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编制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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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编制规则

定额编制规则

(征求意见稿)

《定额编制规则》课题组

2016年11月

目录

1总则 (4)

2术语 (5)

3基本规定 (7)

3.1一般规定 (7)

3.2 组织管理与质量控制 (7)

3.3档案管理 (8)

3.4信息管理 (8)

4预算定额编制 (10)

4.1一般规定 (10)

4.2 定额编制内容 (12)

4.3 定额编制方法 (13)

4.4 水平测算和调整 (17)

4.5 定额编制表格和成果表格 (19)

5概算定额编制 (33)

5.1 一般规定 (33)

5.2 定额编制内容 (35)

5.3 定额编制方法 (36)

5.4 水平测算及调整 (37)

5.5 定额编制表格和成果表格 (38)

6估算指标编制 (44)

6.1 一般规定 (44)

6.2 指标编制内容 (46)

6.3 指标编制方法 (46)

6.4 水平测算及调整 (47)

6.5 估算指标测算表格和成果表格 (48)

7费用定额编制 (62)

7.1一般规定 (62)

7.2定额编制内容 (63)

7.3 定额编制方法 (65)

7.4 水平测算及调整 (71)

7.5 定额编制表格和测算表格 (72)

8附则 (82)

1总则

1.0.1 为统一和规范定额的编制活动,提高定额编制成果的质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标准和规范,制定本规则。

1.0.2 本规则所指的定额包括预算定额、概算定额、估算指标和费用定额等。

1.0.3 本规则适用于国家定额、行业定额、地区定额的编制,企业定额编制可参照使用。

1.0.4 定额编制应遵循客观公正、简明适用的原则。

1.0.5 定额的编制活动,除应符合本规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其他规定。

2术语

2.0.1 预算定额

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完成一定计量单位合格分项工程和结构构件所需消耗的人工、材料、施工机具台班数量及其基价的标准。

2.0.2 概算定额

完成单位合格扩大分项工程,或扩大结构构件所需消耗的人工、材料、施工机具台班数量及其有关费用的标准。

2.0.3 估算指标

以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为对象,反映其建设总投资及其各项费用构成的经济指标。

2.0.4 费用定额

是指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完成合格的建筑安装产品,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之外的其他相关费用的标准。

2.0.5 定额基价

反映完成定额项目规定的单位建筑安装产品,在定额编制基期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或其总和。

2.0.6 人工费

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作业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工人的薪酬。

2.0.7 材料费

工程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费用,以

及周转材料等的摊销、租赁费用。

2.0.8 施工机具使用费

施工作业所发生的施工机械、仪器仪表使用费或其租赁费。

2.0.9 人工消耗量

在正常施工生产条件下,完成定额规定计量单位的建筑安装产品所消耗的生产工人的工日(工时)数量。

2.0.10 材料消耗量

在正常施工生产条件下,完成定额规定计量单位的建筑安装产品所消耗的各类材料的净用量和不可避免的损耗量。

2.0.11 施工机具台班消耗量

在正常施工生产条件下,完成定额规定计量单位的建筑安装产品所消耗的施工机具台班的数量。

2.0.12 典型工程

是指具备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机具配备以及合理的工期、正常的地理气候条件下,选定的能够反映某种技术、工艺和施工特点的代表性工程。

3基本规定

3.1一般规定

3.1.1 定额编制的主要阶段

定额编制的主要阶段应包括计划立项,拟定编制工作大纲,测定与编制,征求意见,审查、报批。

3.1.2 定额名称和编码

1.定额应按照《建设工程定额体系》的要求命名和编码。

2.定额子目的编号

在确定定额册编码后,定额子目编号用三段编码表示,格式为“××-××-×××”。第一段编码表示分册号,一般为1~2位阿拉伯数字,若无分册时,该编码可省略;第二段编码表示章号,一般为1~2位阿拉伯数字;第三段编码表示子目号,一般为1~3位阿拉伯数字。以上各编码可根据情况增加阿拉伯数字的位数。

3.1.3 定额水平

定额水平应反映出先进合理的设计、成熟有效的施工工艺、施工管理和大多数企业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可以达到的水平,即应为“社会平均水平”。

3.2 组织管理与质量控制

3.2.1 国家、各行业、各省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相应定额编制工作;编制单位承担定额的具体编制工作,可以是各级建设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也可以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委托的具有相应能力的服务单位;编制组由编制单位负责组建,并明确各编制组、编制人员的职责和分工。

3.2.2 国家、各行业、各省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定额编制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和质量控制,并制定相应管理制度。

3.2.3 编制单位负责定额编制的具体工作,在管理机构制定的组织管理和质量控制制度要求下,建立有效的组织管理和质量控制机制并实施。

3.2.4 编制组应按照定额编制的具体要求,收集编制资料,测定和编制定额子目,整理并提交工作过程文件和成果文件。

3.3档案管理

3.3.1 定额编制档案可分为成果文件和过程文件两类。

1.成果文件包括定额、材机库、编制说明(使用指南)等。

2.过程文件包括全部编制过程资料、送审资料、报批资料。

3.3.2 各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定额编制档案管理,除负责成果文件和过程文件的归档外,还应保证定额编制过程中编制资料的可追溯性、编制人员信息的可追溯性。

3.3.3 定额编制档案的保存期除应符合编制合同和国家等相关规定。

3.4信息管理

3.4.1 定额编制工作应利用计算机及网络通讯技术进行有效的信息化管理,从而提高定额编制的进度和质量。

3.4.2 定额编制工作应注重积累数据信息,信息的采集、加工和录

入应统一规划、统一编码、系统分类,以利于信息资源共享和深度开发。

3.4.3 在进行具体定额编制时,应对编制的成果文件和所收集的编制信息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形成定额数据库,便于应用到以后的定额编制中。定额数据库包括价格信息数据库和成果文件数据库。

3.4.4 定额编制的过程文件、成果输出文件应以Excel、Word等开放格式存储,便于以后定额的管理、调整和数据共享。

4预算定额编制

4.1一般规定

4.1.1 预算定额主要构成

预算定额包括前引部分、正文部分和补充部分三方面内容:

1.前引部分

(1)封面:包括定额名称、编码和发布单位。定额名称和编码需按照《建设工程定额体系》的要求确定。

(2)颁布文件或公告:主要指明定额的内容和发布实施时间。

(3)总说明:包括整套定额所包含的内容,适用范围,主要作用,编制依据,人工、材料、施工机具单价的确定原则,使用规则和方法等。

(4)册说明:包括整册定额主要内容、编制依据、使用规则和方法等。

(5)目录:定额章节目录。

2.正文部分

(1)章说明:包括章主要内容,定额使用和调整规则等。

(2)章工程量计量规则:包括需说明的定额子目计量单位和计量规则等。

(3)定额项目表:包括表头说明(工作内容、计量单位),定额子目编号、名称、基价、人工、材料、施工机具名称、规格、单位、消耗量和单价,定额项目有关问题注释等。

3.补充部分

(1)附录:配合定额使用的相关表格与图样。

(2)术语说明:定额中专用术语的说明。

4.1.2 预算定额编制依据主要包括:

1.本规则;

2.现行的预算定额、价格信息等;

3.现行的建筑安装等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

4.现行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

5.现行的设计标准规范;

6.具有代表性的典型工程施工图及有关标准图;

7.有关科学实验、技术测定和统计、经验资料;

8.新技术、新结构、新设备、新材料和新工艺有关资料等;

9.其他相关依据。

4.1.3 预算定额测定与编制阶段的步骤

1.收集资料

(1)收集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和标准类资料:包括定额、施工及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设计标准规范、施工工法等。

(2)普遍收集定额编制基础资料:在已确定的编制范围内,采取表格化的形式收集定额编制基础资料,以统计资料为主,注明所需要的资料内容、填表要求和时间范围。

(3)专题座谈:邀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生产厂家、咨询单位等单位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意见。

(4)现场测定和试验资料:混凝土配合比和砌筑砂浆等试验资料以及现场实际配合比资料等;以及现场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消耗

的现场测定资料等。

2.具体编制

(1)确定编制细则:统一编制表格及编制方法;统一计算口径、计量单位和小数点位数的要求;明确有关统一性规定,包括名称、用语、专业术语、符号代码、材料场内运距、材料损耗率的统一,语言文字的简练明确等。

(2)确定定额的章、节、子目的划分,以及子目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3)进行定额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测算、编制和复核。

(4)确定定额各分部分项工程人工工资、材料价格、施工机械台班的基准单价。

(5)进行定额水平的测算、调整和复测等。

4.1.4 预算定额的编制方法

预算定额的编制主要采用技术测定的方法。

4.2 定额编制内容

4.2.1 预算定额章、节、子目设置

1.定额章、节应根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作业的常规分类方式、专业分工的特点设置;定额子目按照施工图设计深度,以分部分项工程的形体、结构构件和设备特征设置。

2.定额子目粗细划分要适当,兼顾准确性和计算便利性,常用、占工程造价比重大的定额子目步距宜细,反之宜粗。

3.各行业和地区必须按照国家定额编制定额章、节、子目目录,并按照国家定额的调整规定,结合本地区(行业)具体情况,因地制宜进行调整和更新。

4.2.2 预算定额子目的计量单位

1.预算定额的计量单位应采用法定计量单位,并根据分部分项工程的形体、结构构件和设备特征及其变化来确定,应便于准确统计和计算工程量。

2.一般情况下,当结构的三个度量发生变化时,选用体积(m3)或面积(m2)为计量单位;当物体截面形状基本固定或无规律性变化时,采用长度(m、km)为计量单位;当工程量主要取决于重量时,采用质量(t、kg)作为计量单位;当工程量主要取决于数量时,采用台、个、套等计量单位。

3.对于工程量大或单位价值低的定额子目,计量单位可适当扩大。

4.同一类定额项目计量单位应统一,各行业和地区必须按照国家定额做法确定定额子目计量单位。

4.2.3 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1.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应准确、清晰,方便计算,避免含糊不清。国家定额中已明确的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必须按照国家定额的规定执行;若属于行业和地区特有的,可补充制定相应规则。

2.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宜与《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统一。

4.2.4 预算定额子目的工作内容

预算定额子目的工作内容以工序为主要描述对象,包括施工准备、场内搬运、施工操作到完工清理等全部工序。

4.3 定额编制方法

4.3.1 人工消耗量编制方法

1.预算定额中人工类别应按照普工、一般技工、高级技工三个等

级设置。

2.预算定额人工消耗量的单位按“工日”(工时)表示,每工日按8小时计算。

3.预算定额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等内容。

4.预算定额人工消耗量主要采用现场计时观察法测定。

工人在工作班内消耗的工作时间,按其消耗的性质可分为定额时间和非定额时间。非定额时间不能作为消耗量定额时间。

定额时间包括有效工作时间、不可避免的中断时间和休息时间。有效工作时间包括准备与结束时间、基本工作时间和辅助工作时间。

基本工作时间、辅助工作时间、准备与结束工作时间、休息时间、不可避免中断时间消耗可全部根据现场计时观察确定。也可只测算基本工作时间,对于辅助工作时间、准备与结束工作时间、休息时间、不可避免中断时间消耗等作为其他时间,用经验数据(占基本工作时间百分比)计算,即:定额时间=基本工作时间×(1+其他时间%)。

定额人工消耗量根据定额时间和人工幅度差系数确定:

定额人工消耗量(工日)=定额时间/8小时×(1+人工幅度差系数)

定额人工消耗量(工时)=定额时间×(1+人工幅度差系数)

人工幅度差系数一般考虑5%~10%。按班组测算一定时间段(一整天或几天)完成工作量时,若已综合考虑人工幅度差包含内容,不再重复计算人工幅度差。

5.机械化施工定额子目,则应依据施工机械消耗量和机械作业小组成员组成数量比例加人工幅度差确定,但机械台班中已包含的机械操作人员除外。

定额人工工日=机械需用台班数×机械作业小组成员数×(1+人工幅度差)

4.3.2 材料消耗量编制方法

1.预算定额中的材料有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和其他材料。

2.预算定额中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的消耗量应包括材料净用量和材料损耗量,主要采用计算法、换算法和测定法确定。

(1)计算法:主要用于计算材料的净用量。例如有标准规格的材料,可按规范要求计算定额计量单位耗用量;有设计图纸标注尺寸及下料要求的按设计图纸尺寸可计算材料净用量。

(2)换算法:应用于各种胶结、涂料等材料的配合比用料,根据要求条件换算得出材料用量。

(3)测定法:包括实验室试验法、现场观察和写实法。实验室试验法主要是指各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及砌筑砂浆配合比的耗用原材料数据的计算,需按规范要求试配经过试压合格以后并经必要的调整后得出的水泥、砂子、石子、水的用量。现场观察和写实法,主要适用于新材料、新结构的材料用量,以及材料损耗量的测定。

3.材料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运至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安装地点的搬运损耗、施工操作损耗和施工现场内堆放损耗等。

材料损耗率=损耗量/净用量×100%

材料损耗量=材料净用量×损耗率

材料消耗量=材料净用量+损耗量=材料净用量×(1+损耗率)

4.定额中周转性材料消耗以摊销量表示。摊销量是指分摊到每一定额计量单位的结构构件上的周转性材料消耗数量。周转性材料的消耗量计算需根据其周转摊销次数确定。

周转材料摊销量=周转使用量-周转回收量

即:摊销量=一次使用量×K1-一次使用量×(1-损耗率)/周转次数=一次使用量×[K1-(1-损耗率)/周转次数]

式中:K1称为周转性使用系数,K1=[1+(周转次数-1)×损耗率] ×周转次数

5.其他材料是用量较少、难以计量的零星材料。在预算定额中一般不列材料名称及消耗量,以金额“元”或百分比“%”表示。

在定额测算时,应列明其他材料的名称、规格、消耗量、单价等信息,以便于其百分比的确定及今后其他材料费的调整与修订。4.3.3 施工机具台班消耗量编制

1.施工机具台班消耗量包括施工机械和仪器仪表消耗量两部分内容。

2.预算定额施工机具台班消耗量按“台班”表示,每台班按8小时计算。

3.预算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主要采用现场测算的方法测定,包括拟定机械工作的正常条件和合理的人工、机械配比,确定机械一小时纯工作正常生产率,确定施工机具的正常利用系数,计算施工机具台班消耗量。具体步骤如下:

(1)测定施工机具的生产率

首先确定机械纯工作1小时的生产率。施工机具可分循环动作机械和连续动作机械两类,应分别计算其生产率。

循环动作机械纯工作1h的生产率=机械纯工作1h循环次数×一次循环生产的产品数量

连续动作机械纯工作1h的生产率=

工作时间(数量

工作时间内生产的产品

h

②确定施工机具的正常利用系数

施工机具的正常利用系数是指机械在工作班内对工作时间的利用率,即机械的纯工作时间与工作班的延续时间之比。

③计算施工机具台班消耗量

施工机具台班产量定额=机械纯工作1h生产率×工作班纯工作时间

施工机具台班产量定额=机械纯工作1h生产率×工作班延续时间×机械利用系数

定额单位工程量×(1+机械幅度差系施工机具台班消耗量=

施工机械台班产量定额

数)

机械幅度差可根据不同项目有所区别。如按一定时间段(一整天或几天)测算完成工作量所需要台班时间,已综合考虑机械幅度差包含内容,不再重复计算机械幅度差。

4. 预算定额的仪器仪表消耗量也需采用现场测算的方法测定,可参考循环动作机械的消耗量测定方法和步骤。

4.4 水平测算和调整

4.4.1 预算定额水平测算原则

1.预算定额进行水平测算时,应对常用的、影响工程造价较大的定额子目,与现行定额和市场实际情况进行横向对比,特别是对定额人工消耗量进行对比。

2.预算定额进行水平测算时,重点关注与原定额相比消耗量发生较大变化的定额项目。

3.预算定额进行水平测算时应充分结合施工现场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做到测算数据的合理可靠。

4.4.2 预算定额水平测算方法

1.新旧定额的水平测算对比

(1)定额子目消耗量的对比

针对定额中的主要子目进行人工、材料和施工机具消耗量的直接对比分析。

(2)工程直接费的对比

将相同的人工、材料、施工机具的单价计入定额,组成两套统一价格水平的定额预算单价;分别按不同的专业选取典型工程,抽取工程量后,分别编制新、旧两套定额相应的工程直接费,并进行对比分析。

选取的典型工程应结合各专业具体情况,达到中、大型工程规模、工作内容完整齐全、编制采用的定额项目具有本专业一定的涵盖性和代表性。

工程直接费的具体内容应细化,包括工、料、机的详细分析,并应能达到按工程节点或定额章节随机抽取不同工程部位进行工、料、机分析的程度。

新定额直接费水平变化率(%)=(旧定额直接费-新定额直接费)÷旧定额直接费

当以上公式结果为正值时,表示新定额水平提高,直接费下降,当以上公式结果为负值时,表示新定额水平降低,直接费上升,当以上公式结果为0时,表示新定额水平与旧定额水平持平。

2.新定额与其他相关定额水平对比

针对新定额与国家或行业定额中的相关定额子目进行直接对比。

3.新定额与实际工程造价的测算对比

将对应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具价格计入新定额,与同一时点实际工程造价进行比对,主要针对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或单位工程进行。

4.4.3 预算定额的调整修改

1.定额子目水平直接对比时,若与原定额水平差异较大时,进行差异原因分析和定额修改调整。

2.进行定额直接工程费对比时,若与原定额水平差异较大时,需分析造成差异的原因和定额子目,分析调整和修改的内容和方法。

3.与其他行业相关定额对比时,原则上要求对于已适用于国家定额的相关工程项目,定额水平需与国家定额一致,不宜出现大的偏差,对于与其他行业或地方类似的定额项目,应进行相似子目的水平对比和分析,确定合理定额水平。

4.5 定额编制表格和成果表格

4.4.1 定额编制相关表格

1.人工消耗量测定表,见表4-1。

2.材料消耗量测定表,见表4-2。

3.施工机具台班消耗量测定表,见表4-3。

4.4.2 定额测算相关表格

1.新定额与旧定额子目消耗量对比表,见表4-4。

2.直接工程费测算对比表,见表4-5。

3.新定额与其他行业相关定额子目消耗量对比表,见表4-6。

4.实际工程造价的对比表,见表4-7。

4.4.3 定额成果相关表格

1.消耗量定额表格,一般国家定额采用此表格,见表4-8。

2.基价定额表格,一般行业定额采用此表格,见表4-9。

3.全费用定额表格,一般地方定额采用此表格,见表4-10。

(新)山东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

山东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 一、土石方工程 一、土石方的开挖、运输,均按开挖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土方回填,按回填后的竣工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同状态的土方体积,按下表换算。 土方体积换算系数表 二、自然地坪与设计室外地坪之间的土石方,依据设计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以立方米计算。 三、基础土石方、沟槽、地坑的划分 (一)沟槽:槽底宽度(设计图示的基础或垫层的宽度,下同)3m以内,且槽长大于3倍槽宽的为沟槽。 (二)地坑:底面积20m2以内,且底长边小于3倍短边的为地坑。 (三)土石方:不属沟槽、地坑、或场地平整的为土石方。 四、基础土石方开挖深度,自设计室外地坪计算至基础底面,有垫层时计算至垫层底面(如遇爆破岩石,其深度应包括岩石的允许超挖深度)。

五、基础施工所需的工作面,按下表计算: 基础工作面宽度表 混凝土垫层工作面宽度按支挡土板计算。 六、土方开挖的放坡深度和放坡系数,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下表计算: 土方放坡系数表 (一)土类为单一土质时,普通土开挖深度大于1.2m、坚土开挖深度大于1.7m,

允许放坡。 (二)土类为混合土质时,开挖深度大于1.5m,允许放坡。放坡坡度按不同土类厚度加权平均计算综合放坡系数。 (三)计算土方放坡深度时,不计算基础垫层的厚度。 (四)放坡与支挡土板,相互不得重复计算。 (五)计算放坡时,放坡交叉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七、爆破岩石允许超挖量分别为:松石0.20m,坚石0.15m。 八、挖沟槽 (一)外墙沟槽,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沟槽,按图示基础(含垫层)底面之间净长度计算;外、内墙突出部分的沟槽体积,并入相应工程量内计算。(二)管道沟槽的长度,按图示的中心线长度(不扣除井池所占长度)计算。管道宽度、深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其宽度按下表计算: 管道沟槽底宽度表单位:m

2017定额说明书与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GB 50855—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Ol一31—2015)及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施工及验收规、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的适用围:我省行政区域的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 三、本定额的作用: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定额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在国家规、消耗量定额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项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本定额是以综合单价的形式表现的,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 六、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 人工工日: 1.本定额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现,是按八小时工作制编制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技术工(简称技工)和高级技术工(简称高级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和生产班组组织者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分别为:普工85元,技工130元,高级工260元。 3.定额人工费,是指本定额项目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按章节说明规定按系数调整的人工费以及定额中规定调整人工工日数量的人工费。按人工工日数量调整的人工费除章节有规定的工种外,均按普工工资标准调整人工费。 (二) 材料: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和零星材料;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了施工操作损耗和场运输、堆放损耗,规(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不包括在损耗率中;用量很少、占材料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2.本定额材料的场搬运距离按300m考虑的;设备场搬运距离为150m。 3.本定额材料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采购保管费。本定额项目中的材料单价均为不含增值税的税前价格。 4.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计算出摊销量进入定额消耗量。 5.本定额的砂子用量,是按含水率为零的干砂计算的。 (三) 施工机械台班: 1.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确定的,并已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 2.本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使用年限在一年以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未列入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其费用包括在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工具用具使用费中,其燃料动力消耗量包括在相应定额项目的材料项目。 3.本定额加工机械、泵类机械、焊接机械及动力机械的操作人工均含在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消耗量中。4.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现行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确定的。

08定额计算规则

一、定额总说明 1 定额总说明十九条第1款:“由于工程的特殊,施工企业的施工机械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用外单位机械的,其租赁费用与定额机械费相差部分按差价处理。”怎样按差价处理? 答:因赶工期等特殊原因或遇特殊工程,经建设单位同意,双方达成协议后,可按实际租赁费结算。其租赁机械费与定额中相应的机械费相差部分,按差价处理,只计取税金,不参与取费。 2 定额总说明十九条中“在特殊情况下,需租用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性材料时,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其租赁费与预算价值相差部分按差价计算。” 怎样计算? 答:因赶工期等特殊原因或遇特殊工程,经建设单位同意,双方达成协议后,模板、脚手架 等周转性材料可按租赁价结算。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性材料的实际使用量和实际的租赁单价计算的租赁费用,与根据定额含量确定的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性材料摊销量和预算单价计算的费用相差部分,按差价处理只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它费用。 3 定额综合用工内容是什么? 答:定额用工是按不同工种和技术等级综合取定的,以综合用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等。 4 定额材料消耗量包括的内容是什么? 答: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是指消耗在工程实体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净用量和 损耗。零量材料以其他材料费表示。 5 定额机械消耗量包括的内容是什么? 答:定额中机械消耗量包括:按机械台班产量定额或按实际工程测算的主要机械和辅助机械的消耗量,以及机械幅度差,以台班消耗量表示,无法以台班计量的辅助机械,以其他机械费表示。 6 编制补充定额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编制补充定额应以施工现场的技术经济资料、施工组织设计、现行规范、标准为基础,还应当有:劳动定额、施工定额、其他相关定额,正常施工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的单 位消耗量和材料的损耗率等。 7 我省编制补充定额权限如何划分? 答:(1)省造价总站负责补充定额的编制、管理和解释; (2)受省造价总站委托,各市造价站负责涉及定额直接费在10万元以下的一次性补充定额的编制,

关于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

总说明 河北省建设厅文件 冀建质\[2008\]393号河北省建设厅关于颁布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我厅组织编制了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简称《规则》),现予颁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2008年7月1日以前完成的工作量不再调整。 本《规则》与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 本《规则》由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请在执行中认真积累资料,及时反馈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说明 一、为统一全省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的计算,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与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作为确定本省范围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依据。 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除依据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及本规则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 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四、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以体积计算的为“m3”。 2.以面积计算的为“m2”。 3.以长度计算的为“m”。 4.以重量计算的为“t”。 5.以个(或只)计算的为个(或只)。 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度取值:m3、m2、m取两位小数;t取三位小数;台(套或件等)取整数,两位或三位小数后的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取舍。 B.1 楼地面工程 一、楼地面整体面层、找平层按主墙间净面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及室内铁道等所占的面积(不需作面层的地沟盖板所占的面积亦应扣除),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 0.3m2以内孔洞所占的面积,但门洞、空圈和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亦不增加。 二、垫层按设计规定厚度乘以楼地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三、块料面层、橡塑面层和其他材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净面积计算,不扣除0.1m2以内的孔洞所占的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和壁龛的开口部分的工程量并入相应的面层计算。块料面层拼花部分按实贴面积计算。 四、竹、木地板龙骨及基层按面层的实铺面积计算。 五、阶梯教室整体面层地面,按展开面积计算,套用相应的地面面层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08。 六、点缀按个计算,计算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七、块料楼地面面层酸洗打蜡工程量,按实际酸洗打蜡面积计算。

2018新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

A.1.1土石方工程 一、本章定额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回填方及其他,共三节。 二、规定 1.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分类表》、《岩石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2干土、湿土的划分:首先应以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干土,含水率≥25%且小于液限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

干土,以下为湿土,如采用降水措施的,应以降水后的水位为地下常水位,降水措施费用应另行计算。 3.平整场地、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划分规定:场地厚度≤士30cm的就地挖、填运、找平为平整场地: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则为一般土石方。 4.本章末包括现场障碍物清除、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降)水、地表水排除及边坡支护,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5.本章土石方运输子目适用于运距在30km以内的运输,运距超过30km(但不超过50km)部分按每增加1km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65计算,运超过50km 的按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计算。 6.本章土石方运输子目是按每天8小时的运輸作业时间综合考虑的,如各市对土石方场外运输有时间限制,作业时间不足8小时的可计算工效损失费,每减少1小时按土石方机械运输子目中的机具费乘以4.2%让算。 7.推土机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表系数计算 三、土方 1.土方定额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人工挖湿土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18,机械挖湿土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10。 2.桩间土不扣除桩芯直径60cm以内或类似尺尺寸桩体所占体积。人工挖桩间土方,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30:机械挖桩间土方,相应定额子目人

河北2012装饰装修定额计算规则

目录 B.1楼地面工程 (1) B.2墙柱面工程 (6) B.3天棚工程 (24) B.4门窗工程 (30) B.5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42) B.6其他工程 (51) B.7脚手架工程 (55) B.8垂直运输及超高增加费 (59) B.9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 (62) B.10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64)

B.1 楼地面工程 说明 一、砂浆、石子浆的厚度、强度等级,混凝土的强度等级,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以进行换算。 二、垫层项目如用于基础垫层时,人工、机械乘以1.20(不含满堂基础)。 三、地板采暖房间垫层,按不同材料套用相应定额,人工乘系数1.80,材料乘系数0.98。 四、地面刷素水泥浆按B.2墙柱面相应项目计算。 五、楼梯找平层按水平投影面积乘系数1.37,台阶乘系数1.48。 六、楼地面块料面层水泥浆结合层厚度每增减1mm,每100㎡增减相应人工0.276工日,砂浆0.102m3,灰浆搅拌机(200L)0.012台班。 七、整体面层、块料面层使用的白水泥、金属嵌条、颜料等,如设计与项目取定不同时,可以调整。 八、水泥砂浆地面如压线时,每100㎡增加1.58工日。 九、块料面层现场切割为弧形、异型、拼花及斜铺时,按相应项目人工乘系数1.50,块料损耗率按实际调整。 十、平铺陶瓷地砖,如设计有波打线,周长≦2400mm时,其损耗率调整为2.5%;周长>2400mm时,其损耗率调整为4%;波打线执行零星项目。 十一、本章石材楼地面干粉型粘结剂厚度取定4mm,陶瓷地砖楼地

面干粉型粘结剂厚度取定2.5mm,干粉型粘结剂厚度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每增减1mm厚度,每100㎡增减干粉型粘结剂169kg,水增减0.042m3,其他不变。 十二、同一铺贴面采用不同种类、材质的材料,应分别按本章相应项目计算。 十三、大理石、花岗岩楼地面拼花是按成品考虑的,镶拼面积小于0.015㎡的石材,执行点缀定额项目。 十四、楼地面块料面层、整体面层(现浇水磨石楼地面除外)均未包括找平层,如设计要求时,另行计算。 十五、块料楼地面面层均不包括酸洗、打蜡,发生时可按相应项目计算。 十六、整体面层、块料面层的楼地面项目和楼梯面层(除水泥砂浆及水磨石楼梯外),均不包括踢脚线工料。楼梯踢脚线按相应踢脚线项目乘1.15计算。(水泥地面应加踢脚面积) 十七、楼梯不包括板底及侧面抹灰。板底抹灰执行本册“B.3天棚工程”相应项目,侧面抹灰按本册B.2墙柱面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十八、楼地面块料零星项目适用于楼梯侧面、台阶侧面、小便池、蹲台、池槽以每个平面面积在1㎡以内定额未列项目的工程。 十九、金刚砂耐磨地面基层混凝土厚度调整执行混凝土场面每增减5mm项目。 二十、木地板填充材料,可按有关章节相应项目计算。 二十一、设计规定龙骨的间距、规格和型号如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

河北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及章节说明

河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及章节说明第一章绿化工程 计算规则: 一、绿地整理: 1、伐树、挖树根应区分树干胸径不同,按数量以“株”计算。 2、砍挖灌木丛应区分从高不同,按数量以“丛”计算。 3、挖竹根应区分胸径或根盘丛径不同,按数量以“株”或“丛”计算。 4、挖芦苇根、清除草皮,按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5、整理绿化用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6、原土过筛按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7、屋顶花园基底处理按设计图示尺寸分做法以“平方米”计算。 8、软式透水管区分规格以“延长米”计算。 9、滤水层回填陶粒、卵石、轻质土壤,以“立方米”计算;土工布过滤层,塑料格栅,按设计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二、栽植花木: 花木根据设计图示要求的种类、规格分别以“株”、“丛”、“米”、“平方米”、“盆”计算。 1、乔木按带土球与裸跟分别区分土球直径和胸径按数量以“株”计算。 2、散生竹应区分胸径不同,按数量以“株”计算。丛生竹应区分跟

盘丛径不同,按数量以“丛”计算。 3、棕榈类应区分土球直径不同,按数量以“株”计算。 4、灌木按带土球与裸跟分别区分土球直径和冠丛高度按数量以“株”计算。 5、双排以内绿篱,区分单、双排及绿篱高度按设计尺寸以“延长米”计算;双排以上视作片植,片植绿篱应区分绿篱高度,按设计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6、攀缘植物应区分地径不同,按数量以“株”计算。 7、色带应区分种植密度不同,按设计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8、露地花卉应区分花卉种类及艺术造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盆花摆设应区分盆径尺寸及艺术造型,按数量以“盆”计算。 9、水生植物区分塘植与盆植按“株/丛”计算。 10、草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11、喷播植草区分喷播坡度、坡长,按喷播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2、乔木与灌木假植应分别区分胸径和冠丛高度按数量以“株”计算。 13、树木支撑应区分支撑材料及支撑要求以“株”计算。 14、草绳绕树干应区分胸径不同,按缠绕树干的高度以“延长米”计算。 、换土工程:15. (1)裸根乔木、灌木应区分胸径不同以“株”计算;

2013年新定额章节说明及计算规则

册说明 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工程水电费,措施项目共十七章。 二、定额的工效是按建筑物檐高25m以下为准编制的,超过25m的高层建筑物,另按规定计算高层建筑超高费。 三、定额装饰工程章节中已综合了层高3.6m以下的简易脚手架,层高超过3.6m时,另执行第十七章措施项目相应定额子目。 四、定额中已综合了一般成品保护费用,不得另行计算。 五、定额中注明的材料的材质、型号、规格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价格可以换算。 六、预拌混凝土价格中不包括外加剂的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七、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施工排水、降水工程中综合了工程水、电费,其他章节的工程水电费执行第十六章工程水电费相应定额子目。 八、定额中凡注明厚度的子目,设计要求的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执行增减厚度定额子目。 九、本定额已综合考虑了各种土质(山区及近山区除外),执行中不得调整。 十、金属构件、预制构件价格中包括了加工厂至安装地点的运输费用。 十一、镶贴石材、块料中的磨边、倒角费用已包含在材料价格中,不得另行计算。 十二、室外道路、停车场工程执行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三、室外管道工程执行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四、室外各种窨井、化粪池执行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五、建筑工程中设计有部分仿古项目的,执行仿古建筑工程定额相应子目。 十六、建筑物檐高的规定:建筑物檐高以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作为计算起点。 (一)平屋顶带挑檐者,算至挑檐板下皮标高; (二)平屋顶带女儿墙者,算至屋顶结构板上皮标高; (三)坡屋面或其他曲面屋顶均算至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 (四)阶梯式建筑物按高层的建筑物计算檐高; (五)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亭台楼阁等均不计算檐高。 十七、建筑物层高的规定:

清单、定额计算规则

一、清单与定额不同部分 平整场地不同,清单以底层建筑面积。定额以底层建筑面积外扩2M。 挖土方不同:清单以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定额要加工作面,允许许情况下,要放坡。内墙高度不同:清单算至板顶,定额算至板底。 雨蓬不同:清单以体积,定额以面积。 阳台不同:清单以体积,定额以面积。 二、清单与定额相同部分 土石外运:挖土体积-回填土体积=基础砌体+垫层体积=室外地坪标高以下埋设得基础体积-室内地坪以上回填土体积 场地回填:回填面积×平均厚度 室内回填= S净*(室内外高差-地坪厚) 基础回填:挖方体积-室外地坪标高以下埋设得基础体积(墙基、柱基、管基、垫层) 地基强夯:设计图示尺寸m2 基础垫层:设计图示尺寸m3 地面垫层:V=S净h , S净=S底-(L中T+L内t),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所占体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面积≤0.3 m2孔洞所占体积 其她垫层:设计图示尺寸m3 砖基础:V=LA-地(圈)梁、构造柱所占体积-∑>0、3 m2 孔洞面积×基础墙厚(b);H:基础设计深度;h大放脚折加高度 L:外墙中心线,内墙净长线 A=基础墙面积+大放脚面积=b(H+h) 注:靠墙暖气沟得挑檐不增加,附墙垛基础突出部分体积并入基础界限 砖基与砖墙:设计室内地坪石基、勒,砖围墙:室外地坪 石勒墙:室内地坪 石围墙:内外地坪标高不同时取较低者;内外标高间为挡土墙,挡土墙以上为墙身位于室内地坪±300以内,以不同材料为界;超过±300,以室内地坪为界 砖墙:(墙长×墙高-∑>0、3 m2孔洞面积)×墙厚-∑构件体积(嵌入) 墙长:外墙中心线,内墙净长线 墙高:外墙:①斜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②斜屋面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面+200mm ③斜屋面无天棚者有屋架算到屋架下弦底面+300mm ④出檐宽度>600mm,按实砌高度 ⑤平屋面算至钢砼板面 内墙:①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底 ②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100mm ③有钢砼楼板隔层者算至板底 ④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女儿墙: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压顶下表面 内外山墙:平均高度 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内得钢砼柱、梁、圈梁、挑梁、砖平碹、砖过梁及凹进墙内得壁龛、管槽、暖气管、消火栓箱、内墙板头等所占体积 不增加:凸出墙面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体积

河北12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 一、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 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 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 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 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实体项目及不可竞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 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 本定额适用于供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 建筑工程应用于供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在报价时,人工单价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也可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

2017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 50855—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Ol一31—2015)及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的适用范围: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 三、本定额的作用: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定额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在国家规范、消耗量定额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项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本定额是以综合单价的形式表现的,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 六、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 人工工日: 1.本定额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现,是按八小时工作制编制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技术工(简称技工)和高级技术工(简称高级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和生产班组组织者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分别为:普工85元,技工130元,高级工260元。 3.定额人工费,是指本定额项目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按章节说明规定按系数调整的人工费以及定额中规定调整人工工日数量的人工费。按人工工日数量调整的人工费除章节有规定的工种外,均按普工工资标准调整人工费。 (二) 材料: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和零星材料;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了施工操作损耗和场内运输、堆放损耗,规范(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不包括在损耗率中;用量很少、占材料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2.本定额材料的场内搬运距离按300m考虑的;设备场内搬运距离为150m。 3.本定额材料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采购保管费。本定额项目中的材料单价均为不含增值税的税前价格。 4.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计算出摊销量进入定额消耗量。 5.本定额的砂子用量,是按含水率为零的干砂计算的。 (三) 施工机械台班: 1.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确定的,并已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 2.本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未列入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其费用包括在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工具用具使用费中,其燃料动力消耗量包括在相应定额项目的材料项目内。 3.本定额加工机械、泵类机械、焊接机械及动力机械的操作人工均含在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消耗量中。4.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现行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确定的。

最新园林消耗量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汇总

2005园林消耗量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05园林工程消耗量定额 第一章绿化栽植 说明 一、本章包括绿地整理、苗木起挖运输、苗木栽值、苗木假植、大树移植、栽植技术措施、人工换土。 二、质量标准均以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为准。 1.《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3-99); 2.《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J/T24-1999); 3.《城市园林苗圃技术规程》(CJ/T23-1999); 三、本章除定额表所列工程内容外,均包括各子目施工准备工作,施工现场50m范围以内的苗木运输(含载重汽车台班的子目除外)、绿化栽植后施工场地周围2m以内场地清理以及苗木栽值(从淋定根水之日起计)后10天以内的种植养护。超出以上范围则另行计算。 四、有关规定及说明。 1.本定额苗木起挖和种植均按一、二类土考虑,若遇三类土定额人工乘以1.34系数,四类土定额人工乘以1.76系数,冻土定额人工乘以2.20系数(土壤类别划分见第六章说明),如遇岩石,可按第六章开凿岩石与挖二类土相应子目人工差增加苗木栽植用工。

2.本定额苗木种植是按原土还土考虑的,如设计要求全部究土,可按人工换土相应子目计算。设计规定种植土中须掺入部分砂子、煤渣或木糠的,按设计规定比例乘相应人工换土定额计算。 3.本定额苗木种植成活率按100%考虑,苗木补损率按表1规定计入种植定额苗木材料消耗量内(即定额表括号内的苗木消耗量)。表1补损系数不适用于发包人供应苗木及大树移植,这种情况的成活率要求及补损责任由合同约定。 4.本定额除花卉、草皮、水生植物外,其他苗木种植基肥消耗量(定额表中括号内的基肥消耗量)按设计规定计算(即表2中的换土量*设计规定的基肥比例)。 5.种植棕榈类苗木,按种植乔木相应规格子目计算。大树移植的技术措施项目,按设计规定另列项计算。 6.苗木价格。 采用本定额时,苗木材料的合同价格应为到达工地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价格(即包括苗木出圃、包装、场外运输及采购保管费),编制标底、报价及预(结)算时,不得重复计算苗木起挖、苗木(场外)运输项目。 7.苗木起挖与苗木迁移运输作为工序定额,适用于施工场地对原有苗木迁移时使用,也可作为确定苗木合同价格的参考。 8.计算苗木迁移运输的项目,应扣减相应苗木起挖及种植子目中的汽车台班量。 9.种植定额苗木浇水是按人工浇自来水考虑的,如采用洒水车浇水,按相应定额用水量每立方米增加洒水车(4000L)0.067台班,扣减人工0.366工日。 10.绿地平整。

12定额计算规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 第1章土石方、基础垫层工程 一、本章挖、运土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填土按夯实后体积计算。人工挖土或机械挖土凡是挖至桩顶以下的,土方量应扣除桩头所占体积。 二、土方工程 1.人工土方 (1)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其工程量按建筑物的首层建筑面积计算。 (2)挖地槽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其中:外墙地槽长度按设计图示外墙槽底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地槽长度按内墙槽底净长计算;槽宽按设计图示基础垫层底尺寸加工作面的宽度计算;槽深按自然地坪标高至槽底标高计算。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工程量合并于总土方工程量中。 (3)人工挖冻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按开挖面积乘厚度以体积计算。 (4)挖淤泥、流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5)原土打夯、槽底钎探工程量,以槽底面积计算。 (6)支挡土板工程量,以槽的垂直面积计算,双面支挡土板者计算双面面积,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土方工程量。

(7)挖室内管沟,凡带有混凝土垫层或基础、砖砌管沟墙、混 凝土沟盖板者,如需反刨槽的挖土工程量,应按设计图示尺寸的混凝 土垫层或基础的底面积乘以深度以体积计算。 (8)排水沟挖土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以体积计算,并 入挖土工程量内。 (9)管沟土方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管沟长度按 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不扣除检查井所占长度);管沟深度有设计时, 平均深度以沟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计算,无设计时, 直埋管深度应按管底外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的平均高度计 算;管沟底宽度如无规定者可按下表计算: 管沟底宽度表 单位:m ┌───────┬───────┬──────────── ┬────┐ │管径│铸铁管、钢管、│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管、│ 缸瓦管│ │ (mm) │石棉水泥管│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 ││ ├───────┼───────┼──────────── ┼────┤ │50~75 │0.6 │0.8 │ 0.7 │

2012定额说明

2012定额说明 一、2012定额从2012年7月1日以后执行,2012年7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程量按2012定额,人工、材料、机械单价按工程施工合同给定,管理费、利润、规费不做调整。 二、实体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作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投标时可作调整。 三、大型机械的安装、拆除及场外运输项目,根据合理施工方法或施工组织设计套用机械台班。 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分基本费和增加费。 五、钎探子目单独列项,需单独计算,按槽底面积计算。 六、钢筋损耗:现浇10内为2%,10以外4%;预制10以内1.5%,10以外3%。 七、脚手架以前定额是按摊销计入,新定额是按租赁方法编制。 八、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新定额分开计算,冬季指11月15日至3月15日,雨季指3月15日至11月15日。编制最高限价时要考虑工期,如果冬雨季施工天数不足50%,按50%计入,超过50%天数,按100%计入。结算审核时也要考虑此因素。 九、机械挖土,分两个项目套定额,一是机械挖土,一是人工挖土,人工挖土施工组织设计未明确的,按30cm计算,套用人工挖土定额乘以1.5系数。机械挖土深度相应减少30cm。 十、挖掘机挖松散土套用挖土方一二类土定额乘0.7系数。

十一、回填土定额包括了5m内取土运输,超过后按相应运输定额。编制最高限价时不考虑回填土回运。实际发生按签证计入。 十二、设计室外地坪以下的回填土套回填土夯填定额,设计室外地坪以上的房心填土和满堂基础室内回填套楼地面的素土垫层定额。 十三、平整场地工程量计算包括外墙保温板。 十四、各种检查井和排水管道接口处加宽而增加的工程量,不另计算,按计算出的工程量增加2.5%计算。 十五、计算管道回填土时,只扣除管道直径在500mm以上所占的体积。 十六、砼楼梯按m3计算。 十七、现浇砼中砼条带厚度在100mm以内时按压顶套,100mm以上按圈梁套。 十八、砌体根部素砼按圈梁套。 十九、植筋分两个套定额,一是按个数分直径套定额,一是将植筋长度计算出重量套用钢筋定额。 二十、钢筋接头,10以内按12 m一个,10-25按10 m一个,25以上按9m一个。竖向钢筋按自然层,每层一个计算。 二十一、固定钢筋的措施筋,设计有规定按规定,未规定,满堂基础4Kg/m3,板、楼梯2Kg/m3,阳台雨篷挑檐3Kg/m3计算。结算审计时看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08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A 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工期、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建筑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系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

价相应项目价格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 六、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均与《计价规范》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进行相应的扩展。凡是扩展的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前均加字母“Y”,以示区别。 七、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应依据《计价规范》和本综合单价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十至十二位数字,由清单编制人依据招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 八、为便于组合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本综合单价将《计价规范》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和计量单位统一标注在各章节的标题下,并同时标注了综合单价子目的具体工作内容。当综合单价子目的工作内容与《计价规范》清单项目的工程内容不一致时,应将相应的综合单价子目进行组合。 九、本综合单价中的措施项目费和注明不得调整的规定仅适用于

河南 定额计算规则

河南2016定额计算规则 专业说明 (2)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3) 第二章地基处理及边坡支护工程 (7) 第三章桩基工程 (10) 第四章砌筑工程 (12) 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16) 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 (24) 第七章木结构工程 (26) 第八章门窗工程 (27) 第九章屋面及防水工程 (29) 第十章保温、隔热、防腐工程 (31) 第十一章楼地面装饰工程 (32) 第十二章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 (34) 第十三章天棚工程 (35) 第十四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37) 第十五章其他装饰工程 (39) 第十六章拆除工程 (41) 第十七章措施项目 (43)

专业说明 -------------------------------------------------------------------------------- 一、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及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拆除工程,措施项目共计十七章。 二、本定额涉及室外地(路)面、室外给排水等工程项目,按《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的相应项目执行。 三、本定额不再包括构筑物相应子目。 四、本定额按正常施工条件和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以及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的。 1.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实验记录。 2.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之间正常的交叉作业。 3.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五、关于人工 1.本定额的人工以人工费表示。 2.本定额人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六、关于材料 1.本定额采用的材料(包括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均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 2.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 3.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规范(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不在损耗中考虑。 4.本定额中除特殊说明外,大理石和花岗岩均按工程半成品石材考虑,消耗量中仅包括了场内运输、施工及零星切割的损耗。 5.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工程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表示。 6.本定额中所使用的砂浆均按干混预拌砂浆编制,若实际使用现拌砂浆或湿拌预拌砂浆时,按以下方法调整: (l)使用现拌砂浆的,除将定额中的干混砂浆调换为现拌砂浆外,砌筑砂浆按每立方米砂浆增加:一般技工0.382工日、200L灰浆搅拌机1.67台班,同时,扣除原定额中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台班:其余定额按每立方米砂浆增加人工0.382工日,同时将原定额中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调换为200L灰浆搅拌机,台班含量不变。 (2)使用湿拌预拌砂浆的,除将定额中的干混砂浆调换为湿拌砂浆外,另按相应定额中按每立方米砂浆扣除人工0.20工日,并扣除干混预拌砂浆罐式搅拌机台班数量。 7.本定额除了以“%”表示的其他材料外,所有以消耗量表示的材料,均可按市场价格调整与定额取定价的差异。 8.本定额中木材不分板材与方材,均以(指硬木、杉木或松木)板方材取定。木种分类如下:第一、二类:红松、水桐木、樟木松、白松(云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第三、四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黄菠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栎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榉木、橡木、枫木、核桃木、樱桃木。

2005园林消耗量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05园林工程消耗量定额 第一章绿化栽植 说明 一、本章包括绿地整理、苗木起挖运输、苗木栽值、苗木假植、大树移植、栽植技术措施、人工换土。 二、质量标准均以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为准。 1.《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3-99); 2.《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J/T24-1999); 3.《城市园林苗圃技术规程》(CJ/T23-1999); 三、本章除定额表所列工程内容外,均包括各子目施工准备工作,施工现场50m范围以内的苗木运输(含载重汽车台班的子目除外)、绿化栽植后施工场地周围2m以内场地清理以及苗木栽值(从淋定根水之日起计)后10天以内的种植养护。超出以上范围则另行计算。 四、有关规定及说明。 1.本定额苗木起挖和种植均按一、二类土考虑,若遇三类土定额人工乘以1.34系数,四类土定额人工乘以1.76系数,冻土定额人工乘以2.20系数(土壤类别划分见第六章说明),如遇岩石,可按第六章开凿岩石与挖二类土相应子目人工差增加苗木栽植用工。 2.本定额苗木种植是按原土还土考虑的,如设计要求全部究土,可按人工换土相应子目计算。设计规定种植土中须掺入部分砂子、煤渣或木糠的,按设计规定比例乘相应人工换土定额计算。 3.本定额苗木种植成活率按100%考虑,苗木补损率按表1规定计入种植定额苗木材料消耗量内(即定额表括号内的苗木消耗量)。表1补损系数不适用于发包人供应苗木及大树移植,这种情况的成活率要求及补损责任由合同约定。 4.本定额除花卉、草皮、水生植物外,其他苗木种植基肥消耗量(定额表中括号内的基肥消耗量)按设计规定计算(即表2中的换土量*设计规定的基肥比例)。 5.种植棕榈类苗木,按种植乔木相应规格子目计算。大树移植的技术措施项目,按设计规定另列项计算。 6.苗木价格。 采用本定额时,苗木材料的合同价格应为到达工地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价格(即包括苗木出圃、包装、场外运输及采购保管费),编制标底、报价及预(结)算时,不得重复计算苗木起挖、苗木(场外)运输项目。 7.苗木起挖与苗木迁移运输作为工序定额,适用于施工场地对原有苗木迁移时使用,也可作为确定苗木合同价格的参考。 8.计算苗木迁移运输的项目,应扣减相应苗木起挖及种植子目中的汽车台班量。 9.种植定额苗木浇水是按人工浇自来水考虑的,如采用洒水车浇水,按相应定额用水量每立方米增加洒水车(4000L)0.067台班,扣减人工0.366工日。 10.绿地平整。 除行道树外,凡绿化用地土层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找平、均应计算绿地平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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