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人员远程教育培训--行政执法程序--主讲王志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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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程序(1)

本课学习重点:

行政执法程序概述

行政执法一般程序

行政执法简易程序

第一节行政执法程序概述

行政执法程序的重要性

行政执法程序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执法程序的类型

行政执法程序的制度意义

行政执法程序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执法程序的重要性

行政执法程序是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行政执法程序的强调和重视反映在领导人在重要会议上的讲话以及国务院发布的重要的文件中。

2010年3月23日,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强行政程序的制度建设,要把建立和完善行政程序,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府立法的重点任务。行政执法更要注重程序,只有将执法的每一个环节、实施步骤依法程序化,才能让执法人员有所遵循,才能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各级政府及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树立程序意识,严格按程序办事,杜绝随意性。对违反行政程序损害群众利益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2010年8月27日,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政

府不仅要按照法定权限办事,还要按照法定程序办事。没有程序的民主,就没有实质的民主;没有程序的公正,就很难保证实体公正和结果公正。当前重权限、轻程序的问题比较突出,许多损害、侵犯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往往是不按程序办事或程序不规范造成的。要把建立和完善行政程序,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政府及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树立程序意识,严格按程序办事。对违反行政程序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2010年10月10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规定:“各级行政机关都要强化程序意识,严格按程序执法。加强程序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要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同样情形同等处理。”

2015年12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规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

目前,我国一些单行法虽然规定了行政程序,还没有一部全国统一的行政程序法。不少地方和部门也在大力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2008年4月,湖南省公布了我国第一部综合规范行政程序的规章——《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该规章的示范效应非常明显,在湖南省的带动下,其他省市也纷纷制定了综合规范行政程序的制度。据统计,与行政程序有关的地方性法规有3部,地方政府规章有109部。

二、行政执法程序的概念与特征

(一)概念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执行法律、法规,管理社会的活动,也就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权,依法对经济社会

实施具体管理的行政活动。

行政执法程序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时所应当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的总称。

行政执法程序是行政执法行为在时间和空间上表现形式。所谓空间形式是指行政执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如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动作形式等。所谓时间形式,是指行政执法行为过程的先后顺序以及所必须履行的每个环节,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作出治安处罚必须经过传唤、询问、取证和裁决四个环节,而且每种形式有时间上限制。

(二)行政执法程序的特征

第一,形式性。德国法学家耶林曾经指出:“形式是任意性的不共戴天之敌,是自由的孪生姐妹。”实际上,程序法在成文法体系中也被称为形式法。程序一般被看作是为了实现权利、义务或者法律关系的实质内容的手段和方法。同一实质问题可以采用不同程序,反之,同一程序也可以用于不同实质的问题。程序并不与特定的实质内容固定在一起。

第二,多样性。由于行政行为对象的特定性、内容的具体性和行为方式的多样性,决定了其程序的多样性和差异性,除了行政程序的一般规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给付等不同的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各自不同的行政执法程序。

第三,参与性。参与性是现代行政程序的一个典型特征。无论是行政处罚等侵益性行政行为,还是行政许可等授益性行政行为,都有告知、听证等体现行政相对人的参与色彩的制度规定。

第四,分散性。一般来讲,所谓分散性是指行政程序的法律依据层级分布较广。已经制定了统一的行政程序法的国家,在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之外,往往还有若干特别行政程序法。在没有制定行政程序法的国家,在单行的行政程序法之外,还有

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层级的法律规定。

(三)与其他概念的区别

第一,行政程序与行政执法。行政程序与行政执法存在着相互交叉和包容的关系。行政程序是行政执法的存在形式,没有行政程序,行政执法不可能存在,不可能进行。行政执法不等于行政程序,行政执法除了程序问题外,还包括主体问题、权限问题、依据问题等。

第二,行政程序与行政执法程序。行政程序可以分为行政立法程序、行政决策程序、行政司法程序。行政执法程序是行政程序的组成部分。

第三,行政执法程序与行政诉讼程序。行政执法程序的参与人一般是行政执法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少数情况下,利害关系人也参与到行政执法程序中,但行政执法的听证程序准司法化色彩日渐浓厚。在行政执法程序中,行政机关具有主动性,是该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不是仲裁者。而法院的行政诉讼程序则奉行不告不理原则,程序的参与人由原告、被告和法院三方组成。法院是中立的裁判者,具有被动性。

三、行政执法程序的类型

1.裁量性行政执法程序与非裁量性行政执法程序。

以行政主体实施行政程序是否具有一定的裁量空间为标准,行政执法程序可以分为裁量性行政执法程序与非裁量性行政执法程序。

裁量性行政执法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选择空间,行政执法机关可以根据行政执法的具体情况在法定范围内进行一定的选择。对裁量性行政执法行为审查的标准是合理性,违反裁量性行政执法程序也可能导致该行为被撤销或重作。非裁量性行政执法程序是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没有选择空间,必须严格遵守。对非裁量性行政执法行为审查的标准是合法性,违反法定程序将导致该

行为被撤销或重作。

2.主要行政执法程序与次要行政执法程序。

以行政执法程序对相对人合法权益所产生的影响是否具有实质性为标准,可以分为主要行政执法程序与次要行政执法程序。

主要行政执法程序是指行政主体若不遵守会对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产生实质影响。如告知程序、表明身份程序。次要行政执法程序是指不会对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产生实质影响的方式、方法和时间限制等。

3.一般行政执法程序与简易行政执法程序。

依据需要遵守的行政程序的繁简程度,可以将行政执法程序分为一般行政执法程序与简易行政执法程序。一般行政执法程序是指行政执法行为应当遵守的比较完整的程序,通常包括立案、调查、说明理由、告知、当事人陈述和申辩、作出决定、送达决定书等具体环节。简易程序是指行政主体依法省略一般程序的某些步骤,在较短时间内作出行政决定的程序。

例如,行政处罚法第33条至第35条规定的是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第33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4.依职权进行的行政执法程序与依申请进行的行政执法程序。

依据行政执法行为的启动和终止原因,可以将行政执法行为分为依职权进行的行政执法程序与依申请进行的行政执法程序。

在依职权进行的行政执法程序中,行政执法机关具有主动性,直接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的职权作出行政行为,此类行为一般是侵益性行政行为,最典型的就是行政处罚程序。在依申请进行的行政执法程序中,行政执法机关具有被动性,行政相对

人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申请启动行政执法程序,或者撤回申请而使程序终止,此类行为一般是授益性行政行为,最典型的就是行政许可、行政给付程序。

四、行政执法程序的制度意义

“重实体,轻程序”在我国行政执法中还比较普遍。各级政府及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还需要进一步树立程序意识,养成严格按照程序办事的习惯。行政执法程序向社会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也需要进一步增强,对违反行政程序损害群众利益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更要加大查处力度,依法追究责任。

目前,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基本上都制定了行政程序法,规范包括行政执法程序在内的行政行为。行政执法程序具有如下重要的制度意义。

第一,规范和控制行政权力。通过将行政执法的每一个环节、实施步骤程序化,使得行政执法人员能够有所遵循,避免执法的随意性。

第二,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通过规范行政权力,加强行政相对人的参与程度,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可以得到更好地保护。

第三,提高行政效率。有很多事情,解决起来其实并不难,关键在于是不是严格按照程序办事。从表面上看,“走程序”好像是慢了些。但是,实际上都按程序走,就会减少事后的纠纷,从而在整体上提高行政效率。同时,行政执法程序的标准化、流程化,有助于减少行政执法的内部运作环节,提高行政执法机关自身管理水平。

五、行政执法程序的基本原则

(一)程序公开原则

对于公开原则,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都有明确规定。行政处罚法第4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行政许可法第5条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行政执法程序中的公开原则,主要体现为:

第一,行政执法主体及行政执法人员身份公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时首先应该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第二,行政执法依据公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规定,各地方、各部门要梳理执法依据,梳理完毕的执法依据,除下发相关执法部门外,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职权、机构、岗位、人员和责任,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行政执法标准公开。《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规定:“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避免执法的随意性。”

第四,行政听证公开。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第五,行政执法罚没物公开去向。行政处罚法第53条规定,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行政执法决定公开。行政执法决定向当事人公开。例如杜保良案。一个安徽的菜农经常给北京送菜,但每次到路口转弯,都被摄像机拍下来,说他违章了。结果违章105次,到最后通知要交纳一笔巨额的罚款,但中间每一次,交管部门都没有通知他,在这个情况下交管部门的行政行为就是程序不合法。因为在对相对人做出行政处罚时,要通知对方,同时对方有申辩的权利。

(二)程序公正原则

程序公正原则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合理的处理公共利益与个人

利益之间的关系,并在程序上平等的对待相对方。

行政执法程序中的公正原则主要体现为:

第一,回避制度。任何人都不能做自己案件的法官。回避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裁判者的中立性。

第二,禁止单方接触,避免偏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定:“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禁止单方接触制度要求行政主体在处理某一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的行政事务或裁决他们之间的纠纷时,不能在一方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单独与另一方当事人接触。

第三,合理考虑相关因素,不考虑不相关因素,不专断。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谓“相关因素”,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政策的要求、社会公正的准则、相对人的个人情况、行为可能产生的正面或负面效果等。所谓“专断”,就是不考虑应考虑的相关因素,凭自己的主观认识、推理、判断,任意的、武断的作出决定和实施行政行为。

第四,职能分离制度。所谓职能分离,是指行政机关内部在同一行政处罚案件中从事调查取证、听证、裁决的行政人员应当彼此独立、各司其职,不得从事与职责不相容的活动。

第五,不在事先未通知和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情况下作出行政决定。作出行政决定,要说明理由。《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指出:行政机关作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不利的行政决定之前,应当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并给予其陈述和申辩的机会。

(三)效率原则

效率是行政行为的基本要求之一。行政执法程序的效率原则主要体现在期限制度上。比如,行政许可法第6条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

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42条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四)信赖保护原则

信赖保护原则是指行政相对人基于对行政执法行为的信赖而产生的利益应当受到保护,行政执法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生效的执法决定,依法确需改变的,对于由此给行政相对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行政执法程序中的信赖保护原则主要体现在:第一 , 相对人对成立的行政决定要有实际的信赖即相对人已经知晓了利益的存在。

第二 , 这种信赖必须要值得法律保护。这是德国行政法上的双手干净原则,即相对人即无违法,也无过错。

第三 , 相对人因为信赖而采取了进一步的行动,开始凝结经济价值。如获得建筑许可证,但人已经开始破土动工,获得专利,许可证人一经采取依法转让行为。

第四 ,行政机关需要将相对人的信任利益与废止或撤销该行为所保护的公共利益进行利益衡量与比较,以确定对相对人的信赖利益保护的具体方式。如是程序保护还是财产保护,程序保护是指对许可不废止不撤销,继续有效。财产保护是指为了公共利益不得已收回、撤销或废止已经生效的许可的话,要给必要的财产的赔偿或补偿。

行政许可法第8条对信赖保护原则作了概括性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五)比例原则

比例原则是行政执法程序的重要原则。《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对其含义有明确的阐述:“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六)公众参与原则

公众参与原则也可以称为程序民主原则。行政执法程序中的公众参与原则主要体现在:第一,行政相对人享有陈述和申辩权。第二,行政相对人享有参与听证权。第三,对行政决定不服的,行政相对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公众参与原则的体现: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不利的行政决定之前,应当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并给予其陈述和申辩的机会;作出行政决定后,应当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对重大事项,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依法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第三节行政执法一般程序

行政执法培训工作方案

行政执法培训工作方案 篇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实施方案 住建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八大精神为主导,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展观,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依法行政培训。通过依法行政培训,使动迁办行政执法人员深刻领会行政法制理论,全面地理解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精神,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掌握宪法、国家基本行政法律法规和职位需要的专门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培养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建设队伍,推进建设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实现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目标。 二、培训人员 动迁办全体行政司法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

定》。 行政法基本知识以及《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常用法律知识及相关司法解释。 《建设管理条例》、《国有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 四、培训形式 坚持自学。以个人能够熟悉及熟练运用为目标,抓紧抓好对建设政策、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各科室组织。以科室自行组织、自学为主的形式,了解并掌握国务院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意见,全面加强我单位法制建设。 集中授课。定期邀请部分法律专家专题授课,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座谈交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科室负责人及科员针对执法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工作经验、执法案例以及队伍建设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讨论,加强沟通、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定期考试。针对学习及培训情况,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定期组织集中闭卷考试或开卷考试,以此提高学习培训效果。 五、具体要求 1、加强日常学习和法律法规培训是提高执法效能、推

行政执法程序

? 1 什么是行政执法程序 ? 2 行政执法程序的特点 ? 3 行政执法程序的内容 ? 4 行政执法程序的作用 5 违反行政执法程序的表现形式 什么是行政执法程序 行政执法程序是指行政执法行为实现的空间表现形式,时间顺序和持续状态,即方式,步骤和过程。 行政执法程序是行政管理民主化, 法制化的体现和反映.现代法制中的依法行政,其含义之一就是行政主体必须遵守法定程序,违反法定程序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目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重实体,轻程序,认为行政程序可有可无,按程序办事束缚了手脚,在实践中往往造成行政主体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武断专横,由于程序过错,行政诉讼败诉率较高.本文对行政程序的特点,内容,作用及违反法定程序的表现形式等作一分析,以期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执法活动中注重执法程序的完善. 由于任何行政执法行为都必须通过一定的空间和时间 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任何行政执法行为都客观地表现为一定的程序.归纳起来,行政执法程序具有以下三个共同特点: 一是法定性.行政执法程序法定是其区别其他程序的根本所在,它是国家权力机关按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行为规范.在一般情况下,它是行政执法行为有效的构成要件之一.如果行政执法行为违反了程序的规定,就会发生执法行为无效,部分无效或经补正后有效的法律后果. 二是普遍性.行政执法程序是法律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表达的是国家意志,因而具有普遍的拘束力.任何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程序的规定去实施相关的行为,否则,会导致程序违法,法律不予保护. 三是辅助性.程序是依附于实体而存在的.如果没有实体内容,程序的规定就是一纸空文,毫无用处.行政执法程序是规定实施行政执法活动的方法, 步骤和过程,它围绕着实施行政执法活动的实体规范而发生作用.实体是里,程序是表,相辅相成. 行政执法程序的内容是指行政执法所涉及的程序方面

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心得体会

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心得体会 怀着激动与自豪的心情,在这个特别的季节里,作为一名转岗人员,我很荣幸地成为长江海事执法队伍中的一员,开始了自己人生的新征程。为了使我们这些转岗人员能尽快适应水上安全监督执法工作,长江局为我们安排了为期十五天的岗位培训。这次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内容丰富,包括《公务人员职业道德》、《法学基础理论》、《宪法》、《行政法》、《海商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际海事条约概论》、《危管防污工作概论》等诸多方面的系统学习。作为一名即将走上执法岗位的新人员,通过岗位培训这些课程的学习,收获很大,以前一些认识模糊的问题,现在搞清楚了,以前一些现场的体验,如今也找到了理论支持,更为重要的是,我深深体会到海事执法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培训,我得到了很大的收获,现将自己的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一、培训使我对行政执法工作有了更加清楚的认识。 在开学典礼中,长江海事局刘富华副局长谈到了执法工作身肩重任、角色特别这一问题,要求我们充分认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意义,通过学习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廉政执法队伍,加强行风建设,主动作为,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细细体会、琢磨他的话语,觉得很有分量。这也使我对行政执法工作有了更深的思考和认识: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不仅直

接关系到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质量、行政效率和行政效果,直接影响国家行政机关的形象、声誉和权威,而且对社会风气和精神文明建设有示范和导向作用。因此,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规范,不仅是现代人事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家行政机关卓有成效地履行行政职能所不可缺少的。只有通过加强公务人员道德规范教育,为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提供正确的导向,调节和控制公务人员的行为模式,激励公务人员塑造和形成健康、完善的行政道德人格,才能从观念意识上、行政人格上规范各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使政府行政行为规范化,通过各“个体”达到政府整体行为,达到对社会、公民行为的规范、调整。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依法行政的深刻意义,严格要求自己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强化法制意识,更要知法懂法,严格执法。 二、军事化训练教会我什么是坚强的意志。 从培训中心的运动场,不时传来“一二三四”的班号声,挥汗如雨、汗流浃背的队员们在教官的教导下,步子逐步地齐了,动作逐步地规范了。那整齐有序的步伐,那昂头挺胸的气魄,那嘹亮恢弘的口号,无一不在展示我们训练的成果。更重要的是纪律观念增强了,服从意识增强了,执行能力增强了,团队意识增强了。学员们统一了思想,统一了步调,改变了心态,调整了情绪,改掉了坏习惯,具备了军人的特质。短暂的两天军训教会我的恐怕不只是那稍息立正的军式

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行政执法工作计划2007-12-16 22:18:30第1文秘网第1公文网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市局工作目标,充分发挥科室职能作用,通过大力加强法制建设和培训、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督、积极开展政策调研和综合协调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上台阶。 工作要点如下: 一、以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要内容,强化依法治税,加强税收执法检查和监督。第1文秘版权所有 (一)制定执法检查规则。按照《纲要》和省局的要求,结合怀化实际,积极探

索怀化地税依法行政的目标、任务,以及实现目标的措施和办法,制定怀化地税执法检查规则,为全面提高全市地税依法治税提供较长时期的蓝图。 (二)抓好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好“四五”普法工作,组织对“四五”相关法律考试和验收,确保“四五”普法工作验收合格,力争先进。同时结合怀化实际,加强对“五五”普法工作的思考,提出相应的工作方案。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行政许可法以及税收相关法规的教育培训。 (三)推进“窗口”建设。深入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坚持一抓“维护”,二抓“创新”,对已创立的示范窗口加强回访和动态管理,努力维护和保持已创建单位的荣誉,同时交流推广其经验以典型引路,积极开展“争创活动”,力争今年再有一批单位(5-6个)达标挂牌。 (四)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操作规程,积极配合总局和省局开展对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后续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的调

查与检查。 二、认真落实执法检查规则,强化税收执法监督。 (一)加强各级地税机关执法检查和监督工作。落实考核评议办法,开展税收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按照市局执法检查规则税收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试行办法,有计划地对各县(市)区局进行执法检查和执法质量考核,今年计划抽查4-5个单位或结合市局统一安排,全面进行一次税收执法检查。 (二)加强部门依法行政的监督。细化量化局机关有关科室行政执法考核标准和办法,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 (三)加强“源头”把关。认真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和备查备案办法。努力从“源头”上把好关,防止和纠正涉税违规文件。 (四)加强政策公开工作。积极配合做好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认真抓好法规汇编的宣传工作,为第1文秘版权所有纳税人提供了解地税、了解政策的便捷渠

行政执法学习培训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 行政执法对于维护百姓的利益,维护政府的形象都能起到积极的作用。随着区域经济竞争进一步激烈,以提高城市综合竞争的高度,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强调文明执法,改变工作态度,转变执法理念,增强文明执法意识,坚持以人为本,依照法律法规执法,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严肃执法与文明执法相结合。 一、坚持以人为本,实施人性化执法。每一名执法人员都必须把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与广大群众的利益相联系,在态度上热情温和,在语言上规范准确,在行动上合法得当,不能在执法中有违法和粗暴野蛮行为,切实做到文明管理、热情服务、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实现在文明中执法、在执法中文明的目的。 二、端正服务思想。执法人员要始终怀有对国家法律的忠诚信仰、对事业的执著追求,本着执法为民的宗旨,逐步与执法对象由对立关系变成合作关系。 三、规范服务程序。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多运用宣传、教育的方式,做到文明用语在先、亮明身份在先、指明违法事实在先、权利告知在先,在工作上充满真情,在环节上规范清晰,使违法者心悦诚服,减少行政执法工作的阻力。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在当今知识爆炸的时代,知识更新的步伐不断加快,在这种情况下建立学习型执法队伍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凡是时代发展的新知识,都是执法人员应该学习的内容,这就要求在学习中要投入更大的精力,与时俱进,不断开创学习研究的新领域。 总之,只要始终坚持以“以人为本,文明执法”思想,不断探索文明执法工作,加速推进学习型执法队伍建设,我们就能赢得人民群众对交通执法工作的支持,为建设文明富裕秀美和谐宜都做出更大贡献。 2011年4月15日

行政执法培训方案

临县公安局刘家会派出所 行政执法培训方案 为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结合我所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我所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展观,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依法行政培训。通过依法行政培训,使全县广大行政执法人员深刻领会行政法制理论,全面地理解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精神,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掌握宪法、国家基本行政法律法规和职位需要的专门行政管理法律法规,

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培养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推进政府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实现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目标。 二、培训对象 全体行政执法人员。 三、培训内容 利用网络授课,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政治教育与法律法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内容涉及政治理论学习、执法水平学习、法律法规等。

四、培训形式 以自学为主,集中培训专题辅导为辅。 五、培训时间 培训从2011年一月开始实施,每周培训一次,时间为每周一早上八点至十一点。 六、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体执法人员一定要站在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的角度上,积极的组织和参加各项学习活动,要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强化学习促进工作,围绕工作展开学习,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二)强化落实。各执法人员参加学习,应做到“四有”:既有学习安排,有学习资料,有学习记录,有学习心得体会。要求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学习笔记本,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联系工作实际,开展学习讨论活动。

行政执法程序

? ? ? ? 行政执法程序是指实现的空间表现形式,时间顺序和持续状态,即方式,步骤和过程。 行政执法程序是行政管理民主化, 法制化的体现和反映.现代法制中的,其含义之一就是必须遵守法定程序,违反法定程序必须承担相应的.但是,目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重实体,轻程序,认为可有可无,按程序办事束缚了手脚,在实践中往往造成行政主体做出时武断专横,由于程序过错,行政诉讼败诉率较高.本文对行政程序的特点,内容,作用及违反法定程序的表现形式等作一分析,以期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执法活动中注重执法程序的完善. 由于任何行政执法行为都必须通过一定的空间和时间 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任何行政执法行为都客观地表现为一定的程序.归纳起来,行政执法程序具有以下三个共同特点: 一是法定性.行政执法程序法定是其区别其他程序的根本所在,它是国家权力机关按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在一般情况下,它是行政执法行为有效的构成要件

之一.如果行政执法行为违反了程序的规定,就会发生执法行为无效,部分无效或经补正后有效的法律后果. 二是普遍性.行政执法程序是法律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表达的是国家意志,因而具有普遍的拘束力.任何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程序的规定去实施相关的行为,否则,会导致程序违法,法律不予保护. 三是辅助性.程序是依附于实体而存在的.如果没有实体内容,程序的规定就是一纸空文,毫无用处.行政执法程序是规定实施行政执法活动的方法, 步骤和过程,它围绕着实施行政执法活动的实体规范而发生作用.实体是里,程序是表,相辅相成. 行政执法程序的内容是指行政执法所涉及的程序方面 的具体规定.每一项执法工作都有一定的程序,各程序之间的内容虽然不完全一致,但有些是相通的,根据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活动中的地位,大致可分为主动型行政执法和被动型行政执法. (一)主动型行政执法 主动型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日常巡查,群众举报等多种途径发现违法行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程序对进行的一种处罚.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了,一般程序和程序,归纳起来,有以下一些相同点: 1、告知身份.即向当事人说明自己的身份,告知身份的方式主要是出示证件.

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上的讲话

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按照行署法制办的统一要求,在这里举办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这不仅仅是对我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培训,而且是一次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理念的提升。我们力求通过培训使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熟悉相应的公共法律条文、理清知识体系、把握执法重点,用现代执法理念推动今后的实际执法工作。 这次培训,主要目的是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的再学习、再培训、再提高。行政执法证件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法的身份证明,是坚持持证执法、亮证执法制度的必然要求。根据自治区、地区要求,行政机关中只有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方可取得行政执法证件。也就是说,培训考核是发证的前提。因此,大家对这次培训一定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态度。县政府对此次培训十分重视,政府法制办也为这次培训班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行署法制办执法监督科科长万国友、综合科科长王君城专程到会并将亲自授课,希望大家认真对待,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配合法制办完成好培训任务。 参加这次培训的同志都是我县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大家处在第一线,工作非常繁忙,也很辛苦。在此,我代表县委县人民政府对大家积极参加这个培训班表示热烈的欢迎,同时,也对大家长期以来从事基层工作所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诚挚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向给予我们大力支持的行署法制办表示感谢!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政府行政执法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促使行政执法依法依规进行 2004年国务院发布实施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刻分析了我们国家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明确提出要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提出要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和加强行政监督三个方面取得明显进步。三个方面的核心在于规范行政权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今年6月,国务院又发布实施了《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这是国务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县级政府在我国政权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处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线,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实际工作中,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具体利益的行政行为大多数由县级政府作出,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大多数发生在基层并需要县级政府处理和化解。县级政府能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政府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进程。归根结底,就是要建设法治政府。什么样的政府才算是法治政府呢? 我主要从政府法制方面讲。 一是行政活动有法可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完善的制度,法治政府就无从谈起。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制度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已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基本形成。但是,法律规范规定得通常非常原则,需要有大量的配套制度才能实施,而不同主体、不同层次的配套制度之间以及配

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培训计划

武陵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行政执法 专业知识培训、考试计划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水平,根据《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轮行政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的通知》的安排和要求,特制订本专业知识培训、考试计划如下: 一、培训及考试范围 行政执法培训及考试分为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区法制办负责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综合法律知识包括:党和国家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统一使用由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编辑出版的《湖南省依法行政工作手册》作为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教材。专业法律知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音像制品管理条例》、《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培训安排 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工作由沈峰同志负责,大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培训及考试日期请按照区武政办发〔2012〕17号文件的要求提前筹划、提前通知。 1、学习时间:根据要求,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天。学习以自学为主,自学时间不得少于60个学时。另外将根据考试内容,在考前将请专业老师对参考人员进行为期2天共8个课时的集中培训。 2、学习教材:统一使用由湖南省文化稽查总队编辑出版的《文化行政执法理论与实践(一)》及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编印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法律法规汇编》作为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教材。 3、学习考试人员:大队全体执法人员。已取得由国家部委颁发的执法证件的人员也要参加相关考试及培训。 三、考试安排 按照“用什么、学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培训结束后,从省政府法制办建立的综合法律知识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试卷进行考试。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由区政府法制办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联合组织,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组考,市政

行政执法学习心得体会

行政执法培训心得体会 一、这次培训使我们深刻认识到了学习的重要性。 这次培训让我们感觉到了压力,需要我们更加努力地学习,以尽快适应工作的要求;科学的飞速发展,社会的飞速进步,人民群众要求的不断提高,对我们的工作不断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年轻时期正是学习的好时光,“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今天,学习已成为了人们终身的事业,不学习,就会落后,就会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就会被社会所淘汰。 二、这次培训使我们更加了解了谦虚待人,创造良好工作氛围的重要性。 自古以来,做人与做事就是不可分割的两个部分。要做出一番事业,首先要学会做人。我们都是初任公务员,在工作上有很多东西需要学习,需要提高,祛除学生式的眼高手低,好高骛远的习气,踏踏实实从小事做起,从基层干起,不懂就问,不懂就学,谦虚谨慎,从思维方式、行为方式上彻底改掉学生时期的不良习气,极为必要。和谐融洽的工作氛围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个人英雄主义、不善于团结他人是机关工作的大敌。我们要把集体视为一个团队,把自己视为集体的一份子,学会并懂得发挥团队优势,一个合作、团结的团队是无坚不摧的,是最有战 斗力的。“三个臭皮匠,胜过诸葛亮”。要时刻记住,集体的力量是最伟大的,也只有融入到集体中,才能有我们充分发挥个人能力的舞台。 三、这次培训更加坚定了我们热爱交通工作,献身交通事业的决心。 近一段时期以来,党和国家对交通事业的发展空前重视,我国交通事业的发展面临着一个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期。江泽民同志要求大力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长春同志要求进行交通体制改革,以先进的理念、先进的管理机制,运用市场手段科学整合、配置交通资源,繁荣交通事业。交通的影响力,不仅反映在交通本身,而且越来越广泛地反映在物质产品的交通内涵上,反映在交通产品的竞争力和综合国力的竞争力上。当今社会,交通事业日益显示其强劲的发展势头和巨大潜力。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交通事业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交通产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可国家对交通事业的管理和引导还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如何使交通行政部门更好地管理交通事业,并进而站在时代的潮头,提出带有前瞻性和全局性的战略规划,是当前交通行政部门特别是中央一级交通行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对交通事业的热情更高了,对交通事业发展的信心更足了,也更坚定了我们投身交通事业的决心。 总之,这次培训时间虽然短,但我们的收获却很大。我们相信,经过这次培训,大家对如何做好自己的工作,如何给自己定位,如何规划自己的发展轨迹,一定有了更为清晰的思路,有了更多的自觉性,也有了更强的动力源泉。 交通局运政稽查大队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篇二:行政执法心得体会

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

---------------------------------------------------------------范文最新推荐------------------------------------------------------ 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保障和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负有教育、培训和管理的责任。积极组织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在职培训和参加区以上组织的各类培训。 第三条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前必须严格参加法律、法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执法。 第四条培训方式分为专业法律培训和综合法律培训两种。 专业法律培训是指以与城市建设相关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内容的培训。专业法律培训可视工作需要随时举办,由各部门分别组织。综合法律培训是指以比较系统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内容的培训。综合性培训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由区法制办统一组织。综合法律培训的内容,包括对各类行政执法人员普遍适用的有关规范行政执法、促进依法行政方面的综合法律知识。 第五条法律培训必须确保培训效果,实行有培训有考核。培训考核结果应作为考核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六条定期培训原则上每年举办1-2期。 第七条落实好必要的人员及培训经费,以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培训 1 / 6

的实施。 第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府办发号)精神,为做好近两年来我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依据和原则 考核主要依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府号);考核按照平时工作情况与民意调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有关单位及驻区有关单位。 三、考核机构 考核工作由区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 四、考核程序、办法 考核实行量化,采取百分制加权计分法。日常工作情况占80%,民意调查情况占10%,领导小组办公室平时掌握的情况占10%。 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考核。 民意调查由区信息中心在区政务门户网站或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

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资料

行政执法培训资料 一、行政执法: 指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公安、交警、农业、水利、民政、建设、规划、城管、卫生、教育等)。 二、管理行政执法: 指管理行政机关在管理活动中执行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三、执法程序: 持证上岗、、二人以上、亮证执法、说明来意、 宣传政策、查验“证件”、指出不足、纠正违章。 四、执法范围:玉龙乡管理区域内 五、执法内容: 1、环境卫生管理; 2、基础设施管理; 3、垃圾管理; 4、道路管理。六、 执法依据: 1、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3、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4、建设部《城市道路照明管理办法》 5、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6、建设部《城市燃气管理办法》 7、建设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 8、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9、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10、国家工商局《户外广告登记管理 六、办案程序: (一)立案; (二)下达询问通知书或限改通知书、整改通知书; (三)现场勘查笔录; (四)询问笔录; (五)下达行政执法告知书;

七、处罚程序: (一)简易程序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决定。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场交付当事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一般程序 除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1、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4、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培训心得体会

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培训心得体会 怀着激动与自豪的心情,在这个特别的季节里,作为一名转岗人员,我很荣幸地成为长江海事执法队伍中的一员,开始了自己人生的新征程。为了使我们这些转岗人员能尽快适应水上安全监督执法工作,长江局为我们安排了为期十五天的岗位培训。这次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内容丰富,包括《公务人员职业道德》、《法学基础理论》、《宪法》、《行政法》、《海商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际海事条约概论》、《危管防污工作概论》等诸多方面的系统学习。作为一名即将走上执法岗位的新人员,通过岗位培训这些课程的学习,收获很大,以前一些认识模糊的问题,现在搞清楚了,以前一些现场的体验,如今也找到了理论支持,更为重要的是,我深深体会到海事执法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培训,我得到了很大的收获,现将自己的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一、培训使我对行政执法工作有了更加清楚的认识。 在开学典礼中,长江海事局刘富华副局长谈到了执法工作身肩重任、角色特别这一问题,要求我们充分认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意义,通过学习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廉政执法队伍,加强行风建设,主动作为,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细细体会、琢磨他的话语,觉得很有分量。这也使我对行政

执法工作有了更深的思考和认识: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不仅直接关系到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质量、行政效率和行政效果,直接影响国家行政机关的形象、声誉和权威而且对社会风气和精神文明建设有示范和导向作用。因此,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规范,不仅是现代人事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家行政机关卓有成效地履行行政职能所不可缺少的。只有通过加强公务人员道德规范教育,为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提供正确的导向,调节和控制公务人员的行为模式,激励公务人员塑造和形成健康、完善的行政道德人格,才能从观念意识上、行政人格上规范各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使政府行政行为规范化,通过各“个体”达到政府整体行为,达到对社会、公民行为的规范、调整。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依法行政的深刻意义,严格要求自己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强化法制意识,更要知法懂法,严格执法。 二、军事化训练教会我什么是坚强的意志。 从培训中心的运动场,不时传来“一二三四”的班号声,挥汗如雨、汗流浃背的队员们在教官的教导下,步子逐步地齐了,动作逐步地规范了。那整齐有序的步伐,那昂头挺胸的气魄,那嘹亮恢弘的口号,无一不在展示我们训练的成果。更重要的是纪律观念增强了,服从意识增强了,执行能力增强了,团队意识增强了。学员们统一了思想,统一了步调,改变了心态,调整了情绪,改掉了坏习惯,具备了军人的特

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工作计划

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工作计划根据省厅对执法人员培训要求和我市依法办《市20xx年政府法制培训 工作 计划 》的要求,结合 交通 运输实际,现制订市交通运输局20xx年 行政 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工作计划。 一、培训目的 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 二、培训对象 持有部证和省政府执法证的交通运输系统执法人员。 三、培训内容四、培训考评和结果运用 (一)法制培训综合考评

各执法单位的培训考评总成绩由本局 法律 培训考评成绩和各执法单位法制培训考评成绩组成,分值以百分计,各占50%。 (二)培训考评结果的运用 1.根据法制培训综合考评的情况,对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行政执法人员,暂扣其行政执法证件。经补考仍不合格的,收回行政执法证件。 2.各执法单位法制培训综合考评成绩纳入本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内容。 四、培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执法单位要高度重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学习培训工作,增强工作责任心,要把做好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工作作为今年一项主要工作任务抓紧抓好,要统筹安排,协调配合,制定本单位法制培训工作计划,确保全年法律法规集中培训不少于15天和全体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参培率达100%,认真完成执法人员年度培训工作计划任务。 2.坚持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各执法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好本单位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集中培训,同时要求执法人员认真开展自学,确保

全年自学时间不少于80个小时,并形成自学笔记。正确处理 工学矛盾,保证学习时间、集中精力,完成学习任务。自学笔记作为法律培训日常考核重要内容。 3.各执法单位应当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评 档案。培训考评档案作为评估各单位法律知识培训情况的依据。

行政执法月度工作计划 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精品

行政执法月度工作计划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市局工作目标,充分发挥科室职能作用,通过大力加强法制建设和培训、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督、积极开展政策调研和综合协调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上台阶. 工作要点如下: 一以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加强法规部门建议. 1、创建务实、高效的学习型机构.开展创建务实、高效的学习型机构活动.以市局的培训为龙头,带动法规队伍的学习和培训,提高整体行政能力.全年计划举办二期培训班. 2、加强机构建设,落实省局关于县市局税政科(综合业务科)加挂政策法规科牌子和农村分局试行法制监督员制度. 3、进一步明确各级法规工作职责,规范工作规程,完善工作制度,实现法规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从规范性文件、会签把关、执法检查,资料上报、信息反馈以及复议应诉等几个方面进一步量化和细化指标,完善政策法规工作考核标准.并通过平时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予以落实. 二以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要内容,强化依法治税,加强税收执法检查和监督. 1、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操作规程,积极配合总局和省局开展对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后续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的调查与检查. 2、制定执法检查规则.按照《纲要》和省局的要求,结合怀化实际,积极探索怀. 化地税依法行政的目标、任务,以及实现目标的措施和办法,制定怀化地税执法检查规则,为全面提高全市地税依法治税提供较长时期的蓝图. 3、抓好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好四五普法工作,组织对四五相关法律考试和验收,确保四五普法工作验收合格,力争先进.同时结合怀化实际,加强对五五普法工作的思考,提出相应的工作方案.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行政许可法以及税收相关法规的教育培训. 4、推进窗口建设.深入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坚持一抓维护,二抓

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政执法人员共同完成工作任务,但不能代表市运管处直接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第七条行政执法证只限行政执法人员本人在本辖区范围内执行公务时使用,不得涂改或转借他人。 第八条行政执法人员应妥善保管行政执法证,证件遗失的,应当立即向上级法制机关报告。 第九条执法人员调离执法岗位,应将执法证件交回,由所按规定程序交上级法制办注销。 第十条执法人员越权使用执法证件或执行职务时不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以及利用证件谋取私利、从事违法活动的,由市运管处给予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不改的,暂时收回其执法证件。暂时收回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按照《江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执行。被暂时收回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下岗学习培训,在改正错误后再申请发还。 三、执法人员纪律 第十一条行政执法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不准在公务活动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做到公正执法; 2、不准刁难管理相对人,不准吃、拿、卡、要,做到勤政为民; 3、不准接受管理相对人的各种宴请、礼金、礼品,做到公正办事; 4、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管理相对人从事行政违法活

动提供便利或保护,做到克己奉公; 5、不准酒后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做到文明执法; 6、不准私自从事各种执法活动,做到依法行政; 7、禁止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餐饮娱乐活动; 8、禁止以执行公务之名,进行损公利己的违法违纪活动; 9、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到营业性娱乐场所进行免费娱乐活动; 10、执法人员不得利用执法证件谋私,在不执行公务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出示执法证件。 四、行政执法责任的考评与奖励制度 第十二条行政执法实行考评制度,作为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负有执法责任的工作人员在进行年度考核评议的同时,对履行执法责任的情况进行评议。由上一级执法责任人对具体执法责任人提出考评意见,作为对各岗位工作人员评优评先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考评工作由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内容依照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试行办法的考核内容,采取自评与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群众评议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日常检查的计分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参考依据。在考核评议时,对各级执法责任人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面,结合各岗位执法依据进

行政执法人员远程教育培训--行政执法礼仪--主讲王志永

行政执法礼仪(1) 本课学习重点 文明执法概述 行政执法礼仪的概念及意义 行政执法礼仪的具体容 行政执法实践中的语言规示例 第一节文明执法概述 文明执法的涵 文明执法的作用 一、文明执法的涵 所谓文明执法,是指执法人员以人为本,用文明的方法办案,保证执法行为规化、科学化,坚决纠正执法中的野蛮行为。在执法过程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目的是让不懂法者懂法,让懂法者自觉守法。它要求行政执法人员真诚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真正体现行政执法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文明执法是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执法部门改善执法活动、提高执法水平的重要容,2010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中,提出“严格规公正文明执法”,其中就要求树立“严格执法”、“规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等执法理念,“不得粗暴对待当事人,不得侵害执法对象的人格尊严”。 1.“严格执法”是基本要求。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执法工作

中,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必究”。严格执法,就是要求执法者必须按照法律的要求执法,执法必须严格,不能随意执法,滥作为或不作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就是要求我们执法者必须依法办事。 2.“规执法”是行为准则。规是指规执法的程序,就是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执法,做到实体与程序并重。常言道:“不依规矩不成方圆”。什么是规矩?对执法者来说法律法规就是规矩,不依法执法就是乱执法,就不能体现公平正义。如何规执法?就是要按照法律预先设定的模式、程序、规则完成执法的全过程,在执法办案中既要确保适用法律准确,证据确实充分,量罚适当,也要确保程序合法。程序是规的保证,规是严格、公正的保证,违反程序执法,就是违规甚至。 3. “公正执法”是价值取向。公正就是公平正义,对执法者来说就是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象征,是时代的呼唤,是人民群众的期盼,是法律的要求,更是执法者追求的价值取向。公正是为政之道,为官之德,也是立人之本。公正执法,就是要求我们在执法办案中要秉公执法,铁面无私,让遵纪守法的人得到法律的保护,犯罪的人受到法律的惩罚,不管是什么人,触犯了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追究,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文明执法”是职业素养。文明是相对于简单粗暴而言的,文明是对人的一种态度,有礼有节、春风化雨、以理服人、以礼待人。文明执法就是要仪容严整、言行文明、举止得当,做一个不怒而威的执法者,不仅使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更能取得群众的支持和理解,达到以文明形象取信于民的执法效果。司法实践中,文明执法就是要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坚决纠正简单、粗暴执法的问题,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尊重保障人权。 正在讲解

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情况方案

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情况方案 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情况方案 根据《省行政执法条例》、《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6号)和《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度行政执法证件审核注册工作的通知》以及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的有关规定,《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度全市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培训学习为抓手,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证件管理,进一步夯实法制工作

基础,逐步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的法制工作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努力。 二、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的形式,由市法制办组织,从参与社会管理度高、影响力较大的部门中挑选优秀代表和法律专家进行授课,通过经验介绍、典型带动,有针对性地解决执法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国土、公安、城建、工商、质监、环卫、交警、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要高度重视,责成专人落实,要结合工作实践,及早选出典型事例、好的经验做法,选聘专人讲解。。http:// 三、培训范围 各乡、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全部执法人员,重点是持证人员; 各乡、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分管法制工作领导、法制办主任和办公室主任。 四、时间安排

培训时间拟定为9月中旬。 五、培训内容 以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程》和《晋中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指引》为教材,以贯彻落实国家、省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最新部署和安排为重点,通过解析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过程中所发现的共性问题以及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查堵、完善行政执法过程中有关程序、标准的缺失。 六、培训要求 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根据确定的培训时间,妥善安排好工作,保证行政执法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参加培训情况将与各单位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制考核、行政执法证件年检挂钩。 培训费用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用于培训场地租用、授课教师聘用以及资料费等支出。 准备授课的单位,务于9月10日前报回授课材料、名单;参加单位要及时

行政执法程序

?1?什么是行政执法程序 ?2?行政执法程序的特点 ?3?行政执法程序的内容 ?4?行政执法程序的作用 5?违反行政执法程序的表现形式 行政执法程序是指行政执法行为实现的空间表现形式,时间顺序和持续状态,即方式,步骤和过程。 行政执法程序是行政管理民主化, 法制化的体现和反映.现代法制中的依法行政,其含义之一就是行政主体必须遵守法定程序,违反法定程序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目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重实体,轻程序,认为行政程序可有可无,按程序办事束缚了手脚,在实践中往往造成行政主体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武断专横,由于程序过错,行政诉讼败诉率较高.本文对行政程序的特点,内容,作用及违反法定程序的表现形式等作一分析,以期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执法活动中注重执法程序的完善. 由于任何行政执法行为都必须通过一定的空间和时间 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任何行政执法行为都客观地表现为一定的程序.归纳起来,行政执法程序具有以下三个共同特点: 一是法定性.行政执法程序法定是其区别其他程序的根本所在,它是国家权力机关按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行为规范.在一般情况下,它是行政执法行为有效的构成

要件之一.如果行政执法行为违反了程序的规定,就会发生执法行为无效,部分无效或经补正后有效的法律后果. 二是普遍性.行政执法程序是法律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表达的是国家意志,因而具有普遍的拘束力.任何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程序的规定去实施相关的行为,否则,会导致程序违法,法律不予保护. 三是辅助性.程序是依附于实体而存在的.如果没有实体内容,程序的规定就是一纸空文,毫无用处.行政执法程序是规定实施行政执法活动的方法, 步骤和过程,它围绕着实施行政执法活动的实体规范而发生作用.实体是里,程序是表,相辅相成. 行政执法程序的内容是指行政执法所涉及的程序方面 的具体规定.每一项执法工作都有一定的程序,各程序之间的内容虽然不完全一致,但有些是相通的,根据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活动中的地位,大致可分为主动型行政执法和被动型行政执法. (一)主动型行政执法 主动型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日常巡查,群众举报等多种途径发现违法行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程序对行政相对人进行的一种处罚.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了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归纳起来,有以下一些相同点: 1、告知身份.即向当事人说明自己的身份,告知身份的方式主要是出示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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