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废管理流程

固废管理流程
固废管理流程

固废物资管理流程

一、目的:

1、为规范、有效的管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预防固废物资流失,特制订本流程。

三、各部门职责:

四、流程说明:

1)、各车间将固废物资送至废旧仓库存放时,需保证运输途中不掉落不遗失。送至废旧仓库存放时,要注意废旧仓库的卫生。

2)、固废应摆放在指定地方,须摆放整齐。大小纸板必须分开摆放。大纸板须以10个为一捆,小纸板须以20个为一捆。

3)、废桶应摆放在指定地方,须摆放整齐。不同种类颜色的桶须区分摆放。

4)、废编织袋应摆放在指定地方,须摆放整齐。废编织袋须以20个为一捆。

5)、每月月底结算时,须开出废旧物资结算单。结算单中需填写物资

名称、重量、单价以及金额。结算单须经办人、购货方、负责人三方签字方为有效。

6)、前往财务部结算物资时,需携带过磅单中财务联以便财务审核对账。

五:回收固废中的各种表格:

表格一:

表格二:

固废物资入库单

表格三

固废物资结算单

年月日

表格五:

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山西大唐国际运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购 买、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防止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建设,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 本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山西大唐国际运城发电有限责任 公司内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管理。 第三条运城发电公司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 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 体废弃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 环经济发展。 第四条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实行污染者依法 负责的原则。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使用者对其 产生的固体废物依法承担污染防治责任。 第二章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制度 第五条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部门建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监测制度,制定统一的监测规范。定期上报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状况等信息。

第六条建设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项目以及建设贮存、 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第七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需要配套建 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八条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责任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第九条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责任部门应当建立、健全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 措施。 第十条国家实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按照环 境保护部门的规定,定期向环境保护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物 的种类、产生量等相关资料。当污染物申报事项有重大改变的,应及时申报。 第十一条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 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第十二条禁止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 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倾倒、 堆放废物的地点倾倒、堆放固体废物。 第十三条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 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十四条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

一般固废管理制度

一般固废管理制度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防止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单位必须坚持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通过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最大程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 第三条在原料、器材、设备的采购过程中,应将相应废物的回收、处置列为卖方的责任。在为其他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生产服务和其他服务时,也应明确固体废物处置责任。 第四条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和处置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计划,最大程度地消除或减少各类事故对环境的污染。 第五条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的建设、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为便于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对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和储存。 第七条从事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获得法规规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由公司管理的独立法人企业和公司外单位,必须执行公司市场管理和环境保护专业市场管理的审批程序。 第八条在固体废物的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过程中,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

第九条公司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公司机关各部室按职责分工负责本系统业务范围内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公司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监督监察工作。 第十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和在公司从事固体废物收集、处置、运输等经营活动的公司外单位。 第二章一般工业废物 第十一条非危险工业废物不得与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合收集、存放和处置。 第十二条机械加工和维修等过程产生的金属废物应全部回收利用。 第十三条燃煤锅炉的灰渣、粉煤灰的临时存放场所应有防泄露、防渗漏、防扬尘的“三防”设施。灰渣、粉煤灰的综合利用率要达到100%,不得新建灰渣、粉煤灰的永久填埋场所。 第十四条建筑垃圾应运输到经过批准的指定地点填埋,或用于其他用途。 第十五条本办法未列入的其他工业废物的管理也应符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监督与处罚 第十六条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和各单位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监察。 第十七条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造成污染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5000元以下处罚,造成污染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5000,10000元处罚。

工业固废危废的五大处置技术

工业固废危废的五大处置技术 固废一直以来都是工业发展过程当中伴随的重要问题。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工业迅猛发展,由此带来了数量庞大的工业固废,而其中很大一部分为危险固废,不仅造成了固体废物污染而且还伴随着重金属以及有毒化学物质污染,对于我们生存的环境造成了巨大影响,由此如何更好的开展固废的处理已经成为我们必须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工业固废的处理本身是一种涵盖了多领域具备较强专业性的学科技术类型,其中大部分技术都隶属于生物、物理以及化学三个学科范畴。工业固废的整体成分相对较为复杂,除此之外,由于世界上不同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另外大部分国家在能源上面的投入相对不足,最终导致不同国家和地区工业固废处理的技术水平存在相对较大的差异,除此之外,即便是同一个国家由于地区发展程度的不同同样会存在技术发展不均衡的现象。 1.工业危险固废的基本类别 危险固废是某些工业领域在生产过程当中所产生的废物,常见行业如:炼油、医药、采矿以及化学等,除此之外,我们日常生活过程当中同样会产生一定的危险固废。所有的工业危险固废当中最危险的是核废料。目前,我国的固体废弃物包含46个大类,品种则在480种组左右,而常见的固废则主要包括:工业、医疗行业以及其他社会产业的固体废弃物。而从废弃物产生的来源来看,其主要分成社会以及工业废物两种;依照固体废弃物自身性质来进行划分,我们则可以将其分成:有机废物、无机废物、油类废物以及其他废物四类。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了现代果完善的工业危险固废的处理体系,依照处理

程序的不同,将工业危险固废的处理分成三段:上游、中游以及下游。其中,上游指污染物产生的源头,中游主要指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材料、设备的生产单位;下游则是具体运营单位。因此,在进行固废处理的过程当中首先应该遵循就近的基本原则,之后需要将固废运送至最近的处理单位,展开无害化的处理,下面笔者针对处理技术展开详细分析。 2.工业固废五大处置技术分析 2.1焚烧 2.1焚烧 焚烧是处理工业危险固废最简单的方法,其是通过高热的方式来改编固废原本的性质,此种方法本身的处理效率极高,通常情况下,其能够减少原物体80%以上的体积,而且经过燃烧之后的物质自身性质更加的稳定,对于后期的处理工作也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是,焚烧处理同样有一个最大的劣势就是在焚烧过程当中会产生其他的有害物质,对于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当前,国内针对固废的焚烧通常是采用回转式焚烧炉来开展焚烧处理,在实际应用过程当中其整体效果相对较好,而且其所能够处理的物品在性质上面也更加的广泛,不仅能够处理普通的有机物,而且还能够处理化学试剂、涂料等废物。而使用富氧焚烧技术则能够很好的减少烟雾当中所含有的N2所带走的热量从而进一步提升燃烧的整体效率。 2.2固化处理 固化技术包含较多的种类,其中药剂、水泥以及玻璃固化是最为常见的方式。通过相关研究数据表明,通过固化处理在进行残留物焚烧处置当中符合相应的安全填埋标准。但是,固化技术本身不能处理含有油污或者油性油污来及进行处理,

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

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 1目的 公司为了规范固体废弃物的控制,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管理控制。 3定义 危险废弃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在生产、办公和生活活动中所产生的危险废弃物。 4职责 管理部:负责废弃物存放和处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管理危险废弃物暂存仓;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处理产生的危险废弃物。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生产、办公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收集等工作。 5管理细则 5.1固体废弃物分类 危险固体废弃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在生产、办公和生活活动中所产生的危险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废旧日光灯管、废电池、墨盒;含油棉纱手套抹布、废油漆罐、废油桶、生产废水沉淀的淤泥; 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生产、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建筑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生产、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物流产生的废纸箱、废木托盘;生产产生的报废铝材及铝材边角料。 5.2一般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和存放 可回收废弃物,即废纸、费托盘、铝材及其他金属应设立单独的储藏地点,勿与不可回收废弃物混放 废弃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置到不可回收、可回收废物箱。 生活垃圾或报废不能再用的产品。存放由垃圾箱内,由清洁人员按期收运存放到车间北面的垃圾站内。 5.3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及存放。 危险废物储存库必须由专人管理,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库内。? 危废暂存仓管理员必须熟悉库内所有危废的性质及其危害性,熟悉使用消防器材及异常 应急措施,并在危废仓库适当位置上设置危险废弃物警示标识。 危险废弃物仓库开放时间为每周四下午14:00-16:00,各部门应按时收集、存放,其他时 间封闭,以防止危险废物流失。?

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模板

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对固体废物进行科学地分类、收集、贮存、处理,从而达到合理利用废物,减少废物的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标准。 2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部门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理全过程的控制与管理。 3 职责与权限 3.1安环部是固体废物的归口管理部门。 3.1.1负责组织编制修订本标准,并下达各部门,负责环保指标的考核。 3.1.2负责查找厂内环保隐患,并组织相关单位提出技术改进方案,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1.3负责危险废物的委托处理。 3.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在生产、办公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等工作。 3.3办公室负责一般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理。 4 管理流程与要求 4.1 固体废物分类 4.1.1 危险固体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在生产和生活活动中所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主要有蒸馏残渣、废活性炭、污泥。 4.1.2一般固体废物: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之外的固体废物。4.1.2.1 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物:指在生产、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4.1.2.2 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物:指在生产、办公活动中产生的

可回收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产和设备维修产生金属零件、废纸箱、废木箱、玻璃瓶罐、废塑料、废纸等。 4.2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存放 4.2.1各单位应按照废物分类,设置临时放置点、废物箱,并分别设置明显标识。 4.2.2废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置到临时存放场所或固废场。临时的存放场所,应有明确标识并具备防泄漏、防飞扬等设施或措施。 4.2.3危险固体废物的收集及存放 4.2.3.1各车间产生的危废按规定标准包装收集。 4.2.3.2各车间将产生的危废分类收集后,向安环部申请危废转移。 4.2.3.3安环部根据危废类型指定转移地点,在生产区转移需填写《危险废物产生源登记台账》,需按安环部要求存放在危废房。 4.2.3.4未经审批,各部门位不得私自将危废进行转移。 4.2.3.5接收单位未见转移单应拒绝转移作业,在未经批准准而执行转移作业后,将对转移单位进行考核。 4.2.3.6建立固废转移档案,对转移数量、类型、时间进行统计。4.2.4一般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存放 4.2.4.1公司产生的废纸箱、废瓶罐、废纸、金属边角料等放入一般可回收废物指定区域或存放箱。 4.2.4.2已经报废不能使用的设备入库后由仓库统一处理。 4.2.4.3不可回收的废物放入垃圾区域或垃圾桶内。 4.3 固体废物的处理 4.3.1 危险废物的委托处理 4.3.1.1危废暂存点达到一定量后由单位安环部上报公司副总申请固废转移,移交由资质单位处理,转移联单、过榜单等备档。

废水、废气、固废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公司 废水、废气、固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部施工生产和生活活动过程中废水、废气、固废排放的控制,减少对地域环境及人体健康的影响,依据国家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部及其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定了废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废液)、废气(排气污染物、粉尘)、固废(生产垃圾、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排放控制的范围、方法及管理等内容。 第四条名词解释 (一)生活污水:是指在生活活动中排放的水。包括洗漱、炊厨、卫生间等产生的污水。 (二)工业废水:是指工业生产过程排放的废水、污水以及废液组成的工业废水。包括含酸污水、含碱污水、洗片污水等。 (三)废液:是指机器试运转过程中、设备维修和保养过程中排放的汽油、柴油、煤油、润滑油(脂)等;金属

理化试验废液;洗片废液;机加工乳化液。 (四)排气污染物:是指机动车辆以及燃油设备排放出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及氮氧化物等。 (五)粉尘:是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悬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如:细砂、水泥、泥砂、保温材料石棉尘、切割和焊接烟尘等。 (六)固废:是指生产施工、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 (七)生产垃圾: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弃土、砖石、铁屑、边角下料、废焊条、包装纸箱、废材料等。 (八)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炊厨废物、废纸、织物、家用什物、废塑料制品等。 (九)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石棉产品使用产生废料、涂料包装桶、报废的铅酸蓄电池、镍镉电池、废荧光屏及汞灯、废胶片及废像纸、废有机油桶及油手套等。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六条公司各单位、项目部具体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

最新固废处理标准和规范

最新固废处理标准和规范 2015年6月整理现行规范和标准一、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3)《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发[2000]120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5)《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1992年6月);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7)《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计价格[2002]872号); (8)《国务院批准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解决我国城市生活垃圾问题几点意见的通知》(国发(1992)39号); (9)《建设部、国家科委关于印发加强垃圾处理科学技术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建科(1991)663号); (10)《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环境卫生与当前产业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城建(1992)667号); (11)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部关于发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建城(2000)120号); (12)云南省建设厅发布《关于搞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工作的通知》(2000年8月24日); (13)国家计委等《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2002年9月10日);

(14)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站建设运营监管的意见》(2005年3月); (15)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 (16)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 42号)。 (17)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站建设运营监管的意见》,2005年3月; (1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9)《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1993); (2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2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2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2016年1月1日前执行该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201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该标准); (2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5)《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26)《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 (27)《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28)《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建制镇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云建村函〔2014〕37号) (29)《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2013年度建制镇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的紧急通知》(云建村函〔2014〕196号)等。

固体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防止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单位必须坚持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通过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最大程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 第三条在原料、器材、设备的采购过程中,应将相应废物的回收、处置列为卖方的责任。在为其他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生产服务和其他服务时,也应明确固体废物处置责任。 第四条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和处置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计划,最大程度地消除或减少各类事故对环境的污染。 第五条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的建设、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六条为便于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对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和储存。 第七条从事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获得法规规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 第八条在固体废物的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过程中,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 第九条公司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

置等工作;公司各部室按职责分工负责本系统业务范围内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公司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监督监察工作。 第十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和在公司从事固体废物收集、处置、运输等经营活动的公司外单位。 第二章危险废物 第十一条凡列入现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管理均应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所属单位涉及的主要危险废物有:hw12固态漆渣、抹布、砂纸等处理废物、hw49等固状包装物。 第十二条公司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送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每年编制一次。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第十四条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第十五条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第十六条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提前一个月报公司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批准。

公司固体废物管理规定3篇

公司固体废物管理规定3篇 公司固体废物管理规定1 1目的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管理,防止其在贮存、处置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各部门生产、生活、建筑安装、监测化验、检修、绿化及其他固体废弃物的管理。 3职责 3.1企业管理部环保科负责集团公司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的制定、修改、发布工作,负责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的统计、数据传递、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管理工作,负责绿化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工作。 3.2安全保卫部负责各类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工作。 3.3化工公司、热力公司、助剂公司负责本部门的各类固体废物管理工作。 3.4基建施工部、设备动力部、安装公司负责建筑安装、施工、检修过程中所产生固体废物的管理工作。 3.5质量计量部负责监测化验各类废物的管理工作。 3.6热力公司负责煤灰、煤渣的管理工作。 4具体规定

4.1固体废物分类存放 4.1.1废旧微机、打印机由公司办统一回收、贮存。 4.1.2建筑安装、施工、检修固体废物按指定地点存放,绿化垃圾按所在部门指定的地点临时存放。 4.1.4各类生产固体废物根据工艺操作标准存放。 4.1.5废旧钢材、设备定点存放。 4.1.6各公司、部室质监、检测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报废试剂、留样及废旧玻璃仪器、器皿等化验检测固体废弃物的统一回收,并分类处理、处置。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可焚烧的送热力公司锅炉进行焚烧,锅炉所在车间及送废部门按附录a“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登记表”进行记录;其他废弃仪器、器皿消毒处理后投放垃圾箱。4.1.7化工公司、热力公司、助剂公司、实业公司在适当的位置设置垃圾箱,对垃圾箱进行标识,日常生产、生活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投放。 4.1.8化工公司、热力公司、助剂公司、实业公司负责所管辖区域所有垃圾池、垃圾箱的规范、清理、标识。 4.1.9办公楼、俱乐部日常办公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类存放。4.2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 4.2.1各垃圾池、垃圾箱内垃圾分类收集后,统一送城市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 4.2.2集团公司范围内二次存放的固体废物,要有针对性的采取防渗透、防扬尘等措施。

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doc

废弃物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公司生产活动、办公、产品和服务中产生的所有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储存、处置的管理。 2.目的 规范固体废弃物的控制,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确保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和处置符合公司环境方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职责 3.1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生产、办公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分类及运输到指定场所存放。 3.2 行政综合部负责危险固废备案、贮存管理和转移处置,负责可回收利用废品的处置及一般固体废弃物的清运。 4.定义 固体废弃物是指人类在生产、消费、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通俗地说,就是“垃圾”。本公司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固体颗粒、垃圾、炉渣、污泥、破损器皿、变质食品、粪便等,废液、废油、等高浓度的液体及生产、办公使用的电子废弃物。 4.1 固体废弃物分类 4.1.1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即指具有毒性、腐蚀性、反应性、易燃性、浸出毒性等特性之一,由于其数量、浓度、物理化学性质或易传播性引起死亡率增加,无法治愈的疾病发病率增高或者对人体健康或环境造成危害的固体、半固体、液体废物等。 我公司危险废物主要有含废机油、废油抹布;废试剂瓶;、废油桶;废旧日光灯管、废墨盒、硒鼓及电子废物等。 4.1.2 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工程施工、生产工艺、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车间工业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 活垃圾等。 4.1.3 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生产、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设备维修产生的金属零件、废纸箱、废木箱、废塑料、废纸等。

水泥公司固体废物处理程序

水泥公司固体废物处理程序 1. 目的: 按照公司环境政策,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控制废物排放量,回收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 2. 适用范围: 公司厂区及矿山区域。 3. 固体废物处理原则: 分类集中,谁产生谁处理的原则。 4. 职责: 4.1质量安全部负责对固体废物的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各部门做好本部门的固废分类处理; 4.3生产策划部负责可燃废物的入窑燃烧; 4.4供应部负责联系部分废品的外卖事宜; 4.5质量安全部根据废物物料成分决定废物物料加入生产线中哪一道工序中; 4.6设备部负责可利用和可外卖的废物的回收工作; 4.7综合部负责生活垃圾的外运处理; 4.8采矿部负责本部门所辖区域内废石、其它固体废物的处理。 4.9各部门按照自己的职责做好纪录。 5. 处理程序: 5.1采矿部、生产策划部、质量安全部、设备部在各产生废物的岗位设置分类废物箱集中并做好标示,严禁乱堆乱放乱扔; 5.2固体废物分类方法: ⑴废旧金属类;可外卖的废油类,油脂类。 ⑵废收尘滤袋、废棉纱、废手套、废油类、废包装袋、废纸类、

无法外卖的废旧输送带; ⑶石灰石、生料、熟料、水泥、原煤、石膏、页岩、硅石、粉煤灰、火山灰等颗粒或粉尘; ⑷建筑垃圾、检修垃圾、浇筑料等; ⑸除镁铬砖之外的窑中废砖; ⑹镁铬砖废砖; ⑺生活垃圾。 ⑻破碎玻璃类。 5.3固体废物处理方法: ⑴废旧金属类,可外卖的废油类,油脂类:由维修部负责统一回收,可再利用的修旧后再利用,无利用价值的由供应部联系外卖; ⑵各无法外卖的可燃类废物由各单位集中后送到回转窑指定位置,由生产策划部组织入窑焚烧; ⑶石灰石、生料、熟料、水泥、原煤、石膏、页岩、硅石、粉煤灰、火山灰等颗粒或粉尘,根据其成分分别加入生产工序中利用;如量大且若干种物料混合在一起时,由质量安全部决定入生产线中哪一道工序; ⑷建筑垃圾、检修垃圾、浇筑料由产生策划部集中清运到质量安全部指定的地点,并决定加入生产线中哪一道工序中; ⑸除镁铬砖之外的废砖由产生策划部集中清运到质量安全部指定地点,并决定加入到生产工序的哪一道工序中; ⑹镁铬砖废砖由生产部集中回收,设备部集中堆放于室内保管,供应负责外卖; ⑺生活垃圾入生活垃圾箱由综合部负责外运处理。 ⑧破碎玻璃按照生活垃圾处理。 ⑨所有可外卖的废旧物资均由供应部联系外卖事宜,其中包括镁铬砖。

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各类工业固体废物的储存、处理和处置的管理,防止造成二次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焦油、塔低物、废干粉、废胶块等化学废渣和废滤布、不合格品及不能送往生活垃圾场进行处理的其他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废物”是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第四条各单位应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积极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化害为利,能回收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必须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要转移给具有合法资质的用户进行处置。 第二章责任与监督 第五条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必须保证本单位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符合公司《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规定》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负责。 第六条安全环保部具体负责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必须落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减少工业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第七条工业固体废物要按其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内容进行统计,并建立台帐,定期上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第八条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所属的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或处置设

施的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严禁擅自停用或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确有必要停用或拆除的,必须上报安全环保部批准,并采取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第九条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三章工业固体废物 第十条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必须在安全环保部的统一组织下,定期向公司安全环保部申报登记。 第十一条各单位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应首先采取措施在厂内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或无害化,然后考虑贮存、处理、处置等措施。 第十二条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临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并根据需要在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储存点设置识别标志。 第十三条各单位在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时,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对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十四条需要向厂区内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储存场所排放固体废物时必须向安全环保部申报。工业固体废物执行分类搜集、存放,严禁乱排乱放,禁止向生活垃圾场或其它非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所倾倒工业固体废物。 第十五条需要将工业固体废物送至厂区外处置的单位,必须报厂安全环保部审批备案后,方可进行出厂转移处置。 第十六条工业固体废物必须经过包装、固化或采取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后,方可分类转移到处置地。

企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规范集团各单位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活动过程,满足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国家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该项制度。 二、名词解释 1、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经无害化加工处理,并且符合强制性国家产品质量标准,不会危害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或者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程序认定为不属于固体废物的除外。 2、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3、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4、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固体废物。 5、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6、贮存,是指将固体废物临时置于特定设施或者场所中的活动。 7、利用,是指从固体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动。 8、处置,是指将固体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固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 三、实施范围 该项制度适用于山东xxxx有限公司所有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及其他经营活动和监督活动。

固体废物管理制度35615

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目录 1 目的 (1) 2 适用范围 (1) 3 编制依据 (1) 4 术语和定义 (1) 5 工作职责 (2) 6 工作规定 (2) 7 相关文件 (4) 8 记录 (4) 9 附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 其他.....................................................................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目的 为规范以下简称公司)固体废物管理,使各种工业(危险)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过程得到有效控制,防止固体废物在处置、利用和转移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依 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等有关规定,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固体废物的排放和管理。 3. 编制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二十二号) 3.2 《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环保总局第 5 号) 3.3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版) 3.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 -2001 ) 3.5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2001 ) 3.6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01 ) 3.7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 —2016 ) 4. 术语和定义 4.1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4.2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 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液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4.3 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4.4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是指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不具有危险特征的工

建筑固废处理流程

学号:2012021886 指导老师:叶志平

一、建筑垃圾的分类 1.1、建筑垃圾来源分类法 这种分类方法是根据建筑垃圾的产源地进行分类,主要用于建筑垃圾管理研究,见表 1 如 1.2、物理成分分类法 这种分类方法是根据建筑垃圾的物理成分进行分类,主要用于建筑垃圾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研究,见表2

1.3、可利用性分类法 根据建筑垃圾的原有功能和可利用性进行分类,主要为建立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市场机制及开展综合利用研究服务,见表3

二、建筑垃圾的危害 建筑垃圾的危害已经让我们意识到城市的改变对生活带来的影响,我们该如何降低建筑垃圾对我们的家园产生的危害,建筑垃圾破碎、建筑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再利用已经迫在敏捷,下面我给大家分析一下建筑垃圾给我们带来的危害: 2.1、建筑垃圾随意堆放易产生安全隐患 目前大多数城市建筑垃圾堆放地的选址在很大程度上具有随意性,留下了不少安全隐患。施工场地附近多成为建筑垃圾的临时堆放场所,由于只图施工方便和缺乏应有的防护措施,在外界因素的影响下,建筑垃圾堆出现崩塌,阻碍道路甚至冲向其他建筑物的现象时有发生。在郊区,坑塘沟渠多是建筑垃圾的首选堆放地,这不仅降低了对水体的调蓄能力,也将导致地表排水和泄洪能力的降低。 由于建筑垃圾中也含有少量易燃物,因此也会引发火灾,同时建筑垃圾堆放处一般居民较少,导致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因此建筑垃圾随意堆放不仅直接造成对土壤、水质、空气等的污染,同时也存在隐性的安全隐患。 2.2、建筑垃圾影响空气质量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大量的建筑垃圾随意堆放,不仅占用土地,而且污染环境,并且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空气质量。 目前我国的建筑垃圾大多采用填埋的方式处理,然而建筑垃圾在堆放过程中,在温度、水分等作用下,某些有机物质发生分解,产生有害气体,如建筑垃圾废石膏中含有大量硫酸根离子,硫酸根离子在厌氧条件下会转化为具有臭鸡蛋味的硫化氢,废纸板和废木材在厌氧条件下可溶出木质素和单宁酸并分解生成挥发性有机酸,这种有害气体排放到空气中就会污染大气;垃圾中的细菌、粉尘随风飘散,造成对空气的污染;少量可燃建筑垃圾在焚烧过程中又会产生有毒的致癌物质,造成对空气的二次污染。 2.3、建筑垃圾对水资源污染严重 建筑垃圾在堆放和填埋过程中,由于发酵和雨水的淋溶、冲刷,以及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浸泡而渗滤出的污水——渗滤液或淋滤液,会造成周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严重污染。 垃圾堆放场对地表水体的污染途径主要有:垃圾在搬运过程中散落在堆放场附近的水塘、水沟中;垃圾堆放场淋滤液在地表漫流,流入地表水体中;垃圾堆放场中淋滤液在土层中会渗到附近地表水体中。 垃圾堆放场对地下水的影响则主要是垃圾污染随淋滤液渗入含水层,其次由受垃圾污染的河湖坑塘渗入补给含水层造成深度污染。垃圾渗滤液内不仅含有大量有机污染物,而且还含有大量金属和非金属污染物,水质成分很复杂。一旦饮用这种受污染的水,将会对人体造成很大的危害。 2.4、建筑垃圾占用土地降低土壤质量 随着城市建筑垃圾量的增加,垃圾堆放点也在增加,而垃圾堆放场的面积也在逐渐扩大。垃圾与人争地的现象已到了相当严重的地步,大多数郊区垃圾堆放场多以露天堆放为主,经历长期的日晒雨淋后,垃圾中的有害物质(其中包含有城市建筑垃圾中的油漆、涂料和沥青等释放出的多环芳烃构化物质)通过垃圾渗滤液渗入土壤中,从而发生一系列物理、化学和生物反应,

固体废弃物和废液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固体废弃物和废液管理制 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固体废弃物和废液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了防治运营公司固体废弃物、废液污染环境,保障 职工身体健康,促进本企业的发展,运营部负责对固体废 弃物、废液污染环境的防治,执行减少固体废弃物、废液 的产生、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弃物、废液的原则。 其它部门应将固体废弃物、废液污染环境工作纳入环 境保护规划,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弃物、废液污染环境防 治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 本公司任何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 固体废弃物、废液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 凡在工作、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废液按有 毒有害、无毒无害和可回收利用等三类定点投放,由行管 部门统一处理。

废日光灯管、热水瓶胆、废墨盒、废色带、不可降解塑料等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投放在公司内设置的有毒有害收集容器里,各类废电池交行管部同一登记处理(凡需领用新电池,必须以旧换新)。 格栅垃圾及处理出的污泥要在指定的地点倾倒,不得随意仍撒或者堆放,同时应及时清运,并积极开展合理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集体清运到垃圾填埋厂处理)。 化验室化验后的废液及设备检修中产生的废油,不得随意倾倒,应集中定点存放,统一处理。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固废管理制度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防止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单位必须坚持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通过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最大程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 第三条在原料、器材、设备的采购过程中,应将相应废物的回收、处置列为卖方的责任。在为其他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生产服务和其他服务时,也应明确固体废物处置责任。 第四条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和处置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计划,最大程度地消除或减少各类事故对环境的污染。 第五条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的建设、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为便于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对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和储存。 第七条从事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获得法规规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由公司管理的独立法人企业和公司外单位,必须执行公司市场管理和环境保护专业市场管理的审批程序。 第八条在固体废物的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过程中,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 第九条公司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公司机关各部室按职责分工负责本系统业务范围内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公司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监督监察工作。 第十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和在公司从事固体废物收集、处置、运输等经营活动的公司外单位。 第二章危险废物 第十一条凡列入现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管理均应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所属单位涉及的主要危险废物有:hw23含锌废物、hw31含铅废物、hw47含钡废物。 第十二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向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部

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最新

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对固体废物进行科学地分类、收集、贮存、处理,从而达到合理利用废物,减少废物的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标准。 2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各部门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理全过程的控制与管理。 3职责与权限 3.1安环部是固体废物的归口管理部门。 3.1.1负责组织编制修订本标准,并下达各部门,负责环保指标的考核。 3.1.2负责查找厂内环保隐患,并组织相关单位提出技术改进方案,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1.3负责危险废物的委托处理。 3.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在生产、办公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等工作。 3.3办公室负责一般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理。 4管理流程与要求 4.1固体废物分类 4.1.1危险固体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在生产和生活活动中所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主要有蒸馏残渣、废活性炭、污泥。 4.1.2 一般固体废物: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之外的固体废物。 4.1.2.1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物:指在生产、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4.1.2.2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物:指在生产、办公活动中产生的

可回收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产和设备维修产生金属零件、废纸箱、废木箱、玻璃瓶罐、废塑料、废纸等。 4.2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存放 421各单位应按照废物分类,设置临时放置点、废物箱,并分别设置明显标识。 422废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置到临时存放场所或固废场。临时的存放场所,应有明确标识并具备防泄漏、防飞扬等设施或措施。 4.2.3危险固体废物的收集及存放 4.2.3.1各车间产生的危废按规定标准包装收集。 423.2各车间将产生的危废分类收集后,向安环部申请危废转移。 423.3安环部根据危废类型指定转移地点,在生产区转移需填写《危险废物产生源登记台账》,需按安环部要求存放在危废房。 4.2.3.4未经审批,各部门位不得私自将危废进行转移。 423.5接收单位未见转移单应拒绝转移作业,在未经批准准而执行转移作业后,将对转移单位进行考核。 4.2.3.6建立固废转移档案,对转移数量、类型、时间进行统计。 4.2.4 一般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存放 4.2.4.1公司产生的废纸箱、废瓶罐、废纸、金属边角料等放入一般可回收废物指定区域或存放箱。 4.2.4.2已经报废不能使用的设备入库后由仓库统一处理。 4.2.4.3不可回收的废物放入垃圾区域或垃圾桶内。 4.3固体废物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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