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

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监察厅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把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内在要求,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新一代江苏人的现实需要,也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破解当前基础教育难点热点问题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省基础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普及水平进一步提高,办学条件显著改善,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进入了更加注重内涵发展和质量提高的新阶段。但从总体上看,基础教育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和问题,尤其是有些地方和学校办学行为不够规范,违规补课多、考试多、作业多、学生睡眠少等现象比较突出,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严重制约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影响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以对事业负责、对未来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意义,

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坚持“省级统筹、政府推动,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强化督查、严肃问责,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原则,从高中教育抓起,以治理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为突破口,建立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明显下降,不规范办学行为明显减少,学校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二、着力解决当前中小学办学行为不规范的突出问题

(一)严格禁止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坚持正确的教育政绩观和质量观,按照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和质量监测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不得以高(中)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进行排名和奖惩,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高(中)考成绩、升学率等情况,不得炒作“高(中)考状元”。

(二)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活动时间。坚持“健康第一”,切实保证师生法定休息权利。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不得组织非住校学生上晚自习,住校生晚自习每天不超过2课时,并严禁用来组织文化补习或考试。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和2小时以内。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

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初中和高中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和8小时。严禁中小学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三)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编制标准配齐配强中小学各科教师,督促所有中小学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各中小学要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学校课表要上墙、上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高一年级必修课结束前,不得提前分科分班。

(四)严格规范考试和招生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规范考试科目,从严控制考试次数。小学、初中不得组织市、县(市、区)统一的文化课考试。小学每学期考试原则上不超过1次,科目不超过3门;初中每学期考试不得超过2次。严禁组织高中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统考、联考或月考。严格规范招生管理,普通高中一律不得在中考前招收、录取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加强对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籍管理,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网络管理平台。加快高考招生社会化改革步伐,尽快推行网上报名,高考成绩由招生考试机构直接发放给考生本人。各市、县(市、区)和学校、班级不得统计、公布考生个人或集体的高考成绩、名次、上线率等信息。

(五)严格制止义务教育办学中的违法行为。深入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各种名义设重点学校、分快慢班,已经举办的要清理取消。任何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转制为民办学校,原有体制改革学校要按规定要求限期清理整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不得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作为录取依据。

三、加快构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一)积极探索“减负增效”的有效途径。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倡导自主、合作、探究性学习,鼓励启发式教学,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优化教学过程,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中小学教辅资料管理的规定,切实改变依靠教辅资料搞题海战术的做法。鼓励和表彰在规定教学时间内通过提高教学效率保证教育质量的先进学校和优秀教师,大力推广先进地区和学校“减负增效”的成功做法。

(二)开发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积极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开放学校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和体育、艺术教育等场所,组织学生在课外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兴趣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重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充分发挥素质教育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育人功能,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等要按规定免费向中小学生开放。

(三)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强化教师队伍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充分发挥其在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中的主体作用。坚持把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开展农村教师全员培训,省每年免费培训一批农村中小学教师,各地也要组织开展相应的教师培训,有效提高农村教师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积极推行县域范围内的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广泛开展城市与农村中小学校的结对帮扶活动,努力提高农村学校的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

(四)大力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切实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积极构建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衔接的网络体系。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大力整治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注重优化家庭教育,正确引导家长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和管理孩子。规范社会办学机构的办学行为,社会办学机构不得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举办学科类竞赛活动。各中小学校不得将校舍、场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办学,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坚决制止有偿家教,禁止中小学教师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课。加强学校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四、确保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各项措

施落到实处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作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保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组织部门要把规范办学行为的工作情况列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教育政绩观;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规范新闻媒体采访行为,防止不负责任的炒作和报道;监察部门要监督下级政府及其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查处违规行为;教育部门要研究提出区域整体推进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认真排查和解决突出问题。各中小学校要规范学校内部管理,自觉纠正违规办学行为,形成依法办学、自我约束的发展机制,真正把规范办学行为的要求落实到课程、教学、评价、管理各个环节。

(二)严格督促检查。认真开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督导和随机督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各地要把规范办学行为的情况纳入到对市、县(市、区)、学校的有关评估和表彰奖励中,纳入到对校长、教师的考核和评优评先中。省将在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评估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县、和谐校园等评比表彰中,对违规办学、有严重问题的地区和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出现的重大违规办学问题进行严格问责,

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和教育观。要切实加强舆论监督,对严重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重大违规事件要进行曝光。各级教育部门、学校要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认真核查举报的违规情况,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公众、家长和媒体的监督,为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环境。

主题词:教育工作素质教育中小学意见通知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2009年6月12日印发

小学规范办学行为规定

镇中心小学 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 关于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规定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给孩子创设一个轻松、和谐、快乐的学习环境,结合我校实际,特规定如下: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 开全课程, 开足课时。严格按照课程计划组织各类教育教学活动,任何人不得随意增减课程、课时,不得随意增加教学内容和课程难度,任课教师严格按课表上课,遵守课堂秩序和教学规范,不得随意调课、让课,不得随意剥夺学生上课权。 2.严格教学进度管理。教师要遵循教学规律,科学安排并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不得赶超教学进度。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课程标准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精神组织和安排、开展教学,不得随意加深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要求。 3.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布置作业,家庭作业当天在学校网站公示。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除语文、数学外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四年级每天课外作业总量不超过三十分钟,五、六年级不超过一小时。教师要精心设计作业,做到精选、先做、全批全改并及时反馈,严禁只布置不批改。不得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不得在双休日、节假日加大作业量,不得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作业布置要有目的性、针对性、趣味性和活动性,实现师生“同心、同行、同乐”。 4.严格教学秩序管理。把建立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作为学校常规管理的首要任务落实,加强对日常教学常规工作的检查指导,严格教学秩序管理,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随意更改教育教学计划,不随意停课放假,更不准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或其他非教育性社会活动。 5.加强教学管理,以优化课堂教学为突破口,狠抓课堂教学改革,切实地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向课堂教学要质量;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广大教师的素质,更新教育观念;积极开展教研活动,进行课堂教学研究, 向课堂要质量,倡导特色教学,争取让教学过程变成学生“自主、探究、创新”的过程,让课堂成为学生学习的乐土。切实把学生过重负担减下来,做到“减负”不“减质”。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监控,规范教师的备课、上课、辅导、作业布置和批改、考核等五个环节。学校定期检查学生的作业量,对有加重学生课业负担行为的教师及时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6.严格规范学生评价,并不断进行改革。实行学业成绩与成长记

关于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关于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落实教育部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第2季”有关要求和《山东省素质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山东省开展的中小学“减负齐鲁行”系列活动。我校对办学行为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采取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坚持实施免试就近入学制度。 我校按照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招收东颜张、西颜张、北颜张三个行政村的适龄儿童。学校开展招生工作时,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告知制度、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信息,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 2.关注困难群体学生入学问题,关心留守儿童,在学校之间开展手拉手结对,在生活上可以给贫弱的留守儿童募捐,在学习上也以老师“一帮一”,学生“二帮一”的形式,帮助成绩不怎么好的学生,帮他们树立学习的信心,为“留守儿童”构筑温暖“大家庭”。健康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没有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3.加强学生学籍的管理。 学校使用全国联网的学籍管理系统管理学籍,建立、健康了学籍管理档案。各种学籍管理表册、资料按年归档登记,以便随时查阅。教务处有专人负责学籍管理工作,按要求建立和健康学生的档案,并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填写、更改和公开学籍信息,学籍管理信息按所授权限进行管理。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和毕业等规定,没有为转学、借读、休学、复学的学生更改或从头制作学生档案等材料。 4.实行“三包”“三查”:校长包入学率,班主任包巩固率,教师包合格率;学期初查入学率,学期终查巩固率,学期末查合格率。真正落实了校长包入学,班主任包巩固,教师包合格的责任制,辍学率为0%。

XX中心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三塔中心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端正办学思想,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制止和纠正学校办学中存在的违背教育方针和违背孩子身心发展规律的问题,全面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加强教育行风建设,逐步建立有利于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基础教育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创人民满意学校。 二、规范办学行为领导小组 组长:孙洪明 副组长:高广标黄贺 成员:孙健郭芹高政陈志海张赟李俊 李新伟陈雪 三、工作目标 (一)、规范考试评价行为 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实行无分数评价,采用等级和评语评价办法,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按成绩排列名次、座位、进行奖惩,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评价学生。不组织学生参加未经规定程序及机构批准的各种考试、竞赛、考级等活动。

(二)、规范教学行为 1、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 2、科学安排作息时间,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 3 、精心备课,认真上课,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课期间,将手机关闭或调到振动状态,不接打手机,收发信息。 (三)、规范招生行为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继续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原则,招生时间、入学条件、报名办法、阳光编班、招生结果向社会公布,在学生入学后,及时完成班级电子班册。坚持平行分班的原则,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和测试,不违规提前招生。 (四)、规范教师行为 1、加强师德建设,以继续教育为平台,以“校本培训”为主要形式,为教师专业化成长创造条件; 2、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讽刺、挖苦、歧视学生和学生家长; 3、鼓励教师利用课余时间免费为学生补缺补差,不得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参与校外补习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或为校外补习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芦芽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我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规范学校管理,严格规范教育行为。 1、实行县管校聘和岗位责任制。坚持依法治校,实行校务公开。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民主管理学校。密切与家庭的联系,建立家校教育管理机构,让家长代表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日常教育教学。 2、完善学校常规管理,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涵盖学校全面工作、符合素质教育需要和学校实际的管理规章。建立健全各种管理档案。 3、坚持基础教育面向大众的性质,为提高国民素质服务,为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服务。注重教育公平,规范办学行为,按规定收费。坚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不举办“校中校”,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举办实验班。 二、加强生源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有关规定。 1、针对我校教育覆盖面,积极做好学前儿童基本情况的掌控工作,强化学校学前教育管理,保证生源数量,提升生源质量,促进学校持续良性发展。 2、坚持平等教育策略,保证外来、流动学生的受教育权利,及时准确地掌握此类学生的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做到学区内无任何辍学现象。 3、积极做好易流失学生的思想工作。以提高教学质量、提升管理效率为保障,创办群众满意的学校教育,尽可能地减少学生流失。 三、加强教学管理,创建优良教育教学秩序。 1、严格按规定开设课程。以国家、省颁布的课程方案为依据,结合地方课程开设方案,充分考虑学校师资、办学条件等因素,开齐

课程、上满课时。尤其要避免对艺体、信息、综合实践等科目的轻视、忽视。不倡导主副科之分,不排挤应有课时,保证按计划完成相应学时任务。 准确把握每一学科教学标准,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不得随意删减、改动课程,不得增减课程难度,不得突击教学;确保学生有充足的参加艺体、社会实践等活动的空间、时间,并做好计划、组织、总结工作。 2、严格教学时间管理规范。学校、教师不得随意串改、挤占正常教学时间,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不超过6小时,晚间、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上课。学生每天集体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睡眠时间不少于9小时,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7:30,上课时间不早于8:00。如有重大活动、意外情况,需调整时,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获准后执行。 3、规范学生用书管理。规范学校、教师教材使用制度,全面采用教育部、省教育厅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教材,严禁未审查教材进入课堂。 严把教辅用书关。在教辅用书的选用上,必须严格按省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范围选取,学校、教师不得滥订习题、试卷,不得向学生派订各类学习资料、杂志读物等。 4、严禁乱办班、乱补课。不得以各种名义进行有偿性质的补课、办班行为;学校不得将校舍、场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个人进行办学。 5、规范课堂教学行为。细化学校教学规则,注重教师课堂教学技能训练,提升教学效率;从教学语言、教具选用、教学方式、教师仪表、课时操作等各方面规范教师的实际操作,形成规范的日常教学行为。 6、规范学生家庭书面。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制度

砚川联办小学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制度 (2012----2013学年度) 为认真落实《陕西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商州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是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国家课程计划的全面落实,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引导学校和教师树立素质教育观念、调整教学行为,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一定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提高对规范办学行为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和观念,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办学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树好学校形象,推进全镇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二、规范行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贯彻落实。 1、规范招生工作秩序。 一是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不得拒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凡年满6周岁的本镇学生,无条件接收),各完小录取新生的名单及出生年月要进行张贴,要向社会公开,保证招生过程公开透明;二是规范学籍管理,所有在校学生必须办理学籍建档手续。从本学期开始,一年级新生学籍注册必须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学籍档案,学生非正常流动不予办理学籍变更手续,政教处将严格把关。 2、加强课程刚性化管理。

严格按照上级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组织教学,任何班级和个人不得随意增删课程和增减课时,不得任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保证开齐、开足、开实各类课程。课程表在每学期开学前交中心小学审查后执行,并将学校的总课程表张贴上墙备查。学校要加强对教师是否按课程表上课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并留好记录,进一步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确保教师按照课程表上课(即使在期末考试期间也要按照课程表上课,不得随意将音、体、美等课程停课,平时更不准出现考试学科挤占非考试学科的现象,严格按照课程表开齐开足课程)。 3、严控学生在校学习时间。 一是学校按照规定一律实行五天工作制,双休日、节假日按国家统一规定休息,学校不得组织学生上课或进行文化补习;二是正常教学日上午上课时间不得早于7:50,到校时间不得早于7:30,学生在校时间不得多于6小时,放学后20分钟内学校清校;三是要认真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课间操和大课间活动)。 4、严控学生课后作业量。 一是要不断加强对作业设臵形式和内容的研究,不断优化作业设臵,提高作业布臵的有效性,提倡布臵实践性、活动性和探究性的作业,严禁以加大作业量的方式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严禁布臵惩罚性作业;二是要根据学生学习实际分层布臵作业,可分必做和选做作业,以使学习程度不同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能够完成作业;三是在小学阶段一、二年级不得布臵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四是学校要建立学生课后作业控制制度并落到实处(学校要留好检查记录,教师要留好每天布臵作业的记录,以备检查),确保学生课后作业总量不超标。

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意见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意见 篇一:小街中学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 小街中学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针对当前突出问题,小街中学就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中学生健康成长提出实施意见,具体内容包括:规范教学行为、规范招生行为、规范办校办班行为、规范考试评价行为、规范教材使用、规范教师行为、规范收费行为、严格问责制度等8个方面。 一、规范教学行为 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超过7小时,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9小时。 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课程设置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不得挤占音、体、美、信息技术、综合社会实践等课程的教学时间,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赶超教学进度。 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家庭作业控制在每天1.5小时之内。

严格作息时间。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超过 7小时,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9小时,每天体育锻炼不 少于1小时。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义务教育学生不早于8:00。住校生早上统一起床时间,不早于7:00;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00,不组织走读生上晚自习。 严禁违规补课。严禁学校以任何名目(包括家长委员会等)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在坚持自愿原则下,对初三毕业班学生,学校可根据教学需要,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在寒暑假安排适当时间进行补习,但补习时间不得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坚决杜绝为社会各类补习班、培训班提供教学设施或场地。 二、规范招生行为 义务教育学校坚持面试就近入学原则,杜绝跨区域招生。 义务教育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和测试,不得以学生竞赛、考试成绩及特长评级作为录取依据。 严禁违规提前招生。学校须按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开展招生工作。严禁将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三学生提前送到高一级学校就读。 实施“阳光招生”。学校招生要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方式、收费标准、录取结果“七公开”。

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制度

小学规范办学行为 制度 (20 年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积极推进“区域化课堂教学改革”,“让每一位教师面向变革”,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奠定基础,努力实现“励精图治,让的孩子享受到优质教育”的办学目标。 二、工作目标: 1、坚持校务公开原则,加强校务公开管理,建好校务公开台帐。 2、严格执行收费规定,向学生公开收费项目、标准,做到不乱收费。 3、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4、团结协作,谦虚谨慎,相互学习。教育、关心、爱护学生,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发生;尊重学生家长,加强家校联系,与家长进行正常的工作交往。 5、严格要求全体教职工遵守劳动纪律,自觉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三、工作措施: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执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 1、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公开公平公正招生。 2、做好对外来民工子女的新生入学和转学工作,做到一视

同仁。 (二)执行教育“一费制”的规定,杜绝乱收费行为。 1、加强组织领导,收费实行“一把手”校长负责制,收费员规范操作程序,明确职责,层层落实。收费标准实行公示。 2、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教育收费管理规定。 3、认真执行教育收费“一费制”规定,做到不多收费,并做到一手交钱一手出具财政专用票据,收入全部上缴财政专户,严格执行财政预算支付制度。 4、对教辅用书的征订,严格按照教育局规定,坚决杜绝乱收费和乱摊派行为。 (三)强化教职工思想道德建设,规范教育教学行为。 1、严格执行师德规范,为人师表,要求教师专心教育教学工作 2、加强政治学习,组织教师学习师德标兵,用先进的事迹教育教师,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和良好的教育形象。 3、坚决杜绝集体补课现象,按照学生兴趣爱好,开展好兴趣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素质。 4、教育教师安心工作,把精力放在教育工作上。严禁教师搞有偿家教,如有违规者,将严肃处理。 (四)加强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 1、搞好德育阵地建设。上好班队活动课,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顽强的意志,艰苦奋斗的精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 2、办好家长学校。向社会广泛宣传学校素质教育的成果和家庭教育知识。 3、创造性地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到世界、公园、体育场等场所,到动物园、公园、广场和科技馆定期开展活动,丰富学生的学习生活,使学生健康成长。

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制度

明山区实验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制度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程,认真贯彻落实新的《义务教育法》,我校根据市区有关加强常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文件精神,特制定《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制度》,避免在学校管理中出现不规范行为,如不按课程计划开课设节,任意加大学生在校周活动总量等现象的发生,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行为规范有序,现就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及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重申如下: 一、严格规范学籍管理 1、新生入学进行学籍卡登记。学生不得任意转学,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转学,必须按程序办理转学手续。 2、学校按市区统一规定接纳适龄学生无条件入学,不采用不正当的手段强拉他校在校生。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留级或开除学生,不准因学生违规违纪而劝其转学。 二、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1、学校要严格按照课程计划开课设节,不得随意增减课程课时。 2、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不得要求学生提早到校或延迟离校,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3、学校一律执行一周5日工作制,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组织学生补课。严格执行市区教育局寒暑假时间安排。 三、严守考试管理制度 1、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学校按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业务指导部门要求组织进行期中、期末考试,不私自组织周考、月考等。

2、学校不按学生成绩分快慢班组织教学,不得按学生考分高低排列名次或张榜公布,不得歧视、排挤后进生。 四、严格其他管理 1、规范学校办校办班行为。不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不以考试成绩给班级、学生排列名次,排座位,不以任何名目利用寒暑假、双休日组织学生补课。 2、规范收费管理。严格上级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不设小金库和账外账,严禁挤占、挪用教育资金和教学资源,不自行以任何形式向学生和家长额外收费。 3、规范教师行为。建立科学的教师评价体系,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规范教学行为,树立文明教师形象,校园内使用普通话。鼓励教师利用课余时间免费为学生补缺补差,严禁教师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在外兼课。 4、规范教材教辅管理。按照规定的程序,从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教学用书。不准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征订教学辅助资料。

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计划

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计划 篇一:校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计划 20XX年校规范办学行为 工 作 计 划 xxx镇中心初中 20XX年2月20日 校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计划根据县教育局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现制定我校规范办学行为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法规的错误做法,全面规范学校的管理工作,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二、工作目标 1、学校认真执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 2、执行落实国家和省颁布的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课程。

不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集体补课,不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科学安排作息时间,提高作业质量。严格规范日常考试。 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教师专业化水平。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加强管理,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 4、加强教材使用的管理,严格教辅资料的选用。学生教辅材由学生自愿购买,不得强行组织集体购买。 5、严格执行教体局和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 6、认真执行省中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三、时间安排 此次集中整治活动,从20XX年2月起,到6月低,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制定方案(2月份) 1、成立学校领导小组 组长:xzx 副组长:vc 成员:xzxxx 2、认真学习省、市、县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意见,组织讨领会精神实质,在教师中树立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业绩观。 3、各级部署、教师要对照相关规定,自觉行动。

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要求

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要求 、指导思想: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保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在学校的全面贯彻执行,做到秩序井然,风气正。 认真贯彻落实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和市教育局关于“三项规定”的决定,认真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师德规范,为人师表,要求教师专心教育教学工作,自觉做到“六认真”。无有偿家教行为。组织教师学习师德标兵,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和良好的教育形象。 、工作目标: 1、坚持校务公开原则,加强校务公开管理,建好校务 公开台帐和搞好网上校务公开工作,创建市校务公开工作先进学校。 2、严格执行收费规定,向学生公开收费项目、标准, 做到不乱收费。 3、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 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树立良好的校长形象。 4、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 帮助,维护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教育、关心、爱护学生,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发生;尊重学生家长,加强家校联系,通过家校路路通,与家长进行正常的工作交往。

5、严格要求全体教职工遵守劳动纪律,自觉加强政治 和业务学习,积极参加文化进修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 质。 、工作措施: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招生行为。坚 决执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编班收费, 严禁以招生谋取私利。 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规范收费的自觉性。通过行政 班子会议,教职工会议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将收费宣传 教育与教职工思想道德、纪律教育相结合,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 性教育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依法收费的自 觉性。 2、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公开公平公正招生。 3、招生时按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4、做好对外来民工子女的新生入学和转学工作,按政 策规定收取正常的费用,做到一视同仁。 (二)、坚决执行中小学教育收费“一费制”的规定, 杜绝一刀切乱收费和乱摊派行为。对教辅用书的征订,严格按照 教育局规定,坚决杜绝一刀切乱收费和乱摊派行为。 (三)、抓好教职工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规范教育教 学行为、家教行为和收费补课,凡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将严肃处理当事人及责任人。

义务教育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自评汇报材料

义务教育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自评汇报材 料 学校:xx区实验小学 一、自查情况: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义务教育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评估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在期中阶段,开展了一次全面的自查工作,现总结如下: 规范教学管理 1、组织机构。期初,学校成立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小组,以傅俐俐校长任组长,以屠亚萍书记、陈峰副校长、陈海炳副校长、教导主任毛东辉为副组长,以6位年级段长和xx实验小学第四届家校联合会学习部家长为组员。 2、目标措施。学校制订了学期减负工作目标和措施,范利用教师会议向全体教师解读和明确规范办学的有关文件和要求。教导处指导年段长做好年级组日常教学情况的了解和减负工作的落实。教导处在期中召开学生座谈和问卷,从学生层面了解学业情况。期中组织开展家长座谈,邀请家长走进学校,了解学校教育教学情况。期中组织所有行政配合各教研组长进行学科教学检查,包括随堂听课、作业检查、教案检查。学校印发《印发规范办学告家长书》征求全体学生家长意见。学生和家长对任课教师及学校规范办学工作总

体满意。另外,本学期学校加强了行政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改正。 3、在校时间。学生在校上课时间不超过6小时。一二年级实行弹性制上学,早上到校时间为8:40;三至六年级学生早上到校时间为7:55;中午午休时间为11:40—13:10;下午放学时间为3:40。严禁各学科教师占用学生的课间、午休、自修课时间进行集体教学活动。 4、公示监督。期初,在校门外公告栏里安装了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监督公示牌,公布了减负举报电话、投诉信箱、校历、课程表、作息表、课间活动安排表。相关信息也在校园网上进行了公告。学校通过各种途径,将课程设置等相关信息告知学生、家长,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检查与监督。 规范教学行为 1、控制作业量。学校坚决禁止教师利用双休日、节假日或晚上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分年段控制学生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平均书面家庭作业量不超过1小时,教师对学生书面作业全部批改,并及时反馈。期中对教师的备课和学生的作业进行了检查,召开大会及时进行反馈。 2、开足开齐。1)完善课程结构。在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标准要求,开齐开足基础性课程的基础上,增加多样化的拓展型课程:建设知识拓展、体艺特长、实践活动等特色课程;

黑龙江省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若干意见

黑龙江省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若干意见 一、严格执行课程方案 严格执行国家、省定的课程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新课。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掌握2项体育运动技能和1项艺术特长。 二、严格规范作息时间 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学校不得统一安排走读生上早、晚自习。 三、严格禁止违规收费补课 各学校一律不得在课余时间、双休日、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组织在校学生集体补习文化课或上新课。在职教师一律不得从事有偿补课。学校、教师不得组织、引导本校学生参加校外文化课补习班。 四、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量 初中课外书面作业量每天不超过1.5小时;教师倡导布置阅读、探究、实践、合作、体验等类型作业。 五、严格规范考试和评价工作 初中每学期可进行期中和期末两次全校或全年级的学科考试。严格控制学校参加各种毕业年级统考、联考和模拟考试。所有普通中小学校学科考试内容不允许超出课程标准。 中学实行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评定相结合的评价办法。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逐级下达重点率等升学任

务,不得公布学生考试分数、名次。不得以升学率作为评价、奖惩教师的主要标准。不得宣传、炒作升学人数、升学率、高(中)考“状元”及高分数学生等。 六、严格管理学生用书 中小学教学用书不得超出省定教学用书目录选用范围。教辅材料实行“一科一辅”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学生推荐或变相推荐教辅材料。 七、严格规范招生和编班行为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禁止捐资助学、借读等变相择校行为。各普通中小学校按规定控制班额,初中班级人数不超过50人,不允许开设“重点班”“尖子班”等。 八、严格监管民办中小学校和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 严禁通过给生源学校校长或老师回扣、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等不正当方式招生。不得以升入某中小学的名义开办“直升班”“预备班”。 九、加强组织领导 十、严格责任追究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建立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倒查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普通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的整治处罚力度。中小学教师违反规定的,由学校责令改正,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调离工作岗位,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xxx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具体措施

xxx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具体措施 1、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不随意增加或删减课程门类、难度、课时,并做到上好开齐;不擅自提前复习迎考和延长学生上课时间;不占用学生休息时间组织集体补课。 2、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和活动总量。学生统一到校时间不得早于7:50,组织学生上课时间不得早于8:00,中午学生休息时间不得少于90分钟。每日在学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实行:“三表”公开制,即学校作息时间表、课程表、班级每日课外作业量登记表等公开公示,接受师生、家长、社会的阳光监督。 3、严控学生作业总量。严格控制各门课程课外作业量,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到六年级作业不超过1小时。(以中等学生水平完成作业时间为准)严禁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严禁给家长布置作业,让家长给学生批改作业。教师对布置作业提前研做,全批全改,教导处通过日常随机抽查和月末检查等形式确保落实。 4、严格规范教学用书管理。按省市区教育局统一要求征订教辅材料,实行“一科一辅”,学校、教师不得购买或统一组织学生征订教辅评议公告以外教辅材料;不得组织小学一、二年级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向学生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订阅教辅资料,推荐或变相推荐出版物、学具等行为。 5、严格控制各学科的考试次数和考试难度。取消月考和期中统一考试,实行小范围质量检测,一、二年级期末以单项测试为主,对学生实行发展性评价。班级监测和考试必须在教导主任审核、校长批准下进行。 6、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小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取消百分制,学生评价以发展性评价为主,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取消留级以及不得办重点班、快慢班的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排名公布学生的学业成绩。学校不得以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教师的唯一标准。 7、严格控制学科竞赛。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组织小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活动活动。 8、优化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积极进行课堂教学改革,深入开展课堂教学设计与实施活动;改革课堂教学模式,实行启发式、讨论式教学;重视培养学生的良好学习态度与学习能力;要在课堂教学中营造一个有利于学生创新思维发展的民主和谐的环境与氛围。通过同课异构、二次教研和专题研讨等形式向40分钟要质量,提高课堂效率,促进学生素质全面提高。实现两个转移,即学生的课后作业尽可能转移到课堂,学生的家庭作业尽可能转移到学校内完成。一把手校长和班子成员深入课堂教学一线,通过听评课活动切实落实减负,规范办学行为。 9、严格规范招生秩序和办班行为。学校严格按照就近入学的规定,不存在突破招生人数、招生范围、招生条件等现象发生,实行平衡分班,不设置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长班、补习班、奥数班。 10、严控学生补习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学校、教师不得占用学生午休时间为学困生补课,不得占用法定休息时间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不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社会补习班,不为社会各类补习班提供教学设施或场地;杜绝在职教师在校内外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等行为发生。

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责任书

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责任书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责任书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的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切实提高育人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根据区教育局和街道服务中心有关文件要求,学校研究决定,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教师,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认真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潍坊市中小学教师“十不”行为规范》。关爱学生、保护学生安全;禁止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严禁讽刺、挖苦、歧视学习困难学生;严禁教师酒后上课或带通讯工具进教室;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家长礼品和摊派学习用品;严格落实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有关规定。 2、控制教辅资料和收费。学校按规定订购教科书及其他教辅资料、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学具和学生用品。未经批准,教师或班主任不得组织学生统一或变相统一购买。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政策,杜绝乱收费。 3、严格执行新课程计划。学校按新课程计划,开展好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四个领域的教育教学工作。教师严格按课程表上课,任何教师都不得占用音体美等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要求,不搞突击教学和提前结束新课程;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学期的考试安排和次数严格执行上级规定,严禁以考试分数为学生排名次,严禁单纯以学生的分数评价学生。 4、严格控制课外作业数量。提倡布置实践性和提高能力的家庭作业,坚决反对布置机械性、重复性作业。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每天的家庭作业总量以中等学生水平计算控制在1小时以内。各学科要统筹调控,提高作业布置的科学性、有效性。 5、严格控制上课时间与学生在校学习活动时间。严格执行全市统一的作息时间,周上课时间不超过5天,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 二、处罚措施 1、一学年内,对违反责任目标的教师,第一次取消当年评优树先、晋级晋职资格,师德考核认定为不合格,调离工作岗位;第二次,三年内不得评优树先、晋级晋职,师德考核认定为不合格,调离工作单位。 2、对违反责任目标,造成不良影响,引发学生或家长上访的,根据承担的责任,相应进行通报批评等处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校校长:教师(班主任): Xxxxx学校 2012年月日

xx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千朗沟小学2017年规范办学 行为实施方案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意见、贵州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规范办学行为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省、市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为依据,以深化素质教育改革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构建和谐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目标任务 (一)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建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二)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评价和质量检测制度,规范评价体制。 (三)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切实保证师生法定休息权利,规范师生作息制度。 (四)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课程,规范学校课程管理。

(五)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规范学校招生管理。 三、主要内容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是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国家课程计划的全面落实,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级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进行了统一部署。希望学校所有工作人员一定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提高对规范办学行为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和观念,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办学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树好学校形象,推进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二)规范行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贯彻落实。 1.严禁下达考试指标。 2.严禁增加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多于6小时;作息时间表班级要上墙,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3.严禁家庭作业超量。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计划

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计划 篇一:20XX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计划 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计划 根据区教育局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促进学校办学行为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现制定我校规范办学行为的计划。 一、指导思想 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行为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法规的错误做法,全面规范学校的管理工作,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二、目标任务严格执行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好师生普遍关心、社会反响强烈的重点问题,严肃治理学校办学不规范行为,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全面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三、工作目标 1、成立规范办学领导小组。

2、学校认真执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 3、执行落实国家和省颁布的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课程。不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集体补课,不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强化教师培训,提高职业道德素质。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加强管理,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 5、全面推进教学方法改革,全面铺开“杜郎口”教学模式,实施有效课堂教学策略.更新教育观念,转变教育思想,提倡以学生预习为主,用鞭策、激励、赏识的教育理念,面对每一位学生。 6、加快课程改革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严格控制学生的作业量,科学安排作息时间,课堂时间采取15+25分钟的分配方式,体育活动时间必须达到一小时。小学在校时间不超过6小时,中学不超过小时。 7、加强教材使用的管理,严格教辅资料的选用。学生教辅材由学生自愿购买,不得强行组织集体购买。 8、严格执行教体局和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 9、认真执行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四、主要内容

小学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制度

小学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制度 为认真落实《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是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国家课程计划的全面落实,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引导学校和教师树立素质教育观念、调整教学行为,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一定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提高对规范办学行为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和观念,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办学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树好学校形象,推进全镇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二、规范行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贯彻落实。 1、规范招生工作秩序。 一是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不得拒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凡年满6周岁的本片学生,无条件接收);二是规范学籍管理,所有在校学生必须办理学籍建档手续。从本学期开始,一年级新生学籍注册必须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学籍档案,学生非正常流动不予办理学籍变更手续,政教处将严格把关。

2、加强课程刚性化管理。 严格按照上级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进行教学,任何班级和个人不得随意增删课程和增减课时,不得任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保证开齐、开足、开实各类课程。 3、严控学生在校学习时间。 一是学校按照规定实行五天工作制度,双休日、节假日按国家统一规定休息,学校不得组织学生上课或进行文化补习;二是正常教学日上午上课时间不得早于7:50,到校时间不得早于7:30;三是要认真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课间操和大课间活动)。 4、严控学生课后作业量。 一是要不断加强对作业设置形式和内容的研究,不断优化作业设置,提高作业布置的有效性,提倡布置的实践性、活动性和探究性的作业,严禁以加大作业量的方式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严禁布置惩罚性作业;二是要根据学生学习实际分层布置作业,可分必做和选做作业,以使学习程度不同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能够完成作业;三是在小学阶段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确保学生课后作业总量不超标。 5、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和考试制度改革。 一是要加强课堂教学效率的研究,以40分钟的高效益

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制度

十里中学规范办学行为制度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程,认真贯彻落实新的《义务教育法》,我校根据市区有关加强常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文件精神,特制定《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制度》,避免在学校管理中出现不规范行为,如不按课程计划开课设节,任意加大学生在校周活动总量等现象的发生,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行为规范有序,现就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及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重申如下: 一、严格规范学籍管理 1、新生入学进行学籍卡登记。学生不得任意转学,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转学,必须按程序办理转学手续。 2、学校按县教体局要求统一规定接纳适龄学生无条件入学,不采用不正当的手段强拉他校在校生,不进行考试选拔,不得任意给学习差的学习设立门槛,巧立名目进行收费。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留级或开除学生,不准因学生违规违纪而劝其转学。 二、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1、学校要严格按照课程计划开课设节,不得随意增减课程课时。 2、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不得要求学生提早到校或延迟离校,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3、学校一律执行一周5日工作制,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组织学生补课。严格执行县教育局寒暑假时间安排。 三、严守考试管理制度 1、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学校按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业务指导部门要求组织进行期中、期末考试,不私自组织周考、月考等。 2、学校不按学生成绩分快慢班组织教学,不得按学生考分高低排列名次或张榜公布,不得歧视、排挤后进生。 四、严格其他管理 1、规范学校办校办班行为。不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不

以考试成绩给班级、学生排列名次,排座位,不以任何名目利用寒暑假、双休日组织学生补课。 2、规范收费管理。严格上级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不设小金库和账外账,严禁挤占、挪用教育资金和教学资源,不自行以任何形式向学生和家长额外收费。 3、规范教师行为。建立科学的教师评价体系,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规范教学行为,树立文明教师形象,校园内使用普通话。鼓励教师利用课余时间免费为学生补缺补差,严禁教师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在外兼课。 4、规范教材教辅管理。按照规定的程序,从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教学用书。不准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征订教学辅助资料。 5、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设,不准随意增减课时;要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准随意增减科目;要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准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要坚持按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把握进度,不准提前结束课程或搞突击教学;要坚持按规定进行考试,不准随意增加考试次数。 6、学生在校活动时间控制在7小时,要求教师严格执行学校课堂教学常规,落实减负措施,向课内40分钟要质量。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禁止教师向学生推销资料。学校教师不占用学生的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组织上课或集体补课,也不随意停课放假,不组织学生参加各种非教育性庆典和非教育主管部门未经批准的任何竞赛、读书活动。 7、教师要具有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教师要爱岗敬业,具有很强的团队意识和创新意识,学校党支部、工会始终把思想教育放在首位,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学校的常规工作来抓,每年暑期进行集中师德培训,通过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等榜样的评选进行激励,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教育教学水平;通过校本研训、结对互助等方式,鼓励年轻教师脱颖而出;通过课堂教学调查、教师自评、互评等评议方式,客观地对教师进行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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