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会委员推荐表

护理学会委员推荐表

附件二:

辽宁省护理学会()护理专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

学校学历政治面貌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单位地址

电子邮箱移动电话办公电话

所在科室职务职称

学会任职省会员证号资深会员号

主要简历和学术、科研成果: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盖章

年月日

注:1、请于括号中准确填写所报专业委员会名称。

2、请准确填写电子邮箱、移动电话及办公电话,便于工作联系。

3、简历应注明时间、单位、职称。

4、论文应注明题目和发表形式,发表时间、发表刊物。

5、请用A4纸打印一份,盖好单位公章后报送护理学会

医学会专业委员会管理规定

武汉市医学会专业委员会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医学会章程》和《武汉市医学会章程》规定,结合本会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专业委员会的性质和任务 武汉市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是在武汉市医学会理事会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学科学术活动的非独立法人二级分支机构;是武汉市医学会会员中为促进和提高专科医学学术水平,自愿组织和参加的学术性组织。 其主要任务是:坚持学会宗旨,根据市医学会总体学术活动计划,制定本专业委员会的学术活动计划;组织本专业学科的各类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开展本专业学科领域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评议、审定与推荐本专业学科有关的学术论文、科普作品、医药科技新成果、新技术、新方法;承接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工作;发现和推荐优秀科技人才;发展新会员;联系本专业科技人员,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二、组建专业委员会的条件和办法 1、组建新专业委员会的条件: (1)本学科已形成相对独立的学科体系,建立专业委员会后,其学科领域及工作任务与其它专业委员会不交叉重复; (2)已拥有一定的会员队伍,并具有本专业领域造诣较深的学科带头人和一批热心学会工作,有一定学术威望的骨干力量。 (3)具备独立开展本专科国内外学术活动的能力。 2、组建新专业委员会的办法: (1)申请成立专业委员会应由该学科学术带头人1人提议,5—7名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武汉市医学会会员作为发起人,向市医学会提出成立专业委员会的申请,说明成立专业委员会的目的、任务、活动范围、活动内容,本学科发展的现状和趋势以及现有专业队伍情况,填写新建专业委员会申请表报医学会。 (2)武汉市医学会受理新建专业委员会申请后,经组织工作委员会审查同意,提交医学会常务理事会审批。 (3)自常务理事会批准成立专业委员会之日起,应在半年内完成组建工作,否

聊城市医学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

聊城市医学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聊城市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的管理,根据《聊城市医学会章程》第四章第三十三条关于设立专业委员会的规定和《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试行)》的规定,结合聊城市医学会(以下简称“本会”)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会各专业委员会及其下设专业学组的组织建设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会各专业委员会是本会理事会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学科学术活动的学术分支机构。各专业委员会名称不得直接冠以“聊城”字样,正式名称为“聊城市医学会某某专业委员会”,不另定章程。各专业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业学组。 第二章任务和工作制度 第四条专业委员会的任务主要有: 一、坚持学会宗旨,根据本会的学术活动方针和总体计划,制定本专业委员会的学术活动计划; 二、组织本专业委员会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三、组织评议、审定与本专业学科有关的学术论文,推荐优秀论文和科普作品; 四、掌握本专科的国内外及省内外科技动态,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五、承接有关部门委托的咨询工作; 六、组织本专业的继续教育,举办学习班和推广新成果、新技术、新方法; 七、发现和推荐优秀科技人才,联系本专业科技人员,反映他们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八、指导有关专业学科的学术活动,沟通与有关专业委员会之间的业务联系。

九、完成本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专业委员会要坚持民主办会原则,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重大问题、年度计划等都要经过全委会讨论决定,特殊情况可由正、副主委研究决定,并及时报告本会。 第三章成立的条件和办理程序 第六条专业委员会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随着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本专业已形成相对独立的专门学科,与本会其他专业委员会不存在交叉重复; 二、本专业已形成覆盖全市的学术队伍,并有学术造诣较深的学科(学术)带头人、技术骨干和一批热心学会工作的会员队伍; 三、能独立开展本专业的学术活动,组织继续医学教育,审编学术论文及培训资料。 第七条申请成立专业委员会应由该学科的学术带头人提议,至少3人附议(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会员),并作为发起人,提出成立专业委员会的报告,说明专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现有专业队伍和医学会会员队伍的情况,成立专业委员会的目的、任务、必要性、活动范围、活动内容以及本专业学科的有关论著、科技成果,并填写成立专业委员会申请表,报市医学会。 第八条受理成立专业委员会申请后,须经本会审核同意,并报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本会将办理结果及时通报发起人。 第九条经审批同意组建的专业委员会由本会正式行文批复。在原发起人的基础上组成筹备组,在本会领导下,由本会和筹备组共同协商,提出全市委员的建议名单。委员所分布的地区和单位不宜过分集中,如发起人年龄超过60岁,原则上不进入委员会。在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并确认其医学会会员资格后,经本会审议,确定委员人选。 第十条自常务理事会批准成立专业委员会之日起,应

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名单

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名单 2016-06-03 CSC办公室 职务姓名单位 主任委员葛均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前任主任委员霍勇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候任主任委员韩雅玲沈阳军区总医院 副主任委员王建安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副主任委员张运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副主任委员马长生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副主任委员于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常务委员方全北京协和医院 常务委员杨杰孚北京医院 常务委员杨新春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常务委员杨跃进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 常务委员高炜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常务委员陈韵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常务委员刘梅林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常务委员万征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常务委员傅向华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常务委员孙英贤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常务委员方唯一上海市胸科医院 常务委员何奔上海市胸科医院 常务委员张瑞岩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常务委员孔祥清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 常务委员黄从新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常务委员杨天伦湘雅医院 常务委员吴书林广东省人民医院 常务委员黄岚第三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常务委员雷寒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常务委员陈茂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常务委员袁祖贻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常务委员马依彤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心脏中心委员叶平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委员周玉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委员赵冬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委员乔树宾北京阜外心血管病医院

委员赵世华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 委员张抒扬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委员周菁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委员李建平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委员李玉明武警后勤学院附属医院 委员李保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 委员赵兴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委员杨延宗大连医科大学附属一院 委员侯爱洁辽宁省人民医院 委员刘斌吉林大学第二医院 委员郑杨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委员田野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一院 委员李毅刚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委员王继光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瑞金医院 委员钱菊英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委员梁春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征医院 委员刘学波上海市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 委员刘乃丰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委员傅国胜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委员朱建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委员王洪巨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蚌埠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 委员陈良龙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委员王焱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委员洪葵南昌大学医学院 委员卜培莉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委员高传玉河南省人民医院河南省心血管病医院 委员李凌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委员汪道文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委员黄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委员苏晞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委员周胜华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委员余再新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委员董吁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仲裁员候选人推荐表

仲裁员候选人推荐表 致推荐人: 感谢您对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北仲)仲裁员候选人的推荐,北仲一直重视仲裁员队伍的建设和培养,致力于打造一支专业精湛、品行高尚、明察善断的仲裁员队伍。 您的推荐是我们聘用新仲裁员的重要依据,同时,仲裁员候选人的表现也将成为我们评价您的推荐质量的重要参考。请您本着对委员会、对仲裁员集体荣誉负责的态度,推荐您认为符合仲裁员标准的优秀人才,实事求是地介绍被推荐人的情况和推荐理由。 一、关于推荐人的基本要求及推荐有效期 (一)有两名本会现任仲裁员推荐,每名推荐人都需要填写一份推荐表; (二)推荐人不应是候选人的直系亲属或者近亲属; (三)根据本会自律规定,委员会及纪律委员会的成员不担任推荐人; (四)推荐表有效期为3年,自推荐表上载明的签名日期之日起算。超过期限的,候选人应当重新邀请推荐人填写推荐表或者邀请其他人填写推荐表; (五)推荐人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本会将可能以电话、当面访谈等方式向推荐人做进一步的了解或调查。 二、推荐人信息

三、仲裁员候选人评价表

四、仲裁员候选人推荐信 请推荐人主要围绕以下内容撰写推荐信: 1.对候选人的总体评价; 2.候选人在专业水平、能力性格、道德品质等方面表现出足以胜任北仲仲裁员的具体实例和细节以及还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提升的地方; 3.其他有助于了解候选人在名额有限的情况下应该在同样胜任的候选人中被优先考虑的信息和因素。

推荐人:(签名) 日期: 该表应当由推荐人直接寄送至本会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至本会。本会联系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16层,收件人:程立。电子邮件联系人地址:chengli@https://www.360docs.net/doc/a79337056.html,。 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 2019年12月9日

【9A文】申请成立专业委员会

成立“郑州市医师协会风湿免疫专业委员会” 申请报告 郑州市风湿免疫专业委员会筹备组 二0一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关于成立“郑州市医师协会风湿免疫专业委员会” 申请报告 尊敬的郑州市医学会: 我国风湿免疫病学的发展可以追溯到1959年国家选派医生赴前苏联学习,但由于“文化大革命”,我国的风湿免疫病学在1960至1980年间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医学事业出现了快速发展,风湿免疫病学也得到了长足的进步。1985年中华医学会风湿病学分会就已成立,随着相关检验技术的提高及风湿免疫病的发病率越来越高,此外,目前我市的风湿病患者越来越多,成立郑州市医师协会风湿免疫专业委员会就显得非常迫切。我市风湿免疫专业医师之间的联系网络基本健全,相互之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和团结协作的友好氛围,风湿免疫专业委员会成立的时机己经成熟。我谨代表郑州市医疗系统风湿免疫全体医师向市医学会提交申请,希望成立郑州市医师协会风湿免疫专业委员会,申请理由汇报如下: 一、风湿免疫病发展现状和趋势 进入21世纪以来,医学科学的发展速度大大加快,作为医学界相对年轻的风湿免疫更是迎来了一个蓬勃发展的新时期。 风湿免疫性疾病指主要侵犯关节、肌肉、骨骼及关节周围的软组织,如肌腱、韧带、滑囊、筋膜等部位的病。常见的有自身免疫性结缔组织病、系统性血管炎、骨与关节的病变。风湿免疫性疾病主要包括弥漫性结缔组织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狼疮、硬皮病、多肌炎、重叠综合征、血管炎等)、脊柱关节病、退行性变、与代谢和内分泌相关的风湿病、和感染相关的风湿病、肿瘤相关性风湿病等。 河南是我国的人口大省,风湿免疫性疾病的发病率同样较高。目前,河南省每年诊治的风湿免疫病患者近万例,均在位于郑州市的几家医院,从事风湿免疫的医师近百人。 二、器官移植现有专业队伍 郑州市目前开设风湿免疫科的医院有5家,从业医师近50人。 三、成立本专业专业委员会的必要性 目前我市开展风湿免疫的各医院之间存在患者逐渐增多,医师力量相对不

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第六届委员会名单

1、痴呆与认知障碍学组 顾问:张振馨、王鲁宁、王荫华、张昱 组长:贾建平 副组长:陈晓春、李焰生、杜怡峰、章军建 委员:魏翠柏(兼秘书)、高晶、蔡晓杰、彭丹涛、张晓君、田金洲、王新平、孙莉、陈生弟、罗本燕、汪凯、徐江涛、郭起浩、张志珺、贾志荣、王延江、刘之荣、周春奎、沈璐、张金涛、贾建军、张杰文、屈秋民、吕佩源、曹云鹏、佡剑非、吕继辉、陈芹、纪勇、唐牟尼、苗建亭、陈国俊、徐书雯、孙秀莲、张昆南 2、感染性疾病与脑脊液细胞学组 顾问:粟秀初、孔繁元、王维治 组长:赵钢 副组长:何俊瑛、范学文、王佳伟、刘卫彬 委员:关鸿志、彭福华、张家堂、张岳峰、刘铮、刘明、李智文、崔俐、王俊峰、谭利明、王翠兰、陈嬿、丁晶、王文昭、李敬诚、史树贵、刘诗翔、朱海青、李国忠、杜芳(兼秘书)、张齐龙、徐平、洪桢、赵辉、邱峰、李玮、李锐、杨丽、黄文 秘书:卜晖

3、肌电图及临床神经生理学组 顾问: 汤晓芙、康德瑄、沈定国 组长:崔丽英 副组长:樊东升、王玉平、黄旭升 委员:管宇宙(兼秘书)、贾志荣、刘兴洲、刘南平、卢祖能、王晓明、张通、许虹、张哲成、周晖、周瑞玲、李晓裔、乔凯、邵蓓、潘华、潘晓丽 4、脑电图与癫痫学组 顾问:吴立文、迟兆富、黄希顺 组长:洪震 副组长:肖波、王学峰、周东 委员:汪昕、邓学军、朱遂强、郎森阳、廖卫平、刘振国、谭兰、陈晓红、王玉平、刘玉玺、丁美萍、孙红斌、任惠、孙伟、赵忠新、王薇薇(兼秘书)、张颖冬、江文、林卫红、刘学伍、赵永波、朱国行(兼秘书)、王为民、李国良、吴原、张庆、伍国锋、邓艳春、周列民、狄晴、王玉、刘献增、黄华品、宋毅军、金丽日、陈阳美 5、脑血管病学组

甘肃省医学会专业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试行)

甘肃省医学会专业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甘肃省医学会专业委员会的管理,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管理规定》和《甘肃省医学会章程》规定,结合本会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甘肃省医学会专业委员会的组织建设、日常工作和学术活动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甘肃省医学会专业委员会是甘肃省医学会领导下的非独立法人学术分支机构,负责组织本专业的学术活动,不另订章程。专业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设立专业学组。 第四条甘肃省医学会专业委员会的命名方式为:"甘肃省医学会×××专业委员会"。 第二章专业委员会的职责和工作制度 第五条甘肃省医学会专业委员会承担下列任务: (一)组织本专业委员会的学术交流活动,组织会议、审定学术论文,推荐优秀论文和科普作品,推荐优秀科研成果; (二) 组织本专业的医师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推广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 (三) 发现、推荐、培养本专业优秀中青年人才,团结本专业技术人员,反映他们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四) 掌握本专业的国内外科技动态,承接相关学术咨询任务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学科发展和医学科技发展建议; (五) 指导各市州医学会相关专业委员会的学术活动; (六) 领导本专业委员会下设的专业学组的工作; (七) 完成甘肃省医学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专业委员会职责包括: (一)根据甘肃省医学会的总体规划和专业委员会承担的任务,制定专业委员会本届任期的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 (二)组织领导本专业委员会学术交流、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和科学普及工作; (三)组织实施本专业委员会自身建设,受理本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建议和意见; (四)组织编发本专业委员会工作总结、会议纪要、工作简报、活动大事记; (五)向甘肃省医学会报告工作。 第七条专业委员会贯彻民主办会原则,实行主任委员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重大事项须经专业委员会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并及时向甘肃省医学会报告。专业委员会委员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内容须预先通知甘肃省医学会,会议纪要须及时上报和下发。 第八条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包括: (一)遵守学会章程,率领与组织专业委员会贯彻办会宗旨及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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