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进肥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备案管理规定(试行)

外地进肥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备案管理规定(试行)
外地进肥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备案管理规定(试行)

外地进肥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备案管理规定(试行)

为鼓励和吸引外地有实力、信誉好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参与我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活动,规范进肥企业的经营行为,维护我市园林绿化市场正常秩序,建立完善统一开放、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园林绿化市场。现根据《安徽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皖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0]2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外地进肥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以下简称“进肥企业”),是指工商注册地不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进入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活动的施工企业。

第二条进肥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公司所在地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不要求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

(二)在本市成立分公司,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在我市有固定办公场所和相应的办公设备,一级、二级、三级企业办公场所面积分别不低于100平方米、80平方米、50平方米,并提供相应租赁备案证明(证明方式:县、区房管局备案,也可提供租赁地所在辖区派出所对租赁合同的确认证明或公证处公证。);

(四)行政负责人(分公司经理)的法人委托书、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等手续齐全,内部职能机构设置及管理人员数量能满足管理需求,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五)分公司人员配备: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五大员”各1人(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技术负责人必须满足企业资质标准的要求。分公司常驻人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具有中级(或以上)园林绿化专业技术职称。

(六)进驻合肥分公司的所有人员应在合肥分公司名下缴纳社保。“五大员”需在我市相关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七)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

(八)企业及其进驻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业绩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无违法违规和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九)企业近3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个与企业资质标准相符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第三条办理备案申请材料包括:

(一)《外地进肥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施工企业所在地省级(安徽省内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施工介绍信(原件);

(三)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公司所在地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出具不要求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复印件);

(四)合肥分公司资料

1、合肥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其在肥分公司行政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正式任命文件(原件),行政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3、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登记表中所列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和“五大员”(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证书(复印件);

4、符合第二条第三款要求的分公司固定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经有关管理部门鉴证的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不少于1年)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当地市级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进肥施工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

(六)当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企业及其进驻注

册建造师近三年业绩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质量、无安全责任事故及无市场违规行为)证明(原件),近三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

(七)备案登记表中所列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复印件)和缴费凭证(复印件);

(八)企业备案登记表中所列的近三年代表工程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和结算清单(复印件);

除《备案表》外,以上文件资料及证书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提供相应原件核查(所提供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我局将与其他相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四条备案办理程序

进肥企业在我局网站下载相关备案资料,经材料初审受理、审核(含现场踏勘)、批准。符合条件的,当即办理。

第五条监督管理

(一)凡外地进肥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须在合肥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在市招管局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参与我市园林绿化工程投标、承揽工程施工任务等工程建设活动,并在发证机关批准的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承接工程施工业务。

(二)外地企业在我市从事施工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安徽省、合肥市有关工程建设的规范、标准和施工许可、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合同信用等方面的规定,接受市林业和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的管理,参加相关活动、会议等。

(三)进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按国家规定实施处罚外,将清出我市园林绿化市场,三年之内不予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1、发生亡人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的;

2、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和正常社会秩序的;

3、严重违反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并被记不良行为记录的;

4、企业伪造、涂改、转让、出借资质、资格证书的;

5、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对《备案表》所记录的分公司基本情况及备案建造师(项目经理)有变更的,应在做出变更决定之日起15日内办理变更手续,逾期不办的将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五)实行进肥企业备案动态管理,不定期抽查与定期复查相结合。动态复查每年进行一次,符合备案要求的,给予延续备案;不符合备案要求的责令整改,逾期不改的,取消备案且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备案。

第六条本规定自2013年11月1日起执行,由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解释。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基本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基本规 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747-15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基本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级职能部门和岗位,按职责分工,对工程项目实施安全管理。 2 企业的工程项目部应根据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内容应包括: 1)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施责任考核; 2)配置满足要求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资金、从业人员和劳动防护用品; 3)选用符合要求的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设施与设备; 4)有效落实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5)组织施工现场场容场貌、作业环境和生活设施安全文明达标; 6)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抢险;

7)对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进行必要的记录,保存应有的资料和记录。 3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应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施考核,实现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2)工程项目施工实行总承包的,应成立由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3)按规定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 4)工程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应承担本岗位管理范围内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责; 5)分包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管理,落实总包企业的安全生产要求; 6)施工作业班组应在作业过程中实施安全生产要求;

外省建筑业企业入湘备案等级规定及相关资料

关于印发《湖南省入湘建筑业企业监督 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建建[2010]136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 随着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省内各地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我省建筑市场坚持开放和公平竞争,不设市场壁垒,进入我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的省外建筑业企业逐年增加、市场份额逐步增大,据统计:2009年在我省施工的省外企业达230家、施工总建筑面积8600余万平方米。全国各地的建筑业企业进入我省开展工程承包经营活动,带来了先进的施工管理经验和新工艺、新技术,有助于提高我省建筑施工技术管理水平,为促进我省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也有少数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后法制意识淡薄,市场行为不规范,如有的转包、违法分包工程,出让资质和资质挂靠;有的不认真执行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合同备案和组织项目施工;有的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在工程项目部落实,质量安全隐患滋生,相关岗位责任制形同虚设;还有的无视国家和我省有关治理建设领域“两个拖欠”政策规定,乘跨省之机规避政府监管,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并蓄意逃避,引发群体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上述种种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乱了我省建筑市场秩序,损害了行业与社会稳定,为遏制少数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中的不良行为,整顿、规范我省建筑市场秩序,营造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特制订印发《湖南省入湘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厅建管处联系。 附件:1.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基本情况登记表.doc 2.省外入湘建筑业企业登记需提供资料.doc 3.诚信承诺书.doc

《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办法》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贯彻“中国建筑,服务跨越五洲;过程精品,质量重于泰山”的 质量方针,实现所属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定本办 法。 1.2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 理条例》、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建质字[2010]111号)《关于做好房屋建 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工程 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等法律、法规、规范编 制。 1.3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股份”)所 属各级各类全资、控股的施工企业、中建总公司委托管理的企业(以下 简称“所属施工企业”)及其承包施工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施工项 目”)的质量管理工作。 1.4 本办法是中建股份对所属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的基本 规定,是所属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的基本行为准则,也是 对所属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价的依 据。所属施工企业(专业公司)可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依据本办法制 定实施细则。 1.5 所属施工企业在质量管理工作中,除应执行本办法外,还应执行有 关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定或其他行业的有关规定等。 1.6 所属施工企业应积极贯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施工企业质量 管理规范》GB/T50430-2007,努力实现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科学化。 1.7 所属施工企业在执行本办法的过程中,应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 料,并随时将意见或建议反馈中建股份质量管理部门。 2 术语

2.1 企业——特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不包括分支机构。 2.2 质量管理决策体系——由企业质量管理决策机构、决策机制及相应制度构成的体系。 2.3 质量保证体系——由企业、项目部对直接或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人力资源、材料物资、施工设备、施工及技术管理、商务合约等机构、岗位及其质量管理职责、制度等构成的体系。 2.4 质量监督体系——由企业、项目部质量监督机构、岗位及其监督职责、制度等构成的体系。 2.5 质量工程师——项目部具有上岗资格证书的质量检验、监督及管理的人员。 2.6 责任工程师——项目部负责组织现场施工的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2.7 测量工程师——项目部从事现场测量工作的人员。 2.8 试验工程师——项目部具有上岗资格证书,从事试验工作的人员。 2.9 材料工程师——项目部从事现场材料、设备等物资管理的人员。 2.10 特殊建筑工程——结构体系复杂、技术难度很大或面积超大的群体建筑工程、大空间大跨度建筑工程、建筑高度200m以上的超高层建筑工程等。 3 质量管理体系 3.1 所属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均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体系的有效运行。 3.2 质量管理体系主要由质量管理决策体系、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监督体系等组成。 3.3 所属施工企业均应建立质量管理决策体系,设立质量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作为决策机构,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任主任委员,并保持体系的有效运行。 3.4 所属施工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应使影响工程质量的直接或间接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保证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 (3) 第三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5) 第四章安全生产资金保证制度 (6) 第五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8) 第六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0) 第七章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4) 第八章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制度 (18) 第九章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9) 第十章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 (20) 第十一章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24) 第十二章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5) 第十三章对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 (30) 第十四章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31) 第十五章附则 (31) 附件 (32) 附件1:安全责任目标考核规定 (32) 附件2:主要常用特种设备的管理和使用规定: (35) 附件3: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制度 (36) 附件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制度 (37) 附件5:劳动用品管理制度 (38) 附件7:项目“三宝四口”安全防护规定 (3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全员安全管理和生产作业行为,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经济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公司多年管理经验和施工生产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三条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公司安全管理依据本制度,对公司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司有关部门依据本制度,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坚持按照上级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好旨在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七条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也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载体。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增强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心,使安全管理做到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 第八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和推进安保体系的贯标;

区外施工企业进疆备案提供以下资料

区外施工(监理)企业进疆备案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疆设立办事机构的须提供驻疆办事机构)、国家各部委所属单位持上级主管部委出具的跨省经营的介绍信、诚信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和企业委托进疆负责人的委托书; 4、企业进疆注册建造师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工程监理人员的名册和从业资格、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所有在册人员) 5、上年度《区外建设工程企业承揽工程项目情况表》;(完成工程项目须经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签章,新进疆企业无需提供)6、进疆区外建筑业企业在疆办公场所证明(面积≥100M2 ,有租赁文本合同和房产证或制式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且提供由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房屋租赁发票和在区(县)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的租赁备案手续)。 备案人员具体要求 一、进疆总承包、专业承包施 工企业人员具体要求(1)、(2)、(3)三项: (1)注册建造师:壹级企业:一级5人;贰级企业:一级5人;

(2)工程技术人员:壹级企业:高工5人(或高工2人、工程师3人);贰级企业:工程师5人(或工程师2人,助工3人); (3)质检员 5人、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人员C类)5人。(4)电焊工3人、加工场地证明(仅限于钢结构工程) 二、进疆甲级监理企业人员具体要求满足: (1)注册监理工程师10人(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2)高级工程师1人(委托进疆技术负责人,须为注册监理工程师)。 三、进疆劳务分包企业:提供上述1、2、3、5、6和1名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工程技术人员为委托进疆技术负责人,由企业法人前来办理进疆备案手续。 四、其他要求: 1、上述资料均需验证原件,留复印件, 由企业委托进疆负责人提供本公司原件前来办理,严禁转包挂靠和出借资质证书,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清出新疆建筑市场或通报企业所在地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并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在本年度备案周期内,企业资质类别申 请必须具备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经审批备案后不得随意变更;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筑业发展的要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令、法规,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加强公司对施工质量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工程施工切实把工程质量摆在经济工作的首位,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 第三条、贯彻建筑企业质量责任制,坚持“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原则,落实质量终身制。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查监督及管理部门应独立履行质量检查、监督、控制、职责。各级人员必须支持质检部门和质检人员依章行使职权。(二)质量管理 第一条、公司对所属施工项目每月进行一次质量检查、评比。并建立质量责任制考核奖罚制度,对照质量奖罚制度严格奖惩。 第二条、施工项目部必须配齐检测工具,并建立台帐,项目施工班组应做到对施工的内容全部进行实测实量,严格按内控指标检查验收。第三条、做好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变更联系工作,做好地基验槽、隐蔽工程验收及其它检查、验收,做好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综合质量验收。其中,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和竣工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报公司核定。

第四条、公司要严格项目开工审批制度。工程合同签订后,项目部必须按公司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填写开工报告和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一式四份,送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再送相关部门审批,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式开工。未经审批或审批不合格私自开工的,以违章施工论处。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部要进行技术交底,做好图纸会审工作,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明确施工顺序、质量要求及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五条、坚持“三级质量检测制度”,对检测结果及时作出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质量统计分析,持续改进工程质量。 第六条、单位工程应挂牌施工,接受社会监督,施工现场应设置计量器具,并做好砼、砌筑砂浆的原材料过磅工作。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建筑材料应经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检验验收合格报监理认可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单位工程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技术交底质量要求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对于采用新结构、新工艺的项目,技术交底中要详细说明, 第八条、对技术素质差、工程(产品)低劣的班组和有关人员,质量员有权采取必要处罚措施,对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采取制止、纠正、停工整改、罚款直至辞退。 第九条、建立质量例会制度,把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交流,群策群力,搞好工程施工质量。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 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335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for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及上级的指示决议。 二、从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安全责任,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协助经理组织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整改,对违章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四、负责对新工人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对各科人员的安全责任教育,并检查其落实执行情况。 五、在深入基层,现场检查施工进展情况的同时,认真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并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彻底进行一

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责成有关人员及时整改。 六、每季度定期进行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考核。 七、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品的发放和使用情况。 总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单位技术情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二、对施工生产中一切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经常把安全技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次研究,安排施工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研究,安排安全技术工作。 三、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工程设计的图纸审核,施工方法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垂直运输设备的选用,以及确定架设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每个环节,都要有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的技术依据。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证施工各个环节严格执行行业安全标准和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华禹建设集团第一项目部项目部。 第三条建筑施工现场以政府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扣件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为标准,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第四条项目施工必须按规定履行“施工安全许可证”审批手续,在交纳保险、取得“施工安全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项目施工。 第五条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应针对工程结构、施工方法和选用的各种机械设备、特殊施工材料,应针对工程结构,施工方法和选用的各种机械设备、特殊施工材料、作业环境等不同特点制定,内容要具体并有指导作用。 第六条对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脚手架、模板工程、基坑支护、施工用电、起重吊装作业、塔吊、物料提升机及其它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与拆除、基础和附着设计,孔洞临边防护,拆除施工等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第七条实行逐级安全交底制度。施工前,有关负责人应将工程

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项目经理、工长要按工程进度定期和不定期地向生产班组作出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班组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第八条建筑工地必须具备下列安全内业资料,且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并轨当存查:安全目标的管理(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施工组织设计;单项施工方案;全技术交底书;安全活动会议记录;安全检查整改记录;各种验收记录;违章处理登记;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登记;劳务人员安全教育登记表;临时用电方案,维修、巡检记录;工伤事故资料;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 第九条施工现场道路、上下水平采暖通道、电气线路、材料堆放,临时和附属设施等的平面图布置,都要符合安全、卫生、防火要求,并要加强管理。 第十条施工现场必须设“七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应急救援体系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悬挂醒目的安全标语:不得少于6幅。 第十二条脚手架、井子架(龙门架)、塔吊、施工电梯、施工用电,“四口”防护、临边防护和安全网等,必须经企业组织有安全、技术、机械、电气等人员参加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间要制定专人维护保养,发现有变形、倾斜、不稳定等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省外单位进赣从事建筑工程活动备案指南

省外单位进赣从事建筑工程活动备案指南 一、备案依据 《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第七条:省外单位到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必须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和所在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介绍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向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二、备案条件 (一)申请备案的单位具备法人资格、具有与工程项目规模相应的资质; (二)有与工程项目规模相应的项目管理机构与人员,包括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 (三)以前承接我省工程项目过程中没有出现违法违规问题。 三、备案程序 (一)初次进赣的施工企业必须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建建[2005]17号)要求,提交《外省、市施工企业进赣施工基本情况登记表》。 (二)外来施工企业在办理进赣登记手续后,应在参加工程投标以前持所需材料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工程投标备案,经审查后,发给《外省市施工企业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方可参加工程投标活动。 (三)外来施工企业参加工程投标中标后,持项目分管的招投标管理部门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及有关证明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省外施工单位进赣注册施工备案告知书》手续。 四、审批期限 1个工作日。 五、省外单位进赣从事建筑活动备案所需资料 (一)外省施工企业申请进赣登记备案需提供的材料 1、《外省、市施工企业进赣基本情况登记表》(一份原件,此表由初次进赣企业填写,并按要求法定代表人来赣签署承诺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核原件,存复印件); 3、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核原件,存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原件,存复印件); 5、由江西省建筑业协会出具的进赣保证金收据(核原件,存复印件)(进赣保证金应从总公司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开户单位名称:江西省建筑业协会;开户银行:建行南昌省府大院支行;银行账号:3600149) 6、企业在我省有常驻地址的证明材料(核原件,存复印件)(总承包企业在赣办公地址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专业承包企业在赣办公地址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以进赣施工企业总公司名义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证) 7、企业驻赣负责人身份证、聘用合同;驻赣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的职称证书、身份证、聘用合同;企业驻赣法人委托人(不得超过2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聘用合同;驻赣建造师的身份证、建造师证书、聘用合同;本企业驻赣施工员、质检员、预算员(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岗位证书、聘用合同等材料(核原件,存复印件); 8、施工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进赣施工证明,或者施工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驻赣办事处的进赣施工证明(核原件,存复印件); 9、进赣施工机具清单与人员花名册(核原件,存复印件);

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节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一、质量管理机构责任制 二、项目经理质量管理责任制 三、主任工程师(质量总监)质量管理责任制 四、生产副经理质量责任制 五、质量员质量管理责任制 第二节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一、质量周例会制度 二、质量检查制度 三、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四、工程质量评定、核定制度 第一节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一、质量管理机构责任制 ⑴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规范、规程、验证标准和规章制度 ⑵负责公司的质量管理,检查公司质量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参加上级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和核验工作。负责组织优质工程的申报工作。

⑶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质量目标,审批项目质量计划,对项目质量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质检员的工作。 ⑷编制年度创优计划,对项目部在质量过程控制中采用的方法和手段进行审定, ⑸对在施工程进行巡查、监控 ⑹参加项目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验收、监督、核查项目部对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 ⑺参加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对未通过预验收的工程,项目部不准进行竣工验收 ⑻负责工程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掌握工程质量动态。编制汇总质量报表、质量分析,并上报公司总工、总经理及技术质量部 ⑼及时上报发生的质量事故,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对事故的处理效果进行验收检查。 二、项目经理质量管理责任制 ⑴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⑵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方针政策和上级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负责贯彻落实企业制订的工程质量责任制,负责对项目全体员工进行质量意识的教育 ⑶确定在施工程的质量方针目标,定期组织质量大检查,掌握工程质量状况 ⑷负责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质量奖惩办法,定期召开质量工作会议,制定创优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和奖励措施,组织签订落实各级创优

史上最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史上最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

目录 第一节安全责任制度 一、各职能部门安全责任制 (1) 二、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 (4) 三、重点工种安全责任制 (15) 四、总分包的安全责任 (17) 五、交叉施工(作业—)的安全责任 (20) 六、安全责任考核 (22) 第二节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3) 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47) 三、安全会议制度 (48) 四、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52) 第三节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6) 二、施工现场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57) 三、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58) 四、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申请报告规定 (59) 五、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2) 六、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00) 七、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 (106) 八、施工现场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19) 第四节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67) 二、事故现场处置制度 (167) 三、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制度 (168) 四、伤亡事故的处理制度 (168) 五、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184) 第五节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制度 一、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98) 二、卫生管理制度 (203) 第六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与验收评价标准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12)

二、安全生产检查评价标准 (215) 三、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262) 第六章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安全责任制度 一、各职能部门安全责任制 1、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职责 (1)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工作载体,具体组织和实施项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1)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各项安全管理共和,完成各项考核指标。 (2)建立并完善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考核评价体系,积极开展各项安全活动,监督,控制分包队伍执行安全规定,履行安全职责。 (3)发生伤亡事故及时上报,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抢救伤员,认真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落实整改 防范措施,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2、安全部安全责任制 (1)协助领导组织和推动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2)组织公司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预防事故的措施,汇总、审查安全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3)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4)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对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安全目标完成,使工程安全始终保持受控状态,及时处理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并对今后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提请施工单位注意采取预防措施,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责任及要求 第二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执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第三条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安全施工许可证及必要的资质证明,并将复印件交公司安全监察部、监理公司存档。 第四条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施工单位要建立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专责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第五条施工单位项目部承担起对生产现场人员、设备、原材料及施工场所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施工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与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订安全协议。 第七条公司随时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监督。 第八条施工单位项目部做好危险点的预测分析,制定安全措施,并确保有效实施。安全监察部对其进行审核、补充,对安全措施执行情况经常进行检查、指导,必要时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九条施工单位项目部做好防寒、防冻、消防、防汛及防暑降温工作,确保设施和施工人员安全。做好春、秋、冬及特殊季节期间自然保护区的防火工作。

第十条施工单位项目部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化学物品、危险品的运输、存放、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所有接引施工临时电源必须加装漏电保安器;行灯电压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对汽、水、电源等系统进行接引时,必须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安全监察部批准后方可实施,在申请中注明使用负荷、容量、使用时间等,严禁在使用中随意增加负荷。如必须增加负荷才能进行施工时,须经安全监察部重新核实容量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大件设备吊装前,应先对钢丝绳进行载荷试验且合格,起重物底部严禁有人通行或停留。 第十四条高空作业应做好防止高空坠落的安全措施。 第十五条起重设备应经有关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在起吊重物时做好防止机械倾覆的事故预想。 第十六条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电气工作人员应穿绝缘鞋。对高压带电设备进行操作时,必须戴绝缘手套。 第十七条施工使用的绝缘工器具应定期检验合格,工作人员要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部和监理公司应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七不准”规定》要求,对安全措施、组织措施不完备或在不能保障安全施工的等条件下,不允许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第十九条安全监察部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察及考核工作。 第三章安全教育及培训 第二十条所有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区外施工企业进疆备案提供以下资料

区外施工(监理)企业进疆备案 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疆设立办事机构的须提供驻疆办事机构)、国家各部委所属单位持上级主管部委出具的跨省经营的介绍信、诚信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和企业委托进疆负责人的委托书; 4、企业进疆注册建造师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工程监理人员的名册和从业资格、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所有在册人员) 5、上年度《区外建设工程企业承揽工程项目情况表》;(完成工程项目须经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签章,新进疆企业无需提供) 6、进疆区外建筑业企业在疆办公场所证明(面积≥100M2 ,有租赁文本合同和房产证或制式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且提供由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房屋租赁发票和在区(县)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的租赁备案手续)。

备案人员具体要求 一、进疆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企业人员具体要求(1)、(2)、(3)三项: (1)注册建造师:壹级企业:一级5人; 贰级企业:一级5人; (2)工程技术人员:壹级企业:高工5人(或高工2人、工程师3人); 贰级企业:工程师5人(或工程师2人,助工3人); (3)质检员5人、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人员C 类)5人。 (4)电焊工3人、加工场地证明(仅限于钢结构工程) 二、进疆甲级监理企业人员具体要求满足(1): (1)注册监理工程师10人(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2)高级工程师1人(委托进疆技术负责人,须为注册监理工程师)。 三、进疆劳务分包企业:提供上述1、2、3、5、6和 名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工程技术人员为委托进疆技术负 责人,由企业法人前来办理进疆备案手续。 四、其他要求: 1、上述资料均需验证原件,留复印件, 由企业委托进疆负责人提供本公司原件前来办理,严禁转包挂靠和出借资质证书,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清出新疆建筑市场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交通部有关安全规程要求,根据公司的安全文件精神,结合枫杨路工程的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宿迁市枫杨路标段项目部所属范围。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督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项目经理要与各部门、各施工队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直至每个作业工人,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基层。 第四条项目部行政正职是分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项目部领导班子须确立一名成员主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全体员工必须对各自岗位上的安全生产负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相互支持,密切配合。 第六条全体员工除应履行本规定所列的安全生产职责外,还应完成项目部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章岗位安全职责 第七条项目目经理岗位安全职责 项目经理在安全生产方面对公司总经理负责,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项目部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其安全生产责任是: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制定有针对本项目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支持监督其实施; 2、成立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项目部工程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支持、指导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工作,并不得干扰或阻扰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行使职权; 3、在组织项目工程施工前,必须明确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实施考核,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要与经济效益挂钩; 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上级在安全生产检查屮提出的事故隐患和管理问题,应按照“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原则予以解决,并按时将解决情况向上级反馈。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施工生产,待隐患消除,报请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生产; 5、组织制定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坚持把安全管理作为项目管理重要内容,与施工生产同时进行; 7、严格履行工程项目承包经营合同,认真制定工程项目分部安

国家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doc

2015年国家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 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定安全检查制度,成立以项目部负责人为组长各职能 部门,管理人员为组员的安全检查小组。 二、每周星期四上午9点,对本项工程范围内的各种机械设 备的运行,施工用电的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材 料的堆码。现场文明施工等情况过详细的检查,对查处 的问题做到四个落实:“实人员,落实时间;落实措施,落实经费。”认真整改。 三、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提高特殊作业人员及民工的安 全防护意识和素质。 四、完善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每个班组进场及个人都及时的 接受到安全技术交底,三级安全教育,相应的证件。 五、坚持开展夏季防火、防暑降温和危险场所部位检查。 六、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有体检合格,如有不适应从事高空作 业人员,一律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七、安全带的使用,使用时要高挂低用。防止摆动碰撞绳子

不能打结。 八、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路线行走,禁止没有防护设施 的情况下:“沿高墙、脚手架、挑梁支撑、运行吊篮等 攀登或行走。 九、配电系统必须采取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 装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十、项目部的安全员必须早上7:30到现场从B1—B5的外 墙及内装区域的检查、照相。不符合要求的要向其班组发通知令立即整改。 十一、安全员的各种检查要做好检查记录,检查后要认真进行总结。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方案试题和答 案解析1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试题及答案 第三版

题型:单选题(共5题,100分) 1、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要求,对产妇进行产后访视的时间是(C ) A、产后即刻 B、产后3-7天 C、产妇出院后1周内 D、产妇出院后1个月内 E、产后42天 2、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要求,健康教育的重点人群不包括 (E ) A、青少年 B、妇女 C、残疾人 D、老年人 E、0-6岁儿童 3、以下不属于高血压患者高危人群界定指标的是(B ) A、血压高值收缩压130~139mmHg和/或舒张压85~

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条例》,统一所属施工企业对质量管理工作的评价尺度和方法,促进所属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级各类全资、控股的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所属施工企业”)及其施工项目。 第四条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考核评价是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掌握所属企业及其施工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渠道,是保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的重要措施。所属施工企业应对本企业、所属企业及分支机构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第五条施工项目部是企业质量管理的最终落脚点,是保证产品质量的最终环节,所属施工企业应根据本办法制定针对各类施工项目的具体考核评价细则。 第二章考核评价内容 第六条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考核评价是对所属施工企业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和其所属施工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情况的综合评价。

第七条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考核共分为5个分项,每个分项中再分为若干子项。5个分项如下: 1、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2、资质、机构与人员管理 3、工程技术质量管理 4、工程质量过程管理 5、工程质量管理效果(包括企业工程质量管理效果、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效果两个子分项) 分项内容详见附表2. 第三章考核评价方法 第八条考核评价采取评分表的方式,评分采取标准分扣、增方法。每个分项均为100分的基础分,根据权重设置各子项基础分。 第九条分项得分在95以上的为一级,表明该分项工作全面符合《条例》的规定,且有所创新;分项得分在85分至94分的为二级,表明该分项工作全面符合《条例》的规定;分项得分在70分至84分的为三级,表明该分项的工作基本符合《条例》的规定;分项得分在在70分以下的为四级,表明该分项的工作没有达到《条例》的基本要求。 第十条总体评分的计算方法: 综合得分= 各分项实得分加权总和 其中:工程质量管理效果分值=企业工程质量管理效果分值×30%+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效果分值×70%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节总则 1.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2.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执行相关行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规范、规程以及公司三个管理体系文件和各项安全制度的要求,为员工创造工作、生产的安全条件与环境、预防职业伤害、保护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 3.本责任制适用于公司项目施工各项生产活动和生产管理工作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分级管理,全员参与。企业全体员工(含分包及劳务工人)都应当具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证的权利,同时还应当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4.公司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各主管领导按分工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公司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公司安全监察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项目经理部设安全总监或专职安全员。 5.公司工会依法实施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定期组织员工代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力·面的合法权益。 第二节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因工死亡责任事故争取为零,重伤事故万分之四以下,轻伤事故千分之六以内。 2.不发生重大机械事故、火灾事故、急性中毒事故,预防高空坠落和职业伤害,预防职业病、流行病的发生。 3.在京所有项目执行北京市施工现场文明安全达标管理。争创北京市文明安全样板工地。京外工程执行所在地区政府有关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要求,争创当地政府组织的文明安全工地的荣誉称号。 4.保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OHSM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并实现持 续改进。 第三节安全生产责任 一、公司安全生产责任 (一)公司 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病预防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指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预防负全面责任。 2.制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年度管理目标及长远规划;加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安全生 产责任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3.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配备专职人员。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实施安全 生产责任管理与群防群治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对策。 4.以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把事故风险和事故损 失降到最低限度。 5,加强安全技术措施管理,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投入。安全生产管理坚持标准、规范,科学、实用,加强施 工现场文明施工达标管理并实施监督、考核机制。 6.负责企业员工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报告、分析和处理,建立事故档案。 (二)公司级管理人员 1.总经理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贯彻 安全生产考核控制目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本企业安全生产 负全面责任。 (2)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安全生产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阶段规划。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 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做出决定,并督促实施。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2、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3、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4、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5、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必须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7、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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