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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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纺织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示范文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纺织企业安全生产,预

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职业

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纺织企业的安全生产及监督管

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纺织企业是指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业、

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业、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业、丝绢纺

织及印染精加工业、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业、针织或钩

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业、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业、非家

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业、纺织服装和服饰制造业等企业。

第三条【监管职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纺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划分,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原则,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纺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纺织企业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建设安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专项监督管理。

第四条【企业责任】纺织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集团公司对其所属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管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纺织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纺织企业的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不少于从业人员2‰比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纺织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纺织企业各车间(部门)或班组应当配备专兼职安全员。

第七条【安全投入】纺织企业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安全资金投入应当纳入企业年度生产经营

的计划和财务预算,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准确记录提取、使用情况。

第八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纺织企业应当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设施设备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作业行为标准化,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第九条【建设项目“三同时”】纺织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负责。

第十条【消防、特种设备等安全管理】纺织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加强工程消防、特种设

备和建设的安全管理;对于需要有关部门审批和验收的事项,应当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内容要求】纺织企业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了解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熟悉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纺织企业应当对新录用、季节性复工、调整工作岗位、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纺织企业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当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隐患排查治理】纺织企业应当按照《生产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的措施、责任人、资金、时限和预案,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于构成重大隐患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纺织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并及时向从业人员通报。

第十三条【发包、出租项目安全管理】纺织企业涉及发包、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设施的,应当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发包或者出租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设施,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设施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纺织企业应当与承包、承租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承租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承租单位的,纺织

企业应当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应当服从发包和出租单位统一管理,并对现场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第十四条【日常安全检查】纺织企业应当定期对作业场所、仓库、设备设施、从业人员持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限期整改。检查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十五条【危险辨识及告知、应急撤离】纺织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并将其工作场所存在和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等如实书面告知从业人员,不得隐瞒或欺骗。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纺

织企业不得因此降低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应急救援装备配备】纺织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置并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场所应当配备齐全、有效的监控装置、报警装置、防毒(防烟)面具、抢险应急工具和专用消防器材设施等。第三章生产设备设施及场所安全要求第十七条【设备设施和作业场所安全要求】纺织企业的生产设备设施或作业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所有可能发生机械伤害的机械设备危险部位以及所有可能发生烫伤的蒸汽管道、箱体、排气装置等设备或装置均应当装设齐全、完整、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标志。

(二)纺织专用设备设施应当具备齐全、完整、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联锁、信号、报警、保险等装置,做到有轴必有套、有轮必有罩、有轧点必有挡板、有特危

必有联锁,有洞必有盖,有台必有栏。

(三)各类用电设施、设备或者场所,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并在配电设施、设备装设防水、防潮、防漏电和漏电保护装置,并有效接地。

(四)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工序、设备、容器或场所,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并对易产生静电的部位、静电消除器及静电接地状况进行定期检测,并及时将检测结果整理归档。

(五)纺织企业原料、成品储存库房要符合消防管理规定,库区和库内应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和器材。麻纺织工厂严禁设置地下或半地下麻库,其他各类仓库要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及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达到防火等要求。

(六)纺织企业的防火、防爆条件或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爆炸

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和纺织企业有关防火防爆标准的规定。

(七)涉及可燃性粉刺爆炸危险的场所、设施设备采用惰化、抑爆、阻爆、泄爆等措施防止粉尘爆炸,现场管理措施和条件符合《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八)纺织企业的燃气站、除尘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缆隧道(沟)、原料及成品仓库等重点防火防爆部位,采取有效、可靠的监控、监测、预警、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措施。安全附件和联锁装置不得随意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得随意切断。

第十八条【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纺织企业应当在有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张贴安全操作规程。

应当定期对安全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装置进行检查、

维护、校验,并作好记录。对超过使用年限或不满足使用要求的,及时予以报废或改造。

对于特种设备以及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运输工具,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检验和维护。未经检验检测或检验检测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

第十九条【工业及设备淘汰】纺织企业应当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有关要求,及时淘汰危及生产和人身安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积极推广使用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提高企业安全本质化建设。企业在对现有设备设施进行更新或者改造的,不得降低其安全技术性能。

第二十条【纺织企业仓库安全管理】纺织企业原料及成品仓库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并应与生产、生活区分开设置。新建、改建、扩建原成库以及在库区附近新建的建筑物,必须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批准和验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送审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督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有储存设施)、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以下统称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全面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监督管理原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监督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的企业依法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

导和监督。 第二章 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第六条【基本条件】企业应当至少具备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能保证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应当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一岗一责”的原则,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做到岗位与职责相匹配,权限与职责相匹配。 第八条【主要负责人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主动识别和获取与本企业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并转化为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或操作规程的具体内容; ?二?领导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的体制、机制; ?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满足企业安全生产需要; ?四?审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消除事故隐患; ?六?确定具备资格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七?批准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纺织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2286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纺织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规定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纺织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详 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纺织企业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纺织企业的安全生产及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纺织企业是指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业、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业、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业、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业、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业、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业、家用纺织

制成品制造业、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业、纺织服装和服饰制造业等企业。 第三条【监管职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纺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划分,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原则,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纺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纺织企业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建设安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专项监督管理。 第四条【企业责任】纺织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集团公司对其所属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

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说明

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考评说明 1.本评定标准适用于棉纺、织造、化纤、染整、成衣等纺织企业,其他纺织企业参照执行。 2.本评定标准共13项考评类目、47项考评项目和143条考评容。 3.在本评定标准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考评容”和“考评办法”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直到该考评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得出现负分。有需要追加扣分的,在该考评类目进行扣分,也不得出现负分。 5.在 6.2设备设施运行管理部分中“专用设备(一)至(五)”分别列举了棉纺、织造、化纤、染整、成衣等五类专用设备,每类专用设备均为40分,参评企业根据各自生产性质选择一类进行评定,其他类别不再评定、分数不计入总分。 在7.1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部分中“生产过程控制(一)至(五)”分别列举了棉纺、织造、化纤、染整、成衣等五类生产过程控制要求,每类生产过程控制均为40分,参评企业根据各自生产性质选择一类进行评定,其他类别不再评定、分数不计入总分。 6.本评定标准共计1000分。最终评审评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 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7.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一级为最高。评定所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评审评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时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自评/评审组组长: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 .. .. .. ..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016年

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编号:mdgs/zd-002B 实施日期:2016年8月 签发人:

岳阳市明达物流有限公司 目录 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4)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6) 3.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8) 4.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2) 5.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17) 6.GPS安装、使用及监控管理制度 (19) 7.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22) 8.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24) 9.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 (26) 10.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 (28) 11.客户服务与投诉处理制度 (31) 12.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制度 (32) 13. 隐患排查整改计划及实施制度 (35) 14. 危险货物运输登记制度 (36) 15. 消防安全和环保管理制度 (37) 16. 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制度 (39) 17. 危险品运输车辆清洗消毒制度 (41) 18. 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43)

19. 夏季行车安全措施 (45) 20. 冬季行车安全措施 (47) 21. 车辆安全例检制度 (49) 22. 驾驶员安全告诫制度 (51) 附录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驾驶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52) 2.押运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53) 3.装卸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55) 4.安检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56) 附录2:明达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57)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各部门、岗位、从业人员、场所、环境、设施设备和活动等。 2.实施主体及其职责分工 公司各部门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是安全监督检查的执行者,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的职责对全公司各生产环节进行全面检查。 3.监督检查的内容、方法和时间 3.1 检查的内容 (1)查制度,即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完善。 (2)查设备,即检查本单位的生产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 (3)查安全知识,即检查从业人员是否具备应有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4)查纪律,即检查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查事故隐患。 (6)查从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标准,真正能够起到保护劳动者的作用。 (7)查其他事项。 3.2 检查的方法和时间 (1)检查的组织方式主要有综合检查和专业检查。 (2)检查的方法包括常规检查、安全检查表法等。 (3)检查的时间分为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 4.隐患的处理程序 (1)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可以处理的应当立即进行处理,如发现

纺织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全省纺织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和指导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及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辖区内的各类纺织企业。 第三条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分线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原则。 第四条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实现安全生产。 第五条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纳入企业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中,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 第六条企业的年度工作计划应有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以及具体的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改造措施,并分解到各基层部门,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七条企业在编制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必须的资金投入,做到专款专用。 第八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建立健全并落实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严格进行奖惩; (二)组织制定并落实和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和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定期召开生产安全专题会议,研究生产安全重大问题;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配合政府部门开展事故调查等。 第九条企业要建立健全各类人员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考核办法;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及安全生产指标的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干部业绩的依据之一。 第十条300人以上的企业,应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独立行使安全生产管理职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按企业从业人员的2‰及以上比例配备,但最少不能低于2人。从业人员不足300人的企业可设专(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兼职的应以安全生产工作为主。危险程度较高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分厂(车间)应设专职安全员,从业人员不足300人的分厂(车间)可设兼职安全员,但应以安全生产工作为主。企业应为分厂(车间)安全员定岗。班组应设不脱产的安全员。

纺织行业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验布机安全操作规程 1、验布机是链条传动,多辊作业,链条传动部分安全防护罩应完整、牢固可靠,验布机电气部位应有保护箱,验布机控制箱应有良好接地,验布机要有良好的工作照明,验布机码布台平整完好,送布辊应稳定,坚固。 2、开机前应认真检查验布机周围有无杂物,验布机上有无尖硬锐器,防止妨碍工作和损伤机器,搬运布匹卷要轻拿轻放。 3、开机后空转几周,检查后有无异常声响,无卡夹想象后方可正式开车使用。 4、验布机运行中,严禁更换布卷或用棍棒拨弄布卷,防止卷入机器,损伤部件,更换布卷应在停机后进行。 5、经常检查机器轴承发热情况,必要时应予更换,每周对轴承加油一次经常做好日常保养工作,每月至少做一次清洁工作,每季度对传动链条进行清洗一次。 6、在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关车,由维修人员检查修理后方可再行开车 7、下班后,切断电源。

卷布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卷布机应由指定人员操作,未经许可,非操作人员不得使用。 2、操作前,先开动电源开关,让卷布机转动一到两圈,检查机器是否正常。 3、卷布机上和周围不准放置金属物品和其它杂物,防止影响卷布效果。 4、操作人员应做好日常保养和卫生,输送带清洗时应选用中性洗涤剂。 5、操作时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关车,通知维修人员检查。 6、下班后,切断电源,做好清理工作。 7、发现故障及时上报,不得私自开启设备上锁盖板。

码布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开机前必须先检查机械电器设备是否完好,发现故障、隐患必须立即汇报,并由专人负责维修,严禁擅自违章修理。 2、码布机工作中发现故障应先停机修理后重新开机,必须特别注意,折幅是否准确,布面是否有擦伤现象。 3、看布工、开剪工及面帐工必须仔细领会工作要求,严禁盲目开机,并做到文明开机,避免吊布及码布过厚。 4、做好机台及周围环境清洁工作,定期加油,电柜内及周围严禁堆放杂物。 5、工作完成后,必须切断电源。 6、操作机器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严禁机器带病工作,杜绝违章操作。

中国石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最新版

中国石化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组织修订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已经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前言 中国石化从事的石油石化行业是一个高危行业,具有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有毒有害、连续作业、点多线长的特点,随着中国石化的改革和发展,油田勘探开发区域不断扩大,炼油装置、化工装置、油品储运正在向大型化发展,油品销售站点大多设置在人口密集地区和交通要道,因此安全生产是石油石化企业永恒的主题。在近几年国家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标准和中国石化原有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基础上,结合生产实际,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组织企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安全管理专家,重新修订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在制修订《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过程中,我们注重建立并实施HSE管理体系的长效安全管理机制,努力处理好普遍与特殊、安全要求与经济承受能力的关系。尽可能使修订后的安全管理制度既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又使其符合现场的实际情况,有一定的先进性、科学性、可操作性。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分为总则、综合安全监督管理、专项安全监督管理、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监督管理、安全技术管理、职业卫生管理、消防管理、企业交通运输安全管理、防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监督管理及安全生产禁令和规定十一篇,共包括64项制度。为便于基层准确贯彻实施,附录中列出了一些常用名词解释、数据和国家颁布的有关法规、条例及政府部门的规章制度。 由于时间紧迫,《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难免存在不足之处,望使用者发现问题及时向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反映。

印染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2).doc

附件一: 印染行业清洁生产 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公布

目录 前言 (2) 1. 印染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适用范围 (3) 2. 印染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结构与内容 (3) 3. 印染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的评价基准值及权重分值 (5) 4. 印染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计算方法 (8) 4.1 定量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计算 (8) 4.2 定性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计算 (9) 4.3 企业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的考核评分计算 (9) 4.4 印染行业清洁生产企业的评定 (10) 5. 指标解释 (11)

前言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指导和推动印染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特制定印染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用于评价印染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作为创建清洁先进生产企业的主要依据,为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指导。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将企业清洁生产等级划分为两级,即代表国内先进水平的“清洁生产先进企业”和代表国内一般水平的“清洁生产企业”。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指标体系每3~5年修订一次。 本指标体系由中国印染行业协会和东华大学负责起草。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指标体系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1. 印染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适用范围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印染行业生产企业 2. 印染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结构与内容 根据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和指标的可度量性,本评价指标体系分为定量评价和定性要求两大部分。 定量评价指标选取有代表性,能反映“节能”、“降耗”、“减污”和“增效”等有关清洁生产最终目标的指标,建立评价模式。通过对各项指标的实际达到值、评价基准值和指标的权重值进行计算和评分,综合考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状况和企业清洁生产程度。 定性评价指标主要根据国家有关推行清洁生产的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政策、资源环境保护政策规定以及行业发展规划选取,用于定性考核企业对有关政策法规的符合性及其清洁生产工作实施情况。 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一级指标为普适性、概括性的指标;二级指标为反映印染企业清洁生产各方面具有代表性的、内容具体、易于评价考核的指标。 印染行业企业定量和定性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分别见图1~图2。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管理工作方针,有效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执行情况,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国家、行业、中煤集团和中煤龙化公司及化工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专项与综合检查相结合、专业与职工检查相结合”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要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和有检查、有督办、有整改、有奖惩、有总结的开展。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所属各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组织分工与职责 第五条公司分管生产安全的副经理是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者,主持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安全监督检查计划、总结、相关报表和奖惩决定的审批工作。 第六条交通安全部是公司安全监督检查的统筹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行业、中煤集团和中煤龙化公司及化工公司安全监督检查相关政策、法规、要求。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监督检查体系,建立完善安全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具体承办公司安全监督联合检查的计划、通知、组织、总结和汇报工作。负责汇总监督检查结果和意见,向被检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督办整改落实情况; (三)承办公司安全监督检查相关报表、报告等资料的收集、汇总、起草、编制、上报和存档等管理工作; (四)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专业(项)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五)监督、检查、指导各职能部门和所属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是本单位安全监督检查的归口管理部门,统筹本单位安全监督检查相关工作。 第七条各相关部室参与本单位安全监督联合检查,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组织职权范围内的安全监督检查,负责安全监督检查的计划、检查、下达整改通知、督办、总结和奖惩建议工作。 第八条本级公司所属各单位为安全监督检查的被检单位,承办整改事项的计划、提报、落实、总结和本单位内部安全监督检查及奖惩工作。 第三章安全监督检查的形式 第九条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分为定期安全检查、经常性安全

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1)

附件 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纺织企业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纺织企业的安全生产及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纺织企业是指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业、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业、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业、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业、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业、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业、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业、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业、纺织服装和服饰制造业等企业。 第三条【监管职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纺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划分,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原则,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纺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纺织企业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建设安全,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专项监督管理。 第四条【企业责任】纺织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集团公司对其所属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管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纺织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纺织企业的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不少于从业人员2‰比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纺织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纺织企业各车间(部门)或班组应当配备专兼职安全员。 第七条【安全投入】纺织企业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安全资金投入应当纳入企业年度生产经营的计划

纺织企业作业安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纺织企业作业安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纺织企业作业安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1. 作业安全1.1 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建立至少包括下列危险作业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许可范围、审批程序、许可签发人员等: 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3.高处作业。 4.大型吊装作业。 5.临时用电作业。 6.其他危险作业。 20 没有制度的,不得分;缺少一项危险作业规定的,扣5 分;内容不全或操作性差的,每处扣2 分。 应对生产现场和生产过程、环境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评估分级,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20 未进行隐患排查、评估分级的,不得分;无记录、档案的,不得分;所涉及的范围未全部涵盖的,每少一处扣1 分;排查、评估分级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 分;缺少控制措施或针对性不强的,每处扣1分;现场岗位人员不清楚岗位有关隐患及其控制措施的,每人次扣1 分。 应禁止与生产无关人员进入生产操作现场。 5 有与生产无关人员进入生产操作现场的,不得分。

生产过程控制(一):棉纺1.抓棉机开车应严格执行开关车顺序,应先开风机,再启动抓棉机;做平台升降型抓棉机下部清洁工作前必须切40 未按要求做到的,每处扣1 分。 断电源。 2.混棉机上部清洁工作或处理故障时,登高作业必须用专用登高用具,严禁手攀、脚踩传动部件登高。 3.搬运给棉罗拉时必须有两人配合。 4.成卷机重新生头时必须使用生头板操作;斜帘导盘处、V 型帘与导盘处做清洁工作时,必须关车。 5.梳棉机喂卷生头时,手指不准平行伸直,手应屈指,用手背推送棉卷头,给棉罗拉换卷时应先将铁钎安放妥当,上卷后要注意铁钎两端长度适当,防止滑落;严禁锡林未停稳开启抄针门;锡林、刺辊未停稳时,严禁刷大小漏底;道夫未停稳,不准做吸风罩内的清洁工作;道夫上绕棉网时,严禁用手剥取,应使用专用工具进行;清除锡林、道夫三角区域花,必须使用专用工具;当锡林缠绕花时必须先停止给棉,再关车,待设备停稳后再进行处理。 6.细纱机锭子传动时不准从筒管底部拔取管纱,拿下皮圈花衣时应防止手指轧伤。取大铁辊或大木杆时必须放置平稳,防止坠落;罗拉上和罗拉颈处缠绕花衣时,应按安全操作要求处理。落 纱时严禁脱手推送落纱小车;落纱机上车后才能开电源装置,用毕后及时切断电源;车上槽板、脱电装置及落纱机电刷保持清洁;运输小车使用时必须慢行,并随时使用信号或吹哨;理管机开车前应环顾

46项纺织行业执行标准

46项纺织行业标准见下表: 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标准主要内容替代标准 1FZ/T01139-2017纺织品防微波性能试验 方法矩形波导管法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矩形波导管法测定纺织品防 微波(0.32GHz–26.8GHz)性能的试验方法 。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织物。 2FZ/T01026-2017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多 组分纤维混合物 本标准规定了多组分纤维混合物纺织品的定量 化学分析方法。 FZ/T01026-2009 本标准适用于四组分及以上纤维混合物纺织品 。 3FZ/T01082-2017粘合衬干热尺寸变化试 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粘合衬与标准面料经压烫后的干 热尺寸变化测定的试验方法。 FZ/T01082-2009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材质的机织物、针织物和非 织造布为基布的粘合衬,其他粘合衬可参照执 行。 4FZ/T01083-2017粘合衬干洗后的外观及 尺寸变化试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粘合衬与标准面料粘合后的组合 试样,经干洗后的外观变化评定和尺寸变化测 定的试验方法。 FZ/T01083-2009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材质的机织物、针织物和非 织造布为基布的粘合衬,其他粘合衬可参照执 行。 5FZ/T01084-2017粘合衬水洗后的外观及 尺寸变化试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粘合衬与标准面料粘合后的组合 试样,经水洗后的外观变化评定和尺寸变化测 定的试验方法。 FZ/T01084-2009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材质的机织物、针织物和非 织造布为基布的粘合衬,其他粘合衬可参照执 行。

6FZ/T64062-2017热熔薄膜粘合衬本标准规定了热熔薄膜粘合衬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和标识、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厚度≤0.15mm,服装用的各类本色、有色热熔薄膜粘合衬。其他厚度的热熔薄膜粘合衬可参照执行。 7FZ/T14035-2017棉与涤烂花印染布本标准规定了棉与涤烂花印染布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布面疵点的评分、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和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机织生产的各类漂白、染色和印花的棉与涤烂花印染布。 8FZ/T14036-2017纯棉仿蜡防印花布本标准规定了纯棉仿蜡防印花布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和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机织生产的纯棉仿蜡防印花布。 9FZ/T14037-2017涤纶烫金面料本标准规定了涤纶烫金面料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和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以涤纶低弹丝、牵伸丝为主要原料,机织生产的烫金面料。 10FZ/T14038-2017涤纶转移印花布本标准规定了涤纶转移印花布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和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以涤纶低弹丝、牵伸丝为主要原料,机织生产的涤纶转移印花布。 本标准规定了棉氨纶印染弹力灯芯绒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和检验方法、检验规

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 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制度为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控制和减少安全事故。根据国家、山西省和交通行业有关规定,现制定xx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制度: 一、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二、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三、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施工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五、监理部对安全费用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过程监管和审核确认。审核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投入项目是否已经实施; 3、安全生产费用投入项目的数量、价格是否与实际相符; 4、安全生产费用投入项目的质量是否达到要求;

5、是否有弄虚作假、虚报假冒安全生产费用的现象。 六、建管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费用每期计量申请情况进行审核和重点抽查,同时会同财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对已支付的安全生产费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七、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 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实支实付的原则,由监理部和建管处共同审核确认后进行支付。 1、施工单位在每月15日前将《xx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生产费用计量申请表》(见附件),报监理部审核;监理部审核合格签认后于每月18日前报建管处审核 2、施工单位按照当期核定的安全生产费用计量金额填报《中期支付证书》,并附审核批准的《xx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生产费用计量申请表》原件,按照建管处规定的支付程序,与工程款一同支付。 3、已支付的开工预付款中已包含了相对应的1%的安全生产费用,作为开工前的安全生产费用预付,按照建管处《计量支付管理办法》,与开工预付款一并在中期支付中逐期扣回。

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 制度大全

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制度大全 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纺织企业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纺织企业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纺织企业的安全生产及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纺织企业是指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业、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业、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业、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业、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业、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业、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业、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业、纺织服装和服饰制造业等企业。 第三条?【监管职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纺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划分,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原则,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纺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纺织企业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建设安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专项监督管理。 第四条?【企业责任】纺织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集团公司对其所属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管责任。 第二章? 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纺织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纺织企业的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不少于从业人员2‰比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纺织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纺织企业各车间(部门)或班组应当配备专兼职安全员。 第七条?【安全投入】纺织企业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安全资金投入应当纳入企业年度生产经营的计划和财务预算,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准确记录提取、使用情况。 第八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纺织企业应当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设施设备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作业行为标准化,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第九条?【建设项目“三同时”】纺织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并与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职责规定。 一、加强对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文化知识的宣传,监督本辖区的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拟定本地安全生产规划、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档案; 二、指导本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积极推广安全技术应用; 三、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四、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和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情况,掌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经费投入情况; 五、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危害职业卫生安全和发生事故的情况,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六、参与和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督促事故处理的落实,跟踪督办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七、配合县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八、做好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委托安排的其他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镇经济社会的发展。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一岗双责”。 三、组织和协调本镇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对非煤矿山、道路交通、人口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学校、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各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 四、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搞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特做作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确保企业安全投入和职工安全防护用品配备。 五、严格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事故发生后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六、规范整理安全生产档案资料,做好其他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监督检查机制 一、为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生产安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仅限于企业单位及人员遵照执行。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归口管理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度、标准。 2、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总结、改进、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3、坚持深入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方案的执行,监督控制各生产部门。 4、我局(营销部)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外,还要做好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其检查结果作为对所属生产单位进行评比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按每季度必须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有党政工团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参加;共同检查、同时整改、及时消除隐患。按管理制度要求对每次的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5、所属各部门对安全检查人员所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及时解决处理,按限期认真整改及时反馈回执。安全员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要书面通知相关领导,帮助出主意想办法、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进行处理,并监督落实。各部门不得无理由拒绝整改。 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规定了安全检查的目的、分类、组织和整改的具体要求。 第二条安全检查基本要求 1.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害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防范和整改隐患。 2.对生产中的安全工作,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每年还要进行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及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 3.安全检查必须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必须建立由公司领导负责并由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以加强领导,做好检查工作。 4.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与职工相结合的原则,达到“群查、群管、群防、群治”的目的。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查隐患为中心,依靠职工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第三条各类检查的内容: 日常安全检查 一、日常安全检查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安全检查的主要形式。日常安全检查分公司车间、班组、岗位三级;时间安排是车间每天进行一次,班组每班进行一次,岗位每小时进行一次。 二、车间日常安全检查由车间主管安全员组织,采取自检的方法,检查要有记录。车间日常安全检查的内容如下:

纺织服装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注意事项

纺织服装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注意事项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纺织服装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注意事项 一、资质证书及制度检查 1、岗位责任制 ①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②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③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④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⑤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⑥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⑦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②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③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④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⑤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⑥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⑧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3、员工教育培训记录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不少于32学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每年再培训不少于12学时;新从业人员岗前培训不少于24学时;从业人员的每年再培训不少于8学时。 4、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本单位的性质建立应急救援体制,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演练。 5、特种作业人员证件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6、日常检查记录 建立完善的日常安全检查记录以及厂区内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记录。 7、安全机构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或者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二、现场安全检查 (一)生产车间安全管理 8、消防设备设施 车间内应设置“严禁烟火”、“禁止吸烟”等安全警示标志。 消防栓内要有完好的水带、水枪,水带应按要求卷好。 灭火器材按照要求配备,并在有效期内。 9、用电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项目施工的监督检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我公司的管理方法,特制订此-----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遵照执行。 三、公司安全监督检查组是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归口管理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度、标准。 2、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等工作。总结、改进、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3、坚持深入企业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方案的执行。监督控制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指标,并负责进行考核。 4、指导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监督解决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和不能保证进行安全生产活动的行为。 5、配合各级安全值班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参加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对贯彻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6、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7、进行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配合主持并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 8、制止违章调度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严重险情有权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9、对违反相关安全制度、标准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等不安全行为规定的,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按规定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或报请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10、安全管理员由公司单独管理。负责对各有关部门安全工作进行帮助指导、检查监督。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标准要求,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目标、措施的完成。 (2)参与审查所负责监督部门和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实际执行情况。 (3)坚持监督检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检查落实安全防护、机械设备使用等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帮助解决。 (4)协助各部门做好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创建文明的安全生产达标等工作。 (5)指导所属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监督,指导各项安全达标工作资料的完成和做好相关活动的记录。 (6)会同公司技术负责人,对各项性能标准进行验收评定;对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7)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及严重的不安全行为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下达停止指令。 (8)参与配合或接受所在单位的安全事故调查,进行事故登记、统计、分析、报告,要求有关部门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 (9)总结推广安全营运、劳动保护工作的先进经验。 (10)服从主管部门的领导,对所担负监督的安全状况和安全行为规定检查负责。 四、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是保证企业安全营运责任制度、标准的执行落实,除了要抓好严格的管理外,还要坚持不懈的加强巡回监督检查,随时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不断改进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职能部门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外,还要做好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其检查结果作为对所属部门进行评比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按每季度必须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要有党政工团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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