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建筑定额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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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砌筑工程

说明

一、砌砖、砌块

1.定额中砖的规格按实心砖、多孔砖、空心砖三类编制,砌块的规格按小型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精确砌块三类编制,各种砖、砌块规格如下表所示。

多孔砖、空心砖、小型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精确砌块

2.砖墙定额中已包括先立门窗框的调直用工以及腰线、窗台线、挑檐等一般出线用工。

3.砖砌体均包括了原浆勾缝用工,加浆勾缝时,另按相应定额计算。

4.单面清水砖墙(含弧形砖墙)按相应的混水砖墙定额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15。5.清水方砖柱按混水方砖柱定额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06。

6.围墙按实心砖砌体编制,如砌空花、空斗等其他砌体围墙,可分别按墙身、压顶、砖柱等套用相应定额。

7.填充墙以填炉渣、炉渣混凝土为准,如实际使用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其他不变。

8.砖砌挡土墙时,两砖以上执行砖基础定额,两砖以内执行砖墙定额。

9.砖水箱内外壁,区分不同壁厚执行相应的砖墙定额。

10.检查井、化粪池适用建设场地范围内上下水工程。定额已包括土方挖、运、

填、垫层板、墙、顶盖、粉刷及刷热沥青等全部工料在内。但不包括池顶盖板上的井盖及盖座、井池内进排水套管、支架及钢筋铁件的工料。化粪池容积50m3以上的,分别列项套用相应定额计算。

11.小型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墙是按水泥混合砂浆编制的,如设计使用水玻璃矿渣等粘结剂为胶合料时,应按设计要求另行换算。

12.砖砌圆弧形空花、空心砖墙及圆弧形砌块砌体墙按直形墙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0。

二、砌石

1.定额中粗、细料石(砌体)墙按400mm×220mm×200mm,柱按

450mm×220mm×200mm,踏步石按400mm×200mm×100mm规格编制的。2.毛石墙镶砖墙身是按内背镶1/2砖编制的,墙体厚度为600mm。

3.毛石护坡高度超过4m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5。

4.毛石护坡定额中已综合计列了勾缝用工料。

5.砌筑圆弧形石砌体基础、墙(含砖石混合砌体)按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0。

三、砌筑砂浆

定额项目中砂浆按常用规格、强度等级列出,实际与定额不同时,砂浆可以换算。如采用预拌砂浆时,按相应预拌砂浆定额子目套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砌砖、砌块

(一)砖砌筑工程量一般规则

1.计算墙体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砖平拱、钢筋砖过梁和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等所占体积。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及三皮砖以内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2.砖垛、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并入墙身体积内计算。

3.附墙烟囱(包括附墙通风道、垃圾道)按其外形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积内,不扣除单个孔洞横截面0.1m2以内的体积,但孔洞内的抹灰工程量亦不增加。

4.女儿墙高度自外墙顶面至图示女儿墙顶面,区别不同墙厚并入外墙计算。5.砖拱、钢筋砖过梁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砖平拱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100mm,乘以高度(门窗洞口宽小于1500mm时,高度为240mm,洞口宽大于1500mm时,高度为365mm)计算;钢筋砖过梁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500mm.高度按440mm计算。

(二)砖砌体厚度按如下规定计算

1.混凝土实心砖、蒸压灰砂砖以240mm×115mm×53mm为标准,其砖砌体计算厚度按下表计算。

砖砌体计

2.使用非标准砖时,其砌体厚度应按砖实际规格和设计厚度计算。

(三)基础与墙身(柱身)的划分

1.基础与墙(柱)身使用同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

2.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士300m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界线,超过±300mm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线。

3.砖、石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分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四)基础长度

外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墙基按内墙基净长计算。基础大放脚T

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以及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潮层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不予扣除,但靠墙暖气沟的挑砖亦不增加。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应并入基础工程量内。

(五)墙的长度

外墙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长度按内墙净长线计算。

(六)墙身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1.外墙墙身高度: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面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加

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应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面。

2.内墙墙身高度:位于屋架下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板面;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面。3.内、外山墙墙身高度: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4.围墙定额中,已综合了柱、压顶、砖拱等因素,不另计算。围墙以设计长度乘以高度计算。高度以设计室外地坪至围墙顶面,围墙顶面按如下规定:

有砖压顶算至压顶顶面;

无压顶算至围墙顶面;

其他材料压顶算至压顶底面。

(七)框架间砌体,以框架间的净空面积乘以墙厚计算,框架外表镶贴砖部分亦并入框架间砌体工程量内计算。

(八)空斗墙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斗墙外形体积计算。墙角、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窗台砖及屋檐处的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但窗间墙、窗台下、楼板下、梁头下等实砌部分,应另行计算,套零星砌体定额项目。

(九)空花墙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花部分外形体积计算,空花部分不予扣除。其中实砌体部分体积另行计算。

(十)填充墙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填充墙外形体积计算。其中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十一)砖柱

按实砌体积计算,柱基套用相应基础项目。

(十二)其他砖砌体

1.砖砌台阶(不包括梯带)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2.地垄墙按实砌体积套用砖基础定额。

3.厕所蹲台、水槽腿、煤箱、暗沟、台阶挡墙或梯带、花台、花池及支撑地楞的砖墩,房上烟囱及毛石墙的门窗立边、窗台虎头砖等按实砌体积计算,套用零星砌体定额项目。

4.砌体内的钢筋加固应根据设计规定以质量计算,套砌体钢筋加固项目。5.检查井、化粪池不分形状及深浅,按垫层以上实有外形体积计算。

(十三)多孔砖墙、空心砖墙、砌块砌体

1.多孔砖墙、空心砖墙、小型空心砌块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其本身孔、空心部分体积。

2.混凝土砌块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按设计规定需要镶嵌的砖砌体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3.其他扣除及不扣除内容适用于砖砌筑工程量一般规则第1条。

二、石砌体

1.毛石墙、方整石墙、料石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如有砖砌门窗口立边、窗台虎头砖、腰线等,按图示尺寸以零星砌体计算。

2.毛石砌地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料石砌地沟按设计图示以中心线长度计算。

3.毛石墙勾缝、料石墙勾缝、水池墙面开槽勾缝以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三、砖地沟

1.砖砌地沟按墙基、墙身合并以体积计算。

2.沟铸铁盖板安装按实铺长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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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施工现场捣制、预制成品构件安装的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建筑物工程。

二、本章编制了混凝土的四种施工方式:现场搅拌混凝土、商品混凝土、集中搅拌混凝土的浇捣和预制构件成品安装。

1.商品混凝土的单价为“入模价”,包括商品混凝土的制作、运输、泵送。2.集中搅拌混凝土是按混凝土搅拌站、混凝土搅拌输送车及混凝土的泵送机械都是施工企业自备的情况下编制的,混凝土输送泵(固定泵)、混凝士输送泵车均未含管道费用,管道费用据实计算。本节不分构件名称和规格,集中搅拌的混凝土泵送分别套用混凝土输送泵车或混凝土输送泵子目。

3.预制混凝土构件定额采用成品形式,成品构件按外购列入混凝土构件安装子目,定额含量包含了构件安装的损耗。成品构件的定额取定价包括混凝土构件制作及运输、钢筋制作及运输、预制混凝土模板五项内容。

三、混凝土定额按自然养护制定,如发生蒸气养护,可另增加蒸气养护费。

四、现浇混凝土

1.除商品混凝土外,混凝土的工作内容包括筛砂子、筛洗石子、后台运输、搅拌、前台运输、清理、润湿模板、浇灌、捣固、养护。

2.实际使用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与定额子目设置的强度等级不同时,可以换算。3.毛石混凝土,定额按毛石占混凝土体积的20%计算,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调整。

4.杯口基础顶面低于自然地面,填土时的围笼处理,按实结算。

5.捣制基础圈梁,套用本章捣制圈梁的定额。箱式满堂基础拆开三个部分分别套用相应的满堂基础、墙、板定额。

6.依附于梁、墙上的混凝土线条适用于展开宽度为500mm以内的线条。

7.构造柱只适用先砌墙后浇柱的情况,如构造柱为先浇柱后砌墙者,无论断面大小,均按周长1.2m以内捣制矩形柱定额执行。墙心柱按构造柱定额及相应说明执行。

8.捣制整体楼梯,如休息平台为预制构件,仍套用捣制整体楼梯,预制构件不另计算。阳台为预制空心板时,应计算空心板体积,套用空心板相应子目。9.凡以投影面积(平方米)或延长米计算的构件,如每平方米或每延长米混凝土用量(包括混凝土损耗率)大于或小于定额混凝土含量,在士10%以内时,不予调整;超过10%时,则每增减1m3混凝土(士10%以外部分),其人工、材料、

10.现浇混凝土构件中零星构件项目,系指每件体积在0.05m3以内的未列出定额项目的构件。小立柱是指周长在48cm以内、高度在1.5m以内的现浇独立柱。11.依附于柱上的悬挑梁为悬臂结构件,依附在柱上的牛腿可支承吊车梁或屋架等。

12.阳台扶手带花台或花池,另行计算。捣制台板套零星构件,捣制花池套池槽定额。

13.阳台栏板如采用砖砌、混凝土漏花(包括小刀片)、金属构件等,均按相应定额分别计算。现浇阳台的沿口梁已包括在定额内。

14.定额中不包括施工缝处理,根据工程的各种施工条件,如需留施工缝者,技术上的处理按施工验收规范,经济上按实结算。

五、预制混凝土构件成品安装

1.本定额是按单机作业制定的。

2.本定额是按机械起吊点中心回转半径15m以内的距离计算的。如超出15m时,应另按构件1km场内运输定额项目执行。

3.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高度是按20m考虑的,超过时另行计算。

4.每一工作循环中,均包括机械的必要位移。

5.本定额是按履带式起重机、轮胎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分别编制的。如使用汽车式起重机时,按轮胎式起重机相应定额子目计算,起重机台班乘以系数1.05,两者台班的差价按价差处理。

6.本定额不包括起重机械、运输机械行驶道路修整、铺垫工作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发生时另行计算。

7.柱接柱定额未包括钢筋焊接,发生时另行计算。

8.小型构件安装,系指单位体积小于0.1m3的构件安装。

9.升板预制柱加固,系指预制柱安装后,至楼板提升完成时间所需的加固搭设费。

10.现场预制混凝土构件若采用砖模制作时,其安装定额中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0。

11.定额中的塔式起重机台班均已包括在垂直运输机械费中。

12.预制混凝土构件必须在跨外安装时,按相应的构件安装定额的人工、机械台班乘以系数1.18,用塔式起重机、卷扬机时,不乘此系数。

13.区分长向空心板与空心板,按扣除空心板圆孔后每块体积以0.3m3为界,0.3以上为长向空心板,0.3以下为空心板。

14.阳台板吊装,如整个构件在墙面以内的重量大于挑出墙外部分重量者,叫重心在内的构件;如挑出墙外部分重量大于墙面以内重量,叫重心在外构件。15.轻板框架的混凝土梅花柱按预制异形柱,叠合梁按预制异形梁,楼梯段和整间大楼板按相应预制构件定额,缓台套用预制平板项目。

六、钢筋及铁件

1.钢筋工程内容包括:制作、绑扎、安装以及浇灌钢筋混凝土时维护钢筋用工。2.现浇构件钢筋以手工绑扎取定,实际施工与定额不同时,不再换算。

3.绑扎铁丝、成型点焊和接头焊接用的电焊条已综合在定额项目内。

4.设计图纸(含标准图集)未注明的钢筋接头和施工损耗已综合在定额项目内。5.坡度大于等于26°34’的斜板屋面,钢筋制安人工乘以系数1.25。

6.预应力构件中的非预应力钢筋按现浇钢筋相应项目计算。

7.非预应力钢筋不包括冷加工,如设计要求冷加工时,另行计算。

8.预应力钢筋如设计要求人工时效处理时,应另行计算。

9.后张法钢筋的锚固是按钢筋绑条焊、U形插垫编制的。如采用其他方法锚固时,应另行计算。

10.铁件分一般铁件和精加工铁件两种,凡设计要求刨光(或车丝或钻眼)者,

均按精加工铁件项目套用。

11.本章定额钢筋机械连接是指直螺纹、锥螺纹和套筒冷压钢筋接头。12.植筋定额不包括钢筋主材费,钢筋另按设计长度计算,套用现浇构件钢筋定额。

13.下表所列构件,其钢筋可按表列系数调整人工、机械用量。

七、捣制建筑物混凝土构件碎(砾)石选用表。

表1 捣制混凝土构件碎(砾)石选用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工程按以下规定计算:

(一)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均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墙、板中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二)基础

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

1.混凝土基础与墙或柱的划分,均按基础扩大顶面为界。

2.框架式设备基础应分别按基础、柱、梁、板相应定额计算。楼层上的设备基础按有梁板定额项目计算。

3.设备基础定额中未包括地脚螺栓。地脚螺栓一般应包括在成套设备价值内,如成套设备价值中未包括地脚螺栓的价值,地脚螺栓应按实际重量计算。

4.同一横截面有一阶使用了模板的条形基础,均按带形基础相应定额项目执行;未使用模板而沿槽浇灌的带形基础按本章混凝土基础垫层执行;使用了模板的混凝土垫层按本章相应定额执行。带形基础体积按带形基础长度乘以横截面积计算。带形基础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

5.杯形基础的颈高大于1.2m时(基础扩大项面至杯口底面),按柱的相应定额执行,其杯口部分和基础合并按杯形基础计算。

(三)柱

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柱高以体积计算。柱高按下列规定确定:

1.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楼板上表面计算。2.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计算。3.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4,构造柱按全高计算,与砖墙嵌接部分的体积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5.突出墙面的构造柱全部体积以捣制矩形柱定额执行。

6.依附柱上的牛腿的体积,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依附柱上的悬臂梁按单梁有关规定计算。

(四)梁

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梁长以体积计算。梁长按下列规定确定:

1.主、次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次梁与柱子或主梁连接时,次梁长度算至柱侧面或主梁侧面;伸入墙内的梁头、应计算在梁长度内,梁头有捣制梁垫者,其体积并入梁内计算。

2.圈梁与过梁连接时,分别套用圈梁、过梁定额,其过梁长度按门,窗洞口外围宽度两端共加50cm计算。

3.悬臂梁与柱或圈梁连接时,按悬挑部分计算工程量,独立的悬臂梁按整个体积计算工程量。

(五)墙

按图示中心线长度乘以墙高及厚度以体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

0.3m2以外孔洞所占的体积。

1.剪力墙带明柱(一侧或两侧突出的柱)或暗柱一次浇捣成型时,当墙j争长不大于4倍墙厚时,套柱子目;当墙净长大于4倍墙厚时,按其形状套用相应墙子目。

2.后浇墙带、后浇板带(包括主、次梁)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3.依附于梁(包括阳台梁、圈梁、过梁)墙上的砼线条(包括弧形条)按延长米计算(梁宽算至线条内侧)。

(六)板

按图示面积乘以板厚以体积计算。应扣除单个面积0.3m2以外孔洞所占的体积。其中:

1.有梁板系指梁(包括主、次梁)与板构成一体,其工程量应按梁、板体积总和计算。与柱头重合部分体积应扣除。

2.无梁板系指不带梁直接用柱头支承的板,其体积按板与柱帽体积之和计算。3.平板系指无柱、梁,直接用墙支承的板。

4.有多种板连接时,以墙的中心线为界,伸入墙内的板头并入板内计算。5.挑檐天沟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捣制挑檐天沟与屋面板连接时,按外墙皮为分界线,与圈梁连接时,按圈梁外皮为分界线,分界线以外为挑檐天沟。挑檐板不能套用挑檐天沟的定额。挑檐板按挑出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套用遮阳板子目。

6.现浇框架梁和现浇板连接在一起时,按有梁板计算。

7.石膏模盒现浇混凝土密肋复合楼板,按石膏模盒数量以块计算。在计算钢筋混凝土板工程量时,应扣除石膏模盒所占体积。

8.阳台、雨蓬、遮阳板均按伸出墙外的体积计算,伸出墙外的悬臂梁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但嵌入墙内梁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雨篷翻边突出板面高度在200mm以内时,并入雨篷内计算,翻边突出板面在600mm以内时,翻边按天沟计算,翻边突出板面在1200以内时,翻边按栏板计算;翻边突出板面高度超过1200mm时,翻边按墙计算。

9.栏板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扶手以延长米计算,均包括伸入墙内部分。楼梯的栏板和扶手长度,如图集无规定时,按水平长度乘以1.15系数计算。栏板(含扶手)及翻沿净高按1.2m以内考虑,超过时套用墙相应定额。

10.当预制混凝土板需补缝时,板缝宽度(指下口宽度)在150mm以内者,不计算工程量;板缝宽度超过150mm者,按平板相应定额执行。

(七)楼梯

整体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和楼梯的连接梁,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踏步、踏步板,平台梁等侧面模板不另计算,伸入墙内部分也不增加。当楼梯与现浇楼板有梯梁连接时,楼梯应算至梯口梁外侧;当无梯梁连接时,以楼梯最后一个踏步边缘加300mm计算。整体楼梯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梯井。(八)其他构件

1.现浇池、槽按实际体积计算。

2.台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如台阶与平台连接时,其分界线应以最上层踏步外沿加300mm计算。架空式现浇室外台阶按整体楼梯计算。

二、预制混凝土构件成品安装

1.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图示尺寸实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铁件及小于300mm×300mm以内孔洞的面积。定额已包含预制混凝土构件废品损耗率。

2.预制钢筋混凝土工字型柱、矩形柱、空腹柱、双肢柱、空心柱、管道支架等安装,均按实体积以柱安装计算。预制柱上的钢牛腿按铁件计算。

3.预制钢筋混凝土多层柱安装,首层柱以实体积按柱安装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每节柱实体积套用柱接柱子目。

4.焊接形成的预制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其柱安装按框架柱体积计算,梁安装按框架梁体积计算。节点浇注成形的框架,按连体框架梁、柱体积之和计算。5.组合屋架安装,以混凝土部分实体体积计算,钢杆件部分不另计算。

6.漏花空格安装,执行小型构件安装定额,其体积按洞口面积乘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空花体积。

7.窗台板、隔板、栏板的混凝土套用小型构件混凝土子目。

三、预制混凝土构件接头灌缝

1.钢筋混凝土构件接头灌缝,包括构件座浆,灌缝、堵板孔、塞板缝、塞梁缝等,均按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实体积计算。

2.柱与柱基灌缝,按底层柱体积计算;底层以上柱灌缝按各层柱体积计算。3.预制钢筋混凝土框架柱现浇接头(包括梁接头),按现浇接头设计规定断面乘以长度以体积计算,按二次灌浆定额执行。

4.空心板堵孔的人工、材料已包括在定额内。10m3空心板体积包括0.23m3预制混凝土块、2.2个工日。

四、钢筋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一)钢筋工程量应区分不同钢种和规格按设计长度(指钢筋中心线)乘以单位质量以吨计算。

(二)计算钢筋工程量时,设计(含标准图集)已规定钢筋搭接长度的,按规定搭接长度计算;设计未规定搭接长度的,已包括在钢筋的损耗率之内,不另计算搭接长度。

(三)现浇构件其他钢筋

1.GBF高强薄壁管敷设按延长米计算,计算钢筋混凝土板工程量时,应扣除GBF 管所占体积。

2.CL建筑体系网架板及网片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四)桩基础钢筋按以下规定计算。

1.灌注混凝土桩的钢筋笼制作及安装,按设计规定以吨计算。

2.钻(冲)孔桩钢筋笼吊焊、接头,按钢筋笼重量以吨计算。

3.锚杆制作、安装,按吨计算。

4.地下连续墙钢筋笼制作、吊运就位,按重量以吨计算。

5.钢筋笼H型钢焊接,按H型钢的重量以吨计算。

(五)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按构件外形尺寸计算长度。

(六)后张法预应力钢筋区别不同的锚具类型,以设计图规定的预应力钢筋预留孔道长度,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

1.低合金钢筋两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按预留孔道长度减0.35m,螺杆另行计算。

2.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增加0.15m,两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共增加0.3m计算。

3.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预留孔道长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4.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0.35m计算。5.低合金钢筋或钢绞线采用JM、XM、QM型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m;孔道长度在20m以上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8m计算。6.碳素钢丝采用锥形锚具,孔道在20m以内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8m计算:7.碳素钢丝两端采用镦粗头时,预应力钢丝长度增加0.35m计算。

8.后张法预应力钢筋项目内已包括孔道灌浆,实际孔道长度和直径与定额不同时,不作调整,按定额执行。

(七)钢筋混凝土构件预埋铁件按以下规定计算:

1.铁件重量无论何种型钢,均按设计尺寸以吨计算,焊条重量不计算。

2.精加工铁件重量按毛件重量计算,不扣除刨光、车丝、钻眼部分的重量,焊条重量不计算。

3.固定预埋螺栓及铁件的支架、固定双层钢筋的铁马凳及垫铁件,按审定的施

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八)钢筋机械连接、电渣压力焊接头,按个计算。

(九)植筋按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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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木结构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是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编制的,无论采取何种操作方法均按定额执行。

二、本章定额木材木种分类如下:

一类:红松、水桐木、樟子松;

二类:白松(方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三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波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

四类: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烁、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

三、本章木枋木种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5。

四、定额中木材以自然干燥条件下含水率为准编制,需人工干燥时,其费用可列入木材价格内。

五、定额中所注明的木材断面或厚度均以毛料为准。如设计图纸注明的断面或厚度为净料时,应增加刨光损耗(不含梁、柱)。板、枋材一面刨光增加3mm,两面刨光增加5mm;圆木每立方米材积增加0.05m3。

七、木结构有防火、防虫等要求时,按装饰装修工程定额中相关规定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木屋架的制作安装工作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木屋架制作安装均按设计断面竣工木料(毛料)以体积计算,其后备长度及配制损耗均不另外计算。

2.方木屋架一面刨光时增加3mm,两面刨光增加5mm,圆木屋架按屋架刨光时木材体积每立方米增加0.05m3计算。附属于屋架的夹板、垫木、钢杆、铁件、螺栓等已并入相应的屋架制作项目中,不另计算;与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其工程量并入屋架竣工木料体积内计算。

3.屋架的制作安装应区别不同跨度,其跨度应以屋架上下弦杆的中心线交点之间的长度为准。带气楼的屋架并入所依附屋架的体积内计算。

4.屋架的马尾、折角和正交部分半屋架,应并入相连的屋架体积内计算。5.钢木屋架按竣工木料以体积计算。

二、圆木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如为方木时,其方木部分应乘以系数1.70,折合成圆木并入屋架竣工木料内,单独的方木挑檐(适用山墙承重方案),按矩形檩木计算。

三、屋面木基层的制作安装工作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檩木按毛料尺寸以体积计算,简支檩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无规定者,按屋架或山墙中距增加200mm;如两端出山墙,檩条长度算至博风板;连续檩条的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其接头长度按全部连续檩木总体积的5%计算。檩条托木已计入相应的檩木制作安装项目中,不另计算。

2.屋面木基层按屋面的斜面积计算,天窗挑檐重叠部分按设计规定计算,屋面烟囱及斜沟部分所占面积不扣除。

四、封檐板按图示檐口外围长度计算,博风板按斜长度计算,每个大刀头增加长度5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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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金属结构工程

说明

一、金属构件成品安装

1.本章定额仅设置金属构件安装子目,未设置金属构件制作、金属构件运输子目。金属构件安装均按工厂加工的成品列入定额,定额取定的金属构件成品价包含金属构件制作和场外运输费用。金属结构油漆,按安装工程第十二册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2.本章定额安装是按单机作业编制的。除注明外,均按安装高度在20m以内考虑。安装高度在20m以上时,应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3.构件安装施工机械按履带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分别编制。其中塔式起重机子目中未含塔式起重机的机械台班含量,其台班含量已考虑在垂直运输中。履带式起重机未含机械安拆及进出场费,其费用另行计算。

4.构件安装定额中不包括起重机和运输机械行驶道路修整、铺垫工作的人工、材料、机械,发生时另行计算。

5.本章定额中按重量划分的子目,均指深化设计规定的单件构件重量。

6.钢柱、钢(轻钢)屋架、钢桁架、钢天窗架安装定额中,不包括拼装工序。如需拼装时,按拼装定额项目计算。

7.钢柱(仅指钢柱第一节)安装在混凝土构件上,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8.轻钢屋架是指单榀重量在1t以内,且用角钢或钢筋、管材作为支撑拉杆的钢屋架。

9.钢系杆、钢筋混凝土组合屋架钢拉杆按钢支撑子目套用。

10.对于加工小型型钢(角钢、槽钢等)构件、铁栏杆等不适用本定额。与混凝土结构相连接的小型零星铁件,套用第二章铁件定额子目。

11.零星钢构件是指定额未列项目且单件重量在50kg以内的小型构件。

12.钢结构构件必须在跨外安装时,按相应的构件安装定额的人工、机械台班乘以系数1.18。用塔式起重机、卷扬机时,不乘以此系数。

13.构件安装定额中,不包括安装后需焊接的无损检测费。

14.钢构件安装定额中,不包括专门为钢构件安装所搭设的临时性脚手架、安全围护和特殊措施的费用,发生时另按有关规定计算。

15.钢构件的安装螺栓均为普通螺栓,如使用其他螺栓(如高强螺栓)时,应相应调整。

16.劲性混凝土钢结构中不含栓钉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二、金属构件拼装台搭拆

金属结构构件现场拼装定额子目中未含现场拼装平台或胎架的搭拆,现场拼装台搭拆套用相关子目,现场拼装胎架费用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金属构件成品安装

1.金属构件成品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的质量,焊条、

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质量。

2.依附在钢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等并入钢柱工程量内。钢管柱上的节点板、加强环、内衬管、牛腿等并入钢管柱工程量内。

3.制动梁、制动板、制动桁架、车档并入钢吊车梁工程量内。

4.墙架的安装工程量包括墙架柱、墙架梁及连系拉杆重量。

5.依附钢煤斗的型钢并入煤斗工程量内。

二、金属构件拼装台搭拆

金属构件拼装台搭拆工程量同金属构件成品安装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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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屋面及防水工程

说明

一、瓦屋面

1.黏土瓦、小青瓦、石棉瓦、西班牙瓦、水泥瓦规格与定额不同时,瓦材数量可以调整,其他不变。

二、屋面(地面、墙面)防水、排水

1.防水工程适用于楼地面、墙基、墙身、室内厕所、浴室及构筑物、水池等防水,建筑物士0.00以下的防水、防潮工程按墙、地面防水工程相应项目计算。2.防水卷材的附加层、接缝、收头、找平层嵌缝、冷底子油等人工、材料均已计入定额内,不另计算。

3.为便于中南标11ZJ001屋面、地下室防水设计做法与定额项目的表现形式相衔接,有关说明如下:

(1)改性沥青防水卷材(SBS、APP等)定额取定卷材厚度3mm,氯化聚乙烯橡胶共混防水卷材定额取定卷材厚度1.2mm,卷材的层数定额均按一层编制。设计卷材厚度不同时,卷材价格按价差处理。设计卷材层数为两层时(如两层3厚SBS或APP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主材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2.0,人工、辅材乘以系数1.8。

(2)聚氨酯属厚质涂料,能一次结成较厚涂层。定额中聚氨酯涂膜区分双组份和单组份,涂膜厚度有2mm和1.5mm。当设计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材料按厚度比

例调整,人工不变。

(3)乳化沥青聚酯布(又称氯丁沥青)二布三涂总厚度约1.2mm.乳化沥青聚酯布每增加一涂厚度约0.4mm。

三、变形缝

变形缝嵌(填)缝、变形缝盖板、止水带如设计断面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材料可以调整,人工不变。

四、刚性屋面、屋面砂浆找平层、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均按装饰装修楼地面工程中相应子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瓦屋面

1.瓦屋面、彩钢板(包括挑檐部分)均按屋面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屋面坡度系数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斜沟及0.3m2以内孔洞等所占面积,屋面小气窗的出檐部分亦不增加。屋面挑出墙外的尺寸,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彩色水泥瓦按水平尺寸加70mm计算。

坡度系数:即延尺系数,指斜面与水平面的关系系数(如图5-1所示)。延尺系数的计算有两种方法:一是查表法;二是计算法。为了方便快捷计算屋面工程量,可按如下坡度系数表计算。

表5-1 屋面坡度系

坡度B(A=1)坡度B/2A 坡度角度(α)延尺系数C(A=1)隅延(

二、彩钢夹心板屋面按实铺面积计算,支架、铝槽、角铝等均已包含在定额内。

三、屋面防水

1.卷材屋面按图示尺寸水平投影面积乘以规定的坡度系数(见表5-1)计算。但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和斜沟所占的面积,屋面的女儿墙、伸缩缝和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按图示尺寸并入屋面工程量计算,如图纸无规定时,伸缩缝、女儿墙的弯起部分可按250mm计算,天窗弯起部分可按500mm 计算,

2.涂膜屋面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同卷材屋面。

四、地面、墙面防水(潮)

1.建筑物地面防水、防潮层,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烟囱及0.3m以内孔洞所占面积。与墙面连接处高度在500mm以内者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平面工程量内;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2.建筑物墙基防水、防潮层,外墙长度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分别乘以宽度以面积计算。

3.构筑物防水层及建筑物地下室防水层,按实铺面积计算,但不扣除0.3m2以内的孔洞面积。平面与立面交接处的防水层,其上卷高度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五、屋面排水

1.铸铁、玻璃钢落水管区别不同直径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雨水口、水斗、弯头、短管以个计算。

2.彩板屋脊、天沟、泛水、包角、山头按设计长度以延长米计算,堵头己包括

在定额内。

3.阳台PVC落水管按组计算。

4.PVC阳台落水管以组计算。

六、变形缝

1.变形缝嵌(填)缝、变形缝盖板、止水带均按延长米计算。

2.屋面检修孔以块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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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保温、隔热、防腐工程

说明

一、保温隔热

1.本定额适用于中温、低温及恒温的工业厂(库)房隔热工程以及一般保温工程。

2.本定额只包括保温隔热材料的铺贴,不包括隔气防潮、保护层或衬墙等。3.隔热层铺贴,除松散稻壳、玻璃棉、矿渣棉为散装外,其他保温材料均以石油沥青(30号)作胶结材料。

4.玻璃棉、矿渣棉包装材料和人工均已包括在定额内。

5.墙体铺贴块体材料,包括基层涂沥青一遍。

6.保温屋排气管按φ50UPVC管及综合管件编制,排气孔φ50UPVC管按1800单出口考虑(2只900弯头组成),双出口时应增加三通一只;φ50钢管、不锈钢管按180°煨制弯考虑,当采用管件拼接时,另增加弯头2只,管件用量乘以系数0.7。管材、管件的规格、材质不同时,单价换算,其余不变。

7.外墙保温均包括界面剂、保温层、抗裂砂浆三部分,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材料含量可以调整,人工不变。

8.外墙外保温定额均考虑一层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或热镀锌钢丝网,设计为双层时,另套用每增一层网格布或钢丝网定额子目。

9.墙、柱面保温系统中,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热镀锌钢丝网安装塑料膨胀锚栓固定件的数量,定额按楼层综合取定,实际数量不同时不再调整。

10.各类保温隔热涂料,如实际与定额取定厚度不同时,材料含量可以调整,人工不变。

二、耐酸防腐

1.整体面层、隔离层适用于平面、立面的防腐耐酸工程,包括沟、坑、槽。2.块料面层以平面砌为准,砌立面者按平面砌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8,贴踢脚板人工乘以系数1.56,其他不变。

3.各种砂浆、胶泥、混凝土材料的种类、配合比及各种整体面层的厚度,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各种块料面层的结合层砂浆或胶泥厚度不变。4.本章的各种面层,除软聚氯乙烯塑料地面外,均不包括踢脚板。

5.花岗岩板以六面剁斧的板材为准。如底面为毛面者,水玻璃砂浆增加0.38m3,沥青砂浆增加0.44m3。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保温隔热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保温隔热层应区别不同保温隔热材料,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设计实铺厚度以体积计算。

2.保温隔热层的厚度按隔热材料(不包括胶结材料)净厚度计算。

3.屋面、地面隔热层按围护结构墙体间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的体积。

4.天棚混凝土板下铺贴保温材料时,按设计实铺厚度以体积计算。天棚板面上铺放保温材料时,按设计实铺面积计算。

5.墙体隔热层,内墙按隔热层净长乘以图示尺寸的高度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冷藏门洞口和管道穿墙洞口所占的体积。外墙外保温按实际展开面积计算。

6.柱包隔热层,按图示柱隔热层中心线的展开长度乘以图示尺寸高度及厚度以体积计算。

7.其他保温隔热:

(1)池槽隔热层按图示池槽保温隔热层的长、宽及其厚度以体积计算。其中池壁按墙面计算,池底按地面计算。

(2)门洞口侧壁周围的隔热部分,按图示隔热层尺寸以体积计算,并入墙面保温隔热工程量内。

(3)柱帽保温隔热层,按图示保温隔热层体积并入天棚保温隔热层工程量内。(4)烟囱内壁表面隔热层,按筒身内壁面积计算,应扣除各种孔洞所占的面积。(5)保温层排气管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不扣管件所占长度。保温层排气孔按不同材料以个计算。

二、防腐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防腐工程项目应区分不同防腐材料种类及其厚度,按设计实铺面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砖垛等突出墙面部分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墙面防腐工程量之内。

2.踢脚板按实铺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应扣除门洞所占面积,并相应增加侧壁展开面积。

3.平面砌筑双层耐酸块料时,按单层面积乘以系数2.0计算。

4.防腐卷材接缝、附加层、收头等人工、材料,已计入在定额中,不再另行计算。

5.硫磺砂浆二次灌缝按实体体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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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保温、隔热、防腐工程

说明

一、保温隔热

1.本定额适用于中温、低温及恒温的工业厂(库)房隔热工程以及一般保温工程。

2.本定额只包括保温隔热材料的铺贴,不包括隔气防潮、保护层或衬墙等。3.隔热层铺贴,除松散稻壳、玻璃棉、矿渣棉为散装外,其他保温材料均以石油沥青(30号)作胶结材料。

4.玻璃棉、矿渣棉包装材料和人工均已包括在定额内。

5.墙体铺贴块体材料,包括基层涂沥青一遍。

6.保温屋排气管按φ50UPVC管及综合管件编制,排气孔φ50UPVC管按1800单出口考虑(2只900弯头组成),双出口时应增加三通一只;φ50钢管、不锈钢管按180°煨制弯考虑,当采用管件拼接时,另增加弯头2只,管件用量乘以系数0.7。管材、管件的规格、材质不同时,单价换算,其余不变。

7.外墙保温均包括界面剂、保温层、抗裂砂浆三部分,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材料含量可以调整,人工不变。

8.外墙外保温定额均考虑一层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或热镀锌钢丝网,设计为双层时,另套用每增一层网格布或钢丝网定额子目。

9.墙、柱面保温系统中,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热镀锌钢丝网安装塑料膨胀锚栓固定件的数量,定额按楼层综合取定,实际数量不同时不再调整。

10.各类保温隔热涂料,如实际与定额取定厚度不同时,材料含量可以调整,人工不变。

二、耐酸防腐

1.整体面层、隔离层适用于平面、立面的防腐耐酸工程,包括沟、坑、槽。

2.块料面层以平面砌为准,砌立面者按平面砌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8,贴踢脚板人工乘以系数1.56,其他不变。

3.各种砂浆、胶泥、混凝土材料的种类、配合比及各种整体面层的厚度,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各种块料面层的结合层砂浆或胶泥厚度不变。4.本章的各种面层,除软聚氯乙烯塑料地面外,均不包括踢脚板。

5.花岗岩板以六面剁斧的板材为准。如底面为毛面者,水玻璃砂浆增加0.38m3,沥青砂浆增加0.44m3。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保温隔热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保温隔热层应区别不同保温隔热材料,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设计实铺厚度以体积计算。

2.保温隔热层的厚度按隔热材料(不包括胶结材料)净厚度计算。

3.屋面、地面隔热层按围护结构墙体间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的体积。

4.天棚混凝土板下铺贴保温材料时,按设计实铺厚度以体积计算。天棚板面上铺放保温材料时,按设计实铺面积计算。

5.墙体隔热层,内墙按隔热层净长乘以图示尺寸的高度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冷藏门洞口和管道穿墙洞口所占的体积。外墙外保温按实际展开面积计算。

6.柱包隔热层,按图示柱隔热层中心线的展开长度乘以图示尺寸高度及厚度以体积计算。

7.其他保温隔热:

(1)池槽隔热层按图示池槽保温隔热层的长、宽及其厚度以体积计算。其中池壁按墙面计算,池底按地面计算。

(2)门洞口侧壁周围的隔热部分,按图示隔热层尺寸以体积计算,并入墙面保温隔热工程量内。

(3)柱帽保温隔热层,按图示保温隔热层体积并入天棚保温隔热层工程量内。(4)烟囱内壁表面隔热层,按筒身内壁面积计算,应扣除各种孔洞所占的面积。(5)保温层排气管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不扣管件所占长度。保温层排气孔按不同材料以个计算。

二、防腐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防腐工程项目应区分不同防腐材料种类及其厚度,按设计实铺面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砖垛等突出墙面部分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墙面防腐工程量之内。

2.踢脚板按实铺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应扣除门洞所占面积,并相应增加侧壁展开面积。

3.平面砌筑双层耐酸块料时,按单层面积乘以系数2.0计算。

4.防腐卷材接缝、附加层、收头等人工、材料,已计入在定额中,不再另行计算。

5.硫磺砂浆二次灌缝按实体体积计算。

(现行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1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 程计价定额 (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为了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适应江苏省建设工程市场计价的需要,为工程建设各方提供计价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人员对《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以下简称本定额)。本定额共分上下两册。 二、本定额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及其单独装饰工程。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应执行本定额;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可参照使用本定额;当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按本定额规定计价时,应遵守本定额的相关规定。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 1.《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 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3.《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 4.《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建筑工程》[LD/T 72.1~11—2008]; 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装饰工程》[LD/T 73.1~4—2008]; 7.《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年); 8.《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 9.南京市2013年下半年建筑工程材料指导价格。 四、本定额的作用: 1.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 2.编制工程标底、结算审核的指导; 3.工程投标报价、企业内部核算、制定企业定额的参考; 4.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的依据;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工程价款争议、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五、本定额由24章及9个附录组成,包括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工程实体项目和部分措施项目;不能列出定额项目的措施费用,应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的规定进行计算。 六、本定额中的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五项费用组成。

初学土建清单计算规则带示图

附录A 土建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分部分项) A.1 土(石)方工程 A.1.1 土方工程(编码:010101)(一)平整场地(010101001) 2.工程内容:土方挖填;场地找平;土方运输。 1.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m 2) S 平整场地=S 底层面积 3.项目特征描述应表述为?? ???取土运距弃土运距 土壤类别 “00定额”:底层建面每边+2m 首层面积指建筑物首层所占面积(一般指有基础的部分)

4.“清单”对应“定额” ??? ?? ? ??????13、14-1-1挡土板20~24-2-16、1-2-1 11、12、-1-1场内外运土 19-2-1~5-2-1机械挖土方 6-1-1~1-1-1人工挖土方A.1.3 土(石)方回填(010103001) 2.工程内容:挖土方;装卸、运输;回填; 分层辗压、夯实 1.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m 3)计算规则与“2000”定额相同 (1)基础回填=挖方体积-室外地坪以下的基础埋设体积(2)室内回填=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主墙间净面积=S 底建-(L 外中×d 外厚+L 内净×d 内厚)回填土厚度=室内外高差-地坪结构厚度3.特征应描述:①土质要求②密实度要求③粒径要求 ④夯填、辗压⑤松填⑥运距

3. 特征应描述:①土壤级别②单桩长度或根数 ③桩的截面积④板桩面积⑤管桩填充材料类别 ⑥桩的倾斜度⑦混凝土强度等级⑧防护材料种类例:预制钢砼方桩120根,桩顶标高为–1.8m,桩底标高为–41.8m,断面积300×300mm,室外地坪-0.35 求:打桩工程量 “清单”:L= (41.8 –1.8) ×120=4800m “定额”:打桩V=0.3×0.3×(41.8 –1.8) ×120=432m3还需计送桩V=0.3×0.3×(1.8-0.35+0.5) ×120=21.06m3 4.“清单”对应“定额” (1)打桩场地平整2-5-15~18(2)桩制作4-10-6 (3)打、压预制桩2-1-1~3、11、15~18 (4)送桩2-1-4~10、2-1-12、2-1-19~27(5)桩孔填料7-1-8

2013年新定额章节说明及计算规则

册说明 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工程水电费,措施项目共十七章。 二、定额的工效是按建筑物檐高25m以下为准编制的,超过25m的高层建筑物,另按规定计算高层建筑超高费。 三、定额装饰工程章节中已综合了层高3.6m以下的简易脚手架,层高超过3.6m时,另执行第十七章措施项目相应定额子目。 四、定额中已综合了一般成品保护费用,不得另行计算。 五、定额中注明的材料的材质、型号、规格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价格可以换算。 六、预拌混凝土价格中不包括外加剂的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七、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施工排水、降水工程中综合了工程水、电费,其他章节的工程水电费执行第十六章工程水电费相应定额子目。 八、定额中凡注明厚度的子目,设计要求的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执行增减厚度定额子目。 九、本定额已综合考虑了各种土质(山区及近山区除外),执行中不得调整。 十、金属构件、预制构件价格中包括了加工厂至安装地点的运输费用。 十一、镶贴石材、块料中的磨边、倒角费用已包含在材料价格中,不得另行计算。 十二、室外道路、停车场工程执行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三、室外管道工程执行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四、室外各种窨井、化粪池执行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五、建筑工程中设计有部分仿古项目的,执行仿古建筑工程定额相应子目。 十六、建筑物檐高的规定:建筑物檐高以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作为计算起点。 (一)平屋顶带挑檐者,算至挑檐板下皮标高; (二)平屋顶带女儿墙者,算至屋顶结构板上皮标高; (三)坡屋面或其他曲面屋顶均算至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 (四)阶梯式建筑物按高层的建筑物计算檐高; (五)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亭台楼阁等均不计算檐高。 十七、建筑物层高的规定:

山东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山东省2016序列定额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总说明 一、《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SC01-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础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及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构筑物及其他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运输工程,建筑施工增加共二十章。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及新建装饰工程。 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是编制招标标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以及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为依据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反映建筑行业平均水平。 六、本定额中人工工日消耗量是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七、本定额中材料(包括成品、半成品、零配件等)是按施工中采用的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确定的,主要包括: (一)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量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周转性材料。 (二)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点(或现场加工点)至操作(或安装)点的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三)本定额中所有(各类)砂浆均按现场拌制考虑,若实际采用预拌砂浆时,各章定额项目按以下规定进行调整: 1.使用预拌砂浆(干拌)的,除将定额中的现拌砂浆调换成预拌砂浆(干拌)外,另按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砂浆扣除人工0.382工日、增加预拌砂浆罐式搅拌机0.041台班,并扣除定额中灰浆搅

2013年建筑定额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2013年《湖北省建设工程公共专业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土石方·地基处理·桩基础·预拌砂浆)》(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有关要求,在《湖北省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8年)、《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8年)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进行修编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 三、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时的全省基价表。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七、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人工工日。人工工日消耗量不分工种,按普工、技工、高级技工分为三个技

术等级。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单价取定:普工60.00元,工日;技工92.00元/工日;高级技工138.00元/工日。 2.材料。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所需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其他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定额列出的材料价格是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存放地)后的出库价格,包括材料原价(或供应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定额中不便计量、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3.施工机械台班。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采用我省常用机械,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机械台班消耗量中已包含机械幅度差。 机械台班单价按《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3年)取定。 机械价值在2000元以内、不属于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的小型机械,未列入定额,作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 定额中的机械是按施工企业自有方式考虑的。实际工程中,大型机械采用租赁方式的(需承发包双方约定),租赁的大型机械费用按价差处理。计算公式: 机械费价差=(甲乙双方商定的租赁价格或租赁机械市场信息价一定额中施工机械台班价)×定额中大型机械总台班数×租赁机械调整系数 其中:租赁机械调整系数综合取定为0.43。 八、本定额中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的管理,按《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3年)规定执行。

上海2016土建定额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沪建交(2012)第1057号文《关于修编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批复》及其有关规定,在《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0)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的基础上,按国家标准的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包括项目划分、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等与本市建设工程实际相衔接,并结合多年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节能、环保等绿色建筑的推广应用而编制的量价完全分离的预算定额。 二、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确定合同价、结算价、调解工程价款争议的基础;也是编制本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估算指标与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以及作为工程投标报价或编制企业定额的 参考依据。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及本市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有关省(市)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编制的。五、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装备设备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上海地区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定额人工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按现行全国建筑与装饰工程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以及劳动定额项目外必须增加的基本用工幅度差。 2.本定额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3.机械土方、桩基、金属构件驳运及安装等工程,人工是随机械台班产量计算的,人工幅度差按机械幅度差计算。 七、本定额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采用的材料(包括构配件、零件、半成品及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编制。 2.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对于用量少、低值易耗的零星材料列入其他材料费,以该项目材料费之和的百分率表示。 3.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规范(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不在损耗率中考虑。 4.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钢模板、复合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类别、材质及摊消量编制,且已包括回库维修的消耗量。 5.本定额中的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等分别按预拌混凝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13150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第一章总说明 1.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国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划、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工程(土建部分)地区单位估价表确定工程造价、编制概预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也可作为制定招标工程标底、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2.基础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3.基础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4.基础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它资料。 5.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 ⑴.基础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其中基本用工,参照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地区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凡依据劳动定额计算的,均按规定计入人工幅度差;根据施工实际需要计算的,未计入幅度差。 ⑵.机械土、石方,桩基础,构件运输及安装等工程,人工随机械产量计算的,人工幅度差按机械幅度差计算。 ⑶.现行劳动定额允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的部分,本定额内未予考虑。 6.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⑴.基础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其它材料费以该项目材料费之和的百分数表示。 ⑵.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其配合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按当地材料质量情况调整其配合比和材料用量。 ⑶.施工措施性消耗部分,周转材料按不同的施工、不同材质分别列出一次使用量(在相应章后附录列出)和一次摊销数量。 ⑷.施工工具用具性消耗材料,归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工具使用费项下,不再敖定额消耗量内。 7.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⑴.挖掘机械、打桩机械、吊装机械、运输机械(包括推土机、铲运机及构件运输机械等)分

土建清单和定额计算规则.

一、土建计算规则 一、平整场地: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公式 S=(A+4×(B+4=S底+2L外+16 式中:S———平整场地工程量;A———建筑物长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B——— 建筑物宽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S底———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L外——— 建筑物外墙外边线周长。 该公式适用于任何由矩形组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场地平整工程量计算。 二、基础土方开挖计算 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基础底宽外加工作面,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公式: (1、清单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

(2、定额规则:基槽开挖:V=(A+2C+K×HH×L。式中:V———基槽土方量;A——— 槽底宽度;C———工作面宽度;H———基槽深度; L———基槽长度。. 其中外墙基槽长度以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基槽长度以内墙净长计算,交接重合出不予扣除。 基坑开挖:V=1/6H[A×B+a×b+(A+a×(B+b+a×b]。式中:V———基坑体积;A— 基坑上口长度;B———基坑上口宽度;a———基坑底面长度;b———基坑底面宽度。 三、回填土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1、基槽、基坑回填土体积=基槽(坑挖土体积- 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 式中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一般包括垫层、墙基础、柱基础、以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占体积 2、室内回填土体积=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各种沟道所占体积 主墙间净面积=S底-(L中×墙厚+L内×墙厚 式中:底———底层建筑面积;L中———外墙中心线长度;L内——— 内墙净长线长度。 回填土厚度指室内外高差减去地面垫层、找平层、面层的总厚度,如右图: 四、运土方计算规则及公式: 运土是指把开挖后的多余土运至指定地点,或是在回填土不足时从指定地点取土回填。土方运输应按不同的运输方式和运距分别以立方米计 算。 运土工程量=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2013宁夏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细则

关于发布《2013宁夏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实施细则》的通知 宁建发〔2014〕108号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局、规划局、园林局、城管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我厅制定了《2013宁夏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细则》,作为我区统一执行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6月25日2013宁夏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和完善我区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机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及相关工程现行国家工程量计算规范(以下简称“计量规范”),结合我区工程造价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为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适用于建设工

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第三条自治区和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招投标管理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培训、贯彻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自治区招投标管理机构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的变动及时调整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评标办法和电子辅助评标系统。 第五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鼓励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第六条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均为我区现阶段施行的工程造价计价方式。 (一)计价规范、计量规范和本实施细则是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的依据。 (二)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定额是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编制、审核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鉴定与控制工程造价、调解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 (三)对于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应执行计价规范除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的其他规定。 第七条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满足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据此编制投标文件。 第八条招标人须对编制的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013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定额2013 建筑总说明 一、2013年《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结构·屋面)》(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有关要求,在《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及统一基价表》(2008年)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进行修编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办法时的全省基价表。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七、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人工工日。人工工日消耗量不分工种,按普工、技工、高级技工分为三个技术等级。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单价取定:普工:60.00元/工日;技工:92.00元/工日;高级技工:138.00元/工日。 2.材料。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工作内容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其他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定额列出的材料价格是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存放地)后的出库价格,包括材料原价(或供应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 定额中不便计量、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3.施工机械台班: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采用我省常用机械类型,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机械台班消耗量中已包含机械幅度差。 机械台班单价按《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3年)》取定。 机械价值在2000元以内、不属于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的小型机械,未列入定额,作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

土建算量计算规则

土建与水电全套计算规则 平整场地: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公式 S=(A+4)×(B+4)=S底+2L外+16 式中:S———平整场地工程量;A———建筑物长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B———建筑物宽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S底———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L外———建筑物外墙外边线周长。 该公式适用于任何由矩形组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场地平整工程量计算。 二、基础土方开挖计算 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基础底宽外加工作面,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公式: (1)、清单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 (2)、定额规则:基槽开挖:V=(A+2C+K×H)H×L。式中:V———基槽土方量;A———槽底宽度;C———工作面宽度;H———基槽深度;L———基槽长度。. 其中外墙基槽长度以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基槽长度以内墙净长计算,交接重合出不予扣除。 基坑开挖:V=1/6H[A×B+a×b+(A+a)×(B+b)+a×b]。式中:V———基坑体积;A—基坑上口长度;B———基坑上口宽度;a———基坑底面长度;b———基坑底面宽度。 三、回填土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1、基槽、基坑回填土体积=基槽(坑)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 式中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一般包括垫层、墙基础、柱基础、以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占体积 2、室内回填土体积=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各种沟道所占体积 主墙间净面积=S底-(L中×墙厚+L内×墙厚) 式中:底———底层建筑面积;L中———外墙中心线长度;L内———内墙净长线长度。 回填土厚度指室内外高差减去地面垫层、找平层、面层的总厚度,如右图: 四、运土方计算规则及公式: 运土是指把开挖后的多余土运至指定地点,或是在回填土不足时从指定地点取土回填。土方运输应按不同的运输方式和运距分别以立方米计算。 运土工程量=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表示余土外运,为负值时表示取土回填。 五、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 1、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的体积,按设计桩长以体积计算,长度按包括桩尖的全长计算,桩尖虚体积不扣除。计量单位:m3,体积计算公式如下: V=桩截面积×设计桩长(包括桩尖长度) 2、送钢筋混凝土方桩(送桩):当设计要求把钢筋砼桩顶打入地面以下时,打桩机必须借助工具桩才能完成,这个借助工具桩(一般2~3m长,由硬木或金属制成)完成打桩的过程叫“送桩”。计算方法按定额规定以送桩长

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3) 计算规则

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3)计算规则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土石方工程定额中的土壤及岩石类别,依据勘察设计单位的勘察资料和下表确定: 2、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以m3计算。 3、挖土应按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设计标高与自然标高差所发生的挖土或填土应另行计算。 4、土方运输体积=挖土体积-(回填土体积×1.2),计算结果是正值时为余土外运,计算结果是负值时为土方回运。 5、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砌(浇)筑物所占的体积。计算管道沟的回填土时,应减去直径在500mm以上的管道所占的体积,直径在500mm以下的管道所占体积可不扣除。每m长管道应减去土方的体积,按下表计算:

6、平整场地是指厚度在0.30m以内的挖、填、找平,以㎡计算。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平整场地工程量应按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计算。 7、原土夯实、碾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计算。 8、填土夯实、碾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9、凡平整场地厚度在0.30m以上,地槽(沟)底宽度在7m以上及地坑底面积在150㎡以上的挖土,均按挖土方计算。凡坑底面积在150㎡以内的挖土,按挖地坑计算。 10、凡地槽、地沟底宽在7m以内,且地槽、地沟长度大于地槽、地沟底宽3倍的挖土,应按挖地槽、地沟土方计算。 11、地槽、地沟的长度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外墙的地槽按地槽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的地槽按地槽底部净长度计算,地槽边突出部分的体积应并入地槽内计算。 (2)主地沟按中心线长度计算,支地沟按净长度计算。地沟中各种井类及管道(不含铸铁管)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除底面积大于20㎡的井类挖土可将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内计算外,其他均不应增加计算。 (3)地沟中铺设铸铁管时,其管道接口处增加的挖土工程量,应按铸铁管道沟槽全部土方工程量增加2.5%计算。 12、地槽、地沟底部宽度应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可按下列规定计算: (1)块石基础的地槽,可按块石基础底宽每边增加0.15m工作面计算。 (2)砖基础的地槽,可按砖基础底宽每边增加0.20m工作面计算。 (3)需支模板的混凝土基础或垫层,可按基础或垫层底宽每边增加0.30m工作面计算。 (4)基础需用卷材或防水砂浆做垂直防水或防潮层时,可将基础有防水层或防潮层的一侧增加1.00m工作面计算。 (5)管沟的宽度可按下表计算。 13、挖土底部为斜坡形时,其挖土深度按平均深度计算。 14、计算放坡挖土工程量时,在交接处所产生重复工程量可不予扣除。在同一槽(沟)或坑内,如遇土壤类别不同时,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分别计算,其放坡系数可按各类土壤的放坡系数与各类土壤占其全部深度的百分比加权计算。 15、挖沟槽、基坑土方需放坡时,放坡系数按下表规定计算。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说明及计算规则)-第十章

第十章楼地面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中凡砂浆、混凝土的厚度、种类、配合比及装饰材料的品种、型号、规格、间距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 二、整体面层设计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根据厚度每增减子目按比例调整。 三、整体面层、块料面层中的楼地面项目,均不包括找平层,发生时套用找平层相应子目。 四、块料面层粘结层厚度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按水泥砂浆找平层厚度每增减子目进行调整换算。 五、块料面层结合砂浆如采用干硬性水泥砂浆的,除材料单价换算外,人工乘以系数 0.85。 六、除整体面层(水泥砂浆、现浇水磨石)楼梯外,整体面层、块料买面层及底板面层等楼地面和楼梯子目不包括踢脚线。水泥砂浆、现浇水磨石及块料面层的楼梯均包括底面及侧面抹灰。 七、楼地面找平层上如单独找平扫毛,每平方米增加人工费0.04工日,其他材料费0.50元。 八、现浇水磨石项目已包括养护和酸洗打蜡等内容。 九、块料面层铺贴定额子目包括块料安装的切割,未包括块料磨边及弧形块的切割。如设计要求磨边者套用磨边相应子目,如设计弧形块铁面时,弧形切割费另行计算。 十、块料面层铺贴,设计有特殊要求的,可根据设计图纸调整定额损耗率。 十一、块料离缝铺贴灰缝宽度均按8mm计算,设计块料规格及灰缝大小与定额不同时,面砖及勾缝材料用量作相应调整。 十二、块料面层点缀适用于每个块料在0.05㎡以内的点缀项目。 十三、防静电地板、玻璃地面等定额均按成品考虑。 十四、广场砖铺贴定额中所指拼图案,指铺贴不同颜色或规格的广场砖形成环形、菱形等图案。分色线性铺装按部品图案定额套用。 十五、踢脚线高度超过30cm者,按墙、柱面工程相应定额执行。弧形踢脚线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0,材料乘以系数1.20。 十六、螺旋形楼梯的装饰,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与机械乘以系数1.1,块料面层材料用量乘以系数1.15,其他材料用量乘以系数1.05. 十七、木地板铺贴基层如采用毛底板的,套用细木工板基层定额,除材料单价换算外,人工含量乘以系数1.05。 十八、不锈钢踢脚线折边、铣槽费另计。 十九、扶手、栏板、栏杆的材料品种、规格、用量设计与定额规格不同时,按设计有关规定调整。铁艺栏杆、铜艺栏杆、铸铁栏杆、车花木栏杆等定额均按成品考虑。 二十、扶手、栏杆、栏板定额适用于楼梯、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扶手、栏杆、栏板,定额已包括扶手弯头制作安装需增加的费用。但遇木扶手、大理石扶手有整体弯头时,弯头另行计算,扶手工程量计算时扣除整体弯头的长度,设计不明确者,每只整体弯头按400mm 扣除。 二十一、零星装饰项目适用于楼梯、台阶侧面装饰及0.5㎡以内少量分散的楼地面装修项目。

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3版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解析

《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二○一三年

第七册给排水、消防、采暖及通风空调安装工程 第一章给排水、消防、采暖管道安装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管道及管件安装,伸缩器安装,管道消毒、冲洗,管道压力试验等工程。 二、不包括内容: (一)管道的管沟土石方及管道基础。 (二)铸铁管管件主材费。 (三)管道压力试验不包括管道之间的串通临时管口及管道排放口至排放点的临时管,其工程量应按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三、相关说明: (一)过楼板的钢套管的制作、安装工料,按本章碳钢管(电弧焊)子目计算。(二)ND32以上的钢管支架及管卡子,按本章管道支架子目计算。 (三)管道液压试验是按普通水考虑的,如对试压介质有特殊要求,其增加费用另行计算。 (四)调节阀等临时短管制作拆装项目,使用管道系统试压时需要拆除的阀件以临时短管代替连通管道,其工作内容包括完工后短管拆除和原阀件复位等。(五)液压试验和气压试验已包括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工作内容。 (六)当管道与设备作为一个系统进行试验时,如管道的试验压力等于或小于设备的试验压力,则按管道的试验压力进行试验;如管道试验压力超过设备的试验压力,且设备的试验压力不低于管道设计压力的115%时,可按设备的试验压力进行试验。 (七)有缝钢管螺纹连接项目已包括封头、补芯安装内容,不得另行计算。(八)伴热管项目已包括煨弯工序内容,不得另行计算。 (九)加热套管安装按内、外管分别计算工程量,执行相应定额项目。 (十)界限划分: 1.给水管道与市政管道以水表井为界,无水表井时,以与市政管道连接点为界。 2.排水管道与市政管道以碰头井为界。 3.采暖热源管道与市政管道以连接点为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管道安装按不同压力等级、材质、焊接形式,以“10m”为计量单位。各种管道安装工程量,均按设计管道中心长度,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阀门、法兰及各种管件所占长度;主材应按定额用量计算。 二、各种管件按不同压力等级、材质、焊接形式,以“10个”为计算单位。管件安装中已综合考虑了弯头、三通、异径管、管帽、管接头等管口含量的差异,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计算规则(12学时) 一、本章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的学习,让学生可以对工程量清单有一个总体的把握,明确工程量清单的基本内容及格式,掌握工程项目建筑面积、土石方等各部分工程量的计算规则,能熟练准确计算工程项目各部分的工程量。 二、本章教学重点和难点 本章的重点是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的计算规则。难点是工程结构部分工程量的计算规则。 三、本章教学内容 (一)工程量清单概述 工程量清单是由建设工程招标人发出的,对招标工程的全部项目,按统一的项目编码、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和计量单位计算出的工程数量列出的表格。 工程量清单可以由招标人自行编制,也可以由其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或咨询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工程量清单除了为潜在的投标人提供必要的信息外,还具有以下作用: (1)为投标人提供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2)工程量清单是计价和询标、评标的基础。 (3)为施工过程中支付工程进度款提供依据。 (4)为办理工程结算及工程索赔提供了重要依据。 (5)设有标底价格的招标工程,招标人利用工程量清单编制标底价格,供评标时参考。 2.工程量清单的内容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清单规范》)中对工程量清单的格式进行了统一规定,其内容有:工程量清单封面、填表须知、工程量清单总说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和零星工作项目表。工程量清单的编写应由招标人完成,除以上规定的内容以外,招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充。工程量清单主要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三部分,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是核心。 (1)工程量清单封面 招标人需在工程量清单封面上填写:拟建的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人(招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造价工程师及注册证号、编制时间。 (2)工程量清单填表须知 招标人在编写工程量清单表格时,必须按照所规定的要求完成。具体规定如下:

宏业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说明及计算规则

宏业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说明及计算规则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说明及计算规则 册说明 一、本定额所使用土壤分类见表1。 二、本定额所使用岩石分类见表2。 三、本定额木材分类: 一类:红松、杉木。 二类:白松、杉松、杨柳木、椴木、樟子松、云杉。

三类:青松、水曲柳、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榆木、柏木、樟木、苦练子、梓木、楠木、槐木、黄菠萝、椿木。 四类:柞木(稠木、青杠)、檀木、色木、红木、荔木、柚木、麻栗木、桦木。 四、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过筛净砂编制的,各地应将过筛人工费和损耗纳入材料预算价格,定额考虑了砂的膨胀率。因质量要求现场过筛的人工费及筛砂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五、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强度等级,如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按附录换算,但定额中各种配合比的材料用量不得调整。 六、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中(细)砂、特细砂编制,计算时应按实际使用砂的种类分别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七、本定额现浇混凝土构件是按现场搅拌非泵送编制的,商品混凝土以成品基价(含泵送费)的形式表现。若现浇混凝土构件使用商品混凝土,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站规定,对商品混凝土价差进行单项价差调整。 八、本定额预拌砂浆项目是按干混砂浆编制的,干混砂浆以成品基价的形式表现。各地应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站规定,对干混砂浆价差进行调整。 九、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除按成品编制项目外)从现场仓库、堆放地点、加工地点至操作地点的水平运输,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但垂直运输机械费应按“措施项目”另行计算。 十、本定额项目中未考虑高层建筑施工增加的费用,发生时,按“超高施工增加”定 额项目执行。 十一、本定额在执行中如遇缺项,可按其他册相应定额项目执行。若仍缺项,由甲乙双方编制临时性定额,报工程所在地造价站审批,并报省工程造价总站备案。 十二、本册未编制的构筑物工程按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构筑物工程》册相应项目执行;石方爆破工程按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爆破工程》册相应项目执行。

土建定额计算规则第一章 (1)

第一章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第二章 2004年《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本章分人工土方、人工石方、机械土方、机械石方、强夯五节。 一、人工土石方 1.土壤分类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人工土方子目中已综合考虑了土壤类别的权重,使用时不得进行调整换算。石方施工,应按表中岩石的等级分类选用相应的子目。 2.人工土方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 1.18;挖湿土且需排水者,每100 m3湿土增加Ф50潜水泵5台班。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探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3.人工挖土方、挖沟槽、挖地坑、挖桩孔子目综合了施工现场内100m土方倒运,使用时发生100m以上土方倒运可套用相应土方运输子目,100m以内则不得调整换算。 4.人工挖土方系指坑底面积大于20m2的地坑或沟槽底宽大于3m的坑、槽(沟)土方开挖。人工挖沟槽系指沟槽底宽小于3m且沟槽长度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槽(沟)土方开挖。人工挖地坑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土方开挖。挖枯井、灰土井子目为井(孔)径在1.5m以内且长细比大于2.5的井(孔)(或上口面积在2.25m2以内,井、孔深为井、孔口最大对角线2.5倍以上的非圆形井、孔)开挖。挖淤泥限在对工具有粘附力时使用。平整场地指现场高差±30cm以内的土方挖、填、找平。山坡切土为高于现场自然地坪30cm以上,放置时间1.5年以上的堆积土的挖方。 5.在挖好的基槽、基坑、土方大开挖工作面内作灰土回填夯实工序时,不能使用原土夯实子目。 6.人工挖桩孔子目适应于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施工的工程项目。 7.回填素土(灰土)适用于室内外及各类垫层的回填。 8.支挡土板子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实际间距不同时子目不作调整。 9.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10.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积占用的体积)人工乘以系数 1.5。 11.人工挖桩孔,孔内垂直运输方式按人工考虑。如深度超过12m时,16m 以内按12m子目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3;20m以内乘以系数1.5计算。 12.场地按竖向布置挖填土方及土方大开挖时(包括人工及机械处理)不再计算场地平整工程量。 13.石方爆破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14.孤石爆破:在单块体积0.5m3以上的石块爆破时使用。 二、机械土石方 1.机械土方子目综合考虑了土壤类别的权重、施工机械的类型、规格,编制预算时不得换算。 2.人力车、汽车,其重车的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子目内,不得另行计算。 3.机械土方子目是按土壤天然含水率制定,若土壤含水率大于25%时,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4.砂石基础垫层(换土)机铺机压定额子目为级配砂石材料,若使用无级配

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 定额计算公式和规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一、平整场地: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公式 S=(A 4)×(B 4)=S底 2L外 16 式中:S———平整场地工程量;A———建筑物长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B———建筑物宽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S底———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L外———建筑物外墙外边线周长。 该公式适用于任何由矩形组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场地平整工程量计算。 二、基础土方开挖计算 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基础底宽外加工作面,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公式: (1)、清单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2)、定额规则:基槽开挖:V=(A 2C K×H)H×L。式中:V———基槽土方量;A———槽底宽度;C———工作面宽度;H———基槽深度;L———基槽长度。. 其中外墙基槽长度以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基槽长度以内墙净长计算,交接重合出不予扣除。 基坑开挖:V=1/6H[A×B a×b (A a)×(B b) a×b]。式中:V———基坑体积;A—基坑上口长度;B———基坑上口宽度;a———基坑底面长度;b———基坑底面宽度。 三、回填土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1、基槽、基坑回填土体积=基槽(坑)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 式中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一般包括垫层、墙基础、柱基础、以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占体积 2、室内回填土体积=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各种沟道所占体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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