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香精验收标准

食用香精验收标准
食用香精验收标准

食用香精验收标准

1.目的

明确公司购进的所有食用香精的质量要求,对公司购进的所有食用香精进行检验、验证,确保入库食品香精的质量满足规定要求,以保证产品质量。

2.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所用香精的质量要求、产品分类、检验方法、包装运输要求以及不合格品的处置方法,适用于公司采购的所有香精的来料检验、试验和判定。

3.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

GB/T 14454.2 《香料、香气评定法》

GB 1886.16 《食品添加剂香兰素》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7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中重金属限量试验》GB/T 14455.3 《香料乙醇中溶解(混)度的评估》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4.质量要求

4.1证件要求

资质证明、型式检验报告、随批批检验报告。

4.2质量技术要求

4.2.1香精

4.2.2香兰素

5.抽样要求

同一生产日期产品为一批,同一批次至少抽一袋(桶/箱),取样量不少于检测需要量。

6.检验方法

6.1外观质量:目测。

6.2色状的检定

将试样和标准样品分别置于袋刻度的同体积小烧杯中至同刻度处,用目测法观察有无差异。

6.3香气的评定

按GB/T 14454.2-2008的规定。

6.4其他指标检验参照GB30616-2014或GB 1886.16-2015 要求。

7.质量判定及不合格品处置

7.1 资质不全的拒收。

7.2 外包装标签不规范的拒收。

7.3 检验异常的拒收。

7.4 经判定为不合格的拒收。

8.运输及贮存要求

8.1运输条件

运输设备要洁净卫生,无其他强烈刺激味,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色粉末或影响产品品质的物品混装、混运、一起堆放,且应注意防雨、防潮、防晒。

8.2贮存条件

存放地点温度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严防日晒雨淋,严防火种,不得与有毒、有害以及有腐蚀性的物质混存,产品应存放离地10CM的垫板,四周离墙50CM,垛间应留有60CM以上的通道。

9.入厂检验项目及结果判定

9.1入厂检验项目

资质证明、型式检验报告、随批检验报告、外包装、感官。

9.2结果判定

依据检验项目及技术要求进行检验,有一项不合格,则视为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10.相关文件

10.1《原材料检验控制程序》

10.2《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10.3《进料检验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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