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G-07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FG-07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复补字[200 ]第×号

(申请人):

你(单位)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已于_年_月_日收悉。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29条的规定,现通知你(单位)于_年_月_日前补正下列材料:

1、

2、

3、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将终止对该行政复议申请的审理。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

特此通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行政复议机构印章)

事故责任认定行政复议申请书

事故责任认定行政复议 申请书 申请人:刘XX,男,1967年10月13日出生,汉族,住:深圳市宝安区民治街道XX三区XX栋,电话:159XXX14XXX; 被申请人:龙华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NO:龙华201402211(4403122014D01559)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依法对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重新认定; 3、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编号:4403191091108003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事实与理由 2014年5月3日,申请人驾驶粤B.C8142号公交车,沿梅板大道由西往东行驶,在距离万家灯火公交站台约15米左右,申请人向右变更车道,准备进公交车站上下客,此时,在同车道后方行驶的粤B9S628号小车,欲向左借道强行超车,因向左借道超车不成时,慌忙中回转方向盘,导致粤B.9S628号小车的右后视镜,与申请人驾驶的粤B.C8142号公交车左侧,靠近尾灯处发生刮擦。 刮擦发生后,申请人把车停稳开门下车,准备用手机拍照固定事故现场时,邓XX驾驶的粤B9S628号小车迅速将车移动,并将车开到申请人驾驶的粤B.C8142号公交车的右边停下,然后报警。 申请人认为:此次交通事故的发生,完全是因为邓XX驾驶的粤

B9S628号小车,欲向左借道强行超车所至,当事交警罔顾邓XX驾驶的粤B9S628号小车故意破坏现场,不让申请人拍照取证的事实;罔顾“发生交通事故擅自移动车辆破坏现场,致使责任无法认定的负全责”的常理;罔顾右前方15米左右就是公交车站台,申请人是要向右变更车道进站上下客的常理,仅仅因为申请人执意要求对方司机,邓XX承担赔偿,激怒了当事交警。结果,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为了使粤B.C8142号公交车与已经移动了的粤B9S628号小车的刮擦痕迹“吻合”,当事交警“欲加之罪”的认定,申请人驾驶的粤B.C8142号公交车,是向左变更车道,影响了“相邻车道”正常行驶的粤B9S628号小车,负此次事故全责。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的成因与事实完全不符:把在“同车道后方行驶”的粤B9S628号车辆,变成了在“同方向相邻车道”行驶;把“向右变更车道”的粤B.C8142号公交车,说成是“向左变更车道”。在事故现场,被申请人完全不听申请人的解释。据此,申请人请求上级公安机关,本着事实求是,依法公正的执法理念,对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重新认定,让在交通事故中真正有过错的驾驶员,吸取教训,也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 此致 龙华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人:刘XX 2014-5-4 附:打印的现场照片及说明

《药品经营许可证》补发

《药品经营许可证》补发 许可事项:《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补发 许可对象:遗失《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人 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治理法》第十四条 2、《药品经营许可证治理方法》 许可收费:收取工本费10元/证(依据湘价费[2004]77号文件) 许可数量:许多量限制 许可期限: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不含企业补充资料时刻、听证时刻) 许可条件: 1、申请人为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零售企业; 2、申请人遗失《药品经营许可证》,在市局指定的媒体上登载遗失声明期满1个月; 3、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治理方法》第三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申请材料 1、补办证申请书; 2、《补办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批表》(见附件); 3、登报声明原《药品经营许可证》作废的证明资料(提供报纸原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承担遗失《药品经营许可证》相应责任的承诺书; 6、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资料要求: 以上资料均为1份;除报纸原件外应为A4纸打印;所有资料均应加盖企业红色印章或企业要紧负责人亲笔签名。 许可程序: 一、受理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岗位权限:州局政务中心负责受理全州零售药店及所有零售连锁门店的补证申请。 岗位职责: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范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能够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承诺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在5 日内开具加盖专用印章的《补正材料通知书》(附表1),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出具加盖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附表2),送达申请人;做好受理登记,将申请材料送药品市场监督科执法人员,受理情形由州局机关网站工作人员上网公告。 6、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制作加盖专用印章的《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附表3)送达申请人。 (三)工作时限:1个工作日 二、审查、审核 (2)岗位职责及权限: 岗位权限:州局药品市场监督科负责对所有零售药店(含零售连锁门店)的补证的审查、审核。 岗位职责:按照许可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

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文本

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文本 一、目录 (一)行政复议对外文书参考文本 1、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2、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 3、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 4、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 5、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 6、行政复议告知书 7、行政复议中止通知书 8、恢复行政复议通知书 9、行政复议决定延期通知书 10、行政复议听证通知书 11、行政复议委托鉴定函 12、行政复议调解书 13、行政复议决定书 14、行政复议决定书(终止) 15、行政复议决定备案报告 16、行政复议监督通知书 17、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通知书 18、行政复议意见书 19、行政复议建议书 20、规范性文件转送函 21、责令履行行政复议决定通知书 22、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催告书 23、强制执行行政复议决定申请书 24、行政复议强制执行决定书 25、送达回证

(二)行政复议内部文书参考文本 26、行政复议****审批表 27、行政复议口头申请笔录 28、行政复议听证笔录 29、行政复议调查笔录 30、行政复议案卷目录 (三)供当事人使用的空白文书样本 31、行政复议申请书 32、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样本 33、行政复议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34、行政复议证据材料收据 35、行政复议证据清单 36、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7、授权委托书(一) 38、授权委托书(二) 39、复议代表推选书 40、行政复议调解协议书 41、行政复议调解笔录 二、文本: (一)行政复议对外文书参考文本 行政复议格式文书参考文本1 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复[****]**号 ***(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你(你们或你单位)不服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名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请求责令****(被申请人名称)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已经收悉。经初步审查, 需按以下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补正: 一、**** 二、**** ………… 行政复议申请补正材料,请在收到本补正通知书之日起**工作日内提交,

行政复议申请书【模板】

行政复议申请书 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件名称: 号码: 住所: 工作单位: 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话:(有委托代理人的)住所: 被申请人: 行政复议请求: 事实和理由: 此致 (复议机关名称) 文书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1、申请书副本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被申请人所作具体行政行为的文书复印件2份; 4、其他有关材料份; 5、授权委托书(有委托代理人的)。

行政复议申请书 名称: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住所: 委托代理人:电话: 住所: 被申请人: 行政复议请求: 事实和理由: 此致 (复议机关名称) 文书送达地址:邮政编码: 申请人:(盖章) 年月日 附件:1、申请书副本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 3、被申请人所作具体行政行为的文书复印件2份; 4、其他有关材料份; 5、授权委托书。

样式三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为公民的委托代理人用) 委托人姓名: 住所: 受委托人姓名:性别: 工作单位: 住所: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姓名:性别: 工作单位: 住所:联系电话: 现委托(被委托人)在我与(被申请人)因 行政复议一案中,作为我方参加行政复议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收送材料、参加听证会、代收各类法律文书等。 委托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样式四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委托代理人用) 委托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受委托人姓名:性别: 工作单位: 住所: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姓名:性别: 工作单位: 住所:联系电话: 现委托(被委托人)在我单位与(被申请人)因 行政复议一案中,作为我方参加行政复议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收送材料、接受案件调查、代收各类法律文书等。 委托期限: 委托人:(全称盖章) 年月日

驾驶证扣分行政复议申请书

精品文档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年龄:性别:住址: 被申请人: 行政复议请求:请求撒销XX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于年_____ 月日时分所作出的对本人车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汽车其他车在高速公路以外超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不足%罚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 扣_____ 分的处罚。 事实与理由:交警部门实施测速的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 为处理课程序规定》(公安部105)该规定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使 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测速的路段,应当设置测速警告标志的有关程序”。 《规定》中第三章第十六条第节: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 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事实上交警部门在安装固定式监控设备前并未向社会公众公布,也并未设置合格的测速警告标志。按照省道限速80 公里/小时的规定,本人车辆____________ 型汽车不存在违法超速行为。 XX县人民政府关于对XX省道施工路段限速的通告中限速路段在XX 省道XX公里XX米处XX公里500米处,不符合国家道路标准。交警部门测速设备所拍摄的本人车辆 _______________ 型汽车不存在违法超速 行为。 综上所述,请求XX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撒销对本人_________ 型汽车所做出的其他车在高速公路以外超速 _________ %不足______ %罚款_______ 元扣________ 分的误行政处罚。 此致 XX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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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 法律文书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法律文书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存根) 民许补通字()第号 __________: 本部(厅、局)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到你(单位)提出的______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需要作如下补正,现予发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你(单位)字收到本通知之日起日内补齐全部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民政部(厅、局) ____年____月____日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民许补通字()第号 __________: 本部(厅、局)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到你(单位)提出的______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需要作如下补正,现予发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你(单位)字收到本通知之日起日内补齐全部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民政部(厅、局)

行政复议申请书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 姓名:*** ;性别:男;出生年月:19*8年*月**日;身份证号码:430********* ;联系电话:139******* ;住址:株洲市 ^芦淞I区 〔*********** 被申请人: 株洲市芦淞区地税局 行政复议请求: 被申请人株洲市芦淞区地税局于20**年06月13日在申请人办理*******1 栋3001号过户缴纳税款具体行政行为中存在过错,使申请人多缴纳税款。请求被申请人返还多收税款。 事实和理由: 20**年06月13日,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办理*******1 栋3001 号过户缴纳税款过程中,对被申请人作出的房产评估价格提出强列异议时,被申请人以电脑程序评估不能更改为由拒绝申请人异议行为。申请人为了房屋交易过程不致终断,被逼按被申请人作出的房产评估价格缴纳税款,被申请人未按《湖南省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异议处理办法》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文处理房产评估价格异议过程,具体行政行为间单粗暴,涉嫌违法和存在过错,使申请人多缴纳税款,应予以纠正,返还多收税款。

具体理由如下: 1、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办理******1 栋3001号过户缴纳税款过程 中,对被申请人作出的房产评估价格提出异议时,被申请人从 始致终未明确告知申请人有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文存在。没有告知申请人有异议处理过程办法,没有告知申请人在缴税大厅另一端设有异议处理办公室。而是在评估确认书上最后有一排小字说可以提出异议,做为被申请人格式合同的制定者对于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 2、申请人现已完成整个购房过程,已完成过户交房手续(见附录 十)。根据购房合同(见附录一)第二条,第五条1款规定,实际购房金额应为63万/(1-7.6%) =68.2万。目前付了68.6656万(因按74.4万纳的税),具体付款凭证见附录二,附录三,附录四。 3、申请人购房合同合法合规,现已履行完毕,交易价格不存在明显 低于市价。依据一,*****1栋3001号房屋2016年,2017年有漏 水,渗水情况(见附录七,附录八物业查房记录)存在质量问题。 二,贷款评估报告(见附录十一,附录十二)虽然有偏重,但申请人实际购房金额远高于它,可以印证交易价格不存在明显低于市价。 三,就算买了减价房屋,也应按实际购房金额纳税,这是国家税务总局答复(见附录九)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作出的征收决定存在错误,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予变更。为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

申请材料

许可证申请材料: 核发: (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发申请表》。 (二)申请核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报告,对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自查报告。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医疗器械从业人员花名册(姓名、年龄、性别、学历、专业、职称、职务),企业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专职质量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直接和产品接触人员的健康证明;质量管理人员不在其他单位兼职的承诺书、厂家培训证明复印件(如果经营6821心脏起搏器、6846植入材料和6877介入材料)。 (五)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六)经营范围(医疗器械产品目录,注明类代号、类代号名称、产品举例)、经营方式说明。 (七)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八)经营设施、设备目录。 (九)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十)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 (十一)经办人授权证明。 (十二)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企业所提交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二类备案资料: 1、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4、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5、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6、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复印件(产权性质为非住宅,递交资料时请携带房屋产权证原件或房屋购买合同原件); 7、经营设施、设备目录; 8、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9、经办人授权证明; 10、其他证明材料。 注: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在市政府政务中心递交许可资料时,同时递交二类备案申请表(免交其他资料),领取经营许可证时一并发放备案凭证。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换证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核发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换证) 许可项目名称:《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换证 编号:38-15-04 法定实施主体: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分局初审)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0号第二十二条) 3.《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7号)4.《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8号第十五条、第二十一条) 5.《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验收标准(国药监安[2000]第275号) 6、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药品生产许可证〉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换发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0]130号) 7、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换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通知》(京药监安[2010]42号) 收费标准:不收费 期限:自受理之日起90个工作日(不含送达时限) 受理5个工作日 初审40个工作日 核准10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移送5个工作日 审核20个工作日 复审5个工作日 审定5个工作日 受理范围:在本市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医疗机构主动提出换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市药监局分局受理。医疗机构同时申请《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配制范围、配制地址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医疗机构类别的,应按照变更程序和换证程序一起提交材料,合并办理。 许可程序: 一、申请与受理 ·1·

申请人登陆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根据受理范围的规定,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档案袋封装): 1.《〈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申请表》2份;(如变更配制范围、配制地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医疗机构类别请填写变更后内容)(请到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填报并打印) 2.实施《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自查报告;(请到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填报并打印) 3.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全本(包括变更页)复印件; 4.原《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正副本全本(包括变更页)复印件; 5.制剂室的基本情况,包括制剂室的投资规模、占地面积、周围环境、基础设施等条件说明,并提供医疗机构总平面布局图、制剂室总平面布局图(标明空气洁净度等级)(平面布局图请用A3纸打印); 制剂室负责人、药检室负责人、制剂质量管理组织负责人简历(包括姓名、年龄、性别、大专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学历、所学专业、职务、职称、原从事药学工作年限等)及专业技术人员占制剂室工作人员的比例; 6.《〈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 份和变更配制范围、配制地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医疗机构类别的相关材料(根据38-15-02_《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配制范围、配制地址和38-15-03_《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医疗机构类别提交)(未变更无此项); 7.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做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8..凡申请单位申报材料时,申报材料的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本人,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 标准: 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逐份加盖单位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顺序用档案袋封装; 2.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注明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岗位责任人:分局受理窗口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2.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及时受理,填写《受理通知书》,将《受理通知书》交与申请人作为受理凭证,将申请材料转药品安全监管科人员,网上填写《行政许可移送表(三)》,使用电子签章。 ·2·

政府采购行政复议申请书

政府采购行政复议 申请书 申请人: 地址:邮编:455000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代理委托人: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第三人: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复议请求: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做出的安财购[2011]13 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请求: 1.请求河南省财政厅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安财购[2011]13 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决定书。 2.请求河南省财政厅依法确认安阳市政府采购机动车号牌定点生产项目([2011]第 286 号(总第 272 号))推荐中标价格 28.3 元低于机动车号牌成品的生产成本。 3.请求河南省财政厅依法确认安阳市政府采购机动车号牌定点生产项目([2011]第 286 号(总第 272 号))推荐中标结果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18 号令)第 54 条的规定。 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 2011 年 8 月 24 日参加了被申请人组织的项目名称为:安阳市政府采购机动车号牌定点生产项目,项目编号为:安财招标采购[2011]286 号总第 272 号竞争性谈判项目招标会。中标供应商是:安阳市平原标牌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价是 28.3 元

人民币。申请人认为该项目中标价 28.3 元低于小型汽车号牌产品的成本,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18 号令)第 54 条的规定,并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此,申请人于 2011 年 8 月 24 日依法向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了书面质疑,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于 2011 年 8 月 30 日进行答复,申请人认为该答复不符合法律规定,于 2011 年 9 月 6 日向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投诉, 2011 年 10 月 18 日,被申请人作出了安财购[2011]9 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申请人认为该投诉处理决定书适用法律不当,事实不清,特向河南省财政厅依法提起行政复议。2011 年 12 月 20 日,安阳市财政局重新作出安财购[2011]13 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对此,申请人认为,该投诉处理决定书违背事实且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18 令)第 54 条的规定,现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理由如下: 1、申请人认为本次政府采购第三人的中标价格 28.3 元低于机动车号牌生产成本是有 事实依据的。 首先,谈判文件本身就足以证明第三人的中标价格 28.3 元低于机动车号牌的生产成本。 谈判文件第 9 页第 3 点投标产品要求中,明确提供了河南省警用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中心制作机动车号牌半成品价格表半成品价格表,其中小型汽车号牌的半成半成品价格表品价格是 28.3 元,这是不争事实。既然半成品价格是 28.3 元,那么,中标价 28.3 元中,就没有包含任何法定的税费任何法定的税费、利润、及工、料、费等各种费任何法定的税费用,是明显低于机动车号牌的生产成本的。因此第三人的中标价格28.3元低于机动车号牌生产成本有充分的事实依据。 2、申请人认为中标价格 28.3 元,不符合谈判文件第 9 页第 4 条投标报价的规定。 谈判文件第 9 页第 4 条投标报价中规定: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均为目的地交验价,包括产品价款、相关税款、备品备件价、易损件价、专用工具价、售后及技术服务费、培训费、安装调试费及运送到安阳地区指定地点的运杂费、装卸费等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必须的款项及费用。谈判文件第 27 页投标标的报价明细表中,注:投标报价均为目的地交验价,包括完成前期准备、项目实施、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等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必须的款项及费用。 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投标报价必须包含上述各项费用,而第三人的中标价格 28.3 元根本不可能包含上述任何一项费用,因此,是不符合谈判文件第 9 页第 4 条的规定

交通行政复议申请书

交通行政复议申请书 【篇一:行政复议申请书(交通)】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 身份证号:************** 法律文件送达地址:上海市**区*****路*****弄*****号*****室,邮编:*****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因不服虹口交决字[2014]第3*****0-0*****0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 罚决定书所做出的罚款200元、机动车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要求予以撤销该 决定。(见附一) 事实和理由: 一、2**4年*月*日星期一下午*时*分,申请人驾驶车牌号为沪a*****的小客车由 东向西沿汶水路行驶,在吴*路口等候红灯时被从右后侧行驶上来一辆帕萨特警车上执 勤交警(以下简称警察a)通过喇叭呼叫靠边停车,我靠边停车后告知在前一路口不按 交通信号灯行驶,并电台呼叫另一执勤交警(以下简称警察b)向我开具了《道路交通 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3*****2,详见附件二),我当场提出异议。 二、申请人驾驶车辆与右后侧的执勤帕萨特警车几乎并排行驶,并且两个路口相距 200米左右,且该时段为放学高峰,此路段路面情况及其复杂,路口通行行人与非机动 车较多,机动车行驶缓慢不存在不按信号灯行驶的客观条件。 三、警察b开具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 3*****2,详见附 件二)。描述的涉嫌违法行为与警察a对我违法地点描述矛盾。四、在整个执法行为上作为具有技术优势的一方,申请人希望虹口交通警察支队能

提供执法现场执法过程的现场2位执法交警现场执法时的录音录像,提供涉嫌违法行为 现场的视频监控录像,还原事实真像。 五、申请人历史驾驶行为良好,至今未有因交通 违法行为的扣分记录。 综上所述望能还事实本来面目,而不是情绪执法、思维定式执法造 成的错误处罚决定。 致 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 上海市虹口区政府 申请人: 20**年*月**日 【篇二:对交通警察简易处罚行政复议申请书】 对交通警察简易处罚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 工作单位: 住址: 驾驶证号码: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一、请求撤销被申请人制发的编号为no:119065499568、 no:119065499569、 no:119065499570的三份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确认被申请人处罚 程序违法,返还三次罚款500元整。 二、请求公布两个涉案监控设备的近期检验报告。 三、请求确认在德州百货大楼北十字路口设置的由南向北的车辆禁 止左转标志违法,取消此禁令标志。 四、请求公布交通罚款的数量、流向。 事实及理由: 一、事情过程: 2012年3月19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进行车辆年检(车牌号为 4t315),在查询违章时,一女性工作人员查询后说此车有三次违章,(后来出具的处罚决定书认定:第一次违章是2011年5月24日14 时27分在振华街与兴武路十字路口,“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

行政复议申请书样本格式(精选多篇)

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精选多篇) 第一篇:行政复议申请书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申请人:xx市xxxxxxxxx局________________分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复议请求: 1.撤销__________________行政处罚决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实与理由:被申请人于_________向我公司送达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政处罚决定书,其在行政处罚决定中认定我公司_______________,我公司认为该行政处罚_________________具体理由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综上所述,我认为我的经营行为并不违法,被申请人据此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错误的,请求市xxxxx局复议予以撤销。 申请人: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篇:行政复议申请书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自然人)姓名:性别 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址:现住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申请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联系方式:邮政编码:被申请人名称: 行政复议事由及请求内容: 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此致 (行政复议机关名称)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年月日 附件:1、申请书副本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AA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审查工作细则

AA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审查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促进行政职能转变,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手续,提高行政执行力和行政服务效率,根据《AA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AA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综〔2019〕53号)和《AA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部分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若干规定》(龙政综〔2016〕183号)文件精神,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本工作细则适用于由AA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实施的告知承诺制事项的审查工作。 第三条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审查工作应当遵循职权法定、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审查工作应当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第二章受理环节 第五条向市工信局提出办事项目申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窗口应当在网上办事大厅提供相应格式文件供申请人下载使用。 申请人如委托代理人提出办事项目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申请表(含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第六条窗口接到办事事项申请,应当进行形式审查,以决定是否受理。 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公示中材料目录以外的其他材料。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者不具体、不确定、表述不清的,应当当场或者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出具《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七条申请办事事项属于市工信局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办事项目申请,发出《受理通知书》。 对于不属于市工信局法定职权或不符合受理条件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须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第三章审查内容 第八条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审查、决定为市工信局承担行政审批服务职能的审批科(窗口);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为市工信局承担监管责职的业务科室(或下属单位)。 第九条市工信局窗口工作人员应审查以下内容: (一)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部门法定职权; (二)申请人主体是否适格; (三)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是否按照对应请求事项清单的要求,达到完整齐全; (四)有法定现场勘查或专家论证要求的,有无勘查意见或专家意见; (五)申请人所申请事项内容和理由依据是否符合相应的法定条件。 第四章审查标准 第十条申请主体审查标准: 申请主体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当事人提交的身份材料包括: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公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以及企业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等)复印件,代为申请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第十一条申请材料审查标准: 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与公布的材料清单要求相一致。 提交的材料形式属复印件的应对原件进行核对后加盖核对章或审批章并签署核对人姓名。 第十二条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相关文书(如受理通知书,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等)填写应当清晰规范,避免错、漏,如有涂改应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加盖印章或捺印

(完整版)交通违章行政复议申请书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情况: 姓名:xxx 职业:xxx 出生年月:xxx1年xx月 驾驶证号码(同身份证号码):xxxxx 经常居住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1 申请行政复议的请求: 请求撤销2xxx年xx月xx日(星期x)下午xx时xx分许对申请人车牌为xxxxxx小客车停放在 xxxxx处违章停车行政处罚。 事实和理由: 2xxx年xx月xx日(星期x)下午xx时xx分,本人将车牌为 xxxx小客车停放在xx路xx街xx东门门口处,前往家中拿取钱包, 15时50分,回到车上时发现本人车辆被贴了白色《违法停车告知单》(编号为xxx,见附复印件)。 申请人认为: 1.人驾驶的小客车停放的位置特殊,紧靠小区景观护栏顺向依次停放,未停放于道路上,也未压盲道与人行道,且不影响其他道路车辆行人正常通行。 2.放位置位于小区硬化水泥地面处,位置紧靠防护栏,未阻挡或影响其他车辆及行人出入小区;此处无标示,故该位置存在歧义,容易让人误以为该处可以临时停放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道例”)第三十三条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在城市道路上施划停车泊位,并规定停车泊位的使用时间。若交管部门认为该地方不可停车,应设立禁停标示或划线,若小区物业不允许停车,应由物业进行检查并提醒; 根据“道例”第三十七条规定: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不规范,机动车驾驶人容易发生辨认错误的,交通标志、标线的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予以改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法”)规定第一百零五条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设置或者应当及时变更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及时变更,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中就对警示标志和交通标志有要求。 3.《违法停车告知单》记录的违法停车地点仅记载为“xx路”,据我所知,xx路南起xx 街,北至xx街,全长xx公里,本次记录违法地点过于不精确,本人停放的位置为xx路xx 街xxx东门,该执法人员存在执法潦草现象;若该《违法停车告知单》在本人为到来前丢失,将造成本人的错误猜测,虽存在违法照片,但要尽量消除执法误会。“道法”第一百零七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本人郑重建议:交管部门处理事故时,务必本着对公民负责,对国家负责,严格执法

2021年受理通知介绍模板样本

(资料性附录) 欧阳光明(2021.03.07) 受理通知书 ××××××: 本窗口收到您申请办理的××××××事项所送的申请材料计××项,经审查,所送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现予受理,我窗口将在××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 特此告知 经办人:××××××联系电话:××××××监督投诉电话:×××××× 承办窗口(章) ××××年××月××日 注:1、本通知书仅作为受理证明,与审批结果无必然联系; 2、第一联:申请人留存,第二联:窗口存档。 …………………………………………………………………………… …………………………………… 受理通知书 ××××××: 本窗口收到您申请办理的××××××事项所送的申请材料计

××项,经审查,所送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现予受理,我窗口将在××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 特此告知 申请人(签字):签字日期:×××××× 承办窗口(章) ××××年××月××日 (资料性附录) 补正材料通知书 ××××××: 本窗口收到您申请办理的××××××事项所送的有关材料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因您所送的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暂时不能办理。请您补充齐全或修改下列材料后前来办理。需补交或修改的材料如下: 1、 2、 ……………………………… 请您将上述材料尽快补正后送本机关。 特此告知。

经办人:××××××联系电话:××××××监督投 诉电话:×××××× 承办窗口(章) × ×××年××月××日 注:第一联:申请人留存,第二联:审批机关存档。 …………………………………………………………………………… …………………………………… 补正材料通知书 ××××××: 本窗口收到您申请办理的××××××事项所送的有关材料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因您所送的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 式),暂时不能办理。请您补充齐全或修改下列材料后前来办理。 需补交或修改的材料如下: 1、 2、 ……………………………… 请您将上述材料尽快补正后送本窗口。 特此告知。 申请人(签字):签字日期:×××

现行工商部门执法文书样本

目录 一、行政处罚文书 1.指定管辖通知书 2.案件移送函 3.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4.行政建议书 5.案件来源登记表 6.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 7.立案(不予立案)审批表 8.行政处理告知记录 9.协助调查函 10.询问通知书 11.询问(调查)笔录 12.现场笔录(新修改附后) 13.抽样取证记录 14.委托鉴定书 15.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新修改附后) 16.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新修改附后) 17.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新修改附后) 18.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物品委托保管书(新修改附后) 19.先行处理物品通知书(新修改附后) 20.财物清单(新修改附后)

21.检查建议书 22.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23.案件核审表 24.行政处罚告知书 25.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26.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27.行政处罚听证授权委托书 28.听证笔录 29.听证报告 30.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31.行政处罚决定书 32.责令改正通知书 33.当场处罚决定书 34.分期(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 35.物品处理记录(新修改附后) 36.送达回证 37.行政处理决定纠正决定书 38.责令重新审查决定书 39.督办案件通知书 40.附页 41.行政处罚案件案卷封面 42.卷内文件目录

二、行政复议文书 43.行政复议申请书 44.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笔录 45.行政复议材料签收单 46.行政复议有关事项审批表 47.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 48.行政复议申请人告知书 49.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50.行政复议受理案件通知书 51.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 52.行政复议第三人告知书 53.被申请人答复书 54.规范性文件转送函(一) 55.规范性文件转送函(二) 56.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通知书 57.中止行政复议通知书 58.恢复审理通知书 59.延期审理通知书 60.行政复议听证通知书 61.行政复议案件审结报告 62.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63.行政复议调解书 64.行政复议和解书 65.行政复议决定书 66.责令履行行政复议决定通知书 67.责令受理通知书

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样本

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样本 申请人:(申请人为公民的,应写明姓名、性别、民族、住址、工作单位、通信邮编、联系电话;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及其职务) 被申请人:(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及其职务、联系方式) 行政复议请求:(要求撤销或变更某具体行政行为,或要求确认某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责令限期履行某法定职责。要求国家赔偿的应写明赔偿方 式及赔偿数额)事实和理由:(具体展开,可分条分点阐述) 此致 *********** (行政复议机关) 附件:1、证据清单(及拟证明的内容等) 2、??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备注:附《行政复议申请事项告知书》

附:行政复议申请事项告知书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下称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两份(被申请人是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申请书相应增加一份); (二)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制作法律文书或未送达法律文书的,应提供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 的有关材料,不同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分别提出申请); (三)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证明书;申请人是合伙企业的,应提交核准登记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企业负责人证明书;申请人是其他组织 的,应提交有关机关对该组织成立时的批复及其主要负责人证明书); (五)公民死亡,其近亲属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公民死亡证明以及申请人与死亡公民亲属关系的证明; (六)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承受权利义务的有关证明; (七)委托他人代为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写明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的授权委托书; (八)申请人超过5人的,应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并提交复议代表推选书。复议代表人委托他人代为复议的 ,须提供复议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的授权委托书。 (九)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委托其近亲属提起行政复议的,应有该公民口头或书面的委托并以该公民的名义提起,同时提交近 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特殊情况下口头委托的,应当提供该公民限制人身自由地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确认; (十)因不可抗力或者因严重疾病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有效的证明材料; (十一)其他能证明符合复议条件的证据材料。 (十二)行政复议请求为履行法定职责的,申请人应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已经提出申请,被申请人应当履行法定职责而未履行的证据材料。但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被申请人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 2、因被申请人受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备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能够作出合理说明的。 (十三)申请人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应提供因行政侵权而造成损害事实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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