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项目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实施细则[详细]

房地产开发项目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实施细则[详细]
房地产开发项目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实施细则[详细]

济南XX房地产开发项目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实施细则

济南XX地产开发项目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实施细则

编制:

编制日期:

审批:

审批日期:

目录

一、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1

二、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依据---------------------------3

三、各材料进场后现场监理应检查验收的事项-----------3

四、建筑工程节能保温材料取样规定-------------------7

XXX房地产开发项目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一、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承包单位按规定自检的基础上,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指定单位进行试验.

见证试验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砂浆试件;

2、用于结构工程的主要受力钢筋及机械连接或焊接试件;

3、用于工程的防水材料、保温材料;

4、建筑门窗、幕墙、室内环境检测、地基承载力检测、桩基检测;

5、水泥、砂、石、回填土等材料试验;

5、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的,以及现行规范规定的其它试验项目.

见证要求

1、见证试验室必须通过省(或省以上)技术监督局对计量(厘米A)和质量(厘米C)认证,并且有省(或省以上)质监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的试验室.

2、见证人必须持有见证员证书,见证人对见证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3、试样或其包装上应作出标识、封签.标识和封签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4、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在检查确认试样上的见证标识、封签无误后方可进行试验,否则应拒绝试验.

根据济南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有关规定,就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程序明确如下:

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定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取样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1)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2)试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

a)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有厘米A章,即计量认证,1年审查一次);

b)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具有资质证书.

2、见证人员必须取得《见证员证书》,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必须按规范要求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试验报告纳入质保资料.

3、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程序:

(1)取样:

施工单位: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

见证人人员:现场见证:

a)对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

b)在试件或其包装上作标记;

c)填写《施工试验台帐C1》,并要求取样员签字.

(2)送检:取样后将试件从现场移交给试验单位的过程.

(3)报告领取:

第一种情况:检验结果合格,由施工单位领取报告,办理签收登记.

第二种情况:检验结果不合格,试验单位通知见证人并上报监督站.由见证人领取试验报告.

在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报告中,试验室应在报告备注栏中注明见证人,加盖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不得再加盖“仅对来样负责”的印章,一旦发生试验不合格情况,应立即通知监督该工程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

见证单位,有出现试验不合格而需要按有关规定重新加倍取样复试时,还需按见证取样送检程序来执行.

未注明见证人和无“有见证检验”章的试验报告,不得作为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

材料进场要登记台帐,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记录要登记台帐.

二、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2011)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GJ/T139—2001)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8)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1)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1)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7)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三、各材料进场后现场监理应检查验收的事项

1、混凝土部分

(1)商品混凝土原材料试验报告单、配合比等均由搅拌站提供.

(2)根据划分的流水段,以同一浇筑部位、同一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同一工作台班,每100米3(底板大体积混凝土为200米3)混凝土为一取样单位,不足100米3时也按一取样单位计算,每一取样单位留置一组28d强度的标养试块,另留一组拆模式块.同条件养护试块,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

护试块.

(3)试块制作:商品砼必须在入模前砼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制作,取样时

记录取样地点、取样时间、罐车车号.各领期试块同时制作,取样后立即采用坍落度做稠度试验,做稠度试验时,先将坍落度筒的工具湿润,把筒放入

不吸水的刚性地板上,用脚踏住,保持位置固定,将拌和物分三层均匀地装

入筒内,每层用捣棒插捣20次刮去多余物,清理四周余物,垂直提起坍落度筒,量取筒高与坍落后试样的最高点差值,测试全过程时间控制在150S.强

度试块制作,根据石子粒径选择试模规格,装入事先刷好油的试模中,开振

动台振捣至表面排除气泡为止,用模子在四周插捣数次刮去多余部分,试块成型后立即放入20±3℃,相对湿度95%以上的标养室中或养护箱中养护,试件拆模后,应在标养条件下,继续养护28d,然后进行试压.同条件养护试块

制作后,与现场浇筑的砼同部位、同条件养护,做好试块后要及时填写砼试块制作记录.

2、钢筋部分

(1)钢筋原材:

a)热扎带肋钢筋:

钢筋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重量不大于60T(不足60T亦按一验收批计算),每批应由以同一厂家、同一炉号、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同一进场日期的钢筋取两组钢筋试件做二个拉伸、二个弯曲试验、重量偏

差检测,对于抗震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框架和斜撑构件还需满足抗震要求.根据工程使用的钢筋量,取样次数以实际发生量,按照规范进场时即可取样送检.拉伸和弯曲试验的试样可在每批材料中任选两根钢筋,从每根钢筋上任一端截去不少于500米米后再取两个试样,共四根.

b)冷扎带肋钢筋:

冷扎带肋钢筋应成批验收,每批由以同一钢号、同一规格和同一级别的钢筋组成,每批不大于60T,每批钢筋应有出厂质保书,每盘或每捆均应有标牌,同时应按以下要求检验.

每批抽取5%(但不少于5盘或5捆)进行外形尺寸、表面质量和重量偏差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如其中有一盘或一捆不合格则应对该批钢筋逐盘或逐捆检查.对钢筋的力学性能应逐盘、逐捆进行检验,从每盘、每捆的任一端截去500米米以后取二个试样,一个作抗拉强度和伸长率检验,另一个作冷弯试验.

(2)钢筋连接

a)机械连接接头的质量检验,应分批进行外观检查和力学性能检验,并应按下列规定作应一个检验批:

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接头的现场检验按验收批进行.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形式、同规格的接头每500个为一验收批.不足500个接头也按一批计.每一验收批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

个试件做静力拉伸试验,每组三个试件中,如有一个试件不合格,应取双倍

试件进行复验,如仍有不合格的,则该批接头为不合格.

3、防水部分

防水材料试验主要由防水工程单位提供详细资料.

(1)防水涂料用于卫生间:

以同一生产厂、同一规格、同一品种、同一牌号的每一验收批分别取样,每10t为一批,不足10t按一批进行抽验.取2千克样品,密封编号后送至有关检测单位.

(2)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SBS)

按《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18242-2000执行,进行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低温弯折性、抗渗透性.同一品种、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卷材,抽验数量为:大于1000卷抽取5卷;500~1000卷抽取4卷;100~499卷抽取3卷;小于100卷抽取2卷,在外观质量合格的前提下,每卷在距端部2500米米处裁取1米长的卷进材封扎,送检测定物理性能.

4、回填土部分

(1)环刀法:分层进行检验,环刀取样点应位于每层的2/3(中间)的深度处.而环刀应与水平面成垂直向下压入垫层内取样.大(面积)基坑每50~100米2应不少于1个检验点;基槽每10~20米应不少于1个检验点;每个单独柱基不少于1个检验点.

(2)灌沙法:数量可较环刀法适当减少,取样部位应为每层压实的全部深度.

5、水泥部分:

(1)水泥应按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以一次进场(厂)的同一出厂编号为一验收批数量,原则上每一验收批的总量不超过100t.

(2)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取样数量至少12千克.

(3)水泥的检测项目: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细度.

6、砂、石部分:

(1)砂分为粗、中、细砂,一般用中粗砂,含泥量一般不大于3%,石有碎石和卵石两种,含泥量一般不大于1%.

(2)砂、石至现场以400米3或600t为一验收批,用小型机械运输的,以200米3或300t为一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论.

(3)砂一般检测筛分析、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石一般应检测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

7、墙体材料部分:

(1)砖一般用烧结普通砖和烧结多孔砖两种,烧结普通砖检验批按

3.5~15万块为一批,不足3.5万块亦按一批.随机抽取试样15块为一组,其中10块进行抗压强度检验(5都必须备用).

(2)烧结多孔砖检验批按5万块为一批,不足该数量时按一批计,随机抽取试样15块为一组,其中10块进行抗压强度检验(5都必须备用).

8、砌筑砂浆部分:

(1)第一楼层或每250米3砌体中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取样不少于一次.

(2)每台搅拌机搅拌的砂浆,取样不少于一次.

(3)每一工作班,取样不少于一次.

每次取样标养试块至少留置一组(6块),相同条件养护试块由施工情况确定.

(4)在搅拌地点,随机取样,将砂浆试模放好,试模内壁涂刷一层隔离剂,将砂浆一次装入试模中,用捣捧插捣25次,并用小抹子沿模壁插数次使砂浆高出试模顶面6~8米米,待30s后将高出部分削支抹平,试块做好后,在

20±3℃环境下待24h后拆模编号.试件拆模后,应在标养条件下,继续养护28d,然后进行试压.

干混砂浆交货检验以抽取实物试样检验结果为依据,供需双方应在交货地点共同取样和签封.每一单位工程使用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生产批号,每400t检验一次.

预拌砂浆进场后应按规定复验,同一单位工程使用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干混砌筑砂浆35t检验不少于一次,且每一楼层检验不少于一次,干混地面砂浆每层且不大于1000㎡检验不少于一次,干混抹灰砂浆每层检验不少于一次,干混普通防水砂浆35t检验不少于一次.

四、建筑工程节能保温材料取样规定

1、XPS板(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按照GB/T10801.2-2002规定每300米3为一批,压缩强度取3块样品进行检验,绝热性能取2块样品进行检验,尺寸稳定性和燃烧性能各取1块样品.

2、EPS板(膨胀聚苯板):

按照GB/T10801.1-2002规定每2000米3为一批,复验物理机械性能时每批随机抽取1块作为样品.

3、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板:

按照QB3806-1999规定每500米3为一批,复验物理机械性能时每批抽取2块作为样品.

4、保温砂浆、胶粉聚苯颗粒、界面砂浆、抗裂砂浆:

按照JG158-2004规定每30t为一批,从每批任抽10袋,从每袋中分别取试样不少于500g,混合均匀,按四分法缩分,取出比试验所需量大1.5倍的试样为检验样.

5、胶粘剂:粉状胶粘剂,

按照JC/T547-94规定每30t为一批.

液体胶粘剂、液体与粉状双包装胶粘剂,JC/T547-94规定每3t为一批.根据不同的批量,从批中随机抽取.用适当的取样器,从每个容器内(预先搅

匀)取约等量的试样,总量4千克,充分混匀.分为两份,一份检测,一份留样作为复检用.

6、耐碱玻纤网布

按照JC/T841-1999规定,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稳定连续生产的一定数量的产品为一批.每卷去掉毛头1米,截取长约3米的试验室样本.

7、墙体保温材料

(1)用于墙体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等,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场检验批进行核查.

(2)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3)墙体节能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和粘结材料等,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a)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b)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

c)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 米2以下时各抽查不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 米2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6次.

8、幕墙材料

(1)用于幕墙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等,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2)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幕墙玻璃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3)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等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a)保温材料:导热系数、密度;

b)幕墙玻璃:可见光透射比、传热系数、遮阳系数、中空玻璃露点;

c)隔热型材:抗拉强度、抗剪强度.

检验方法:进场时抽样复验,验收时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的同一种产品抽查不少于一组.

(4)幕墙的气密性能应符合设计规定的等级要求.当幕墙面积大于3000 米2或建筑外墙面积50%时,应现场抽取材料和配件,在检测试验室安装制作试件进行气密性能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规定的等级要求.

密封条应镶嵌牢固、位置正确、对接严密.单元幕墙板块之间的密封应符合设计要求.开启扇应关闭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及启闭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幕墙气密性能检测报告、见证记录.

气密性能检测试件应包括幕墙的典型单元、典型拼缝、典型可开启部分.试件应按照幕墙工程施工图进行设计.试件设计应经建筑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同意并确认.气密性能的检测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检查数量:核查全部质量证明文件和性能检测报告.现场观察及启闭检查按检验批抽查30%,并不少于5件(处).气密性能检测对一个单位工程中面积超过1000 米2的每一钟幕墙均抽取一个试件进行检测.

9、门窗

建筑外窗进入施工现场时,应按地区类别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1)严寒、寒冷地区:气密性、传热系数和中空玻璃露点;

(2)夏热东冷地区:气密性、传热系数、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

(3)夏热冬暖地区:气密性、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樘(件).

10、屋面

屋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进场时应对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组.

11、地面

地面节能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进场时应对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组.

12、采暖系统

采暖系统节能工程采用的散热器和保温材料等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技

术性能参数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1)散热器和单位散热量、金属热强度;

(2)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检验方法:现场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统一规格的散热器按其数量的1%进行见证取样送检,但不得少于2组;同一厂家同材质的保温材料见证取样送检的次数不得少于2组.

13、通风空调

风机盘管机组和绝热材料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技术性能参数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1)风机判官机组的供冷量、供热量、风量、出口静压、噪声及功率;

(2)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检验方法:现场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的风机盘管机组按数量复验2%,但不得少于2台;

同一厂家同材质的绝热材料复验次数不得少于2次.

14、电线电缆

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每芯导体电阻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电线每芯导体最大电阻值

检查数量:同厂家各种规格总数的10%,且不少于2个规格.

15、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验

(1)外墙节能构造的现场实体检验目的是:

a)验证墙体保温材料的种类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b)验证保温层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c)检查保温层构造做法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

(2)严寒、寒冷、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现场实体检测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其检验目的是验证建筑外窗气密性是否符合节能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3)外墙节能构造和外窗气密性的现场实体检验,其抽样数量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但合同中约定的抽样数量应低于本规定的要求.当无合同约定时应按照下列规定抽样:

a)每个单位工程的外墙至少抽查3处,每处一个检查点;当一个单位工程外墙有2种以上节能保温做法时,每种节能做法的外墙应抽查不少于3处;

b)每个单位工程的外窗至少抽查3樘.当一个单位工程外窗有2种以上品种、类型和开启方式时,每种品种、类型和开启方式的外窗应抽查不少于3樘.

(4)外墙节能构造的现场实体检验应在监理(建设)人员见证下实施,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也可由施工单位实施.

(5)外窗气密性的现场实体检测应在监理(建设)人员见证下抽样,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

见证取样监理细则

A.0.4 南邮通达学院教学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见证取样)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执业印章): 日期: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

目录 一、监理现场监督抽样依据 (1) 二、见证取样的材料、部位及方法监督 (2)

本工程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监理规划和 监理细则,结合本工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的进行的单位工程,分部、 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编制该工程抽样监理方案。本工程施工质 量除受质检站监督管理外,在施工全过程中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监督下, 由施工单位取样员现场取样,并送至经总监审批确认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 部门进行检测,并出具质量检测结果。 一、监理现场监督抽样依据: (一)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管理实施质量标准 1、《建筑法》 2、《合同法》 3、《建筑工程监理规范》 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规范》 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6、《砌体工程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7、《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8、《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0、《铝合金门窗安装验收规程》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情况,尚可以采用调整抽样方案。 二、见证取样的材料、部位及方法监督: 本工程所有见证取样必须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有相关资质的人员共 同在现场随机取样,并实行封样、跟踪送检制度,杜绝一切弄虚作假的现 象。每次见证取样,监理人员必须做好见证取样试验台帐的登记。 第一节水泥取样 一、引用标准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二、验收批 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同景优活城四组团Ⅱ标段工程 材料进场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编制: 审核: 审批: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同景优活城四组团Ⅱ标段项目经理部 二○一六年四月

材料进场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一、为确保试件质量指标能实时表征建设工程质量状况以及取样的 随机性和真实性,依据建设部[2000]211号文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项目监理部对建设工程中涉及安全的材料、试块和试件实行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二、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是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企业见证人员的 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并送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三、施工单位在施工方案中必须按规范要求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 划,并上报项目监理部审核批准。项目监理部的见证人员按计划要求,对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材料进场要登记台帐,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记录要登记台帐。 四、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地下、屋面使用的防水材料;基础回填材料以及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五、见证取样的程序: 1、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 2、根据见证取样内容、部位、数量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样计划。 3、施工单位按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 3、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4、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六、见证人员的职责: 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件进行监护。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一、为规范我公司在工程施工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 1.1用于收水口的管材; 1.2用于路面的聚酯纤维布; 1.3用于井底板的钢筋; 1.4砂浆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 1.5水稳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 1.6用于砌筑雨污水井的普通混凝土砖; 1.7沥青砼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 1.8混凝土砂浆等试块 1.9路缘石、道板等混凝土小型砌块; 1.10沥青砼混合料; 1.11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1.12工程所使用土、石灰、砂、碎石、水泥 2、现场检测 2.1灰土压实度、灰剂量、弯沉、无侧限 2.2沥青砼压实度、厚度、平整度、渗水系数、构造深度、摩擦系数、弯沉; 三、见证取样的工作程序

3.1工程项目施工开始前,尽快落实见证取样的送检试验室。试验室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 (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鉴定证明; (3)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4)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5)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3.2选定的试验室必须得到负责本项目的监理、甲方及质量监督机构认可。 3.3在对进场材料、试块、试件、钢筋等实施见证取样前应通知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工程师,在该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督下,按相关规范的要求,完成材料、试块、试件、钢筋等的取样过程。 3.4完成取样后,施工单位将送检样品如钢筋样品等原材料在现场负责见证取样的现场监理工程师贴上专用加封标志或者由该工程师亲自送往试验室。 四、实施见证取样的要求 4.1 施工单位从事取样的人员应是取得取样员资格的人员,一般应是试验室人员,或专职质检人员担任。 4.2送往试验室的样品,要填写“送验单”,送验单要盖有“见证取样”专用章,并有见证取样监理工程师的签字和监理组盖章。 4.4试验室出具的报告一式两份,由施工单位保存,并作为归档材料,是工序产品质量评定的重要依据。

8见证取样和送检方案

北邮国昊物联生态园一期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方案 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目录

见证取样和送检方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北邮国昊物联生态园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无锡北邮国昊科技园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勘单位:江苏苏州地质工程勘察院 施工单位: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无锡(太湖)国际科技园净慧东道以东,具区路以北,思贤路以西,弘毅路以南 总建筑面积:30968平方米,地上27030平方米,地下3938平方米 建筑结构类型及层次:1#楼科研办公室地上8层地下1层、2#楼科研配套地上7层,均为框架结构 表1结构设计情况 结构形式框架结构基础形式预应力管桩、方桩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基础设计等级乙级抗震等级三、四级 建筑耐火等级地上二级、地下一级抗震设防烈度六度 二、编制依据 1.编制说明 (1)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 行检测。

(2)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3)见证人员必须具备见证人员资格;经考核合格,取得《见证人员证书》;有向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员的书面授权书。 2.编制依据 序号名称编号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混凝土验收规范》GB50204-2015 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51004-2015 4《装饰验收规范》GB50210-2001 5《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建设工程实行见证取样 和送检的规定》 6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图纸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混凝土空心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监理见证取样细则

工程 见 证 取 样 监 理 细 则 项目监理部(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_____ 总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结合本工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的进行的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编制该工程抽样监理方案。本工程施工质量除受质监站监督管理外,在施工全过程中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现场取样,并送至经总监审批确认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部门进行检测,并出具质量检测结果。 一、监理现场监督抽样依据: (一)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管理实施质量标准 1、《建筑法》 2、《合同法》 3、《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50201-2001 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规范》GB50201-2001 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6、《砌体工程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7、《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8、《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2 10、《玻璃幕墙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2001 11、《铝合金门窗安装验收规程》DBJ15-30-2002 1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根据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为规范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检测的项目: 1、用于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8天标准养护); 2、用于结构的钢筋和连接接头试件; 3、用于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4、用于结构实体检验的混凝土同条件试块; 5、用于结构的钢材和焊接材料; 6、用于预应力张拉的材料和锚具; 7、用于工程的防水材料; 8、用于工程结构的砂、石; 9、合同约定应进行见证检验的项目; 10、用于国家规定必须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见证取样的工作程序: 1、工程项目施工开始前,项目监理机构要督促施工单位尽快落实见证取样的送检试验室。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试验室,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实地考察。试验室一般是和施工单位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的第三方。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5个方面对施工单位委托的试验室进行考核:

⑴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 ⑵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鉴定证明; ⑶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⑷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⑸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2、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3、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 三、实施见证取样的要求: 1、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2、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具备见证员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理机构。 3、施工单位从事取样的人员一般应由专职质检人员担任。 4、送往试验室的样品,要填写“送验单”,送验单要盖有“见证取样”专用章,并有见证员的签字。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 度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见证取样和送检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材料和现场实体质量检测工作,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及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确保工程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 )21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省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过程。其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包括检测取样、送检过程的见证和现场检测的见证;取样是指按有关技

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测)对象中随机抽取代表一定批量试验样品的过程;送检是指取样后将试样从现场移交给有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全过程。 第四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所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现场制作的砼、砂浆所有试块均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现场实体检测均应进行见证。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员的报名、培训组织、上报和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见证和取样员的管理 第六条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中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见证员岗位证书(编号上网),同时取得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见证人员授权委托书>(附表一)后方可上岗履行其职责。 第七条取样人员应由施工单位中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取样员岗位证书(编号上网),同时取得施工单位的<取样人员授权委托书>(附表一)后方可上岗履行其职责。 第八条见证员的基本要求 1、必须具备见证员资格

监理单位见证取样计划(20200524191910)

见证取样及送检制度 工程名称:华能通辽开鲁建华风电场220KV升压站工程 建设单位:华能通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长春建工新吉润建设有限公司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长春建工新吉润建设有限公司华能通辽项目部 2009年4月18日

目录 一. 编制说明 二. 本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和程序及 承担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单位 三. 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和职责 四. 本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五. 本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等材料的取样制作要求 六. 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计划

一、编制说明 1、编制说明 根据建筑工程相关法规、文件要求,以及为确保华能通辽开鲁风电场的施工质量,本工程的质量检测实行见证取样及送检制度。为规范本工程的见证取样及送检工作, 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见证取样及送检制度》。 由于施工图变更等原因,本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与现场实际及有关规定不符现象,届时,各方另行协商完善。 2、编制依据 本计划编制依据下列法规、文件的规定、精神: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建设部建建[2000]211号“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 3).GB 50204-2002《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其他相关标准。 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程序及承担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单位 本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范围和程序如下: 1、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样的比例不得少于有关技术标 准规定应取数量的30%; 按规定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用于承重结构的砼试块; 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预应力锚具和其他连接试件; 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建筑工程质量见证取样制度 1. 建筑工程质量见证取样制度 1.1 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建筑工程是大型的综合产品,具有投资大,消耗材料、人力多,建设工期长,使用寿命长等特性。它的质量好坏,涉及生命财产的安全,人们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的改善,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将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增长点,因此建筑工程质量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要发展经济,就必须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的可靠性。这是经济发展的永恒主题,是全社会共同奋斗的目标和应尽的责任。 追究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多与操作技术和材料质量问题有关,因此提高操作技术,加强材料质量的检验是搞好工程质量最根本的关键。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将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增长点,因此建筑工程质量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1.2 见证取样的范围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做出的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对水泥、混凝土试块、混凝土外加剂、砌筑砂浆试块、结构用钢材及焊接或机械连接件、墙体材料、防水材料等试验进行见证取样。 《河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管理规定》作了详细的规定: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项数,不得少于试验总数的30%,重要工程和重要部位可以增加次数,送检试样在施工中随机抽取,不得另外进行。 随着监理制度的广泛推行,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的实行,许多重要的原材料都要进行送样、复试及验收程序,对铝合金和塑钢门窗按批量抽检,进行进行三项性能测试。 20XX 年7 月1 日起,国家规定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01公布建筑材料、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十项国家标准,要求强制执行,因此对建筑材料、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的见证取样复试检测显得十分重要。 此外,还应按照《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对外墙外保温材料进行检验。

见证取样监理细则(1).docx

三门县城 A03-0107,A03-0201地块工程 见证取样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监理工程师(编制): 总监理工程师 ( 审批 ): 监理单位 日期: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五日

目录 一. 工程概况 (1) 二. 编制依据 (2) 三. 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监理流程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2) 四. 一般要求 (3) 五. 见证取样人员及职责 (3) 六. 见证取样的程序 (4) 七. 建筑物资进场见证抽样样品 (5) 八. 本工程施工试验、检验试件成型及抽样的见证存样、送样项 5目....................................................... 九. 见证存样送样编制台账和旁站日记 (6) 十. 试验不合格处置方法 (6) 十一. 附录常用原材料及施工过程试验取样规定 (7)

见证取样监理细则 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 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安全的试块、试件和 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 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 “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见证取样送检是工程建设中极为重要的环节,必须抓好,切实 保证工程材料和工序质量。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宅建筑及八幢三层低层住宅建筑、沿街商业、配套用房,六班幼儿园等设 施构成。建筑耐久年限为二级,为50 年设计标准。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二级。建筑抗震设防分类:幼儿园,重点设防类(乙类)。 其余建筑:标准设防类(丙类)。裂缝控制等级:三级。地基基础设 计等级:甲级。 基础:本工程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高层住宅采用筏板基础,地下车库 及多层住宅、商业采用柱墩承台加筏板基础。多层住宅及低层商业 (无地下室时)采用桩基承台基础。地下室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 P6。主体:地下车库及底层商业为框架结构 , 楼屋面板均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板 ;高层住宅为剪力墙结构,多层住宅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楼屋 面板均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墙柱混凝土强度等级采用 C30~C40;梁 板混凝土强度等级采用 C30~C35。 梁、板、柱纵筋及箍筋优先采用HRB400级钢筋。

原材料及见证取样监理细则

鹭城广场 建筑工程原材料及见证取样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厦门市杏林建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5年月日 监理实施细则交底记录

一、工程概况 1.1、建设单位:建明(厦门)房地产开发公司

1.2、监理单位:厦门市杏林建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3、设计单位:厦门合道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1.4、勘察单位: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 1.5、施工单位:湖南望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6、项目名称:鹭城广场 1.7、建设地点:厦门火车站东侧、湖滨东路与厦禾路交叉口处 1.8、合同工期:1288天 1.9、合同价款:/ 1.10、建筑面积:住宅面积102617.70 m2;办公面积:2973.37 m2;商业 面积445.02 m2; 1.11、工程性质、功能布局:本标段共2栋高层,1#楼59层;2#楼47层 局部24层;3#楼2层;1#楼一层为住宅电梯厅、办公电梯、分配电室、物业用房、消控室,二~九层为住宅、办公、十层以上为住宅;2#楼一层为住宅电梯厅、分配电室、物业用房等,二层及以上为住宅;3#楼一层为商业,二层为设备层,屋面为泳池;半地下室为商业、办公、车库等;底下室为地下三层汽车库(含设备用房); 1.12、质量等级:合格 1.13、建筑等级:1#、2#、3#楼为大型公建;半地下室及地下室为大型地 下工程;屋面防水等级为正置式一级,种植屋面一级,半地下室及地下室除设备用房防水等级为一级外其余防水等级为二级,地下室顶板种植屋面防水等级为一级; 1.14、设计防火分类及耐火等级:1#、2#、3#楼为一栋一类高层综合楼(其 中3#楼为1#、2#楼裙房),主体耐火等级一级;半地下室及地下室耐火等级一级;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同景优活城四组团Ⅱ标段工程材料进场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编制: 审核: 审批: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同景优活城四组团Ⅱ标段项目经理部 二○一六年四月 材料进场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一、为确保试件质量指标能实时表征建设工程质量状况以及取样的随机性和 真实性,依据建设部[2000]211号文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项目监理部对建设工程中涉及安全的材料、试块和试件实行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二、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是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企业见证人员的见证下, 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并送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三、施工单位在施工方案中必须按规范要求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并上 报项目监理部审核批准。项目监理部的见证人员按计划要求,对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材料进场要登记台帐,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记录要登记台帐。 四、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地下、屋面使用的防水材料;基础回填材料以及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五、见证取样的程序: 1、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 2、根据见证取样内容、部位、数量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样计划。 3、施工单位按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 3、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4、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六、见证人员的职责: 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件进行监护。 3、见证人员要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 4、使用专用送检工具,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存。 5、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 6、见证人员应对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七、见证取样应建立工作台账,通过工作台账对见证员的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工作台账反映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测情况,也便于监督检验部门的日常检查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八、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的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7、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维码见证取样送检规章制度全

--- 实用标准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对建设工程中结构用钢筋及焊接试件砼用的原材料、砼试块

砌筑砂浆试块、防水材料等项目,应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其中钢筋及焊接试件砼用的原材料、砼试块砌筑砂浆试块采取二维码见证取样制度。一、见证取样的程序: 1、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 2、根据见证取样内容、部位、数量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样计划 3、施工单位按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 4、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5、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二、见证人员的职责: 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件进行监护。 3、见证人员要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 4、使用专用送检工具,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存。 5、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 6、见证人员应对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三、见证取样应建立工作台账,通过工作台账对见证员的工

作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台账反映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测情况,也便于监督检验部门的日常检查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四、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的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工程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五、见证取样的具体规定: (一)、水泥 1.散装水泥文档--- --- 实用标准

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工作制度概论

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工作制度 5.5见证取样 5.5.1见证取样范围: ①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②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③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④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⑤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⑥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⑦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⑧国家或南方电网公司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5.5.2见证取样频率: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执行相关规定;施工承包合同中如有明确规定的,执行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见证取样的频率和数量,不低于所占比例为30%(包括在施工单位自检范围内);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为100%。 5.5.3取样方法:施工单位在对进场材料、试块、试件、钢筋接头等实施见证取样前通知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人员,在该见证人员现场监督下,施工单位取样人员按相关技术规定的要求,完成材料、试块、试件、钢筋接头等的取样(常用材料取样技术参考表:见附录三)。 5.5.4取样完后见证人应填写见证记录(见附录二),并签字确认。 5.5.5见证送检:取样完成后见证人应在试件或其包装上作标记,填写见证送检记录(见附录二),随同施工单位送检人将样品和取样送检记录一并送交给试验单位。 5.5.6试验报告的领取:检验结果合格,由施工单位领取报告, 5.6检验报告的审核,检验报告出来后,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进行审核: 5.6.1试验报告的规范性审核:在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报告中,试验室应在报告备注栏中注明见证人,加盖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试验报告应电脑打印,签名一定要手签;不得再加盖“仅对来样负责”的印章。 5.6.2试验结果的审核:试验结论是否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5.6.3出现试验不合格而需要按有关规定重新加倍取样复试时,还需按见证取样送检程序来执行。 5.6.4见证取样、送检所以文件应归入监理质量控制档案资料。 办理签收登记。检验结果不合格,试验单位应通知见证人上报监督站。由见证人领取试验报告。 附录一: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备案书 附录二: 见证取样送检记录表 附录三:常用材料取样技术参考表

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一、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承包单位按规定自检的基础上,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指定单位进行试验。 见证试验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砂浆试件;2.用于结构工程的主要受力钢筋;3.用于工程的主要原材料质量; 4.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合金窗、塑钢窗材料试验;5、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试验项目。 见证要求: 1.见证试验室必须通过省(或省以上)技术监督局对计量(CMA)和质量(CMC)认证,并且有省(或省以上)质监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的试验室。2.见证人必须持有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见证人对见证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3.试样或其包装上应作出标识、封。标识和封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4.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在检查确认试样上的见证标识、封无误后方可进行试验,否则应拒绝试验。 5.见证试验报告单必须由见证人签名盖章,而且加盖“见证试验”专用章。 根据长沙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通知的有关规定:就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程序明确如下: 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定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取样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1)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2)试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①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有CMA章,即计量认证,1年审查一次);②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具有资质证书。 2、见证人员必须取得《见证员证书》,且通过业主授权,并授权后只能承担所授权工程的见证工作。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建筑材料,必须按规范要求实

工程建设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一、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承包单位按规定自检的基础上,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指定单位进行试验。 见证试验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砂浆试件; 2.用于结构工程的主要受力钢筋; 3.用于工程的主要原材料质量; 4.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合金窗、塑钢窗材料试验; 5、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试验项目。 见证要求: 1.见证试验室必须通过省(或省以上)技术监督局对计量(CMA)和质量(CMC)认证,并且有省(或省以上)质监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的试验室。 2.见证人必须持有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见证人对见证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3.试样或其包装上应作出标识、封。标识和封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4.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在检查确认试样上的见证标识、封无误后方可进行试验,否则应拒绝试验。 5.见证试验报告单必须由见证人签名盖章,而且加盖“见证试验”专用章。 根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通知的有关规定:就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程序明确如下:

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定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取样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1)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2)试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①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有CMA章,即计量认证,1年审查一次);②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具有资质证书。 2、见证人员必须取得《见证员证书》,且通过业主授权,并授权后只能承担所授权工程的见证工作。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建筑材料,必须按规范要求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试验报告纳入质保资料。 3、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程序: (1)取样:施工单位: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 见证人人员:①对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②在试件或其包装上作标记;③填写《见证记录台帐》; (2)送检:取样后将试件从现场移交给试验单位的过程; (3)收件; (4)试验报告: 五点要求:①试验报告应电脑打印;②试验报告采用省统一用表;③试验报告签名一定要手签;④试验报告应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统一格式;⑤注明见证人的姓名。 (5)报告领取: 第一种情况:检验结果合格,由施工单位领取报告,办理签收登记。 第二种情况:检验结果不合格,试验单位通知见证人上报监督站。由见证人领取试验报告。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新)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对建设工程中结构用钢筋及焊接试件砼用的原材料、砼试块砌筑砂浆试块、防水材料等项目,应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一、见证取样的程序: 1、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 2、根据见证取样容、部位、数量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样计划 3、施工单位按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 4、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5、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二、见证人员的职责: 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件进行监护。 3、见证人员要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 4、使用专用送检工具,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存。 5、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 6、见证人员应对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三、见证取样应建立工作台账,通过工作台账对见证员的工作进

行日常管理,工作台账反映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测情况,也便于监督检验部门的日常检查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四、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的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五、见证取样的具体规定: 水泥: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对其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以及其它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二次复验,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吨、散装不超过500为一批,每批取样不少于1次,每次都应多点采样,混合均匀后,重量不小于12公斤。 对使用过程中的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行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现将《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试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进行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活动。 第三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对全市建设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区(县)建委负责对本辖区内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下列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应100%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合料和外加剂; (七)防水材料; (八)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 (九)沥青、沥青混合料; (十)道路工程用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 (十一)建筑外窗; (十二)建筑节能工程用保温材料、绝热材料、粘结材料、增强网、幕墙玻璃、隔热型材、散热器、风机盘管机组、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等; (十三)钢结构工程用钢材及焊接材料、高强度螺栓预拉力、扭矩系数、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和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 (十四)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规定的其它见证检验项目。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制定检测试验计划,配备试验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取样工作,做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 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实施时间】2000-09-26【发布单位】建建〔2000〕211号 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 建建〔2000〕2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现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年九月二十六日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第六条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第七条 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第八条

公路监理见证取样细则

公路监理见证取样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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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市S208月亮田至凤凰公路改扩建工程监理见证取样细则 建设单位:赤水市国有资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编制人: 审核人: 监理单位:云南伟德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6年9月日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赤水市S208亮田至凤凰公路改扩建工程 工程地点:赤水市天台镇 建设单位:赤水市国有资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遵义市交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贵州省高原交通建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云南伟德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本工程项目赤水市黄陵洞战斗遗址红色旅游基设施项目天台镇月亮田至小桥子公路工程,公路二级K0+000-K3+007.281全长3.007281KM,路基宽10m,路面宽9m,路拱横坡行车道为2%、土路肩为2%,路面设计为半刚性基层沥青路面、中桥一座70M、涵洞、挡土墙、路肩、排水沟等 二、见证取样的范围 所有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钢筋焊接和连接件及现场制作的混凝土、砂浆试块均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三、见证人员的职责 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必须同施工人员一起将试块送至检测单位; 3、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 4、有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员必须签字; 5、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 6、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四、本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记录填写要求 见证人员在见证和送检过程完毕后应及时填写记录,记录可按单位工程及见证内容分类填写,试验结果出来后应及时填写。记录应采用蓝黑墨水书写,填写内容要真实、准确、完整、字迹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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