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建设工程施工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地铁建设工程施工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地铁建设工程施工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章施工用电安全管理

第七条临时用电资料管理

(一)土建、机电设备安装、装饰装修施工单位的施工用电管理资料应按照天津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的要求进行建档;

(二)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用电组织设计方案要履行编制、审核、批准审批程序;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用电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复核,并对方案的针对性、可行性、可靠性要明确鉴定结论;

(三)施工用电工程投入使用前,施工单位填写《临时用电工程使用前验收单》(见JL/ZY-AQ-27-01-N)监理单位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

(四)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必须签订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五)施工用电档案资料齐全,有专人负责管理。

第八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

(一)外电防护

1、外电防护与脚手架、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道的安全距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安全距离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时,必须采取隔离防护措施,悬挂明显警示标志;

3、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严禁施工和堆放材料物品。

(二)接零保护系统

1、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配电系统必须采用

TN-S接零保护系统;

2、专用保护零线的设置必须符合要求,不准与工作零线混接;电气设备必须接保护零线,电气设备接零符合要求;

3、施工现场的防雷措施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三)配电箱与开关箱

1、施工现场的配电箱与开关箱必须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系统,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

2、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部位;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相对集中部位;分配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其控制的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准超过3米。

3、配电箱与开关箱应设在通风、干燥部位,严禁设在有害介质中,不得设在易受撞击、震动、液体浸湿以及热源烘烤的场所;配电箱与开关箱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4、配电箱与开关箱应设置牢固、美观,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坚固、美观的支架上,规定是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垂直距离大于1.3米,电闸箱必须防雨、防尘;

5、钢筋加工区域的配电箱与开关箱必须设置坚固、美观。防护罩棚,安全标示、操作规程设置齐全。线路敷设和位置设置符合《天津地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图集》要求;

6、施工单位使用的配电箱与开关箱的品牌必须标准统一;严禁使用非国标或外观破损、安全防护等级降低的配电箱与开关箱;

7、总电闸箱必须用铁艺护栏进行防护,分配电闸箱和开关电闸箱的支架要统一;

8、所有配电箱与开关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做出分路标记。

(四)现场照明

1、地下暗挖以及潮湿场所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

2、施工现场各作业点位、出入口及地下施工区域必须设置照明或应急疏散照明,照明亮度满足施工安全要求;

3、施工现场严禁使用大功率、高热量的照明灯具;

(五)配电线路

配电线路必须使用五芯电缆;主干电缆要挖沟掩埋,不许裸露地面,不易掩埋的要做刚性防护处理或用制式电杆进行架高,一般电源线路的高度不应低于2.5米,线路敷设清晰;

第九条用电设备的安全要求

(一)用电设备必须是国家规定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厂家的制造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及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电气原理图及有关档案、技术资料、检测合格证或鉴定报告等文件;

(二)严禁使用国家明文规定淘汰的、禁止使用的、危及生命安全的、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或安全保护装置配备不齐全的用电设备;

(三)用电设备的安全性能、安全保护装置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和标准要求。

第十条施工用电管理人员要求

(一)施工现场应配备专职施工设用电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用电作业的安全监督检查,确保施工用电作业安全;

(二)施工用电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不得违章指挥,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三)施工现场电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许可的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章临时电源管理

第十一条临时电源的职责管理

(一)土建施工总承包单位是临时电源的管理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日常的用电安全管理;

(二)土建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与区间隧道轨道铺设单位、接触网安装单位、机电设备安装单位、装饰装修等单位签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见附表),并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三)土建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电源接入分界点以上的安全管理。临时用电单位负责电源接入分界点以下的安全管理;

(四)临时用电单位必须服从临时电源管理单位的安全管理。临时用电单位如有违反临时用电安全行为的,临时电源管理单位有权予以拉闸断电或进行经济处罚。

第十二条临时用电的申请办理

临时用电单位进场后,应书面向临时电源管理单位提出用电申请。电源管理单位从临时箱变的电源接入分界点给临时用电单位进行接电。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凡涉及到临时用电的单位,必须向现场的临时电源管理单位办理临时用电相关手续。未办理者一经查出,将视为偷电,并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临时用电单位因违反施工用电操作规程造成电气设备的损坏,并引起临时箱变跳闸,临时用电管理单位在不影响施工进度的情况下,负责组织抢修,迅速恢复送电,在查明责任后有权追究临时用电单位的经济责任。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公共区域及楼梯间的现场照明有土建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管理。

第五章施工用电安全检查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制订施工用电分级安全检查制度既总承包

单位和分包单位的检查,现场施工用电管理人员的自查和监督检查。

施工单位的施工用电检查形式是:日巡检、周检、月全面检查等,经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消除施工用电隐患。

第十七条施工用电安全检查评定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

第十八条监理单位每月组织一次月度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外电防护、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线路、配电箱与开关箱、配电室与配电装置、现场照明和用电档案。

第十九条地铁集团安全质量监察室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查。每季度进行一次联合大检查。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填写《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按照整改要求进行书面回复。同时对存在的问题通过地铁集团安全监控中心平台进行发布。

第二十条集团子公司和建设管理中心根据分管项目情况,自行安排检查时间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资料的归档保存。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工地)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 严格遵守执行建设工程供电安全规范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技术规范。 2. 对临时用电的线路,配电箱、盘、变压器等设施,除加强日常巡 视检查外,每月应进行一次安全用电的检查。 3. 配电线路必须按照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不得采用塑料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绝缘导线的绑扎禁止使用裸导线。 4. 配电系统必须实行配电箱、开关箱二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 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相应的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并无带电体明露。 5.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水、防尘、箱体应涂安全色标,应画N标志,写上“有电危险”字样,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箱门上锁,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并有标志。 6. 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线应使用多股铜线,禁止使用独股铝线。 7. 使用一、二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配装漏电保安器,工具的电源线 应为橡胶软线,插座应完好,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8.电焊机外壳应做接地线或接零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 次线应小于30米,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防护罩,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9.在任何用电范围内,均需接受电工的管理、指导,不得违反。10.严禁一制多机(或工具)用电。 11.一切电线接头均要接触牢固,严禁随手接电,电线接头严禁裸露

空间; 12.一切临时电路均要在2m高度以下,严禁拖地电线长度超过5m;13.任何拖地电线必须作好防水、防漏电工作; 14.一作小区(分区)设一漏电保护开关; 15.明灯泡悬挂,严禁近人及靠近木柴、电线、易燃品; 16.切金属外壳的机具均设地线接地; 17.用电工种均须配备测电笔、胶钳等常工具,严禁任何危险操作;18.手持电动工具均要求在配电箱高额定工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工作时间不大于0.15s的漏电保护装置,电动机具定期检验、保养; 19.台电动机械应有独立的开关和熔断保险,严禁一闸多机;20.工须经专门培训,持供电局核发的操作许可证上岗,非电气操作人员不准擅动电气设施,电动机械发生故障,要找电工维修;21.工现场内不架设裸导线。现场架空线与施工建筑物水平距离不小于10m,与地面距离不小于6m,跨越建筑物或临时设施时垂 直距离不小于2.5m; 22.种电气设备均须采取接零或接地保护。单相220v电气设备应有单独的保护零线或地线。严禁在同一系统中接零、接地两种混 用,不准用保护接地做照明零线。 交底人:施工队: 年月日年月日 中建装饰公司五分公司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望各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作业。

3、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4、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解救法 第一章、用电安全的技术措施 第三条: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1、在安装电器设备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2、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漏电电流〈100毫安,动作时间〈0.1秒;第二级漏电电流〈动作时间〈0.1秒〉。 3、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多处做有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4、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第四条: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A停电B验电C挂接地线

即“三措”,如没有以上过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无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 一、停电: 线路停电工作须拉开以下断路设备: 1、与已停电工作的线路交叉的线路,如:停电施工的线路;在此线路上面且需栓线或挂线时,则该线路的断路设备应拉开停电; 2、断开危及线路,停电作业的并行和同杆并架线路的开关和刀闸; 3、断开有可能反回低压电源的开关和刀闸; 4、与停电工作的线路同杆的路灯线和非电源的低压线也应停电,确实不能停电的,应采取防止触电措施; 5、注意防止误停、漏停电源拉开刀闸,就检查刀闸,开变位装置、拉开开关、油闸应检查,“切”、“入”或“通”、“送”,标志位置并采取防止误动措施,如加锁、栓单位把把等,跌落保险管应拉下,断合重复保险器,应将正负管完全断开; 6、在线路施工人员自行断开的开关或刀闸跌落保险器的上处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上有人工作的标志牌,操作完后应将标志牌取下;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为确保施工用电的安全,依据《JGJ46-2005施工 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制定本制 度。 二、施工现场的用电设施、设备的安装、检修、维 护,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实施。电工经培训考核合格,并 持有上岗证。 三、施工用电的线路及设备,严格按批准的施工组织 设计安装设置,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规定。 四、施工现场用电必须执行三项基本原则: 1、必须采用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三相五线系 统); 2、必须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3、必须采用两级漏电保护和两道防线; 五、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六、供配电系统应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设置,并遵守以下四项规则: 1、分级分路及一级总配电箱、二级分配电箱、三级开关箱; 2、动照分设及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分别设置。若动力与照明合置于同一配电箱内共箱配电,则动力与照明应分路配电。 3、压缩配电间距及配电室外,分配电箱与开关箱合用电设备之间的空间距离应尽量缩短。 4、环境安全及配电系统对其设置和运行环境必须安全。 七、配电室的设置。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印发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a88481808.html, 2010年01月20日来源: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建质[2010]5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贯彻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和情况及时反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〇年一月八日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城市轨道交通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从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活动必须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各阶段合理的工期和造价,加强全过程安全质量风险管理。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以下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建设单位安全质量责任 第五条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负总责。 建设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质量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设置安全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与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进行安全质量履约管理。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组织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风险评估(含建设工期、造价对工程安全质量影响性评估)并组织专家论证,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抗震、抗风等专项论证。 建设单位在报送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时,应当提交经专家论证的安全质量风险评估报告。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向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提供气象水文和地形地貌资料,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管线、桥梁、隧道、道路、轨道交通设施等(以下简称工程周边环境)资料。 建设单位因工程需要,组织调查前款相关资料时,有关部门或单位应当支持配合。 第八条工程周边环境严重影响工程实施或因工程施工可能造成其严重损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线路规划方案时尽可能予以避让。无法避让且因条件所限不能进行拆除、迁移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设计要求和工程实际,组织开展现状评估,并将现状评估报告提供给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报送经认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制度(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77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版) 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根据国家颁布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开工前必须认真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含50KW),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其主要内容有: ⑴现场勘察地理情况; ⑵确定电源进出线和变电所、配电室、总配室、总配电箱、配电箱、末级电箱等装设位置及线路走向; ⑶负荷计算及线径的选择;

⑷绘制电器平面、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⑸制订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及电技术措施及电器防火措施。 2、加强临时用电的技术管理工作。按照“规范”的规定,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组织必须由电气技术人员编制公司,主管技术部门批准后实施。同时施工现场要建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其主要有: 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资料; ⑵技术交底资料; ⑶安全检测记录; ⑷电工维修记录资料。 3、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指导、监督工作,是保证临时用电生产安全运行,尤其是保障人身安全、防止触电伤害事故的重要环节。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规范”、“标准”。各单位机电管理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定期学习“规范”。电气作业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术水平,认真按部颁“规范”搞好现场临时用电搭设。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监督检查。 4、施工现场用电必须实行三相五线制(使用合格的五芯电缆)、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电气系统的安全运行,减少或避免各类电气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用电的管理。 第三条本公司安全用电的管理统一由工务单位监督管理。机修等单位负责各自在负责范围内的安全用电管理。安全主任监督。 第二章电气作业人员的从业条件 第四条电气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2)取得政府安全管理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按规定定期复审。 (3)热爱本职工作,作风严谨,工作不敷衍塞责,不草率从事,对不安全因素时刻保持警惕。 (4)熟悉电气安全操作规程,掌握触电急救及电气灭火知识。 (5)熟悉本公司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方式,掌握电气维修方法和日常检查要点。 第三章电气作业人员的职责第五条认真作好本岗位的工作,对所管辖区域内电气设备、线路、电器件的安全运行负责。 第八条认真作好管辖区域内的巡视、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并认真填写工作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第九条一旦发生触电或电气火灾事故,必须快速、正确地实施救护或灭火,并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十条发现非电气作业人员维修电气设备或乱接乱拉电气线路,应及时制止,有权停止其工作。

第十二条对假冒伪劣或经检测不符国家、行业标准的电器产品,有权拒绝安装,对已安装的及时更换。 第十三条所持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按规定的年限由本人或安全办公室统一到发证机构进行复审,未经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应自动下岗。 第十四条必须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厂、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五条在教育培训中,应强调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使新员工充分认识安全用电的重要性,熟悉有关电的基本知识,掌握安全用电 的基本方法。 第十六条通过教育培训,对使用用电设备的一般人员,还应懂得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对独立工作的电气作业人员,还应懂得电气装 置在安装、使用、维护、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要求,掌握电器设备的 灭火方法,掌握触电急救的技能。 第五章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在电气设备及线路的安装、运行、维修和保护装置的配备等各个环节,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范和工艺要求。 第十八条对高压设备及线路的检修和改造,必须向供电部门提出申请,未经许可,不得进行作业。 第十九条电气设备不得带故障运行!任何电气设备在未验明无电 之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得盲目触及。对挂有“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止步、高压危险”等标示牌,非有关人员不得移动。 第二十条在架空线路下及周围作业时,必须作好防护措施,严禁在架空线路附近竖立高金属杆及其他设施。 第二十一条加强电缆线路的巡视检查,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测,禁止在电缆沟附近挖土、打桩。

地铁站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地铁站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地铁站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1、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项目经理负总责、安全长负专责、各级管理人员负相应责任的原则,全面建立并实行安全责任制和安全逐级负责制。把安全责任目标层层分解,横向到职能部门,纵向到各级领导和每个职工,并逐级签订安全责任状,形成一级保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体系。 2、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针对本工程城市暗挖施工、交通运输和人身安全风险大、技术含量高等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每道工序开工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生产注意事项,交底至班组,并要求传达到每个作业人员。 3、安全教育制度 (1)加强作业人员的的安全教育,使广大工人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克服麻痹思想,组织职工有针对性地学习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知识,做到思想上重视,生产上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对特殊工种和对施工安全有特殊影响的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安全操作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3)要经常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提高全体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到"三不伤害"(即: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 (4)对新入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变换工种时也要进行转岗安全教育。 (5)施工管理人员要进行年度安全培训,专职安全员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不得继续从事安全员的工作。 4、安全检查制度 ①坚持经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堵塞安全漏洞。 ②项目部组织月检查,工区进行周检查,工班经常进行检查,

项目部施工安全用电管理办法(2021版)

项目部施工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2021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706

项目部施工安全用电管理办法(2021版)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和法规,加强项目部施工临时用电的管理工作,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促进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开展,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B/T46-2005)和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项目部所属各施工单位的施工临时用电,必须执行本规定。 第二条用电安全管理 (一)项目部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采用380/220V三项五线制的TN—S低压电力系统,员工生活区采用36V安全电压。 (二)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各作业队电工对本队的安全用电负责。

(三)项目部及各施工队安装、维修或拆除施工临时用电时,必须有专业电工操作,并做到持证上岗,非专业电工禁止操作。 (四)电工人员应做到: 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用电设备的性能; 2、操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工作。 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4、负责保护所用设备,负荷线和开关箱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解决。 5、移动和拆除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后进行。 6、负责建立和管理施工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档案。 (五)施工临时用电实行定期检查制度,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各施工队每周进行综合检查,电工应每日进行巡查。 (六)对检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及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第三条施工用电防护

地铁施工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创建文明工地;维护市容整洁和城市安全,使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使施工现场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最佳施工状态,根据国家、行业、XX 市、指挥部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 市轨道交通工程实施范围内各参建单位。 第二章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三条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领导小组,领导现场文明施工的开展。 第四条项目部应确定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并将目标管理责任明确分工,分解到人,各负其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确保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五条项目部应加强对环保的管理与宣传,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对工地的施工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防止污染、扰民而引起的投诉和通报,要加强宣传工作,获得市民和行人的理解和支持。 第六条根据现场实际,结合指挥部和上级有关制度,制定项目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制度),并组织落实,主要包括:

—1— 1、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2、施工现场治安防范措施(治安保卫制度) 3、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安全措施 4、施工现场急救措施 5、施工现场防粉尘、防噪声及施工不扰民措施 6、施工现场宿舍保暖,防煤气中毒,消暑措施 7、门卫制度、食堂、厕所卫生责任制等各项制度。 第七条项目部平时要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的经常性检查,通过发现不足,认真整改,使施工现场始终保持较高的文明施工状态。 第八条施工现场有出入登记,特种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坚持文明施工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文明施工情况,协调解决文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文明施工在现场健康地开展。 第十条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不允许穿拖鞋、高跟鞋、穿硬底鞋、穿裙子、光背、赤膊、赤脚及高声喧哗。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过程中,临时性使用380V 或380V以下的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3 术语和定义 3.1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4 职责 4.1 作业申请人: ——是现场作业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 ——办理作业许可证; ——组织危害因素辨识,协调落实作业安全措施; ——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 ——组织实施作业; ——对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4.2 作业批准人:(主要负责人) ——清楚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和风险; ——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 ——清楚安全控制措施; ——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包括检查气体取样和检测结果; ——批准和取消作业。 4.3 作业人员: ——持有经审批有效的作业许可证进行临时用电作业; ——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许可证

规定的内容进行作业; ——在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紧急情况,应告知作业负责人,并迅速撤离现场。——掌握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的方法; 4.4 电气专业人员: ——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和对作业人员的影响; ——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可以处理异常情况; ——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完善,可暂停作业;——制止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发生紧急情况,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5 管理要求 5.1基本要求 5.1.1 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涉及动火时,应同时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超过 6 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范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5.1.2 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应由电气专业人员进行。 5.1.3 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 5.1.4 潮湿区域、户外的临时用电设备及临时建筑内的电源插座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在每次使用之前应利用试验按钮进行测试。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工会给乡镇营业厅配备的电视机、电饭锅、电磁炉、电风扇、光波炉等生活用品的到位,使用电范围和用电量都在不断扩展,用电安全已成为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搞好用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用电管理由各个分公司综合部统一负责,营业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各个分公司综合部统一办理。未经各个分公司综合部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各个分公司综合部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二、室外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水电管理部门直接组织施工,任何单位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路属新建工程的由基建处统一组织施工。扩建项目在1kw以上的必须经水电管理部门同意后,委托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五、各办公楼、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禁止使用电炉。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水电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教学、科研必须使用电炉时,须经学校安全委员会批准,并发给许可证,由专人负责管理。 六、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七、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八、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水电管理中心或用电单位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九、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十、娱乐场所、办公室、宿舍等装修时,电源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设计、施工,并充分考虑电源容量和线路安全,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十一、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

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M-ZD-65117 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 全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 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化,保证施工现场用电安全,制定此制度。 1 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用电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1 宿舍照明不得乱拉接线,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灯头。 1.2 仓库、食堂等场所不得擅自安装照明器具,若需要增加时,必须经现场电气技术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业电工完成。 1.3 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子,室内不得使用功率大于100W的灯泡。 1.4 现场使用设备(除固定设备外)在使用时必须设置三级开关箱,不得强迫电工将使用设备、器具的电源线直接接在远离设备的二级配电箱上。 1.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有生产许可

证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合格证和资质证明不全的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6 开关箱应直接控制用电设备。开关箱与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与分配电箱的距离不得大于30m。开关箱内安装漏电开关、熔断器及插座。电源线采用橡套软电缆线,从分配箱引出,接入开关箱上闸口 1.7 每台用电设备都必须设置独立漏电开关,严禁用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的电气设备(包含插座)。 1.8 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开关箱亦不得平放在地上或倾斜放置,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5m。 1.9 施工用电源线、设备线不得有破损,有破损处必须包扎良好,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1.10 现场使用设备及三级箱的电源线不得在钢筋或地上拖拉,电缆导线必须用木方、绝缘导管或绝缘皮保护,以防电缆、导线绝缘破坏而伤人。 1.11各设备、线路、开关箱存在问题时或使用不方便时,

地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地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一、本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坚决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为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 二、安全生产是衡量地铁2号线消防维保项目部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必须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安全教育、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努力钻研技术业务,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确保人身和施工安全。 三、新职工和改职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地铁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的培训学习,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工作。 2.施工作业基本安全制度 2.1项目启动施工安全作业要求 2.1.1新设备启用前,设计、施工部门应配合,对接收单位的使用维护人员进行培训。 2.1.2项目组成员认真学习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2.1.3工程施工用电时必须依据电源插座规定的负荷进行用电,不得超过电源插座规定 的负荷。 2.1.4工程施工过程中,电源插座周围不得摆放易燃、易爆、液体或金属等物体,避免 由于液体洒溅或金属物遗撒等原因使电源插座受损,产生漏电或短路现象。2.1.5项目组成员必须听从项目经理的调动,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1.6为维护公司企业形象及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组成员不得追逐、 打闹、玩戏。 2.1.7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异常或其它异常情况应及时与用户沟通,以便及时核 查排除,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1.8项目组成员在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动即有的设计方案及施工实施计划施工。

2.1.9项目的实施调试工作与施工现场的正常作业原则上要避免交叉、并行作业,非施 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如确需交叉、并行作业,必须制定安全措施预案, 防止发生事故。 2.1.10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 作。 2.1.11工程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整理,以保持工程施工现场的整洁。 2.1.12工程人员下班离开工程施工现场时,必须将工具、仪器仪表、照明、电源插座及 电脑主机和显示器等用电设备关闭。 2.1.13系统在线运行时,未经使用或维护部门的许可,项目组人员不得对系统进行操作。 2.1.14未经使用或维护部门许可,项目组成员不得随意进入设备机房,更不得随意操作, 使用工程施工现场的任何设备或工具。 2.2 基本规定 2.2.1三不动: 1、未登记联系好不动; 2、对设备性能、状态不清楚不动; 3、正在使用中的设备(指已办理进路或闭塞的设备)不动。 2.2.2三不离: 1、工作完后(配合作业后),不彻底试验良好不离; 2、影响正常使用设备缺点未修好前不离; 3、发现设备有异状时,未查清原因不离。 2.2.3四不放过: 1、不查清事故原因不放过; 2、不落实造成事故责任者不放过 3、按事故等级未追究相关行政领导责任不放过; 4、没有吸取教训,做出预防措施不放过。 2.2.4七严禁: 1、严禁甩开联锁条件,借用电源动作设备; 2、严禁采用封连线或其他手段封连各种信号设备电气接点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搞好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确保人身和机械设备安全,制定项目部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2.适用X围 按照建设部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X》设计、布置临时施工用电,进行电源管理。 3.名词解释(无) 4.责任 项目部安监部负责定期对现场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 5.管理规定 5.1临时施工电源的供电方式采用“三相五线”制,电源箱采用双门、双漏保的标准闸箱,箱内标明负荷名称,箱门加锁并设警告标志。5.2供电值班室内悬挂供电系统布置模拟图。供电系统模拟图上标明用电设备型号、容量、线缆负荷截面积、计量表及用途编号。 5.3电源闸箱分为一、二、三级。其中一、二级电源箱(包括电源箱内的设备、维修)由电源管理单位管理;二级电源箱各分路开关下口所使用的用电设施、二级电源箱负荷侧接线及三级电源箱由施工队伍管理。 5.4各类电源箱由物资部采购,电源管理单位检验、维修、标识(在

电源箱上粘贴《检验合格》标签)、编号和保管;三级电源控制箱由施工队伍向电源管理单位租用。 5.5电源管理、维护和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电工操作证”;监护人员等级应高于操作人员。 5.6施工现场直埋电缆必须用铠装电缆或加保护管,深度不得低于0.7米,经过道路和铁路需加保护管,缆沟回填应沿电缆走向每隔30米立“地下电缆”标志。 5.7敷设各处的临时线路绑扎牢固整齐,电气连接及绝缘可靠,防止外部受机械损伤。 5.8施工现场一律不准采用裸导线,采用架空线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绝缘导线,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米,有车辆通行的路口不得低于5米。 5.9禁止使用没有装设漏电保护器的活动线轴。三相电动工具必须采用三相四极插座或插销。 5.10在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应采用防爆型灯具,开关必须设在室外;在缆沟、循环水沟及潮湿地方,用24V电压照明;在箱罐容器内施工必须使用12V的低压行灯电源,(行灯变压器不得放在容器内)应采用橡皮软线和手持灯,且低压线路必须与高压线路分开敷设。 5.11交流电焊机的一次线一律采用3×6MM2的橡皮软线,直流电焊机的一次线一律采用3×10+1×6MM2的橡皮软线,集中布置的电焊机的一次线要装电缆槽盒,电焊机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5.12轨道式起重机械的动力电源软线要装设电缆托架,轨道应多点

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1、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无灰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振动的地方。 2、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出入措施。 3、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4、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气、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须作特殊防护处理。 6、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7、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8、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 9、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坚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10、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11、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12、架空线路宜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因受地形环境限制不能装设拉线时,可采用撑杆代替拉线,撑杆埋深不得小于0.8m,其底部应垫底盘或石块。 13、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铝线截面应不小于2.5mm.2,铜线截面应不小于 1.5mm2。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应密封。采用金属管敷设时必须作保护接零。 14、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半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禁止非专业电工检查、维修电气设备,禁止使用非电工绝缘工具检修电气设备。 15、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16、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17、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18、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1)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特制定本规定。希望项目部管理人员及施工队严格遵守此规定。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必须执行《施工现场临 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其他用电 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编写“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 计”,并按其布置。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 一、二级配电箱外壳必须设重复接地,三级配电箱在比较集 中的地方应设重复接地。 5、施工机械设备的金属部分必须有接地(零)保护。 6、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漏电保护器应与所控制的设备容量相匹配。 7、开关箱与二级配电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 8、各级配电箱内应设专用零线和保护零线端子,不 得相互混接;箱内电气元件应排列整齐、牢固,配线横平

竖直、美观,并且绑扎牢固;箱底引出线口应加橡皮绝缘互套,箱门应配锁。 9、各级配电箱周围2米以内不得堆放杂物,并且 应设防雨措施。 10、室外照明灯具应采用防水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米;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有保护接零。 11、手持照明灯具、地下室、金属容器内、潮湿等场所,照明时必须使用24V 及以下的安全电压。24V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变压器。金属外壳有可靠的保护接零。 12、凡是移动电器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1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14、电焊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干燥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15、使用电焊机械焊接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严禁露天冒雨从事电焊作业。 16、电焊机械的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 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于30m,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

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安全标准化文件)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标准化文件 A0 新版发行新版发行 版次修订页次实施日期修改简记 制定Prepared 日期Date 审核Checked 日期Date 批准Approved 日期Date

1.目标 规范基本用电要求,避免电击、电气火灾等电气事故,促进安全生产。 2.范围 XXX有限公司各部门。 3.定义 无 4.职责 4.1 设备部是车间配电系统的主管部门,负责车间配电系统的管理,包括日常安全巡检、新设备布线审核、外来用电审核与监管等; 4.2 行政部是公共区域配电系统主管部门,负责公共配电系统的管理,包括日常安全巡检、外来用电审核与监管等; 4.3 采购部等部门购买符合安全要求、具有3C认证标示的电气耗材; 4.4 厂务部负责新置设备安装电源的报批,设备部审核、董事长批准后组织安装电源; 4.5 各部门负责辖区的安全用电检查与管理; 4.6 安全部监督各责任部门、责任人开展安全用电管理。 5.工作程序 5.1 配电系统基本要求: 5.1.1 线路负载不得超过线路承载能力; 5.1.2 开关与输出负载匹配,异常时能够自动切断电源; 5.1.3 保障安全用电保护措施存在并且有效:电气绝缘、屏护和间距、接地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短路保护装置和过载保护装置、接地电阻等存在且有效。 5.2 安全用电基本要求: 5.2.1 灯具安装要求: 5.2.1.1 室外220伏灯具距离地面不低于3米,室内不低于2.5米; 5.2.1.2 易燃易爆场所应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等; 5.2.1.3 普通灯具与易燃物品距离不得小于30厘米。 5.2.2 移动电气设备使用要求: 5.2.2.1 定期对绝缘电阻进行检测,绝缘电阻应小于1兆欧,电源线应采用三芯或四芯多股橡胶电缆,无接头,不得跨越通道,绝缘层无破损,长度不得超过5米,PE线连接可靠,防护罩等完好,无松动,开关可靠、灵敏,与负载匹配。 5.2.3 接地要求: 5.2.3.1 电气设备(特别是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和电线的金属保护管,应有良好的保护接零(或接地)装置。 5.2.3.2 接地线连接稳固,采用焊接或者螺母紧固,不允许采用缠绕替代。 5.2.4 线路布设要求: 5.2.4.1 线路布设应横平竖直,穿越走道应穿管(金属管时,管应接地),满足电气设备最高负载要求。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新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必须执行JGJ64—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编写“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按其布置。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一、二级配电箱外壳必须设重复接地,三级配电箱在比较集中的地方应设重复接地。 4、塔吊、龙门架、搅拌机等设备的金属部分必须有接地(零)保护。 5、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漏电保护器应与所控制的设备容量相匹配。 6、开关箱与二级配电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 7、各级配电箱内应设专用零线和保护零线端子,不得相互混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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