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桥镇党委、政府机关规范化管理制度

赵桥镇党委、政府机关规范化管理制度
赵桥镇党委、政府机关规范化管理制度

赵桥镇党委、政府机关规范化

管理制度

为强化机关内务建设规范化、制度化,规范工作人员言行举止,建立井然有序的办公秩序,加强办公设施的统一管理,创建一个文明和谐、规范有序、整体划一的工作环境,按照“严肃机关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赵桥镇党委、政府制定如下机关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机关干部考勤制度

二、值班制度

三、机关内务管理及采购制度

四、机关卫生管理制度

五、办公室人员职责分工

六、文印室管理制度

七、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八、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机关干部考勤制度

一、机关站所及后勤工作人员考勤制度,实行一天两签到,适用于办公室、民政所、农经站、信访办、财政所、计生站、门卫、城建等。

要求:每天上午8:30准时签到,下午离岗前5:00签退,实行一天两签到。

二、包区人员原则上实行一天两签到制度,但考虑到工作性质,可能有下乡任务,为不影响下乡工作,实行一天内何时到镇机关何时签到制度,如有特殊情况一天内不能签到者,由区书以电话形式报告办公室,说明到何村为何事,方可认为到岗,如不报告视为旷工。

三、工业项目办工作人员,每周五向书记、镇长写出书面汇报材料(汇报内容:本周内工作进展情况,完成情况,工作日志,下周计划)。

四、请销假制度,班子成员需向书记请销假;口线负责人及一般人员向主管领导和镇长请销假;除书记、镇长外任何人无请销假权利。请假方式为写请假条,实行休班请假、上班销假,年终汇总按请假多少进行考核。请假条交办公室,对未经允许私自旷工者,每旷工一天次扣50元,并向全体干部会做出深刻检查,无故三次以上旷工者停薪停职。

五、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在完成党委、政府下达任务的情况下方可休假。

六、每周六上午,班子开例会,汇报总结本周工作,制定下周工作计划。

值班制度

一、实行班子成员带班制度,值班期间带班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当天值班人员对所有来人、来电等事项负全责。必须根据需要及时有效的做出处臵决定,不得延误。

二、值班室电话必须24小时随时接通,振铃超过4次不接通视为无人接听。

三、值班时间:正常工作日为当日下午下班后到次日8点30分。节假日为当日9点到次日9点。

四、夜班期间必须有一人在值班室值班。

五、交接班时,值班人员必须向接班人员说明本班情况,各项工作的进展以及需要办理的事项,因交代不清、影响工作的要追究交班人员责任。

六、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请假,遇有个人病事等情况不能值班的可自行调换,但必须报带班人员批准。否则按照脱岗处理。

七、正常工作日白天值班有办公室负责。但是办公室值班人员遇到特殊情况需要离开的,值班人员要向当天的带班领导请示说明后,由带班领导安排本班人员替其临时值班,直到其回来。

机关内务管理及采购制度

1.办公秩序

(1)各口线区要加强对所属人员的日常管理,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

(2)禁止大声喧哗,禁止工作人员窜办公室闲聊,严禁在微机上打游戏、播放影视光盘和音乐。

2.办公环境

(1)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到热情服务、礼貌待客、用语文明、举止端庄、服装整洁。严禁在院内随便吐痰、泼水、乱扔烟头、纸屑、果皮等物。不准讲粗话、脏话;工作期间不准着奇装异服或穿拖鞋,不准只穿背心、短裤或挽袖卷裤腿。

(2)加强口线区内部团结和各口线区之间协作,坚决摒弃等、靠、推、扯的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个人主义。

(3)机关干部、职工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一律停放在机关办公楼后面的车棚内,汽车停放在办公楼西侧或西院。

3.办公设施

(1)机关工作人员要爱护公务、珍惜环境。各口线区办公室要加强对自己使用的办公室、办公用品及办公设施的管理。大物件要摆放合理,小物品要放臵整齐,禁止物品乱堆乱放。

(2)建立公共物品台账制度,本着“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自制度公布之日起,各口线、科室、区今后如出现公共财物、办公用品破损、丢失由所辖区、口线工作人员自费解决。对故意破坏公共财物,处以该物品价值3倍罚款,并给予纪律处分。

(3)所有口线、科室、区所需办公用品一律由党政办统一采购,

安排使用,未经批准采购的一律不予报销。

(4)未经批准,严禁使用大功率负载,严禁私拉电源、电话线;注意节水节电。

机关卫生管理制度

一、卫生要求

1.宿办室环境卫生要求窗明玻净;办公室物品摆放有序、无灰尘、

无污垢;被褥叠放整齐;被罩、床单、毛巾经常清洗;地板擦拭干净。每天下午下班前把室内垃圾清扫干净。

2.楼道、楼梯、厕所卫生由办公室负责监督打扫人员及时清扫干

净。

3. 通道及甬路干净无纸屑、垃圾、砖块、杂物。

4. 绿地无纸屑、杂物、杂草。

5.每星期五下午搞一次大扫除,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放假,不合格

者加班。

二、卫生区划分

1.球场绿化带、球场边缘便道(西至西院墙皮),陈丙仁所辖区

负责。

2.机关办公楼北面(东至绿化带,西至西院,南至办公楼南墙皮),

张长珍所辖区负责。

3.机关办公楼南面(南至绿化带,东至绿化带,西至西院),靳

一擘所辖区和值班室负责。

4.东绿地由李华锋、孙琳所辖区负责(南半部分李华锋负责,北半部分孙琳负责)。

5.南绿地由滕志勇、杜学礼所辖区负责(东半部分滕志勇负责,西半部分杜学礼负责)。

6.机关门房至信访办甬路、办公室楼门至南通道,国汉英所辖区负责。

7.信访办院,由信访办工作人员负责。

8.伙房院内,由办公室、民政所、农经站、财政所负责。负责人:靳一擘、陈国辉、王朝阳、祝英慧。

9.大门口及周边卫生由门岗人员负责。

赵桥镇办公室人员

职责分工

分管领导:靳一擘(机关全面协调工作)

办公室主任:张长珍(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

办公室副主任:张长珍兼任(负责办公室文件上传下达、整理

归档、文字材料起草、微机室、协助分管领导管

理其他工作)

成员:

李海维:

后勤管理;主要侧重职工食堂的管理、来客接待、上传下达

康俊云、张秀丽:

负责二楼中厅办公室卫生、保证电话通畅、不出现断岗、协助张书记做好文件起草整理、归档工作;保证三楼客房和二楼小会议室卫生

王康:

办公室文件上传下达、文字材料起草、微机室工作、协助办公室主任管理其它工作

王书杰、国志锋:

①一楼值班室接传电话、下达通知,保持通讯畅通,24小时不能断岗,下班时间及节假日、周六日有情况报张书记后通知相应人员

②收发报纸、传真

③三楼会议室卫生,每周至少一次彻底清扫,平常每次会后打扫一次;每天监督打扫楼内卫生人员的工作;负责楼道及院内开关灯孟凡敬

负责书记办公室卫生、来客登记及其他事务

李怀宇

负责镇长办公室卫生、来客登记及其他事务

李六保

主要负责中午职工饭及客饭、伙房卫生

金铁申

主要负责机关干部职工晚饭、早饭和客饭帮厨及伙房卫生

李六保、金铁申工作关系是互相配合、互相补充,确保不能断岗,保证职工每日三餐。

相关要求:

1.传达室内二人轮值、轮休,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中午、晚上

在传达室休息,开饭时保证传达室有人接电话。

2.康俊云、张秀丽在二楼办公室,离开必须请示。

3.病、事假写请假条,请靳书记批准;临时请假张书记批准。

4.临时突发性工作随叫随到,不得推诿、拖沓。

5.手机保证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

6.伙房管理办法:

(1)实行党政办统一采购用餐物品,制定菜谱;厨师负责制作餐饭、伙房卫生。

(2)干部职工用餐实行记账制,月末结算,发工资时扣除。餐饭标准:一般晚饭1元,早饭1元,中午饭2元,最高不

得高于3元。

(3)饭菜要求营养、卫生,伙房卫生、就餐环境实行高标准卫生管理。

赵桥镇政府文印室管理制度

一、文印室管理

1、文印室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文印室工作,由专人负责电脑、复印机的管理和使用。

2、文印室主要承担镇党委、政府和党政办公室及其他没有文印设备部门文件、资料的打印、复印工作。

3、文印室内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未经文印室工作人员允许,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和使用。

4、党政办公室负责各种打印耗材的统一购臵及设备维修工作。

5、文印室要保持清洁,所有放臵物要摆放整齐,废旧物品要及时处臵。文印人员对机房的机器、设备要做到勤检查、常维护,确保机器、设备运行安全无故障。

二、文件打印管理

1、凡送文印室打印的文稿,须字体工整,字迹清楚,格式规范,按程序并经主管领导签发(办公室各种打印文稿,经主任签发)。若文稿字迹潦草不清、未经领导签发的,一律退回重办。

2、须打印的文稿统一交由党政办公室主任负责,安排打印。文稿经办人员不得直接将文稿送入文印室(特急件例外)。

3、文稿打印出清样之后,由文印室的人员通知文稿经办人校对,文稿经办人必须对文稿校对两次以上,并且至少有一次是双人校对。确保降低差错率,节省文印资源。

4、文印室要将打印、复印、速印的文件逐一登记、编号,每季度统计一次,由党政办公室保存,以备查询。

5、各部门和站、所单位代拟文的磁盘文稿,送文印室复制存盘,纸张文稿交文印室留存收集存档,并于次年一月底前转档案室存档。

6、凡以党委、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校对稿经电脑修改后复印之前,须经党政办主任重校一次,核稿准确后,方可复印、下发。

7、一般情况下,文件印制完毕,文印员通知文稿经办单位(或经办人)领取和装订文件。

8、文印室文印设备由文印室工作人员专门操作,做好设备保养维护,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文印室。

三、电脑使用管理

1、文印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有关操作规程使用电脑。由于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2、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确保电脑秘密文件、资料的安全。不得泄漏本单位电脑工作程序和使用口令、密码。

3、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时,要将文件存盘并退出电脑网络系统。

4、电脑移动存储设备要按有密、无密分类存放,要标明密级,登记编号,按同等密级文件进行管理,安排专人负责。

5、电脑安放好后,不得随意搬动,更不得随意私自拆装其零部件。出现故障而又没有把握排除时,应立即通知专业人员处理。

6、必须高度重视防止电脑病毒感染,一旦发现或怀疑电脑有病毒感染,要立即停止使用,检查处理。定期检测电脑内存硬盘是否有病毒,清理满载磁盘。使用外单位软盘时,必须事先进行杀毒检查。

7、工作期间,严禁在电脑上玩电子游戏。

8、使用电脑储存的所有文件,必须定期用移动存储设备拷贝备份,以防止机器故障或病毒感染,造成数据破坏和丢失。文件的目录要造册登记,定期检查,妥善保管。

9、使用电脑打印文件,应按规范要求,所用字体、字型和格式要符合规范要求。

10、要做好电脑日常的维护工作,下班时要关上电脑,切断电源。每季度检查一次,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并将有关情况向党政办主任汇报。

四、网络使用管理

1、设臵上网登记簿。上网电脑由专人负责使用,主要用途为收

发上级机关电子邮件、更新政府网站资料及其他公务活动。办理网络上各项工作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并报党政办主任批准,并做好登记。

2、未经领导批准,上网电脑不得搬动、打开机箱、更换零件。

3、上网电脑不准进入色情网页,不能进入与国家安全有冲突的网页,不准查询股市和炒股,不准发布、下载色情、反动、虚假的电子邮件及消息。

4、上网电脑要设臵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杀毒软件及防火墙,严格防止黑客攻击,要定期对硬盘进行杀毒,防止病毒破坏。

五、复印机使用管理

1、凡需使用复印机印制文件,严格执行审批制度,经办公室主任批准,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复印。

2、复印文件要坚持登记制度,严格按打印文件的规章制度和要求办理。不得滥印,不得打印、复印非公务文书。

3、严格遵守保密法规,严禁复制密码电报和绝密级文件。凡属秘密文件,或署有“不得翻印”、“不得传抄”字样的文件,未经有权批准的领导同意,不得复制。确因工作需要,复印“机密”、“秘密”级文件时,须严格按管理程序办理手续后方可复印,复印后均应按同类密级的文件管理。

4、操作人员要按设备工作规程操作,出现自己排除不了的故障要及时请专业人员检修,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5、文件印制份数在50份以下的,用打印机打出样本后,用复印机复印。文件印制份数在50份以上的,由党政办公室协调速印。

各项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开始执行。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杜绝事故发生。如因违章驾驶造成交通罚款,由驾驶员承担,因违章驾驶造成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

2、加强车辆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请示修理,避免车辆机械责任事故发生。

3、严格做到六不准,即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开病车;不准开英雄车;不准超载开车;不准疲劳开车;不准私自出车。

4、自觉遵章工作纪律,服从安排调度,完成任务后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臵,每日下班后将车辆停到指定地点,严禁私自动用车辆或将车辆开回家过夜。特殊情况需动用车辆的,需报党政办主任批准或经镇主要领导同意。

5、文明驾驶,严禁违章行驶,严禁将车辆外借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借出人负责。

6、保障车辆牌、照、证齐全,按时进行车辆年检。加强业务学习,提高驾驶技能,做好节约用车、用油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

8、个人私车严禁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章行为,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赵桥镇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一、机关食堂管理

1、机关食堂由党政办主任管理,指定专人负责。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服从党政办管理。

2、机关食堂必须全力保证机关的公务接待餐,确保机关干部职工早、午、晚餐供应,并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

3、食堂工作人员要齐心协力,在确保供餐水平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减少浪费。

二、物资管理制度

1、食堂现有物品要登记造册,备案留查,食堂工作人员享有对食堂公有资产的使用权,并负有保护维修的责任。发现有损坏的物资必须写出损坏理由,并及时修理好,对丢失的物资由食堂人员按原价赔偿。

2、物资更换原则上实行以旧换新,购臵物品,必须列出清单并写明事由,经过请示和批准后方可购买。

3、机关食堂的物品不经批准,任何人不准私自外借,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卫生管理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须定期参加体检,确认身体健康以后方可上岗。要讲究个人卫生,工作期间穿戴工作服。

2、餐厅保持整洁、干净。窗明几净,物见本色,无灰尘、无污溃,清扫擦拭及时彻底。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卫生,每次开饭完

毕后,及时清整到位,每周彻底清理1次。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严禁采买和出售霉烂变质食品,严防食物中毒。

四、服务管理制度

1、按照作息时间定时开饭,没有办公室的通知不得提前和延后。原则上早餐应在7:00—7:30,午餐应在12:00—12:30,晚餐应在18:00—19:00内保证供应,保证每天按时开饭,吃到热饭,服务周到热情。

2、食堂要不断改变饭菜花色品种,提高饭菜质量,保证大家既吃的饱,又吃的好,每周末制定出下周的饭、菜谱,周一公布。

3、伙房实行零利润管理运行,确保镇伙食补助全部用于保证机关干部职工就餐,伙房购臵物品,伙食原料开支由伙房管理人员与炊事人员共同签字,每月在镇机关公布一次。

五、生活管理制度

1、凡未到用餐时间一律不准用餐,每发现一例,对食堂工作人员每人罚款10元,擅自用餐人员不听劝阻的每人罚款20元(特殊情况由办公室安排)。

2、伙房操作间、库房除炊事员、需帮厨人员及服务人员外,严禁他人入内。

3、炊事员不得搞特殊、吃小灶。

六、考核管理制度

1、由党政办主任负责对炊事员进行绩效考核,卫生不达标、服务不及时、满意率达不到80%按炊事员的工资5-20%处罚。

2、严禁出现食物发霉变质,残留有毒物质而导致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炊事员分工协作,保证伙房正常运转,以保障值班人员用餐。

以上各项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赵桥镇政府

2011年5月7日

乡镇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全

中共***镇委员会 ***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镇机关工作制度》的 通知 各管区、办公室,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行为,提升工作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对《***镇机关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并抓好贯彻执行。 中共***镇委员会 ***镇人民政府 2012年2月1日

一、考勤制度 第一条考勤工作由党群书记负总责,党政办负责点名、督查、统计、通报和存档。 第二条考勤对象:镇机关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考勤范围:工作日正常上下班和按要求必须参加的工作、会议、学习、值班等方面所涉及到的出勤情况。 第四条考勤办法:考勤采取考勤机考勤、集中点名和随时抽查的办法进行。机关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并按要求参加各项工作、会议、学习和集中活动,不准缺勤、不准迟到、不准早退。 第五条考勤规定:请假人员要提前将请假条交党政办保存。对考勤机考勤或集中点名时不到,又没有请假条或分管领导未告知公出的工作人员视为迟到,半小时后未到考勤人员补到视为旷工。婚假、丧假(直系亲属)、产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病假由本人凭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提出申请,视病情确定病假时间,一般掌握在1个月以内,申请病休3个月以上的,按停薪留职对待。 第六条处罚制度:事假每天罚款10元,病假每天罚款5元,旷工每天罚款20元,迟到每次罚款5元,集中活动期间加倍处罚。 第七条请假手续:机关工作人员请假以请假条为准,请假人应填写由党政办统一印制的《请假审批单》,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后,送交党政办备案。如因特殊情况不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最新)

条款 第一条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管理制度流程

机关工作管理制度 中共宜都市委组织部制中共宜都市委基层组织“五个基本”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目录 1、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 2、民主(组织)生活会制度 3、“三会一课”制度 5、发展党员制度 6、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7、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制度 8、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9、党务公开制度 10、政务公开制度 11、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12、重要情况通报制度 13、诫勉谈话制度 14、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考核评价制度 15、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16、机关党组织联系服务机关党员和干部职工制度 17、党内关怀帮扶制度 18、党员挂牌上岗制度 29、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 20、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制度,提高党组(党委)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水平,以《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规定为依据,特制定本议事决策制度: 一、议事决策原则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 (二)坚持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严格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议事决策。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精神,从实际出发,坚持原则,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使决策符合时代要求、符合客观规律、符合工作实际。 (四)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党组(党委)职责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由党组(党委)集体讨论决定。讨论决定问题时,每位党组(党委)成员要根据集体决定和分管工作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会上讨论问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正确的集中。允许保留个人意见,但必须无条件执行会议形成的决定。如遇到新情况、新问题,确实不可能按原决定(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交党委会复议。 二、议事决策范围 (一)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意见和措施;讨论研究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计划任务的措施;讨论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 (二)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

镇机关日常管理制度

镇机关日常管理制度 为树立机关形象,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望各位干部职工认真遵照执行。 一、上班制度 镇机关实行双休日休息制度,每天9:30上班,4:30下班,上、下班实行签到制。签到时间:早上9:30以前,下午4:20—4:30。农闲季节周一至周五的赶场天全体机关干部分别按所属关系分别在综合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签到,签到表册必须在早9:35和下午4:35报综合办;周一至周五的其他天每个站、所、办在确保正常工作开展的前提下安排不少于2人值班(各、站、所、办本星期的值班人员名单必须在上一星期报综合办备案),并在综合办进行签到值班;如遇双休日的赶场天,相关职能部门必须确保业务正常开展(如属领导安排进城和外出办事不能按时签到的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提前告之综合办)。中心工作期间,上班时间严格按党委、政府的要求开展工作。 上班时间内禁止在办公室从事娱乐活动,禁止嬉戏打闹,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每旷工一次从本月工资中扣除30元,三个迟到计一个旷工,三个早退计一个旷工。由办公室累计后通知财政所执行。年旷工达6天以上者,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和进行职称进级。 二、值班制度 - 1 -

全镇干部职工共分为班,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室为综合办公室,当值人员应坚守岗位,准时到班,认真履职,不准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班,须请人顶替。不履行职责的处以30元罚款;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的,每位值班人员处以50元罚款,带班领导处以100元的罚款,并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值班工作的具体要求。 1、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中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送值班负责人,由值班负责人作出相应的处理。 2、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组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除少数人留守电话外,其余人员应在带班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呈报镇党政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 3、对区委政府及各部、委、办、局的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设法立即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则交由综合办公室办理。 4、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来镇检查工作,值班组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作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5、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寄发给党政主要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组要设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发送任务。 - 2 -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12-09 16:00:48 来源:解放军报编辑:李林 第一条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政府机关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

---------------------------------------------------------------范文最新推荐------------------------------------------------------ 政府机关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 (一)机关各部门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及财政、物价部门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收取各项费用,不得擅自增加项目、调整范围或标准收费。 (二)机关各部门所有经费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各部门实行零帐户管理,只设报帐员,单位备用金3000至5000元。所收预算内外资金(包括自筹资金、经营服务收入、其它收入、暂存款收入等)必须当天内缴存财政过渡账户,严禁坐收坐支,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等违纪现象发生,否则,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的责任。严禁挪用财政资金和违规报销各类票据;严禁任何人以集体名义向镇机关以外的单位借款私用和收取赞助费。 (三)各类收入必须使用统一的正式票据,否则,一律视为白条收费。坚决杜绝收费不开票和白条收费,一经发现,严格按”收支两条线”有关规定处理。 1 / 29

(四)严格支出程序,各种支出必须先请示领导同志后方能开支,经办人注明支出事由。财政所负责人审定票据,分管领导签署意见。镇长审定报销,书记审签得五人汇签制度。或经办人填写好报审单,写明开支事由后,由财务负责人,再由分管领导审查签注意见,最后由镇长审定签字是否报销。 (五)费用的管理 1、办公用品。机关所需办公用品,必须经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后,由财政所统一采购,领用人员必须签字,该由县采购中心采购的必须上报。 2、水电费。各单位工作人员,应厉行节约,做到人走灯灭,闭门关水,违者处当事人5元/次罚款。 3、会议费。各单位要本着精减会议的原则,尽量少开会,开短会,会议期间可根据情况发会议补贴(标准是村干部10元/人,组干部5元/人)。 4、招待费。政府及其各部门接待来客,原则上在机关伙食团就餐,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实行对口接待;确需在外接待的,必须请示主要

xxx镇政府机关资产管理制度

xxxx政府机关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机关管理,树立政府机关形象,建立勤政、廉洁、节俭、高效、团结的机关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有章理事、按章办事,根据党委研究意见,特制定如下机关资产管理制度: 一、用车制度 1、机关车辆由党政办统一安排,其他任何人不得直接调车。原则上保证会议用车和工作用车。公务鼓励搭车,凭票报销。 2、确因工作需要租车时,一律经分管负责人同意,填写租车单,用车人及分管领导签字后,党政办加盖印章统一安排。严格控制用车,提倡合并用车。计划生育用车由分管负责人统一安排,从严控制。租车一律凭租车单出车,限定车费标准,一周一结算,一月一盘点。用车单存根当月存档,月底凭发票、用车单和存根核批,逾月不予批报。每月公布各分管负责人及工作线包车数字。 3、住陈埠干部及机关无房间工作人员考虑到上班乘车,每月补助30元/人车费。 4、法定假日除会议、公务和其他特殊工作外,原则上不动用车辆,以保证驾驶员休息和车辆检修时间。

5、机关车辆统一办理加油卡,驾驶员凭卡加油,党政办做好行车里程、油料供应记录。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维修及换件经党政办主任同意并核定。在200元以上应先报镇长批准,办公室派员参加车辆维修,更换下来的零配件,应对照维修清单全部带回,集中管理。每月5日前驾驶员须向党政办主任上报上月修理换件清单,办公室主任及时核查签字。 6、机关车辆一般情况应当晚入库,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入库的,用车人必须告知党政办。未经党政办主任同意,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0元,一年累计三次,予以辞退,造成事故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7、驾驶员管理办法。 (1)要爱护车辆,压滤机滤布服从管理。驾驶员要严格遵守机关车辆管理规定,服从办公室管理,听从办公室安排。要爱护车辆,保持车辆里外清洁,使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驾驶员要严格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耽误出车,发生一次者进行批评教育,两次者作出检查,并停驶一个月,扣发当月工资;三次者予以辞退。 (2)要注意安全,要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管理法》的规定,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工作时间内严禁饮酒,严禁酒后

乡镇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乡镇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镇委、镇政府机关事务管理,促进机关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廉洁、勤政、高效,保证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经镇委、镇政府研究,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上下班作息考勤制度 1、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五天工作制度,每周星期六、星期日为休息日,党政办、计生办、派出所、社区居民委员会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值班人员改休星期一、二。其中党政办由镇党政两套班子成员和全体镇干部轮值,具体人员由党政办安排。除参加上级会议或由镇府统一安排加班外,星期六、日工作不补休、不补贴。镇党政班子成员及全体镇干部每星期实行五天四晚制。 2、上班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上下班时间无故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的作旷工1天处理,由各线主管领导核准,每天扣罚20元。凡遇防洪抢险、扑救山火等突发性事件,各部门要服从党政办调配,如无故旷工的每次扣罚100元;有意逃避的,从严处罚。 3、上班休息记勤分经济实体进行,在每月初将记勤登记表交党政办管理和统计。 4、休息时间。

春节、元旦、五一、国庆等节日放假时间按国务院公布执行。 婚假、产假、红白事假按有关规定分别是:婚假为5天,产假为90天,晚婚、晚育、剖腹产和流产假以及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亲属白事假为5天。 病假按医疗部门证明经分管领导同意。超过30天的,酌情扣减其奖金及下乡补贴。干部职工的住院费用按参加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未有参加医疗保险的干部职工因公伤或病需住院的,必须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其住院的医疗费用镇府负责70%;临工则镇府负责50%。 现职镇干部、职工在工作日或节假日离开本市或本省,时间在1至3天的,应事先口头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外出;时间在3天以上的,应提前书面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出国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在出国前提前3天书面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对出市、出省、出国的,镇委书记通过市委办公室向市委书记请示;镇长通过市政府办公室向市长请示;现职副局级班子领导成员向镇委书记请示报告。现职干部、职工向主管线办的班子领导成员请示批准。 领导干部、职工外出因故需逾期返回的,必须请示并经批准同意。外出回来后须及时报告。 二、财务管理制度

政府机关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

精选资料 政府机关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 (一)机关各部门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及财政、物价部门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收取各项费用,不得擅自增加项目、调整范围或标准收费。 (二)机关各部门所有经费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各部门实行零帐户管理,只设报帐员,单位备用金3000至5000元。所收预算内外资金(包括自筹资金、经营服务收入、其它收入、暂存款收入等)必须当天内缴存财政过渡账户,严禁坐收坐支,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等违纪现象发生,否则,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的责任。严禁挪用财政资金和违规报销各类票据;严禁任何人以集体名义向镇机关以外的单位借款私用和收取赞助费。 (三)各类收入必须使用统一的正式票据,否则,一律视为白条收费。坚决杜绝收费不开票和白条收费,一经发现,严格按”收支两条线”有关规定处理。 可修改编辑

(四)严格支出程序,各种支出必须先请示领导同志后方能开支,经办人注明支出事由。财政所负责人审定票据,分管领导签署意见。镇长审定报销,书记审签得五人汇签制度。或经办人填写好报审单,写明开支事由后,由财务负责人,再由分管领导审查签注意见,最后由镇长审定签字是否报销。 (五)费用的管理 1、办公用品。机关所需办公用品,必须经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后,由财政所统一采购,领用人员必须签字,该由县采购中心采购的必须上报。 2、水电费。各单位工作人员,应厉行节约,做到人走灯灭,闭门关水,违者处当事人5元/次罚款。 3、会议费。各单位要本着精减会议的原则,尽量少开会,开短会,会议期间可根据情况发会议补贴(标准是村干部10元/人,组干部5元/人)。 4、招待费。政府及其各部门接待来客,原则上在机关伙食团就餐,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实行对口接待;确需在外接待的,必须请示主要

乡镇政府规章制度

乡镇政府规章制度 【篇一:乡镇政府机关管理制度】 乡镇政府机关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机关管理,树立政府机关形象,建立勤政、廉洁、节俭、 高效、团结的机关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有章理事、按章办事,根据 党委研究意见,特制定如下机关管理制度: 一、学习制度 1、成立机关学习领导组。由朱同生、杨纯叶、从兵、陈国平、朱 方政等五同志组成,朱同生同志任组长,从兵同志任副组长,负责 安排机关干部学习,拟订学习计划、内容、准备好学习材料。 2、保证学习时间。每月至少学习一次,学习日(每月第一个星期五) 机关工作人员除特殊情况履行请假手续外,不得缺席、迟到、早退。 3、上级安排学习考察,只报销规定的费用,其他费用自理。 4、在编在岗公务员要求参加函授学习,须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学费报销,其他费用自理。 二、工作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上班后必须先到办公室处理好 日常事务,方可外出工作。镇成立督查组,不定期督查。上班时间 不准在办公室打牌、下棋、大声喧哗、上网游戏。 2、坚持上班考勤制。每日上午上班时间前到党政办签到,不得代签。考勤每日补助4元,无故缺勤一次倒扣5元,事先请假不补不扣, 每月缺勤4次,扣当月考勤奖,按季兑现。累次缺勤30日,扣发十 三月奖金。每月2日张榜公布上月考勤结果及出差情况。正常工作 日晚间党政负责人按要求必须在镇住宿,不得走读,确需离开的, 向主要负责人请假。 3、请、销假。有事离岗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一天以内,班子成 员须经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意,一般干部须经分管负责人批准。请假 超过一天的应书面报告,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批准后,交党政办备查,方可离岗,否则以缺勤处理。因公去镇外工作必须按管理层次 提前汇报,征得同意后方可离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履行请假汇 报手续的,除外出费用自理外,按缺勤处理,分月通报,一年总评,纳入岗制考评范畴。 4、会议制度。本着压缩、精简会议的原则,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多事一会,统筹兼顾,严肃会风。会议实行签到制,机关干部缺会、

镇政府车辆管理制度

盘江镇镇公车维修管理办法 为了严格镇党政机关公务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管理使用规范化、正常化。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镇政府车辆维修管理规定如下: 一、范围 凡属镇党委、政府机关,计生委所属的车辆,均纳入本制度管理的范围。 二、管理 镇党委政府所有公车使用实行“统一调控、领导签批、用车登记”的管理制度。镇机关所有车辆由原则上镇党政办公室统一调度、管理。 1、派车。车辆原则由镇党政办公室安排。下列情况安排车辆: ①会务用车。党政领导会议用车凭会议通知、电话通知等,提前一天到办公室做好登记,由办公室按规定派车,原则镇内站所室一般不派车。 ②处理突发事件用车; ③较多人员集中公务,提取大量现金、资料、贵重物件的用车; ④到机要部门送发或领取密级文件用车;

⑤集体活动接送用车; ⑥上级指定紧急用车; ⑦节假日值班用车。 2、管理。公务车日常管理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 ①上班时间没有安排出车的车辆,一律停在镇大院内等待安排。 ②镇机关所有车辆,夜间、公休日必须停放在镇政府院子内指定车库,车钥匙上缴到镇党政办统一管理。 ③驾驶员要遵守考勤制度,除在外出车,上班时间驾驶员应在小车班办公室协助党政办工作,不得窜岗。 驾驶员要服从党政办调派,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正常派车。车辆必须专人专车驾驶,若遇特殊情况,由办公室协调其他驾驶员出车。 3、车辆维修与保养 1、小车班制定专人对车辆加油、维修进行管理,车辆需要维修的要有车辆维修报告单。及时与党政办公室做好对接,每月报账一次。 2、维修费在伍佰元以内的可由维修管理员决定,维修费在伍佰元以上的必须在车辆维修小组监督下维修。 3、驾驶员要时刻注意车辆保养,车辆的维修养护由专职司机负责,有问题及时维修,不开带病车;

镇机关干部管理制度(修订稿)

***镇政府机关干部管理制度(定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干部综合素质,促进机关管理向规范化、制度化迈进,增强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根据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参照县委《关于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精神,综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学习及工作纪律制度 第二条机关干部须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市场经济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撰写学习笔记。全年政治理论学习笔记、业务学习笔记不少于两万字。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不得少于三篇,调研文章不得少于一篇,干部每年自费订阅“一报一刊”。 第三条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滥用权力,以权谋利或其他营私舞弊行为发生。 第四条严禁参与赌博或任何赌博性质的活动; 第五条除特殊情况外,严禁在工作期间酗酒或借工作之机在村组吃喝。 第六条每周的例会和各类业务工作会,需汇报的工作情况和学习资料必须会前充分准备。开会时所有参会的干部不得迟

到、早退、接打电话和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第七条镇干部要主动服从机关统一调配,并按时参加各种会议、集会和劳动。 第八条所有干部必须保持电话畅通,随叫随到,因关机造成工作延误,按机关考勤制度对待。 第九条严禁干部、职工在上班时间打扑克、下棋、上网打游戏、聊天等,发现一次扣工资1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条包村工作组必须保证每周有3天以上时间深入村组,全面了解、掌握各村组在农业生产、社会稳定、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各方面的工作。 第十一条机关干部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对群众反映的意见作好记录并及时处理,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汇报。 第三章机关工作人员的考勤制度 第十二条机关工作人员考勤主要由日常出勤、会议出勤、值班出勤和突击性工作出勤(临时交办工作、各种集会、劳动)组成。 日常出勤,机关工作人员每天早晨8:20前到一楼大厅签到后统一做操,未签到仍在单位上班的按迟到对待,上班迟到、早退1小时的每次扣款20元,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按旷工对待;凡旷工者,每天扣津补贴50元,并罚款50元;月旷工累计3天 - 2 -

机关部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1.doc

机关部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1 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外地部门或单位接待的,应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四条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接待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考察调研活动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第五条公务接待活动要轻车简从,不得跨边界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铺设迎宾地毯。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第六条公务活动需要就餐时,办公室凭公函(通知)办理审批

手续,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接待地点安排在定点的宾馆、饭店。接待费用实行公务卡结算或转账结算。 工委办公室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第七条一般情况下,接待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及标准(差旅、会议、培训等伙食标准)自行用餐,接待单位统一安排就餐时,接待对象应向接待单位缴纳伙食费。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一次工作餐,就餐标准每天每人不高于100元。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八条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公务活动结束后,办公室应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九条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差旅费、会议费的管理规定。接待对象一般在指定的接待场所安排住宿,住宿费由接待对象支付。工委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不得超标准住宿。住宿房间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不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十条公务接待的出行用车安排集体乘车,合理使用车型, 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机关干部管理制度

※※镇机关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为了加强镇政府机关管理,切实改进干部作风,充分调动机关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围绕年初的工作目标,真抓实干,奖优罚劣,特制定《机关干部管理制度》。 第二条基本原则:干部实行线上工作与驻点工作相结合,工作任务与工作业绩相结合,责权利紧密挂钩,严格实行制度管人,鼓励争先创优。 第三条机关干部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财政所全体干部职工,其他站办所干部职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岗位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第四条干部岗位责任目标考核细则分“线上工作、点村工作、作风建设、中心工作、民主测评”五项,与工作津贴挂钩,具体细则附后。 第三章学习制度 第五条为了贯彻中央决定和省、市、县委精神,深入开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三讲三树”的教育活动,中心小组每季度学习一次,由分管领导结合上级精神确定学习主题,中心学习小组成员围绕主题认真讨论发言,并做好学习笔记。 第六条干部学习每周一次,由分管领导组织,内容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修改党章、党和国家的现行农村政策、法律法规、经济管理知识、农村实用技术及工作业务知识。 第七条鼓励干部自学和撰稿。每名干部要自备专项学习记录本,党委书记将对干部的学习记录及会议记录本不定期查阅。鼓励干部参加自考和各类专业培训,凭文凭或合格证报销学费;鼓励干部在市以上党报党刊上发表正面宣传报道。所发稿件按照市级100元、省级200元、国家级500元的标准奖励干部。干部进行再教育学习,并取得提高一级的文凭。大学本科,每学年奖励10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元;专科每学年奖励800元,最高不得超过1600元;自学考试取得本科学历一次性奖励2000元,取得专科学历一次性奖励1500元,都不得另行报销学习费用。干部自学取得中级职称的,奖励500元,高级职称的奖励1000元,但不得报销学习费用。 第四章考勤制度

乡镇车辆管理制度

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为了严格机关公务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管理使用规范化、正常化。经党工委研究,特制定车辆管理规定如下: 一、车辆安排 观音湖旅游区所有公车使用实行“统一调控、领导签批、用车登记、专职司机出车”的管理制度。机关车辆原则上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调度、管理。 1、派车。车辆原则由领导审批,党政办公室安排。下列情况安排车辆: ①会务用车。党政领导会议用车凭会议通知,由办公室按规定派车,返回单位可自行搭乘公共交通车辆,费用集中报销,如未返回单位费用不予报销。 ②处理突发事件用车; ③较多人员集中公务,提取大量现金、资料、贵重物件的用车; ④到机要部门送发或领取密级文件用车; ⑤集体活动接送用车; ⑥上级指定紧急用车; ⑦节假日值班用车。上述用车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将派车请求在用车前一日上报党政办,以便安排统一调配。机关人员(含党政领导)蹲点下村等一般性工作一律不派车。 2、租车。 如因工作需要管委会车辆不够安排,确需租车,由办公室请示分管领导批准后同意,填写租车单,用车人及分管领导签字后,党政办加盖印章统一安排。严格控制用车,提倡合并用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租车,否则不予报销。 二、车辆管理 公务车日常管理由党政办公室负责,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

1、上班时间没有安排出车的车辆,一律停在管委会大院内等待安排。 2、机关所有车辆,夜间必须停放在管委会院子内指定车库。 3、驾驶员要遵守考勤制度,除在外出车,上班时间驾驶员应在办公室协助党政办工作,不得窜岗。 驾驶员要服从党政办调派,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正常派车。车辆必须专人专车驾驶,若遇特殊情况,由办公室协调其他驾驶员出车。 三、车辆维修与保养 车维修保养实行先批后修,凡需进行修理的车辆先由司机列出具体修理项目报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采取定点维修。 1、驾驶员要时刻注意车辆保养,车辆的维修养护由专职司机负责,有问题及时维修,不开带病车; 2、车辆需要维修的,由驾驶员事先向主要领导提出申请,待主要领导同意后,到管委会指定地点进行修理,否则修护费一律不予报销。 3、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的,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0元时,应与车管专人联系请求批示。 4、如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之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管委会与驾驶员或车管专人负担。 四、加油,车用油实行油卡管理,由司机提前到办公室提出加油申请,由办公室登记后,凭卡加油。特殊情况下,车辆用油应向主要领导请示,同意后到办公室审核,否则不予报销。 五、司机要切实加强对车辆的维护与保管。凡因维护与保管不当或人为造成车辆失窃,应追究司机责任,同时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

粤办发【2014】12号广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广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住节约,反对销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广本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办法所称国内公务, 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省委、省政府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全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贵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 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 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应进来访、出席公务活动的, 其相关邀请函件经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贵人审批同意后,可以纳入接待范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責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日、时问、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八条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 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接待单位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日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安排外出考察调研的,应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第九条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凭据报销, 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

机关公文管理制度

机关公文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机关公文管理,提高办文效率,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公文的签收与登记 第一条党委政府收文,由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第二条公文的签收与登记。对来自邮局、传真、上级机关会议材料、各机关、嘎查村专送的公文、人民来信等,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负责签收,并按公文内容在收文登记薄上进行分类登记。 第三条收文的分流。工作人员在收文登记过程中,通过翻阅公文,了解其性质、内容等信息,分清阅知件与办理件、急件与平件、秘密公文与非秘密性公文,根据办事程序、规定或惯例,对公文进行分流。属领导亲启件直接送领导个人;属业务性公文送分管领导;综合性公文送党政主要领导;阅知性公文直接组织传阅。 公文的拟办、批办与承办 第四条公文的拟办。收文按类分流后,填写公文处理单,由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拟办意见必须明确、具体、简明

扼要,具有可操作性。 第五条公文的批办。工作人员按拟办意见要求,将公文及时送党政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办。领导因故不能批办时,应及时委托其他领导批办,避免积压公文,影响工作运转。 第六条公文的承办。领导批办后,由工作人员将公文与公文处理单,及时转送承办单位,承办单位要按领导批办意见,认真组织办理。公文办理完毕,承办人员要在《公文处理单》相应栏目内,填写承办的经过与结果,并注明承办人姓名和日期,以备查询。 公文的催办 第七条公文的催办由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工作人员要对收文批办和承办等各个环节进行督促检查,对非紧急性公文,可采取,登门、口头、电话等方式进行催办。对紧急和重要公文,要采取跟踪催办、重点催办、定期催办等方式进行催办。在催办过程中,工作人员要认真填写公文催办单,注明承办时限,并随公文一起转交承办人。 公文的归档 第八条办毕公文由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回收,按档案管理要求,分类组卷归档。 第九条党政综合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要对收到的公文要严格

乡镇人民政府公车管理制度

乡镇人民政府公车管理制度 乡镇人民政府公车管理制度 乡镇人民政府公车管理制度 (一) 车辆无公务活动时统一停放在机关车库内,在保证党政班子领导因公用车的前提下,再满足部门办事用车。 (二) 要强化安全意识,驾驶人员必须有正式的驾驶执照,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驾驶人员一般不得关闭通讯工具,确保做到随叫随到。 (三) 非机关安排的驾驶人员未经同意,不得驾驶机关车辆,出现一次扣500元。(四) 机关工作人员确因特殊情况用车的,须向党政办申请,报书记或镇长批准后方可用车。(五) 车辆一般修理,由党政办安排驾驶员到政府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除尘滤布需要大修的,由书记或镇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修理费、汽油费由党政办负责有关手续,由镇分管领导审批,镇长签字后财政所统一结算。(六) 机关车辆一律用气压滤机滤布厂家,如需用汽油,必须请示书记镇长同意后,方可加油,不得在外记帐,以发票报销。(七) 对未经安排擅自出车的,对驾驶员和用车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出现一次扣发奖金20元。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八) 因公用车出现安全事故的,一次扣发驾驶员奖金100元。 附送: 乡镇人民政府关于农业试验、示范、推广工作的总体方案 乡镇人民政府关于农业试验、示范、推广工作的总体方案

为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步伐,不断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推进我镇农业向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方向发展,在总结近年来农业试验、示范、推广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201X年共安排农业试验1项(次),参试品种(系)6个(份);示范7项次,示范面积1312亩;建设各类生产基地5个,面积6550亩;示范基点1个;重点推广项目16项。 一、农业新品种、新技术试验: 蔬菜经济效益试验一项次。对比品种: 娃娃菜、卷心白菜、大叶香菜、油菜、筒蒿、油麦菜,莲花菜、菜花祁连白雪、洋葱,荷兰豆、甜脆豆、中荚豆,观察其经济效益(在金沙村实施)。 二、示范: 7项次,示范面积1312亩。 1、油籽新品种示范10亩。品种: 川油21号,在金沙村实施。 2、马铃薯一级良种繁育示范50亩,品种: 陇薯三号、青薯168。在金沙村实施。 3、马铃薯 一、二级良种繁育示范1000亩,品种: 陇薯三号、青薯168。其中: 炭山岭140亩,塔窝140亩,拉卜子70亩,菜籽湾180亩,金沙80亩,上岗岭120亩,关朵140亩、阿沿沟70亩,四台沟60亩。 4、优质蒜苗栽培示范,面积2亩。在塔窝村实施 5、小麦条锈病连片防治示范:

乡镇机关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文章标题:乡镇机关工作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政治规范 第二章办公制度 第三章日常行为规范 第四章职业道德规范 第五章廉政制度 第六章机关学习制度 第七章请示汇报制度 第八章办公设备、财产物资管理规定 第九章就餐招待管理规定 第十章请销假制度 第十一值班制度 第十二章机关工作纪律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一章政治规范 第一条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模范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坚持讲政治、讲正气、讲团结、讲奉献,自觉维护党委、政府的良好形象。 第二条模范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模范遵守本单位所有规章制度;自觉维护集体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第三条严格执行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和指示,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第四条认真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为解决群众的困难做力所能及的工作。 第五条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坚持对上负责、对下负责,做到按原则办事、按程序办事。 第六条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树立良好干部形象。 第二章办公制度

第七条广大干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做到对外热情服务,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严禁语言粗鲁、态度蛮横等不文明行为。第八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熟练掌握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争做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 第九条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善始善终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处理公务认真负责、立说立行,对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不得敷衍塞责,推诿扯皮。 对责任心不强,消极怠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且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经党委研究,予以调整职务和岗位。 第十条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恪尽职守。对拒不服从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工作安排,并导致工作贻误的,经党委研究,视情节予以处罚或处分。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严禁泄漏工作秘密。对违反保密纪律造成工作影响的,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予以党纪或政纪处分。 第十二条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本职业务无关的活动。 第三章日常行为规定 第十三条严格机关点名制度。全体机关干部工作日期间,上午8:30集中到镇政府会议室进行点名。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凡点名后到者视为迟到。 第十四条早上开会或有其他工作安排,原则上报党政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迟到对待。 第十五条不定期组织人员抽查职工在岗情况,凡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未安排工作而无故不在岗者,按旷工处理。 第十六条职工到达单位后要认真打扫办公室及卫生责任区的卫生,所有卫生责任区要在上午8:15前打扫完毕。 第十七条职工工作日衣着整洁得体,不穿奇装异服,严禁穿超短裙、短裤、拖鞋上岗。违反此规定者,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 第十八条办公坐姿端正,严禁办公时间在办公室倚、躺、卧等现象,严禁在办公时间锁门。 第十九条严禁工作时间串岗、聊天,禁止使用电脑玩游戏、看电影或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严禁使用办公电话办理私人业务及聊天。

宁党办〔2014〕47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区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区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宁党办〔2014〕47号 第一条为规范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区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区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区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办法所称区内公务,是指在区内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区内公务接待应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加强区内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人员数量和外出频率。 第五条区内公务接待实行对口接待,派出单位的对口单位为接待单位。接待各类检查、督查、调研等联合工作组时,工作组牵头单位的对口单位为接待单位。 第六条党政机关区内公务接待实行清单制度。派出单位应向接待单位电话通知或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接待单位应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程序,统筹安排。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

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附被接待单位电话通知记录或公函,经相关负责人审签后核报。 第七条上级单位工作人员到下级单位开展公务活动,接待对象应当按规定自行用餐,早餐标准20元/次,正餐标准40元/次。接待对象用餐费用由接待单位先期垫支,在公用经费中差旅费的伙食补助费列支。接待对象不再报销领取差旅伙食补助费。接待对象用餐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原则上在接待单位内部餐厅、职工食堂用餐。不具备条件的可在外就餐。确因工作需要陪餐的,应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八条每年年底前各市、县(区)财政局对年度内垫支接待上级单位增加的公用经费进行汇总,报自治区财政厅审核后拨付。 自治区垂直管理部门的下级单位对年度内接待上级单位增加的公用经费进行汇总,报上级部门审核后拨付;常驻地在银川市以外的自治区党政机关所属单位,对年度内接待上级单位增加的公用经费进行汇总,报上级部门审核后拨付。 第九条各市、县(区)党政机关到上级部门汇报工作、办理业务等,以及各市、县(区)党政机关间的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食宿自理,按差旅费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区内公务接待住宿按照自治区差旅费、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党政机关干部下基层活动、开展暗访工作,不在公务接待之列,费用按差旅费相关规定标准在本单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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