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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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职责

在局长的领导下工作,要紧职责是:

1.负责采购中心全面工作,并进行催促降实;

2.负责区级机关车辆的统一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审定工作;

3.负责汇编全区各部门的采购预算,编制全区政府采购年度打算;

4.负责组织培训采购治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5.负责治理政府采购资金,督办资金的结算;

6.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招、投标工作;

7.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职责

1.研究制定全区政府采购制度和方法,贯彻执行上级政府采购有关法规和政策;

2.负责治理区级机关车辆的统一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工作;

3.汇编全区各部门的采购预算,编制全区政府采购年度打算;

4.治理政府采购资金,办理大宗物品采购资金的结算;

5.同意有关监督部门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

6.组织培训采购治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7.收集公布和统计采购信息,按时上报报表;

8.政府采购有关档案的归集、整理等其他政府采购治理事项;

9.制定政府采购工作的运作程序;

10.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北京市2016-2017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北京市2016-2017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结合北京市具体情况,现制定北京市2016-2017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如下: 一、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 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均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以下目录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用)》制定。

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是指部门或系统有特殊要求,需要由部门或系统统一配置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专用项目。部门集中采购可以共享中央主管部门的协议采购招标结果。 救灾物资、病虫害防治物资和设备、农用机械设备、警用设备和用品、教材和专用教学设备、消防装备、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指警用特种车、消防用车、环保用车、医疗用车等专业技术车辆,但集中采购目录中的载货汽车、乘用车、客车除外)、文化活动、城市规划编制、云计算服务原则上应当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具体项目由主管部门确定。 三、分散采购及限额标准 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部门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项目、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工程项目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实行分散采购。 四、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因特殊原因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公开招标的具体数额标准如下: (一)货物或服务类: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

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 (二)工程类: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有关规定 政府采购原则上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扶持监狱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纪检委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纪检委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1、负责本委局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通知、决定和本办文件的起草、校对与印发; 2、负责编印《阿克陶县纪检监察信息》、调研,以及报送、反馈工作; 3、负责本委局全委会议、常委会议、室主任会议、全体干部会议以及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的起草、印发,以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 4、协助委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本机关各科室的有关协调工作; 5、负责本委局财务审核、管理工作; 6、负责本委局文件、电报的收发、传递、保管、归档和保密工作; 7、承办机关的书籍、报刊征订收发及管理工作; 8、负责本委局财产、物资的管理,印章的保密使用及车辆的安排使用; 9、负责本委局同有关单位、部门的联络,接待外来公务人员; 10、负责催办县委和州纪委监察局交办的事项及下级纪委请示的事项,沟通上下关系; 11、编纂本委局工作大事记; 12、负责机关职工福利工作; 13、负责起草向人大、政府汇报监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14、承办本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主任职责 1、领导、协调、检查、指导办公室各项工作; 2、负责文秘、政务工作; 3、协调机关其它科室间的工作; 4、机关工作规范化建设和管理; 5、负责机关日常开支审核、车辆管理; 6、负责本室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 7、协助本委局领导组织各种会议,协调内部关系和对外联系; 8、完成本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秘书职责 1、起草领导讲话、本机关工作计划、总结和其它综合性文件; 2、日常电话、会议通知的处理; 3、机关公文的核校; 4、完成各类信息的撰写; 5、起草文书处理、印鉴、档案、信息、财务等工作制度; 6、起草有关会议的文稿; 7、负责文件的收发工作; 8、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档案、财务、统计人员职责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到郊区县开展公务活动差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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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到郊区县开展公务活动 差旅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标 签】差旅费,公务活动,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差旅费,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差旅费报销标准行政机关,差旅费报销标准,郊区县公务活动 【颁布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文 号】沪财行[2016]6号 【发文日期】2016-03-14 【实施时间】2016-04-0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差旅费 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做好本市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到郊区县开展公务活动差旅费保障工作,经报市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划定区域 市级机关工作人员临时到郊区县开展公务活动且实际发生住宿、伙食、交通等费用的,可以报销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等差旅费。郊区县是指浦东新区(中环线以外)、宝山区、嘉定区、松江区、闵行区、青浦区、奉贤区、金山区、崇明县。 二、报销标准 住宿费在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内据实报销。伙食费和交通费按公务活动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其中,到浦东新区(中环线以外)、宝山区、嘉定区、松江区、闵行区、青浦区、奉贤区、金山区的伙食费和交通费合计为每人每天120元,到崇明县的伙食费和交通费合计为每人每天150元。对自行驾车前往的,途中发生的过桥过路费用,可另外凭发票据实报销。统一安排住宿、伙食、交通工具的,不再报销相关费用。 三、审批制度 各有关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到郊区县开展公务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制定出行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公务活动人数和天

2020年政府采购办公室职责与权力x.doc

一、政府采购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我县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程序。 (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参与本级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批复;具体组织本级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及资金支付的审核等。 (三)政府采购目录调整。根据《政府采购法》、省级和市 级政府采购目录或限额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对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门槛价、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做出适当调整,报本级 政府批准执行,并报市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四)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统计、汇总、分析、上报政府采购信息。 (五)政府采购方式管理。审批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类采购的集中采购项目,以及因特殊情况需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和有特殊要求的分散采购项目。 (六)政府采购资格管理。对取得资格认证的采购代理机构 实行备案管理;规定政府采购专员员专业岗位任职要求,负责其 资格认证和业务培训;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备案管理。 (七)政府采购投诉管理。受理和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受理和处理下级财政部门的行政复议。 (八)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各单位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实施过程;监督政府采购法律、行政规章的执行情况;考核 督查政府采购内部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督查科室内 部机构设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业绩考核并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和违法违规行为。 (九)全县公务用车管理。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定编、审批、配置、调拨及管理工作,并对全县公务用车的新增、调入调出、报废实行动态管理。 (十)协调、指导全县各乡镇政府采购工作。 二、政府采购办公室权力清单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意见 【法规类别】国有资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京国资发[2017]10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7.05.10 【实施日期】2017.05.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 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意见 (京国资发〔2017〕10号) 市属各企业、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各区财政局:为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完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产权有序流转,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 《办法》将企业增资和资产转让行为纳入国有资产交易监管范围,规范了各类国有资产交易的审批权限和操作程序,促进了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方式转变。深入贯彻

《办法》,有利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维护国有资本安全运行;有利于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体现国有资产交易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有利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和国有资本合理流动。 二、明确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和交易主体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内容包括企业产权转让、企业增资和企业资产转让。交易主体是指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包括: 1.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以及上述单位、企业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为 100%的国有全资企业; 2.第1项所列单位、企业单独或共同出资,合计拥有产(股)权比例超过50%,且其中之一为最大股东的企业; 3.第1、2项所列企业对外出资,拥有股权比例超过50%的各级子企业。 (二)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包括: 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单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未超过50%,但为第一大股东,并且通过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协议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支配的企业。 三、明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管职责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会同北京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负责研究、制定本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管制度和办法,按照规定审核批准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事项,选择确定本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机构,指导和监督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活动。 所出资企业、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财政部门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办法》,按照明确职责、严格监管、有序流转、推动改革的原则,根据本意

财政局办公室先进事迹申报材料

财政局办公室先进事迹申报材料 一、狠抓行政事务管理,当好“管理员” 规范内务管理,促进机关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是办公室的职责所在,也是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完成各项任务的前提。管理职能履行得如何,事关全局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为确保全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工作中,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明确职责。根据工作职能及岗位目标情况,根据每个人的特点,结合办公室工作实际,我们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科室人员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对公文处理、后勤服务、车辆和财务管理等工作明确了专人负责,做到了职责分明,目标明确,任务清楚,建立健全了办公室内部分工责任制。为提高办公室人员的业务能力,在加强办公室人员平时业务知识学习的同时,局领导还先后派出信息、档案人员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着力提高办公室人员的综合素质,使办公室人员不仅甘于寂寞、乐于奉献吃苦,还能胸怀全局、服务大局、务实高效的开创办公室工作的新局面。 (二)建立制度,狠抓落实。近几年来,办公室针对行政管理工作,先后在财务、车辆、文印、接待工作等方面,制定了严格的管理规定。使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用制度来规范办公室的管理行为,来掌握平衡、协调规范,促进了办公室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使办公室周而复始、零星繁杂的服务性工作,按原则有条不紊的运行。同时,我们进一步加大措施落实各项制度,在工作中我们始终

按照一个“严”字来抓落实,采取不定期抽查和机关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进行了落实,杜绝了迟到、早退、不请假外出现象的发生,保证了较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 (三)规范基础管理。首先是进一步完善了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建立了单车档案,对车辆维修、用油、行驶里程、养路费购置等内容一一登记备案,实行一车一档,既强化了车辆管理和驾驶人员的责任心,又及时掌握车辆状况,为车辆的使用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其次,按照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要求,积极推行网络应用,厉行节约。对能够在网上处理的业务,坚决避免使用纸张,对能够双面打印的尽量避免单面使用。三是在公文、档案管理上,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规范了办理程序,从严把好了文字、签发等关键环节,提高了办文水平。根据新的档案管理要求,自己动手编写了档案管理实用标准,举办了局机关各科室兼职档案员培训班,为局机关档案管理再上一个新台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规范服务工作,当好“服务员”,把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工作做细做好 工作中,我们始终将“服务”作为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按照“少环节、快节奏、高效率”的原则,着重抓了“办会、办文、办事”等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环环相扣,基本做到了“快、精、细、严”。一是强化办文意识,提高办文效率。始终坚持“一口进出、分口办理”的办文程序,通过规范办文,树立了财政机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04年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中有关事项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04年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中有关事 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发文字号】京财采购[2004]331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04.03.10 【实施日期】2004.03.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04年 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中有关事项的通知 (京财采购[2004]331号) 市属各预算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做好2004年北京市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工作,现将2004年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政府采购预算与采购计划: (一)财政预算下达后,各预算单位要按财政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指标,尽快落实采购项目,上报采购计划。为加强采购工作的计划性,各预算主管部门要在接到市财政预算批复后的20天内,将本系统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单位、资金额度、项目安排及采购

时间等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填报《2004年政府采购项目汇总备案表》,报送市采购办备案。 (二)凡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预算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指标和规定的用途安排采购项目,上报采购计划。各项目的资金额度不得超过财政批复的预算额度,项目内容要与财政批复的项目内容相一致。采购计划上报备案后,不得再随意调整和变更。 (三)属于定点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应在市本级招标确定的定点单位范围内选购。 二、关于政府采购立项的审核与批复: (一)各预算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政府采购立项手续。由市财政年初批复预算安排的项目,办理立项的时间不得超过4月底。由市财政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项目,项目单位在接到财政预算下达的指标文件后的10日内到市采购办办理政府采购立项手续。 项目单位到市采购办办理政府采购立项手续时应携带如下项目资料及文件: 1、政府采购立项表和采购清单。需特殊说明的事项应另附书面报告一并报送。 2、项目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填写政府采购立项表和采购清单时,应注意项目内容和采购清单汇总金额必须与已在采购办备案的政府采购计划额度和内容相一致;拟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是在财政部登记注册的,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查询中介机构可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360docs.net/doc/a818114558.html,) (二)因特殊原因,4月底以前不能办理政府采购立项的;或年内不能执行的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单位要及时向市财政部门预算处室说明原因或申请进行项目调整。凡10月底以前未申明原因,不办理采购立项,也未办理项目调整手续的政府采购项目,经核实后,由市财政局预算处统一进行核减,以平衡财政预算。 三、关于采购方式的确定和项目的实施:

办公室工作职能与岗位职责

办公室工作职能与岗位职责 办公室职能 1、负责本处党务、政工、纪检、保卫、交通战备等工作。 2、负责本处相关人员的招考、调配、考核、奖惩等人事管理和劳动工资管理。 3、负责本处行政经费的预算、决算及日常行政经费的开支结算等工作。 4、负责本处后勤保障及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5、负责本处法制方面的工作,适时提出行业管理法规的立法计划,协调行业管理法规的草拟和出台。 6、负责各种会议的准备工作和重要活动的安排,做好党务、政工、行政等会议记录和会议议定事项的办理、落实工作。 7、负责审核或组织起草以本处名义发布的文、函、电;办理上级及相关单位发送本处的文、函、电,提出处理意见。 8、负责信访、接待及印鉴使用和管理工作。 9、负责制定本处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各科对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10、做好内外协调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处领导决定。 11、负责本处车辆的管理、调度和维护保养工作。 12、负责本处水运网站的信息发布,以及局域网络、水运管理软件的维护。 13、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 1、主持办公室的全面工作,负责办公室队伍建设。 2、参加处办公会、支委会,协助处领导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工作。

3、审核以本处名义制发的文件和其他文字材料,办理上级和相关单位发送本处的文、函、电。 4、分管本处党务、政工、交通战备、接待等工作。 5、做好内外协调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处领导决定。 6、负责本处相关人员的招考、调配、考核、奖惩等人事管理工作。 7、负责本处车辆调度工作。 8、负责本办的效能建设,搞好本办人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概述 1、根据本处职责和队伍建设目标,负责本办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及其他专业知识学习,提高人员的政治及专业素质。 2、组织相关人员,按照上级要求或实际需要,做好本处工作人员的招考、调配、考核、奖惩等一系列人事管理工作。 3、依据各科室需要,配合做好各种会议或活动的会场安排及后勤工作。 4、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结合水路运输管理工作实际,草拟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审核或组织起草以本处名义发布的文、函、电;办理上级及相关单位发送本处的文、函、电,提出处理意见。 6、按规定、按需要安排车辆调度。 7、协调办公室与其他各科的关系,做好本处与上级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单位的日常沟通与交流。 8、安排并承担本办日常事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1、对党忠诚,爱岗敬业,开拓进取,无私奉献,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传达领导指示务必准确无误,报告工作务必及时有效。 3、关心本处工作人员生活,努力丰富群众业余生活。 4、对违反本处规章制度的行为公正无私,依章办理。 5、认真细心审核文件,确保内容准确无误;组织制订的工作计划,符合政策法规和上级的要求,可操作性强。

北京市财政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北京市财政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一、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支机构批准 事项名称: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支机构批准 基础编码: 实施编码: 设定依据: 、[法律]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发布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号 法条内容:第二十七条: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支机构,须经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 、[部门规章]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依据名称: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 发布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 法条内容:第三章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的设立第二十条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设立分所。第二十一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人事、财务、执业标准、质量控制等方面对其设立的分所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分所的业务活动和债务承担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应当由分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批准。第二十三条设立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成立年以上,内部管理制

度健全;(二)注册会计师数量(不包括拟到分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不低于名;(三)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上年末的净资产和职业风险基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万元,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上年末的净资产和职业风险基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万元;(四)申请设立分所前年内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已设立的分所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因合并或者分立新设的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设立分所的,其成立时间可以合并或者分立前会计师事务所的成立时间为准。第二十四条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的分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分所负责人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二)至少有名注册会计师(含分所负责人);(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第二十五条分所的名称应当采用“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分所所在行政区划名分所”的形式。第二十六条 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设立分所,应当向拟设立分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申请表(附表);(二)会计师事务所全体合伙人或者股东会做出的设立分所的决议;(三)注册会计师情况汇总表(附表);(四)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资产负债表;(五)会计师事务所拟设立的分所注册会计师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分所的管理办法;(七)分所办公场所的产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合并后的会计师事务所于合并当年提出设立分所的,不需要提交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材料,但应当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第二十七条省级财政部门批准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的程序比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办理。跨省级行政区划设立分所的,分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就设立该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征求该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的意见。该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在日内回复意见。省级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立分所申请之日起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的,应当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颁发会计师

财政局科室工作工作职责责任(1)

财政局各科室单位主要职责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机关文秘、信息、宣传、财政科研、信访、档案、保密、提案、财务、资产管理、接待、安全保卫、督查督办、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党群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 预算科 研究拟订县乡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办法,加强财源建设情况掌控;提出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增收节支、平衡预算的措施、建议;研究全县财政收支运行情况;研究拟定各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汇编全县年度预算;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项的审核报批;审核批复县直部门预算;审核汇编县级预算外资金支出计划;指导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工作;负责财政转移支付分配管理工作;负责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库建设及地方政府性债务统计工作。 国库科(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组织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县级财政资金调度,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汇总批复县级部门决算,编制县级财政决算;负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负责预算内外、专户资金会计核算;负责国债管理有关事宜;拟订政府采购制度,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工作;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行政政法科 研究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制订分管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研究提出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研究提出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经费预算和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建议;负责监督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审核、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决算。 教科文科

研究拟订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出分管部门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预算安排建议;负责监督归口管理单位部门预算的执行;制订归口管理单位专项资金使用的财务制度及管理办法;审核、批复归口管理单位的年度决算。 农业科 研究拟订财政支农政策,参与编制农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农、林、水等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建议;协助分管部门和单位建立财政支持的项目库;管理和分配财政支农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农业救灾资金等有关资金,拟订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管理和分配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对部门专项资金追踪问效,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 企业科 贯彻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政策;研究拟订企业财务制度,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参与研究国有企业的改制、工资和价格改革等政策问题;负责监缴国有资产收益;负责企业财务信息与统计分析;参与外债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承办外债项目审批事项;管理和监督地方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工作;参与研究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整顿地方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等政策问题。 经济建设科 牵头制定财政投资的有关政策,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研究、项目评估和投资概算的确定及招标工作;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审核及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工程取费标准;管理本级粮食等专项补贴和粮食风险基金;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负责民营经济涉及财政财务的有关工作。 社会保障科

北京市2015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北京市2015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结合北京市具体情况,现制定北京市2015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如下: 一、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 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均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以下目录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用)》制定。

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是指部门或系统有特殊要求,需要由部门或系统统一配置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专用项目。部门集中采购可以共享中央主管部门的协议采购招标结果。 救灾物资、病虫害防治物资和设备、农用机械设备、警用设备和用品、教材和专用教学设备、消防装备、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指警用特种车、消防用车、环保用车、医疗用车等专业技术车辆,但集中采购目录中的载货汽车、乘用车、客车除外)、文化活动、城市规划编制、云计算服务原则上应当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具体项目由主管部门确定。 三、分散采购及限额标准 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部门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项目、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工程项目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实行分散采购。 四、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因特殊原因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公开招标的具体数额标准如下: (一)货物或服务类: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

(二)工程类: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有关规定 政府采购原则上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扶持监狱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办公室工作职责汇总

办公室工作职责汇总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办公室各岗位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1、负责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组织、督促全体人员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督办事业部行政的决定、指令和重要会议精神的落实执行情况;负责组织收集各部门的工作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3、根据事业部领导要求,协调与公司及事业部各室、所属单位之间的工作衔接和相互关系。 4、负责事业部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及文字材料的组织审核工作;负责公文的呈批工作、上传下达以及来信来访工作。 5、负责事业部对外公关联络和重要来宾的接待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专业调研、业务联系工作。 6、负责事业部印章、办公室归口费用的控制与管理。 二、办公室副主任工作职责(一) 1、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2、负责事业部公共关系、接待管理工作,做好外来调研组、工作组、检查组的接待工作,组织拟定接待方案,并就相关工作进行协调与落实;做好事业部副总师以上领导出差的接、送等工作。 3、协助主任对事业部车队进行管理,负责跟踪相关单位车辆使用费用执行情况。 4、负责会务管理和活动安排。

5、协助主任做好事业部行政的决定、指令和重要会议精神的落实执行情况的督办工作。 6、负责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工作。督促工务员做好领导办公室的保洁和会议室的清洁工作;对领导出席的会议、活动心中有数,及时安排车辆接送。 7、负责通讯费的管理。负责办公电话的开通、销号等相关事务,核定、各单位通讯费,每半年报销一次。 三、办公室副主任工作职责(二) 1、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2、负责综合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各办公楼公共设施的日常配合管理工作,办公桌椅板凳、柜子的管理及调配工作,配合机动能源室抓好办公楼的节能降耗工作。 3、负责现场环境卫生及绿化工作。负责现场环境卫生责任区划分及监督与考核,负责对社区关联交易的现场区域环境卫生及绿化的协调监督与考核工作。 4、做好与城区社区及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5、负责办公室一体化体系管理工作。 6、负责办公室“5S”工作的检查与联络。 四、秘书岗位工作职责(一) 1、起草事业部行政工作总结、计划、领导讲话等材料撰写工作,做好上级材料的审核工作。 2、参加事业部行政会议,做好纪录,必要时整理会议纪要。 3、根据领导要求,对重要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和其他重要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办。

(完整版)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岗位职责及行为规范

一、岗位职责及行为规范 总则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是从事政府采购招标业务工作的企业单位,是政府采购工程、货物和 服务的一种技术性中介服务机构。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结合 嵩县公告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受嵩县公告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的委托,代理全部或部分招标的业务工作。 第三条从事代理政府采购招标业务时,需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四条开展代理业务工作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法规及省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业务范围 第一条政府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为: 一、政府采购全过程代理招标工作; 二、代招标人解答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有关事宜,提供招标方案; 三、代编招标文件、标底; 四、代编工程预(概)决算; 五、代编标书; 六、其他与政府采购招标有关的咨询服务。 第七条从事代理业务服务时,不得同时代理或接受两委托方的同一项目同一内容的招标投 标服务工作。 代理责任 凡接受委托方代理政府采购招标后,应按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与委托方签定合同,必 须遵守合同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为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应对文件中提出的商务原则、技术方案、计算数据、分析 结论的政策性、科学性、正确性负责。 第九条在政府采购招标过程中,委托方对我方提供的方案、文件、建议有采纳或否定的权利,我方不得强加于人。对委托方有违背政策性要求时,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法规, 耐心向委托方解释。 第十条从事代理政府采购招标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高尚的职业道德,对 招标工程的各种数据和资料应严格保密,不准泄露,不得擅自引用或提供第三方。一经发现,立即开除,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工作程序必须遵守受嵩县公告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有形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则。 第十二条政府采购招标业务工作应服从监督部门的工作指导。 第十三条本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履行代理招标业务时,应无条件的遵守代理程序,不准随心所欲,自乱章法。 代理职责 第十四条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省市政府采购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政府采 购的规则。 第十五条尊重招标人的招标愿望,引导招标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规范招标。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发放职工等有关人员粮油价格补贴的通知[失效]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发放职工等有关人员粮油价格补贴的通知[失效] 【文 件 号】京预财[1993]578号 【颁布部门】北京市其他机构 【颁布时间】1993-04-27 【实施时间】1993-05-01 【时 效 性】失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总公司,各高等院校: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1993〕15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粮食、食油价格改革的通知》精神,我市放开粮油销售价格。为了不使城镇居民生活受到较大影响,决定同时给予职工及有关人员适当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1.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的在职职工; 2.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离、退休人员;按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并按月领取退职费的退职人员;城市生产服务合作总社和劳动服务公司系统企业按月发给退养费的退养人员; 3.本市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在校学生和研究生(不含自费大学生);

4.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发放生活费的优抚救济对象; 5.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的中、小学民办教师; 6.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经政府劳动、人事部门批准使用的临时工; 7.领取待业救济金的城镇待业人员,在领取救济金期间,可定为补贴对象。 二、补贴标准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退职人员,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离、退休人员,城市生产服务合作总社和劳动服务公司系统企业按月领取退养费的退养人员,中、小学民办教师、临时工、领取待业救济金的城镇待业人员,每人每月补贴10元。 2.对民政部门定期发放生活费的优抚救济对象,提高伤残抚恤金,定期抚恤金,定期救济金标准10元。 3.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和研究生,每人每月补贴7元。 三、资金来源 粮油补贴增加的开支,按现行资金渠道解决。 1.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发给在职职工和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补贴,民政部门增加的伤残抚恤金,定期抚恤金,定期救济金,在行政事业费中开支。市级单位增加的支出,由市财政负担;区、县级单位增加的支出,由区县财政负担。

财政局各股室职责(简要)

财政局各股室职责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组织全局性的重要会议;起草、修改重要报告和文件;负责财政信息、调研、宣传发布工作;负责文电、机要、督查、档案、保密、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财务、接待、办公设施、设备购置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股室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等。(一)预算股 制定全县预算管理制度,拟定编制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建议和改革措施;负责汇总,编制县本级部门预算草案,汇编全县财政收支预算;负责预算收入的衔接和组织工作,管理预算内外总指标,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宜,拟订财政管理体制,负责县对下级的转移支付工作;管理县级预备费,配合有关股室拟定县直部门各项经费支出标准,承担向县人大报告预算编制结果,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总决算的联络工作,负责整个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库的建立和上报。 (三)国库股 负责国库管理和总预算会计工作,承担国库集中收付工作;负责财政资金调度,统一管理县级财政性资金账务及银行开户;办理预算资金、非税资金以及财政专项资金(基金)的收支结算拨付;负责全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和县级收入组织

协调工作;汇总编制县级及全县财政总决算和县级及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决算 (四)行政政法股 主要任务是:组织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负责县级行政基建的归口管理和立项审批;会同分管部门(单位)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监督分管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审核批复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等。 (五)教科文股 组织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会同分管单位研究提出部门经费开支标准、额定、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监督分管单位预算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审核批复分管单位的年度决算等 (六)农财股 贯彻财政支农政策;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建议;对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贯彻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指导分管部门和单位的资产、财务管理,审批年度财务决算;

办公室主要职责

办公室工作的主要职责、地位和作用 首先办公室担负着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对外交往和后勤服务等繁重工作,处于协调机关各部门、连接领导和基层的枢纽地位,是机关的信息中心、服务中心、参谋中心、运转中心和指挥中心。具有参谋、助手、协调、服务、把关、督办等六大职能,这就要求办公室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较准确的预见性,工作具有超前性和丰富经验。不论是办文、办事、办会,还是管理、服务、协调,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甚至给整个地税工作带来被动或造成损失,也就是说,办公室工作开展得如何,直接制约和影响着全局各项工作的开展和各项税收任务的完成。 其次办公室工作能不能得到加强,关键在于领导,在于领导对办公室工作的认识和重视,如果把办公室单纯地作为后勤服务单位而忽视其参谋、助手作用来认识,办公室就变成了勤杂室,办公室工作人员每天就会沉浸于纷繁零碎的琐事之中,就没有时间去抓信息工作和搞调查研究。下情不了解,谈不上给领导提供决策的依据。如果领导重视、关心、支持办公室工作,从政治上关心他们,给他们提供尽可能多的学习提高机会,尽可能地改善他们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从工作上支持他们,从生活上关心他们,从心灵上理解他们,肯定会使办公室不仅能够稳定住队伍,而且还会有很大的吸引力,达到其充分调动他们努力工作的积极性。 二、具备担当办公室主任的条件 (一)办公室工作有利于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全面发展自己。能否有效发挥办公室的整体作用,关键在于办公室主任,因为办公室主任的职责是主持办公室的全面工作,既要参与领导班子对重大问题的讨论与决策,又要组织参与日常的琐碎事务,要带领和组织办公室人员努力完成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一个称职的办公室主任必须具备与相适应的政治理论水平、文化知识、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平。(二)从我从事众多工作岗位来看,越是杂务事情多,工作烦琐的工作岗位和工作环境越富有吸引力和挑战性,越是能够学到新知识、新经验,增长新才干,开拓新视野,挖掘新潜力,办公室岗位就是用武之地和锻炼的最好场地。对人生阅历的增长和能力的培养都是一次难得的锻炼机遇。但是,挑战与机遇同在,压力与动力并存,在办公室工作将会尝到更多的酸甜苦辣。但是办公室主任岗位能够

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流程

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流程 具体采购工作程序如下: 第一,“采购前的基础工作”阶段: 采购人将“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及采购项目需求(经采购单位和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加盖公章的)和需求的电子版送达采购中心办公室后,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因2010年3月份开始,市纪检委按省纪检委要求对所有采购项目进行全程监督,政府采购项目除询价中车辆采购(已在纪检委备案)、定点采购、市场询价、单一来源采购外,均需由中心办公室人员出具一式两份的“政府采购任务监督备案单”给采购单位经办人,由采购单位经办人到纪检委综合室进行备案,纪检委指定采购项目制作及评标监督人员后采购单位经办人将“政府采购任务监督备案单”送还给采购中心办公室,中心办公室在接到采购单位送还的“政府采购任务监督备案单”后,出具“政府采购业务传递单”报中心主任审批,中心主任按照采购类别分配到业务科中,业务科科长接到“政府采购业务传递单”、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采购项目需求(纸质、电子)及“政府采购任务监督备案单”后分配任务到科室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录入相关采购信息后,开始着手准备在纪检指定的监督人员监督下制作标书。 不同采购方式招标文件制作情况不同:

1、采用询价、单一来源方式的采购项目因采购的内容都是标准性产品,是由采购人负责提供采购需求,由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按照中心文件范本制作询价文件; 2、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方式的采购项目是在纪检指定的监督人员监督下,由采购单位授权的制作招标文件的采购人代表,会同中心办公室专人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名专家与采购人代表一起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按中心的招标文件范本进行制作,招标文件中同时制定出具体的评标标准和方法,招标文件制作完成后由采购单位审核,中心业务科室负责人、中心领导审核后,连同招标公告由制作标书专家及监审人员签字确认后移送中心办公室由专人在辽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对于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复杂、采购金额比较大的询价采购还同时在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上发布公告,并由办公室专人发售招标文件,在开标前不公布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家数及名单。 采购需求由采购人编制,这里的采购需求包括:技术需求和商务需求,技术需求指对采购标的物的功能和特征的描述。采购标的物的性能、功能、质量、技术规格、参数、数量等,采购人编制技术需求时每种货物均应将主要功能配置及其技术指标、辅助功能配置及其技术指标分别编制。其中,主要功能配置及其技术指标必须全部满足,不允许有缺项或

财政局办公室工作职责

财政局办公室工作职责 办公室内勤工作职责 在主任领导下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局内公文处理工作,对收文进行收签、拆封、登记、编号、分送、催办、清退、立卷、整理、归档、销毁等工作,对发文进行编号、登记、分类、交发等工作; 2、负责对有关综合性文件及各类汇报材料、通知的起草、打印、校对、登记、发送等工作; 3、负责局内信息的采写、修改、校对、登记、上报等工作; 4、负责局内干部人事关系的办理及对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管理工作; 5、负责干部职工日常纪律监督、检查及年度目标考评的总结、登记工作; 6、负责机关保密工作,根据档案决定及《保密法》规定负责局内档案管理及机要文件的收发、管理、归档等工作。 7、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文明办公,微笑服务,树立窗口形象; 8、负责机关卫生、劳动、值班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9、负责局内会议及各类集体活动的通知、筹备、组织

工作; 10、负责局内办公用品的购置、管理、发放工作; 11、负责局内报刊、杂志的征订和分发工作; 12、负责局内大、小会议室及打字室的管理工作; 13、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报帐员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及会计制度,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坚决维护财经纪律; 2、负责局机关的报帐工作,核实、计算、汇总报销票据,及时填报用款计划; 3、负责办公室会计报表的填报工作; 4、负责局工会帐目的管理、会费上缴工作; 5、负责局内干部职工的出勤、津贴费及临时工工资的审核、发放; 6、负责办理局内干部职工及新增人员工资关系及调次工作; 7、负责办理个人养老金、住房公积金的代扣手续及个人医疗保险费的收缴上卡工作; 8、负责办理离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登记、确认、清退及调离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登记、转帐工作。 财政局保密工作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秘密不问,不该看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18―2019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18―2019年政府采购集中采 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政府采购 【发文字号】京财采购[2017]2279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7.10.23 【实施日期】2017.10.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18-2019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京财采购〔2017〕2279号) 市属各单位,各区财政局、开发区财政局、燕山财政分局,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北京市2018-2019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下简称《目录及标准》)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市属各预算单位要以《目录及标准》作为编制和执行2018年、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必须实行政府采购,做到应采尽采。 二、本期《目录及标准》实现全市统一的目录管理,执行市区统一的集中采购目录范

围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各区不再制定本区的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附件:北京市2018-2019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北京市财政局 2017年10月23日 附件 北京市2018-2019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结合北京市具体情况,现制定北京市2018-2019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如下: 一、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 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均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以下目录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财库[2013]189号)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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