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专利资助申请表

云浮市专利资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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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管理办法

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 评定与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上海市引领型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完善园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进一步规范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的评定与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评定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以知识产权制度促进园区技术创新、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品牌建设为目的,以提升园区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水平为重点,推动园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管理制度,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能力。 第三条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的评定与管理,遵循“自愿申报、公正考评、择优认定、动态管理”的原则,重点支持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相关园区。 第四条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负责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的评定考核与工作指导。 各区知识产权局负责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的申报推荐和日常管理。 第二章申报与评定 第五条申报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应具备以下条件: - 1 -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业园区; (二)知识产权工作环境良好,建立园区知识产权管理机制,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出台知识产权政策,配备专业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具有专利代理师、专利工作者或知识产权职称等证书),有一定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投入; (三)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良好,园区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不低于同期本市平均水平的2倍,拥有有效专利的企业数量占园区属地企业数量的10%以上,拥有有效商标的企业数量占园区属地企业数量的30%以上,近三年园区属地企业未发生严重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第六条申报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考核验收合格的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园区; (二)构建了比较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出台园区知识产权工作规划或战略,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能够有效开展专利工作和商标品牌的指导服务,配备2名以上专业管理人员;近3年园区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投入年增幅不低于10%; (三)建立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服务机制,可以提供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知识产权运营转化、知识产权培训、知识产权维权、知识产权信息等相关服务; (四)近五年园区属地企业未发生严重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第七条申报与评定流程: (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下发申报通知; - 2 -

上海市及各区县专利试点示范企业申报标准

上海市及个区县专利试点企业申报标准 一、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单位 试点单位每年认定100家,其中企业比例占80%以上,每年上半年5、6月份,专利工作试点单位的试点期限为两年,给予总额不超过40万元的专项资助,示范项目实施期为两年,前期先拨款70%,验收后拨剩余30%。 申报条件: 1)机构和制度:高度重视专利工作,已设置专利管理或成果转化机构,已制定较为健全的专利管理和激励制度并有效实施,至少配备1名专利工作者。 2)专利创造: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事业单位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20件。企事业单位专利电子申请率不低于90%,近三年发明专利申请量保持增长,且无非正常专利申请。 3)专利实施:近三年,企业的授权发明专利实施率不低于50%,专利许可、转让及专利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近三年,事业单位的授权发明专利实施率不低于20%,发明专利授权量超过300件的,实施率不低于10%。 4)人员培训:重视开展专利宣传培训活动,管理人员及科技工作人员的培训率达到60%,员工的培训率达到40%。 5)专利保护:专利保护意识较强,近三年内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二、闵行区专利示范企业: 闵行区专利示范企业申报受理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受理申报时间为每年8月份,9月份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工作由区知识产权局组织,经初审合格送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于10月份在闵行科技网进行公布,被评为区级专利示范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有条件列入下一年度申报市级专利试点、示范企业的单位 申报条件: (1)近年来专利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总量不少于20件,累计有效专利5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2件;

关于专利申请资助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专利申请资助工作的指导意见 近年来,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部分地级市、县级市相继出台了专利申请资助政策,这些政策对鼓励发明创造和专利申请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5〃26”讲话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第45号令,规范政府资助申请知识产权工作,推广各地有益经验,指导地方制定实施导向正确、程序严谨、监督有力的专利申请资助政策,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 社会中的作用;现就专利申请资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专利申请资助工作的目标 (一)促进专利申请质量的提升 专利申请资助工作应该坚持促进专利申请质量提升的 政策导向,通过对高质量的专利申请进行费用资助,引导专利申请结构的进一步优化,促进专利申请质量的提升。 (二)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 专利申请资助工作应该坚持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知识产 权化的政策导向,通过专利申请资助,支持企事业单位及时将科研成果、核心技术申请知识产权保护,扶持非职务发明人将其发明创造申请专利,鼓励、引导具有专利性且适宜专利保护的自主创新成果实现专利化。

(三)促进我国国外知识产权拥有量的提高 专利申请资助工作应该坚持促进我国国外知识产权拥有量提高的政策导向,通过专利申请资助,鼓励具有国际市场潜力的先进技术向国外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增强我国的国际竞争力。 (四)促进公众对专利制度的了解和运用 专利申请资助工作应该坚持促进公众对专利制度了解和运用的政策导向,通过实施专利申请资助政策,让更多的社会公众了解专利制度,提高全社会运用专利制度的能力。 二、专利申请资助工作的原则 (一)因地制宜 各地可以根据当地专利工作现状、产业分布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充分发挥优势;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专利申请资助政策。 (二)部分资助 专利申请资助应本着申请人承担部分费用的原则,坚持以实际发生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各项专利费用资助的比例,资助比例一般不超过7 0%。 (三)突出重点 应重点资助得到实施的专利申请、向外国的专利申请、

上海市各区知识产权贯标资助政策一览

知识产权贯标对企业来说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那么,企业的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应该如何着手呢?小象知识产权日常也接到很多知识产权申报的用户询问贯标的事宜,用户纷纷表示无从下手。其实贯标只要梳理清楚,按部就班去贯彻国家标准,并不是想象中的高不可攀。 下面就跟着小象知识产权来理理思路: 首先,企业要做贯标,必须先了解“贯标”是什么。 “贯标”即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是我国首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简而言之,就是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虽然上海很多企业有自己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专职人员,但是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企业并不多。 能不能做,知识产权贯标对企业规模和资质有没有要求? 目前,贯标没有特别严格的要求,对企业规模、行业没有要求,也对企业持有的知识产权数量不做严格规定。而且贯标通过以后对企业申请专利试点示范企业、小巨人这些能加分。 需要注意的是:贯标要求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制,规范各种流程和制度、文件合同管理,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需要总经理办公室、研发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各个部门全员参与。 关于贯标的资助补贴

上海企业做贯标能拿到几十万的资助政策,有些和试点示范项目深度结合,小象 知识产权也特意贴心地给大家做了汇总,具体见下表。 上海市各区知识产权贯标资助政策一览 贯标的具体流程分为9大步骤,详见下图所示。 贯标流程一览 之前接触到的用户,有的也尝试自己内部来做贯标项目,反馈一直没能通过。实际上,企业自己不太懂又没有实操经验,抓不住重点,成功率不高也很正常,但是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贯标项目还是属于门槛不高比较容易通过的。这就涉及到选择辅导机构的问题了,小象知识产权凭借经验给大家总结了选择机构的几个注意要点: 1、最好找本地的机构,对政策了解,有本地操作经验 2、需要见面沟通,并且确保以后和你对接的服务专家是同一个人,别见面沟通感觉挺专业的,素养也高,实际做案子的时候换人了,无形中给自己设置了沟通障碍,增加了沟通成本。 3、了解服务流程、做过多少家,也就是案例情况如何,与同行业内的有没有可复制的成功案例。

2013年度专利申请资助办法

2013年度专利申请资助办法 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鼓励企事业单位和非职务发明人将创新成果申请专利,提升我省专利申请质量,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关于专利申请资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8〕1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资助办法。第一条资助对象 本省辖区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户籍在本省的个人。 第二条资助类别 在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已取得国际检索报告的PCT专利申请、取得相关国家受理文件和交费凭证的“巴黎公约”的发明专利申请;已经取得外国授权的发明专利(注:对同一件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发明专利权的,按一项专利予以资助)。不实行实审制度的国家不予资助。 第三条资助额度 1、发明专利申请每件资助1000元、授权每件资助2000元。 2、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每件资助800元。 3、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每件资助500元。 4、PCT发明专利申请每件资助10000元。 5、外国发明专利授权每件资助40000元。 第四条资助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在校生优先。 3、国外和PCT专利申请优先。 4、通过电子申请的专利优先。 5、依照申请或授权的先后顺序排序。 第五条申请资助须提交的材料

1、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国内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授权、国外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填报《河北省专利申请资助表》(附件1)。申请资助表由省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可现场索取或从河北省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a71695594.html,)。 2、国内发明专利申请提交专利受理通知书和实质审查缴费收据复印件;国内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授权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国外专利申请通过PCT渠道申请的,提交《PCT国际检索报告》复印件;通过巴黎公约渠道申请的,提交相关国家的受理文件和交费凭证的复印件;国外发明专利授权提交相关国家和国际专利组织授予的专利证书复印件。 3、职务发明专利权(申请)人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多项申请材料可提供一份复印件);代办人提交专利申请资助人委托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职务发明专利权(申请)人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校生提交本人学生证复印件,代办人提交专利申请人委托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六条资助申请的受理、审批及资助资金的发放 1、受理时间:2013年1月1日至2月28 日。 2、国外专利申请、授权资助申请直接报送省知识产权局审批。其他资助申请由所在设区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 初审符合条件的专利资助项目,由初审部门汇总并填写《河北省专利申请资助项目汇总表》(附件2),附电子表格连同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于2013年3月31 日前一并报送省知识产权局审批。超出报送期限的不予受理。 3、省知识产权局审定的专利资助项目,经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复核后,直接将资助金拨付到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4、职务发明的资助申请人,要使用本单位的银行账户;非职务发明的资助申请人,须统一使用中国建设银行账户。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及账号要具体、准确。 5、专利资助的申请应由第一专利权(申请)人提出。 第七条资助金的使用 专利资助金必须专款专用。企事业单位申请到的专利资助金必须用于冲抵相应专利费用开支或用于奖励对该专利做出实质性贡献的发明人。 第八条资助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资料,凡提供虚假材料或获得资助的项目属于非正常专利申

海南省专利申请资助办法

海南省专利申请资助办法 第一条为鼓励发明创造,促进自主创新,推动全省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申请资助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无偿资助、择优支持的原则,资助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第三条资助对象为在本省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 第四条资助条件。 1、申请资助的专利应有市场应用前景,符合我省的产业政策; 2、专利资助申请应自专利授权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第五条资助标准。 费用资助按从专利申请到授权实际缴费额核定,但发明专利每件不超过3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不超过1000元。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资助: 1、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 2、专利权有争议的; 3、已获得各级政府部门同类性质资助的; 4、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内容明显相同的专利申请,或者指使他人提交多件内容明显相同的专利申请的; 5、提交明显抄袭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专利申请,或者指使他人提交明显抄袭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专利申请的;

第七条申请资助需提供的材料。 1、海南省专利资助申请表(可在省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或到省知识产权局实施处领取); 2、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3、专利证书; 4、相关缴费发票; 5、申请人是个人的,提交身份证或本省居住证; 6、申请人是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登记证副本、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以上申请材料除海南省专利资助申请表和委托书外均提交复印件,办理时应出示相应的原件供核对。提供的申请材料一式二份,统一使用A4纸张,按顺序装订。 第八条专利资助费的给付。 1、省知识产权局对提出专利申请资助的项目进行审核,是否符合资助条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2、办理专利资助费给付时,申请人委托他人代领的应提交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需要转帐的单位应出具准确的单位名称、开户行、帐号和单位收据。 第九条经审核批准的专利资助,自告知之日起,6个月内不领取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第十条申请资助的单位及个人提供的材料及凭证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资助资金,一经查实,已资助的费用全数追回,并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专利申请资助金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专利申请资助金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25日作者:daibanchu 无来源: 北京市专利申请资助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的精神,促进科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鼓励发明创造,提高北京市专利申请的数量和质量,设立北京市专利申请资助金(以下简称“资助金”)。为提高资助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资助金,主要用于对专利第一申请人为本市确有困难的单位和户籍在本市或具有本市居住证的个人申请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及单位向外国申请发明专利给予资助。 第三条资助金实行“重点支持、择优资助、专款专用”的原则,重点资助发明专利申请。 第四条资助金纳入市财政预算,由北京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和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市知识产权局”)共同管理。 第二章资助金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市财政局是资助金的监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确定资助金的使用原则; (二)审核、批复年度资助金预算和决算; (三)检查、监督资助金的管理和执行情况; (四)对重大项目组织实施绩效考评。 第六条市知识产权局是资助金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确定资助金的支持方向; (二)编制年度资助金的预算和决算; (三)组织对资助金申报的审核、评估; (四)检查、监督资助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五)对资助金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第三章资助金资助范围和标准 第七条资助金资助范围: (一)向国内申请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费、实质审查费、附加费; (二)资助金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资助的其他专利费用; (三)通过PCT途径或其他途径向外国申请发明专利的部分申请费用。 (四)凡已在政府项目资金中列支专利申请等专利事务经费的,不得重复申报本专利申请资助金。 第八条以下项目申请专利可优先获得资助: (一)列入本市重点发展计划以及重点发展领域的项目; (二)高新技术、技术改造项目;

深圳市专利申请资助管理实施细则

深圳市专利申请资助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鼓励我市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积极从事发明创造,促进我市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根据《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操作规程》,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下列单位和个人申请国内外发明专利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交国际专利申请的,可向市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申请资助: (一)在我市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二)具有我市常住人口户籍并在我市工作、学习的个人; (三)在我市工作、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证》或者《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工作证》的个人; (四)在我市全日制大专院校学习的学生; (五)在内地全日制大专院校学习的深圳籍学生。 第三条申请资助的单位或个人应向市知识产权局提交下列材料: (一)《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资助类);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出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实审通知书的复印件(验原件)、发明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首页;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开具的发明专利申请及审查费收据复印; (四)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五)深圳市单位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相关资格证明复印件(验原件),个人提供有关身份和工作(学习)证件复印件(验原件); (六)申请国外发明专利的,应提交外国专利局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七)专利申请权权属保证书;

(八)申请国际专利申请资助的,应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表)复印件(验原件)和《收到检索本的通知书》(表)复印件。 第四条发明专利申请资助可以在实质性审查阶段并在缴纳审查费个月内或在取得专利证书个月内分别提出,也可以在取得专利证书个月内一并提出。(以实审通知书发文日或授权公告日为准) 申请资助应在取得《收到检索本的通知书》(表)后个月内提出。(以发文日为准) 第五条申请国内发明专利的资助标准: (一)在申请人请求实质性审查并缴纳有关费用后,每件给予资助人民币元(但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批准费用减缓的,在资助标助额度内,专利申请费和审查费按实际支出给予资助); (二)取得专利证书后,每件给予资助人民币元,委托深圳专利代理服务机构代理的,每件增加资助人民币元。 申请人在取得专利证书后一并申请资助的,由市知识产权局按以上资助标准一次性给付。 第六条申请国外发明专利在取得专利证书后按不同的国家分两个档次给予一次性资助(每件最多资助二个国家): (一)在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取得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元; (二)设有专利审批机构的其他国家或地区每件资助元。 (三)在香港和台湾地区申请发明专利的,按照国内申请发明专利资助标准办理。 (四)申请资助:依照规则提交国际专利申请的专利项目,经审查符合资助条件的,单位申请的每件最高补贴元,个人申请的每件最高补贴元。

北京国内专利申请资助金申请表.doc

北京市国内专利申请资助金申请表 年月日编 号: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日 号 专利分类□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工程 所属行业 □新医药□新材料□环保节能□其它 申请人 户名 开户行账号 申请人详 区 /县邮编 细地址 联系人电话 申请 □企业□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机关团体□个人人分类 单位代码

单位情□园区试点企业□区县试点单位□示范 况调查单位 所属园区 : □1 、海淀园□2、丰台园□3、昌平园 □4、电子城 □5、建翔园□6、德胜园□7、亦庄开发区 □8、雍和园□9、石景山园□10、通州环保产业基地 □11 、通州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12、大兴生物医药基地 □1.技术先进,具有较高的创新性 申请理由□2.属于北京地区重点发展技术领域和行业 □3.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收取申请费用的收据 □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摘要□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合格通知书 □企业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材料清单 □个人申请人身份证件□委托书 □代办人身份证□发明专利授权通知书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中关村企业信用评级报告

申请费(含文印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 费) 实质审查费¥ 权利要求附加 ¥ 费 申请人身份证号码: 说明书附加费¥ 代办人签名: 第年年费¥ 登记费¥代办人身份证号码: 印花税¥审核人年月日维持费¥复核人年月日重点支持发明¥ 领款人电话 申请费用 重点支持发明¥ 授权费用备注: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等相关材料 经审核资助总¥见号 金额 填表说明: 1、带“□”的请根据实际情况打∨2。、材料清单中所列文件,有原件的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盖章后退回。

上海市专利申请费、代理费资助申请表

上海市中国专利申请费资助申请表 编号No: 附:1、申报材料: (1)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专利代办处开具的缴纳专利申请费收据(原件); (2)上海市中国专利申请费资助申请表(申请人为单位的,须经有关部门审核盖章)(3)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专利代办处受理盖章的专利请求书第一页; (4)单位申请的须分别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登记证(复印件);个人申请的须提交本人上海市户籍身份证(复印件)。 2、受理地点: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成都北路333号3楼) 3、受理时间:每周二、四(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 4、联系人:谷舒毓联系电话:52980377

编号No: 1、申报材料: (1)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专利代办处开具的缴纳专利证书费相关收据(原件); (2)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专利代办处受理盖章的专利请求书第一页(复印件); (3)出示授权专利证书并提交复印件; (4)单位申请的须分别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登记证(复印件);个人申请的须提交本人上海市户籍身份证(复印件)。 2、受理地点: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成都北路333号3楼) 3、受理时间:每周二、四(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

编号No: 发票(申请人为单位的,若发票原件已报销入账的,可提交复印件,但须提交单位开具的由市财政或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或发票;申请人为个人的须提交发票原件); (2)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专利代办处受理盖章的专利请求书第一页(复印件); (3)出示外国专利局授权的专利证书并提交复印件; (4)单位申请的须分别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登记证(复印件);个人申请的须提交本人上海市户籍身份证(复印件)。 2、受理地点: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成都北路333号3楼) 3、受理时间:每周二、四(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 4、联系人:谷舒毓联系电话:52980377

专利申请补助

武知发规字【2011】1号 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办理2011年专利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权利人: 为了充分发挥武汉市知识产权资助资金对自主创新的引导作用,鼓励我市单位与个人获取专利权和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优化专利结构,提高专利质量,促进我市知识产权拥有量的不断增加,实现知识产权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按照《武汉市知识产权资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武财企[2010]246号)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现就办理2011年专利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资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经费种类及其申请条件 (一)资助经费种类 本通知中的资助经费种类包括:专利申请获权资助经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资助经费,专利代理机构公共服务资助经费。专利信息利用资助经费和专利代理以外的其它专利公共服务资助经费的申请与办理事宜另行通知。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申请专利申请获权资助经费,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属于登记注册地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或者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个人。 (2)申请人的专利申请通信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3)申请人在2010年12月10日后获得中国专利权,或申请人(企业)在2010年1月1日后获得外国专利权。 (4)申请人按要求及时提交所需的申请材料。 2、申请人申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资助经费,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属于登记注册地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 (2)申请人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的通信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3)申请人获得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 (4)申请人按要求及时提交所需的申请材料。 3、申请人申请专利代理公共服务资助经费,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属于已在武汉市知识产权局备案的专利代理机构。 (2)申请人为武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单位或个人代理申请发明专利并在2010年获得授权,或者参加了2011年武汉市“专利扫零”工程并取得实际成效。 (3)申请人按要求及时提交所需的申请材料。 二、资助经费发放标准

深圳2014年最新专利申请资助操作规程

专利申请资助操作规程 第一条为鼓励发明创造,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我市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财行规〔2011〕9号),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下列单位或个人申请国内发明专利、国外发明专利和PCT国际申请,且为专利第一申请人的,可向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申请资助: (一)在我市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二)具有我市常住人口户籍并在我市工作、学习的个人; (三)在我市工作、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证》或者《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工作证》的个人; (四)在我市全日制大专院校学习的学生; (五)在内地全日制大专院校学习的深圳籍学生; (六)深圳专利代理机构及外地专利代理机构在深设立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分支机构(上年度在深纳税额20万元以上); (七)申请资助的项目应符合我市产业导向目录。 第三条申请资助的单位或个人应向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按以下资助类填写: 1.《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国内发明专利资助申报表》 2.《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国外发明专利资助申报表》 3.《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PCT专利资助申报表》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出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实审通知书的复印件(验原件);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开具的发明专利申请及审查费收据复印件; (四)发明专利证书盖章页及说明书扉页复印件(验原件); (五)营业执照或相关资格证明复印件(盖公章),个人提供有关身份和工作(学习)证件复印件(验原件); (六)申请国外发明专利的,应提交外国专利局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七)专利权权属保证书;

上海xx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2016-2025

上海xxx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中长期战略规划(2016~2025) (简要版) 二〇xx年x月

上海xxx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中长期战略规划(2016~2025)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是企业经营发展总体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又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微观基础。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企业,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根本动力。根据XXX科技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特制定《XXX公司知识产权中长期战略规划(2016—2025)》(以下简称“战略规划”)。 一、战略规划的背景及意义 随着科技进步突飞猛进,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国际间生产要素重组和产业结构调整及转移,以权力独占和信息利用为其本质特征的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性和影响力日益突出。 XX行业是我国具有原创优势的民族产业,我国XX产业现代化水平的关键在于确立XX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地位,而使XX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持续快速提高的关键则是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因此在新形式下建立企业完善的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是实现XX企业快速持续发展的重要命题。

XXX有限公司经过“十五”、“十一五”、“十二五”多年的发展已经成长为业内具有一定规模及行业影响力的????企业。企业优势产品、品牌、专利产权等达到了新的高度。在新时期,建立和制订与企业自身特点和整体发展规划相结合的,规范、可行的具有引领企业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战略规划的指导原则 1、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要服从、服务于企业长期发展战略的全局。 2、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要贯穿于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应用保护的全过程。 3、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要以政府产业规划为指导、企业发展规划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整合内外创新资源,市场主体和创新主体联动,整体推进,有利于全面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 4、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要从强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入手,推动企业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组成部分的全面、协调发展。 三、战略规划的总体目标与主要内容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形成与XX企业自身经营发展与科技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有效的运行机制,力争在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

专利资助管理暂行办法制度

专利资助管理暂行办法 制度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专利资助管理暂行办法制度 专利资助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鼓励发明创造,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促进本市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利资助包括国内专利的专利申请资助、专利年费资助、专利奖励资助及外国专利的专利申请资助。 专利资助以无偿资助和择优支持为原则。 第三条设立专利资助专项资金。专利资助专项资金从科技经费中统筹安排,列入市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管理。该项资金支出应控制在当年预算额度内。专利资助专项资金可以根据本市经济发展情况予以调整。 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的使用接受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的监督。 第四条提出专利申请资助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资助申请人为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住所在本市辖区内的个人(含在本市进行投资,并在本市申请专利的非本市居民); (二)自本办法施行后获得授权的专利; (三)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的申请应自专利授权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获得其他政府部门同类性质的资助低于本办法最高资助的,差额部分可申请本办法的资助。 第五条申请专利年费资助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资助申请人为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住所在本市辖区内的个人(含在本市对专利项目进行投资实施的单位或个人); (二)专利为有效的发明专利; (三)该专利已在本市实施并取得显着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已开始实施并具有较大的潜在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第六条专利申请资助实行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 (一)发明专利资助额为每件2000元; (二)实用新型专利资助额为每件1500元; (三)外观设计专利资助额为每件1300元; (四)外国专利申请资助额为每件4000元,对向两个以上(含两个)国家申请同一件专利的,资助最多不超过两次。 专利年费资助范围仅限于发明专利授权后前5年的专利年费。 专利奖励资助的对象是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评选的全国性专利奖和省级专利奖项的专利项目。根据其所获得的奖励额度,市政府给予1:1的配套再奖励。另设立市级专利奖项,奖金另定。 第七条申请专利资助应当向市科学技术与信息产业局提出申请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三份): (一)三亚市专利资助资金申请表; (二)专利证书(中国专利)、受理通知书(外国专利)、专利申请文件中的《摘要》; (三)缴纳专利费用的原始票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或其它代办处出具的票据); (四)属于职务发明的须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属于非职务发明的须提交资助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五)专利权人属二人以上的,须提交其他专利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六)委托他人代办资助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第八条市科学技术与信息产业局应当自受理专利资助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专利资助项目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第九条受资助的单位应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管理,使其在专利申请、实施、管理和保护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条申请专利资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提供真实的材料和凭证,并接受市科学技术与信息产业局的监督管理,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和核实,全部追回已资助的费用,并对其以后的专利资助申请不予受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关于上报专利资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注意事项

关于上报专利资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的注意事项 按照《济宁市专利创造资助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对专利资助进行申报与审批。 一、申请资助范围及时限 1、国内专利资助申请。发明专利资助申请在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实审通知发文日起)3个月内提出;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在获得授权后3个月内提出。 2、国外专利资助申请。PCT国际专利申请资助,在收到《PCT申请日与申请号通知书》(发文日起)6个月内提出; 授权国外专利的资助申请在授权后6个月内提出。 3、企业发明专利清零资助、单位专利大户资助和市内专利代理机构资助应在次年的第一季度内提出。 超过以上规定期限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请表的注意事项 1、申请人为个人的需要本人签字,申请人为单位的只需要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2、发明专利为进入实审阶段的相关费用进行资助;授权后,按省有关办法规定申报省级资助;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须为授权后的予以资助; 3、代理机构: 市内代理机构13年下半年为济宁众城专利事务所、济宁宏科利信专利代理事务所、青岛发思特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3家;14年上半年增加山东文思达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济南泉城专利商标事务所济宁分所2家。 (发思特与泉城须为济宁分所)。 需要注意的是代理机构须为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年检的代理机构。(可查阅<通过国家年检的代理机构及未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代理机构>附件) 4、县市区局初审意见:初审人处需业务科室负责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及单位盖章一栏须分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在校学生须提交户口簿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学生证、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籍证明3类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三、专利资助相关证明材料 1、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资助,须提供《发明专利申请

创业补助的申请书

创业补助的申请书 篇一:创业补贴申请书 以下是创业补贴申请书,有需要的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加以改进。尊敬的县领导你您好!我叫xx,女,现年47岁,现住xx小区。xx年我们夫妻双双从xx下岗,为了生存我们从小商小贩做起。通过多年艰辛的打拼去年在城北买了一块场地准备开公司,天有不测风云就在买完场地第二天老公在医院查出肺癌。花掉几十万到后来还是人去钱空。现在孩子上大学所有的重担压在我一个柔弱女子肩上已压得我摇摇欲坠趴到在地……悲痛过去挺起腰身还得往前走。今 年一股做气把场地建成,花掉100万左右,也花掉我全部的积蓄。我经商的道路是泥泞的、曲折的、坎坷的、富有传奇色彩。我去过北京市场卖过绿豆,走过河南进过面粉,闯过山东送过红干椒……苍天不负有心人,最后三次飞往南方, 终于把瓜子市场的销路打开。南方的几大城市凡是做过瓜子的老板几乎都知道xx县有一个假小子xx瓜子大王的称号。也造福了xx的一方百姓。最后请求县领导资金方面给以帮助。 篇二:创业补贴的申报资料模板 1、对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国家承

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在我省高校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或 地方建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内领办且正在孵化的 创业项目; 2、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3、2014年1月1日后,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通过工 商注册、民政登记,以及其他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方式创办的实体。农村职业经理人,应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 定部门认定并正常持续经营。开办“网店”的应符合以下条 件: ⑴ 所开“网店”,应依托国家商务部或四川省商务厅公 布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设立的电子商务平台; (2)所开“网店”应进行商品实物交易或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等服务,正常持续经营半年以上(在校大学生应持续经营至毕业年度)。申请补贴前半年内商品实物成功交易在1000笔以上,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等服务的,销售额度在2万元以上,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4、创办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的(个体工商户除外),需提供参与投资的验资报告证明。 5、在其首次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常营业6个月后,经认定,可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1、填写《宜宾市翠屏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专项资金

专利申请资助计划

专利申请资助计划 申请须知 1.中、英文申请表格均可使用,但填报时务须以打字方式填写。 2.申请表格共分三部分,申请人/公司必须填写第一、第二及第三部分。请尽量 提供适当的支持文件。表格内如某部分所要求提供的资料并不适用或无法提供,请在适当位置填写“ 不适用"或“ 无"。 3.填报资料时务请扼要清楚。如有需要,亦可附加纸张填写额外资料。 4.申请表内须提供申请人/发明者的个人资料,以便办理专利申请资助计划的 申请。如有需要,有关资料或将以机密方式向执行机构透露,以便进行评审工作。申请人有权要求查阅或更改在申请表内填报的个人资料。如欲提出这项要求,请致电3841 4739与创新科技署聯系。 5.发明人必须亲自参与面谈以解释本发明的背景,提供本发明的详细资料,以 及指出本发明所具备的科技元素。 6.为确保证明文件的真实性,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应要求申请人提供文件的正本, 包括专利检索报告,以供查阅。 7.(适用于个人申请人) 申请人不得与指定专利代理机构的东主、股东、管理人 员以及负责处理申请的工作人员有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财务、商业、个人或其他利益关系或联系。 8.(适用于公司申请) 申请公司的东主、股东或管理人员不得与指定专利代理机 构的东主、股东、管理人员以及负责处理申请的工作人员有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财务,商业,个人或其他利益关系或联系。 9.申请人须遵守香港“防止贿赂条例”(第201章)。申请人应禁止其参与负责 处理专利申请的董事、员工、代理人、供货商、顾问、承包商和其他人员,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如“防止贿赂条例”中所定义)。 如申请人或其任何董事、雇员、代理人、供货商、顾问、承包商和参与专利申请资助计划的其他人员在进行专利申请时违反任何“防止贿赂条例”的条款,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和香港政府有权立即暂停和/或终止该专利申请资助计划,并要求申请人承担任何或所有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和香港政府可能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或损害的责任。

普陀区专利、品牌及商标专项扶持资金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应用和保护,更好地鼓励发明创造,激励技术创新,按照《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年)》(沪府发〔〕号)和《关于加强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地意见》(普府〔〕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第一条专项资金地来源 本专项资金来源于普陀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第二条专项资金地用途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专利资助、奖励:资助企事业单位专利申请、授权及专利数据库建设、专利战略制定;奖励专利奖、上海市专利新产品、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及优势企业;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二)品牌奖励:奖励“中国名牌”、“上海名牌”;奖励“中华老字号”;奖励上海市中小企业“品牌产品服务”企业;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三)商标奖励:奖励“中国驰名商标”和“上海市著名商标”. 第三条申报对象(条件) (一)申报主体必须是在本区纳税地企事业单位; (二)企事业单位诚信合法经营,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第二章专利资助、奖励资金地使用与申请 第四条专利申请、授权资助 资助对象须具有良好地发展前景及研发能力,且为专利第一申请人.每家单位每年获本条款资助总额不超过万.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一)申请国内专利地,在专利申请获受理后给予代理费资助,额度为发明专利每件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元.专利授权后给予发明专利每件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元地资助.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二)申请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局发明专利地,在专利获授权后给予每件万元资助.申请其它国家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发明专利地,在专利获授权后给予每件元资助.对每件专利地资助不超过个国家、地区或组织.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第五条对企业建设和维护专利数据库、制定和实施专利战略所产生地费用,可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区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评审后给予不超过万元地资助.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第六条对企业获“中国专利奖”地,每项奖励万元;对企业获“上海市发明创造专利奖”地,每项奖励万元.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第七条对获上海市专利新产品认定地,每项奖励万元. 第八条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奖励 (一)对获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园区认定地,奖励万元;获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园区认定地,奖励万元. (二)对获上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地,奖励万元. (三)对获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认定地,奖励万元;获上海市专利工作示范单位认定地,奖励万元;获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单位认定地,奖励万元.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由试点升为示范地,补足差额,不重复奖励. 第九条专利资助、奖励资金申报受理由区知识产权局负责,其中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励申报受理部门为区商务委.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广东专利申请资助与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广东省专利申请资助及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广东省专利申请资助及奖励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深入实施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广东省专利申请资助及奖励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提高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优化专利申请结构,保护创新成果,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支撑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遵循重点突出、绩效优先、专款专用、强化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部门职责 第四条省财厅负责编制落实专项资金预算,审核拨付专项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有关规定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视情况对专项资金实施重点评价或引入第三方评价。。 第五条省知识产权局负责编制专项资金的使用规划,提出年度专项资金分配使用计划,并对专项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组织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单位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并配合省财政厅做好其他评价工作。 第六条各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负责按照国库支付管理有关规定拨付具体项目资金,对省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本级知识产权局做好绩效自评,并配合做好其他评价工作。 第七条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审核推荐项目,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反映和纠正存在问题,按规定开展绩效自评,并配合省财政厅做好其他评价工作。 第八条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对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规定开展绩效自评,并配合省财政厅做好其他评价工作。 第三章扶持范围和分配方法 第九条扶持范围 (一)专利申请资助,专项资金按因素法分配到各地市,与地级以上市专利资助资金合并使用,主要用于以下范围: 1.全省已获得授权的PCT国际专利,其申请和授权过程中发生的官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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