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正式版)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正式版)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5530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

(正式版)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电气防爆的作用

防止电气设备在正常分合闸情况下产生的

电火花引爆井下爆炸性混合物。

所谓防爆电气设备,即是把在井下爆炸性

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如隔爆

外壳、本安电路),使其在运行中产生的电火花不引

爆周围环境的爆炸性混合物。

防爆电气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必需符

合国家标准“GB3836电气防爆标准”的要求。

二防爆设备的类型

共有十种类型。

其中主要采用隔爆型、本安型、增安型和特殊防爆型几种。

1、隔爆型——“d”

是矿井使用最为广泛的防爆电气设备。如井下使用的各种防爆开关、防爆电动机等。

其防爆原理:外壳同时具有“隔爆性.耐爆性”两个性能,以防止电火花引出壳外点燃爆炸性混合物)见图)。

防爆电气原理图:

隔爆性电气设备的关键在于外壳。

2、增安型——“e”。

防爆原理是:在设备的结构.制造等方面,采取一定的措施(如:井下使用的矿用变压器、蓄电池机车、矿灯等、等)提高安全程度,以达到电气防爆的要求。

主要措施有:

增大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提高绝缘材料的等级;

加强导线的连接;

限制设备的温度等。

3、本质安全型——“i”

其防爆原理是:通过限制电路电火花的能量,使其在正常工作和规定的故障状态下产生的电火光不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见图)。

由于本安型电气设备的最大输出功率仅为25W,因此只能用于井下通讯信号、监控系统及仪器仪表。

本安型的关键在于电路。

4 、特殊防爆型——“t”

即在增安型的基础上增加特殊的措施,如

电机车.矿灯等。三对防爆设备的要求

1、特殊要求

(1)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目的:为避免井下电气设备由于绝缘降低而产生短路电弧.火花放电等现象。

见图:

如:380伏的电气间隙为8毫米;

127伏的电气间隙为6毫米;

6000伏的电气间隙为60毫米;

(2)防护等级“IP”

指设备防外物和防水的能力,用“IP”加数字表示,数字共有防水9级,防外物7级。

如:“IP53”——表示防水3级;防外物5级(即防尘)。

(3)类别

Ⅰ类——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用于有甲烷混合物的爆炸性环境;

Ⅱ类——工厂的防爆电器,用于除甲烷以外的其他爆炸性混合物环境

2、通用要求

按照“GB3836”防爆标准:

(1) 防爆电器使用环境为-20度~40度;

(2)设备外壳符合防爆要求;

(3)紧固件是防爆电器的主要零件,包括螺栓螺母和弹簧垫;

(4)应设开盖断电连锁装置;

(5)导线穿管必须用绝缘材料;

(6)导线接线盒和接线端子必须符合要求;

(7)电缆引如装置必须有合格的密封装

置;

(8)外壳内外必须有保护接地端子;

(9)所有防爆设备都应有铭牌标志:

总标志——Ex

如:隔爆型电器的标志——ExdI

隔爆兼本安型电器的标志——ExibI

铭牌上还应标有:防爆型式、类型、绝缘等级、温度、防爆合格证编号、煤安标志及出厂日期等等。

达不到以上要求的防爆电器不能用于井下。

四防爆电器设备的使用维护

1 《煤矿安全规程》452条: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

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下井。

2,矿井应成立防爆检查组,对井下防爆电器进行定期检查,杜绝电器失爆。

电器失爆的现象如下:

(1)隔爆外壳有裂纹、小洞、严重变形、严重锈蚀、开焊;

(2)隔爆外壳螺丝不全、松动、缺少、滑扣;

(3)隔爆接合面间隙超限、接合面划伤和斑点超限;

(4)电缆进线口胶圈不合格、无金属堵板;

(5)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过小达不到要求;

(6)两隔爆腔连通,造成压力重叠;

(7)开盖闭锁损坏变形失灵等。

3 运行中要有专人管理防爆电器设备,应做到:

(1)爱护防爆电器,使之不受炮崩、水淋、埋压;

(2)经常性地对隔爆外壳的内外涂防锈漆防锈;

(3)井下潮湿,应每隔3~7天对隔爆接合面涂防锈油防锈;

为使隔爆接合面不锈,可进行磷化、镀鉻等防锈处理;

(4)凡出现失爆的电器,必须立即更换,严禁继续在井下使用。

此处输入对应的公司或组织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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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 一电气防爆的作用 防止电气设备在正常分合闸情况下产生的电火花引爆井下爆炸性混合物。 所谓防爆电气设备,即是把在井下爆炸性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如隔爆外壳、本安电路),使其在运行中产生的电火花不引爆周围环境的爆炸性混合物。 防爆电气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必需符合国家标准GB3836电气防爆标准的要求。 二防爆设备的类型 共有十种类型。 其中主要采用隔爆型、本安型、增安型和特殊防爆型几种。 1、隔爆型d 是矿井使用最为广泛的防爆电气设备。如井下使用的各种防爆开关、防爆电动机等。 其防爆原理:外壳同时具有隔爆性.耐爆性两个性能,以防止电火花引出壳外点燃爆炸性混合物(见图)。 防爆电气原理图: 隔爆性电气设备的关键在于外壳。 2、增安型e。 防爆原理是:在设备的结构.制造等方面,采取一定的措施(如:井下使

用的矿用变压器、蓄电池机车、矿灯等、等)提高安全程度,以达到电气防爆的要求。 主要措施有: 增大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提高绝缘材料的等级; 加强导线的连接; 限制设备的温度等。 3、本质安全型i 其防爆原理是:通过限制电路电火花的能量,使其在正常工作和规定的故障状态下产生的电火光不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见图)。 由于本安型电气设备的最大输出功率仅为25W,因此只能用于井下通讯信号、监控系统及仪器仪表。 本安型的关键在于电路。 4、特殊防爆型t 即在增安型的基础上增加特殊的措施,如电机车.矿灯等。 三对防爆设备的要求 1、特殊要求 (1)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目的:为避免井下电气设备由于绝缘降低而产生短路电弧.火花放电等现象。 见图: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安装标准

电气设备安装标准 一、外部标准: 1、电气设备应上设备架,设备架离地约0.3米。 2、正确连接电气设备接地线和接地极,接地极与电气设备的距离大于5m。 3、每组电气设备两台设备间距约0.5米(两台设备喇叭嘴间距),中间连接电缆应适度(以两喇叭直线距离下垂180±30mm 左右为准)。 4、凡有电缆压线板的电器,引入引出电缆必须用压线板压紧,但不得把电缆压扁。 5、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同一部分的螺母、螺栓其规格应要求一致。螺杆裸落部分一般为1-3扣。凡用螺栓连接紧的部件,其间夹有弹性物者(如密封圈和橡套电缆)不允许加弹簧垫圈。 6、喇叭嘴压紧要有余量,余量不小于1毫米,否则为失爆。线嘴应平行压紧,两压紧螺丝入口之差应不大于5毫米,否则为不完好。 7、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应加装弹簧垫,用弹簧垫圈时其规格应与螺栓保持一致,紧固程度应以将其压平为合格。 8、密封圈的分层侧在接线时,应向里;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的配合为±1毫米;密封圈刀削后应整齐圆滑,不得出现锯齿状。

二、内部标准: 1、电缆护套伸入器壁的长度为5至15mm,小于5mm是失爆,大于15mm为不完好。 2、接线应整齐(不扭弯)、紧固、导电良好、无毛刺。卡爪(或平垫圈)弹簧垫(双帽齐全)使用线鼻子时可不用平垫圈,接线后,卡爪(或平垫圈)不压绝缘胶皮或其他绝缘物,芯线裸露距卡爪(或平垫圈)不大于10mm。 3、接线腔地线长度应适宜,以松开线嘴卡兰拉动电缆后,三相火线拉紧或松脱,地线不掉为宜。接地螺栓、螺母、垫圈不允许涂绝缘物。 4、接线柱螺丝、弹垫齐全和卡抓齐全,压线紧固。 5、接线腔内清洁无杂物,电源板盖好。 6、防爆面清洁无杂物,无锈迹,光滑无伤痕,必须涂凡士林。 7、当线嘴已全部压紧仍不能将密封圈压紧时,只能用一个厚度适当,不开口的金属圈来调整,不得填充其他杂物(包括再加密封圈等)。 8、其它标准参照?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五十条?(见附1)。 三、以上规定如有与《煤矿安全规程》或其它国家标准相冲突时,以国家标准为准。

煤矿电气设备防爆管理细则

煤矿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1.为了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规程》以及上级有关标准和规定 , 提高煤矿机电职工对电器设备防爆性能的认识 , 便于掌握 , 使之学有章程,干有标准 , 查有依据 , 从而加强对煤矿井下防爆电器设备的科学管理 , 提高维修质量 , 消灭失爆设备 , 杜绝因失爆而引起的重大事故 , 实现电器设备安全运行 , 特制定本《细则》。 2.所有井下电器设备(包括小型电器 , 下同)的选用 ,都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3.井下防爆电器设备 , 在入井前必须由机电部指定的、经过考核合格的防爆电器设备检查员 , 检查其安全性能 ,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4.井下防爆电器设备的运行 ,维护和修理工作 , 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 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器设备 , 应立即处理或更换 ,不得继续使用。 5.凡防爆电器设备 , 不论使用在井下任何地方 , 都应按防爆要求进行检查。 6.加强对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 ⑴设备的负责人和电器维修工,对自己所管辖的设备每班检查一次。 ⑵ 区队防爆检查员(或防爆电工),对本区队所管辖的设备每天检查一次。

⑶ 矿防爆检查组人员,分工包干,对全矿井高沼气地区或煤与沼气突出矿井所管辖的设备每周检查不低于二次,对低沼气地区所管辖的设备每周检查不低于一次。 ⑷在机电矿长和总工程师等领导下,由机电部组织安监人员、防爆检查组、电管组等参加全矿使用设备的安全大检查,检查的总数量不应少于电器设备和少型电器数量的 10%,并统计完好率和失爆率。 ⑸对检查出来的失爆设备,除立即停止使用并处理外,对责任者要填表登记,追究责任,进行安全教育补课,并酌情给予必要的经济制裁。 第二章: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1.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应由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并将检查合格后的防爆标志贴于防爆设备外壳的显要位置,入井前进行验证,否则,不准入井使用。 2.矿属各单位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由专业的电气维修工进行检修、维护和调试工作,高压设备的检修、维护和调试工作应由使用单位写出申请及施工措施,待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方可持申请施工措施由专业的电气维修工进行施工。 3.使用普通型电气仪表在井下检修、测量时,必须有瓦检员配合,测出使用地点的瓦斯浓度在 1%以下时方可使用。 4.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性能,由矿专业防爆检查人员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监督,对存在问题 , 按矿相应规定进行考核,跟班维修工每班都要对自己所管辖的电气设备检查有无失爆和不完好情况,并做到及时处理。 5.井下不准带电检修各类电气设备 , 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 源 , 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 否则, 不准检修搬迁。 6.井下各种电气设备都应设标志牌 , 标志牌上写明该电气设备的名

煤矿井下电气防爆技术

煤矿井下电气防爆技术 姓名:XXX 部门:XXX 日期:XXX

煤矿井下电气防爆技术 (一)煤矿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为了适应不同的生产环境和爆炸性环境,国家制定了不同类型的防爆电气设备的设计制造标准,共有以下十种类型:隔爆型( d)、本质 安全型(i)、增安型(e)、浇封型(m)、气密型(h)、充砂型(q)、正压型(p) 、充油型(o) 、无火花型(n) 和特殊型(s) 。另外,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是用于煤矿井下的非防爆电气设备。防爆电气设备的国家标准GB3836矿用一般型除外,矿用一般型的国家标准是GBI2173),所有防爆电气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均应以此标准为依据。 1. 隔爆型电气设备(d) :具有隔爆外壳的电气设备,称之为隔爆型电气设备。该外壳既能承受其内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引爆产生的爆炸压力,又能阻止爆炸产物穿出隔爆间隙点燃外壳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 2. 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i) :全部电路均为本质安全电路的电气设备。 3. 增安型电气设备(e) :在正常运行状态下不会产生电弧、火花可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温的设备结构上。 4. 特殊型电气设备(s) :凡在结构上不属于上述基本防爆类型及其类型组合的电气设备,经过充分试验又确实证明具有防止引爆设备周围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能力的设备。 5. 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KY):是一种没有采取任何防爆措施,用于煤矿井下无瓦斯、煤尘爆炸性混合物场所的电气设备。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与一般电气设备不同。 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别、类型、级别和组别连同防爆总标志Ex构成防爆标志。例如:隔爆型电气设备的防爆标志为ExdI ,其中,Ex 为总的防

防爆电气设备与煤矿用电安全实用版

YF-ED-J6178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防爆电气设备与煤矿用电 安全实用版 Management Of Personal, Equipment And Product Safety In Daily Work, So The Labor Process Can Be Carried Out Under Material Conditions And Work Order That Meet Safety Requiremen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防爆电气设备与煤矿用电安全实 用版 提示:该安全管理文档适合使用于日常工作中人身安全、设备和产品安全,以及交通运输安全等方面的管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煤矿对供电的基本要求 1.供电可靠 煤矿供电必须连续,不能中断。煤矿一旦 中断供电,不仅造成全矿停产,而且由于主排 水泵、主通风机、瓦斯抽放泵、主提升机等机 电设备停运,就将危及井下工作人员甚至全矿 井的安全。因此,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煤 矿要求供电必须可靠。 2.供电安全 由于煤矿井下特殊的环境条件,使供电线

路和电气设备易受损坏,可能造成人身触电和电火花引起的火灾和瓦斯、煤尘爆炸等严重事故。因此,煤矿井下供电必须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确保供电安全。 3.技术合理 在满足供电可靠与安全的前提下,还应保证供电技术合理,即保证良好的供电质量。良好的供电质量要求供电电压和频率保持稳定,其偏离额定值的幅度不超过允许的范围。其目的是保证电气设备正常安全运行,否则,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将会显著恶化,甚至损坏设备。 4.供电经济 在满足以上要求的基础上,应尽量做到供电系统简单、设备选型合理、安装操作方便、

煤矿电气防爆管理制度

某煤矿电气防爆管理制度一、防爆设备入井验收制度 1、新进及在修设备必须经机电区设备防爆检查组严格按照电气防爆检查细则检查合格签发设备防爆合格证,并记入防爆设备技术档案。 2、设备组及使用单位凭煤安标志下发及领取设备,无煤安标志的设备严禁入井。 3、机电区负责对入井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复查,并检验煤安标志,合格后签发入井证,机运队凭煤安标志入井证安排入井。 4、设备组对新购置及检修的设备质量负责,严格按照设备完好标准进行验收,不完好设备严禁入井。 5、完好电气设备包括:设备电气保护装置,内部接线、操作机构、防爆机构等按完好标准要求。

6、各生产区队领用设备时,应按完好标准进行严格复检,并在领用 单上签字,入井后按质量完好标准使用,确保设备防爆性能。 二、防爆设备的检查 1、防爆设备检查人员,必须持有集团公司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按照部颁“设备完好标准”和省厅颁发的“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检查 细则”独立地进行防爆检查工作。检查中发现失爆现象与不安因素,有权立即停止生产,通知有关部门问题处理后,方可继续生产。 2、防爆设备检查工作。(管理小组)负责全矿使用在册的防爆电气 设备(包括小型防爆电器)的检查、登记建帐等管理工作。对需入井使用电气设备进行完好状态与防爆性能检查。防爆合格者发给“防 爆合格证”并加盖“防爆合格”图章。 3、矿机运队每班固定一名责任心较强的井口工负责检查、核收“入 井证”,并在月底交电管组。严禁无证下井。

4、防爆设备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文字形式通知有关单位限期解 决。 5、采、掘、开、机运、机电各队应配一名防爆检查电工,负责本队 日常防爆电器设备的检查监督工作。 三、处罚办法 1、经机电区电管组定期检查每发现一处失爆,对该队罚款2000元,队长、书记各罚款500元,当班电工罚款200元。 2、经上级检查团检查发现一处失爆,按集团公司规定罚责任单位5000元。

煤矿电气防爆检查细则

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检查细则 2009-05-09 14:29 第一章总则 1. 为了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规程》以及上级有关标准和规定, 提高煤矿机电职工对 电器设备防爆炸性能的认识,便于掌握,使之学有章程,干有标准,查有依据,从而加强对煤矿井下防爆电器设备的科学管理, 提高维修质量,消灭失爆设备, 杜绝因失爆而引起的重大事故实现电器设备安全运行, 特制定本《细则》. 2. 所有井下电器设备(包括小型电器,下同)的选用,都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3. 井下防爆电器设备, 在入井前必须由指定的,经过考核合格的防爆电器设备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 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4. 井下防爆电器设备的运行, 维护和修理工作, 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器设备, 应立即处理或更换, 不得继续使用. 5. 防爆外壳的大修, 必须由集团公司机修厂, 省属机修厂或具有维修资质的单位进行修理. 6. 凡防爆电器设备, 不论使用在井下任何地方, 都应按防爆要求进行检查. 7. 加强对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 ⑴ 设备的负责人和电器维修工,对自己所管辖的设备每班检查一次。 ⑵ 区队防爆检查员(或防爆电工),对本区队所管辖的设备每天检查一次, ⑶ 矿防爆检查组人员,分工包干,对全矿井高沼气地区或煤与沼气突出矿井所管辖的设备每周 检查二次,对低沼气地区所管辖的设备每周检查一次。 ⑷ 矿每周至下而上进行一次检查,由采掘运输区队,包机组等基层单位按细则逐台检查。矿在机电矿长和总工程师等领导下,由机电部组织安监人员,防爆检查组,电管组等 参加全矿使用设备按细则仔细检查,检查的总数量还应少于电器设备和少型电器数量的10 %,并统计完好率和失爆率。 8 对检查出来的失爆设备,除立即停止使用并处理外,对责任者要填表登记,追 究责任,进行安全教育补课,并酌情给予必要的经济制裁。 9 失爆; 凡已装接使用的电器防爆设备(包括小型防爆电器,五小件设备),其防爆性能受到破坏,失去防爆性能的统称为失爆。 第二章防爆细则 一隔爆外壳隔爆外壳应清洁,完整无损,并有清晰的防爆标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失爆。 1 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的为失瀑。(注)严重变形指变形长度 超过50伽,同时深度凸凹深度超过5伽者。 2 使用未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发证的工厂所生产的防爆部件(指受压传爆关键件)小件为失爆。 3 防爆壳内外有锈皮脱落(锈皮厚度达0。2 mm)为失爆。 4 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闭锁作用的为失爆。 5 隔爆室的观察窗口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的为失 爆。 6 隔爆设备隔爆腔之间严禁直接贯通,去掉防爆设备接线盒内隔爆绝缘 座为失爆。 7 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形状,造成电器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

(精编)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管理办法

(精编)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井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防止人身触电、电气火灾和电气火花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制定本规定的依据是:《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以下简称《短路保护细则》、)《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保护接地细则》、)《煤矿井下低压检漏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以下简称《检漏保护细则》、)《机电设备防爆检查标准》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三条井下电气设备安全管理是指矿井井下供电系统、综合自动化系统(含各子系统),通讯照明信号系统,监测监控系统的各种电气设备、器材、设施在选型、入井、安装、测试、使用、维护、检修和拆除过程中的综合管理及即计量测量等各种电气仪表的电气安全管理。 第四条陕西煤炭建设公司机电动力部是陕西煤炭建设公司井下电气安全管理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单位井下电气安全业务工作进行管理指导监督检查。矿(厂、公司)机电管理部门是本单位井下电气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本单位井下电气安全管理和安全监察工作。 第五条井下电气安全是矿井安全工作的重点之一,各级

领导干部必须高度重视,尤其是各级机电部门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要定期下井深入现场,加强对井下电气设备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井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 第二章基础管理 第六条各矿(处、公司)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修订和完善井下电气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单项电气拆除、安装、检修工程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按有关规定程序审批,认真贯彻落实并存档备查。 第七条各矿(处、公司)机电管理部门要设立电气管理组,配备专职工程技术人员及电气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井下供电系统的设计、电气设备选型、用电负荷调整及电气保护装置的整定计算,审核电气设备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建立井下电气设备台账,绘制井下供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 供电设计、保护装置整定计算和绘制的各种图纸,由机电管理部门技术负责人审核,经机电副总工程师或机电矿长(副总经理)批准,并统一存档。 新安装的变电所、临时配电点和采煤、掘进、开拓工作面必须有供电设计,确保实际与设计相符,严禁无设计施工,严禁先开工后设计。 第八条井下供电系统图必须标明电气开关型号、短路整

煤矿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各队组: 为了加强电气设备管理,杜绝井下电气设备失爆,进一步强化安全供电,保障安全生产,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特制定电气设备管理制度,望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矿井范围内的井上、下电气设备使用科室、队组。矿井所有电气设备、五小电器必须符合2013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制定的《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 二、岗位职责 【1】防爆组职责: 1、负责对本单位地面领用的新购置或修理后入井前的防爆电气(器)设备进行防爆性能检查、检验,符合要求的签发防爆合格证并登记备案(包括“MA”证号)。发现没有签发防爆合格证设备入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负责对本单位地面及井下在用防爆电气(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 3、坚持电气(器)设备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 4、负责对使用中的电气设备进行每台设备每月不少于一次的防爆性能检查。 5、负责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每6个月不少于一次的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接地网接地电阻值的测定。 6、监督跟踪落实隐患整改工作情况,有权对出现失爆电气(器)设备的现场,勒令其停止作业;对整改不力者按制度进行处罚。 【2】各队组职责: 1、对本队组出现“失爆”的电气设备负主要责任。

2、建立健全防爆电气(器)安装、运行、维护、检查、管理、考核等制度,并认真落实,保持在用防爆电气(器)完好。 3、每班配备兼职防爆检查员对本辖区的电气设备进行详细的防爆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现场处理。 4、配合各级管理部门对所辖防爆电气(器)进行检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和隐患。 三、执行标准 矿井所有电气设备、五小电器必须符合2013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制定的《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 四、管理内容 【1】电气设备入井前检查: 1.新设备必须出示“两证一标志”,入井前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安标志、防爆合格证及其安全性能,检查其防爆性能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 2.防爆组对矿井电气设备、五小电器的防爆性能、完好状态,进行监督、管理。由使用单位、机电科防爆检查员,当场检查、试验,合格后双方签字,开出“防爆合格证”、“电气设备入井证”方可入井使用。 3.修理后的电气设备、五小电器,不得出现失爆和不完好,必须符合《电气设备完好标准》,方可入井使用。 4.井口把钩工对入井的电气设备、五小电器收到机电科开出的入井证后方可允许入井,对无入井证的电气设备一律不得入井,把钩工有权拒绝任何科室、队组无入井证的电气设备入井。 5.矿灯房发出的矿灯要符合防爆要求,井下严禁拆卸矿灯。【2】电气设备的安装: 1.电气设备必须台台上架,摆放整齐。 2.电气设备入井安装后,必须由使用单位的防爆电工进行防爆检查验收,密封圈内、外径符合要求,接线工艺符合标准,接线腔内干净整洁,压线卡爪安装正确,电缆护套伸入器壁符合要求,空闲的喇叭嘴用合格的密封圈挡板堵死,不得缺少螺栓、弹簧垫,防爆结合面有合格的油脂,保护齐全可靠,闭锁装置完好,电缆性能符合标准,吊挂整齐,接地装置安装规范,

煤矿井下常用的电气设备有哪几种类型

编号:SY-AQ-05954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煤矿井下常用的电气设备有哪 几种类型 What types of electrical equipment are commonly used in coal mines

煤矿井下常用的电气设备有哪几种 类型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下常用的有以下几种类型电气设备:(1)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KY)。这种电气设备的特点是:导电部分都由封闭的外壳加以隔离,外壳的机械强度较高,能防止水滴人或溅入,有专用的接线盒,绝缘部分有防潮特性。它们的外壳上都有KY 字样。 这种电气设备可在瓦斯矿井中的井底车场、总进风巷和主要进风巷中使用。采区变电所也可采用矿用一般型变压器。 (2)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Ex)。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种类较多,但煤矿井下常用的有以下三种: ①隔爆型电气设备(Exd或Ex)。这种电气设备除了有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的特点以外,其外壳还具有隔爆性能。因此,它适用于有瓦斯、

煤尘爆炸危险的场所。它们的外壳上都有Exd或Ex字样。 ②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Exi)。这种电气设备无论在正常或事故情况下产生的电气火花都是安全火花,因此这种电气设备的适用场所与隔爆型相同。它们的外壳上都有Exi字样。 ③增安型电气设备(Exe)。这种电气设备的特点是:凡能产生电火花、电弧或危险高温的部分全部封闭在隔爆外壳中,不产生电火花、电弧或危险高温部分做成矿用一般型,适用于高瓦斯矿井中的照明、信号等设备。外壳有Exe字样。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煤矿电气设备防爆基础知识【最新】

煤矿电气设备防爆基础知识 1、煤矿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使用。 2、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必须在瓦斯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并实时监测使用环境的瓦斯浓度。 3、专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兼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经过矿级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4、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5、作工业性试运行的防爆电气产品必须有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核发的“工业试验许可证”,使用单位制定安全措施,经矿机电副总审查同意,否则不准入井。 6、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部门检验。

7、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都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8、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9、防爆外壳的维修,应执行《煤矿防爆型电气设备外壳修理规程》,而且必须由取得防爆检修资质的单位或厂家进行修理。 10、防爆电气的维修工(兼职防爆检查员),对自己所管辖的防爆电气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11、专职防爆检查员对高瓦斯矿井或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防爆电气每周至少检查二次。对低瓦斯矿井的防爆电气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12、专职和兼职防爆检查员,人员配备必须满足防爆检查工作的需要。 13、、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的使用电压等级不得高于其标称电压等级,否则视为失爆。

14、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使用的防爆磁力开关9#接线端接地或某种原因使防爆外壳带电的,视为失爆。 15、利用开关控制进线装置出入动力线的视为失爆(但出入检漏继电器,控制回路电源的除外)。 16、凡是防爆电气设备不论在井下任何地点使用,都应按防爆要求进行管理。 17、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的(变形长度超过50㎜,且凸凹深度超过5㎜者),为失爆 18、防爆外壳内外有锈皮脱落(锈皮厚度达0.2mm及以上)的,为失爆 19、隔爆室(腔)的观察孔(窗)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的,为失爆 20、隔爆设备隔爆腔直接贯通,去掉防爆设备接线盒内隔爆绝缘座的;接线柱、绝缘座管烧毁,使两个空腔连通的,为失爆 21、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闭锁作用的,为失爆。

煤矿矿井电气设备完好标准

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电气设备) 一、通用部分 1、紧固件 1)紧固用的螺栓、螺母、垫圈等齐全,紧固、无锈蚀。 2)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规格一致。平垫、弹簧垫圈的规格应与螺栓直径相符合,紧固的螺栓应有防松装置。 3)用螺栓紧固不透眼螺孔的部件,紧固后螺孔须留有大于2倍防松垫圈的厚度的螺纹余量,螺栓拧入螺孔长度应不小于螺栓直径,但铸铁、铜、铝件不应小于螺栓直径的1.5倍。 4)螺母紧固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垫圈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 5)紧固在护圈内的螺栓或螺母,其上端平面不得超过护圈高度,并需用专用工具才能松、紧。 2、隔爆性能 1)隔爆结合面的间隙,平口的结合面必须压实,不留间隙、转盖结合面间隙不能超过0.5毫米。 2)隔爆结合面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6.3,操作杆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 3.2。 3)螺纹隔爆结构:螺纹精度不低于3级,螺距不小于0.7毫米;螺纹的最少啮合扣数不于小6扣。 4)隔爆结合面的法兰减薄厚度应不大于原设计规定的维修余量。 5)隔爆结合面的缺陷或机械伤痕,将其伤痕两侧高于无伤表面的凸起部分磨平后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1)、隔爆面上对局部出现的直径不大于1毫米,深度不大于2毫米的砂眼,在40、25、15毫米宽的隔爆面上,每1 平方厘米不得超过5个,10毫米宽的隔爆面上不得超过2个。 (2)、生产的机械伤痕,宽度与深度不得大于0.5毫米,其长度应保证剩余无伤隔爆面有效长度不小于规定长度的2/3。 6)隔爆结合面不得有锈蚀及油漆,应涂防锈油或磷化处理。如有锈迹,用棉纱擦净后,留有呈青褐色氧化亚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觉者仍算合格。7)用螺栓固定的隔爆结合面,其紧固程度应以压平弹簧垫圈不松动为合格。8)观察窗孔胶封及透明度良好,无破损、无裂纹。 9)引进设备的隔爆性能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电气设备分册的5-A、B、C、D的规定。 10)凡不符合1)-9)中任意一条者,即认为该设备失去隔爆性能,称为失爆,不得评为完好设备。

煤矿机电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标准之欧阳光明创编

煤矿机电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标准 欧阳光明(2021.03.07) 为加强矿井电气设备防爆管理,杜绝井下电气设备出现失爆现象,确保矿井供电安全,现编制煤矿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检查标准。 一、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基础知识及相关标准 (一)防爆电气设备标准 防爆电气设备是指按国家标准设计、制造、使用的不会引起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爆炸的电气设备。 现行的防爆电气设备国家标准是GB3836系列。它的主要内容是把防爆电气设备分为隔爆型(d)、增安型(e)、本质安全型(i)、正压型(p)、充油型(o)、充砂型(q)、无火花型(n)、浇封型(m)、气密型(h)、特殊型(s)并对其防爆技术及试验方法进行了规定。国家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电气设备的允许最高表面温度。表面可能堆积粉尘时为150℃,采取防尘堆积措施时为450℃,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环境为-20℃—40℃。 2、电气设备与电缆的连接应采用防爆电缆接线盒,电缆的引入引出必须用密封的电缆引入装置,并应具有防松动、防拔脱措施。 3、对不同的额定电压和绝缘材料,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都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要求(详见附一)。 4、具有电气或机械闭锁装置,有可靠的接地及防止螺钉松动

的装置。 5、防爆电气如果采用塑料外壳,须采用不燃性或难燃性材料制成,并保证塑料表面的绝缘电阻大于1*109Ω,以防积聚静电,还必须承受冲击试验和热稳定试验。 6、防爆电气设备限制使用铝合金外壳,防止其与铁锈摩擦产生大量热能,避免形成危险温度。 7、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经国家认定的防爆试验单位鉴定。 (二)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原理 1、隔爆型电气设备的原理是将正常工作或事故状态下可能产生火花的部分放在一个或几个外壳中,这种外壳除了将其内部的火花、电弧与周围环境中的爆炸性气体隔开外,还有当进入壳内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被壳内的火花、电弧引爆时外壳不被炸坏,也不致使爆炸物通过连接缝隙引爆周围环境中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2、增安型电气设备的防爆原理是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电弧、火花和危险温度的矿用电气设备。 3、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防爆原理是通过限制电路的电气参数(主要是指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正常工作或规定的故障状态下产生的电火花和热效应均不能点燃规定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电路)限制放电能量实现电气防爆。 4、正压型电气设备的防爆原理是将电气设备置于外壳内,壳内充入保护性气体,并使壳内的保护气体压力高于周围爆炸性环境的压力,以阻止外部爆炸性混合物进入壳内实现电气设备的防爆。 5、充油型电气设备的防爆原理是将全部或部分部件浸在油

煤矿电气防爆安全知识

煤矿电气防爆安全知识 、煤矿机电安全知识 1、煤矿五大自然灾害是什么?瓦斯的主要成分是什么?瓦斯爆炸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1)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是煤矿的无大自然灾害 (2)瓦斯的主要成分是甲烷(CH4),俗称沼气,此外还有氮气、一氧化碳、硫化氢等,瓦斯中甲烷含量一般 在83% 以上。 (3)瓦斯爆炸的三个条件是:a、瓦斯达到一定的浓度,一般为5%-16%,低于5%或高于16%只能燃烧。但当混合气体中有煤尘时,会使爆炸下限下降,这是因为煤尘在300-400 C时能释放岀大量可燃气体。b、有火源, 一般温度在650-750 C之间,c、氧气含量,混合气体中氧气含量在12%以上时就有可能引起瓦斯爆炸。 2、矿用电气设备防爆的重要性 电气设备在正常运行或故障状态下可能岀现火花、电弧、热表面和灼热颗粒等,它们都具有一定能量,可以成 为点燃矿井瓦斯和煤尘的点火源。大量统计资料表明,电火源是井下瓦斯爆炸的主要点火源,约占50%左右 而且随着煤矿井下电气化程度的提高及井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的提高,电气设备的事故更易发生,因此搞好电气设备的防爆,对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矿用电气设备防爆的基本措施

(1)采用间隔隔爆技术,比如我们使用的防爆开关,把正常运行或故障状态下可能引爆瓦斯或煤尘的电气设备 置于坚固的具有隔爆结构的外壳内,当隔爆外壳内发生爆炸时不会引起外壳外部瓦斯或煤尘的爆炸。 (2)采用本质安全技术,其特点就是限制热源的热量,使本质安全型设备在事故或故障状态下所产生的电火花不能点燃瓦斯或煤尘,但这种防爆技术只适用于“弱电”系统。(3)采用增加安全程度的措施,主要依靠提高设 备设备的安全程度,降低故障率,从而防止电弧、火花或危险温度的产生。 (4)采用快速断电技术,又叫超前断电技术,其特点是采取可靠的自动快速切断故障电流的措施,使可能产生的电火花或电弧存在的时间小于点燃瓦斯或煤尘所需要的最小时间。瓦斯爆炸的感应期一般为10ms 以上,煤尘爆炸的感应期一般为40-250ms 。 4、隔爆性能的保证 (1)隔爆结构要符合要求,隔爆结合面的长度和间隙直接关系着隔爆外壳的隔爆性能,只要宽度设计适当,在爆炸压力作用下,结合面的瞬间和残余变形都不会影响隔爆间隙。隔爆面要求清洁等,隔爆面的粗糙度也应符合要求。 2)隔爆面要有防锈措施,如电镀、硫化等,但不准涂漆,因为油漆在高温作用下易分解,使得结合面 间隙变大,影响隔爆外壳的隔爆性能。 3)隔爆面之间的紧固及防松 4)联锁和警告标志的设置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要求(通用版)

Safety is the goal, prevention is the means, and achieving or realizing the goal of safety is 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safety preven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要求 (通用版)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要求(通用版)导语: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内涵。 一、任务来源 煤矿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领域,检测检验工作是煤矿行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多年来,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标准工作严重滞后,已不能满足煤矿安全生产的需求。为此,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安全生产关键技术标准研制》课题从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标准化工作角度设立研究方向,其中《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标准体系研究》专题要求建立适合于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现状的检测检验标准体系,同时制定该体系内的关键技术标准。 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以下简称安标国家中心),作为专题研究承担单位,从2006年开始,对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体系展开研究,通过研究建立了《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体系表》,并在此基础上,给出了需要编制的70项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标准,其中包括亟待制定的四项通用基础技术标准,分别为《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要求》、《煤矿井下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要求》、《煤矿

《井下电气防爆管理制度》

井下电气防爆管理制度 (一)防爆电气设备除按《煤矿安全规程》、《河南省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细则》执行,还应遵守下列要求: 1、煤矿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经过安全检验并取得MA标志。 2、专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兼职必须经过矿级(或相当于矿级)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无防爆检查合格证不得对电气设备进行防爆性能检查。 3、防爆电气入井前,应检查“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MA标志”及安全性能。 4、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 5、推广使用高效、低耗、节能电气设备,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电气设备产品。防爆性能遭到破坏的电气设备,严禁在井下使用。其他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电缆护套深入器壁5~15㎜,使用合格的卡爪和弹簧垫片,接线整齐,无毛刺。螺母、垫片不压绝缘外皮,电气间隙、爬电距离符合要求,接线室和本体腔无杂物。 ⑵所有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的选用,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⑶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的使用电压等级不得高于其标称电压等级,否则视为失爆。电气设备严禁超容量、超电压等级使用。 ⑷螺栓和螺母不允许用塑料或轻合金材料制成。 ⑸设在护圈内的螺栓头或螺母的上端不得超出护圈的高度。 ⑹闲置的喇叭嘴内必须使用完好的密封圈。

⑺隔爆开关的电源、负荷引入装置,不得颠倒使用。 ⑻隔爆开关控制进线装置严禁出负荷线或动力线(监测、监控检漏继电器的电源除外)。 ⑼电源进线的截面必须大于等于负荷线的截面积。 ⑽地线长度应适宜,松开线嘴卡爪拉动电缆后,三相火线拉紧或松脱时,地线不掉。 ⑾电气设备台台上架(台),放置时尽量与地面垂直,最大倾角不超15?,尽量放在通风良好处,不得有淋水、滴水。 ⑿电气设备实行包机管理,悬挂标志牌、完好牌、防爆合格证等。 ⒀电气设备紧固用螺栓、螺母、垫圈等应进行防腐处理,作供电用的螺栓、螺母应使用铜件或热镀锌件,同一部位紧固件规格一致,弹簧垫圈规格与螺栓直径相适应,螺母应上满丝,并露出1~3丝。 ⒁压盘式喇叭嘴紧固要均匀适中,不得偏斜。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井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防止人身触电、电气火灾和电气火花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制定本规定的依据是:《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以下简称《短路保护细则》、)《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保护接地细则》、)《煤矿井下低压检漏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以下简称《检漏保护细则》、)《机电设备防爆检查标准》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三条井下电气设备安全管理是指矿井井下供电系统、综合自动化系统(含各子系统),通讯照明信号系统,监测监控系统的各种电气设备、器材、设施在选型、入井、安装、测试、使用、维护、检修和拆除过程中的综合管理及即计量测量等各种电气仪表的电气安全管理。 第四条 XX煤炭建设公司机电动力部是XX煤炭建设公司井下电气安全管理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单位井下电气安全业务工作进行管理指导监督检查。矿(厂、公司)机电管理部门是本单位井下电气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本单位井下电气安全管理和安全监察工作。

第五条井下电气安全是矿井安全工作的重点之一,各级领导干部必须高度重视,尤其是各级机电部门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要定期下井深入现场,加强对井下电气设备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井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 第二章基础管理 第六条各矿(处、公司)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修订和完善井下电气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单项电气拆除、安装、检修工程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按有关规定程序审批,认真贯彻落实并存档备查。 第七条各矿(处、公司)机电管理部门要设立电气管理组,配备专职工程技术人员及电气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井下供电系统的设计、电气设备选型、用电负荷调整及电气保护装置的整定计算,审核电气设备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建立井下电气设备台账,绘制井下供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 供电设计、保护装置整定计算和绘制的各种图纸,由机电管理部门技术负责人审核,经机电副总工程师或机电矿长(副总经理)批准,并统一存档。 新安装的变电所、临时配电点和采煤、掘进、开拓工作面必须有供电设计,确保实际与设计相符,严禁无设计施工,严禁先开工后设计。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常见故障分析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常见故障分析 一、开关类 1、电源故障: 当合上隔离开关后,开关无显示及开关内电器元件不工作。 排除技巧 (1)首先判断三相电源线路是否已经供入开关内,是否存在缺相情况(因为控制变压器一般使用两相电源)。 (2)检查隔离开关是否存在损坏情况,造成电源线路经过隔离开关后断开(这种情况有时是单向性的,可以将隔离开关向反方向试验来确定)。 (3)检查控制变压器电源线路是否断开或虚连,熔断器是否烧毁.一定要弄清熔断器烧毁的原因,是否是因为控制变压器损坏或短路,不要强行短接或随意更改熔断器的容量,这是一个很危险的做法,如果是变压器内部或线路短路发热,不能及时烧毁熔断器断开电源,强大的短路电流产生的高温就可能引起开关内部线路起火和爆炸,引发故障的进一步扩大与危害。 (4)检查控制变压器二次电源线路是否断开或虚连,熔断器是否损坏,如果熔断器损坏也一定要查清楚损坏原因,不得随意更改其容量和短接。检查变压器是否损坏,内部导线是否断开或烧毁。 (5)电源故障的其它方面:电源故障虽然只是从接线腔、隔离开关、熔断器到控制变压器这几个点,但故障的现象是多种多样的,有些是比较直观的,有些是看不到的,例如,隔离开关和控制变压器,它们的内部结构,由于井下条件的局限是不可能拆开检修的,所以,我们必须了解它们的构造原理,工作状况,才能准确的判断出它的好坏。

2、保护回路的故障: 某一保护动作造成不能送电,或保护系统不动作。 (1)漏电闭锁和漏电跳闸保护的故障: 采掘工作面都采用这两种保护措施。 排除技巧: (1)当开关出现漏电显示不能合闸时, 首先要判断出漏电点出在哪一部分,一般分为三部分来判断,那就是:开关、线路、用电器(电动机)。将负载电缆拆下,单独试验开关,如果恢复正常就可以确定是线路或用电器(电动机),反之就是开关本身的问题。 (2)开关本身的漏电故障也可以分为三个部分来排除: ①主回路漏电故障: 重点检查接线柱、导线、接触器、隔离开关是否有绝缘损坏、老化、接地等故障。可用兆欧表对地进行测量(将控制变压器一次拆开防止击穿)。 ②控制回路漏电故障: 重点检查控制变压器、中间继电器、试验按钮或开关、操作线路是否绝缘损坏或接地。 ③保护回路的漏电故障: 漏电保护插件是否损坏。检测回路导线是否接地,检漏元件(三相电抗器、零序电抗器、电容器)是否损坏。这些都有可能造成漏电故障。 (3)过流保护回路的故障: 过流保护又分为:短路、过载、断相几种,它的保护要靠监视主回路电流变化的电流互感器来实现。我们可以根据它的保护原理进行推断来排除故障。

煤矿电气设备防爆细则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实施细则 一、紧固件 指电气设备(或隔爆装置)隔爆接合面处紧固用的螺栓、螺母、弹簧垫圈。 1、缺螺栓、螺母、弹簧垫圈等防松装置者为失爆。 2、弹簧垫圈未压平,螺栓松动,螺栓或螺孔滑扣者,为失爆。 3、个别螺孔滑扣,用同直径的长螺栓加螺母紧固后,为不完好, 或经扩孔后,在保证隔爆性能的前提下(即螺栓通孔边缘至 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长度符合规定要求)为不完好,如果 全部扩孔,该设备为完好。 4、螺栓拧入螺孔长度: (1)、钢件:螺栓拧入螺孔应大于等于螺栓直径,否则为失爆;(2)、铸铁、铜、铝件:螺栓拧入螺孔长度应大于等于1.51倍螺栓直径,否则为失爆。 5、螺母紧固后,螺栓螺纹露出螺母必须保留1-3个螺距,欠扣 为失爆,长扣为不完好。 6、在螺母下加多余垫圈者为不完好。 7、紧固件产生锈蚀者(即用普通工具卸不动)为失爆。 8、螺栓或螺母上平面超出护圈高度、或护圈不全,为不完好(原 设备不带护圈者除外)。 9、高压隔爆配电装置不用的线嘴应用与法兰厚度相适应,表面 粗糙度Ra不大于6.3的钢垫板封堵(用螺栓紧固),否则为

失爆。 10、弹簧垫圈的规格须与螺栓相适应,偶尔出现个别弹簧垫圈断 裂或失去弹性时,应检查该处防爆间隙,若不超限,当场更 换合格弹簧垫圈后不定为失爆,也不影响完好。 二、隔爆性能 1、隔爆结合面上有锈迹,用绵纱擦后,只留有云影,即呈青褐 色氧化亚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觉者,不定为失爆,也不 影响完好。 2、隔爆结合面上禁止有油漆和杂物,否则为失爆。 3、隔爆变形长度超过50mm,凹凸超过5mm者为不完好。 4、隔爆外壳因挤压、碰撞而严重变形或外壳因焊缝开焊、有裂 纹、砂眼、通孔者为失爆。 5、隔爆外壳非加工面有锈皮脱落者为锈蚀,为不完好设备。 6、高低压隔爆开关闭锁装置起不到闭锁作用者,为失爆。 7、隔爆结合面法栏厚度小于原设计的85%者,为失爆。 8、隔爆设备自身的隔爆空腔之间,直接贯通者,为失爆。 9、低压隔爆开关接线板正面的带电螺栓应用绝缘材料封堵,隔 离带电体,否则为不完好。 10、煤电钻插销的电源侧应接插座,负荷侧接插头,接反者为失 爆;未有防止突然拔脱的徐动装置者为失爆。 11、改变隔爆设备原设计的安装形状,造成电气间隙或爬电距 离不符合规定者为失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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