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的主体和客体范本

运输合同的主体和客体

一、运输合同主体及其特征

运输合同主体是运输合同权利义务的承担者,即运输合同的当事人。根据运输合同是双务合同的特性,基本当事人一方是享受收取运费权利并承担运送义务的承运人,另一方是享受运送权利并支付运费的旅客和托运人,双方当事人的数目则视具体合同关系而定。由于运输合同经济关系的特殊性,承运人和旅客及托运人作为合同主体也相应地具有特殊性。

(一)承运人的性质和种类

当代运输生产的高风险、高技术性质要求承运人具备多种条件才能进行运输生产活动。一般来说,承运人首先应拥有适当的运输工具,配备掌握运输技术的运输专业人员并具有较雄厚的经营资本。因此,承运人一般不能是个人,而是较大规模的企业。其次,从现代企业制度角度来说,运输企业必须是企业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资格首先应符合法人的一般法律规定,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应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其运输经营活动必须符合专门运输法的规定。

运输企业既然是企业,必然同其他企业一样,具有营利目的。所不同的,是运输企业的营利目的,是依靠运用特定

运输工具运送旅客和货物,即支出运输劳务和物化劳动并收取运费才得以实现的。但是,运输生产的性质决定,运输经济关系的相对方不是特定的、少数的个人或组织,而是不特定的、全社会的人或组织。运输企业具有公用性质,运输企业的二重性决定,企业效益和为社会服务作用的对立统一。这就导致必须以法律予以控制和调节。此外,特定地区和线路上所容纳的运力与运输需求应当适应,并且应当具有运行的固定性和规律性,进而要求限制承运人数量,并且限制承运人之间进行无节制的自由竞争,结果,是由法律确立承运人的垄断和独占地位。法律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同时也是为了平等保护运输合同关系双方主体的权益,需要对承运人加以严格的资格(或身份)规定,并明文规定其权利范围并课以法律义务。但社会生活中并非一切运输生产活动都具有同等的公用性,因此,西方国家有所谓公用承运人和独立承运人之分,但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独立承运人的相对方仍是社会大众,其公用性仍是不可否认的。因此,独立承运人不过是契约自由在运输合同领域内的标榜而已。我国有营业性运输和非营业性运输之分,只有营业性运输才属运输企业生产活动。

1、承运人资格与经营特许权

西方某些国家在19世纪初,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制度曾一度允许一切人或者公司从事某些运输活动,但后来就逐渐被严格的限制和管理所取代。基本原因在于公路、铁路、内河、航空、海上等运输活动固有的公用性和对国家、全社会的经济、军事作用。各国对具体运输方式的严格管理程度和发生时间并不是相同的,一般取决于各运输方式发展的水平。最早出现国家干预的是铁路运输,其后是公路运输,再后是海上运输和航空运输。

国家对运输业的管理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某些情况下,政府可以直接投资、经营运输业务,即政府直接作为承运人与相对方发生运输合同关系。大多数情况下,政府采取投资控股的方式控制运输企业的活动。政府的直接经营活动,导致取消一切竞争,导致官僚主义和效率低下,历史上证明效果并不理想,本世纪七十年代美国运输业内发生的所谓“放松管理”的运动是一例证。因此,最普遍的国家管理方式是制定专门运输法,一方面限制进入运输领域,规定承运人从业资格和经营特许权,不具备法定从业条件、未取得运输特许权的个人和组织,一律不得从事运输活动。另一方面,专门运输法和行政法规对运输经营业务主要是合同的基本内

容、运价、合同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并严格行政管理,承运人不得违反,否则即构成违法。限制进入和严格管理双管齐下,只要在力度上适当,就能取得既适当竞争、又不放任的良好效果。

承运人资格是法律对承运人从事运输业务实际能力和条件的规定,如一定数量的运输工具,配备适当的运输人员,具有达到一定限额的注册资本等,在具备这些条件后才能向运输主管部门申领经营许可证,而政府部门是否批准则根据运输供求关系而定。经批准,承运人在许可范围内从事运输活动。承运人对社会具有公用性,即其必须为全社会提供运输服务,同时,其又具有营利目的,其营利目的只能通过运输经营活动实现,这就是承运人特殊身份的表现。承运人作为公用企业,根据其履行公共事业职能的作用大小,有权享受、接受国家投资和政府资助、补贴等权利,同时具有服从政府管理,履行特别负担的义务;作为具有营利目的的企业法人,其营利目的只有通过依法定标准收取运费实现。企业营利和国家限价的矛盾决定了运价的制定和调整方法的复杂性。对运输企业来说,营利目的不能靠提高运价实现,只能靠提高服务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实现。

2、承运人的种类

(1)缔约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作为一方当事人,其数目经常不是一个。承运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情况发生在联合运输中。联合运输有两种方式,一是使用同一运输方式的不同承运人组合在一起,共同完成同一人或物的运送;二是不同的承运人使用不同的运输方式完成同一人或物的运送。前者又称相继运输(或连续运输),后者又称多式联运。不同的承运人在运输合同关系中的地位有明显区别。

相继运输中,一方面,同一运输方式的运输线路划分为不同的区段,另一方面,运输关系要求特定的旅客和货物运输从起点到终点具有连续、不能中断、不可分割的特性。所以,完成这一运输过程必须经过若干运输区段、由不同运输区段的承运人完成。在这种情况下,承运人分为两种。第一种是与旅客或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但并不履行部分区段或部分数量运输(客运中单一旅客不存在这种状况)的人(或称运输经营人)。第二种是代表其他承运人与旅客或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并完成第一区段运输的承运人,即第一承运人(或

称缔约承运人)。与此相对的是“实际承运人”,是指接受前者的委托或授权,履行全部运输或后续区段运输的人。在运输合同关系中,缔约承运人只能有一个,而实际承运人可能是多数。运输合同中承运人中一方单独履行全部运输的,缔约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是同一的,不存在缔约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之分。但运输活动中普遍存在的转车、转机、转船均属于联合运输,其主要特征是“一票到底”,利用人只需同缔约承运人或第一承运人签订合同,便可享受全程所有区段的运送。缔约承运人应对全程运输负责。实际承运人与缔约承运人之间是基于委托、转委托或授权而形成的代理关系,实际承运人只是在代理权范围内对自己履行的特定部分或区段的运输负责。二者之间适用关于代理的法律规定。而缔约承运人虽然和旅客或托运人订立运输合同,但其可以不承担任何实际运送工作。实质上,缔约承运人的性质是代理人。

相继运输所发生的特殊的运输合同关系,我国《海商法》和《航空法》均作了详细规定。我国《航空法》规定了“连续运输”,根据《航空法》第136条规定,由几个航空承运人办理的运输,这些承运人共同作为运输合同一方,除合同明确规定缔约承运人须对全程运输负责外,各承运人只对自已履行的部分运输负责。旅客只能对发生事故和延误的区段承

运人享有请求权,所有承运人对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承担连带责任。这一制度的实质是将所有实际承运人竟合为同一承运人,其中不承担任何实际运输的缔约承运人,实质上不是承运人,其性质只能是运输代理。但我国航空法对此未作区别。《铁路法》中未规定承运人种类,但事实上,铁路运输中的旅客中转换乘,货物运输中的换车,性质上属于由不同区段的承运人共同完成的运输,所以立法上仍应明确规定缔约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然而,由于我国铁路实行高度集中统一、准军事化的管理体制,以及铁路的国有性质和政企不分,决定了铁路运输企业之间是行政关系性质,从而导致除国际铁路联运是国际相继运输以外的所有国内运输合同关系中承运人一方是否划分为缔约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即规定相继运输制度,是无足轻重的。

缔约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关系的原理同样适合于公路运输和内河运输,但由于我国公路和内河运输立法进程远不及海上运输和航空运输,因此有关承运人问题仍待研究。

(2)多式联运承运人

多式联运是指承运人以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负责将旅

客和货物从一地运送到另一地的运输。多式联运承运人,又称“多式联运经营人”(我国《海商法》)。多式联运与相继运输的区别在于前者须运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履行同一旅客或货物的运送,而后者不论承运人数目多少,均为同一运输方式。多式联运经营人是履行运送义务、把两种以上运输方式组合在一起的人,而不是实际承运人之一,但多式联运经营人仍应对全程运输负责,经营人与其他承运人之间仍然是委托、授权而形成的代理关系。但是,多式联运中不同运输方式承运人及其该部分运输的法律适用,既非缔约地法、又非某一实际承运人法或某一专门运输法。多式联运责任问题上有分散责任制和统一责任制之说。分散责任制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无须对全程运输负责,有关责任由发生责任的区段上的实际承运人负责并适用此区段的相应法律。分散责任制不利于保护合同关系中旅客和托运人的利益。统一责任制规定,经营人应对全程运输负责,合同成立、生效等问题适用合同缔结地法,有关赔偿问题则适用事故发生地法,经营人与实际承运人之间可另以合同约定相互之间的责任。

(3)承运人的代理人和受雇人

运输生产的连续性、复杂性决定,承运人必须有大批的

代理人和受雇人,代理人与受雇人在承运人委托授权和指定范围内从事单一的或全部的运输业务。后者既要从事实际的运输劳务,又要与旅客和托运人直接发生联系。但就其与承运人之间而言,仍然是代理和雇佣关系。

(二)旅客的主体资格、随行人员和行李物品

旅客在运输合同中具有双重身份,其是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又是运输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即合同的“标的物”。此说历来不为传统民法理论所接受,但从合同法原理和专门运输法角度看,仍有深入研究之需要。

1、旅客的合同主体资格

就运输生产关系的要求来说,客运合同中旅客的身高、体重决定承运人活劳动和物化劳动支付量,而旅客的其他状况,如性别、国籍、种族等等,均与运输合同经济关系无关。其次,客运规模之大也使任何客运合同中的承运人不可能过问旅客的其他状况。第三,旅行是一切人的一般民事权利。因此,旅客的运输合同主体资格没有任何特别限制。

旅客乘用运输工具进行空间位移的活动,是一种民事行为,因此应适用民法关于当事人行为能力的一般规定。但运输法根据一般民法行为能力规定,以年龄和精神状况确定旅客的合同主体资格,在实践中是不现实的。因此,无论是国际或是国内运输,公约和国内法对旅客行为能力均有不同于民法的规定。我国铁路、公路和内河旅客运输规则对旅客主体资格采取了身高标准,航空运输则采用了与民法规定不同的年龄标准。其共性,是依据旅客身高、体重所需空间、费用的经济学原理确定不同的票价。

2、旅客随行人员

持全价票旅客的运输合同主体资格不存在问题。但随成人旅客同行的半价票、免费者在运输合同中的地位,却可研究。半价票乘客由于其已经支付了合同的对价,这一对价与承运人所付出的劳务量是对应的,所以半价票乘客理应属运输合同的主体。免费随成人旅行者情况较为复杂,其不具有民法规定的运输合同主体资格,其未(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法理上不能享有合同权利。但社会生活中这又是普遍现象,免费乘客又必须享受承运人提供的服务。如何确定其法律地位,笔者认为,应视其为运输合同的第三人,由法律法规规

定其享受服务、取得赔偿等权利。

旅客作为运输合同一方当事人,人数是不特定的,可是一人,也可是多数(即团体旅客)。

3、旅客行李物品

旅客在旅途中一般都携带若干行李物品,此类行李物品分两类。第一是自带行李,即由旅客自行随身携带、自行保管的行李。自带行李是必须的,也应该是免费的(实质上已包括在客票价内),但自带行李也要占据运输工具空间和载重,因此,运输法为了保护承运人的权利,一般都对自带行李作重量和体积上的限制。第二是托运行李,即需由承运人负责载运、保管的行李。各种运输方式中,托运行李均需有行李票,即旅客应为托运行李另行付费。行李运输是旅客与承运人之间的从合同,依附于旅客运输合同。

(三)托运人

托运人是指与承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依运输合同,托运人承担支付运费的义务,享受其货物从一地运送到另一地的权利。

依运输业的公用性质,任何自然人和社会组织均平等享有利用运输企业运送货物的权利。法律对利用人则不应有任何特别限制,但托运人应具有民法规定的行为能力。

我国各运输法均未对托运人的合同主体资格加以规定。《经济合同法》所规定的货物运输合同要求托运人必须是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专门运输法和《经济合同法》对托运人资格要求不同的原因主要是:(1)立法目的不同。运输法目的是调整承托双方的运输关系,而不考虑双方是否有经济目的。经济合同法目的是调整承托双方的具有直接经济目的的经济关系,即生产性交换关系。(2)合同关系性质不同。前者是把运输合同视为专门化的合同,后者则把运输合同视为有经济目的的一般经济合同。运输法与《经济合同法》对托运人的不同规定,导致运输合同法律适用上的某种困惑。依适用法律的不同,国内运输合同即应分为运输经济合同和运输民事合同。但这种分类并不是运输经济关系对法的要求,现行法的分类还须研究。如果将运输合同法视为经济合同法的特别法,经济合同法不能调整运输经济合同关系外的其他运输合同关系;假如将经济合同法视为运输合同法的特别法,或许有较合理的解释,但《经

济合同法》对运输合同的规定过于笼统、简陋,此举又会造成两法整体上的相悖。笔者认为,在专门运输法健全的条件下,经济合同法中的运输合同规定即无存在的必要。

(四)收货人的特殊地位

我国海商法规定,“收货人,是指有权提取货物的人。”铁路法、航空法等虽无此规定,但一般认为,收货人有提取货物的权利。运输合同中的托运人有时候就是收货人,收货人与托运人同一,成为合同一方当事人。但多数情况下另有收货人。

收货人不是订立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各国民商法一般都规定:货物送达目的地后,承运人有通知收货人的义务,经收货人请求交付后,其取得托运人因运输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收货人并非订立运输合同的当事人,其权利取得的法理根据何在,历来有不同意见。(1)代理说,认为托运人是以收货人的代理人资格订立合同。此说不免颠倒了主客关系,倒不如说收货人是托运人的代理人更为合理;(2)无因管理

说,认为收货人为管理人。但此说与无因管理的性质相悖;(3)新合同说,认为收货人与承运人之间成立新合同,以交付通知为要约,以受领为承诺。但收货人权利产生于交付通知或请求交付之时,此说与合同成立要件不符;(4)第三人合同说,认为托运人与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是为收货人利益,承运人应依约向收货人交付。但收货人权利产生于请求交付之时,而非运输合同订立之日。以上诸说均难成立。

另有两种观点,一是法律规定说,认为收货人权利产生于法律特别规定,由于运输业的公用性质,合同关系自然有别于一般交易行为,所以民商法和运输法在一般原理之外,根据运输合同的特点作出特殊规定。一是权利转让说,认为托运人将其收货权利转让给第三人,货物送达目的地即发生转让的效果。笔者认为,此两说均具相当说服力,但法律规定说并非阐明收货人权利产生的经济关系根据,法定并不等于法理;权利转让说忽视了转让的成立和生效的区别。从运输合同与其他合同所形成的合同链上看,凡是有第三人即收货人的运输合同,均与财产转让合同有关,运输合同只是当事人实现财产转让目的过程中形成的经济联系链条中的一环。涉及运输的财产转让中有所有权转移时间问题,还有承运人对该财产的占有问题。托运人订立运输合同的行为即表

明其有向收货人转移该财产的目的。运输合同仅仅是转移财产合同所衍生的合同。因此,收货人权利实质上来源于托运人权利的转让,转让内容包括该物的所有权和运输合同中的债权。但由于涉及承运人对运送中物的占有和保管义务,更是由于法律对一般交易安全的保护,应明确权利转移的时间和条件。货物运达目的地并不当然发生权利转让,到达的准确时间亦难为收货人和托运人所知。因此,应由法律规定,货物到达后,或由承运人发出通知之后,或由收货人请求之后,或由法律规定履行其他手续后,托运人丧失货物处置权,而收货人取得此权利。在此问题上,我国《航空法》规定甚为合理,该法第120条、第119条规定:收货人于货物到达目的地点,并在缴付应付款项和履行航空货运单上所列运输条件后,有权要求承运人移交航空货运单并交付货物。收货人的权利依此规定开始后,托运人的权利即告终止。

二、运输合同的客体和标的

1、运输合同客体和标的原理辩析

合同标的的概念与客体关系密切。关于客体和标的的理论历来存有分歧。法学理论中所谓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

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又称权利客体。在合同法律关系中,一方通过获得这一对象满足自己的利益要求,另一方则针对这一对象履行自己的义务。权利义务必须有得以体现的载体,没有任何载体的权利义务只是虚拟的空中楼阁。因此,各科法学均认为,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物、行为和精神财富。因此,物、行为和精神财富作为权利义务的载体,在法学上的含义等于客体。在合同关系中,一方有权取得某一特定物、行为或精神财富,而相对方则有义务交付(或履行)这一特定物、行为或精神财富。因此,给付行为是客体或标的的基本内容。在合同法中,客体与标的具有同一含义。合同客体和标的问题,学者观点各异。王家福主编《民法债权》认为,在各学说中,以债的客体为给付为宜。

客体是权利义务的对象,标的是指目标、目的。标的概念在理论上只能直接与行为相关联,应指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双方合同行为形成合同关系,合同关系的内容即权利和义务,权利义务的载体即客体或标的。双务合同中,一方权利是他方义务,一方义务是他方权利。因此,同一合同关系中应当有两个客体,或者说有两个标的。

客体、标的、标的物三个概念具有同一含义,其差别细

微,主要是使用场合的不同,客体概念主要用于一般法律关系和民法债关系中,标的概念通常用于合同关系。合同关系中标的与标的物两个概念常不加区分。这种现象源于《法国民法典》,其第1126至1130条将标的与客体并论,并未细加区别。

通说运输合同标的为劳务,即运输合同标的不是被运送的货物或旅客及其行李包裹,而是运送行为本身;运输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的合同。此论存在如下问题:第一,提供劳务是运输合同中承运人一方的义务,而相对方义务是支付运费。以债的客体为给付观点分析,通说片面以单方债权人,即承运人的角度确定合同标的,与客体和标的原理相悖。第二,运输合同中承运人所支付的不仅仅是劳务,而且有物化劳动,即运输工具、设备等的消耗,这亦是合同对价的组成部分。仅以劳务作为对价,双方对价失之平衡。第三,运输对象既有物品又有人身,货运和客运的运输条件完全不同,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相差巨大,主要表现为客运承运人对旅客人身安全的特定保护义务和服务性,标的通说不能反映客运关系和货运关系对法的不同要求。第四,依劳务标的(客体)通说,运输合同便不能划分为客运和货运两类合同。因各种运输合同均为给付劳务,即均以劳务为标的。实质上,劳务

的实质是活劳动的支付,而活劳动的支付无法进行分类。如仔细分析客运和货运两类合同的划分依据,标准基点仍在于合同的对象即标的物,而不在于履行标的物的方法。因此,运输合同的标的应是运输劳务作用的对象,即人身和货物。

运输经济关系中,合同双方关系的实质仍然是交换关系,双方行为具有对应性,即一方的给付行为必然符合对方的目的,双方目的的实现最终体现在两种载体上,即货币与货物、行为或精神财富,运输合同中则表现为货币与旅客和货物位移的交换。

鉴于劳务标的说既成定论,且实践中根深蒂固,因而试图改变是徒劳无疑的。但在理论上作深入辨析,却不失其意义。根据上述一般原理,将客体、标的、标的物视如同一概念,实践中以标的物和履行标的物的方式作为基点,有利于解决运输合同的分类、主体识别、权利义务关系研究、责任划分等多种问题。

2、人身及其行李包裹

人身作为运输合同的标的具有特殊性。标的特殊性表现

在:第一,作为运输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旅客必须将自身“交付”给承运人,这是承运人方履行运送任务的先决条件,缺少这一交付行为,承运人不具履行运送劳务的可能。从合同关系来看,此种交付与货物的交付具有同一性质。第二,旅客既是运送劳务的对象,又是能动的活动主体,基于对人的生命健康价值的特殊保护,客运中要求承运人提供适合人身安全和旅行舒适的最高保障和完善服务,人身运输的性质决定客运合同承运人的义务内容。第三,旅客对承运人具有人身依附性。由于旅客的人的能动性,旅客在运送过程中,一方面,有权享受承运人必须提供的各种服务,另一方面,旅客必须遵守运送方式所要求的安全规则,服从承运人的指示和管理。在全部运送期间和运送过程中,旅客都有服从承运人指示和管理的义务。从承运人角度看,其对旅客享有命令权、管辖权和某种准司法权。这些权力并不来源于承运人的身份或垄断、独占地位,而来源于人身运输中的安全需要。

行李包裹是指旅客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一般说来,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大多是日用必需品,这些物品如同人的服饰一样必须随客运送。但是,为了保护承运人的利益,这些物品必须有重量和体积的限制,不允许过重过大。合同关系要求超过一定重量和体积的行李包裹,旅客不能自带,必须办

理托运。托运行李一般没有重量和体积的限制,但受运输方式的制约,如航空运输方式要求行李不能大到进不去机舱,而海上客运中旅客可以携带小汽车。托运行李所形成的运输关系如同货物运输,形成行李运输合同关系,但由于行李必须随客运送,因此,行李包裹托运合同是客运合同的从合同,而不适用货运合同有关法律法规。

3、货物

运输过程中的货物,实质上是处于交换过程中的商品,但运输过程中货物的实用价值不涉及运输生产费用,只有其重量、体积和自然性质才与运输生产费用相关。从法的角度分析,运送物也不直接涉及所有权问题,因为运输活动的频繁和多样性,使合同双方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就运送物所有权问题进行讨论。因此,在法理上可以推定托运人对所托运的物具有所有权。但是,托运人必须向承运人转移运送物的占有权,承运人只有在接收、占有运送物后才能开始生产活动。

货物作为运输合同的标的,包括一切可以运输的有形物。物能否运输,取决于物的自然属性以及包装技术。不同的物对运输安全的要求不同,对包装的要求亦有不同。不同的物

运输合同范本-包机运输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运输合同范本-包机运输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包机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承运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1. 包机人于年月日起包用型飞机架次担任包 机运输,其航程如下; —_年__ __ 月 __ —日__ —自- __至 ___________ —,停留0; _年__ __ 月 __ —日__ —自- __至 ___________ —,停留 0; 年月日自至,停留0; 包机费总共人民币元。 2. 根据包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包机人使用的载虽为 公斤。如因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虽照减。 3. 包机吨位如包机人未充分利用时,空余吨位得由民航 利用;包机人不能利用空余吨位载运非本单位的客货。 4. 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5. 包机人签订本协议书后要求取消包机,应交付退包费

元。如在包机人退包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等费用时,应由包机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6. 在执行本合同的飞行途中,包机人要求停留应按规定交纳留机费。 7. 其他未尽事项按承运人客货运输规则办理。 包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运输合同的主体和客体

运输合同的主体和客体 2003-11-21 14:23 来源:孟宝森我要纠错| 打印| 收藏| 大| 中| 小 一、运输合同主体及其特征 运输合同主体是运输合同权利义务的承担者,即运输合同的当事人。根据运输合同是双务合同的特性,基本当事人一方是享受收取运费权利并承担运送义务的承运人,另一方是享受运送权利并支付运费的旅客和托运人,双方当事人的数目则视具体合同关系而定。由于运输合同经济关系的特殊性,承运人和旅客及托运人作为合同主体也相应地具有特殊性。 (一)承运人的性质和种类 当代运输生产的高风险、高技术性质要求承运人具备多种条件才能进行运输生产活动。一般来说,承运人首先应拥有适当的运输工具,配备掌握运输技术的运输专业人员并具有较雄厚的经营资本。因此,承运人一般不能是个人,而是较大规模的企业。其次,从现代企业制度角度来说,运输企业必须是企业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资格首先应符合法人的一般法律规定,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应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其运输经营活动必须符合专门运输法的规定。 运输企业既然是企业,必然同其他企业一样,具有营利目的。所不同的,是运输企业的营利目的,是依靠运用特定运输工具运送旅客和货物,即支出运输劳务和物化劳动并收取运费才得以实现的。但是,运输生产的性质决定,运输经济关系的相对方不是特定的、少数的个人或组织,而是不特定的、全社会的人或组织。运输企业具有公用性质,运输企业的二重性决定,企业效益和为社会服务作用的对立统一。这就导致必须以法律予以控制和调节。此外,特定地区和线路上所容纳的运力与运输需求应当适应,并且应当具有运行的固定性和规律性,进而要求限制承运人数量,并且限制承运人之间进行无节制的自由竞争,结果,是由法律确立承运人的垄断和独占地位。法律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同时也是为了平等保护运输合同关系双方主体的权益,需要对承运人加以严格的资格(或身份)规定,并明文规定其权利范围并课以法律义务。但社会生活中并非一切运输生产活动都具有同等的公用性,因此,西方国家有所谓公用承运人和独立承运人之分,但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独立承运人的相对方仍是社会大众,其公用性仍是不可否认的。因此,独立承运人不过是契约自由在运输合同领域内的标榜而已。我国有营业性运输和非营业性运输之分,只有营业性运输才属运输企业生产活动。 1、承运人资格与经营特许权 西方某些国家在19世纪初,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制度曾一度允许一切人或者公司从事某些运输活动,但后来就逐渐被严格的限制和管理所取代。基本原因在于公路、铁路、内河、航空、海上等运输活动固有的公用性和对国家、全社会的经济、军事作用。各国对具体运输方式的严格管理程度和发生时间并不是相同的,一般取决于各运输方式发展的水平。最早出现国家干预的是铁路运输,其后是公路运输,再后是海上运输和航空运输。 国家对运输业的管理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某些情况下,政府可以直接投资、经营运输业

一般货物运输合同范本(标准版)

一般货物运输合同范本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双方本着公平、平等、等价有偿和诚信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第一条运输费用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商业伙伴关系,乙方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运输费用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乙方报价单为准,该报价单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乙方需变更价格,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否则,甲乙双方按变更前的价格结算。第二条甲方责任运输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预报当月运输计划,货柜数量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数量而订,以便乙方提前调配车辆,确保运力。甲方需调用车辆前,应提前一至两天向乙方传真书面的《托运单》并注明装柜地点和时间、货物名称、箱型、重量及卸货地点,联系人及电话,落重日期等。并对所提供托运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特殊原因需临时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来厂装货。厂方正常装柜时间为每天24小时。甲方按协议约定及时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第三条乙方责任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是技术性能良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物流责任险。货物启运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承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基本资料复印件。乙方需按甲方《托运单》准时安排货柜到工厂装货,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厂,需提前6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迟。否则,所产

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无论是否导至货物损坏,乙方在启动交通事故救急预案的同时,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随时通报事故处理情况。本协议为甲方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甲方的货物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乙方车辆按计划时间正常到达甲方指定工厂或仓库,如厂方无法即时装货,所产生的压夜费用为______元/天,由甲方支付。运输费用以月结方式结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的月结对帐单传给甲方,甲方须在______天内核对完后回传给乙方确认,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提交给甲方财务部,于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该费用按以下约定的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由甲方将款项付至乙方如下账号: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需加盖公章)。第五条合同的终止如因不可抗力(仅指战争四级以上地震)无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承担各自的损失,互不追究责任。乙方在一个月内延迟到柜10次,六个月内累计延迟到柜60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二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告知对方。第六条违约责任乙方需按甲方的装柜时间表安排到柜,在未经甲方同意而延迟到柜,每延迟6小时按该柜的运输费用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乙任何一方违反诚信商业、

最新运输合同范本大全

最新运输合同范本大全 最新运输合同1 托运方(甲方) 编号: 承运方(乙方) 合同签署地: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 水泥 第二条、承运数量 以工程实用量为准。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货物到达地点、运输单价(均为含税价)价格见附表。 第四条、如遇油价上涨、运输路线发生变化、道路情况有恶劣变化、国家有关运输政策发生变化等,影响车辆正常运输时,双方可另行协商运输单价,若协议不成,甲、乙双方可终止合同。 第五条、交货时间及方式

一、甲方需提前36小时告知乙方水泥用量,乙方根据甲方实际用量调运车辆。 二、乙方将水泥运至制定工地后,甲方有义务在3小时内协助乙方完成卸货工作,并完善相关验货及签收手续。 第六条、验收方式 以甲方工地实际过磅数量为准,磅差不能超过千分之三,超过3‰时的误差由乙方承担赔偿。 第七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流失、无错收等现象发生,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乙方出现车辆及相关人员安全责任事故,由承运方全权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运费结算方式 乙方持有效单据与甲方对账,甲方应根据所收运输单及工地收货入库单的实际运输数量结算运输费用,并在结算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 第九条、付款方式

甲方按乙方指定的账户支付运费并进行转账(需乙方书面提供账户,否则视为无效付款) 第十条、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必须完成甲方的运输任务(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因不能正常供应水泥,造成一切的供货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赔偿义务。 三、如因乙方不能完成运输任务,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四、若因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按时给乙方付款时,则需按银行同期贷款给付利息。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因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新货物运输合同范本(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4563-63 新货物运输合同范本(完 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新货物运输合同范本(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托运方(甲方):______ 地址: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职务:____ 承运方(乙方):______ 船 运公司 地址: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职务:____ 乙方同意甲方托运____货物,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吨船舶一艘,船名____,编号____,船舶有____吊装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港运至____港____号码头,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货物包装要求

乙方将货物用____材料包装,每包体积____米,重量____吨。(或____型号包装集装箱。) 第三条货物集中与接收时间 甲方应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内将货物集中于____港____号码头。由乙方联系港口接收集货,货物由甲方看守。 第四条装船时间 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船舶抵达港,靠好码头,于____月____日时至____时将货物装完。 第五条运到期限 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前将货物运达目的港码头。 第六条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电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____元由____方负担。 第七条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目的港码头,自下锚时起

最新货物运输合同范本

最新货物运输合同范本【标准版】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在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之前应当对承运人的主体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进行必要的审查和了解,才能确定对方是否具备承运资质和保障货物安全到达目的地的能力,包括运输资质、运输工具的安全、紧急突发处理方案、信誉等,了解这些有利于实现货运合同的目的,同时保障托运人的货物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货物情况 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委托人与承运人签订货运合同,应当按照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办理。委托人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住址或者收货人,以及所交付运输的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送达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相关情况。如果委托人托运的是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

[事务文书]包机运输协议书(多篇范文)

包机运输协议书 包机运输协议书 编号: (以下简称包机人)为包用飞机与中国民用航空售票服务处(以下简称承运人)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一)包机人于月日起包用型飞机架次,其航程如下: 月日自至月日,停留日 月日自至月日,停留日 月日自至月日,停留日 包机费用总共元。 (二)根据包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包机人使用的最大载量为公斤(内座位)。如因气象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料时,载量照减。 (三)包机吨位如包机人未充分利用时,空余吨位得由民航利 用,包机人不得利用空余吨位,自行载运非本单位的客货。 (四)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五)包机人签订本协议书后,要求取消包机,应交付退包费每架次元。如在包机人退包前,承运人为执行协议书已发生调机等费用时,应由包机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六)在执行协议书的飞行途中,包机人要求停留,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七)其他未尽事项,按承运人旅客、货物运输规则办理。包机人承 运人 银行帐号 开户行 鉴订日期年月日 第二篇:包机运输协议书 号:______ ______ (以下简称包机人)为包用飞机与中国民用航空_______ 售票服务处(以下简称承运人)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一) ____________ 包机人于月___________ 日起包用_____ 型飞机架 次,其航程如下: ______ 月 ____ 日自_________ 至_____ ,停留_____ 日 ______ 月 ____ 日自_________ 至_____ ,停留_____ 日 ______ 月 ____ 日自_________ 至_____ ,停留_____ 日 包机费用总共__________ 元。 (二)根据包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包机人使用的最大载量为——公斤(内座位)。如因气象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料时, 载量照减。 三)包机吨位如包机人未充分利用时,空余吨位得由民航利 用,包机人不得利用空余吨位,自行载运非本单位的客货。

货物运输合同范本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a717932483.html, 货物运输合同范本 货物运输合同有哪些主要条款?货物运输合同的格式是怎样的?货物运输合同该怎么写?赢了网小编为了解决大家的问题,将在下文中为大家带来一份货物运输合同范本,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货物运输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此运输协议,现就如下事项进行约定,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接公路货物运输,乙方须安全、准时、完整地将承运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交给定收件人。 二、甲方应提前六个小时向乙方提出用车计划,乙方应在指定的时间

将适合吨位或方位的车辆派发指定地点装货,乙方安排装货的车辆应符合装载要求,货箱应保持清洁,装载后要求装载牢固,遮盖严密。 三、委托运输货物的品种、数量、价值、目的地、收货单位(或个人),以甲方开出的产品出库单及运输协议为依据,装货时双方当事人应在场点件交接,乙方在确认货物包装完好无损,件数准确无误的前提下签字。 四、运费支付方式:现付( )、货到付款( )、月结、( ) 五、违约责任: a)甲方委托乙方购买货物保险,保险率为3‰、在运输途中如发生意外(交通事故、火灾等),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的投保金额做出赔偿,甲方仅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b)货物到达目的地如出现丢失、淋湿、及其损坏等情况应在确认后由送货驾驶员签字认可,甲方将此确认货运问题单传真给乙方,乙方应赔偿。 c)乙方承运货物必须准时到达目的地,并送货上门,如果货运期延误3天以上(从乙方收装货物时间算起),而导致甲方收货方退货及索赔,

汽车运输合同最新版范本(精选)

YOUR LOGO 汽车运输合同最新版范本(精选) The contract is the guarantee for both parties, safeguarding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both parties, and binding both parties to perform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专业合同系列,下载即可用

汽车运输合同最新版范本(精选) 导语:合同就是对签订双方的一种保障,如果发生了纠纷的话,可以凭借这个合同协议书,到这个法院去起诉,或者去申请仲裁,来解决双方的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只要条款没违反法律意思,是双方意思自治体现就是有效的。如果需要,可以直接下载打印或用于电子存档。 有关汽车运输合同范本 甲方(托运方): 地址: 传真: 乙方(承运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托运的主要货物为:、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属性:化工产品 1.2、货物的起运地点: 1.3、到达地点:永红化工指定的送货地点。 1.4、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 (1) 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回复认可书(3)甲方装货(4)双方验货签收(5)发往目的地交货(6)收货单位验签(7)验收后取回单(8)将回单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在乙方派出车辆前3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3.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5、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门。 4.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

xx包机运输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 xx包机运输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 页共3 页

xx包机运输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包机人)为包用飞机与中国民用航空_________售票服务处(以下简称承运人)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一)包机人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包用_________型飞机_________架次,其航程如下: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自_________至_________,停留_________日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自_________至_________,停留_________日 _________ 包机费用总共_________元。 (二)根据包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包机人使用的最大载量为_________公斤(内_________座位)如因气象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料时,载量照减。 (三)包机吨位如包机人未充分利用时,空余吨位得由民航利用,包机人不得利用空余吨位,自行载运非本单位的客货。 (四)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五)包机人签订本协议书后,要求取消包机,应交付退包费每架次 _________元。如在包机人退包前,承运人为执行协议书已发生调机等费用时,应由包机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2 页共3 页

(六)在执行协议书的飞行途中,包机人要求停留,按规定收取留机费。(七)其他未尽事项,按承运人旅客、货物运输规则办理。 包机人(签章)_________ 承运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3 页共3 页

运输合同的主体和客体

运输合同的主体和客体

运输合同的主体和客体 2003-11-21 14:23 来源:孟宝森我要纠错| 打印| 收藏| 大| 中| 小 一、运输合同主体及其特征 运输合同主体是运输合同权利义务的承担者,即运输合同的当事人。根据运输合同是双务合同的特性,基本当事人一方是享受收取运费权利并承担运送义务的承运人,另一方是享受运送权利并支付运费的旅客和托运人,双方当事人的数目则视具体合同关系而定。由于运输合同经济关系的特殊性,承运人和旅客及托运人作为合同主体也相应地具有特殊性。 (一)承运人的性质和种类 当代运输生产的高风险、高技术性质要求承运人具备多种条件才能进行运输生产活动。一般来说,承运人首先应拥有适当的运输工具,配备掌握运输技术的运输专业人员并具有较雄厚的经营资本。因此,承运人一般不能是个人,而是

较大规模的企业。其次,从现代企业制度角度来说,运输企业必须是企业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资格首先应符合法人的一般法律规定,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应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其运输经营活动必须符合专门运输法的规定。 运输企业既然是企业,必然同其他企业一样,具有营利目的。所不同的,是运输企业的营利目的,是依靠运用特定运输工具运送旅客和货物,即支出运输劳务和物化劳动并收取运费才得以实现的。但是,运输生产的性质决定,运输经济关系的相对方不是特定的、少数的个人或组织,而是不特定的、全社会的人或组织。运输企业具有公用性质,运输企业的二重性决定,企业效益和为社会服务作用的对立统一。这就导致必须以法律予以控制和调节。此外,特定地区和线路上所容纳的运力与运输需求应当适应,并且应当具有运行的固定性和规律性,进而要求限制承运人数量,并且限制承运人之间进行无节制的自由竞争,结果,是由法律确立承运人的垄断和独占地位。法律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同时也是为了平等保护运输合同关系双方主体的权益,需

货物运输合同范本

货物运输合同范本 发布日期:2010-06-09 10:57:33浏览数:5121来源:互联网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甲方因货物运输之需要,委托乙方使用相关设备和运输工具提供运输服务;乙方愿意并同意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务。乙方与甲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委托运输的货物均为一般普通货物,即不超长、超大、非危险品货物。 2 甲方交货时根据运单的件数,应与乙方核对货物的外包装和件数。 3 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提供尽甲方所知的、详尽的并由甲方授权人签署的书面提货和发货指示,包括具体的提货和发货日期及时间、货物的名称、重量、件数、体积、必要的产品说明、提货地点、要求走货方式或到达时限、收货人的姓名、电话(手机)、收货单位、详细地址。 4 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约定数量的货物,并对乙方人员和车辆提供适宜的工作条件并配合乙方做好发货的交接。 5 因甲方工作失误造成的运输地点及收货人错误,甲方须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新增加的费用。 6甲方如发现乙方外勤人工作态度不认真或车辆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按排人员及车辆。 7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及其客户提供国内货物运输及分拨打包的服务。 8 甲方保证货物的包装完全符合长途运输基本要求(如:运输时的摩擦、正常刹车时的碰撞、搬运装卸承受力及标志)。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在接货时与甲方就货物的外包装和件数进行核对,如发现货物的外包装有明显破损、如发货资料和件数不符应立即指出并在交接单上注明。除非另有规定。 2 对运输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并与甲方协商解决问题。 3 乙方在提货时发现货物品质不良或属于危险物品的货物有权拒绝运输。 4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国内运输及分拨打包的服务。 5 乙方必须提供一名专员对甲方的货物进行相关受理,并确保货物的定时定点到达。工作内容包括严格按要求安排提货、外包装处理、运输、送货,每日跟踪货物送达情况并随时接受甲方负责人查询。 6 乙方按甲方的指示安排派送,并按时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乙方应取得收货人在货物签收单上的签收证明。 7 乙方接到甲方的指示,应及时安排提货及运输的车辆,以及如有要求的装卸工具,并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到甲方的发货部门提货。 三、费用与结算 1 甲方应对每一次委托内容、要求的服务范围以填写乙方托运书的方式告知乙方,托运书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生效,双方应同时约定费用标准。(费用标准详见附件一) 2由乙方每月底制作“ 运输费用结算单” 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开据运输发票。 3 结算方式为月结。以每月30日或末日为结算日,每月10日前结算上月费用。如逾期结算,每日加收5‰的滞纳金。 四、保密条款 1于本合同终止之日,甲乙双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或销毁其所有提供的资料。 2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客户名称、经办人、甲方货物重量价值等。

货物运输合同范本最新

货物运输合同范本最新 表达货物运输合同范本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

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运输合同模板参考 托运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重公斤,价值:人民币元。 第二条货物起运地点:成都市街号 货物到达地点:市街号 第三条货物承运日期:xx年月日,货物运到期限:xx年6月日前。

包机运输合同2020(合同示范文本)

Restrict the performance of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both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the termination of cooperation, and clear regulations on related businesses.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包机运输合同2020(合同示范文 本)

包机运输合同2020(合同示范文本)说明:本合同书适用于合同双方同意签署协议后,约束合同双方的履行责任,合作终止以及相关业务明确规定,如果需要,可以直接下载打印或用于电子存档。 包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1.包机人于____年月日起包用型飞机架次担任(旅客、货物、客货)包机运输,其航程如下;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自____至________,停留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自____至________,停留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自____至________,停留____日; 包机费总共人民币________元。 2.根据包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包机人使用的最大载量为__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

运输合同(通常)详细法律释义

运输合同(通常版本) 托运方: 地址: 承运方: 地址: ●律师批注 【条款目的】 以上内容是运输合同签订的主体。运输合同主体是运输合同权利义务的承担者,即运输合同的当事人。根据运输合同是双务合同的特性,运输合同当事人一方是享有收取运费权利并承担运送义务的承运人,另一方是享有运送权利并支付运费的旅客或托运人,双方当事人的数目则视具体合同关系而定。 【风险提示】 由于运输合同经济关系的特殊性,承运人和旅客及托运人作为合同主体也相应具有特殊性。不同种类的运输合同对当事人的资质有不同要求,在签约时应当特别注意。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情况 ●律师批注 【条款目的】 本条是合同对象条款,旨在明确约定运输合同所运载的货物的基本情形,以便合同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或义务指向的对象。 【风险提示】 货物作为运输合同的对象,包括一切可以运输的有形物。任何一个运输合同中对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的约定都非常重要,直接关系到合同双方的权利的主张和义务的履行。货物名称要具体明确,尽量采用全称,包括品牌和型号,避免书写货物的通用名称,以便发生纠纷时明确货物的价格和区别于其他货物的特定性,避免发生混淆和被偷

梁换柱。货物的数量和价格也要明确,避免日后出现纠纷。如果货物比较特殊,有需要特别说明的细节或内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律师批注 【条款目的】 本条是对托运人包装义务的约定。 【风险提示】 《合同法》第306条明确规定:“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托运人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为了保证货物能完好地运达目的地,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应当约定包装货物的方式。如果当事人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还是无法确定,则依照通用的方式包装;如果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方式。如果托运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包装,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相关案例】 强英公司是专营化学危险品的公司,2007年5月,强英公司负责人与个体货运车主李某电话联系,约定由李某拉运一车电石到上海,随后,将8000元运费异地汇款到李某账户。3日后,李某装载了电石出发,因路上遭逢阴雨天气,李某对承运货物采取了苫布遮盖措施后继续运输,第二日凌晨,李某发现有气体从车厢冒出,即上车检查,检查过程中,电石爆炸并引起自燃,导致李某脚骨骨折。随后,强英公司起诉李某,要求赔偿全部电石损失和返还已付运费。 本案中,李某作为普通货物运输人,无法定义务知晓危险货物运输包装要求等特别规定,运输途中李某对承运货物采取了遮盖、检查等保护措施,尽到了普通货物承运人的基本义务,因此,李某在缔约和履约过程中不存在过错,而强英公司未将承运货物妥善包装,作出危险标志和标签,也未向被告提交有关电石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35条和《合同法》第307条的规定,因此,要对货物毁损后果负责。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货物运到期限:。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本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本 乙方(承运方): 为了共同做好运输业务,双方根据交通部《汽车货物运输规则》,《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及有关货物运输法律文件等,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根据具体甲方要求,为甲方承担公路运输业务。 二、运输业务程序:1、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认可发车。3、乙方装车。 4、双方验收签收。 5、发往目的地并签收回单。 6、下月费用结算。 三、甲方的权利与职责: 1、甲方权利: (1)要求乙方按规定时间、地点、数量把货物安全、及时甲方出库单指明的目的地。

(2)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的货物种类主要为甲方生产是涂料成品和原料,甲方有权要求和监督乙方按照特殊危险物品进行装卸及做运输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违规等行为而造成的运输过程中、风险转移前的货物的损坏、灭失,要求乙方先予赔偿;甲方在乙方收到甲方出具的《运输问题通知单》三天内没有得到回复,有权作默认赔偿处理。 (4)甲方有运输业务当日向乙方订运车辆,乙方需要在半小时内给予答复,并确保车辆准时到达甲方指定的提货点,否则甲方有权另找承运单位。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的货物,按甲方企业包装标准的规定进行包装。 (2)甲方须出示明确的送货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及发货时间和数量。 (3)向乙方提供出库单四联(三联做回单,一联交客户)。 四、乙方的权利和职责:

1、乙方的权利:要求甲方有运输业务当日18:00点以前通知乙方,并告知运输数量、发运目的地地址、所需车类;告知方式为电话或传真。 2、乙方义务: (1)乙方车辆到达甲方提货地点后须在门卫处登记并通知甲方仓库负责人;提货人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乙方介绍信及有关联系单。经甲方许可后驶入指定区域等待装车。甲乙双方在货车挡板处交接货物,乙方须对所承担的货物做好清点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办理及出门手续。 (2)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公司区域或库房区域时,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车辆进入甲方上述区域时,应减速慢行,并加装车辆排气管防火装置;人员进入上述区域必须申领并挂胸挂临时出入证,严禁在上述区域吸烟,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车间及办公室等。 (3)乙方承运的运输业务以甲方填写并由乙方签字确认的运输任务单为准,运输任务单一式两份,乙方保留一份作为结账凭证。

材料运输合同范本三篇-最新范文

材料运输合同范本三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材料运输合同范本三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材料运输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为满足遵义县南部新区污水处理工程的施工需要,确保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中的质量、数量、安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材料单价: 1、石子、石粉:由乙方运到施工现场(甲方指定地点堆放),按甲方实测方量每立方米支付给乙方柒拾叁圆整(73元整)的运输费、材料费; 2、毛石:由乙方运到施工现场(甲方指定地点堆放),按甲方实测方量每立方米支付给乙方叁拾伍圆整(35元整)的运输费,运输地点为指定地点(金杯大道?金杯大道的具体位置予以明确); 3、实心砖:由乙方运到施工现场(甲方指定地点),每块单价(含材料费和运输费)为0.14元,数量为现场清数为准。运输地点是火车站村办公室,南白殡仪馆; 4、青石粉:由乙方运到施工现场(甲方指定地点位置堆放),每立

方米____元(含运输费和材料费); 5、所有材料的单价为固定价位,从工程开工到竣工为止,如因市场单价发生重大变化,变化不利方应通知对方协商,再签约补充协议。 二、材料质量:乙方所运输到施工现场的材料,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如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而且所造成的材料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带来的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对甲方自行购买由乙方负责运输的材料,乙方还应保证材料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所有材料在交付前,在途运输过程中的毁损灭失风险由运输方承担。 三、材料数量:乙方运到施工现场的材料,甲方有权随时抽查,抽查的实测数量如与票据数量不相符,一律按实测数量为准予以结算,甲、乙双方签字盖手印。 四、运输车辆安全: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 2、乙方运输车辆的所有有效证件交项目部复印存档; 3、乙方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交通安全事故均以甲方无关,也就是甲方不承担乙方发生的一切交通安全事故; 4、乙方运输到施工现场的材料,必须按照甲方管理人员指定地点堆放; 5、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必须限速5公里,而且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线行车; 6、乙方在运输过程中与当地发生的一切纠纷自行负责解决;

运输合同注意事项

编号:YB-HT-1506 运输合同注意事项 Notes on transportation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编订:Yunbo Design

运输合同注意事项 一、运输合同的种类 概念 运输合同包括: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运输合同的客体是指承运人将一定的货物或旅客到约定的地点的运输行为。 客运合同 客运合同又称为旅客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与旅客签订的由承运人将旅客及其行李运输到目的地而由旅客支付票款的合同。 特征 1.旅客即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又是运输对象。 2.客运合同通常采用票证形式。 3.客运合同包括对旅客行李的运送。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旅客的主要义务包括:持票乘运的义务;按时乘运的义务;限量携带行李的义务;遵守安全规则的义务。 承运人的主要义务包括:按约定的时间将旅客运达目的地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运输路线的义务;保障旅客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义务;提供必要生活服务的义务。 货物运输合同当事人权利与义务 托运人的主要权利包括:要求承运人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安全运输到约定的地点;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前,托运人可以请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货地点或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由此给承运人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 托运人的主要义务包括:如实申报货运基本情况的义务;办理有关手续的义务;包装货物的义务;支付运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的义务。 承运人的主要权利包括:收取运费及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对逾期提货的,承运人有权收取逾期提货的保管费,对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不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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