、监狱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制作或者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 第二节立案、破案文书 呈请立案报告书的概念: 呈请立案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在对接到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 后,对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立案时制作的报请领导审批决定是否立案侦查的文书。呈请 立案报告书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必经的法律程序,它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便成为制作立案决定书的依据。

法律文书写作方法与技巧

法律文书写作方法与技巧 篇一:法律文书写作技巧 律师法律文书的写作技巧技巧 本次讲座的主要目的。 市面上由很多讲司法文书写作的书籍(如教程、文书格式等),内容大多是公、检、法、公证、律师等文书的概念、分类、特点和格式(文书),这些大多是法学院中文教员编写的,如何写刑事、民事、行政起诉状、上诉状、仲裁申请书、答辩状、声明书、委托书、起草章程、合同、协议、招股说明书,如果这样讲并不是我的专长,我没资格来讲,而应由教授来讲。对我而言,本次讲座是一个命题讲座,主要从方法和技巧方面讲。 文章的写作没有诀窍可言。 律师法律文书的写作是十分重要的。其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等文书。 2合伙人和其他律师是否给你较多的业务。 3案件交予你做。 4、法律文书也是法律宣传教育的好范本。 经验和感悟,今天主要讲几个法律文书写作的几个问题: 1 一个没有学习过法律的人,法律写作是语言运用的过

况,倾听客户的陈述,研究客户提供的证据资料;专业部门法:国际投资,公司证券等。很多有专业,没写好是因为你没想好, 2、法律文书的写作对象。 (1)向司法机关提交的文书,主要包括:起诉状、答辩状、仲裁申请书、代理词、辩护词、证券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2)国别不同的企业要求不同,思维活动的方式不同,文化、宗教不同。 3、法律写作内容不同,写作重点不同:调查事实为主,法律论述为主。 (1)大公司法律部留洋法学博士 法律差距,中日中美;法律实践如何,解释;司法判例的倾向等;学者意见。 (2)有时候有的客户需要简要分析和结论。就如修理电视,不必讲电路原理图一样。 二、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方法(或技巧)。 任何一篇文章离不开主题、材料、结构、语言,这是文章基本构造单位。作为法律文书作为一种书面语言也不例外。研究这些要素的基本运用规则及表达要求,对我们制作出高标准、高质量的法律文书是有必要的。 (一)法律文书的主旨(主题) 法律文书的主旨(主题)是文书所表现出来的写作目的和主张。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文章拿给的主题中心思想和基本观点。不同法律文书其

法律文书写作

考生答题记录——第一章绪论 返回 [答题记录] 列表 本套单元测试共 12 题,共 24 分。答题得分:24 分 【题型:单选】【分数:2分】 [1] 法律文书依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可分为 得分:2分 答: A A 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 B 公安机关侦查文书、检察文书、法院裁判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和律师实务文书 C 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D 信函式文书、致送式文书、宣告式文书 【题型:单选】【分数:2分】 [2] 法律文书用以说明案情的事实材料最根本的要求是( ) 得分:2分 答: D A 系统全面 B 简明扼要 C 清楚具体 D 客观真实 【题型:单选】【分数:2分】 [3] 法律文书的主旨和材料在文书制作中的关系是() 得分:2分 答: A A 辩证统一 B 相对独立 C 相互包容 D 相互补充 【题型:单选】【分数:2分】 [4] 法律文书的写作内容具有法律的() 得分:2分 答: C A 公正性 B 权威性 C 规定性 D 明确性 【题型:单选】【分数:2分】

[5] ( )是法律文书的灵魂。 得分:2分 答: D A 事实 B 证据 C 法律 D 理由 【题型:单选】【分数:2分】 [6] 法律文书的主旨是指一份文书的目的和() 得分:2分 答: A A 中心意思 B 理由 C 法律依据 D 事实 【题型:单选】【分数:2分】 [7] 法律文书中关于财产名称和数量的记述必须做到()得分:2分 答: D A 全面 B 完整 C 清楚 D 确切 【题型:单选】【分数:2分】 [8] 法律文书在形式上十分明显的特点是() 得分:2分 答: D A 通俗化 B 生动化 C 大众化 D 程式化 【题型:单选】【分数:2分】 [9] 法律文书叙述案件事实多采用的方法是() 得分:2分 答: B A 倒叙 B 顺叙

法律文书写作要求

法律文书写作要求 Corporation standardization office #QS8QHH-HHGX8Q8-GNHHJ8

法律文书写作要求 学习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掌握法律文书的概念、特点、作用;掌握起诉状、上诉状、申诉状、答辩状、反诉状的概念、文种之间的区别、写作格式和写作要求。重点掌握:起诉状、上诉状、申诉状、答辩状、反诉状的写作。 一、重、难点内容提示 (一)法律文书概述 1.法律文书的概念、特点 法律文书是指公民、法人、国家机关及其它组织在处理各种法律事务中,为实现法律赋予的权利和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而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一系列文书的总称。 法律文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法律文书,泛指一切法律上有效的文件、文书。狭义的法律文书,指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使用的司法文书和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所使用的诉讼状。 法律文书的特点: (1)适用法律的严肃性

适用法律的严肃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法律文书的制作,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事实必须真实、清楚,证据必须确凿、充分,论证必须严密、理由充足,结论必须正确、符合法律要求,语言必须严谨、明确,切忌模棱两可、含糊其辞。另一方面法律文书的制作,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程序法是确保各种实体法得以贯彻实施的保障,也是确保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必要条件。 (2)事实认定的客观性 认定事实的客观性包括下面三个方面:第一、准确地揭示案件的本来面貌;第二、全面阐述案件的各个侧面;第三、准确表达案件关键部分的事实。 (3)生效执行的权威性 法律文书由法律保证其生效执行的权威性,这种权威性具体表现在法律文书制作的合法性、执行的强制性和解释的单一性三个方面:第一、制作法律文书的主体必须具有相应的合法资格;第二、法律是依靠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文书的许多文种都具有法律强制执行的效力,以此来保证法律实施的权威性;第三、法律文书的解释必须是单一性的,不能有任何词语的歧义和模棱两可的提法。 (4)体裁格式的规范性

法律文书写作要求

法律文书写作要求 法律文书写作要求 学习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掌握法律文书的概念、特点、作用;掌握起诉状、上诉状、申诉状、答辩状、反诉状的概念、文种之间的区别、写作格式和写作要求。重点掌握:起诉状、上诉状、申诉状、答辩状、反诉状的写作。 一、重、难点内容提示 (一)法律文书概述 1.法律文书的概念、特点 法律文书是指公民、法人、国家机关及其它组织在处理各种法律事务中,为实现法律赋予的权利和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而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一系列文书的总称。 法律文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法律文书,泛指一切法律上有效的文件、文书。狭义的法律文书,指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使用的司法文书和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所使用的诉讼状。 法律文书的特点: (1)适用法律的严肃性 适用法律的严肃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法律文书的制作,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事实必须真实、清楚,证据必须确凿、充分,论证必须严密、理由充足,

结论必须正确、符合法律要求,语言必须严谨、明确,切忌模棱两可、含糊其辞。另一方面法律文书的制作,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程序法是确保各种实体法得以贯彻实施的保障,也是确保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必要条件。 (2)事实认定的客观性 认定事实的客观性包括下面三个方面:第一、准确地揭示案件的本来面貌;第二、全面阐述案件的各个侧面;第三、准确表达案件关键部分的事实。 (3)生效执行的权威性 法律文书由法律保证其生效执行的权威性,这种权威性具体表现在法律文书制作的合法性、执行的强制性和解释的单一性三个方面:第一、制作法律文书的主体必须具有相应的合法资格;第二、法律是依靠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文书的许多文种都具有法律强制执行的效力,以此来保证法律实施的权威性;第三、法律文书的解释必须是单一性的,不能有任何词语的歧义和模棱两可的提法。(4)体裁格式的规范性 法律文书在长期的法律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了相对稳定的体裁和格式,依照法律的规定,按照一定的格式,把特定的内容和项目简明扼要、条清理晰地表达出来,不仅是形式上的需要,便于制作、查阅、管理和执行,而且还是法律文书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的需要,唯有规范的法律文书,才能保证其完整、准确和有效。 (5)语言文字的准确性 法律文书的语言表述必须与法律的精神相一致,必须与法律规定的提法相同。语言风格力求朴实简练,通俗易懂,不用或少用各种修辞手法,不能滥用文言文,

常用法律文书写作技巧大全

常用法律文书写作技巧大全 常用法律文书写作技巧大全 法律文书是我国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及劳改机关等)、公证机关、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以及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组织自用或代书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法律文书按制作主体的不同,主要可以分为: 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的法律文书一一侦查文书 检察机关的法律文书一一检察文书 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一一裁判文

书 公证机关的公证文书 仲裁组织的仲裁文书 律师自用或代书的文书一一律师实务文书等 今天我们讲的是几种常见的律师实务文书。 一、律师实务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 (一)基本原则 1、以事实为根据 书写法律文书前,必须了解案情。律师可以通过当事人的陈述和提供的材料去了解,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委托自行去调查相关情况并取证。 在掌握了案情材料后,书写法律文书应紧扣所依据的材料,如实地反映客观情况,切忌主观臆断,随意拼凑。 “以事实为根据”的实质要求就是:书写的法律文书,应有相应的证据材料来证明,即法律文书表达的是法律事实,而不是客观事实。 2、以法律为准绳

书写法律文书时,律师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案件事实,分析当事人的请求是否合法、合理,如果存在不合法的情况,应予以拒绝。 在书写法律文书的过程中,针对案件事实,应当准确恰当地引用法律条文,保证法律文书的严肃性。 3、谨慎原则 法律文书是一种程式化的文书,庄重严肃、结构固定,采用程式化的行文,用词造句要求准确规范,解释单一,言简意赅,通俗易懂,绝不能摸棱两可,让人产生歧义。 另外律师应注意不要因为措辞不当给对方造成把柄,也不要在法律文书中作出对本方当事人不利的陈述。 如果发现了有错误存在,应当立即纠正,尽快消除不利影响和后果。 (二)特别注意问题 1、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 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一方面能够分析判断这一目的是否合法合理,

法律文书写作范例及历年试题

一、绪论 一、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以及公证机构、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即规范性法律文书以外(即法律),所有非规范性法律文书)。 二、法律文书的分类:○1依制作主体不同,侦查、检察、诉讼;公证、仲裁、律师实务文书。○2依写作和表达方式:文字叙述式、填空式、表格式、笔录式文书。○3依文种:报告类、通知类、判决类、裁定类、决定类文书。○4按文书体例(P16,07增):信函式(落款是受文单位)、致送式(如各种诉状,落款是致送单位)、宣告式(如判决书等,面向当事人或听众,故落款无致送人,而写受文单位)、表格式和实录式。 三、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1制作的合法性;○2形式的程式性(结构固定化、用语成文化);○3内容的法定性;○4语言的精确性;○5使用的实效性。 四、法律法律文书的作用: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 五、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1遵循格式,写全事项;○2主旨鲜明,阐述精当;○3叙事清楚,材料真实(写清事实基本要素、有关定性、法律责任及影响问题严重程度等关健情节具体叙述;因果关系交代清楚;争执焦点抓准记清;财物数量记叙确切;叙述事物平实有序;材料选择真实典型);○4依法说理,折服有力(列举事实证据确凿、分析整理以法为据、据案引法依法论理、前后照应统领全文)○5说明情况,简洁明晰;○6综合表达,叙议为主;○7行文章法,因文而异(多指辩护词等,行文章法的几种不同类型:由事而理,由理而断;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把握焦点,明辨是非;论辩说理,章法多样);○8语言精确,朴实庄重(要求:表意精确,解释单一;文字精炼,言简意赅;文风朴实,格调庄重;语言规范,语句规整;褒贬恰切,爱憎分明;语言诸忌,竭力避免)。 二、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侦查文书 侦查文书:是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和其他依法具有侦查职能的检察机关、海关辑私机关、监狱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制作或者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公安部于2002年12月18日颁布了《安全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2002版)》,并于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侦查文书按侦查办案程序可分为如下八大类: 一、立案、破案类文书: (1)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表格类文书):是公安机关在接受公民报案、控告、举报或犯罪嫌疑人自首时制作的法律文书。该表格,是公安机关是否受理案件的主要依据。 ○1内容包括:文书名称、报案人、报案内容(发案时间及地点、简要案情、受害情况、损失物品数量、特征)、领导批示、处理结果、接警单位、接警人员;○2使用条件:a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的;b 犯罪嫌疑人自首的;c有关单位移送的;d公安机关现场抓获的; (2)呈请立案报告书(文字叙述式):是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在对接到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立案时制作的报请领导审批决定是否立案侦查的文书。 内容:○1首部:文书名称,如:呈请对王涛杀人案的立案报告书;○2正文:由四部分组成(07增):报告导语(案件来源,初查,获得的证据)、接受案件的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简要写明案发的时间、地点- - - -发现或抓获的经过”)、立案根据(写明现场勘查、访问、鉴定结论、后果等)、立案理由和意见(说明在何时、何地发生了什么性质的案件,并收集了一定的证据,行为人已触犯法律,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国刑诉法》86条规定,拟立案侦查。/妥否,请批示”);○3制作单位、日期、公章。 (3)立案决定书(填充式文书):是公安机关对报案、举报、控告、自首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经报请县级经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制作的立案决定书。该书是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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