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腐败犯罪的现状及其对策(一)

论我国腐败犯罪的现状及其对策(一)
论我国腐败犯罪的现状及其对策(一)

论我国腐败犯罪的现状及其对策(一)

一、腐败犯罪的现状与特点我国当前正处于较大变革运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的腐败犯罪现象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权钱交易,行使职务与谋取私利相结合、权力行为与经济行为相结合,权力的物化、商品化已经达到相当程度权钱交易、职务犯罪是腐败犯罪的最典型特征,也是政治和经济以某种扭曲的方式进行结合的产物。其实质是一种畸形的交易行为。掌握权力的一方通过直接或间接的行使权力来谋取金钱或其他物质利益,即通过权力和金钱的交换,以牺牲国家或集体的利益,损害执政党和政府的形象为代价,来满足个人或小团体的私欲。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新旧体制转换时期法制的不健全、社会伦理道德的偏差与失范,在商品经济大潮的冲击下,消极腐败现象再度猖獗,权钱交易这一形式被赋予许多新的内涵。权力物化、商品化,权力资本与金钱资本在目的、手段、影响等方面都有所进化、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日益严重。以贿赂罪为例,在经济运行中,在某些地方,贿赂与经济行为相结合,甚至成为生产、流通领域得以完成的必要的润滑剂,并从一种单向的行为变为双向的行为。出卖权力、接受贿赂的掌权者也步入商业化的浪潮,甚至把行使权力作为一种经营活动,以权力为资本,以获取利润为目的。他们已经不满足于明面上或暗下里被动地接受贿赂,而是通过种种奇妙的暗示或洒酣耳热后的“失言”、“自白”,做“姜太公钓鱼”,寻求合作者,进行合伙经营;而行贿者的眼光也变得“长远”起来,不再追求眼下一时一地的利益,他们通过不断的贿赂与投入,以扩大和形成一条牢固的金钱纽带,换取长远的利益。(二)腐败犯罪从自然人发展到法人,从经济部门蔓延到执法等部门,行贿受贿等腐败行为在许多地方已经公开化、广泛化现阶段,一方面人们对腐败现象恨之入骨,深恶痛绝;另一方面,腐败现象不断蔓延,日益严重。甚至社会上已形成普遍的贿赂心理,并且凝固成一种心理定势,外化为行动习惯。首先、金融、商业、建筑、供销、物资、外贸、房地产、证券、期货等经济部门是腐败犯罪的集中多发区。长期以来计划经济和改革开放后双轨制的并存,为经济部门的腐败犯罪创造了条件。如金融部门处于金钱与权力交易的前沿,根据现有犯罪统计,在有些地区和部门,以权谋私、以贷谋利、贪污索贿等现象占有相当比例,而且犯罪率持续上升,犯罪数额较大,是当前腐败犯罪的多发点。特别是多发于一些基层部门,其中年轻人居多,而且携款潜逃现象严重。其次,腐败犯罪向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等渗透蔓延。工商、税务、海关等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大都处于经济体制转轨时期权力与利益的结合点,与公众与社会广泛接触。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大量经济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执法部门越来越多地介入经济生活,对于经济活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作用。这就使越来越多的贿赂犯罪分子将目标转向他们,不仅是为直接获取金钱和其他眼前利益,而且要谋取“靠山”,形成“势力”和“保护伞”。一方面向执法部门输送钱财,获取更大利益;另一方面使自己已获取的巨额利润合法化或具有安全性,从而使其犯罪活动走出从金钱到金钱的单向循环模式,呈现出多向结合和开放式经营的发展趋势。对行政执法和司法部门及其人员来讲,商品经济的迅猛发展,物质利益的严重冲击,加上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性、法制观念和法制环境的不健全,社会分配不公现象的突出,使之一些人心理严重失衡,金钱欲望逐渐膨胀,不惜以再次,群体、法人犯罪增多,牵连犯罪增多,并与社会上不正之风、利益分配失衡等矛盾相互影响,交叉感染,恶性循环。如主要表现为集体行贿、集体走私、集体偷税逃税和集体制假售假等方面的法人犯罪,往往打着“为公”的旗号,集体讨论决定,不掏个人腰包,它虽满足了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但损害了国家和集体权益,而且名目繁多,数额较大,既难清理,也难处理。(三)腐败犯罪呈持续上升趋势,大案、要案猛增,社会危害性日益严重八十年代以前,几千元、上万元即为大案,县级干部即为要案;八十年代,由上万元发展到十几万、几十万元、九十年代,百万元以上大案已不为鲜见。而到1993年,前面所讲不论是百万元以上的大案,还是县处级以上干部的数量都大有增加,199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56491件,其中贪污贿赂案30877

件,内有百万元以上的57件,挪用公款案13663件,内有百万元以上的208件。1993年立案查办的县处级以上干部1037名,其中厅局级以上干部64名,副部级干部一名。1995年查处的原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副市长王宝森贪污公款25万多元人民币、2万美元;挪用公款1亿多元人民币、2500多万美元供其弟等人进行营利活动,造成1300多万美元的损失的腐败犯罪案件,为建国以来至今的第一大案,震惊海内外。腐败犯罪的上升趋势,特别是大案要案剧增,大要案合一的情况具有政治、经济、社会、组织等多重危害性,严重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不仅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巨大损失,而且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其危害烈度,远远大于一般街头犯罪和简单的经济犯罪。由于腐败分子绝大部分是党政官员,其手中的权力无论是被动“出租”还是主动“寻租”,都是性质的改变。它不仅是大笔一挥,把数以万计的国家、集体财产归为己有;还给普通群众树立了犯罪的榜样,引发绝望阶层对社会实施疯狂的报复。正如联合国“社会防卫”项目主任威廉。克里福德指出的:“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危害最大的不是一般犯罪,而是腐化。腐化是破坏现代化成果最致命的力量,腐化使发展计划在执行中畸变,严重阻碍计划的执行”。我国一度出现的从南到北的法人走私狂潮和严重的国有资产流失,正是对这一论述的最好说明。(四)腐败犯罪手段狡猾,目的多样,具有较大的隐蔽性和欺骗性腐败犯罪大都属于智能犯罪,所以,犯罪分子的手段十分狡猾隐蔽。其一,犯罪分子大都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准和令人羡慕的职业、职务或社会地位,因而这些人犯罪前后总是想方设法变换作案手段,想方设法隐瞒其罪行,以逃避法律制裁。同时由于其环境地位和社会关系等,他们在作案手段上往往具有很大的欺骗性,狡诈性和隐秘性。其二,适应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腐败犯罪的手段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这不仅体现在前面所述的金融部门等行业犯罪的新手法上,还表现在一些犯罪分子善于利用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和先进的技术手段作为犯罪的工具。如利用电子计算机技术,擅自非法转移他人银行储蓄帐号,将其存款据为己有等。其三,现代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使得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已不仅仅是为了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和生存需要,因而腐败犯罪的目的和手段还从单向向双向、多向,从个体向纠合性发展。表现为内外勾结,里应外合。如极少数国家工作人员在对外经济交往中,利用职权便利,有意损害国家利益,为外商谋取好处,然后将其中一部分,以回扣的方式据为己有,有的委托人存在境外,待需要时,变换形式转回国内或出国享用。腐败犯罪分子权钱交易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享乐型;2.捞取政治资本型;3.攀比炫耀型;4.防备型。腐败犯罪具有较大的隐蔽性和复杂性,这是由其多属职务犯罪,主体对抗性大,发案隐蔽,权钱交易的非法占有活动混杂在合法执行公务之中,经过预首先是由犯罪主体的身份决定的。他们一般都是有职有权的人物、活动能力强,活动范围广,社会关系网多,作案前有准备和作案后有对策,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常干扰侦查活动。其次,这是犯罪者利益的一致性、犯罪方法的多样和证据的难侦破性决定的。以贿赂罪为例,不论是行贿方,还是受贿方,或居于双方之外的介绍贿赂方大都是非法利益的获得者,其目标利益是一致的,也是互相关联的,一旦一方受到查处,另一方也难逃法网,这种紧密的连带关系和“一损俱损、体戚与共”的风险意识使他们互相保密,决不轻易暴露、以免殃及自身。同时贿赂的方式名目繁多,花样翻新,如将贿赂行为溶于业务活动之中,内化为双方一种自律的行为,没有第三者闯入或意外事件很难发现,或者通过不等价业务往来,使暗中的差额成为事实上的贿赂。第三,腐败犯罪和其他经济犯罪相连或与其他经济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交织在一起,相互联系,相互包容,而腐败犯罪分子往往避重就轻,转移视线,混淆视听,逃避侦查审判。第四,是否腐败犯罪其性质往往与民事馈赠等行为、地方政策、经济转轨期法律法规的漏洞等混合在一起,很难区分和界定。同时,犯罪分子也利用新旧体制转换中的磨擦碰撞和法律不完善,机制不健全的情况趁机捞一把。二、现阶段反腐败的对策与设想当今世界,腐败已不是某一个国家或地区独有的弊端,而是各国、各地区共同面临的、急需治理的重要问题。许多国家和地区将其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制定严厉打击和有效

预防的措施。国际上,联合国组织也很重视腐败犯罪问题,多次召开有关反贪污腐败的研讨会。反腐败的机制或对策主要取决于四个要素:其一,公共权力的正确行使及其法律制度的完善;其二,公职人员的素质;其三,监督制约机制;其四,公正适宜的外部环境,主要是社会系统为主体的公共秩序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以上四个要素,以“法”贯之,通过法律来引导、确立和保障。中国古代反腐败主要表现在监察、惩戒、教育和预防四个方面,而以惩戒为主。例如历代王朝大都坚持以严刑峻法整肃吏治,惩治贪官;坚持设立专门的御史(监察)机关和监察制度,监督、约束官吏的腐败行为;注意教育官吏具有恤民忧国、清正廉洁、修身律己的职业道德,坚持选拔或罢免官吏以是否清正廉明为主要标准;注意实行官员回避制度,注意增俸养廉。国外近些年反腐败犯罪的对策有很大丰富和发展,主要反映在刑事治理预防体系的严格化和周密化,非刑事治理预防区域的综合性和网络化。具体体现在:1.惩治腐败犯罪的刑事法规呈双重化,变得更为严密和详尽。2.惩治腐败犯罪的机构逐渐专门化,并具有较大的权威和独立性。3.惩治腐败犯罪的刑罚等方法呈多样化、严厉化。4.公职人员的选用标准日益严格,公职人员的任职法规不断完善。5.实行国家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提高政治透明度。6.适当提高公职人员的薪俸待遇,给公职人员严格执法、反腐倡廉以经济保证。7.发挥议会、政党、舆论和公众的监督作用,建立社会外部的反腐败制约机制和环境。腐败行为是同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宗旨,同我们国家的性质根本相背离的,是党和政府坚决反对和打击的。我们党和政府一贯重视对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的惩治与预防,采取了一系列惩治和预防腐败犯罪的对策,对遏制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起了重要作用。例如,我们颁布了《刑法》、《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罪的补充规定》等有关法规,制定了严厉的刑事惩罚措施;建立了对贪污贿赂犯罪进行侦查的执法机关,1988年又在检察院下设立了反贪污贿赂工作局;建立了反腐纠纪的监察、监督机构及其制度,建立了公众举报制度,一定程度上发挥了社会力量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等等。但是,腐败犯罪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和广泛的政治、经济背景,有多方面的原因,预防和惩治腐败犯罪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而不是采取一、两项措施,经过三年两载就能解决的。因此,我们应该把腐败犯罪放在一个社会、历史大背景之下去考察研究,采取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文化的、道德的等多方面的策略手段,综合治理,要总结借鉴和吸收古今中外反腐败的成功经验,力求建立一个广泛的、有效的预防和惩治腐败犯罪的社会机制。(一)加强与完善反腐败立法,建立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之下反腐倡廉的法律秩序与环境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对市场经济下的腐败犯罪,不能靠简单的群众运动或行政命令去解决,而要靠法律。法律手段是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基本手段。“开展一场有效打击贪污腐化的斗争,一个必要的条件是需要有一部充分的法规,禁止各种形式的对廉政和国民极为有害的官场舞弊行为。”〔1〕离开法制建设,反腐败的对策就是一句空话。首先,需要加强反腐败犯罪的立法,当前要尽快制定一部专门的反贪污贿赂法。贪污贿赂是腐败犯罪的重要表现形式,制定专门的反贪污贿赂法已成为当今世界的一个发展趋势。我国的刑法和其他单行法规虽有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的条款,但至今尚无专门的立法。而且还有相当一部分严重危害社会的腐败行为并没有规定为犯罪,查处腐败犯罪的诉讼手段明显缺乏,惩治腐败犯罪的立法还不系统,缺乏协调,现行立法在立法技术上也有粗疏、需要改进的地方,因此,制定专门的反腐败法规,如反贪污贿赂法是当务之急。这也有利于发现、侦破、查处、预防和打击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制定专门的反贪污贿赂法,应体现打防并举、综合治理,从严惩处,慎重准确,特殊犯罪特殊处理的原则,增加可操作性。内容包括举报,侦查的职权、程序,妨碍侦查的法律责任,预防犯罪的措施等。其次,要改革和调整惩治腐败犯罪的刑罚方法。许多国家针对腐败犯罪的贪财图利性的特点,适用高额罚金刑;针对腐败犯罪的职权性的特点,适用资格刑,即剥夺犯罪人继续担任某种公职的资格,以免其继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而我国现行刑事法规对自然人腐败犯罪处罚金刑,对法人犯罪处资格刑,都未加规定或有不足,显然需要加以借鉴。罚金易科是指犯罪人不在指定期限

内缴纳罚金时,将其抵押在劳役场内强制劳动的换刑方法。日本、韩国、泰国、瑞士等国刑法均有此制,我国也应增加此方法,这对改变我国目前广泛存在的被法院判处罚金的被告拒不缴纳罚金,致使法院威信下降的状况有积极的意义。第三,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反腐败犯罪的专门机构,并相应扩大其独立性和权能。鉴于腐败犯罪具有极强的隐蔽性,许多国家都成立了专门的机构。1970年香港的一件警察局丑闻,促使建立了独立的反贪污委员会;美国在水门事件丑闻爆发后不久,建立了一个独立检察官机制。而目前,我国各级检察机关虽然设有贪污、贿赂检察机构,但该机构同时还承担着对偷税、抗税、假冒商标等其他犯罪的立案侦查等工作,应该加以划分,以实现反腐败犯罪的举报、侦查、预防、信息情况一体化。同时除继续保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法律还应赋予该专门机构较强的独立性。特别是在紧急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直接的拘留权、武力搜查权、查封扣押权等,提高专门的组织机构及其侦查人员的快速反应能力与应变能力。第四,改善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方法,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坚持严格执法。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主要是方针政策的领导,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司法干部队伍的建设,而不是具体审批或决定案件,包办司法行政事务。司法队伍的建设,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除了严格选拔,注意业务培训,提高司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外,还要抓紧廉政和法制思想的教育,全面提高司法人员的政治思想水平和法制观念。近年来,我国腐败犯罪现象的产生,固然与从事公务人员的思想、道德、作风有关,与个人所处的社会环境有关,但主要的根源在于市场经济转型期的制度的不完善。有了这种制度缺陷和一定的社会环境,腐败现象就会滋生,一些原本正直的人也会经不起诱惑,成为腐败的俘虏。从经济学角度看,腐败的性质是一种寻租活动,即用较低的贿赂成本获得较高的收益或者超额利润。这种寻租活动实际上是一种权钱交易。在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价格双轨制是造成广泛寻租的根本原因。经济租金愈高,寻租激励就愈大,腐败现象就愈严重。当前,治理腐败现象靠回到计划经济的道路上是行不能的。改革、开放、发展是硬道理,不发展,中国就没有出路。制度创新,才是我们反腐败的根本途径。制度创新就是要建立现代市场经济制度,创造公平竞争、公正合理的市场经济环境和相适应的法律秩序,制止破坏和影响市场发育和等价交换规则的腐败行为。随着制度创新,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各个方面,我们都应考虑怎样预防腐败犯罪。(1)在国有企业的改革上,我们应选择既能调动企业及经营管理人员积极性,又能使他们的经营管理置于有效监督之下的目标。要建立产权清晰、权(2)在具体制度的操作上,我们应逐步取消价格、利率、汇率“双轨制”,通过对“双轨制”的改革,限制垄断,为建立平等竞争,公正的市场经济创造必要的条件,从而减少“寻租”活动的地盘,根除利用贿赂等手段追逐“租金”的经济基础,从而大大减少这一领域的腐败犯罪。

浅析中国政治腐败现象的滋生和对策

腐败问题牵连到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贪官腐败,必然导致民不聊生。作为当代的大学生,我对腐败问题尤其关注。社会的黑暗和腐败令如今大学生不敢进入社会,不敢面对未来生活的挑战。政坛的腐败令我们的正义感和社会公平感受到了威胁。所以,我们很有必要对腐败问题作进一步的分析,寻求根治腐败问题的方法。 一、腐败现象的产生 纵观中国历史,历代封建政权之所以“人亡政息”、政权更迭、江山易人,政治腐败是根源。数千年专制制度下的中国,一直在和官僚体制的腐败进行斗争,斗争的结果就是不断的惩治,又不断的滋生,百屠不灭,百清不尽,人民对于腐败是切齿痛恨的。今天的中国,“封建制度”已经消亡,“共和国”已经建立,但是人民仍旧不能和摆脱腐败政治的困扰,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腐败也以更快的速度发展和蔓延,似乎比以前历代封建王朝来的还更迅猛,更严重。我们每年查处的省部级领导干部10多名,对腐败分子的惩处也很严厉。腐败不但威胁着国家的政治和社会稳定,而且还会严重削弱国家能力,激化社会矛盾,从而时刻影响着国家的长治久安。 二、腐败现象产生的各种原因 (一)、制度原因 国家政治制度的制约机制不健全——官员掌握着管理和分配稀缺资源权力,而责任制度、监督制度、人事制度、法律制度本身的弹性过大。由于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监督制约机制、行政行为、企业行为和市场行为等一些教育制度、监督管理机制尚未建立或完善,使现阶段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增加难度。由于没有一套切实可行的监督管理制度,一些领导干部放任自流,高高在上,一手遮天,不以身作则,坏了自己,也带坏了一个地区或部门的风气,引发许多腐败问题。 (二)、社会原因 公民的态度和行为、社会的价值观念。腐败与反腐败本身就是对立的、矛盾的、相互排斥的。当这种抵制腐败的力量比较强大的时候,腐败现象的发展就比较缓慢而微弱。而当这种抵制的力量有所削弱的时候,则腐败现象的发展就会变得非常迅猛。所以反腐败的斗争是一个需要不断地、持久地进行的过程,公民应把握好主流方向,要不断加大打击力度。 (三)、思想原因 极少数政府官员道德品质的堕落、道德败坏使得官员无法抵御远大于其合法收入的金钱诱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思想教育也开始接受外来文化的影响,在国外先进优秀文化传来同时,腐朽污浊之气也随之进入。在这种情况下,党的机关和企业单位的某些公职人员由于本人素质不高,受封建主义残余思想,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和侵蚀。一些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扭曲,在金钱和物质引诱面前失去了自控能力。而不成熟的市场经济与政治存在不合理方面,又为这些不坚定分子提供了便利条件。这就使得少数公职人员当官做老爷和以权谋私的欲望恶性膨胀起来,利

职务犯罪的现状特点与对策(一)

职务犯罪的现状特点与对策(一) 【内容摘要】 国家公务人员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在从事公务活动中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侵占国家财产之类的腐败行为已成为党和国家以及人民最深恶痛绝的职务犯罪行为。职务犯罪在本质上是一种滥用权力,亵渎权力的行为,是腐败的极端表现,它对国家政权的危害程度比其它的犯罪行为危害都令人愤慨和唾弃。 现在职务犯罪情况不容乐观。(一)犯罪人员的级别越来越高,从一般的科、县、市级公务人员、到省、部级领导,被查处的人员逐年增多。(二)涉及的经济数额也越来越大。(三)犯罪后携款外逃的人员的情况特别突出。(四)职务犯罪人员的年龄分布均匀。从50—60岁到20—30岁都有。 为什么在当前的社会中会出现这么多的职务犯罪人员呢?究其原因就是:(一)一些国家公务人员在当前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放松了自己在政治上、思想上的学习,没有能抵御住腐朽思想的侵蚀,对奉献和索取,权力与职责产生了错误认识。(二)权力过分集中,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这也是容易造成职务犯罪的一个原因。 当前的职务犯罪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一)职务犯罪人员从个人犯罪发展为集团犯罪,(二)从单一占有生活资料和金钱转向生产资料、生产资本。(三)由过去的几个部门、行业已渗透到国家的各行各业、各个部门。(四)个别部门、行业的职人员务犯罪呈现出一批接一批的不正常现象。 如何遏止和预防职务犯罪呢?应从以下几点入手:(一)规范权力运用,加强监督和制约。(二)改革财经制度,加大财经监管的力度。(三)改革人事制度,提高民主、公开、竞争程度,严把干部的选拔任用。(四)加强廉政教育和建立廉政机制。(五)建立行之有效的经济保障机制。(六)加大法律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以威慑欲犯罪的人员。 什么是职务犯罪? 具有国家公职身份或其他从事公职事务的人员,通常称为国家公务人员。职务犯罪就是国家的公务人员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在从事公务活动中违反职责故意或过失地实施了严重危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以权谋私,即公共权力的非公共运作,即人们常说的腐败。通常我们以职务犯罪的主要罪刑形式的不同将职务犯罪分为职务故意犯罪和职务过失犯罪。职务故意犯罪具体表现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以及渎职、失职等行为。职务过失犯罪具体表现为渎职和过失犯罪。本文主要讨论的是职务故意犯罪。 一、当前职务犯罪的现状 在当今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逐渐走上新轨道的形势下,职务犯罪就具有了非常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烙印,它在本质上是一种滥用权力,亵渎权力的行为,是腐败的极端表现。其社会危害性,特别是对国家政权的危害程度甚于其它的刑事犯罪,纵观目前职务犯罪逐渐呈上升趋势。(一)级别越来越高。要案、大案急剧上升,比如: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海关总署原副署长王乐毅、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克杰、广西壮族自治区原副主席刘知炳,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沈阳原市长幕绥新、原副市长马向东等等均是特大贪污受贿案,又如四川省近二年相继查处的原省交通厅正副厅长刘中山、郑道访贪污受贿案等所涉案件的案数之多、级别之高、金额之大、影响之深、都令人触目惊心。 (二)犯罪后携款外逃情况特别突出。2002年1至6月份,全国检察机关仅光抓获在逃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就有500多人,仅四川省检察机关上半年就总共抓获贪污贿赂等在逃人员50余名,涉案金额共二千多万元,仅追会的赃款就有一千多万元。 (三)职务犯罪人员逐渐从50—60岁即将退休人员慢慢分布到20—30岁刚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前一时期,“59岁现象”较为普遍,反映出老年国家公务人员在即将退休的最后几年心理不失衡的心态,所产生的犯罪心理。近几年,20岁—30岁的干部职务犯罪的现象已开

浅析经济犯罪现状及发展趋势(一)

浅析经济犯罪现状及发展趋势(一) 论文关键词:经济犯罪现状发展趋势 论文摘要: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在经济大发展的同时,由于经济体制改革、利益格局调整所产生的不平衡性;市场经济建立发展过程中体制、法制、管理的滞后所产生的可资犯罪漏洞大量存在,以及市场经济本身负面效应和国际犯罪渗透等综合因素的影响,经济犯罪也日益突出,呈现出十分严峻的态势。本文就目前经济犯罪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加以分析。 经济犯罪已成为当前我国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正确认识当前经济犯罪的现状、发展趋势,对于更有效的采取措施打击犯罪、预防犯罪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经济犯罪的现状 我国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来,经济犯罪现象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变发生了重大变化,分析当前经济犯罪的现状,概括起来有以下四点: (一)党政、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犯罪多 由于现行体制、制度等方面的原因,无论党政机关,还是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处于决定决策的特殊位置上,尤其是那些头脑膨胀、私欲严重、心术不正的领导更是大权独揽,为所欲为,专横跋扈,无视党纪国法,例如:“原新乡市市委书记祝友文”在任新乡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阻挠压制群众批评检举,控告利用职权为其儿子经商谋利益,收受贿赂,接受礼金礼品,最后跃入经济犯罪的深渊。 (二)经管财经的人员犯罪多 在侦破的经济犯罪案件中,我们可明显地看出,会计、出纳、采购员、摊销员、保管员,这些直接管钱、管物的人员犯罪的多。某县1997年至1998年查办经济犯罪案件中48件53人,其中涉及业务员的有26人,涉及会计、出纳、记帐员的有7人,占涉及经济案件人员总数的62%。 (三)窝案、串案越来越多 当前的查处经济犯罪案件中,往往出现抓住一个,捉住一窝,查出一案,牵出一串,有夫妻合伙作案的,有领导与下属勾结作案的,有同事结伙作案的。例如:和平县近600万元贪污案内幕:1996年1月17日夜晚,和平县城发生了解放以来最大宗现金被盗案,县国土局局长黄建会办公室里的62万元人民币被人盗走。三个月后,案件告破,现金是黄利用职权非法设立的小金库中部分存款。但事情并未就此终结,1996年4月上旬,和平县检察院在侦查该案过程中,顺藤摸瓜揭开了吴月林等人利用办案之机,勾结犯案人员大肆鲸吞、贪污涉案公款近600万元的内幕,至此,案情真相大白。 (四)顶风作案势有抬头,犯罪率有所上升 “党内决不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这是党的十五大对腐败分子发出的严正警告。但是,一些经济犯罪分子置党的警告于不顾,利令智昏,胆大妄为,顶风作案,经济犯罪从总体有增无减,而且保持了较高的增长态势。例如: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1994年至2000年7月,在担任中共云南省委常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中共云南省委副书记、云南省人民政府省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其子李勃收受他人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1810万余元。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其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据统计,2000年全国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案件;查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100多人。 二、经济犯罪的发展趋势 (一)经济犯罪的总量大幅增长。 自一九九八年以来,中国经济犯罪的总量持续居高不下。立案数量从九八年的五点二万起增长到二00一年的八点五万起,年均增长百分之二十左右,远远高于普通刑事案件的增长速度。二00二年立案量仍高达七点一万起。

浅析现阶段我国腐败问题的现状及防治对策

郑州大学自考本科毕业论文 专业 姓名郑慧英 准考证号 论文题目浅谈现阶段我国腐败问题的现状 及防治对策 2017年3月6日

目录 内容研究: (1)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2) (一)国外研究现状 (2) (二)国内研究现状 (2) (三)研究内容 (2) 二、农村基层组织腐败的界定、特征及其危害 (3) (一)农村基层组织腐败的界定 (3) 1.农村基层组织 (3) 2.农村基层组织腐败 (3) (二)农村基层组织腐败的特征 (3) 1.腐败形式多样化 (3) 2.腐败领域广泛化 (4) 3.腐败危害深入化 (4) (三)农村基层组织腐败的危害 (5) 1.损坏党的公权形象 (5) 2.损坏群众合法权力 (5) 3.阻碍农村生产发展 (5) 三、农村基层组织腐败问题根源及反腐意义 (6) (一)农村基层组织腐败问题的根源 (6) 1.农村基层干部综合素质不高 (6) 2.农村基层村务信息公开不足 (6) 3.农村基层组织管理制度漏洞 (7) (二)遏制农村基层组织腐败问题的意义 (7) 1.有助于服务型政府职能转变 (7) 2.有助于更深入反腐倡廉实施 (7) 四、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廉政建设的对策 (8) (一)注重农村基层组织主体腐败的预防 (8) 1.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反腐倡廉教育 (8) 2.提高农村基层群众反腐思想意识 (8) (二)完善农村基层组织监督管理的机制 (8) 1.完善农村基层组织监督机制 (8) 2.拓展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体制 (9) (三)吸纳社会非政府团体人员参与监督 (9) 1.凝聚农民群众反腐倡廉团体 (9) 2.发挥网络新闻媒体曝光优势 (9) 五、结论语 (9) 参考文献 (11)

教育领域腐败问题及其原因和治理对策 (发)

教育领域腐败问题的原因和治理对策 通常在人们的观念中认为在政治经济领域中腐败现象是最为严重而对于教育领域这片的神圣的净土人们很少关注其腐败的存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教育领域的各种腐败、违法问题日益显现,近几年来媒体对教育领域的乱收费、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的频频报道,让人们关注的焦点转向教育领域出现的腐败现象。 一、教育领域腐败问题的主要表现 教师这个职业被认为是太阳底下最光辉最圣神的职业,教育领域也被人们认为是一块净土。对于腐败问题,人们关注的焦点主要聚集在政治经济领域,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教育领域的各种腐败、违法问题日益显现,近几年来媒体对教育领域的乱收费、贪污、受贿、师德腐败等问题的频频报道,让人们开始转向了教育领域,教育领域里的腐败现象也日益显现。市民反映最强烈的是教育乱收费,认为教育部门把九年义务教育变成充满铜臭的商业活动。教育领域腐败是指掌握教育行政权力和教育资源管理与使用的人,进行营私舞弊、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贿赂等败坏教育声誉、影响教育效果的行为。其显著的特征就是利用职权维护和谋取私利。 教育领域腐败问题主要集中表现在:权力腐败、管理腐

败、教学腐败和学术腐败这四个方面:(一)权力腐败。腐败是权力的附庸,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腐败的,腐败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一是必须掌握一定的公共管理权力。二是公共权力非公共使用,而是变为谋取私立的工具。三是权力的使用违背基本的社会主义政治、道德原则。四是侵占、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利益。教育腐败实质上就是一种权力腐败。如:网友曝光一农村中学校长受贿账单一位校长在短短的2年时间内,共31次,共计收受贿赂186825元。中国央视教育频道也发过专版,谈及“贪污受贿包情妇,中小学校长趋利致教育腐败”的话题,详述了中小学校长腐败六大案例,其敛财手段和贪腐程度发人深思。2010 年 5 月10 日广东省检察院公布了2009 年十大“典型案件”,其中一例便是英德市教育局原局长赖来新受贿案。2001 年至2008 年,赖来新先后共计受贿66.5 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 4 年。当然,与那些贪污受贿金额动辄上亿的贪官相比,赖来新受贿金额不大,相对还算“清廉”。然而此案的看点不在这里,而是赖案一发,竟然牵扯出英德市涉嫌收受“劳务费”的98 名中小学校长,他们闻风而动,纷纷自首,成了这十大“典型案件”中位列第二的案例,因而轰动一时。这一系列的案例都是利用这里涉及许多方面,一方面反映了教育领域里的领导人跟行政机关的政府官员一样利用自己手中的职权贪赃枉法,违法乱纪,尽可能的捞取钱财;另一方面也反映了

我国腐败犯罪的现状及对策

我国腐败犯罪的现状及对策 论文摘要 摘要:目前我国的腐败犯罪现象呈现上升趋势,腐败犯罪直接造成单位和国家的经济损失、造成国家综合国力的下降和国际竞争力的减退;腐败致使政府机构能力下降;腐败大大影响了党和国家的形象和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腐败是千万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原因;腐败是一个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本文从腐败犯罪定义和我国腐败犯罪的现状入手,分析腐败犯罪的现实可能性以及必要性。在用社会学方法具体分析腐败犯罪的过程中,我们从经济学、社会学以及腐败和改革的路径依赖等几个视角出发试图分析中国当代腐败犯罪的社会根源和客观功能,并尽可能的寻求相关的控制腐败犯罪的对策。 腐败犯罪是一种普遍的社会法律现象,对腐败犯罪的把握认识和打击政策不能脱离它植根的社会现实状况和本质要求。否则,我们打击腐败就潜伏着异化为社会前进阻力和压迫力量的危险。 一、腐败犯罪定义及我国腐败犯罪现状 (一)国际上対腐败的通行定义是:腐败是滥用公共权力以牟取私人的利益。一个更为广泛的定义是:腐败乃是通过关系而有意识地不遵从意图从该行为中为个人或相关地个体牟取利益。腐败犯罪,我们认为,其内涵大体相当于刑法学上的贪污贿赂犯罪(不包括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和对单位行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使用公共财务、收受贿赂或者其它非法利益,破坏职务的廉洁性的行为。

(二)腐败犯罪的主要特征为:1、侵犯的客体是国际公务机关和公务人员的廉洁性,以及公务机构和公务人员的信誉。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单位、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它担任公务职责的人员,违背职务的宗旨,利用职务的便利或者职权的影响,实施贪污受贿等非法取得财物或者其它非法利益的行为。这里的“利用职务便利”,包括两种情况:其一是利用经营、管理的便利。其二是利用担任职务产生的交易。3、腐败犯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具体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其它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4、在主观方面都是由故意构成。 从世界范围看:腐败已经成为一种国际流行的癌症,世界银行(1999)年在60多个发展中国家150多名高级官员和民间社团主要成员的调查中,答卷人把公共部门的腐败行为列为他们国家中対发展的增长最为严重的障碍。 (三)而在我国腐败程度也日趋严重。根据中央党校140位地厅级干部调研,腐败是1999年影响中国社会形势发展第一位严重问题,所占比例为24.3%,2000年为24.2%,成为头号问题。社会当前普遍存在的腐败现象反映强烈,腐败已经成为当前影响社会稳定、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 二、中国腐败犯罪产生和存在的社会原因分析 为什么当前中国的腐败犯罪现象不能从根本上得到遏制,仍在恣意蔓

金融机构职务犯罪的现状及预防

金融机构职务犯罪的现状及预防 摘要:金融职务犯罪素有"隐形犯罪"之称,其造成的物质损失的金额大大超过抢劫、杀人等犯罪形态所造成损失的总和。目前我国金融系统职务犯罪形势不容乐观,一系列案件曾出不穷,给国家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作为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在预防、打击职务犯罪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为有效遏制金融机构职务犯罪的发生,打击各种职务犯罪,我国应加强国际合作、完善立法,遏制金融机构职务犯罪的发生。 关键字:职务犯罪现状职务犯罪侦查预防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国内金融企业发现迅速,以银行业为代表的金融机构改革,也逐步展开,四大国有银行成功上市,地方性商业银行业纷纷引进战略投资者,北京银行、大连银行等地方性商业银行成功上市,在金融改革取得阶段性进展的同时,我国国内金融犯罪形势不容乐观,一些金融机构为谋求上市或高额利润,引发大量金融领域职务犯罪。作为我国法律的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在打击各种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承担着重要责任,此外检察机关还负有一项特别的职能----预防犯罪。目前在检察机关的内

部机构设置中,也都设有犯罪预防部门,如何预防犯罪、特别是如何预防金融领域的犯罪,促进国内金融领域健康发展,也是我们这些年一直思考的问题。 一、目前金融领域犯罪的现状及特征 近日国内多家媒体报道:总部位于山东济南的齐鲁银行卷入伪造存款证实书等金融凭证的金融票据诈骗案,该案涉及案值50多亿元,坐落在山东省内的中国重汽等多家大型企业涉及该案,其中中国重汽集团下属的济南桥箱有限公司在伪造金融票证案涉案银行存款5亿元,该存款与伪造金融票证案有关联。随后齐鲁银行的多名高层被要求协助司法机关调查。在齐鲁银行票据诈骗案发生后,有报道称在由普华永道出具的《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中提到,齐鲁银行的第三方存款质押业务存在借款人营业收入与贷款规模不匹配、存款质押合法性等诸多问题。为此,《报告》注明了"保留意见"。"保留意见"问题直指该行的第三方存款质押业务。《报告》称:"贵行部分贷款及承兑汇票业务,由第三方共计48亿元人民币的存款作为质押。我们从独立渠道获取的上述业务借款人2008年度财务数据显示其营业收入与贷款规模不能匹配,且与贵行信贷业务系统中的信息存在较大不一致。"在普华永道的《报告》直指齐鲁银行部分承兑汇票存在造假问题。是否还有其他金融机构或企业卷入其中,还有待司法机关的进一步调查。

从一千个案例看腐败

从一千个案例看腐败 腐败犯罪是对国家公职人员滥用手中的权力进行贪污贿赂、权钱交易、徇私枉法、渎职舞弊、淫乐挥霍等犯罪的统称。针对严重的腐败犯罪,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斌及同仁近几年来一直注意收集在全国曾产生较大影响的腐败案件共计一千多件,并仔细研究其动向、形成原因,从而提出如何防范的结论。 腐败犯罪的最新动向 与80年代比较,90年代的腐败犯罪有很多新变化,也有一些新的动向: 如今的腐败犯罪,犯罪分子的职务级别越来越高。据统计,从1993年起,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年递增9%左右,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官员年递增12%左右。90年代共有3万多名县级以上官员、两千多名地厅级以上的官员、90馀名省部级以上的高官因腐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全国检察机关1990年至1998年共受理各类腐败案件110馀万件,立案50多万件,涉案犯罪分子达60馀万人。其中,厅局级、省部级干部腐败犯罪的发案率明显增高。(见附表) 典型案例统计表 犯罪人职务判决 阎建宏贵州国际信托公司董事长死刑

张德元湖南国际信托公司董事长死刑 陈铭北京电子动力公司总经理死刑 郭子文中国煤炭销售公司总经理死刑 林国悌湖南省机械工业局局长死刑 李连维甘肃省机械工业厅厅长15年 谢鹤亭广东天龙集团董事长死刑 黄伟如湖北国际信托公司董事长15年 戴天敏投资银行湖南省分行行长死刑 刘宜清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行长15年 金鉴明贵州对外经协办公室主任无期徒刑郭政民贵州省公安厅厅长死缓 建辉陕西省民政厅厅长9年 康辉人事部工资福利司司长10年 胡建学山东省泰安市委书记死缓 陈同庆广东湛江市委书记死缓 曾锦城河南省周囗地区行署专员15年 朱胜文哈尔浜市副县长市长无期徒刑 欧阳德广东省人大副主任15年 铁英北京市人大副主任15年 黄纪诚北京市政协副主席10年 韩福才青海省人大副主任8年 李效时国家科委副主任20年

xx地区犯罪现状分析

xx地区犯罪现状分析 导读:本文xx地区犯罪现状分析,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一、当前犯罪现状的特征1、从案件数量上来看,2002年刑事案件数量一改前三年不断上升的状况整体呈现回落的趋势。资料统计,2000年1-11月份全市普通刑事案件的批捕数为3303件4498人,比1999年同期分别增长27.4%和15.1%,起诉数为3382件4846人,比1999年同期分别增长13.5%和19.7%,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数为293件313人,比1999年同期分别增长30.8%和31.5%;2001年同期批捕4337件5864人,又比2000年同期分别增长31.3%和30.4%,起诉数为4747件6601人,同期分别增长了40.4%和36.2%,职务犯罪立案数为309件328人,同期分别增长了5.5%和48%。到了2002年,统计数字表明,上述状况出现了重大的转变。据统计,2002年1-11月全市普通刑事案件的批捕数为3931件5091人,比上一年度同期分别下降了10.3%和15.2%,起诉4724件6239人,又比上一年度同期分别下降了0.5%和5.8%,职务犯罪的立案数从上一年度同期的309件328人下降到229件243人,同期分别下降了34.9%和35.0%(见表一)。从上述资料当中可以看出,在开展“严打”斗争的过程中,案件数量

在初期呈现出一定幅度的上升趋势,在2001年达到了顶峰,而随着“严打”斗争的深入,这种趋势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今年案件数量比去年同期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反映出我市“严打”斗争已经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的成果,社会治安环境正在朝着好的方面发展。2、从案件类型来看,侵犯财产犯罪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仍是刑事案件的主要组成部分,重、特大犯罪案件继续下降。2001年侵犯财产案件占已批准逮捕案件的47.8%,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占32.6%,两者占所有刑事案件总数的80.4%。从近三年1-11月的同期数字对比来看,侵犯财产案件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仍然是刑事案件的主要组成部分,且都开始呈现回落迹象。以起诉被告人的数字为基准,2000年1-11月起诉侵犯财产案件被告人人数为2269人,比1999年同期上升10.4%,起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被告人人数为1262人,比1999年同期上升39.1%,2001年1-11月起诉侵犯财产案件被告人人数为2861人,比2000年同期增长了26.1%,起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被告人人数为1969人,比2000年同期增长了56.0%,2002年1-11月起诉的所有刑事案件被告人人数为6239人,侵犯财产案件的被告人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的被告人总共有3855人,占所有刑事案件被告人的61.8%,其中起诉侵犯财产案件的被告人人数为2776人,比去年同期下降3.1%,起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的被告人人数为2016人,比2001年同期增长2.4%,但比去年与前年同期增长56.0%要小得多,而且

我国政府公务人员腐败现状、成因及对策

郑重声明 本人呈交的论文,是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调查研究取得的成果,所有数据、资料真实可靠。尽我所知,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的研究成果不包含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内容。对本论文所涉及的研究工作做出贡献的其他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的方式标明。本论文的知识产权归属于培养单位。 本人签名:日期:

我国政府干部腐败现象原因及对策分析 [内容提要]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腐败日益成为阻碍我国发展的严重威胁,呈现出群体化、高官化、期权化、巨额化、智能化等新特点,不仅腐蚀了干部,破坏了形象,降低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而且使经济建设遭到破坏,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损失。同时,还严重影响社会风气,致使社会道德水准下降。本文拟通过对我国腐败现象的分析,研究其成因,剖析其危害,探讨反腐倡廉的途径。 [关键词]腐败现状成因对策 学术界关于“腐败”一词有三种解释①:腐烂;陈旧、堕落;混乱、黑暗。腐败还有广义和狭义之分,说法各有异同。本文所说的腐败是指国家公务人员滥用权利,谋取私利,违反社会公认的纪律、法律和道德规范,并造成一定社会危害的一种畸形政治现象。更接近于狭义的腐败,其基本形式是政治权利与物质财富的交换。 一、我国当前腐败现状和特点 我国各级政府按照中共中央的统一部署,始终高度重视反腐败工作,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不断加强政风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监督管理,政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逐步形成了符合我国国情的反腐倡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机制以及法规制度体系,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道路。但反腐败斗争仍然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腐败形势依然很严峻,反腐任务依然很艰①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424页

国际视野下腐败问题成因及其对策研究

国际视野下腐败问题成因及其对策研究

国际视野下腐败问题的成因及其对策研究 腐败与反腐败都是世界性难题。美国腐败研究领域的权威学者约翰斯顿提出的腐败征候群理论,从国际视野比较研究腐败的发生病理和矫治法理,启示我们客观理性地看待和治理我国的腐败问题。 一、国际视野下腐败的发生病理 约翰斯顿分析了近百个国家“参与”和“制度”强弱状况的数据组群,根据它们影响力的不同组合研究四种腐败征候群的发生病理。 第一种:权势市场腐败征候群。这类腐败发生在具有成熟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制度化程度比较高的美国、日本和德国等西方民主国家。这些国家腐败问题主要表现为以权力为导向的腐败集中在赢得官位和影响那些身居要职的人,追求财富为导向的腐败把目标锁定在政府的承包合同、政策执行或立法的具体内容上。最明显的特点是有政治影响的富人利益集团主导着权势市场,腐败围绕着利用财富去寻求强大的政治结构中的权势,“金钱政治”被视为一种普遍的腐败现象,尤其是权势者通过合法的政治献金捐款的方式支持或输送自己的代理人买到通向政府的“接近权”或直接进入政府任职,从而影响政府的立法和执法活动,以便获得更多来

自政府的利益输送,即使在美国,大多数人都认为政治捐款对选举和政府有着太大的影响,政治家们会给予那些向他们捐款的人和集团以特殊照顾,政治已变成了市场的延伸几乎成为共识,使得“本该向公民提供机遇和保障的整个体制已变成一个被财富和权力之间的通谋所腐蚀的权势市场”。 第二种:精英卡特尔腐败征候群。这类腐败发生在经历着激烈的政治民主化过程、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制度化程度相对较弱的民主国家,如意大利、韩国等。这些国家腐败问题主要表现为由精英们结成联盟并组成排他性网络,腐败的核心作用就是保护和壮大较高层次精英的网络,获取财富和权力的机会同社会中各种利益的竞争交融在一起,腐败交易不仅发生在政府官员和私有利益、政治领袖与广大支持者之间,而且还发生在政界、官僚机构和企业界掌握支配权的人物之间。那些予以合作的人可以赢得权力、可以变得富裕,也可以为自身及追随者或者企业减少政治和经济的不确定因素。那些不予合作的人会受到惩罚或被驱逐出该网络。 第三种:寡头和帮派腐败征候群。这是一组在政治和经济上都处于转型期的国家,制度化程度比较低甚至软弱,如俄罗斯、墨西哥、菲律宾等国。这些国家腐败问题主要表现为“在精英之间爆发一场混乱的、有时是暴力的争夺,寻求利用人际关系资源(例如大批追随者、一个企业、官场、司法或犯罪组织中各种关系,或一个很有实力的家族)获取财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 学生:XX 指导教师:XX 摘要: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满18周岁的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未成年人犯罪存在着:团伙化、成人化、智能化、低龄化,暴力化、残忍化等特点。未年年人犯罪有其自身、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等多方面的原因,我们要采取自身预防、家庭预防、学校预防、社会预防和司法预防等多种预防方法,进行综合治理,以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大部分是中小学在校学生,也有少部分是辍学待业或提前就业的。人们常用“花朵”来形容未成年人,他们的身心能否健康成长,是关乎国家、民族前途和命运的大事。未成年人犯罪就如一个毒瘤,如不及时加以控制,极易蔓延。关心、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不让他们成为“恶之花”,不仅仅是司法机关的责任,而且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因此,认真剖析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分析其中的原因,掌握其发生发展规律,无疑对预防和遏制未成年人犯罪,维护社会的稳定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未成年犯罪犯罪特点犯罪原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对策 《未成年人保护法》指出:“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刑事责任年龄为14—18周岁。近年来,未成年犯罪已成为全球注目的社会问题,未成年犯罪不仅人数增多,而且涉及面广,在全部犯罪人员中,青少年犯罪比例最高,我国青少年犯罪一直就是一个比较严峻的社会问题,据资料显示,1998—2002年,全国法院审判的未成年人犯占全国刑事犯罪犯的比例由1998年的6.36%提高到2002年的7.13%。我们在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上,也经常看到有关青少年犯罪的报道,其中不少是骇人听闻的重大恶性案件,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经得到了我国有关部门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正在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我国已颁布实施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可以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效果,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市场经济的进一步确立以及与之相伴生的事业、教育产业化、贫富差别悬珠等社会问题、社会矛盾日益加剧,结合社会实际,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原因,进一步探析预防对策,仍有其必要性和现实意义。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一)低龄化 未成年人初始犯罪年龄越来越低。过去未成年人犯罪的平均年龄在17岁左右,而现在未成年犯罪的平均年龄只有15岁,有的案犯甚至不到14岁。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向低龄化方向发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总的方面讲,由于人民的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使未成年人的成熟期提前。未成年人的成熟期提前,使未成年人的身体素质大大增强,未成年人的智力也有很大提高。由于未成年人成熟期提前,带来了一系列新变化,出现了饿需要和满足之间的新矛盾。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就会使未成年人犯罪增多,并使犯罪年龄向低龄化发展。近几年来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出现了上升的趋势。 (二)成人化、智能化 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大都有预案,作案前经过精心策划和充分准备,作案后及时毁灭罪证,破坏现场、扰乱警方视线。这些从报刊影视上学到的反侦查手段被频频使用,利用迷魂药、高级轿车、汽艇、对讲机、手机、电脑、手枪甚至无声手枪进行犯罪活动已越来越普遍,使得未成年人犯罪具有了明显的成人化、智能化特点。 (三)暴力化、残忍化 未成年人犯罪多实施诈骗、盗窃、抢夺、抢劫等侵财性犯罪。同时,随着其犯罪心理的日益成熟,在个别案件中,未成年人明显表现出“做了就做大做绝”的倾向。另外,由于未成年人本身自制力、判断力较弱,平时容易冲动,暴力倾向比较强烈,案件性质较为严重,且

[纪检监察]“微腐败”主要成因及治理对策建议――以XX市为例

[纪检监察]“微腐败”主要成因及治理对策建议――以XX市为例 为摸清海南省XX市基层“微腐败”主要特点和滋生原因,找准根治药方,20XX年,XX市纪委监察局组成基层“微腐败”治理专题调研组,围绕“贪污、掠夺、挥霍集体资产、资金、资源”、“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扶贫和强农惠农专项资金”、“办理群众事务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优亲厚友、与民争利”和“漠视群众疾苦、冷硬横推、庸政懒政、失职渎职”等四类“微腐败”问题,对本市基层“微腐败”治理进行深入调研。 一、本市基层“微腐败”的主要特点 调查表明,本市基层“微腐败”有三大特点:一是基层“微腐败”信访量持续高位,查处件数与人数逐年上升,占基层违纪案件总量的比例大。2013一 20XX年,XX市区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基层“微腐败”信访举报599件,年均200件左右,占受理基层信访总量的%;查处基层“微腐败”案件数和人数分别 为22件50人、27件48人、40件82人,三年查处人数占基层违纪查处人数%。二是基层“微腐败”点多面广,集体“三资”和惠民资金是重灾区,窝案串案频发。2013—20XX年,涉及农村集体“三资”和惠民资金方面的基层“微腐败” 案件数分别占到总量的%和%,合计达%。窝案串案数占基层“微腐败”案件总数的%。三是基层“微腐败”以农村尤为突出,镇村干部占绝大多数,一把手占相当比例。2013—20XX年,因基层“微腐败”查处镇干部46人,占总量的为%; 查处村干部121人,占总量的%,合计超过90%;涉及一把手的基层37件,占总量的%。 二、本市基层“微腐败”的主要成因 依照有关法律和文件规定,凡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原则上应经过“四议三公开”民主决策公开程序,即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和决议事项公开、实施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通过对查处的区村(居)“两委”干部擅自出租集体土地、低价出租集体商铺、违规提取大额现金和多领征地补偿款等四起“微腐败”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可以发现其中都不同程度存在基层民主决策程序执行不到位、村务公开基本流于形式、基层党委政府漠视问题、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的全市总体数据分析表明,上述典型案例暴露的问题并非个案,而是基层特别是农村具有普遍性的共性问题。解剖本市查办的53件“微腐败”案件,可以发现均未完全执行“四议三公开”制度。从执行议事程序的数据看,完全执行“四议”程序的为0,“四议”中仅村“两委”商议的执行率达到%,村党支部提议、党员大会审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执行率分别为%、%、%,反映当前农村事务管理中,

中国腐败现状的测量与腐败后果的估算重点

中国腐败现状的测量与腐败后果的估算 涉及关键词:中国现状测量估算腐败后果论文 中国腐败现状的测量与腐败后果的估算 一、腐败现状的测量方法 腐败,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长期以来一直是社会科学的重点研究对象。我们认为,腐败问题之所以引人注目,关键就在于它给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后果和影响。要科学地研究腐败的后果,首先必须精确地对腐败发生的现实状况进行测量,并以此为基础合理、科学地估算其影响。只有将定性研究与实证研究结合起来,使之走向精确化,才能具有可操作性,为反腐败的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依据。 但是,由于腐败活动具有隐秘性,直接测量腐败是相当困难的。经过不断摸索,目前学术界运用的比较成熟的主要有客观测量法和主观测量法。所谓客观测量法,是通过统计分析各种被曝光和查处的腐败案件情况来揭示腐败的总体状况,包括腐败行为主体的层级分布和数量分布、腐败案件发案数量及其所造成的损失。客观测量法是一种间接的方式,有着很大局限性。因为在现实中被曝光和查处的腐败案件只是实际所发生的腐败的“冰山一角”,只占腐败实际数量的一部分,它只能反映社会反腐败的努力程度,而不能准确说明腐败的实际程度。在操作中,往往只能根据案件查处率或者腐败黑数(已发生而未被查处的腐败数量)来反向推测实际腐败数量。即:腐败实际数量=腐败案件查处数量+腐败黑数;或者,腐败实际数量=腐败案件查处数量÷案件查处率。 但人们对案件查处率和腐败黑数的推测只能从主观出发,分歧极大。 所谓主观测量法,是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访谈、材料分析等方式了解不同人群对腐败现状的主观评价,以此为基础建立评估腐败状况的指标体系。这些指标都是基于主观感觉的,其中在国际上比较有影响的包括:透明国际的腐败感觉指数和行贿指数,世界银行的腐败控制指标,瑞士国际管理发展学院的非法支付、司法腐败、贿赂和回扣指标,世界经济论坛的贿赂和腐败、透明度指标,等等。从主观感觉的角度对腐败进行定量研究是一个权宜之计,但有时候主观的感觉可能比客观情况更为重要。例如,对一个国家腐败的感觉程度越高,外国投资者在该国进行投资的可能性就越低,而公众对政府施加的反腐败舆论压力和政治压力也就越大。因此,对腐败程度的主观感觉可以成为衡量腐败状况的一个重要依据。 一般而言,客观测量法适用于对腐败的现实分布状况与危害的分析,主观测量法适用于对腐败程度的总体评估。在实践中,需要综合运用这两种方法,使之互相补充、互相配合。

中学生犯罪现状分析

二、中学生违法犯罪现状分析 近年来,我国中学生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中学生犯罪可以用“数量大、危害大、蔓延快”这些词来形容。中学生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继承者和接班人,一个国家看它强不强主要看国家的中学生强不强。然而在我国出现中学生犯罪违法的实力还是很多,下面我们来看看这两个例子,第一个例子是发生在杭州市,杭州是一个15岁的少年,是一名初二的学生,父母忙于做小生意,对孩子不闻不问。孩子经常上网沉迷于黄色影视。一次,他看了黄色录像后,不能自控,把和自己一起长大的堂姐强奸杀害。第二个例子是北京一个17岁的少年小新为了偷钱上网,将奶奶砍死,把爷爷看成重伤。通过这两则案例,我们发现中学生犯罪诱因简单,突发性、盲目性、数量大、危害强。中学生犯罪总体上围绕着财、色、霸、酷的轨道而运行的,动机很简单。因为中学生犯罪与自身的法律意识有关系的,由于中学生生理性不成熟、有很强的逆反心理、缺乏社会经验、思想单纯、情绪不稳定、容易冲动、自控能力差,造成了犯罪的因素。法律意识就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念、心里的总和。 在社会不断发展的今天,许多消极文化正诱惑着一部分涉世未深的中学生,甚至严重的会触犯到法律,走上犯罪的道路。根据公安部门统计,全国约2.5亿名中学生,其中违法犯罪的中学生约占青少年犯罪的万分之六,城市的更高,达到万分之二十点六,并呈现渐渐增加、年龄渐渐小的趋势。中学生犯罪多在于他们为了获取零花钱、上网费、

保护费、从而从事侵犯他人财产的行为,有的出于哥们义气为朋友“两肋插刀”,有的出于好奇或逞强好胜的心理而加入盗窃、抢劫、或者斗殴。原因在于他们自身法律意识淡薄,甚至有些没有法律概念。

浅谈我国腐败现象的原因分析及解决对策

浅谈我国腐败现象的原因分析及解决对策 提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经济成份、经济要素日趋多元化,人们的思想观念、文化理念、利益关系都发生了新的变化。反对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腐败现象一日不除,则国无宁日,民无宁日。当前,如何在科学分析腐败现象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现象,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新课题。 关键词:腐败反腐倡廉原因对策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现有的腐败现象 当前我国腐败现象的突出表现改革开放以来,一些领导干部和部门利用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力,贪污受贿,大肆挥霍国家巨额财富,其手段之猖獗,手法之多样,是前所未有、触目惊心的。具体表现为:(一)利用职权,安插亲朋好友、买官、卖官 (二)大肆贪污受贿,挥霍国家巨额资财 二、腐败现象屡屡产生的原因 当前,我国的反腐败斗争虽然在全党和全国人民的不懈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败,腐败现象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但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并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公务员人数严重超编 据有关部门估计,我国公务员人数每年递增20% ,未来几年将严重超编。另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务员规模是否适度不仅需要考虑“官民比”,而且要考虑公务员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公务员的行政效率。虽然我国财政供养人员占总人口的“官民比例”只有

1比26(那是2005年“两会”时提供的数据,现在肯定要大于这个比值),但是从经济视角考察,财政供养人员与GDP之比看,我国为39人/百万美元,大大高于发达国家。 (二)现存机构的弊端和法制建设的滞后必然导致腐败现象的蔓延从我国目前现存机构来看,的确存在党政机构的权力失衡,权力过分集中,党政行为存在严重的“人治”而不是“法治”现象。同时在法制建设方面也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特别是反腐败方面的法规严重滞后,已颁布的法律目前存在着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的情况,与反腐倡廉直接有关的法律很大程度上与当前反腐斗争的需要脱节。对已查清的一些大案、要案的犯罪分子主要是职务较高的人惩处往往打击力度不够,一些贪污受贿动辄数以十万百万的领导干部,从公布的处理结果来看,凡担任过相当一级领导的贪官,几乎都能免予“斩立决”,最终判决往往是死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没有落到实处。 (三)党风不正是腐败现象产生的催化剂 邓小平同志曾深刻指出:“党内确有不正之风,确有极少数领导干部搞特殊化。”当前党风不正主要表现为:第一,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的作风在一些地方和部门看不到了,造成的后果必然是损害群众利益,脱离群众,腐败现象也就应运而生。第二,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比较紧张,一些领导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淡薄了,他们名义上是人民的公仆,实际上利用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力谋取私利。这几年腐败现象层出不穷,一些大案、要案涉及到我们不少部门和地方的主要领导,党风不正的确起到了催化的不良作用。

浅议腐败问题及防治对策

浅议腐败问题及防治对策 发表时间:2015-12-28T13:21:51.087Z 来源:《基层建设》2015年19期供稿作者:薛聚会 [导读] 鹿泉区水务局腐败是一个世界性问题,无论国外还是中国,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腐败都是普遍存在的。薛聚会 鹿泉区水务局 050200 摘要:腐败问题是一种被社会公众所痛恨的现象,同时也是政府不可回避的问题。尤其是在目前体制不断转轨、不断完善的背景下,腐败问题更加不可忽视。本文通过分析腐败问题的特点、产生原因,力求探讨腐败问题的防治与解决对策。 关键词:腐败;权力;防治 腐败是一个世界性问题,无论国外还是中国,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腐败都是普遍存在的。反腐是每个国家都十分头疼的课题。但是在中国,腐败问题成了一种社会生态,困扰着中国许多年,大贪谈腐败,小贪也谈腐败,好像达到了人人谈腐败,人人都腐败的境况。好在经过党和政府不断进行的改革,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这个问题依然未曾真正解决。由此看来,反腐是任重而道远,是一场长期的,艰巨的并且复杂的斗争。 一、我国腐败问题的主要特点 1.群体腐败呈上升趋势 群体腐败是指整个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行使公共权力的部门和个人,利用职务之便,以集体名义做出的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的腐败行为。群体腐败的一个最显着特点是其行为是以集体名义做出的,这不仅使群体腐败披上了一层合法的外衣,同时也是群体腐败与其他腐败行为的主要区别。如今,随着我国社会整体的不断发展,社会成员对社会问题的知情权的探求,及政府对社会问题的公开性逐渐深入,腐败现象的曝光度不断增加,腐败官员的处罚案例不断增多,而且“官官相护”“腐败相依”“拔出萝卜带出泥”的腐败串联及群体腐败的现象逐渐恶化。 2.腐败具有更大的隐蔽性和欺骗性 在我国腐败犯罪的案例中,由低级官员的腐败而追究到高层官员腐败问题的情况居多,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腐败问题的隐蔽性;且犯罪成员均属于具有一定社会地位、一定文化水平的人,腐败问题往往会在他们的联合操办下而掩盖,其犯罪事实较容易逃避法律的制裁,从而具有了一定的欺骗性。在我国政府机关所查处一些重大腐败案例中可以发现,犯罪成员的犯罪手段比较隐蔽,形式多样,往往通过各种不同的组织、活动进行腐败活动,逃避了法律也蒙蔽了群众。而犯罪事实的侦破仅仅依靠群众举报、小案件引发等形式出现,足以显示了当今腐败事实的隐蔽性和欺骗性。 3.腐败同时向高层和基层蔓延 在我国,现阶段腐败现象主要呈现由基层到高层相互蔓延的趋势。首先,我国腐败现象以及腐败主体正由基层不断向高层蔓延,级级渗透趋势明显。其次,政府官员职位不断调换以及主管事物的变换,尤其是高级别官员职位下落的现象,使得腐败现象由高层向基层蔓延。从当前腐败案例角度看,在基层干部,甚至一名村长,贪污腐败的数额都令人瞠目结舌。这种现象的可怕之处在于,这是干部权力意识的腐败。从腐败现象的性质看,腐败的主体往往是利用自己的职权作为谋取私利的手段,哪怕是仅有的一点点权力。这种腐败已经从道德上良知上失去了自我。 4.腐败文化逐步形成 腐败现象在政府高层与基层的不断蔓延,以及更多腐败官员的落马,造成了社会成员对政府工作群体腐败现象的麻木,甚至是认同。在社会公众均认为腐败是政府干部的正常现象时,腐败文化就形成了。腐败文化一旦形成,就会使得整个社会丧失对腐败的判断能力和批判能力,陷入腐败的恶性循环之中。如果腐败呈现出普遍化、流行化、社会化的趋势,说明它可能获得了一种文化上更有力更稳定的支持。腐败文化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社会公众对腐败的容忍度,也造成了社会道德水平的下降,从而将腐败看作为社会生活中的一种正常现象。腐败文化的形成,从一定程度上恶化了腐败群体的腐败气焰,政府官员也从某种形式上对自身思想进行了定位,即权力带来利益。官员从思想上的放纵及社会公众集体反腐的意识逐渐丧失,让腐败现象逐步恶化。 二、腐败问题的根源分析 1.从古自今的思想 寻根溯源,秦始皇时期的大一统专制思想所产生的官本位思想是腐败问题产生的萌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宣传,在一些人的心中深深的扎了根,他们甚至认为,只要读好书考中状元,就能升官发财,就能享尽荣华富贵。他们为官的本意并不是为了服务百姓,而是为了改变自己贫穷的生活,衣锦还乡,甚至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2.伦理关系导致腐败 古代的“三纲五常”伦理关系,导致下级不能直接指出上级的过错和不是,是腐败问题产生的基础。而且中国古代缺乏一个公平的竞争机制和对权利的监督约束机制,尤其清代,民不能告官,告官与官同罪,导致官员恣意妄为,腐败问题由此衍生出来,并且一代一代地繁衍下来。 3.法律法规的不健全 当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得到了巨大的发展,但是由于我国的基本国情、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以及国家的行政能力还要对经济进行干预,所以造成了官员的腐败问题。所谓官员腐败,就是行政官员利用手中掌握的行政权力抹去私立的不法行为,其本质就是对公共权力的滥用,简而言之就是以权谋私。权利就在官员手中,他们的思想稍有偏差,对权力使用不当就产生腐败。腐败一旦产生,就会愈演愈烈,其领域便会越来越广,危害就越来越大了。官员的腐败问题造成的伤害难以准确估计,在经济上,造成了国家大量经济损失;在政治上,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还有国际上的形象,败坏了国家声誉;在社会上,使人民群众不信任政府,更有可能会导致了社会的不稳定。腐败问题为中国最大的社会污染,它不仅造成各种严重的经济损失,而且对我党的执政地位构成了极其严重的挑战。如果这些问题没有得到正视,没有找到适当的方法来解决,将会对我们国家的经济文化发展带来更大的影响,还会影响我们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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