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一类其他机动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一类其他机动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一类其他机动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一类其他机动车维修

经营业务)办事指南

汽车维修管理制度汇编

汽车维修管理制度汇编 一、质量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四、人员培训制度 五、设备管理及维护制度 六、配件管理制度 七、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八、安全应急预案 九、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质量管理制度 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全公司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制度。 1、质量管理机构 本公司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经理负责,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 2、质量机构职责 全面负责全公司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范》、《汽车维护出厂技术条件》、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全厂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内容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2)收集保管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2、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4、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5、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6、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7、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8、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维修申请表格

广州市 汽车维修一类企业 道路运输经营申请表 企业名称 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填报日期 广州市机动车维修与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处监制

填写说明 一、递交本申请表时,需同时递交下列证件、文件: 1. 开业(迁址或变更经营范围)书面申请报告; 2. 外商投资企业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证明材料,非外商投资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 3. 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4. 厂区平面和工艺布置图; 5. 法人代表和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 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职业资格证明; 7. 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 8. 各项基本制度(包括质量管理、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人员培训制度、安全生产管理、车辆维修档案管理、设备管理、配件管理、服务承诺等制度;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设备设施操作规程; 9. 经营场地符合消防、环保要求的相关材料; 10. 外商投资机动车维修经营的立项批文复印件。 二、上述证件如提供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或企业负责人签名;所有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列出目录清单;需提供原件的由主管部门校核原件后收取复印件。 三、员工持证情况一览表和生产设备一览表不够位置填写时可另附页。 四、本申请表报所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资料齐全的,由所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许可证。 五、本申请表一式二份,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一份,申请单位一份。 六、请认真填写,字迹工整、清晰。 七、如有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企业名称、经济性质等变动,请及时报所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企业迁址和变更经营范围按新开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汽车维修法律法规

汽车维修法律法规 第一条为规范汽车维修经营行为,保障汽车维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汽车维修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区域内从事汽车维修经营和管理的单位、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市和县(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汽车维修管理工作;汽车维修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汽车维修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商行政、物价、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安、安全生产监督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汽车维修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汽车维修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鼓励汽车维修经营者实行集约化、专业化和连锁经营,推进维修服务网络化建设,促进汽车维修业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 第六条汽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第二章经营许可 第七条本市对汽车维修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汽车维修经营许可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汽车维修经营企业分类标准实施。 第八条汽车维修经营许可包括:一类、二类、三类汽车维修经营许可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许可,其具体许可事项是: (一)一类汽车维修经营许可是指可以从事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和二类汽

车维修经营许可的全部业务。 (二)二类汽车维修经营许可是指可以从事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小修、维修救援和三类汽车维修经营许可的全部业务。 (三)三类汽车维修经营许可是指可以从事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散热器(水箱)维修、空调维修、车身清洁维护、涂漆、轮胎动平衡和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供油系统维护和油品更换、曲轴修磨、气缸镗磨、车辆装潢(蓬布、坐垫及内装饰)、车辆玻璃安装业务和小型车的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个别零配件的更换业务。 (四)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许可是指可以从事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放射性、剧毒货物的汽车维修和一类汽车维修经营许可的全部业务。 第九条申请从事汽车维修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具备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场地、厂房、设备、设施、技术人员、维修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措施。 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车辆技术评估、价格结算、业务接待、质量检验的汽车维修技术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具有相应从业资格证书。 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不得使用中小学校、幼儿园区域内的场地,不得在居民区、商业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内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和产生噪声、有害气体等污染的汽车维修经营。 第十条申请从事汽车维修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向所在地县级汽车维修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 为提高车辆的汽车美容质量,加强本部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制度。 1. 质量管理机构 本部质量管理,由本部负责人负责。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生产技术人员负责。 2. 质量机构职责 全面负责本部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范》、《汽车维护出厂技术条件》、交通部《汽车汽车美容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汽车美容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本部汽车美容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汽车美容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 (2)收集保管汽车汽车美容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3)制定汽车美容工艺和操作规程。 (4)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6)负责设备管理汽车美容工作。 (7)负责汽车的检验工作。提高汽车汽车美容质量。 (8)负责质量纠纷的质量分析工作。 3. 对汽车美容车辆一律进行三级检验,严格进行汽维护前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厂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厂。 认真执行汽车汽车美容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 4. 材料仓库应严把配件质量关,严格做好采购配件的入库验收工作。 5. 严禁偷漏作业项目。一经发现,即严肃查处。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环境是国家的重要资源,也是人民生活质量的基本条件,环境保护是国策大事。环境保护人人有责,关系人人。清洁有序的环境也是保证汽车汽车美容质量的重要条件。下列各条必需认真落实。 1.汽车美容车辆清洗应在规定的固定地点进行,每天应对汽车清洗地点进行清扫,保持下水道疏通,场地整洁。 2.保持场地清洁,汽车拆卸汽车美容时,应做到油、水不落地,拆下的零件应放置在零件盆中,废油接入油盆中,拆修完毕后,立即清扫场地。 3.废旧料应分类放置在规定的收集地点,废机油倒入收集桶内,定期处理废旧料和废机油。 4.锉削制动蹄片应防止有害粉尘扩散,危害人体健康,有条件的应装置防尘罩或去尘装置。 5.车辆喷漆应在烤漆房或喷漆间内进行,防止漆尘飞扬,污染环境。 6.检修空调机时,致冷剂不得随意排放到大气中,应使用冷媒回收装置回收利用。 7.汽车美容车辆的废气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的规定要求,不得随意降低标准,不达到标准的不准出厂。 8.环保工作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定期进行监监督检查,落实奖惩措施。

2016年三类汽车维修业户经营许可登记申请表资料

附件2 编号: 三类汽车维修业户经营许可登记申请表 (2016版) 业户名称: 业户地址: 邮政编码: 经营类别: 经营范围: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电话: 填表日期: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业户名称:按营业执照的业户名称填写。 二、业户地址:按详细通讯地址填写。 三、经营类别:三类汽车维修经营类别分为汽车综合小修、快修和专项维修。若为连锁型业户应在上述经营类别之后增加“(连锁型总店)”、“(连锁型直营店)”或“(连锁型加盟店)。” 四、经营范围: 1、汽车综合小修。从事汽车故障诊断和通过修理或更换个别零件,消除车辆在 运行过程或维护过程中发生或发现的故障或隐患,恢复汽车工作能力的维修业户(三类)。

2、汽车快修。汽车快修是指以快速、便捷为特性,对乘用车类汽车进行诊断、 维护和小修为作业内容(除汽车整车维修、总成修理和二级维护作业外)的汽车维修。 3、汽车专项维修经营范围再细分为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 动变速器维修、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汽车润滑与养护、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维修、空调维修、汽车美容装潢、 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等14种。 五、经济类型:按营业执照经济类型填写。 六、人员配备情况:按从业人员主要承担的工作岗位或工种填写。 七、所在国省道代码:所处国、省道的名称,如G104; 路线名称:国、省道路线起讫点,如北京—福州; 桩号里程:所处具体路线桩号里程位置,如2329K+875。 八、申请人应在“业户自查情况”栏中确认各类人员是否已培训且符合要求,或者未 培训或不符合要求,确认方式在相应行的□中打“√”,二者选一。 九、设备清单中,未列出的设备或者型号等项目不同的设备,可在“空格栏”中填报。 十、申报三类汽车综合小修、快修和专项维修的申请表及随附资料一式一份,由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保存。 十一、《申请表》的第五表应根据申请人申请的维修经营项目分项填写,无需将第五表的16张表格均申报。 1 一、申请书 填写或粘贴备注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汽车维修经营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经济类型经营类别及范围模式、规模、期限等;2、汽车维修业户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厂址方位示意图、厂房工艺布 置图等。 2 二、维修业户基本概况(1)

机动车维修企业管理制度

为加强企业的规划范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企业管理制度。 一、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严禁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企业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企业发展的事情。 三、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企业实力和提高精力效益。 四、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不同岗位的员工提供不同的薪资。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企业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六、企业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团队合作和团队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七、员工必须维护企业利益,对任何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一、认真贯彻交通运输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和省、市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二、建立完善的质量检验机构和质量保证体系,配备相应的质量检验员,认真开展质量检验工作。 三、健全进厂、过程检验和竣工出厂检验制度,严格实行自检、检验制度。杜绝使用“无厂名、无产地、无合格证”的“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维修机动车。 四、实行汽车维修竣工出厂保证期制度和汽车维修质量返修制度,质量保证期;汽车大修和总成大修为3个月或行使2万公里,二级维护为30天或5000公里,一级维护为10天或2000公里。 五、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建立机动车维修车辆台账和技术档案,并严格按规定签发出厂合格证。 六、坚持质量第一、信誉至上的服务宗旨,定期对维修工开展教育质量和质量各种服务活动,并及时掌握质量反馈信息。 七、自觉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的维修经营活动的检查以及维修质量的监督。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所需资料、材料模板和受理条件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 1、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2、维修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健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 (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配件管理制度等《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规定的相关制度。) 6、现有维修设备、设施、消防器材明细表。 7、技术人员汇总表,以及各相关人员的学历、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明。 8、经营场地(含生产厂房和业务接待室)、停车场面积、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租赁期限不少于1年的租赁合同。 9、允许外协设备的外协协议书原件和复印。 10、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1、环境保护措施。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2018第1号令)规定,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和有喷涂工艺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其他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经营者已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或已完成环境影响登记备案的证明材料可作为环境保护措施备案材料) 12、维修工时定额及价格备案表。 13、连锁经营协议书副本(连锁维修经营者填写)。 14、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连锁维修经营者填写)。

15、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符合机动车维修经营相应条件承诺书(连锁维修经营者填写)。 16、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填写说明:(1)请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填写此表;(2)其他备案材料:维修经营者备案应依法提交第1至6项材料,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者还需提交第7至10项材料,维修连锁经营服务者还需提交第11至13项材料;(3)承办人是指备案机关受理备案并对备案材料依法进行审查的工作人员,复核是指备案机关对备案材料进行复核并备案编号的工作人员;(4)办理备案变更的,仅需填写变更事项,并与原备案表一并存档。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申请书

河北省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申请材料表 () 申请人名称:_______________负责人: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制

填表须知 1、填表前,申请人应当详细阅读有关机动车维修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规范和标准,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申请人名称:要求填写企业(公司)全称、企业预先核准全称或个体经营者姓名。 3、本表封面括号及“经营业务”一栏由申请者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填写一类汽车(或其他机动车)维修、二类汽车(其他机动车)维修、三类汽车(其他机动车)维修、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一类摩托车维修、二类摩托车维修。 4、本表“经营项目”一栏,一、二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根据所修车型填写大中型客车、大中型货车、小型车辆维修;具有两种以上维修车型时在经营项目中并写。危险品运输车辆维修企业,还应填写危险品运输车辆维修。汽车专项维修业户填写具体维修经营项目。摩托车维修业户填写摩托车总成大修、摩托车维护、摩托车小修。 5、本表除签字和签署意见外均应使用微机打印。 6、申请一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的填写一式四份,申请其它类别机动车维修业户填写一式三份,并附软盘一张。 7、审查意见一栏,对一、二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签署人需根据专家评审报告签署并附《专家评审报告》。 8、对汽车专项维修业户、摩托车维修业户签署人直接填写实地审查意见。 9、在汽车维修设备条件情况中,未列设备在空白处填写。

附:报本表时需同时提交如下文件、证明材料 1、企业管理负责人基本情况、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主要工位负责人基本情况(表式附后) 2、机动车维修设备基本情况(表式附后) 3、设备外协协议 4、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 5、企业组织机构框图 6、质量管理手册及各种制度 7、有关法规及维修标准、技术资料目录 8、厂区平面布置图 9、维修车间工艺布局图 10、维修工艺流程图 11、土地使用证明 1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3、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规定》第十七条要求的材料。

机动车行业维修管理规定(2020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机动车行业维修管理规定(2020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机动车行业维修管理规定(2020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前款所称机动车维修经营是指机动车维护、修理、维修救援和其他相关服务。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第四条机动车维修管理,应当依法、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机动车维修管理实行经营许可制度和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

第五条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连锁化经营,促进机动车维修行业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 鼓励推广应用机动车维修环保、节能、不解体故障诊断和检测技术,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培训,提高机动车维修行业整体素质,满足社会对机动车维修服务需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和垄断机动车维修市场。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积极发挥机动车维修行业协会等相关行业组织的作用,支持其加强对机动车维修行业的自律管理。 第二章经营许可 第一节机动车维修经营分类 第七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是指向社会提供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

机动车维修经营类别标准

机动车维修经营类别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参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和《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结合本市实际,编制本标准。本标准是为方便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根据自身实际,报备机动车维修经营范围的参考标准,也是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必要条件。 一、从事一类汽车维修、二类汽车维修、一类其他机动车维修、二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等业务的条件 1.人员条件 应具有维修企业负责人、维修技术负责人、维修质量检验员、维修业务员、维修价格结算员及机修人员、电器维修人员、钣金(车身修复)人员、油漆(车身涂装)人员。喷烤漆业务外协的,可不配备涂漆岗位维修技术人员 维修企业负责人应掌握国家、北京市和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了解机动车维修专业知识及相关的标准和规范,熟悉机动车维修企业管理知识,掌握机动车维修企业管理软件操作知识,熟悉机动车后市场相关知识 维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汽车维修或相关专业的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汽车维修或相关专业的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掌握国家、北京市和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了解机动车维修专业知识及相关的标准和规范,熟悉机动车维修企业管理知识,掌握机动车维修企业管理软件操作知识,熟悉机动车后市场相关知识维修质量检验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熟悉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机动车维修服务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企业应至少配备3名 企业维修工种设置应覆盖维修业务中涉及到的各专业。维修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应达到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机修、电器维修、钣金和涂漆(喷烤漆业务外协的除外)等岗位,一类企业应至少各配备2人,其中一人的技术等级为高级工(含)以上;二类企业应至少各配备技术等级为中级工(含)以上1人。其它维修岗位的从业人员配备,一类企业应至少1人,不能兼职;二类企业允许一人二岗,可兼任一职维修业务员应熟悉与本行业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熟悉机动车维修收费标准及零配件价格,掌握机动车构造和工作原理,了解机动车常见故障及故障诊断的基本方法,熟悉机动车各种维修工艺流程及技术要求,熟悉机动车配件常识 维修价格结算员应熟悉国家、北京市、行业有关机动车维修价格的政策和标准,熟悉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及机动车零配件定价方法,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及机动车维修企业管理软件

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

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及质量保证期制度 1、依照国家规定,对竣工出厂的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 2、质量保证期按以下规定执行: A、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b、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800公里或者10日。 c、其他机动车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700公里或者7日。 以上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质量保证期从车辆竣工出厂或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之日起开始计算。 d、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进厂返修的车辆,免返修工料费。 e、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业户,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3、以上质量保证期仅适用于车辆竣工出厂后,托修方严格执行驾驶操作规程和车辆走合期规定,合理使用、正常维护的情况下出现的质量问题。 检验制度 1、检验员必须由敢于认真负责及掌握相应修理知识的人员担任。做到尽职尽责。 2、认真学习并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检验人员的技术水平及检验能力。 3、认真核对工作单上的修理项目,逐项进行检验,做到不丢项,不漏检。 4、对所修项目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回有关领导及维修人员。及时返修,并作出相应的善后处理,不拖延交车时间。

5、对客户反映的问题及时给予解答。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6、对屡次不注意质量的个人及班组,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罚。 7、对坚持质量自检,互检工作突出的个人及班组,及时给予奖励及表扬。 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1、技术档案,指本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用的一切重要图片、图纸、光碟、图书、报表、技术资料、有关设备、技术的文字说明等技术文件,整理后归并文件档案。 2、本厂设置技术档案有:维修汽车技术质量档案,技术标准、规程、工艺文件、统计报表等生产技术档案、设备档案。 3、本厂技术档案室由技术部门负责建立、保管、运用或提供使用。保管工作由技术部指定专人负责。 4、每当档案资料进入本企业,应在一周内建立档案。建档时要分类编号,登记立卷归档,并进行必要的整理编制卡片,以利查阅。 5、技术档案不外借。内部技术人中办理借阅手续后,可以借阅,但属秘密的资料不得外借,不得随便复印。技术档案阅后要及时归还并办理归还手续。 6、技术部定期对技术档案进行鉴定,确定保管年限,及时毁销失去使用价值的档案。 机具设备管理及维修制度 一、设备管理 设专职技术员,负责全厂的设备管理工作,为保证设备完好的技术状况,充分发挥设备潜力,提高工作效率,制定设备制度。 1( 责全厂设备维修及重点设备的定期保养和制定设备的采购计划。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6785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Regulations on Motor Vehicle Maintenance Management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维修经营,是指以维持或者恢复机动车技术状况和正常功能,延长机动车使用寿命为作业任务所进行的维护、修理以及维修救援等相关经营活动。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第四条机动车维修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机动车维修市场。 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连锁经营,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 鼓励推广应用机动车维修环保、节能、不解体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和救援、维修服务网络化建设,提高机动车维修行业整体素质,满足社会需要。 第六条交通部主管全国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许可 第七条机动车维修经营依据维修车型种类、服务能力和经营项目实行分类许可。 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维修对象分为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和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四类。

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三篇

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三篇 篇一: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 XXX汽车修理厂 质量管理及质量 保证期制度 1、依照国家规定,对竣工出厂的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 2、质量保证期按以下规定执行: A、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b、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800公里或者10日。 c、其他机动车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700公里或者7日。 以上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质量保证期从车辆竣工出厂或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之日起开始计算。 d、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进厂返修的车辆,免返修工料费。

e、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业户,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3、以上质量保证期仅适用于车辆竣工出厂后,托修方严格执行驾驶操作规程和车辆走合期规定,合理使用、正常维护的情况下出现的质量问题。 检验制度 1、检验员必须由敢于认真负责及掌握相应修理知识的人员担任。做到尽职尽责。 2、认真学习并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检验人员的技术水平及检验能力。 3、认真核对工作单上的修理项目,逐项进行检验,做到不丢项,不漏检。 4、对所修项目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回有关领导及维修人员。及时返修,并作出相应的善后处理,不拖延交车时间。 5、对客户反映的问题及时给予解答。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6、对屡次不注意质量的个人及班组,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罚。 7、对坚持质量自检,互检工作突出的个人及班组,及时给予奖励及表扬。 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1、技术档案,指本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用的一切重要图片、图纸、光碟、图书、报表、技术资料、有关设备、技术的文字说明等技术文件,整理后归并文件档案。 2、本厂设置技术档案有:维修汽车技术质量档案,技术标准、规程、工艺文件、统计报表等生产技术档案、设备档案。 3、本厂技术档案室由技术部门负责建立、保管、运用或提供使用。保管工作由技术部指定专人负责。 4、每当档案资料进入本企业,应在一周内建立档案。建档时要分类编号,登记立卷归档,并进行必要的整理编制卡片,以利查阅。 5、技术档案不外借。内部技术人中办理借阅手续后,可以借阅,但属秘密的资料不得外借,不得随便复印。技术档案阅后要及时归还并办理归还手续。 6、技术部定期对技术档案进行鉴定,确定保管年限,及时毁销失去使用价值的档案。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2005年6月24日交通部发布根据2015年8月8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4月19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9年6月2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维修经营,是指以维持或者恢复机动车技术状况和正常功能,延长机动车使用寿命为作业任务所进行的维护、修理以及维修救援等相关经营活动。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维修质量主体责任。

第四条机动车维修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机动车维修市场。 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 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连锁经营,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 鼓励推广应用机动车维修环保、节能、不解体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和救援、维修服务网络化建设,提高机动车维修行业整体素质,满足社会需要。 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优先选用具备机动车检测维修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并加强技术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备案 第七条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

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全公司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 1、质量管理机构公司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经理负责。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 2、质量机构职责全面负责全公司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范》、《汽车维护出厂技术条件》、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全公司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6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 (2)收集保管汽车维修技术资料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3)制定维修操作规程。 (4)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3、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检验,严格进行维修前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厂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厂。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的抽查制度。 4、材料仓库严把配件质量关,严格做好采购配件的入库验收工作。 5、严禁偷漏作业项目。一经发现,既严肃查处。维修进出厂登记制度。 1、维修车辆进厂维修,由维修小组做好登记工作,记录进厂时间、车牌号、驾驶员姓名、车辆所属公司、驾驶员报修项目、车辆装备的齐全情况(如有缺件应详细记录)。一般情况下,随车工具等与车辆维修无关的物品由驾驶员自行保管。 2、车辆修竣检验合格后,由维修工通知驾驶员验收,然后维修组长填写维修单。交接双方在维修单上签字后出厂。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制度 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防鼠、防尘、防晒、保持档案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首次备案□备案变更)经营者名称 经营地址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个体不填写此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负责人 (个体填写经营者,企业填写法人任命 的负责人) 姓名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 企业 性质 □国有□集体□私营□ 外资(国别) 经营 类型 □综合修理□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授权维修□其他()□连锁经营 经营范围业务 类型 □汽车维修□摩托车维修□其他机动车维修业户 类别 □一类□二类□三类□一类□二类□一类□二类□三类 项目 种类 一类□大中型客车维修□大型货车维修□小型车维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可多选) 二类□大中型客车维修□大型货车维修□小型车维修(可多选) 三类 □综合小修□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轮胎动平衡及修补 □四轮定位检测调整□汽车润滑与养护□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 □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维修□空调维修□汽车美容装潢□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 (可多选) 其他备案材料通用 要求 □ 1.维修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2.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 □ 3.技术人员汇总表,以及各相关人员的学历、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 4.维修设备设施汇总表,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 5.维修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 □ 6.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材料 特殊 要求 □ 7.与其作业内容相适应的专用维修车间和设备、设施等相关材料(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者填写)□ 8.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者填写) □ 9.安全管理人员汇总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者填写) □ 10.安全操作规程材料(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者填写) □ 11.连锁经营协议书副本(连锁维修经营者填写) □ 12.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连锁维修经营者填写) □ 13.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符合机动车维修经营相应条件承诺书(连锁维修经营者填写) 本经营者声明: 1.已知晓《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8189)等国家机动车维修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知晓机动车维修开业条件要求和备案要求; 2.所提供的备案材料信息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真实有效。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 □备案材料齐全; □备案材料不齐全,请补充: 承办人(签字):年月日复核(签字): 备案编号: 备案机关(盖章):年月日 填写说明:(1)请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填写此表;(2)其他备案材料:维修经营者备案应依法提交第1至6项材料,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者还需提交第7至10项材料,维修连锁经营服务者还需提交第11至13项材料;(3)承办人是指备案机关

汽车维修管理制度文本.

汽车维修管理制度文本汇编 汽车维修质量承诺制度 1、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2、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 3、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4、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 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 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 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汽车进出厂登记制度 1、车辆进厂送修时,客户应描述故障现象,提供技术档案和行驶证等有关资料。 2、业务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应认真听取客户陈述,了解车辆技术状况。 3、车辆进入预检工位,检验人员经过检验确认维修项目,交前台对维修费用进行预核算,然后与 客户签订维修合同。 4、车辆进入待修区,等待维修。 5、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合格后,根据工时、材料结算清单结清费用,向车辆托修方提供结算凭证和

竣工出厂合格证。 6、建立维修车辆档案。 汽车进厂检验制度 1、车辆送修时,应具有保修内容及相关技术档案资料。 2、业务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负责对送修车辆进行预检,按规范填写《车辆维修检验单》。 3、车辆预检时,根据驾驶员的反映及该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通过检测或测试、检查,确定基本 作业内容,并告知托修方。 4、得到托修方确认后,与托修方签订维修合同,办理交接手续。随车使用的工具和备用品,不属 于汽车附件范围的应由托修方自行保管。 5、调度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 汽车维修过程检验制度 1、过程检验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三检"制度。 2、检验内容为汽车或总成解体、清洗过程中的检验,主要零部件的检验,各总成组装、调试检验。 3、各检验人员根据分工,严格依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认真检验,做好检验记录。 4、经检验不合格的作业项目,需重新作业,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完整版)(DOC)

西塞山区鑫恒发汽车美容装饰管理制度 (一)、经营管理制度 (1) (二)、质量管理制度 (3)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 (四)、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3 (五)、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4 (六) .................... 、配件管理制度 4

二、服务承诺 1、为确保用户利益,本厂对机动车维修美容装饰实行竣工质量保证期制度。在质保期内,凡因维修美容装饰质量造成车辆故障、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本厂将予以返修。 2、接待用户热忱,文明用语、礼貌待客。 3、二十四小时提供救援服务,随到随修,提供上门服务。 4、规范经营、不推诿、不欺诈。 5、文明生产、爱护车辆,保持竣工车辆内外整洁。 6、按照合同约定不无故拖延工期。 三、汽车维修美容装饰客户抱受怨制理度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必须建立一个正确的观念,只念自己的错,没有客户的错即使是客户一时误会也是,我们自己解释不够。不了解正确的观念,并能诚心诚意去地解决问题感动用户,取得谅解,这样车主很可能成为回头的客户,而且会带来新客户。 处理技巧的是以礼貌听取车主的意见,并单独叫到一边,以免干扰其他车主扩散影响。 (一)、基本做法 1.指有能力接待员去接待有意见的车主. 2.态度诚挚, 不可有傲气。 3.接触之前要了解车主的精神状况。 4.让车主倾诉他意见的这样他才能恢复情,平静说话。 (二)、处理程序: 1.美容店的过失,要详了解,尽向车主道歉。 2.车主的过失, 礼貌抱歉态度告诉他,不让他没有面子。 3.解释的时候,不能委屈求全。 4.让车主觉得自己是个重要的客户。 5.谢谢客户让你知道他的意见。 (三)、注意问题: 1.考虑问题的时候要注意心理换位, 把自己放在车主处境来想。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办理程序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办理程序 1、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 申请从事汽车、其他机动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摩托车维修经营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2)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3)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从业资格证明; (4)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 (5)汽车维修业务,按申报类别(一、二、三类)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及材料;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按申报类别(一、二、三类)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及材料;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业务,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及材料;从事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按申报类别(一、二类)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及材料; (6)维修管理制度(副本); (7)环境保护措施; (8)企业法人代表、许可申请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委托书。 2、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许可办理程序。 申请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的,可由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向连锁经营服务网点所在她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2)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复印件; (3)连锁经营协议书副本; (4)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 (5)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符合机动车维修经营相应开业条件的承诺书。 3、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变更和终止经营 (1)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合并、分立或者变更维修经营范围或者经营作业场所迁址的,按规定的许可条件和程序办理。经营作业场所迁出原许可行政区域的,还应当向原许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2)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变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设备挪移、设施条件变化等事项、但不影响原许可经营类别和经营范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应当向原作出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同时到工商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拟终止经营者,应当在终止经营之日起提前30日告知作出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有关注销手续。原许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将注销情况书面告知原登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搞汽车维修三类证需要什么证件

搞汽车维修三类证需要什么证件 现办理汽车维修需要办理证件了,你知道办理三类汽车证应需要什么吗?以下是为你整理的办理三类汽车维修应需要什么证件,希望能帮到你。 国家规定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收费标准:在未制定收费标准前暂不收费。 收费依据:在未制定收费标准前暂不收费。 数量:无数量限制。 许可时限:期限为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许可程序:申请人向受理窗口提交申报材料;由受理人员对其申请许可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当场予以受理,发放《机动车维修经营开业审批表》,送达《受理许可通知书》,由道路运输管理站做出许可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准予许可的核发《经营许可证》。 不属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范围的,当场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送达《不予受理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送达《材料补正通知书》。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持《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申报材料(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标准、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四)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职业资格证明; (五)维修检测设备清单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 (六)厂房平面图及外景照片;(七)外协设备合同书; (八)相关制度复印件; (九)按照申请条件中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受理科室 各县(区)道路运输管理站,办公地点设在道路运输管理站综合业务受理窗口,办公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 办结科室 各县(区)道路运输管理站,办公地点设在道路运输管理站综合业务受理窗口,办公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 若办理营业执照变更营业范围需准备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 验资报告 3. 场地证明(代办可提供样本) 4. 租赁合同(代办可提供样本) 5.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 6.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填表用复印9份) 7.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8. 准备好公章,办手续用 9. 办理时间1个半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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