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房地产管理办法文档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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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房地产管理办法文档3篇2020 real estate management measures document

编订:JinTai Coll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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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办法是有关机关或部门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就某一方面的工作或问题提出具体做法和要求的文件。本文档

根据办法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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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篇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文档

2、篇章2:房地产抵押登记的流程和费用文档

3、篇章3:房产抵押公证可替代抵押登记吗

对于房地产的概念,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房地产既

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同时也是一项法律权利。今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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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文档(20xx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作如下修改:在第一章“总则”中增加一条,作为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xx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二节土地使用权划拨

第三章房地产开发

第四章房地产交易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房地产转让

第三节房地产抵押

第四节房屋租赁

第五节中介服务机构

第五章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

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

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

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

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

房屋租赁。

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本法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四条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

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第五条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法

纳税。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

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

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

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

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二章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第九条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

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第十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

房地产开发的,须根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拟订

年度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直辖市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权限,由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

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

采取双方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第十四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出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第十六条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第十七条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由土地管理部门返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者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第十八条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当全部上缴财政,列入预算,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上缴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条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

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因土地灭失而终止。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第二节土地使用权划拨

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第二十四条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第三章房地产开发

第二十五条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

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第二十六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

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

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

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二十八条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

第二十九条国家采取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措施鼓励和扶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居民住宅。

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还应当执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分期开发房地产的,分期投资额应当与项目规模相适应,并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按期投入资金,用于项目建设。

第四章房地产交易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三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三十三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第三十五条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

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第三十六条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

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二节房地产转让

第三十七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

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

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四十三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四十四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房地产投资风险管理探索

房地产投资风险管理探索 摘要:我国城市化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快,房地产投资逐渐转变为最重要的投资形式,对我国房地产投资工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而在房地产投资项目中,不可避免的会遇到风险管理问题,要想切实提高风险管理工作的实际效果,就要结合房地产投资风险的影响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风险管理和控制方案,促进房地产投资风险管理工作的全面优化开展。 关键词:房地产行业;投资风险;风险管理 在我国市场经济深化发展,房地产行业发展过程中形成激烈市场竞争的社会背景下,要想保证房地产投资工作的系统优化,推动投资工作的安全性和投资效益的逐步提高,就应该在系统分析房地产投资工作的基础上,对影响投资安全的因素进行科学的考察,并结合不同的因素制定合理的投资风险控制方案,切实提高房地产投资管理效果,为房地产企业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支持。 1房地产投资特点 房地产投资具体指资本的持有者将其所拥有的资本在房地产开发和经营项目中投入并且希望借助科学的经营管理促使资本创造更大的收益,实现对投资风险的有效规避。也有研究者对房地产投资存在不同的看法,其认为是国家、集体或是个人直接或者间接的将资本在房地产领域、房地产再生产领域中应用的行为,不仅包含房地产生产方面的投资,也涉及到对旧建筑物的改造。对房地产投资管理工作进行系统的研究,发现在城市化建设进程逐步加快的社会背景下,房地产投资已经成为获取高利润的重要投资形式,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同时,在对房地产投资进行系统研究的过程中,应该明确认识到房地产市场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因此房地产投资也受到影响表现出相应的个性化特征:其一,房地产投资具有明显的高成本和投入的特点。房地产行业本身具有资本密集的特征,而资本的密集性在一定程度上决定房地产投资方面资金量相对较大,不论是在获取土地使用权还是在建筑建造方面,都需要较大的成本。其二,房地产投资周期长、回收期长。一般情况下,在开发房地产投资项目的过程中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论证等活动,并且涉及到项目论证、设计施工建设以及物业管理等多方面的内容。而从房地产开发工作中土地的审批和房地产的建设到资金的回流需要较长的时间,因此要正确认识房地产开发和投资回收时间长的特点,制定合理的投资方案,避免出现投资风险问题[1]。其三,房地产投资呈现出高利润和高风险的特征。对房地产投资进行研究,发现存在不可替代性的特征,房地产市场也属于非完全竞争市场,在市场中可以获得巨大的投资效益。但是高利润相对应的是高风险,房地产投资存在严重的不确定性问题,投资风险较大,全方位保证投资成效,就需要对房地产投资进行科学论证。其四,房地产投资项目受到政策的鼓励和约束,房地产产业表现出一定的基础性产业作用,在带动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政府往往借助宏观调控手段对房地产产业和市场进行管理,制定鼓励和约束措施,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性。房地产投资也受到政策约束和鼓励的影响,在政策变化的作用下投资选择也会做出适当的调整。 2房地产投资的主要影响因素 对于房地产投资活动而言,其表现出一定的连续性特征,项目投资也涉及到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增值等多方面,房地产投资本身可以形成循环的资金流,在资金流中促进经济效

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文档2篇

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文档2篇Document of urban real estate management measures 编订:JinTai College

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文档2篇 前言:办法是有关机关或部门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就某一方面的工作或问题提出具体做法和要求的文件。本文档 根据办法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 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完整版全文文档 2、篇章2:2020年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文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最新修订)》主要 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文是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篇章1: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完整版全文文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 的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 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建筑及构筑物。 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有土地使用 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行为。 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 房屋租赁。 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本法规定的范围内划拔国有土地使用权除外。 第四条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 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住宅条件。 第五条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法 纳税。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得侵犯。

项目管理手册知名地产公司成本分册

项目专业手册 (成本分册) 新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五月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第八部分成本分册 第一章项目开发前期管理 1. 目标成本管理 1.1目的 (1)项目管理中心成本管理条线:负责项目建安成本(可研版)的归集并提交财务中心; 项目公司成本部负责建安成本(方案版、施工图版)的归集提交财务中心; (2)财务管理中心:可研版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土地契税、土地使用税、期间费用及其他 税费的归集。土地成本应由战投提供。方案版由项目公司财务部负责土地契税、土地使用税、财务管理及其他税费的归集,行政部负责管理费用测算,营销部负责销售费用测算; (3)战略投资中心、设计研发中心:提供与相关的成本信息和数据,如:土地信息、周边 配套等,编制填写可研阶段《总体规划指标》。报批报建费根据集团战略投资中心提供的

《报批报建费用清单》,负责前期工程费。 1.5关键活动描述 (1)目标成本测算表的构成 1)目标成本测算表共有9大类表格组成:《填报指引》、《产品定位》、《销售收 入》、《投资计划表》、《差异分析》、《面积指标》、《成本测算汇总表》、《单体建安造价》、《单体综合造价》。 2)其中《成本测算汇总表》由具体项目业态来定,如可分为:购物中心、商业地下 (4)目标成本测算表的编制 1)目标成本测算必须应用公司统一测算表格,见《项目目标成本测算表》,并体现 量价分离的原则。 2)目标成本的制订以项目的规划指标、建造标准以及各部门共同确定的销售交楼标 准/商业交房标准为基础,目标成本测算表必须附详细的产品建造标准及部品标准(施工图预算阶段)说明书。 3)成本测算表中各成本项目的工程量,应根据已竣工的相似工程的结算分析得出的 关联系数,由项目规划的基本指标(如建筑面积、基底面积、户数、单元等)推算得

房地产档案管理分类

房地产档案管理分类 档案管理制度之档案管理编号 行政类 XZ 工商税务等证照 01 资质管理 02 政府来文 03 总部来文 04 公司发文 05 公司会议纪要 06 制度一(执行版) 07-1 制度二(原版) 07-2 工程合同一08-1 工程合同二 08-2 其他合同 08-3 招标文件 09 投标文件 10 项目证件及相关资料一 11-1 项目证件及相关资料二 11-2 其他 12 人力资源管理类 HR 本部门、员工工作计划及绩效考核资料 01 在职员工档案 02 离职员工档案 03 公司部门、员工工作计划及绩效考核一 04-1 公司部门、员工工作计划及绩效考核二 04-2 劳动合同 05 社保、医保及其他保险 06 考勤记录 07 其他 08 财务部 CW 财务管理制度 01 财务管理计划 02 年度报表 03 月度报表 04 会计账簿 05 会计凭证 06 税务材料 07 审计报告 08 资产评估 09 本部门、员工工作计划及绩效考核资料 10 其他 11 营销部 YX 本部门、员工工作计划及绩效考核资料 01 业务合同 02 市场调研资料 03 月度市场分析报告 04 营销管理制度 05 与代理单位往来 06 销售日报 07 面积与测绘 08 预售证 09 预(销售)售合同 10 客户档案一 11-1 客户档案二 11-2 客户档案三 11-3 其他 12 工程部 GC 政府来文 01 工程管理制度与技术标准 02 本部门、员工工作计划与考核资料 03 对外发文 04 与设计院往来 05 与监理单位往来 06 与主体施工企业往来 07 与其他施工企业往来 08

房地产投资项目风险管理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a811145665.html, 房地产投资项目风险管理 作者:丘贵辉 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5年第16期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刺激和促进了房地产投资的发展,而房地产投资作为投资大、周期长、整体性强等特点,使得其项目投资具有高风险性,特别是近年来,房地产投资过热,助长了房地产项目投资风险的增加,针对目前存在的风险管理现状及问题,做好房地产投资项目的风险管理至关重要,本文从房地产投资企业的角度出发,分析项目投资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并提出具体的应对措施,对于指导房地产项目投资、避免风险带来的损失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房地产项目投资风险管理措施 房地产投资项目的特点决定了其高风险性,从目前我国的房地产投资项目决策来看,大多数源于房地产投资企业的经验使然,对于房地产投资项目的风险管理并未形成具体的、系统的、有效的管理方式和措施,这使得投资项目缺乏专业性指导,这也刺激和促进了现代房地产投资企业加强风险管理,本文结合理论研究和实践分析,探讨房地产投资项目风险管理,旨在对现代房地产投资企业提供有益借鉴,指导企业完善风险管理,实现长远健康发展。 一、房地产投资项目风险管理概述 房地产投资项目风险管理是指在房地产投资项目过程中,对于可能发生的各种结果变动程度的不确定性,采用各种方法和措施予以有效规避,从而保证投资项目获得最大利润的管理过程。其中风险管理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风险识别。充分运用感知、判断和分类等方式对于投资过程中产生的风险本质进行识别,在风险管理过程中,风险的识别是前期工作,是为后续风险管理实现的保障和基础,任何房地产企业都要充分认识和了解了风险,才能在此基础上选择更加合适的,更有效的方法进行风险应对;风险评估。风险评估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估),其评估的主要内容是对于造成的人身和财产等方面的损失的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工作;风险应对。风险应对主要体现在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上,投资者确定了投资项目的相关风险之后,并对风险进行全面评估,根据自身的能力和风险的特点,采取多种措施,预防和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失。 二、房地产投资项目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一)有利于保障项目管理的科学性 风险管理主要是利用科学的方法对于项目投资进行准确定位和分析,并对在投资项目中产生的任何可能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有利于减少和消除在决策和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经济风

房地产开发报建的管理办法

房地产开发报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系统各地区公司地产项目的开发管理,在开发报建业务方面保证集团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集团系统下属地区公司。 第二条各地区公司地产项目的开发报建业务由各地区公司开发部负责,由集团公司开发中心对各开发部进行专业指导、协调监督和统筹管理。 第三条各开发部按月度制定各项目的开发报建工作计划,每月28日前将当月计划完成情况和下月计划报集团开发中心审核。集团开发中心负责将主要的报建工作节点计划报集团管理中心。 第四条各地区公司在取得新项目后,应根据集团公司下发的开发建设、经营融资节点计划制定开发报建计划,并报集团开发中心备案。 第五条各地区公司在开发报建工作中应遵循“时间第一、优化成本、提前介入、穿插进行”的原则,在保证按时间目标完成集团计划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降低开发报建成本。 第二章建设用地手续办理 第六条各地区公司取得项目用地后,应尽快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七条各地区公司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及使用年限等内容必须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一致;如须办理临时性《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应按时办理延期或变更正式《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手续。 第八条各地区公司应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条件办理相关的用地手续,尽快完成土地的征收与补偿。收地时应注意用地红线及用地面积的准确核定。 第九条各地区公司在取得项目用地的同时应收集当地有关招商引资、开发建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充分利用政策资源,降低开发成本。 第三章规划报建 第十条各地区公司在取得项目用地的同时应收集当地有关政策法规、设计规范、城市总体规划、项目所在地控制性规划、地上地下管线、地形地质等资料,连同项目资料报送集团建筑设计院作为设计依据,并与建筑设计院保持充分沟通,确保开发项

房地产项目管理手册

目录 第一部分手册说明 (3) 一、手册的目的 (3) 二、手册的基本内容 (3) 三、手册的发布 (4) 四、手册的调整和修订 (4) 五、关键词、特定用语说明 (4) 第二部分项目公司组织架构 (4) 第三部分项目公司组织职能 (5) 一、项目工程管理 (5) 二、项目营销管理 (7) 三、项目报批报建管理 (7) 四、项目财务管理 (10) 五、项目综合管理 (11) 第四部分项目管理权限 (11) 一、人事管理 (11) 二、财务管理 (12) 三、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 (13) 四、合同管理及合同履约监督管理 (13) 五、法律事务管理 (13) 六、设计管理 (13) 七、档案印章管理 (13)

八、预结算管理 (14) 九、营销管理 (14) 十、计划管理 (15) 十一、综合管理 (15) 第五部分项目总经理管理办法 (15) 一、项目总经理的职责 (15) 二、项目总经理的权利 (16) 三、项目总经理的利益及奖惩 (16) 第一部分手册说明 一、手册的目的 XXX项目实行矩阵式项目管理制,为进一步明晰项目主要职能以及权限,保证XXX项目安全、优质、高效的完成,特制订本手册。 二、手册的基本内容 本手册用以说明XXX项目公司组织架构、组织职能以及项目管理权限等内容,该手册共包括四部分: 第一部分手册说明; 第二部分项目公司组织架构; 第三部分项目公司组织职能; 第四部分项目公司管理权限; 第五部分项目总经理管理办法。

三、手册的发布 本【手册】经集团董事长审批后发布实施。 四、手册的调整和修订 本【手册】的发布、更新、解释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 人力资源中心应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项目发展以及内外部环境变化的要求,适时组织对本【手册】的适用性、有效性做出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适时提出调整修订方案。当集团的战略、组织架构、部门设置或业务流程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订本手册。 五、关键词、特定用语说明 1.组织名称用语 1)负责:由项目公司承担责任的工作,同时可能需要其他各中心/项目部参与或配合; 2)组织:需要项目公司与其他中心/项目部共同完成的工作,由项目公司负责协调有关资源,并承担主要责 任; 3)参与:不承担主要职责,但必须在负责部门领导下参与此项工作并承担相关责任; 4)配合:为工作开展组织提供相应支持,确保其客观可实施; 5)监控:根据工作计划或制度对执行过程是否偏离工作目标进行检查和纠正。 第二部分项目公司组织架构

房地产档案管理制度

房地产地产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公司档案管理的统一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安全性,充分发挥档案的有效作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防止档案丢失、损坏、被盗、受潮、蛀蚀等,特制定本制度。 一、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二)《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三)《XX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划》 (四)《XX企业网、机关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二、总则 (一)公司档案是指各职能部门及个人在房地产开发建设中所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查考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二)公司档案是公司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包括行政管理、营销策划、工程开发建设、财务审计、人事劳资、设备等。 (三)档案是公司的宝贵财富,必须坚持集中统一管理,按照《档案法》规定,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手段将应归档

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 (四)公司档案由公司总工程师分管,行政隶属总经办。 (五)公司开发建设的工程项目各施工、监理单位应遵照本制度有关条款执行。 二、归档范围: (一)行政管理,归口单位总经部。 1、本级组织所形成的各种会议记录、总结、报告、文件资料及上级组织下发的文件资料等; 2、本公司总经理工作会、司务会、专题会、工程协调会会议记录、纪要、决定; 3、本公司中长远规划、工作计划、总结及制定的规章制度等; 4、本公司的资质证书、工商、税务登记、营业执照等各项证书; 5、本公司形成的各类行政性经济合同、民事案件等; 6、本公司向上级及有关部门呈送的请示、报告及汇报资料及其上级批示等; 7、本公司的《简报》、机构沿革、大事记等;

8、上级及本公司法律事务等工作的资料; 9、公司《章程》法人治理结构的便宜,议事规则,董事会、监事会的预案、议案、决议等。 (二)财务审计,归口单位财务部 1、财务工作计划、总结、上级及本公司有关财务管理方面的制度、规定、办法、通知; 2、有关财务、税费检查的文件资料; 3、各类财务报表、凭证、帐簿、工资表等; 4、固定资产的新增、调拨、报废、核资的请示、批复等文件资料; 5、上级及本单位关于审计工作的决定、规定、请示、批复等; (三)人事劳资,归口单位:人力资源部 1、有关本公司机构设立、撤消、合并、更名和改变关系的决定、通知等文件; 2、有关本公司定员、定编的文件资料; 3、有关本公司干部任免、聘用文件资料; 4、本公司人员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资料;

大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法

大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法

大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03-05]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规范城市房地产开发行为,促进和保障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结合大连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和进行房地产开发管理,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大连市房地产开发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协调、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大连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市内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国有土地上房地产开发的日常协调管理工作。其它县(市)、区以及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保税区的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及县(市)、区计划部门,规划土地部门应根据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计划和用地规划,经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下达执行。其中,县(市)、区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计划和用地规划经审定后,还须报市领导小组同意。 市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根据经批准下达的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计划和用地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开发项目建设用地的处理方式。第五条列入计划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审批和管理,按下列规定分工:

(一)市内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由市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负责;(二)金州区、旅顺口区及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保税区内的住宅、商服、写字楼等房地产开发项目,由市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负责,其它项目由所在地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负责。 (三)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长海县内的住宅、商服、写字楼等房地产开发项目,由市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与所在地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共同负责;其它项目由所在地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负责。第六条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前,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应会同计划、建设、规划土地、房地产等相关部门就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开发期限、城市规划设计条件、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要求、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产权界定、项目拆迁补偿、安置要求等,制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条依法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单位,在与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签订《大连市房地产综合开发项目及建设用地履约保证书》(以下简称《履约保证书》)后,由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发给《大连市房地产综合开发项目及建设用地中标通知书》(以下简称《中标通知书》)或《建设项目通知书》。其中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单位,应在取得《中标通知书》之前,缴纳20%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房地产开发项目单位应在取得《中标通知书》或《建设项目通知书》后,到市计划、建设、规划土地、房地产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第八条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单位,应自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建设项

房地产项目开发成本控制措施[1].doc

房地产项目开发成本控制措施 前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房地产市场的开放,房地产建设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国家宏观调控也在进一步加强,在开发项目过程中,以最低的成本获取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成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走向成功的关键。房地产开发项目成本管理与控制的目的是:在确保工程质量、开发周期的前提下以合理的最佳成本完成一个特定的建筑产品,其管理必须是全过程、全方位的,排除多种干扰因素进行全面成本管理与控制。怎样有效地控制成本,我想从以下方面进行浅述: 一、成本控制的意义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基本特点是:产品的一次性、多变性和不确定性。所谓一次性是指每次开发的项目均有不同的地域环境,风格类型和使用要求,一次设计仅适用于一个特定开发项目。而就一个特定的环境和项目而言又有多种风格的建筑和结构类型可供选择,形成多变性和不确定性。因此要使开发项目的成本达到最低,其成本管理则是一个十分复杂系统的工程。要完成这个系统工程必须由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营销策划、经济分析造价控制、统筹各方协同配合方能实现。 房地产项目的开发一体化程序为:选址、征地、策划、设计、工程、销售、售后服务六个阶段;但就项目开发建设分四个阶段:一是策划阶段;二是设计阶段;三是施工阶段;四是保修服务阶段。 二、房地产项目的主要成本构成 房地产企业虽不同于一般企业,但也有其共同点。下面就具体分析一下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成本构成。 1.项目前期阶段的成本。 这一阶段主要是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综合论证和决策。具体工作包括房地产项目的构思与定位、目标设计、可行性研究和报批立项,这期间直接发生的各项支出,对于整个项目来说是基础性阶段,非常重要。但是这一阶段的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较低,一般不会超过4%。此阶段的成本主要是指项目开发前的市场调研、可行性研究等开发费用,为了保证项目的成功,应加强此阶段的工作。2.土地、土建、设备费用。

房地产企业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一条年度组织结构图下发后5日内,公司组织成立档案管理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明确公司档案员和部门档案员,形成档案管理网络图。 第三条更换部门档案员的,应通知公司档案员,并由公司档案员向组长、副组长报备;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公司档案员监督新老部门档案员档案交接工作。 第四条更换公司档案员的,由直接上级向组长、副组长报告审批;直接上级监督新老公司档案员档案交接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小组成员职责 (一)组长对公司档案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档案管理督导工作,审核批准档案管理网络图。 (二)副组长负责档案管理具体指导工作。 (三)公司档案员职责: 1、负责档案管理制度及办法的宣贯工作。 2、根据公司业务开展和人员变更情况完善档案管理网络图。 3、制定年度档案管理工作计划并实施. 4、拟定年度档案归档通知,明确归档范围、要求、责任分工及时间安排,并负责监督实施。 5、接收、检查部门档案员归档的档案文件并正式立卷归档. 6、负责公司档案的保管和查询、借阅。 7、负责公司大事记汇总整理工作. (四)部门档案员职责 1、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和归档工作。 2、对本部门所属的文件材料进行预立卷,并按规定移交档案室。 3、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日常保管和利用工作。 4、负责编写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大事记. 第二章档案分类、归档范围和时间 第一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档案统一划分为以下十一大类:经营及开发

类证书档案、合同档案、基建类档案、行政文书档案、销售文书档案、设备(仪器)档案、财务档案、人事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电子档案。 第二条部门档案员按本章规定的归档范围、分类标准和时间要求,对本部门档案进行收集、整理、预立卷和归档;部门档案员和公司档案员应加强沟通,结合实际情况,优化分类标准。 第三条经营及开发类证书档案 (一)范围或分类 1、资质证书:主要包括与企业经营管理有关的各类证书,如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等。 2、基建证书:主要指与项目开发建设有关的各类证书及批文,如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立项批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绿化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证书、结建人防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 (二)归档时间和要求:形成后5日内,由部门档案员负责收集、移交档案室。 第四条合同类档案 (一)范围或分类:指业务往来合同及审批附件。 (二)归档时间和要求: 1、合同盖章后,发起部门档案员将1份合同移交公司档案员,公司档案员在每页页眉处加盖“归档章”后归档,该份存档合同只接受查询校阅,不可借出;可分设计与工程、材料(设备)采购、营销推广、行政及其他等类别。 部门档案员负责将合同及审批附件按年度归档. 第五条基建类档案 (一)范围或分类:指项目提出、立项、审批、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监理、验收等工程建设及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主要包括勘察测绘及设计文件(图纸)、招标(议标)资料、设计变更、签证及批价资料、结算资料、施工管理文件、报批报建资料、施工文件、监理文件、验收资料、竣工资料等。 (二)归档时间和要求 1、勘察测绘及设计文件:主要包括规划方案、单体设计方案、请照图、施工图、勘察或测绘报告等;形成成果性资料后5日内归档,报审过程中形成的有明确修改意见的批复文件及过程稿资料一并存档。 2、招标(议标)资料:主要包括招标申请、招标公告、招标控制价、工程量

房地产投资风险管理

房地产投资风险管理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房地产投资风险管理 房地产业是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集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物业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是社会生产和再生产及各种经济活动的基础、载体和空间条件,处于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地位。但同时应看到,房地产业是一个高风险,盈利水平可能较高但难以确定的行业。房地产投资虽然有较高的投资收益,但同时存在较大的风险,房地产投资数量大、投资周期长,涉及的风险广泛复杂,且容易受到国家和地区经济的影响,难以预测市场未来的走势。 一、房地产投资 房地产投资是指人们为实现某种预定的目标,直接或间接对房地产的开发、经营、管理、服务和消费所进行的投资活动。房地产投资所涉及的领域有:土地开发、旧城改造、房屋建设、房地产经营、置业等。 1、从房地产投资形式来说,房地产投资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两类。 A、直接投资 房地产直接投资是指投资者直接参与房地产开发或购买房地产的过程并参与有关的管理工作,包括从购地开始的开发投资和物业建成后的置业投资两种形式。 B、间接投资 房地产间接投资主要是指将资金投入与房地产相关的证券市场的行为。具体投资形式包括:购买房地产开发投资企业的债券、股票,购买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和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等。 2、从房地产投资的用途来说,房地产投资可分为地产投资、住宅房地产投资、商业房地产投资、工业房地产投资等。

3、从房地产投资经营方式来说,房地产投资分为出售型房地产投资、出租型房地产投资和混合型房地产投资。 二、房地产投资风险 房地产投资风险是指房地产投资商或开发商因对某房地产投资的决策及客观条件的不确定性而导致该房地产投资的资本损失或实际收益与期望收益产生负偏差的程度及其发生概率,即在房地产投资过程中遭受各种损失的范围或幅度及其可能性。 房地产投资风险通常包括风险损失的范围或幅度以及发生偏差的概率,包括直接或间接损失。 房地产投资风险的主要构成要素包括房地产投资风险因素和房地产投资风险损失两个方面。 1、房地产投资风险因素是指能够引起或增加房地产投资风险事件发生的机会和影响损失严重程度的因素,是事故发生的潜在条件,也称风险条件。风险因素包括:有形风险因素——增加房地产投资风险发生机会或损失严重程度的直接条件,如发生金融危机等;无形风险因素——由于人们主观上的疏忽或过失等行为而增加房地产投资风险发生机会和损失严重程度的因素,如投资决策失误等。 2、房地产投资风险损失是指因房地产投资风险事件的发生而导致开发商投入资本的丧失或减少额,或者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之间出现负偏差值。一般而言,风险和损失构成一对因果关系,风险为因,损失为果,风险只有转化为事实,才能造成损失。房地产投资风险损失有两种形态:一是直接损失,指开发商资本损失、收入损失等;二是间接损失,指开发商的商业信誉、企业形象以及社会利益损失等。房地产投资风险产生流程如下图所示:

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制度 编制说明 一、本制度是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施的基础管理文件,旨在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 关业务活动。 二、本制度由公司负责编制、发放、修改与管理。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应及时反馈 公司,以便及时补充和修改。 三、本制度作为公司内部文件,未经许可,不得外传。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一、项目管理管理框图 二、岗位职责 1 .总经办 2 .总经理助理(策化) 3 .总经理助理(工程) 4 .总经理助理(行政) 5 .总工程师 6 .行政办公室 7 .办公室主任 8 .人事管理

9 .文秘管理 10 .行政后勤 11 .前期部 12 .前期部经理 13 .项目策化师 14 .销售部经理 15 .工程部 16 .工程部经理 17 .土建工程师 18 .水暖工程师 19 .电气工程师 20 .技术档案管理员 21 .合同预算部 22 .合同预算部经理 23 .合同管理员岗位职责 24 .预算员 三、行政后勤管理制度 1 .公文管理细则 2 .档案管理办法 3 .办公用品及设备管理规定 4 .办公区域管理规定 5 .考勤管理制度

6 .休、请假管理制度 7 .离职管理制度 8 .保密细则 9 .惩戒细则 四、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1 .现场管理会议制度 2 .合同管理制度 3 .项目设计管理办法 4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5 .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6 .工程进度控制管理办法 7 .工程投资控制管理办法 8 .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9 .材料、设备供应管理办法 10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11 .工程进度付款管理办法 12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13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14 .建设项目综合验收管理办法 15 .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职位名称:总经办(集体负责制) 所属部门:

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s://www.360docs.net/doc/a811145665.html, 2001年09月21日 《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已经2001年8月23日建设部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部长俞正声 二○○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效保护和利用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地产权属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房地产权属档案是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房地产权属登记、调查、测绘、权属转移、变更等房地产权属管理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的真实记录和重要依据,是城市建设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权属档案的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权属档案的管理工作。 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业务上受同级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房地产权属档案管

理工作的需要,建立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健全工作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确保房地产权属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六条从事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经过业务培训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房地产权属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第七条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房地产权属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制度。 第八条下列文件材料属于房地产权属档案的归档范围: 一、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权属登记确权、房地产权属转移及变更、设定他项权利等有关的证明和文件。 (一)房地产权利人(自然人或法人)的身份(资格)证明、法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土地来源证明、房屋拆迁批件及补偿安置协议书、联建或者统建合同、翻改扩建及固定资产投资批准文件、房屋竣工验收有关材料等; (三)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房产继承书、房产赠与书、房产析产协议书、房产交换协议书、房地产调拨凭证、有关房产转移的上级批件,有关房产的判决、裁决、仲裁文书及公证文书等; (四)设定房地产他项权利的有关合同、文件等。 二、房屋及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权属界定位置图;房地产分幅平面图、分丘平面图、分层分户平面图等。 三、房地产产权登记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房产登记申请书、收件收据存根、权属变更登记表、房地产状况登记表、房地产勘测调查表、墙界表、房屋面积计算表、房地产登记审批表、房屋灭籍申请表、房地产税费收据存根等。 四、反映和记载房地产权属状况的信息资料,包括统计报表、摄影片、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缩微胶片、计算机软盘、光盘等。 五、其他有关房地产权属的文件资料,包括房地产权属冻结文件、房屋权属代管文件,历史形成的各种房地产权证、契证、账、册、表、卡等。

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

青岛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青岛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业经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并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2016年5月26日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青岛市城市房地产开发 经营管理条例》的决定 2016年5月26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青岛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由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实施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的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机构承担;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房地产经营的管理工作。 区(市)城乡建设、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规划、土地、城市管理、工商、财政、价格等有关部门和金融监管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房地产开发经营应当遵守城市风貌保护、文物保护和风景名胜区管理等法律、法规,保护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体现城市地域特征和风貌。 房地产开发建设应当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推广海绵型建筑与小区。 鼓励开发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突出建筑使用功能以及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保。 第二章房地产开发企业 第五条房地产开发应当由依法设立并取得资质证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 第六条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暂定资质,

房地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档案的系统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档案法和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定期向总公司机要档案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据为已有。 第二章档案管理体制 第三条公司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保管,分级查阅的原则。其中: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部的统筹管理,由综合部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由各部门指定人员专(兼)职本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或由综合部派驻专职人员协助管理。 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的分散与集中。 1、与公司财务有关的资料由财务部保管。经总经理许可,综合部可视情况保存财务管理方面的文件资料复印件。 2、有关人事方面的资料,由综合部人事专员保管。 3、属工程项目方面的资料,由工程部保管,并于每季度末将档案清单交到综合部档案管理员备案留底;其中,属于政府或专业主管部门审批的图纸、批文或批件一律交由综合部归档保管,本部门可视情况保留复印件。在工程项目竣工档案备案后半个月内,把所有档案移交到综合部档案室统一保管。 4、设计部负责工程图纸资料的临时保管,并在每月初第一个工作日向综合部档案室移交上个月已办结的资料,但属机密级以上的资料应当在办结后立即移交。设计图纸的原稿制作份数根据合同约定及实际需要报请分管领导批准。 5、营销中心对外签定的广告、策划合同,应当在签署完毕时,即向综合部档案管理员移交,本部门可视情况保存复印件。并在每月初向综合部档案室移交已办结的有关上个月市场调查报告,项目策划与广告,和销售策划方案方面的资料。 6、销售合同的档案管理:销售人员在合同签署完毕后的第一时间即向综合部档案管理员移交一份售楼合同,编号永久保存。并在房管局办完手续,合同上加盖备案章(按揭贷款需再加盖预抵押章)后,当日即移交另一份售楼合同,和网上备案单、明码标价书各一份到综合部

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办法(2016年版)

张家口银行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办法 (2016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地产管理,规范贷款行为,防范贷款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开发贷款是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住房、商业用房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的贷款。 第三条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必须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总行相关规定,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原则。 第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名单制。对未列入名单的开发企业,不得为其办理房地产开发贷款业务。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张家口银行各分支机构。 第二章贷款种类和条件 第六条贷款种类。房地产开发贷款的种类主要包括住房开发贷款、商业用房开发贷款和综合用房开发贷款。

(一)住房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住房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的贷款。 (二)商业用房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写字楼、商场和宾馆(酒店)及其配套设施等商用项目建设的贷款。 (三)综合用房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商住两用房及其配套设施等综合性用房项目建设的贷款。 第七条借款人条件。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 (二)取得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并办理年检手续; (三)产权清晰、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四)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五)评定的信用等级符合总行要求; (六)信用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七)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贷款项目条件。贷款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纳入国家或地方建设开发计划,其立项或备案文件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二)土地全部价款已交清,无任何法律纠纷;

(管理制度)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

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了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的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行为,保障房地产开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于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实施房地产开发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应当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壹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 第二章房地产开发项目

第五条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根据城市规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和市场需求确定,且经批准立项。 第六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前,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的规划设计、开发期限、基础设施和配套建筑的建设、拆迁补偿安置等提出要求,且出具《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壹)项目性质、规模和开发期限; (二)规划控制指标及规划设计要求; (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筑的建设要求; (四)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成后的产权界定; (五)项目拆迁补偿安置要求; (六)项目运营方式等。 将《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提交负责土地出让或划拨的管理部门,其内容应当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必备条款或划拨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的内容之壹。

11 项目管理手册前言

前言 专业致远,持之以恒 规范化、专业化是万通新形势下大发展的一个重要保障。专业化管理、精细化经营,是万通树立核心竞争力、实现长期经营发展目标的重要努力方向。 万通又开始了新一轮快速拓展,作为上市公司,股东给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 要求。在快速发展中如何保证新设立的项目公司不走样,并保有万通的全部属性?如何避免扩张中不再出现过去曾经发生的问题?如果在快速扩张前不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就无法保证高质量的快速发展和股东的要求。而规范化、专业化是成功复制万通管理模式的有效途径,即建立和健全一整套标准化的管理制度,通过一套可以复制的标准化开发流程,保证万通所有项目公司都能在一个完整的框架内运作。所以制度的完善和拷贝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万通2008年设计、采购、工程和成本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房地产开发涉及万通的许多部门,本次我们从规范化和专业化角度对设计、工程、成本和采购专业作了系统优化,形成的成果内容包括:万通的业务流程图、管理规程、各节点工作要求、操作指引、管理表单、示范文本等,我们将这些成果称为《万通项目管理手册》。本次专业化体系的构建,不仅是对万通十多年房地产成功的管理经验的总结和提炼,同时也对万通地产10多年发展中的经验教训进行了总结,也借鉴了业内的先进管理经验,可谓千头万绪,浩繁琐碎。经过万通总部四个中心的共同的努力,终于形成了《万通项目管理手册》阶段性的成果文件。但是,这仅仅是万通专业化发展的开始,学习、领悟、掌握、执行才是专业化道路上更艰苦的工作。 万通在过去遇到过各种问题,在将来还会遇到各种问题,我们可以付学费,

但我们不可以为同样的问题支付第二笔学费。《万通项目管理手册》是避免重犯错误、提高员工专业能力的重要工具。制度是纲,但是赢在执行,请万通的员工在各自工作中认真执行相关的业务流程规定,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万通专业化业务流程体系。 唯有持之以恒,方能专业致远。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许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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