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计划再次手术管理制度

非计划再次手术管理制度
非计划再次手术管理制度

非计划再次手术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手术质量与安全管理,促进手术科室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保障患者医疗安全,做好对非计划再次手术的管理和评价,严格控制非计划再次手术的发生率,根据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定义:非计划再次手术是指在同一次住院期间,因各种原因导致患者需进行计划外再次手术,原因分为医源性因素,即手术或特殊诊治操作造成严重并发症必须施行再次手术;以及非医源性因素,即由于患者病情发展或出现严重术后并发症而需要进行再次手术。

二、各手术科室实行非计划再次手术登记及上报管理。严格执行《围手术期管理制度》及《手术分级管理制度》,非计划再次手术术前必须有完善的术前讨论。

三、对需要实施非计划再次手术者经科室讨论后必须主动报告,在再次手术前12小时或术后12小时内报告质管办。

四、手术科室做好非计划再次手术登记管理。

五、要求手术科室每季度定期对“非计划再次手术”进行系统讨论分析,查找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六、管理规定

(一)非计划再次手术由医务科、质管办、护理部共同管理,质管办负责再次手术病例的监控,定期分析汇总分析,在全院通报预警,指导手术科室提高安全管理。

(二)对科室出现“非计划再次手术”患者,若隐瞒不报,一经查实,将处罚科室500元,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科室承当。

(三)同一医师在同一年度对同一类手术出现3次以上“非计划再次手术”事件时,将考虑停止该医师对此类手术的手术权限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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