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价方案的剖析

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价方案的剖析
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价方案的剖析

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的剖析

对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水平进行评估,是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的。原国家教委高等教育司在对高等专科教育的性质、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的基本特征进行大量深入研究之后,为加强宏观管理,规范办学标准,形成专科特色,当时设计了两个评价方案,即《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价方案》和《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工作优秀评价方案》,并在1996和1997年在湖南等四省市开展了合格评价试点,在沈阳电力专科学校进行了优秀评价试点。1998年后,教育部在管理体制上作了调整,高等职业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的管理并入高教司,与原高教司管理的高等专科教育实行三教统筹,统称高职高专教育。1999年《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将高职高专教育推入了大力发展的快车道,从此,高职高专教育的规模实现了跨越式发展,2000年,教育部提出《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指出,越是在事业规模快速发展的时期,越要更加重视培养质量。要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教学评价制度。为此,在这之后组织实施的《21世纪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内容体系改革与建设计划》中又设立了教学评价研究课题,并于2001年提出了初步的研究成果。2002年,为了加强对各级各类高等教育的质量监控工作,教育部党组决定,从2003年开始,在高等学校中建立五年‘轮的高校教学工作评估制度。从此对高职高专教育妁'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正式拉开帷幕,成为推动高职高专教育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形成办学特色的重要宏观管理手段。如何科学客观地建立评估方案,将是能否成功实现上述目的的重要前提。

评估的目的和性质

进行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的根本目的和总目标是,落实人才培养工作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全面提高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并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

因此,就本评估性质而言,一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不是学校全面评估,不是学校综合实力评估,关注的是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和教学效果。二是促进办学特色的形成性评估。整个方案贯穿始终的是创新和特色,重在如何通过改革和建设,开拓创新,形成特色。三是条件、过程和结:果评估相结合,属于诊断性评估。不仅控制输入和输出,还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培养过程中各主要环节达到或偏离目标的程度进行诊断,找到原因以达到优化培养过程的目的。四是强调学校自我评估。要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评估工作指导思想,由被评学校全体师生对照评估方案各项指标,全面检查本校人才培养工作,找出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提出自我整改措施,并加快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从而推动学校的人才培养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是实现评估目的的前提和最终落脚点。五是注重专家实地评估。“纸上得来终觉浅”,不身临其境地深入感受学校的一切,包括校园环境、图书馆、教室、教学实践场所和设备,与校长、教师、学生面对面交流,特别是体会那些无形的积淀下来的特有的东西如氛围、所谓校风、学风等等,就对学校给出怎么样的评估结果,简直是不可想象的、轻浮的和不负责任的。

综上所述,该评估的性质有别于许多社会和教育研究机构对高校的评价性质。不同的评估,由于设计思想不同,衡量高校办学水平的角度和重点不同,导致其结果也大相径庭。可以说,有什么样的评估指导思想,就有什么样的评估结果,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该评估的公正性、科学性、客观性究竟如何,有赖于评估者对该类教育的研究深度、该研究得到大众认可的程度和不受商业利益左右始终科学的负责任的评估态度。

评估目标(指标)体系建立的原则

忠实地贯彻本评估的根本目的、实现总目标是制定评估目标体系的核心原则。总目标的实现是通过由若干分目标及其子周标组成的目标体系来实现的。评估的实施过程就是通过将这个目标体系转化为指标体系,并对各个指标达标程度进行测定,最后综合给出评估结论的过程。因此,是实给予权重系数,并按其对总目标实现的重要性,如何科学客观地将总目标分解为具体目标,

现评估目的的重要环节。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在制订中遵循了以下几项重要原肘,首先,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要遵循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及21世纪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要求,在符合高等教育的一般规律的基础上,力求体现高职高专教育的特有规律,反映现阶段我周高职高专

教育改革的基本经验与发展趋势,并鼓励学校从买际出发办出特色。

其次,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要推动高职高专学校以就业为导向,正确定位。评估方案的设计要充分体现以就业为导向的高职高专教育办学方针。要考察学校是否把以就业为导向的指导思想全面贯穿在高职高专教育的人才培养工作全过程中,并最终落实在就业率上。就业率虽然未列为重要指标,但要作为确定评价结论的主要依据。例如,有较高的就业率应该是优秀学校的必要条件;当就业率低于平均水平时不能评为良好学校。通过评估,引导学校的办学方向逐步转到以就业为导向,以市场为导向,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和培养实用人才的方向上来。学校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学校管理机制,努力探索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

第三,注重规范与建设。在所有1000多所高职高专院校中,大部分是近十年新建或新升格的学校,特别是近几年新升格学校,规范和建设的任务更加繁重。通过把评估重点放在教学建设和建立规范标准上,也充分体现了“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评估工作指导思想。

评估指标体系的指标构成

该指标体系由三级组成,一级指标6项,二级指标15项,三级为观测点36个。

其主要内容是:

办学指导思想。包括学校定位与发展规划,教育思想观念,教学中心地位和产学研结合。

师资队伍建设。包括学生与教师比例,双师型教师比例和专任教师结构,兼职教师数量与结构,师资质量,师资队伍建设与发展。

教学条件与利用。包括教学用房及辅助用房状况,教学仪器设备状况,图书馆及校园网状况,体育运动设施,校内实训基地,校外实训基地,职业技能鉴定,教学经费保证,学费收入用于教学经费比例。

教学建设与改革。包括专业设置,教学计划,专业教学改革试点,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教材建设,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实践训练体系,职业能力考核,素质教育。

教学管理。包括教学管理、学生管理队伍,教学规章制度与执行,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教学效果。包括学生专业技能和能力,学生必备理论知识掌握,学生素质,就业率和社会对毕业生综合评价。

为了鼓励创新和特色,特设一个附加指标,特色与创新项目。

该体系没有对15个二级指标给予权重,但设计了重要指标。将其中体现高职高专特色的8个指标定义为重要指标,实际上是另外一种意义上的权重安排。

高职高专评估强调的这八个重要方面是:

产学研结合——这是高职高专教育的办学理念、指导思想和必由之路,应体现在人才培养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中。

双师素质教师和兼职教师建设——前者是关键,没有技术应用能力强、职业技能熟练的教师,培养;不出技术应用能力强、职业技能熟练的学生;后者是必要的补充,建设一支双师素质的教师队伍要两条腿走路,仅靠学校自己培养和引进是不够的,还要尽可能利用社会资源,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真正实现产学合作培养人才。

实训基地——各专业应基本均有实训基地(校内为主,校外为辅,鼓励共建),具有良好的实践环境和条件,并和劳动部门合作,建有职业资格鉴定站或培训点.

专业设置与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专业的设置是学校教学工作主动、灵活地面向市场需求的首要环节,是社会需求与高职高专教学目标的结合点。依据专业对应的职业岗位 (群)能力及就业要求为主线设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至关重要。

专业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高职高专教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这是高职教育改革能否向纵深推进,并一举突破本科压缩型、形成自身特色体系的关键所在。理论知识的学习要突破以学科系统为中心,以课堂教学为中心,以一本教材为中心的传统模式,强调在做中学,练中学,理论更多的通过与实践相结合而习得,能与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相接轨,要结合起来做,力争实现“双证书教育制度”。

职业能力训练——职业技能和能力训练要安排较多的时间,探索建立更科学、更系统、更成熟、更具效率的和理论教学相融合的实践训练体系。

学校内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变他控为自控,是评估的终极目标。

学生专业基本技能和综合能力——体现校内教学效果。检验对人才培养全过程质量控制后的产品质量与原定人才目标的一致性。检验所构建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效性。

评估的具体实施

为保证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的顺利实施,建立权威、公正的专家队伍,制订科学、严谨的评估工作规程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专家组成员不仅应熟悉高职高专的教育规律,还应在高等教育评估方面有一定造诣,和具有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能够公正、客观地给出判断。其次,对专家进行培训是做好评估工作的重要环节。培训的目的是,能使专家们全面准确深刻地认识各项评估指标的内涵,并在给分时能按照统一的尺度把握,从而保证评估的公正性。为此,培训的安排除了举办培训班外,还将各专家组长组成专家组对第一所学校进行了评估试点,统一思想、标准和尺度。

为使评估实施有章可循,教育部着手制定并公布了包括评估原则、评估程序、学校自评、学校应准备的各项信息等多种材料的《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指南》、《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专家工作细则》等文件,使高职高专人才培养评估工作规程更加科学、严谨。

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指南(试行)

一、评估的目的和意义

1.开展高职高专院校评估工作,是通过系统总结人才培养工作,肯定成绩,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实施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办学目标和定位,规范办学标准,自觉建立人才培养质量自我保障和监控机制;总结优秀学校的办学经验,树立典型,不断增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声誉的内在动力;发挥评估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规范、导向作用。

2.通过评估工作的实施,逐步建立国家、省级高职高专教育评估制度、质量保障机制和社会对人才培养质量的认可制度;积极探索中国高职高专教育评估理论和制度体系;改善与加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高职高专院校的宏观管理,促进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3.通过评估工作的实施和评估结果的公布,发挥社会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支持与监督作用,为用人单位择人用人提供信息依据;促进学校主动服务社会,把满足用人单位、家庭、学生的社会需求作为制定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的基本依据。.

4.应对经济全球化、高等教育国际化和我国加入WTO的挑战,推进高职高专院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高职高专教育的国际竞争力。

二、评估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关于教育要“三个面向”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新时期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依法治校、以德治校的统一,以能否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作为评价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的基本标准,引导学校从实际出发,准确定位,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办出自己的特色。

三、评估的工作方针

评估工作要始终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通过评估,加强学校的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各项工

作的规范化管理,使人才培养工作上一个新水平。评估要抓住重点,边评边改。要防止在评估过程中作表面文章和形式主义的做法。

四、评估的基本任务

评估的本质是根据一定的教育目标和标准,运用一定的途径和方法,对学校的人才培养工作进行的一种价值判断,即对学校教育目标和标准适应社会需要的程度和人才培养工作达到教育目标和质量标准的程度作出价值判断。

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基本任务是,根据高职高专人才培养目标和标准(办学标准和质量标准),按照《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通过系统地搜集学校的主要信息,准确地了解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质量作出判断,形成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评估结论。评估的核心是建立标准(办学标准和质量标准),评估指标体系是标准的分解,指标是标准某一方面要求的具体化或行为化的体现。由于现行方案是一个试行方案,需要通过评估实践不断加以完善。

评估的关键是通过系统地搜集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主要信息,在准确地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进行科学分析,作出正确的价值判断。

评估的结果是形成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对学校具有规范、激励、导向作用,体现社会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满意程度的具有一定权威性的评估结论。

五、评估的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据: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新时期教、质教育的决定》育方针、《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

2.教育科学依据:遵循高等教育特别是高等职业教育规律和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规律,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特征。

3.管理科学依据:遵循高等教育管理、评估理论特别是高等职业教育管理、评估理论,重视全面质量管理和系统方法在高职高专教育管理实践中的应用。4.工作依据:教育部制定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指南(试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专家组工作细则(试行)》等文件,是根据高职高专教育的特点和全国高职高专院校的现实状况制订的评估指导性文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开展评估时,可从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坚持《评估方案》标准的前提下,制定本地区的评估实施方案。

六、评估的原则

1.学校内部自评与外部专家评估相结合。专家评估与被评学校学生和教师对本校评估相结合。通过内外结合的评估,有效地促进学校的持续发展。

2.条件、过程、目标、结果相结合。既要重视“硬件”条件,更要注重“软件”建设;既要重视过程,更要重视结果,即更加重视学校确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工作的结果是否符合社会需要和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3.全面评估和重点评估相结合。评估一定要抓住重点,对重要指标要予以特殊控制。

4.静态评估和动态评估相结合。既重视学校的现实状态,更要重视其与时俱进的状况,重视其发展过程的进步程度与今后的改革发展趋势。

5.符合性与多样性相结合。评估工作关注的基本要点是三个“符合度”,即学校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符合社会、学生需要和国家规定的程度;学校实际工作状态符合学校确定的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的程度;学校人才培养结果(毕业生)符合学校确定的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的程度。抓住三个“符合度”,有助于实现学校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多样化,防止千校一面的趋同倾向。

6.规范性和创造性相结合。在遵循高职教育规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强调学校开拓创新,办出特色。

7.注重客观、科学、民主、公正、效率和效益相结合。

七、评估的程序

被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列为当年评估对象的学校按如下程序开展评估工作:1.学校自评,并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一式10份。2.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成员对被评学校上报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核。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到学校进行现场考察评估,形成专家组与被评院校及其上级主管部门交换意见的考察评估反馈意见以及向省级评估委员会提交的评估结论建议和评估工作报告。

4.省级评估委员会审议专家组评估结论建议,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结论建议,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后, 向社会公布评估结论。

5.学校根据公布的评估结论和专家组的考察评估意见制定并实施整改方案。6. 教育部将组织专家组不定期对省级评估结论进行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同时,教育部将适时组织开展示范性高职院校的评估工作,达到标准者由教育部正式确定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八、学校自评工作

参评学校要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评估方案要求,切实做好自评工作。自评工作要与学校的日常教学工作有机结合,不应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自评工作重点要放在加强学校的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学改革、严格教学管理、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上。

1.组织干部、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有关评估的文件,准确理解《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的基本精神,掌握各评估指标及观测点的内涵与等级标准,以及学校特色或创新项目要求。

2.认真回顾总结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管理发展的成果、经验和特色,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解决的对策,制订整改的方案和措施,把“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落到实处。

3.按评估指标、观测点的等级标准和特色或创新项目要求,系统地搜集、整理、提供主要信息。提供的资料可分两类:一是各评估指标的依据材料,需单独成卷供专家组审阅;二是其它背景材料和原始材料需列出目录备查。

4.组织校内专家和干部、教师,按评估指标和观测点的权重系数进行分项自评赋分,并提出各二级指标的自评等级建议。必要时,组织专门小组,系统总结学校改革创新成果,确定学校特色或创新项目,撰写特色或创新项目的论证报告。5.填写学校自评结果汇总表和学校分项自评结果一览表(内容包括指标名称、自评等级、评定该等级的依据说明、证据或佐证资料目录四个方面)。

6.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学校党政领导审定,最终形成学校的《自评报告》。自评报告一般可由以下几部分组成:(1)学校概况(沿革与现状);(2)自我)3评估(包括在改革、建设、管理、发展总体上取得的成果和自评结果);(.

特色或创新项目的简要说明;(4)存在的主要问题;(5)整改方案、思路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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