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货运险预约保险协议(张总)

国内货运险预约保险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投保人):

乙方(保险人):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根据投保人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就甲方投保国内货物运输保险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保险人:物流公司

二、本协议所指的保险货物为:普货。

下列货物,保险人不予承保:

1.金银、珠宝、钻石、玉器、贵重金属、古玩、古币、古书、古画、艺术作品、邮票等其他价值无法确定的货物;

2.爆炸品、放射性同位素、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军用武器或装备、酒类、酒精、汽油、煤油、柴油、火柴;

3.日光灯、灯泡、显像管、玻璃仪器、陶瓷器皿、雕像等易碎物品;

4.现钞、有价证券、票据、文件、档案、账册、图纸;

5.鱼粉蔬菜、水果、动植物、粮食作物及易变质、易腐坏及受温度影响的物品;

6.运输过程中对平衡、防震、搬运倾斜角度等有特殊严格要求、单件设备保额超过RMB100万以及国内无修复能力的精密仪器、设备和仪表。

7.运输货物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

甲方保证本协议内的保险货物全部向乙方投保。

三、保险责任

按乙方《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综合险保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执行。

运输范围:全国各地

每次运输限额:RMB100万元

其他约定:

1.赔偿限额: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CNY100万元;

2.免赔额: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CNY10,00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5%,以高

者为准; 每次全损事故的绝对免赔额为损失金额的20%,赔偿限额

以单次运输限额为限。

3.本协议项下扩展货物运输期间由于盗窃造成货物的损失,若发生盗窃事

故,则必需有明显盗窃痕迹,且需要提供公安机关的相关证明文件;

在保险期间内,若由于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并导致货物被哄

抢而产生的损失,乙方也承担相应责任;

4.本协议不负责承保物流货物在无人看管情况下发生的损失责任

5.乙方在其营业的任何时间内,均有对甲方/被保险人账簿单据中有关本保

单规定范围之内的内容进行查阅的权利。如果乙方发现甲方/被保

险人存在故意瞒报、漏报的行为,乙方有权解除此协议,并且不退

还已收取的最低保费;

6.甲方/被保险人不得放弃对分包商的追偿权。

7.本协议项下不承担货物裸装运输时由于锈损、剐蹭、划痕而造成的损失。

8.本保险不负责外包装完好情况下被保险标的的任何损失。

四、保险金额

预计保险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CNY200,000,000.00)。

五、保费结算

保险费率为0.065%。甲方同意将年最低保险费共计人民币万元整(CNY)于协议生效后 15日内划付乙方帐户。保险期满时需根据实际运输保险金额对保险费进行少补的调整。

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2013年XX月XX日0时开始至2014年XX月XX日 24 时终止。

七、投保形式

甲方在每月10日前须将上周出运的货物清单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乙方,包括装载工具(车辆牌照)、发运地、目的地、货物名称、数量等;甲方/被保险人应如实申报真实完整运输资料,不得伪造、变造资料,瞒报,漏报或不报。乙方有权随时核查被保险人的运输情况。

八、理赔与防灾防损

保险标的出险后,甲方/被保险人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并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检验。甲方/被保险人应提供书面出险通知及索赔函。如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一部分或全部的,甲方/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提出书面索赔。甲方/被保险人有协助

调查货物出险原因及施救处理损余物资的义务。未经乙方同意被甲方/被保险人不得私下与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达成有损乙方利益的约定,若因此造成乙方无法全额追偿的,甲方/被保险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九、协议有效期、解除或修改

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应积极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时双方继续合作,需要重新签定协议。协议期间协议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协议条款,但必须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对方。在协议有效期限内,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本协议,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证。

十、司法管辖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管辖。

十一、其他

双方兹声明:乙方已对本协议所附保险条款(包括责任免除条款)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甲方/被保险人已经理解该保险条款(包括责任免除条款)的内容。

十二、附件

《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为使保险货物在水路、铁路、公路和联运运输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的安全防损工作,以利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特举办保险。

保险责任

第二条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保险人按承保险别的责任范围负赔偿责任。

(一)基本险:

1.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地震、海啸、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

2.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

3.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遭受不属于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

4.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

5.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而造成货物的散失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二)综合险: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

1.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货物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2.液体货物因受震动、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保藏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3.遭受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4.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除外责任

第三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1.战争或军事行动;

2.核事件或核爆炸;

3.保险货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损耗,以及由于包装不善;

4.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5.全程是公路货物运输的,盗窃和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6.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责任起迄

第四条保险责任自签发保险凭证和保险货物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运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的十五天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

保险金额

第五条保险价值为货物的实际价值,按货物的实际价值或货物的实际价值加运杂费确定。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参照保险价值自行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六条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合同自保险人的解约通知书到达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时解除。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第七条投保人在保险人签发保险凭证的同时,应按照保险费率,一次交清应付的保险费。若投保人未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被保险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对于因被保险人未遵守上述约定而导致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对于因被保险人未遵守上述约定而导致损失扩大的,保险人对扩大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第九条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获悉后,应立即通知保险人的当地保险机构并应迅速采取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损失。

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赔偿处理

第十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1.保险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货票;

2.承运部门签发的货运记录、普通记录、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3.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救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费用的单据。

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请求后,应当及时就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情形复杂的,保险人在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请求并提供理赔所需资料后三十日内未能核定保险责任的,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形商议合理期间,保险人在商定的期间内作出核定结果并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有关赔偿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义务。

第十一条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货价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计算赔偿;按货价加运杂费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加运杂费计算。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二条如果被保险人投保不足,保险金额低于货价时,保险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按保险金额与货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保险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三条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部分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索赔。如被保险人提出要求,保险人也可以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

第十四条经双方协商同意,保险人可将其享有的保险财产残余部分的权益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可在保险赔偿金中直接扣除。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应当实事求是,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以提交仲裁机关或法院处理。

本保险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

货物运输保险单(完整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49580 货物运输保险单(完整版)

货物运输保险单(完整版) 我处下列货物拟向你处投保国内货物运输保险: 编号:___ ------------------------------------------------------- |被保险人 | |-----------------------------------------------------| | 标记或发票号码 | 保险货物名称 |件数| 提单或通知单号次 | 保险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运输工具| | 约启 |赔款偿| | | | | 年月日 | | | |(及转载工具)| | 于运 |付地点| | |-------|---------|-----------------------------------|

| | | 转载 | | |运输路线| 自经到 | 地点 | | |-----------------------------------------------------| |要保险别:基本险附加险别基本险费率‰附加险费率‰ | |---------------------------------------------------- | | | 投保单位签章 | | | | | | 年月日 | ------------------------------------------------------- 颁布单位: 国家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司 颁布日期: 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YumBo Network Technology Co., Ltd.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1.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单
air cargo transportation insurance policy
发票号码
保险单号次
invoice no.
policy no.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_______________ ___
(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 险单承
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this policy of insurance withesses that the people"s insurance (property) company of chin a (here-
inafter called "the company"), at the request of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hereinafter called the "insured") and in consideration of the agreed premium being paid t o the
company by the insured, undertakes to insure the undermentioned goods in transportation subject to
the conditions of this policy as per the clauses printed overleaf and other special clauses a ttached
here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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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运输保险重要考试题含答案

已装船提单是指在货物装船以后,承运人签发的载明船名及装船日期的提单。喜马拉雅条款源于“阿德勒诉狄克逊”一案,是指船公司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规定的承运人的免责和限制赔偿金额的权利,同样适用于雇用人员和代理人的条款。 清洁提单是指提单上未附加表明货物表面状况有缺陷的批注的提单。 第四章保险部分 1.运输货物保险合同属于财产保险合同的一种。在英美国家,保险合同由投保人通过()作为代理人才能订立。 答案:保险经纪人 2.载明保险标的的约定价值的保险单称为(),该价值就是保险公司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的赔偿价值。 答案:定值保险单 3.在海上运输中,船舶和货物等遭遇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其他特殊情况,为了解除共同危险,采取合理措施所引起的下列特殊损失和合理的额外费用,属于海上运输保险损失归类中的()。 答案:共同海损 4.()又称开口保单,与流动保单类似。只是在保单中未规定保险总金额。承保货物一经启运,被保险人通知保险人后,保单自动生效。 答案:预约保单 5.国际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中的附加险包括()、()和()三种。 答案:一般附加险;特别附加险;特殊附加险 单选: 2.黄曲霉素险属于(D)。 A.水渍险 B.一般附加险 C.特殊附加险 D.特别附加险 4.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陆上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保险索赔时效是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目的地车站全部卸离车辆后计算,最多不超过多长时间?(A) A.二年 B.一年 C.6个月 D.五年 5.货物经过委付后,保险公司取得向有过失的第三方代位追偿的权利,如果追偿额超过保险公司的赔付额,这时(C)。 A.应将超过部分退还给被保险人 B.向第三方追偿以其对被保险人的赔付额为限 C.不必将超出部分退还被保险人 D.视情况而定 9.在国际货物运输中,会遇到各种意外风险,与航行有关的触礁风险属于(B)。 A.自然灾害 B.意外事故 C.一般外来风险 D.特殊外来风险 多选: 1.特殊附加险包括(ABC)。

太平洋保险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保险货物在水路、铁路、公路和联合运输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运输的安全防损工作,以利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特举办本保险。 第二章保险责任 第二条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保险人按承保险别的责任范围负赔偿责任。 (一)基本险: 1.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地震、海啸、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 2.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 3.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在遭受不属于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 4.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 5.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而造成货物的散失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二)综合险: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 1.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2.液体货物因受震动、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保藏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3.遭受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4.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第三条保险责任的起迄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和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的十五天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 第三章除外责任 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1.战争或军事行动; 2.核事件或核爆炸; 3.保险货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损耗,以及由于包装不善; 4.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5.全程是公路货物运输的,盗窃和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6.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第四章保险金额 第五条保险金额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计算。 第五章被保险人的义务

2019年全国基本医疗保障统计分析报告

中国基本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报告(2019年) 一、医疗保险 2019年参加全国基本医疗保险[1](以下简称基本医保)135407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2019年,全国基本医保基金(含生育保险)总收入24421亿元,比上年增长10.2%[2],占当年GDP比重约为 2.5%;全国基本医保基金(含生育保险)总支出20854亿元,比上年增长12.2%,占当年GDP比重约为2.1%;全国基本医保基金(含生育保险)累计结存[3]27697亿元,其中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含生育保险)累计结存[4]19270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累计结存8426亿元。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参保人数持续增加。参加职工医保32925万人,比上年增加1244万人,增长3.9%。其中在职职工24224万人,比上年增长3.9%;退休职工8700万人,比上年增长3.9%。在职退休比为2.78,同比持平。 企业、机关事业、灵活就业等其他人员这三类参保人(包括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分别为22267万人、6232万人、4426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747万人、113万人、384万人,分别占参保总人数的67.6%、18.9%和13.4%,构成比例与

上年基本一致。职工医保统账结合和单建统筹参保人员分别为30235万人、2690万人,分别占职工医保参保总人数的91.8%和8.2%。 2、基金收支规模扩大。2019年,职工医保基金(含生育保险)收入15845亿元,比上年增长10.7%;基金(含生育保险)支出12663亿元,比上年增长10.4%。2019年,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含生育保险)收入10005亿元,比上年增长10.9%;统筹基金(含生育保险)支出7939亿元,比上年增长9.4%;统筹基金(含生育保险)当期结存2066亿元,累计结存(含生育保险)14128亿元。2019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收入5840亿元,比上年增长10.3%;个人账户支出4724亿元,比上年增长12.2%;个人账户当期结存1116亿元,累计结存8426亿元。 3、享受待遇人次增加。2019年参加职工医保人员享受待遇21.2亿人次,比上年增长7.3%,增幅下降1.7个百分点。其中:普通门急诊18.1亿人次,比上年增长5.8%;门诊慢特病2.6亿人次,比上年增长19.4%;住院0.6亿人次,比上年增长6.8%。

保险合同: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协议示范文本

保险合同: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协议示范文本 In order to solve or prevent disputes, through establishing certain legal relations and realizing some common interests and wishes, all parties to the cooperation reach an agreement after consultation, and all parties signing the agreement have legal effect and are bound.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保险合同: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协议示范 文本 使用指引:此协议资料应用在解决或防止纠纷,通过建立一定的法律关系并实现某些共同的利益和愿望,合作的所有方经协商后达成协议,签字的所有方具有法律效力并受约束。,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甲方: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_____(以下简称为乙方) 本协议所指货物运输保险内容如下: 甲方作为投保人向乙方投保国内航空运输一切保险。 被保险人:_____ 货物价值确定方式:按当地市场发货价确定。 保险费率:_____‰免赔额:_____元(鲜活内免赔 额:_____%) 一、保险责任范围 本保险为货物运输一切险。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 本保险按保险单上订明承保的声明价值进行全额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雷电、火灾、爆炸或由飞机遭受恶劣气候或其他危险事故而被抛弃,或由于飞机遭受碰撞,倾覆、坠落或失踪意外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2.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3.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除外责任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3.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新)货物运输保险预约保险单和代理协议

货物运输保险预约保险单 Cargo Transportation Insurance Open Policy 预保单号No. 日期Date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承保人)根据被保险人的要求,在被保险人按约定方式向承保人缴付约定的保险费后,按照本预约保险单中列明的承保条件和条款承保货物运输保险。 China Pacific Property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Tangshan Key-sub Branch (hereinafter called “The Underwriter”)at the request of the Insured named hereunder and in consideration of the agreed premium paid to the Underwriter by the Insured in agreed way, undertakes to insure the goods in transportation subject to the conditions and Clauses provided in this policy. 一、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及其地址(The Assured and Its Address) 中文全称:唐山市玉兴货运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 地址: 二、保险标的及其类别(Subject Matter) X、X等 1、禁止承保范围

(1)武器弹药、现金、支票、票据、单证、有价证券、信用证、护照、卫星运送过程中遭受的风险; (2)货物运输过程中遭受的核子能、原子能风险,放射性沾染风险,政治、财政、信用风险; 2、谨慎承保范围 (1)艺术品、金银、珠宝、钻石、玉器、文物古玩等贵重物品运送过程中遭受的风险 (2)军用品和二手货物 (3)鱼粉、菜籽饼、地瓜干、花生、鲜活货、动植物和血制品(4)爆竹、烟花等易燃易爆品 (5)在国内无维修能力的精密仪器进口(特别是芯片制造设备、液晶显示器制造设备) (备注:1、如果保险标的是列明的,没有“等”字样,可以删除上述禁止承保和谨慎承保的内容。保险标的必须明确, 或采用列举, 或采用排除法, 防止被保险人未向我们如实告知风险较高的货物, 从而影响我们决定适当的承保条件。2、涉及高价值(或PROJECT CARGO)的机器设备协议,应要求填写机器设备风险问卷。3、对贵重物品的邮包运输,在承保前,应请被保险人对标的向邮局进行价值申报。) 三、全年/ 合同预计额(Est. Turnover for one year / one Contract) RMB (备注:应明确具体金额。) 四、保险价值的确定方式(Basis of Valuation) 发票金额、(合同价)、(销售价) 五、保险期限(Period of the Insurance)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六、运输路线(Route) 七、运输方式或运输工具(Conveyance)

人保(备案)[2009]N114号-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2009版)

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2009版) 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凡在国内经铁路运输的货物均可为本保险之标的。 第二条下列货物非经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第三条下列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鱼类和其它动物。 第四条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保险人按保险单注明的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第五条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保险人按保险单注明的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第六条基本险 由于下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崖崩、突发性滑坡、泥石流; (二)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出轨或桥梁、隧道、码头坍塌; (三)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四)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施救或保护货物而造成货物的损失及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第七条综合险 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 (一)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货物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的损失; (二)因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三)液体货物因受震动、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保藏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四)遭受盗窃的损失; (五)因外来原因致使提货不着的损失; (六)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责任免除 第八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进出口货物运输预约保险协议.

进出口货物运输预约保险协议 0% 进出口货物运输预约保险协议 合同编号: 被保险人(甲方: 保险人(乙方: 为了有利于积极争取进出口货物在国内保险,为对外贸易提供保险服务和保险保障,为国家争取更多的外汇收入和节约外汇支出,经甲乙双方商议达成下列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总则 甲方在洽谈进出口贸易时,积极宣传有关人民保险的方针、政策、保险条款和办法,积极争取在国内保险。 甲方进口货物应争取以CNF和FOB成交,并向乙方投保。如果客商(卖方以CIF报价时,甲方应努力动员客商(卖方扣除I(即保险一项,以达成CNF价格条件签约或者争取客商(卖方直接在中国大陆投保。 甲方出口货物除买方国家有法律规定需要在本国办理保险者外,一般应以CIF 报价;对以CNF和FOB价成交的贸易,应努力争取买方在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投保,或以C&I (FOB带保险成交。 二、保险范围 甲方经营进出口的全部货物,不论采取何种运输方式,凡贸易条件规定由甲方办理保险或经争取在中国大陆投保的,均属本协议保险范围之内,甲方应按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办理投保手续并缴付保险费。

乙方对上述保险范围的货物,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均按本协议第五条所列的有关保险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 三、保险金额 甲方进口货物的保险金额以到岸价格(CIF即货价加运费加保险费为准。为简化计算,如按FOB价成交者,可以FOB价的120%作保险金额,以CNF价条件成交者,可按下列方式计算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CNF×〔1+费率 甲方出口货物保险金额按发票价(CIF加10%为保险金额。 四、保险险别费率 1、险别: 按信用证或贸易合同要求,若无特殊情况应按一切险和战争险承保。 2、费率: (1出口货物的保险费率,按照乙方现行费率表%计算。 (2进口货物的保险费率,按照乙方现行费率表%计算。 3、对于某些商品未能按一切险承保时,其费率按照乙方现行费率表计算。 五、保险责任范围 各种险别的责任范围,以乙方提供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海运进口货物国内转运期间保险责任扩展条款”以及航空、邮包、陆运运输一切险保险条款和其他有关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为准。 六、保险期限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本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医疗服务协议范本 (试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制订 2014年月

为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构建和谐医、保、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XX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当认真贯彻囯家、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本统筹地区有关基本医疗保险、医药卫生、物价等规定,保证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第二条乙方提供医疗服务的对象包括:本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 第三条乙方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范围,包括:门诊、住院、 科目。 第四条甲乙双方应当依照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本统筹地区有关的政策法规,正确行使职权,有权监督对方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和履行职责的情况,举报或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五条甲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法规政策和管理制度、操作流程的变化情况,并接受乙方咨询。 (二)加强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完善付费方式及结算办法,及时审核并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当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三)组织乙方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有关的人员培训。

第六条乙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建立健全医疗保险管理服务部门,由一名院级领导分管医疗保险工作,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明确并履行管理职责,配合甲方开展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二)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合规收费。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参保人员个人负担。 (三)向甲方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即时传输参保人员就医、结算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材料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甲方建立并及时维护本统筹地区为参保人员服务的医生库,对纳入医生库的医务人员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甲方予以支付。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医生信息,并对医务人员开展医疗保险政策培训。〔2〕 第八条甲方结合对乙方的年度考核实行分级评价与分级管理。评级结果与放宽参保人员定点就医选择限制、提高预付比例、适当提高总额控制指标、简化费用审核与结算程序等激励措施挂钩。 第九条甲方应当通过媒体、政府网站、服务场所等向社会开展医疗保险宣传。乙方应当在本机构的显要位置悬挂由甲方制发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标牌,并通过宣传栏、电子屏等向就医的参保人员宣传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政策、就医流程等。 甲乙双方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第十条*甲方通过医疗保险信息监控系统对乙方的医疗服务行为及医疗费用进行实时监控。 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并将监控和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乙方。 乙方应当对甲方在监督检查中查阅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予以配合。对乙方提供的资料,甲方应当予以保密。

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2009版)

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2009 版)总则 第一条为使保险货物在水路、铁路、公路和联运运输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的安全防损工作,以利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特举办保险。 保险责任 第二条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保险人按承保险别的责任范围负赔偿责任。 (一)基本险: 1. 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地震、海啸、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 2. 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 3. 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遭受不属于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 4. 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 5. 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而造成货物的散失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二)综合险: 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 1. 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货物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2. 液体货物因受震动、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保藏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3. 遭受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4. 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除外责任 第三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1. 战争或军事行动; 2. 核事件或核爆炸; 3. 保险货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损耗,以及由于包装不善; 4.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5. 全程是公路货物运输的,盗窃和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6.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责任起迄 第四条保险责任自签发保险凭证和保险货物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运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的十五天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 保险金额 第五条保险价值为货物的实际价值,按货物的实际价值或货物的实际价值加运杂费确定。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参照保险价值自行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六条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货物运输预约保险协议书(样本)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内货物运输预约保险协议书 编号:PYAE20114413029000000* 甲方: 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公司 为使甲方具有保险利益的货物在国内运输过程中,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能及时得到经济补偿,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对甲方国内运输货物采用预约方式予以承保,同时双方订立以下货物运输预约保险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保险标的 在协议期限内,凡属于保险条款列明保险标的的范围,由甲方承运的以下产品均属于预约保险范围: 1. 2.所有与甲方正式签约或由甲方委托运输的标的,由甲方负责安排货流事务, 并通过甲方正式签约承运公司承运的甲方指定的货物均属于预约保险范围。 二、适用条款和承保险别 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内水路、陆路运输保险条款》(09年版) 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内航空运输保险条款》(09年版) 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偷窃、抢劫保险条款》(09 年版) 4、《无人看管车辆除外责任条款》 5、《15天解除保险通知条款》 6、公路运输时应尽量使用全封闭式卡车。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必须使用防水布覆盖保险标的。 三、承保方式

1、运输方式:公路、铁路、航空运输及联合运输。 2、运输路线: 深圳->客户临时仓库->全国各地(包括香港) 惠州->客户临时仓库->全国各地(包括香港) 3、此协议生效后,视同保单。发货清单或发货票应妥善保存,在出险时作为备查资料。 4、除非甲方要求提供保险单(凭证),乙方不逐单出具保险单(凭证). 5、除本保险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根据甲方书面确认的运输申报单或运输明细表,以及相关的保险条款和附加条款承担保险责任。单独的预约保险协议项不作为乙方承担责任的依据。 四、协议期限 自2011年月日零时起至 2012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五、保险责任起讫 保险责任起讫是采用“仓至仓”方式,按适用条款约定执行。 六、预计投保额:按当期的销售收入计算,全年预计投保额为人民币壹亿贰仟伍佰万元。 保险费率: 0.06% 预计全年保险费:人民币75,000.00(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 七、结算方式: 1.签单时预付保费的RMB20,000.00,保险费每半年结算一次。 2.每月15日前按甲方申报的上月运输货物的保险金额结算上月保费。预付保费将在保险期限最后2个月抵扣,并于保险期限结束后十五日内,根据甲方申报的保险金额及预付的保费结算总保险费,多退少补。 3.为核实运输保险的实际金额以作为理赔的依据和最后的计算保费,甲方人应对货物运出,逐批按起运日期、品名/数量/单价/金额、运输路线、车牌、发票/提

中国医保制度

一、中国社保体系及医保制度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草案)》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草案)》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草案)》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羊毛出在羊身上);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中国的社保体系框架: (一)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 1984年中国开始对原有退休金制度进行改革的探索,1997年构建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制度框架。该制度的目标只是为被保险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退休金的工资替代率从改革前的近100%下降到60%左右。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由企业和雇员共同负担费用。在北京,企业以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企业缴费工资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退休时的基本养老保险金的给付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给付条件是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为增强企业的人才竞争能力,企业可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采取市场化的方式进行管理和运营。 (二)统账结合的医疗社会保险(详见后文) ?(三)失业保险 1999年1月22日,《失业保险条理》发布并实施。企事业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2%缴纳保险费,职工本人按照工资的0.5%—1%缴纳。 ?保险金的给付条件:所在单位和本人已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 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的最长期限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领取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四)工伤保险 ?2004年1月,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施行。用人单位缴纳 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费率: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 (五)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一般只有女性享有,但有26个省、市、自治区设立了“男 方护理假”或“配偶护理假”。生育保险也是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在北京,企业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0.80%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共保四项内容: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 医疗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生育保险支付最低金额1900元,最高金额为4000元。由于生育险的诊疗项目和药品名录是和医疗保险一致的,所以很多不符合条件的人要靠医疗保险报生育的费用。

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第一章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凡在国内经航空运输的货物均可为本保险之标的。 第二条下列货物非经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第三条下列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鱼类和其它动物。 第二章保险责任 第四条由于下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一)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崖崩; (二)因飞机遭受碰撞、倾覆、坠落、失踪(在三个月以上),在危难中发生卸载以及遭受恶劣气候或其它危难事故发生抛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三)因受震动、碰撞或压力而造成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的损失; (四)因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五)凡属液体、半流体或者需要用液体保藏的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因受震动、碰撞或压力致使所装容器(包括封口)损坏发生渗漏而造成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致保藏货物腐烂的损失; (六)遭受盗窃或者提货不着的损失; (七)在装货、卸货时和港内地面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及雨淋所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在发生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因施救或保护保险货物而支付的直接合理费用。 第三章责任免除 第六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军事行动、扣押、罢工、哄抢和暴动; (二)核反应、核子幅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保险货物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污染、变质、损坏,以及货物包装不善;(四)在保险责任开始前,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五)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 (六)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 (七)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第七条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 第八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我国医疗保险现状及分析

我国医疗保险现状及分析 摘要: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城镇职工医疗、农村合作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尽管一直在摸索和改进,但仍然避免不了政府负担过重、覆盖率低、公平性无保障、基金平衡难的现状。本文从经济发展、立法、发展医疗水平和医疗资源的合理化配置等方面做出了改进建议。 关键词: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城镇职工医疗公平性基金平衡 医疗保险是根据立法规定,通过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由国家、单位(雇主)和个人共同缴纳保险费,把具有不同医疗需求群体的资金集中起来,进行再分配,即集资建立起来的医疗保险基金,当个人因疾病接受医疗服务时,由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提供医疗保险费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它具有涉及面广而复杂,短期而经常性,补偿形式为医疗给付,不确定性和被动性及发生平率高、难以控制费用的特点。正因为这些特点,各个国家有着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应对模式:英国、加拿大等的国家医疗保险模式,德国领衔全球流行最广的社会医疗保险模式,自由至上的美国采用的商业医疗保险模式,还有以新加坡为代表的储蓄医疗保险模式。而我国作为独一无二有着悠久的古代史、复杂的近代史、独特的社会体制、沉重的人口负担微妙的城—农关系、广阔的地域和文化差别等等不能复制的特点的国家,别国的经验无论是成功还是失败,都难以给于我们最重要的帮助。我国的医疗保险,不断沿革、不断摸索、至今仍在进行、永远为舆论所关注、现状永远都在变动。一公费、劳保医疗制度的沿革及现状 1、公费医疗制度 公费医疗制度是根据1952年政务院发布的《关于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的指示》建立起来的。政务院《指示》明确规定国家对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工青妇等团体,各种工作队以及文化、教育、卫生、经济建设等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和革命残废军人,实行公费医疗预防制。1952年8月,政务院又将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人员范围扩大到在乡干部和大专院校的在校生。同时,为了控制用药与不必要的检查,国家还制定了十一类西药和大部分中成药的基本药物目录、大型设备检查的规定及公费用药报销范围。 公费医疗制度是我国对享受对象实行的一种免费医疗保障制度。由于公费医疗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各级财政,因此,这项制度实质上是国家或政府保险型的保险制度。 2、劳保医疗制度 劳保医疗制度是根据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及1953年劳动部公布试行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等相关法规、政策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其适应范围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工厂、矿场、铁路、航运、邮电、交通、基建等产业和部门的职工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集体所有制企业参照执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企业医疗所、医院、特约医院医治时,诊疗费、住院费、手术费及普通药费由企业负担,贵重药费、住院的膳食费及就医路费由本人负担。 劳保医疗制度是我国五十年代初建立起来的另一种福利型医疗社会保险,它是我国劳动保险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对企业职工实行免费、对职工家属实行半费的一种企业医疗保险制度。 3、公费、劳保医疗的历史作用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对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方面,它彻底改变了旧中国缺医少药的历史,较好地保障了职工的基本医疗,提高了职工的健康水平。另一方面,公费、劳保医疗制度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经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单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单AIRCARGOTRANSPORTATIONINSURANCEPOLICY 发票号码保险单号次 InvoiceNo.PolicyNo.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 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ThispolicyofInsurancewithessesthatthePeople"sInsurance (Property)CompanyofChina(here- inaftercalled"TheCompany"),attheRequestof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hereinaftercalledthe"Insured")andinconsideration oftheagreedpremiumbeingpaidtothe companybytheInsured,undertakestoinsuretheundermentionedgood sintransportationsubjectto theconditionsofthispolicyaspertheClausesprintedoverleafando therspecialClausesattached

货物运输预约保险单

货物运输预约保险单 OPEN COVER (CARGO) 申请号:C 预约保险单号:COPSZ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保险人”)根据投保人的申请,在投保人按照本预约保险单中所约定的方式如期履行向保险人缴付相应保险费义务的前提下,依照本预约保险单(包括附件)中所列明的承保条件和条款,承保货物运输保险。 本预约保险单是对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于保单正式生效后运输的约定货物按条件予以承保而签定的正式合约。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必须对上述货物拥有保险利益,并确认保险人已经如实告知本预约保险单中的所有条款,尤其是特别约定、除外条款以及各项附加条款,而且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保证在签署该预约保险单之时已完全理解并始终遵守本预约保险单中的所有条款、特别约定、除外条款以及各项附加条款。 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公司------------------------------ ------------------------------ 投保人签章保险人签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 -------------------- 特别注意:本预约保险单生效时间以合同双方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第二日零时开始,如双方签字盖章时间间隔超过十个自然日,则本件自动无效。

一、投保人: 详细注册地址: 被保险人: 详细注册地址: 二、保险标的及其包装配载条件: (一)保险标的:被保险人具有可保利益的全新(Brand new)之常规普通货物,即为: (二)包装配载条件:纸箱、木箱、托盘、桶装,必须是完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长途运输条件的专业化的包装配载条件。 (备注:请根据实际情况选取包装配载条件) (三)本预约保险单不予承保的风险: 1、武器弹药、现金、支票、票证、单证、有价证券、信用证、护照、卫星运送过程中遭受的风险; 2、货物运输过程中遭受的核子能、原子能风险,放射性沾染风险,政治、财政、信用风险; 3、运输起止地均在境外(含港澳台)的离岸业务。但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为中国大陆境内公司的,可以向保险人特别申报; 4、如果保险标的运输将途经正在交战地区,不予承保战争险; 5、艺术品、金银、珠宝、首饰、钻石、玉器、大理石、文物古玩等贵重易损物品运送过程中遭受的风险; 6. 无外包装/裸装货物(包括集装箱运输者)的破碎、凹瘪、氧化、碰损、刮擦以及锈损风险; 7. 无明显盗抢痕迹、无明确原因及无确切责任方的货物丢失风险,无人看管之货物所遭受的风险,整车货物被盗抢或丢失风险。 以下业务不属于本预约保险单的承保范围。如需投保,投保人必须保证在货物起运之前填写《货物运输保险特别申报业务投保单》向保险人正式书面特别申报,经保险人审核书面同意后方予承保:1、载于20年以上(含20年)船龄或500总吨以下(含500总吨)或非钢质或无自航自运能力或个体经营/单船公司拥有、管理的船舶上的货物; 2、水泥、粮食、饲料、食糖、煤炭等散装运输的货物; 3、鱼粉、菜籽饼、地瓜干、花生、食品罐头等易腐易蛀物品; 4、玻璃、陶瓷、灯具、液晶显示设备等易碎物品以及含有易碎部件的物品; 5. 中国大陆境内无修复或定损技术能力的货物; 6、旧物品、旧设备、在用品、返修货物、二手货物以及无包装/裸装货物; 7、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军用品、国内外各相关职能部门明令的禁止流通物品或限制流通物品; 8、动植物、海货、鲜活货、血制品、易变质物品、需冷藏运输的货物; 9、运往西非、非洲内陆、伊拉克、以色列、黎巴嫩、巴勒斯坦、尼泊尔、阿富汗、安哥拉、柬埔寨、老挝、朝鲜等国家和地区的货物; 10、舱面货(但装载于集装箱船的集装箱运输货物除外); 11、如承保境外非水面和空中战争险,对可能交战地区加保战争险的业务; 12、没收和拒收风险,间接和利润损失风险,责任风险,流量保单业务; 13、采用非中国或国际通用标准保险条款的业务。 三、预计年度保险金额: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单 发票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单号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 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标记包装及数 量保险货物 项目 保险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

总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费:___________________ 费率: ___________ 载工具: 开航日期:___________ 自______________ 至________________ 承保险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可能引起索赔的损失或损坏,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如有索赔,应向本公司提交保险单正本(本保险单共有一份正本)及有关文件。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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