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前急救(120)绩效考核

院前急救(120)绩效考核
院前急救(120)绩效考核

120月绩效考核(奖惩)制度

一、出诊医师一次20元;驾驶员一次15元;担架员一次10元;

二、交接班

1.医师未及时填写交接班记录,因仪器故障而影响出车的扣50元,造成纠纷的按相关处罚条例处罚;

2.驾驶员未及时填写交接班记录,因车辆故障而影响影响出车的扣50元,造成纠纷的按相关处罚条例处罚;

三、病历、质控量表

院前急救病历每月检查,根据病历质量评分表,平均分低于80分扣20元;80-90分扣10元;有漏写,经查实,每份扣50元;未按要求及时填写质控量表一次扣5元。

四、出车反应时间

无特殊情况下超过3分钟出车,医师、驾驶员、担架员一次各扣20元;特殊情况下未及时汇报一次扣10元。

五、按病种要求未实施相应的急救措施的发现一次予例会通报批评,并扣20元。

六、拒绝出车的予例会通报批评,扣100元,如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相关处罚条例处罚。

七、患者投诉,经查实无明显医疗过错的予以例会通报批评;如发生医疗过错按相关处罚条例处罚。

八、心肺复苏成功团队一次奖励100元;

九、团队获得锦旗,予例会点名表扬,并予100元奖励。

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天门市第三人民医院 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一、目的 完善院前急救设施配备,加强人员配备管理,利于院前急救患者的救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一般情况下的院前急救过程控制(不包括大型灾害事故急救)。 三、职责 (一)、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督促配置救护车上院前急救所需的设施及药品。 (二)、由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和科主任、护士长负责配置救护工作所需的医生、护士、司机。 (三)、由护士长、护理责任护士认真做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急救箱及常用急救器材完好率必须保证达到100%,并经常保持救护车箱内的卫生。 (四)、由出诊医护人员实施院前急救工作,并做好记录。 (五)、救护车司机要熟悉本区交通情况,保持车况良好,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审。 四、工作程序: (一)、救护车设施策划及配置:由急诊科主任负责救护车设施策划和配置,所需设施及通讯器材,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申请、领用。(二)、值班人员准时接班,熟悉了解上一班的救护情况,坚守岗位,认真作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

(三)、值班人员接到呼救电话后,详细记录时间、地点、行车路线、病情或受伤情况,要求呼救者提供联系电话(且不要随意使用该电话)以便随时联系,并立即通知出诊医生、护士和司机在5分钟内出诊。不得拒绝出车。 院前急救内容: 出诊医生到达急救现场时,对患者应有高度负责精神,应立即检查患者,动作迅速,处理果断,根据病人情况可就地或就近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送回医院进一步抢救,转送过程应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如有3个以上的重伤者,应迅速报告科主任是否增援。 1、现场急救:目的在于挽救和维持基本生命,减轻途中痛苦和并发症,强调对症治疗。 ①维持呼吸系统功能(包括吸氧、吸除痰及分泌物,呼吸兴奋剂,口对口人工呼吸,气管插管人工呼吸等)。 ②维持循环系统功能(包括胸外心脏按压、心电监护、除颤、有生命危险的心律失常的药物治疗等)。 ③维持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急性脑血管病的处理,预防治疗脑水肿、降低颅内压治疗、控制癫痫等)。 ④急性中毒、意外事故处理。 ⑤脑、胸、腹、脊柱、四肢以及其他部位外伤的止血、包扎、固定、搬运。 ⑥止痛、止吐、止喘、止血等对症处理。 2、途中救护: ①合理转运分流患者,但对转运伤病员要求快速安全。

急救中心(站)院前急救病历管理规定

急救中心(站)院前急救病历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急救中心(站)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院前急救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院前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等资料的记录。 第三条急救中心(站)应当建立急救病历管理制度,在急救中心(站)和分站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机构急救病历的保存与管理。 第四条急救中心(站)严格管理病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窃取、抢夺病历。 第五条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 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患者就诊的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同意后查阅。阅后应当立即归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第六条院前急救病历应进行编号管理,标记页码。 第七条急救医生必须在每班次结束时向急救中心(站)或急救分站上交本班次全部院前急救病历。 第八条院前急救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时,应由急救中心(站)指定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第九条急救中心(站)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息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二)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三)保险机构; 第十条急救中心(站)应当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五)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急救中心(站)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第十二条急救中心(站)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院前急救病历、院前病情告知书、院前院内交接记录单。

“120”院前急救工作程序

医院“120”院前急救工作程序 1 目的:使病员迅速、安全到达医院。 2 适用范围:突发疾患,需要院前或院内急救的病员。 3 职责 3.1 120调度员: (1)负责“120”接警电话的接听、记录。 (2)记录出诊目的地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病员的病情。 (3)需要时电话咨询、指导现场急救。 (4)立即通知“120”出诊医师、司机出车。 (5)负责救护车回院后一切费用的收取。 3.2 “120”出诊医师: (1)负责出诊救护车医疗物品的准备,保证值班车内配备:心电监护仪、内科急救箱、外科急救箱。 (2)接到出诊通知后,立即随车出诊尽快到达目的地。 (3)需要时电话咨询、指导现场急救。 (4)到达现场后检查病员,对病员病情做出评估。 (5)根据病员病情做出决定,如病情平稳,马上转送。如病情不稳定,则给予相应处理后或一边处理一边转送。 (6)根据病情送回本院急诊科或就近医院,如病人及家属坚决要求送往其指定医院,可酌情同意,但需要家属签字。 (7)随时和急诊科保持联系。 (8)送达医院后向急诊医师汇报病情及治疗过程。 3.3 救护车值班人员: (1)任何时间至少有1名司机和一部完好救护车。 (2)负责救护车担架、供氧系统的保养,保证其正常使用。 (3)接到出诊通知后,带齐必备物品,2分钟内随出诊人员出发。 (4)熟悉周围道路状况,以最短时间,安全、平稳到达目的地。 (5)需要时搬运病人,帮助医生救治。 (6)随时和急诊科保持联系。

5.7.4 流程图(见下页) 医院“120”院前急救工作流程图

“120”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1.“120”院前急救24小时全天候应诊,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不得擅离职守。 2.接班后立即对救护车内医疗设备、器械、急救药品进行检查、保 养,保证急救器材、药品能正常使用。并填写《交班本》。 3.救护车内一切医疗设备、器械、药品必须按规定配备,用后及时 补充,并放在固定位置,有明显标志,不得任意挪用或外借。 4.救护车要保持清洁,每日用紫外线消毒一次,并有记录。 5.保持救护车性能良好并按规定进行年审,任何人不能随意将值班 车派出做与“120”无关的任何事情。 6.严格执行各项诊疗规范、技术操作常规,作好各项质量记录。 7.转运病人时,医生、护士应与病人在一起,不准开玩笑或闲谈与 此次出诊无关的事。 8.转运途中应不间断地观察、抢救病人,病情需要时及时电话通知 医院急诊科做好抢救准备。 9.如遇病人无家属或为故意伤害受害者、死亡原因不明者,应及时 报“110”与民警取得联系,不要随意搬动病人,破坏现场。10.当自身安全无保障时,应与公安机关或其它有关部门取得联 系,确认安全后再处理病人。 11.原则将病人接回本医院或就近医院治疗,如家属不同意,需要 向家属告之危险并在出诊记录上签字。 12.病人因各种原因拒绝来医院进一步诊治的,医生应细心解释病 情,如仍不来医院诊治,需患者或家属签字。 13.病人到达医院,原则上用急救平车送到抢救室继续治疗,不能 让病人自己行走。

院前急救相关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急诊科相关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相关工作制度 一、院前急救 (一)院前急救的任务 (二)院前急救制度 (三)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四)医院感染监测管理制度▲ (五)医院感染的消毒隔离制度▲ (六)消毒药械管理制度▲ (七)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八)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九)医院感染的防护管理制度▲ (十)医院职工培训考核制度(岗前教育制度、在职职工规范化培训制度)▲(十一)查对制度▲ 二、急诊科 (一)急诊管理的任务 (二)急诊室工作制度▲ (三)抢救室工作制度▲ (四)急诊观察室制度▲ (五)首诊负责制▲ (六)抢救制度 (七)急诊会诊制度 (八)值班、交接班制度 (九)急诊科病例(疑难、死亡)讨论制度 (十)留观病历书写制度 (十一)病人入院护送制度 院前急救人员岗位职责 一、院前急救人员岗位职责 (一)调度员职责 (二)急救医护人员岗位职责 (三)驾驶员职责 (四)服务队人员职责 (五)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分管部门及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主要职责▲ 二、急诊科人员职责 (一)急诊科主任职责 (二)质控小组组长职责◎

注:“▲”为卫生部要求 其余为医院管理指南“三甲”医院评审标准及本院要求 医疗相关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二)《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三)《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四)《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 (五)《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六)《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七)《医疗事故分级标准》 (八)《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九)《医疗机构管理实施细则》 (十)《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十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 (十二)《江西省<病历书写规范>(试行)实施细则》 (十三)《处方管理办法》 (十四)《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 (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十八)《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十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二十)《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二十一)《艾滋病防治条例》 (二十二)《医务人员艾滋病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 (二十三)《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 (二十四)《江西省肺结核病人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 (二十五)《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二十六)《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二十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二十八)《肝脏、肾脏、心脏、肺脏移植技术管理规范》《非血缘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管理规范》 (二十九)《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 (三十)《临床输血技术管理规范》 (三十一)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三十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三十三)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药学相关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院前急救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标准

院前急救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院前急救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制订必须符合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 院前急救病历是集病案实录,救治承载,告知签字,法律凭证,统计归类、特殊情况记载等于一身的实时记录。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院前急救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院前医疗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等资料的记录。 第二条院前急救病历书写是指院前急救医务人员在急救现场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初步诊断、现场救治及途中监护等医疗活动获得的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院前急救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规范且重点突出。 第四条院前急救病历一式两份,书写应当使用蓝色、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 第五条院前急救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院前急救病历书写应当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书写过程中出现错

字时,应当用双线画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除等方法掩盖或除去原来的字迹。 第七条院前急救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关的医务人员签名。急救医生必须在每班次结束前完成院前急救病历并上交。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应当由接受进修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的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八条上级医务人员在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修改时应当注明修改日期,修改人员签名,并保持记录清楚、可辨。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如特殊治疗、转送等)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因

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医院 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一、出车前: (1)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24小时院内值班,由院办公室统一安排(夜间由行政值班,特殊情况下医务科可直接调用)。 (2)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保持车辆处于随时待命状态。接到电话10分钟内必须出车。并填写有出车登记,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3)急救车应按规定停放在指定位置,定人、定车、责任到人。车上的设备、附件不得私自拆卸,如需变动,需经院办公室批准后由专业人员拆卸。 (4)急诊护士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班交接。当日出诊前必须对照《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对抢救物资进行检查。护士长每周一次检查药品、器材、物品,护理部每月检查一次。 二、出车中: (1)院办公室或行班值班接到120电话,并简单询问病情及联系方式后,立即通知驾驶员及值班医生、护士,告之简要病情和联系方式,医务人员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10分钟内出发(用物见《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出发前出诊医生必须与报警人取得联系,再次询问病情。 (2)当班驾驶员严禁饮酒,不得酒后驾车。驾驶车辆时不得抽烟,不得与人闲谈,驾驶室内不得私自带人,病人及陪护人员上车后应关好车门后再启动车辆。 (3)救护车司机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认真执行操作规范。确保行车安全。完成救护任务后及时返回医院,不得路途中办私事和单独出车,私自出车。 (4)医护人员、救护车司机在出车救护时,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佩戴工作

牌,对病人及家属在态度热诚,文明礼貌。 (5)出诊人员对病人应有高度负责的精神,进入现场应立即检查病人情况,对危重病人必须向病人家属交待病情并签署《120出诊、转诊、转院知情同意书》,取得家属签字。 (6)抢救病人要严格遵守医疗急救工作程序及急救原则,按急救医疗规范及服务标准对待病人,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 (7)使用担架搬运病人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将病人固定于担架上。 (8)接送过程中医护人员至少应有一人在病人身旁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如系危急重症病菌,医护人员均须在病人身旁密切病人生命体征变化,便于及时处理,严禁医护人员坐在驾驶室内。如遇危急情况,可第一时间报告院办公室或行政值班,取得院办公室或行政值班的同意后,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就近医院抢救,杜绝责任事故发生。 (9)加强查对制度,不管是在现场还是在路途中救护,护士所执行的口头医嘱及所有操作,包括时间、药名、剂量、给药方法,要及时记入抢救记录,所有药品安瓿及包装均要核对后带回医院。 (10)接诊病人返回医院后,出诊医师要立即对接诊医师交接出诊情况。如系危急重症患者或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须提前向行政值班或院办公室汇报,告之相关科室提前做好准备。 (11)车辆在外出执行急救任务时发生交通事故或机械事故,驾驶员应第一时间及时报告院办公室,等候院办公室的指示和安排。 三、出车后 (1)为防止传染病交叉感染,救护车用后要及时清洗消毒。一般情况下每周清洗消毒一次,如遇外伤血液、呕吐物污染等需及时清洗消毒。车辆清洗消毒由救护

120院前急救工作自查

准格尔旗中蒙医院院前急救工作自查 准格尔旗中蒙医院急诊科是主要承担医院各种急危重症、首诊医疗的临床科室,是集院前急救、院后救治于一体的综合性科室。多年来急诊科坚持“时间就是生命,责任重于泰山”的宗旨。以扎实的理论基础,过硬的急救技术,细致的病情观察,精准的诊断治疗,体贴的医疗服务为工作作风。在危重病人抢救尤其是重大疑难病人的抢救中,无数次取得骄人的成绩。院前120急救人次2013年1月1日-12月9日达296人次。同时响应(2013)31号文件,开展了院前急救工作自查如下: 一、救护车管理: 1.严格按照准格尔旗医院救护车车辆理制度规定,无挪用转包情况,救护车必须服从市120急救指挥中心以及本院急诊科的管理。 2. 救护车司机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安全行驶。发现救护车内卫生差,有用过的吸氧管,未按照规定放置到医疗垃圾。 3.救护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必须服从市120急救指挥中心的调度指挥,接到调派指令后,必须在3分钟之内出车,救护车司机基本能达到要求。 4.及时反馈信息,及时和120指挥中心取得联系,回来后医生及时反馈病情及接送情况。达到要求。 5.出车登记整齐规范,按要求执行。

6.车辆标识清楚,规范。 二、院前急救人员培训培训情况:院前急救人员定期培训,如 重大伤情检伤分类流程、心肺复苏、集体食物中毒、意外 灾害、突发事件演练等,有应急预案、学习记录及应急演 练内容,考察医护人员对应急演练内容熟悉程度,全体成 员基本过关,知晓率达97%。 三、网络维护及终端设备使用情况:120网络于2011年开通, 运行通畅一月余,但在2011年底,由于120网络、旗网 络变化,导致我院120网络运行不畅,院长非常重视,多 次让我院工程师和120指挥中心网络维护工程师联系,并 请当地移动公司多次维修,但一直未能解决,找不见问题 的原因,希望此次120指挥中心协同我院解决网络问题,使我院最终达到保质保量完成120指定任务。目前120我 院以电话方式接受命令,并最后反馈结果。 四、院前急救病历书写情况:院前急救病历书写规范,签字及 时,个别大夫有漏签字情况,督促及时签字。 五、120出车及时反馈情况:2013年无120出车未反馈情况, 反馈及时。 改进措施: 1.发现救护车内卫生差,有用过的吸氧管,未按照规定 放置到医疗垃圾。加强检查,自查,同时与效益挂钩。 发现一次罚款30元。

1.院前急救(120)工作制度

1.院前急救(120)工作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院前急救(120)工作制度 1、院前急救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要做好院前急救准备工作,检查急救车辆、急救箱及常用急救器材完好率达100%,保证急诊出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需求,确保绿色生命通道畅通。 2、接听电话时应问清患者姓名、年龄、简要病情、地址及联系方式,并记录在院前急救登记本上。如遇病情凶险者,应电话指导病人家属现场施救. 3、接到出诊电话后,5分钟内出车,急救途中不准擅自改变救护对象,若新出现的救护对象病情确实危急,须报市120急救中心并经科室主任同意后方可改变。遇有救护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不能行驶时,应及时向市120急救中心或科室主任报告请求另派救护车。 4、接诊病人时,医护人员必须对病人作简单的体格检查及病史采集,掌握第一手资料,酌情作急救处理。 5、现场急救时,护士执行医生口头医嘱必须复述一遍。如抢救30分钟后无效死亡则当场向家属宣布死亡并签字,无家属者告知相关者或现场警察并取得签字。

6、根据病情向病人家属简要说明在转运途中可能出现的病情变化,病情危重者必须征得家属同意并在《院前病情告知书》签字后方可转运。 7、病情危重复杂者,在转运途中及时通知医院相应科室做好抢救准备,确保病人得到及时有效的诊疗。 8、危重病人转运途中,医护人员必须守护在病人身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记录在院前急救病历本上。注意运送途中车内人员安全,包括固定好担架,提醒患者家属坐稳扶好,不靠车门等。 9、病人在我院救治需转院者,主管医师必须提前与急诊科取得联系,完善相关资料后予以转院。 10、急诊病人接诊回院后,如属它科疾病医护人员必须护送病人到相应科室,与值班医师交接后才能离开,必要时协同科室抢救。 11、院前急救整个过程中,医护人员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排泄物或呕吐物时,必须戴手套和口罩,如手或身体其它部位被血液、体液污染后,应及时用肥皂水清洗;如考虑为传染性疾病,须穿防护服,必要时戴护目镜。 12、若遇突发性灾害事故(如集体食物中毒、重大交通事故、塌方、火灾等),急诊科遵照急救中心统一调配,并通知有关科室做好接诊、抢救准备,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并上报院领导组织协调、支援。 13、遇全部出诊又有急救任务时,报院总值班安排有关科室医护人员增援。 附件:院前急救工作流程

120出诊院前急救病历及告知书

120出诊院前急救病历及告知书

***人民医院120出诊院前急救病历 病案号:(填写和/或钩出)

***人民医院院前急救病员(或代理人)签字单 (钩出并签字) □1患者在搬动、转运途中有病情加重,甚至心跳、呼吸停止的可能,受车载药品设备的限制,患者会出现死亡情况;救护车快速行驶及颠簸可能会使病情加重,严重者甚至死亡。途中因交通堵塞、车辆意外故障,会延误抢救时间,影响抢救效果;随车家属在途中发生意外,医院不承担责任。如果您能够确信理解以上情况并同意转送请签名。 病员(代理人)签名: (请写明同意或不同意) 签字时间:年月日时 分 □ 2拒绝现场检查、治疗而引发的功能障碍、病情加重及意外死亡,后果自负。 病员(代理人)签名 签字时间:年月日时 分 □3患者病情危重,受我院医疗条件限制,经过慎重考虑及现场医患沟通,为使患者得到更加有效和及时的治疗,决定送往。 病员(代理人)签名

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 □4经过慎重考虑,拒绝医生建议,决定不送医院。 病员(代理人)签名 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 □5病情危重,放弃治疗,在搬运、护送途中,病员随时可能病情恶化或心跳、呼吸停止,表示理解,要求送回家。 病员(代理人)签名 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 □6救护车到达时,病员已离开现场。 代理人或目击证人签名 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 □7救护车到达时,病员心跳、呼吸已停止。 病员代理人或证人签名 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 □8确认等候时间从时分开始至时分结束。 病员(代理人)目击证人签名

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 □9按照相关规定,为了保障及时给其他患者提供紧急的救援服务,救护车不承担运送已经确认死亡的患者,请家属或代理人给予理解并配合我院工作。 □10伤病员因病情危重现场抢救无效,经严格确认符合死亡标准和停止继续抢救法定标准。代理人或证人签名 □10附加表述: 伤病员姓名签字人与病员关系 谈话医生签名: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 填写说明 1、要求病员(代理人)在相应条款中签名。 2、一般情况下,在病人搬运前做好签字手续。 3、特殊情况下,报请110协助处理。遇车祸等特殊情况,如警方指定医院,则请求警方在相应条款上签字证明。 4、遇现场无人签字或不愿签字的,均按《急救人员工作规范》、《院前急救诊疗常规》处理,并在签字单及病历上注明。

最新院前急救工作制度(汇总)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急救站管理制度 1.急救站实行站主任负责制,对急救医疗管理、人员管理、车辆管理等全面负责。 2.急救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3.值班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劳动纪律,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出现脱岗现象。 4.上班要做好出车准备,待命期间坚守工作岗位,不离站外出。 5.遵守电话、电台、车载系统的使用规定,使之时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值班人员负责随时接受并记录调度指令,严格服从调度安排,做到令行禁止,接到调度指令后按规定时间迅速出车。 7.值班人员在接受指令后出发,完成任务返回急救站,15分钟内由医师按规定内容向指挥中心报告急救情况。 8.救护车辆未经中心领导批准,一律不得挪作他用;行政用车必须经医院院长批准,上报中心领导同意并备案;社会保障用车由急救中心统一调度、安排。 9.出车人员对待患者及家属要文明礼貌,廉洁正派,热情服务。 10.司机行车要坚持安全第一,安全与速度相统一的原则,遵守交通规则。 11.护士负责抢救药品、物品、仪器设备的应用、补充和维护,并遵守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药品、物品、氧气等当班使用当班补充,仪器设备保持性能良好。 12.司机负责救护车的使用、维护和保洁、消毒。 13.各种物品的管理要负责到人,保持室内整洁,保持室外的环境卫生。

急救站工作制度 1.急救站实行站主任负责制度,对急救医疗管理、人员管理、救护车管理等全面负责。医护人员应及时配合指挥中心做好急救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卜报工作。 2.值班人员要做好出车准备,应了解救护车的状态,做好交接班,以免出现接受任务后不能出车的情况。 3.确保受理终端电脑、对讲机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遵守电话及电台的使用规定。非急救业务不得使用终端电脑及对讲机,以免病毒人侵及影响系统正常运行。 4.值班护士负责接受调度指令,严格服从调度安排,做到令行禁止。及时接收调度指令,接到调度指令后按规定时间内出车。 5.出车时立即打开对讲机,随时与120指挥中心联系。在使用对讲机时必须做到文明用语,与急救无关的事宜不准使用对讲机。 6出车时司机或医务人员必须按工作程序在GPS接收器上操作,及时报告急救车状态(如出车、到达现场、患者上车、到院、途中待命等)。 7.急救出车途中不得擅自改变救护对象若新出现的救护对象病情确实危急,须经120指挥中心同意后,方可改变。遇有救护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不能继续执行任务时,应及时向120指挥中心及急救站报告,请求另派救护车。

(绩效考核)院前急救知识考核试题及答案

院前急救知识考核试题及答案 1、院前急救原则 先救命再治伤(治病),先重后轻,先排险后施救,先救活人后处置尸体,以抢救为主,维持伤病员基本生命体征。 2、转送原则,于伤病情允许前提下,必须于医护监护下迅速送到医院救治,途中密切观察伤病情况及生命体征变化,认真做好现场记录及转送记录,且妥善保管。 3、院前急救护理工作特点: (1)社会性、随机性 (2)时间紧急 (3)流动性大 (4)医疗急救环境差 (5)病种复杂 (6)以对症治疗为主 (7)体力强度大 4、院前急救护士的基本素质: (1)思想心理素质

(2)专业技术素质 (3)护理职业素质 (4)护士身体素质。 5、院前急救护士的基本要求 (1)掌握基础和高级生命急救的基本原理和操作技术; (2)掌握常用药物的作用原理,应用剂量和观察要点 (3)掌握院前急救中病人常见急症的病因、病理,症状和体征,能熟练配合医生完成现场救治工作。 (4)掌握救护车内所有设备的使用技术,如除颤监护仪、呼吸机、心电图等。 (5)于执行抢救任务中必须服从统壹命令,不得擅离岗位,随时解决病人问题。 6、护理体检包括 望、触、叩、听等基本物理检查,尤其侧重于生命体征变化的观察及发现可用护理方式解决的问题。 7、护理体检应注意那三清 听清病人或旁人的主诉 问清和发病或创伤有关的细节 见清和主诉相付合的症状体征及局部表现 8、急救护理程序主要包括

护理体检 实施急救护理措施转送及进行途中监护 9、急性心肌梗死时缓解疼痛宜用 吗啡 10、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心电监护示“室颤"立即进行抢救,第壹步应行非同步直流电除颤 11、血压突然升高,剧烈头痛,抽搐,昏迷的患者,诊断属: 高血压脑病 12、休克的基本原因是 DIC 13、上消化道大出血最常见的原因是: 消化性溃疡 14、尿毒症最常见的死亡原因是: 心功能不全 15、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临床特点是:

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目的 院前急救设施齐全,人员配备管理,利于院前急救患者的救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适用范围 急诊科一般情况下的院前急救过程控制(不包括灾害事故急救)职责 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督促配置救护车上院前急救所需的设施及药品。 由医务科,护理部和科主任,护士长负责配置救护工作所需的医生,护士,司机。 由护士长,护理责任护士认真做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急救箱及常用急救器材完好率。必须保证达到100%,并经常保持救护车箱内的卫生。 由出诊医护人员实施院前急救工作,并做好记录 救护车司机要熟悉本区交通情况,并保持车况良好,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审。 四工作程序: 救护车设施策划及配置: 按(基本医疗管理制度)的救护车设施要求配置所需设施及通讯器材,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申请,领用。 值班人员准时接班,熟悉了解上一班的救护情况,坚守岗位,认

真做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 值班人员接到呼救电话后,详细记录时间,地点,求救大致原因,并立即通知出诊医生,护士和司机(必要时派出护工)在5分钟内出诊,不得拒绝出车。有关救护车的工作程序详见(救护车的管理制度)院前急救内容: 出诊医生到达急救现场时,对患者应由高度负责精神,应立即检查患者,动作迅速,处理果断,根据病人情况可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送回医院进一步抢救,转送过程应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如有3个以上的重伤者,应迅速报告科主任是否增援。 现场急救:目的在于挽救和维持基本生命,减轻途中痛苦和并发症。 维持呼吸系统功能(包括吸氧,吸痰及分泌物,呼吸兴奋剂,口对口人工呼吸,气管插管人工呼吸等) 维持循环系统功能(包括胸外心脏按压,心电监护,除颤,体外起博器的使用,有生命危险的心率失常的药物治疗等) 维持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急性脑血管病的处理。预防治疗脑水肿,降低颅内压治疗,控制癫痫等) 急性中毒,意外事故处理。 脑,肺,腹,脊柱,四肢以及其他部位外伤的止血,包扎,固定,搬运。 止痛,止吐,止咳,止血等对症处理。 途中救护: 合理转运分流患者,但对转运伤病员要求快速安全。

福建规范院前急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福建省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014-2015年) 为贯彻落实《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规范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行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工作方案(2014-2015年)》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急救中心(站)和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网络医院(以下简称急救网络医院)。 二、实施时间 2014-2015年。 三、主要内容 (一)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活动内容 1. 加强建设,严格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设置。 (1)将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纳入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定急救网络医院,并将名单向社会公告。 (2)急救中心(站)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设置、审批和登记。 (3)根据区域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地理环境、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设置急救中心(站)和配置救护车,省及设区市设立急救中心,设区市院前医疗急救网络未覆盖的县(市)依托县级医院或独立设置一个县级急救中心(站);救护车的配置达到《福建省救护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要求。. (4)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使用急救中心(站)名称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医疗机构内不得擅自使用急救中心名称。 2. 多措并举,推动院前医疗急救发展。 (1)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专业人员在技术职务评审、考核、聘任、待遇等方面有倾斜政策,保证院前医疗急救队伍稳定。 (2)积极协调物价部门,院前医疗急救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及医疗服务整体水平相适应,并建立相应调整机制。 (3)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建立长效、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 (4)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辖区内人口数量、地域范围、经济条件等,加强急救中心(站)的应急储备。 (5)建立规范的院前急救与医院急诊的有效衔接流程,病人送达医院后,医院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接受病人。 (6)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培训,定期组织演练。 3. 加强监督,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 (1)除“120”以外不得开设其他承担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电话号码。 (2)制定全省的救护车辆统一标识,并向社会公示和宣传。 (3)主动定期会同并配合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黑救护车”进行清理整顿。(4)对院前医疗急救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院前急救各类人员岗位职责(汇总)

院前急救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急救站主任职责 1.在中心领导的带领下,负责急救站的全面工作。 2.负责急救站人员的工作安排,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急救站急救质量。 3.认真贯彻执行中心制订的工作计划,定期组织检查,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 4.认真执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急救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对差错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及时上报中心。 5.遇有重大灾害、事故,必须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亲临现场参与指挥抢救。 6.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医风。 护士长职责 1.在急救站主任的领导下,指导本科护理业务技术、科研、教学和排班工作。 2.负责急救站护理人员工作排班,制定护理工作计划,检查护理质量和服务质量,及时总结经验。 3.督促检查护理人员配合医师做好院前抢救工作及医嘱执行情况。

4.督促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5.驾驶对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训练,提高院前急救的技术水平。 6.督促检查各种急救药品、器材,应定量、定点、定位放置,并及时补充、更换。 7.督促医、护、驾做好救护车内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感染,保持车内外清洁、整齐和有效的工作环境。 急救站医师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抢救成功率。 2.在急救单元中实行医师负责制,充分发挥团队精神,以患者为中心,做好院前急救工作。 3.熟练掌握本专业知识和操作常规,积极妥善处理好院前危重患者抢救工作,医师要将病情、治疗方案、转送医院及时告知病家,请患者或家属签字。转送中做好途中监护工作。 4.患者转送至医院急诊科后泌须与当班医务人员交代患者病情和用药情况写好院前急救病历,严格遵守病案管理。 5.遇重大抢救和灾难事件应及时向中心(站)领导报告。 6.保障设备完好,提高使用率,及时补充药品和器材,保证患者得到有效的救治,按常规进行器械与车厢消毒。

院前急救管理规定

院前急救管理规定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天门市第三人民医院 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一、目的 完善院前急救设施配备,加强人员配备管理,利于院前急救患者的救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一般情况下的院前急救过程控制(不包括大型灾害事故急救)。 三、职责 (一)、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督促配置救护车上院前急救所需的设施及药品。 (二)、由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和科主任、护士长负责配置救护工作所需的医生、护士、司机。 (三)、由护士长、护理责任护士认真做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急救箱及常用急救器材完好率必须保证达到100%,并经常保持救护车箱内的卫生。(四)、由出诊医护人员实施院前急救工作,并做好记录。 (五)、救护车司机要熟悉本区交通情况,保持车况良好,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审。 四、工作程序: (一)、救护车设施策划及配置:由急诊科主任负责救护车设施策划和配置,所需设施及通讯器材,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申请、领用。 (二)、值班人员准时接班,熟悉了解上一班的救护情况,坚守岗位,认真作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

(三)、值班人员接到呼救电话后,详细记录时间、地点、行车路线、病情或受伤情况,要求呼救者提供联系电话(且不要随意使用该电话)以便随时联系,并立即通知出诊医生、护士和司机在5分钟内出诊。不得拒绝出车。 院前急救内容: 出诊医生到达急救现场时,对患者应有高度负责精神,应立即检查患者,动作迅速,处理果断,根据病人情况可就地或就近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送回医院进一步抢救,转送过程应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如有3个以上的重伤者,应迅速报告科主任是否增援。 1、现场急救:目的在于挽救和维持基本生命,减轻途中痛苦和并发症,强调对症治疗。 ①维持呼吸系统功能(包括吸氧、吸除痰及分泌物,呼吸兴奋剂,口对口人工呼吸,气管插管人工呼吸等)。 ②维持循环系统功能(包括胸外心脏按压、心电监护、除颤、有生命危险的心律失常的药物治疗等)。 ③维持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急性脑血管病的处理,预防治疗脑水肿、降低颅内压治疗、控制癫痫等)。 ④急性中毒、意外事故处理。 ⑤脑、胸、腹、脊柱、四肢以及其他部位外伤的止血、包扎、固定、搬运。 ⑥止痛、止吐、止喘、止血等对症处理。 2、途中救护: ①合理转运分流患者,但对转运伤病员要求快速安全。 ②出诊医护人员必须守护在车厢内随时观察病人病情变化,不得坐在驾驶室内。

【工作总结范文】院前急救年终工作总结

院前急救年终工作总结 (一)认真组织,落实上级要求 (二)积极配合,开展各项活动。 (三)积极完善,促进各院合作 一是加强双方协作配合,形成惩治和预防商业贿赂合力。在惩治同时 注意把握刑事政策,依法保护医院和患者合法权益,大力构建“平安”医院,打造“惠民”医院;二是加大从源头上治理卫生行业腐败行为 的力度,重点对采购药品、医疗器械、医疗耗材、基本建设等易发多 发的重点环节加大源头性预防力度。规范院领导及医务人员权力行为,严格医疗程序和费用,加强管理和监督,用制度避免犯罪风险;四是 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医务人员的法制意识、自律意识,筑起防腐大堤,防止违法违纪的发生。 (四)深入实施,奠定人才基础 为了全面提升市急诊急救医疗服务体系的服务能力和质量,提高急诊 急救医疗人才综合素质和急诊急救管理水平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的能力,我急救中心年内深入实施“120急救人才培养工程”,按照“四统一”原则开展培训,即统一目标、统一教材,统一方式、统一 考核。参加培训的人员分为学科带头人、骨干人员、急诊急救专业技 术人员、院内非急诊急救专业技术人员和急诊专科医师培训五个层面,培训后有相应的考试考核。其中对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重点进行院 前指挥、急诊急救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灾难和恐怖事件的 应对及组织协调,急诊急救医学理论和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增强对突 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五)积极开展,品牌宣传活动

我们以“一切为人民健康服务”为主题,在开展了“生命急救公益行动”和“市民急救讲堂”等品牌宣传活动,急救中心的专家和员工耐 心解答,热情服务。使广大市民学习到很多日常生活中常见急症的简 单处理方法,如:抽搐、心梗、脑出血等,以及水痘、麻疹等防治知识;对市民提出的有关“120”电话拨打、“120”收费、急救流程、 急救知识等问题进行解答;开设专家咨询;还为群众展示了四款急救 车车型及全套急救设备,并在现场为前来咨询和观看的群众进行心肺 复苏、创伤急救基本技能演,极大推动了急救中心的品牌推广。 二、加强班子建设,提升急救水平 (一)加强安全教育,实施细节管理 为切实提升了中心的急救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我们强化安全生产, 加强了安全问责制,坚持安全发展,一是建立细化分工机制。按照院 前急救的工作流程,根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修订完善了“业务工作 考核标准”,逐条逐项地量化定性至每个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逐 级负责的工作格局。二是继续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健全了“分月 度考核、季度兑现、年终总评”的绩效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评先评优和提拔晋升挂钩。三是兑现奖优罚劣机制。在实施具体 的考核过程中,对违反中心规章制度的行为,采取扣分的办法进行考 核兑现,做到用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四是建立科室考核机制。坚 持自我评定、民主测评、科室考评的内部考核机制,每月组织召开科 室民主生活会,适时总结、评定各人的工作情况,所扣分值的考核奖,作为“考核基金”,专项用于奖励有突出表现的人员。五是创新学习 培训考核机制。在抓好继续医学教育的基础上,结合中心实际,积极 开展了岗前教育培训、“AB”岗轮训工作。每月各科室、每季度中心 还组织开展理论考试,以熟练掌握各自的岗位职责、院前急救诊疗常 规和技术操作规范。 (二)加强行风建设,实施动态监管 (三)加强宣传活动,提升中心形象。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1、服从120指挥大厅的指挥调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急救站工作人员按分工严格执行各项交接班制度; 3、实行24小时值班制,急救站按要求安排充足的值班急救人员和急救车辆,不得出现因人员、车辆、急救设备物品等空缺而影响院前出诊工作。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4、认真做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急救车辆、车载急救单元的急救设施、物品和药品完好率必须保证达到100%,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经常保持急救车辆整洁、卫生,符合感染质控要求,时刻处于待命出发状态; 5、接到出诊指令后,出诊医生、护士、急救员和司机必须在3分钟内出诊; 6、出诊途中必须与报诊方取得联系,进一步确定接车地址,急救医师给出进一步的现场自救、互救指导; 7、到达现场,以出诊医师为组长的急救医疗小组应立即展开救治,动作迅速,处理果断。严格执行诊疗常规、技术操作规范。对病人及家属态度适度,文明礼貌,用语规范; 8、出诊医生到达现场后,对病人的生命指征立即进行检查并详细记录。如病人确已救治前死亡,应详细询问病人家属或在

场人员,了解发病情况及既往病史,做好记录,并明确告知其家属或在场人员,留取证据。未经抢救者,不能出具死亡证明。疑似非正常死亡的经抢救患者,迅速报警110,由公安部门出具验尸证明后,方能出具死亡证明; 9、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下达要求准确、清楚,护士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重复无误方可执行,并及时记录。凡经抢救的病人,应有详细病案及抢救记录。 10、现场救治结束,急救人员必须将各种抢救药品及器材等认真检查核对,整理归位带回,将所有的医用废弃物(用过的注射器、输液器、用过药物空安瓿、液体空瓶、消毒用的敷料等)要集中带回进行处理,不得遗留救治现场; 10、病情紧急时应就地抢救,病情允许后方可搬运。若病情许可应尽快将病人安全转送院内进行救治,转送途中医护人员必须严密观察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随时采取救治措施; 11、对出诊不需要来院或拒绝来院的伤(病)者,要求有完整的签字凭证,现场将院前急救病历患者持有联交付对方并有记录凭证; 12、出诊现场与出诊命令单内容有出入时(地址、伤病情、人数等),应及时向120指挥中心反馈,不得隐瞒或擅自处理; 13、急救出诊途中不准擅自改变救护对象,若有新出现的救护对象病情确实危急,须经120指挥中心同意后,方可改变。遇

院前急救机构及人员绩效考核方案共7页文档

院前急救机构绩效考核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院前急救机构建设和管理,落实其公益性,提高应急救治能力和水平,根据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正确导向的原则。绩效考核应当突出社会效益第一,通过项目和指标的设定与考核,引导院前急救机构追求社会效益,体现院前急救工作的公益性。 (二)全面考核的原则。通过建立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综合指标体系,对影响院前急救工作水平的各种因素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综合考核。 (三)客观考核的原则。根据国家医疗卫生方针政策和人民群众对院前急救的需求,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地评判院前急救机构的运行及管理状况。 (四)有利发展的原则。绩效考核应当在综合反映院前急救机构运行状况的基础上,科学分析服务能力和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为院前急救机构履行

职责和持续发展提供指导。 二、组织管理 (一)卫生部负责制订院前急救机构绩效考核的相关政策,指导全国院前急救机构绩效考核工作。 (二)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院前急救机构考核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本省(区、市)院前急救机构的绩效考核工作。 (三)院前急救机构主管部门对辖区内院前急救机构进行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划拨经费的主要依据之一,保证院前急救机构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院前急救机构要积极配合考核工作,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提高院前急救能力,落实公益性。 三、考核对象 考核的对象是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设置的,独立建制的急救中心(站)和急救分中心等医疗机构。 其他类型院前急救机构参照本方案进行考核。 四、考核内容 院前急救机构绩效考核内容包括机构建设、日常急救、应急救援、学科建设、急救培训、医疗质量和社会效益七个部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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