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创优奖励办法

工程创优奖励办法
工程创优奖励办法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公司质量方针及“双百”方针,实施精品战略,结合集团公司质量管理水平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引导和激励各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推动分公司的创优活动,促进分公司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经理部在开工前,必须制定明确的质量目标,编制质量策划文件,强化预控措施,提高过程控制质量标准,以过程精品保证最终的精品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并且必须与分公司签订“工程质量创优目标责任书”(附件1).

第二章奖惩条件

第四条工程质量目标以分公司年度质量目标、分公司年度创优规划确定的质量目标为标准。

第五条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良好受控,质量问题整改及时有效,无影响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隐患,未发生经查实的工程质量问题的举报、投诉及新闻媒体曝光等影响企业信誉事件。

第六条已获得优质工程证书、奖杯,或优质工程奖项评审单位已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第三章奖励范围

第七条经国家、省市、部委、行业协会公布的,具有正式文件或优质工程证书的国家级优质工程、省部级优质工程及所在地区优质工程。

1、国家级优质工程:包括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银奖、詹天佑奖、中国市政工程金杯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钢结构金奖等。

2、省部级优质工程:包括省级优质工程、相当于部级的各专业协会授予的优质工程。如湖北省的楚天杯、江西省的杜鹃花杯等。

3、所在地优质工程:包括工程所在地区、市级的建筑监管部门授予的优质工程。如武汉市优质结构工程、黄鹤奖,南昌市的优质结构工程、滕王阁杯等。

第八条各等级优质工程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执行各级建筑行业协会活优质工程评审单位的相关文件。

第四章奖励标准

第九条以总承包单位身份获得奖励的项目经理部奖励标准如下:附件二

第十条各等级优质工程不重复奖励,工程质量奖励总金额按获奖等级高低及顺序依次补差。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奖励应体现责任到人,奖励时项目经理所占比例为20%;技术、质检人员奖励所占比例为50%;其他人员所占比例为30%。项目部人员因

自身原因调出分公司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奖励。

第五章奖励程序

第十二条分公司所属项目部工程质量奖项的奖励申请及奖励分配表分公司技术质量部审核及分管和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六章罚则

第十三条为确保工程质量目标实现,对没有实现质量目标的项目部,按奖罚对等的原则对项目部进行处罚,罚款由责任项目部承担计入项目成本。

第十四条因甲方或设计原因未达到合同质量目标或分公司下达的质量目标,需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第七章附则

附件一:工程质量创优目标责任书

根据分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依据《分公司质量管理办法》和《分公司工程质量创优奖惩办法》,分公司技术质量部制定项目经理部质量工作目标,本责任书落实主体为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是质量创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项目总工程师是质量创优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分公司技术质量部监督实施。

一、质量创优目标:

结构工程质量创优目标:

竣工工程质量创优目标:

二、QC小组活动和科技立项

积极开展QC小组活动和科技创新研究,致力于质量改进和通病预防和技术创新。

QC小组活动课题:

科技立项课题:

三、质量过程控制

1、依据分公司确定的项目经理部质量目标和创优目标,项目经理部编制质量策划文件,强化预控措施,提高过程控制质量标准,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

2、项目经理部对确定的质量目标进行分解,工程分解到分项工程目标,确定所有分解指标的具体责任人。

3、加强过程控制。体现公司先进水平,推广新技术引用,提高控制标准,重视细节处理,避免重复性问题,创新功法、提高效率;提高施组、方案、技术交底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四、质量目标奖罚措施

奖罚措施:依据《分公司工程质量创优奖罚办法》执行。

集团有限公司第项目经理部

负责人:项目经理: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三:工程质量奖励申请表:

赣州市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

赣州市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活动,鼓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多创“精品”工程,以点带面,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整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参照《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仅适用于赣州市范围内优质建设工程奖的评选与管理。 第三条赣州市优质建设工程奖分结构优良工程奖和优良工程奖两大类。 第四条结构优良工程奖的评选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优良工程奖的评选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 申报优良工程奖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必须先申报结构优良工程奖,获得优良结构工程奖的工程,才具备参加优良工程奖的评选资格。

第五条优质建设工程奖由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市)辖区内的工程项目须经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核后择优推荐。 第六条赣州市城市规划建设局成立赣州市优质建设工程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优良结构工程奖和优良工程奖的评审工作以及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的推荐申报工作。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并委托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第七条优质建设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项目由赣州市城市规划建设局审批表彰。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八条参加优质工程奖评选的工程项目,必须是我市范围内符合基本建设程序,且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其建设规模应达到以下标准: 1、单位工程建筑面积赣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含章贡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在3000平方米以上,县(市)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等特殊建筑工程规模可适当降低。 2、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8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在4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饰工程;幕墙面积在600平方米以上或工

工程项目奖励管理办法

项目奖励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激发项目部员工的责任心、积极性和主动进取精神,全面提升项目团队素质和项目管理水平,提高每一个工程项目的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加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各公司项目部全体员工。 三、原则: 3.1 项目综合奖励坚持经济效益的原则,即以工程项目实现的经济效益为基础,以项目管理的综合考评分数为分配依据。 3.2 对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实行目标成本控制,坚持市场倒逼成本原则,向项目管理要效益。 3.3 项目目标成本确定建立在对每个工程项目科学的工料分析基础上,坚持合理、可控原则,充分挖掘员工潜力,上、下沟通,达成共识。 四、管理责权: 4.1 财务部:负责对工程项目各项成本费用目标、回款目标的考评及工程项目经济效果的核算确认; 4.2 工程部:负责对各工程项目的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竣工资料等管理目标的考评; 4.3 品管部:负责对各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施工过程的返修、

质量控制以及间接质量责任(分包商施工质量)的考评; 4.4 市场部:负责对项目部出具的各类结算凭证复核,及时向财务部提供预结算款项的有关资料数据,并向项目部反馈客户需求和建议; 4.5 采购部:负责对项目部拟定的用料计划及时性、合理性考评; 4.6 管理部:4.6.1 负责本制度的制订、修订与实施管理;4.6.2 负责核实并汇总各项考评资料; 4.6.3 负责按本办法规定核算、发放项目奖金。 五、奖金计算 5.1 奖金发放基础:较目标利润增加额 5.1.1 较目标利润增加额= 实际利润(即结算额—实际成本) —目标利润(即合同额—目标成本)。 5.2 奖金发放依据:根据附件一《工程项目综合奖励考评表》的实际考评分数; 5.3 项目奖励金额=较目标利润增加额×实际考评分%×提成比例 六、项目考评程序 6.1 项目部依据《工程项目综合奖励考评表》制定并实施内部考评办法,按各岗位职责分解考评指标,按月检查,对员工管理工作评分。

工程质量创优管理制度.doc

工程质量创优管理制度 10.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贯彻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进一步提高项目上工程施工管理质量水平,提高项目综合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10.2 项目部的职责 ⑴明确项目工程质量创优目标,编制工程质量创优策划书(包括质量目标的分解;分解目标详细的质量保证措施,特别是装饰工程在细部处理方面的质量控制措施;工程记录资料目录清单及收集、整理的安排和要求;分析工程的特点和难点,哪些方面可以做成亮点;本工程推广应用哪些新技术;须业主及时办理工程的报建、审批、竣工决算、验收备案等系列手续。) ⑵负责建立项目质量体系,明确岗位质量职责; ⑶组织实施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工作; ⑷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监视、测量和控制; ⑸组织对不合格情况进行整改,并制定、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 ⑹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 ⑺负责工程各阶段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 ⑻负责与相关机构、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 10.3 工作程序 10.3.1 工作流程 10.3.2 质量目标评审 依据工程的性质和体量、合同的条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由项目部总工程

师组织项目经理、经营部门、技术部门和质监部门进行评审,确定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在确定创优质工程的项目时,应考虑项目部优质率指标),并列入创优滚动计划。 10.3.3 过程控制 项目项目部根据设计图纸、国家规范、企业标准以及工程质量创优策划书的措施,认真组织施工和监视测量,有效控制施工质量,及时整改质量问题和管理不足。 项目部监督项目质量目标完成情况,为项目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协助、指导项目的创优工作。 10.3.4 资料收集 根据总公司和地方档案馆对工程档案的要求,列出工程资料清单目录,施工各阶段应根据清单目录认真收集、整理工程资料,由业主直接分包的分部、分项工程资料也要收集、整理,并妥善保管统一装订。拍摄各个阶段和竣工后的工程影像资料,制作复查时所需的影像资料。 项目部主管部门应指导帮助项目做好此项工作。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2018年修订版)通知

附件1: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2018年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工程建设行业开启高质量发展新时代,规范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经中共中央、国务院确认设立的工程建设领域跨行业、跨专业的国家级质量奖。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奖弘扬“追求卓越,铸就经典”的国优精神,倡导提升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宣传和表彰设计优、质量精、管理佳、效益好、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工程应当符合国家倡导的发展方向和政策要求,综合指标应当达到同时期国内领先水平。 第五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境外工程)均可以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 第六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施企协)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七条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的项目应为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 第八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包括下列工程: (一)工业建设工程; (二)交通工程; (三)水利工程; (四)通信工程; (五)市政园林工程; (六)建筑工程。 前款工程具体评选范围见附录1。 第九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国内外使、领馆工程; (二)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 (三)工程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工程; (四)已正式竣工验收,但还有甩项未完的工程。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十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建设程序合法合规,诚信守诺;

工程部奖惩办法-最新版

工程管理奖惩办法 为加强工程部及施工队管理,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做到文明施工,确保施工进度与工程质量,降低内耗,控制成本,提高人员素质,调动工程部及施工方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部与施工队全体人员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解释权归陕西金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第一章处罚 一、文明施工、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应根据施工条件订立消防制度或消防措施,合理配备灭火器材。 未订立消防措施,罚款300元。 2、施工现场的进口处应有整齐明显的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或安全内容的标语。 3、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不戴安全帽首次罚款50元;3次以上罚款100-300元;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300元;系安全带必须扣在牢固稳定的位置,否则罚100元。 4、进入施工现场内,禁止吸烟,防止失火,发现禁火区吸烟的,一次罚款100元,

5、严禁酒后上班,施工队人员,酒后上班的发现一次罚款1000-3000元,违者责令停工;工程部人员,酒后上班的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 6、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建造师〈建造员〉、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必须实行持证上岗,并备案登记。否则,罚款500元-1000元。 7、用电器插入插座时,必须连接插头,不可用线头直接插入插座,实内外裸露线头必须包扎,临时电源线必须用双芯电缆,违者除整改外,一次罚款50元。 8、电工在施工中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给予罚款200元; 9、工人之间产生矛盾,由施工队解决,工地严禁打架、吵架,违者一 次罚款500-3000元,违反两次者开除工地。 10、施工队任何人员若不服从工程管理人员管理和指挥的,一次罚款 500元; 11、现场施工人员须做好每天现场清洁工作,材料堆放有序,主材、工具、临时垃圾堆放于指定地方。对脏乱差的工地,每次做500元罚款处理。 12、工程部在一个月内所做的任何工程,不能发生安全事故,否则,扣发工程部当月奖金及补贴;情节严重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3、由于施工队不按规定施工,人员操作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由施工队承担,同时事故情况给予3000-10000元处罚.

工程项目管理奖金分配办法

必须由公司中层 (含中层)以上人员开会 工程项目管理奖金分配办法 第一条:公司按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每一位员工的工作成绩, 建立工程项目奖金分配制度, 其目的在于, 通过对员工工绩效评议, 将企业的效益与员工个人收入更紧密的联系起来, 是 全体员工关心市场、注重效益,降低成本。同时,促进各部门与销售部门的团结协作,提升 企业整体管理水平。 第二条:员工工程项目奖金发放为工程进度奖金,工程结算奖金两种 第三条:项目组各成员奖金分配额度、比例,由项目经理根据公司的《工程项目奖标准》和 每个人在项目中所承担、 完成的工作拟定, 并报项目部经理审核上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 执行。 第四条:工程进度奖金: 1、 奖金发放额度:按照《工程项目奖标准》制度中有关规定和发放额度按照回款(不包含 工程项目首付款) 额占项目额比例 * 项目总奖金的 80%与回款日期的当月工资同时发放, 当进度奖金数额小于 1000 元与下次进度奖金一同发放。 2、 奖金分配人员范围:项目组全体成员 第五条:工程结算奖金一般规定 当项目执行完毕由财务部按照 《工程项目奖标准》 核算项目组奖金, 根据项目经理上报的奖 金分配比例在公司年度结算时予以发放到个人。 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 除依照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罚外, 六个月内不得享受本制度 所规定的奖金, 已享有奖金权力的, 应自当月份起予停止,直到表现良好时,再依本部分第 四条规定办理奖金申请手续。 1、 工作不力者或不能胜任工作者 2、 有赌博、斗殴、诈骗、偷窃、经手钱财不清或拖欠他人钱财不偿还者 3、 在言论或行为上对公司、公司负责人及公司同事不利、不忠实者 4、 在公司外的行为足以妨碍其执行的工作及损害公司声誉或利益者 5、 利用工作之便图取私利者 6、 经办公文或工作时因积压公文而损失公司或其他人利益者 7、 公司遭遇任何灾难或发生紧急事件时,负责单位或在场员工未能及时加以抢救者 8、 在公司内部搞小集体,拉帮结派给公司制造管理混乱者。 第六条: 凡因故应停发或部分厅发奖金者, 应由其部门主管会同人力资源部共同提出理由意 见书及有关资料,送请总经理审议后执行 第七条:凡因故被停发奖金者, 其核准日在发本源公司以前者,应在本月发工资时执行;其 核准日在发本次工资以后者,则在下次工资发放日执行 第八条:本制度所规定的事项若有修订的必要时, 讨论通过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工程奖惩管理办法

韶关市曲江至南雄高速公路 工程奖罚管理方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激励承包人、监理等参建单位及参建员工的搞好本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建立合同履约、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材料管理、文明施工等工作与经济挂钩的激励、处罚机制,确保本项目创优目标实现,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韶关市曲江至南雄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其实施及解释权归韶赣高速公路粤境段管理处(以下简称管理处)。 二奖项设定 第三条本项目评奖办法与创优活动评奖办法一同考虑,并分别设立阶段奖、单项奖和个人奖。 1、阶段奖每季度进行综合评比一次。工程评分方法参照本项目《创优活动管理办法》之“施工单位考核评分表”“监理工作考核评分表”等有关规定,对优胜的单位给予奖励,并颁发“优秀单位”流动红旗。 2、单项奖是在工程不同阶段,即在路基填方、路挖方、桩基、桥梁立柱(盖梁)、防撞墙、涵洞通道、护面墙、排水沟(截水沟)等各个合同段有共性的单项工程方面,评选内在质量与外观质量控制最好的作为单项样板工程,并给予奖励,同时发给“单项样板工程”牌子。 3、个人奖是由各标段项目经理与管理处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在年终或每个

阶段竞赛完成后,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计划进度、文明施工完成较好的合同段项目经理给予奖励。 三制度建立 第四条建立优良工程奖金制度 优良工程奖金按标段工程量清单第200章至第700章合计的1%在100章总则中按专项费用计列,并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优良工程奖金由管理处掌握使用,并按下列条款进行使用: 1、优良工程奖金的85%作为施工期间管理处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评比活动的奖励基金; 2、当工程建设项目综合评分达到优良标准且参建单位综合工作评定为好的,承包人可获得该合同段优良工程奖金15%的支付; 3、当工程建设项目综合评分达不到优良标准或参建单位综合工作评定达不到好的,管理处除不予支付优良工程奖金外,还将按该标段合同总价的2%扣罚承包人。 第五条建立履约、质量、安全等定期和不定期的现场检查制度。 1、定期的现场检查:包括季度检查、半年检查、年终检查,定期检查将进行评比; 2、不定期的现场检查:由驻地监理及业主随时进行抽查; 在不定期的现场检查中如发现违规项目,按《韶关市曲江至南雄高速公路工程

工程施工项目综合奖励办法

鑫冠(天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目标达成奖励办法文件类别: 工作指导书 . 文件编号: XG-HR-012 . 撰写单位: 总经办 版本: 第 A 版 发行日期: 机密等级: □机密□一般 合计页数: 共 4 页 批准审 核 修 定

鑫冠(天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人资制度 文件名称工程项目目标达成奖励办法文件编号XG-HR-002

一、目的: 为激发项目部员工的责任心、积极性和主动进取精神,全面提升项目团队素质和项目管理水平,提高每一个工程项目的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加企业经济效益,特 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各公司项目部全体员工。 三、原则: 3.1 项目综合奖励坚持经济效益的原则,即以工程项目实现的经济效益为基础,以项目管理的综合考评分数为分配依据。 3.2 对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实行目标成本控制,坚持市场倒逼成本原则,向项目管理要效益。 3.3 项目目标成本确定建立在对每个工程项目科学的工料分析基础上,坚持合理、可控原则,充分挖掘员工潜力,上、下沟通,达成共识。 四、管理责权: 4.1 财务部:负责对工程项目各项成本费用目标、回款目标的考评及工程项目经济效果的核算确认; 4.2 工程部:负责对各工程项目的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竣工资料等管理目标的考评; 对各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施工过程的返修、质量控制以及间接质量责任(分包商施工质量)的考评; 4.3 商务部:负责对项目部出具的各类结算凭证复核,及时向财务部提供预结算款项的有关资料数据,并向项目部反馈客户需求和建议; 生效日期页次4-1 文件名称工程项目目标达成奖励办法文件编号xg-HR-002

项目施工进度管理及奖惩办法

项目施工进度管理及奖 惩办法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工程进度管理及奖惩办法 一、总则 1、为加强项目工程建设进度管理,确保能保质保量地按计划完成工程任务,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项目部各施工班组均应执行本办法。 二、工程进度管理机构及职责 1、项目经理 代表公司履行对业主的进度承诺,督促项目部认真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全面负责项目部的施工进度管理工作,实现工程进度目标。 组织编制和实施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进度控制管理规定,在施工进度计划控制范围内审查批准各部门、各部位上报汇总的施工进度计划。 组织对项目的周、月、年度进度计划的落实情况检查。 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评比工作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评比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并奖惩兑现。 督促职能部门及时、准确、真实地报告施工进度控制中的重大事项,报送有关文件和报表。 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等各方的沟通和协调。 2、生产经理 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协助项目经理,全面负责现场施工协调工作,实现工程进度目标。 从宏观、全局考虑,协调、解决处理影响施工进度计划管理的各种因素,特别是影响施工进度的三大因素“人”“机”“料”。 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布置各部位、各时段的生产安排。

负责劳动力、生产设备、物资等资源的合理调配。 3、技术负责人 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协助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进度管理中的技术工作,实现工程进度目标。 负责组织本工程项目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项目年度施工进度计划、项目季度施工计划、项目月施工计划的编制工作。 负责参与检查各级进度计划的落实情况,并参与分析存在的原因,确定赶工措施。 负责组织施工方案的编制及技术交底工作,其编写的方案、技术交底必须具有可操作性、方便施工、满足进度管理的要求。 负责施工技术方案满足进度计划要求,协调物资、机械设备、工程技术、计划经营等部门对进度管理工作的支持。 4、安全部 .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和分公司有关工程进度管理的制度、办法。建立本项目工程进度管理体系。 .实施项目部工程进度管理的策划、实施、分析、总结等全面和全过程管理。 .按时分析进度管理实施情况,并将分析结果及时上报。针对出现的偏差及时采取纠偏措施,并根据偏差情况及时向分公司和集团公司预警和上报。 .组织开展项目部劳动竞赛活动。 5、商务部 管理和掌握工程合同及工程量完成情况,及时向项目部提供工程结算、变更、索赔等信息。

创优工程奖励办法(新)

创优工程奖励办法 为提升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管理水平,公司鼓励工程创优,并对获奖工程予以奖励,特制定本办法。 1. 基金筹集与管理 奖励基金筹集采用收支平衡原则,即根据每年获奖工程所需奖励基金支出多少为基础,由分公司按比例分摊,比例为2:2:1,即建发、二公司分别出资40%,三公司出资20%。 所筹集基金由总公司办公室建立独立账户统一管理,统一发放。 2. 奖励标准及分配 2.1 质量创优奖励:获市优良工程奖励2元/m2,建筑结构“青山杯”、“青城杯”工程、用户满意工程奖励3元/m2,奖励总额不超出20万元;自治区优质样板工程奖励5元/m2,“草原杯”工程奖励10元/m2,且每项工程奖励不超过50万;创国家级工程质量银奖奖20元/m2,100万元封顶;创鲁班奖(含国家级金奖)奖40元/m2,200万元封顶。2.2 创安全文明工地奖励:获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奖励2元/m2,奖励总额不超出20万元;自治区级安全文明工地奖励5元/m2,自治区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奖励8元/m2,奖励总额不超出40万元;国家级安全文明工地奖励15元/m2,奖励总额不超出60万元。创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如不能始终保持,在总公司联检中出现不合格或该项目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其奖金可据实际情况予以扣除。 2.3以上工程奖励除国家级以外奖励总额不超出上缴管理费额。 2.4区内其他盟市或外省市地区,奖项称号有所不同,可参照上述标准

区别执行。如结构复杂、工艺特殊等工程获奖后,奖励标准在此基础上可适当上调,一项一定。其它工程如安装工程、市政工程、道路工程、电力工程等获奖,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2.5 同一工程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获得最高奖项进行奖励,不作重复奖励。 2.6对相关职能部门的奖励:职能部门奖励金额按项目部奖励金额的10%另行奖励。 职能部门奖金分配如下: 质量奖项:技术质量部70%,工程管理部20%,安全监督部10%; 安全奖项:安全监督部70%,工程管理部20%,技术质量部10%。 3. 项目统计与奖金发放 每年3—4月份,由各分公司将上年度获奖工程项目上报总公司办公室进行汇总,分管领导审核,董事长批准后,公司召开颁奖大会,现场颁奖,发放奖金。 内蒙古第二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3月1日

工程项目综合奖励办法

工程项目综合奖励办法 一、目的: 为激发项LI部员工的责任心、积极性和主动进取精神,全面提升项U团队素质和项LI管理水平,提高每一个工程项LI的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加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各公司项目部全体员工。 三、原则: 3.1项訂综合奖励坚持经济效益的原则,即以工程项口实现的经济效益为基础,以项口管理的综合考评分数为分配依据。 3.2对工程项LI的经济效益实行LI标成本控制,坚持市场倒逼成本原则,向项LI管理要效益。 3.3项LI LI标成本确定建立在对每个工程项LI科学的工料分析基础上,坚持合理、可控原则,充分挖掘员工潜力,上、下沟通,达成共识。 四、管理责权: 4.1财务部:负责对工程项U各项成本费用U标、回款U标的考评及工程项目经济效果的核算确认; 4.2工程部:负责对各工程项LI的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竣工资料等管理 目标的考评; 4.3品管部:负责对各工程项口的质量LI标,施工过程的返修、质量控制以 及间接质量责任(分包商施工质量)的考评; 4.4市场部:负责对项目部出具的各类结算凭证复核,及时向财务部提供预结算款项的有关资料数据,并向项H部反馈客户需求和建议; 4.5采购部:负责对项目部拟定的用料计划及时性、合理性考评; 4.6管理部: 4.6.1负责本制度的制订、修订与实施管理; 4. 6.2负责核实并汇总各项考评资料;

4. 6.3负责按本办法规定核算、发放项目奖金。 五、奖金计算 5.1奖金发放基础:较LI标利润增加额 5.1.1较口标利润增加额二实际利润(即结算额一实际成本)一目标利润(即合同额一H标成本)。 5.2奖金发放依据:根据附件一《工程项LI综合奖励考评表》的实际考评分数; 5.3项忖奖励金额二较口标利润增加额X实际考评分%X提成比例 % 六、项目考评程序 6.1项LI部依据《工程项日综合奖励考评表》制定并实施内部考评办法,按 各岗位职责分解考评指标,按月检查,对员工管理工作评分。 6.2各职能部门按考评权责规定,按月检查,记录项口各项指标的执行情况; 6.3项訂竣工验收后,项U经理组织项U部成员进行项U管理工作总结及项口管理成果指标自评(按考评表标准打分)。 6.4项LI总结内容必须包括: 6.4.1项目成果指标(工期、质量、成本、安全、文明施工)总结评价; 6. 4.2项LI施工过程中重要工作事项记述(与甲方、监理方在变更、增项、纠纷处理等方面的协调); 6. 4.3管理经验及员工突出表现; 6.4.4项LI管理中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 6.4. 5对公司各职能部门项口服务工作的评价意见; 6.5公司各职能部门对项口部进行完工考评,内容包括: 6. 5. 1具体指标考评意见及分数; 6.5.2肯定成绩、指岀不足及改进建设; 6.6管理部汇总考评资料,山总经理主持,主管副总经理及各职能部门评分主管参加,召开项目总结会,充分沟通,达成共识,在项H综合考评表上签字,总经理签字批准; 七、项目奖金提拨程序

获得优质工程奖和安全生产文明工地奖励办法

优质工程奖和安全生产文明工地 申报及奖励办法(草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质量、安全方针,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促进公司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推动公司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属公司承建的建设工程(含房屋建筑、水利水电、交通工程及市政工程等)均可申报和参与农四师、伊犁州、兵团、自治区和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和安全生产文明工地的评选。 第三条申报同级优质工程奖的建设工程必须获得同级或同级以上安全生产文明工地的称号。 第四条申报的优质工程奖按区域和级别分为: 伊犁州建设工程天马杯(伊犁州优质工程)简称“天马杯”; 兵团建设工程昆仑杯(兵团优质工程)简称“昆仑杯”; 自治区建设工程天山杯(自治区优质工程)简称“天山杯”; 建设部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级优质工程)简称“鲁班奖”。 第五条申报安全生产文明工地按区域和级别分为: 农四师安全生产文明工地; 伊犁州安全生产文明工地; 兵团安全生产文明工地; 自治区安全生产文明工地; 全国建设工程项目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第六条申报安全生产文明工地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是主体在建工程。申报优质工程奖和安全生产文明工地的建设工程要经

过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初检和中间检查验收,同时符合第四条、第五条中优质工程奖和安全生产文明工地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各单位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凡达到评选工程范围规定要求的,应积极组织做好申报工作,每个单位在年度内力争申报一项(或多项)优质工程奖和安全生产文明工地。优质工程奖每年度评选一次。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 第八条申报优质工程奖的工程,必须是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主要包括: (一)住宅工程(包括住宅小区和高层住宅),工程规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 2、非住宅小区的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单体高层住宅(团场可放宽到2000平方米) (二)工业建设项目:土建和设备安装 工业建设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三)交通工程:包括公路、桥梁等 1、长度在10公里以上的高等级公路; 2、20公里以上的公路且投资超过2000万元; 3、独立大桥; 4、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互通立交及大型交通工程建设项目。 (四)水利工程:水库、防洪、灌溉、发电及其他单项水利工程,工程等别为IV等以上(含IV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以上(含4级)。 (五)公共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 1、1万座以上的体育场;

公司优质工程管理办法

Q/ 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和管理办法 发放编号: 持有部门或持有人: 领用日期:年月日 2004年03月发布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公司 关于下发《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机关各部室、各分公司: 为规范公司优质工程评选管理,贯彻落实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打造公司品牌工程,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油字[2003]330号文件精神,公司决定继续开展优质工程评选活动。现将《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和管理办法》下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公司企业发展部反馈。 附件: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和管理办法。

企业发展部 二〇〇四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一: 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优质工程评选管理,贯彻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战略,开拓市场,创建名牌工程,鼓励各分公司、项目部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适应市场经济和企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优质工程评选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优质工程评选与管理工作内容及要求,统一公司优质工程申报程序,使公司创优活动制度化、标准化。 第三条公司优质工程每年评选一次,由公司企业发展部具体组织实施,公司优质工程评审专家组评审,公司创优领导小组审定颁发奖牌并择优申报省部级(含中油集团公司级,以下同)、国家级优质工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申报省部级、国家级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设创优领导小组,由公司经理担任组长,公司分管质量、技术、施工生产和经营的副经理任副组长,副总师和相关处室领导为成员组成。 创优领导小组职责是:

施工项目考核奖励办法

施工项目考核奖励办法 1总则 (2) 2项目考核目标和项目奖金额度的确定 (2) 2.1施工项目考核目标 (2) 2.2项目奖金额度的确定 (2) 3施工项目成本管理 (3) 3.1施工项目成本构成 (3) 3.2施工项目成本管理 (3) 4项目奖金管理办法 (4) 4.1项目奖金的申报 (4) 4.2项目奖金的分配 (4)

1总则 1.1 为提高施工项目管理水平,公司对施工项目实行以成本控制为核心的目标管理,并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根据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结果确定奖励金额。 1.2 本办法的宗旨是规范施工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成本控制工作,体现奖优罚劣、奖惩平等、多劳多得的原则,强化项目管理团队和项目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团队意识和成本意识。 1.3 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项目的成本控制,在实现公司效益最大化的同时,使项目管理团队人员的收入与项目成本控制的成果挂钩。 2项目考核目标和项目奖金额度的确定 2.1 施工项目考核目标 施工项目考核目标包括:成本控制、质量管理、安全健康、进度控制、环保文明、遵章守纪。 2.2 项目奖金额度的确定 施工项目奖金额度由项目奖金基数和项目综合考核加权系数来确定。计算方法如下:Bf=B×Fe+Bc 其中: Bf 为项目奖金额度(元) B 为项目奖金基数 Fe 项目综合考核加权系数 Bc 为项目成本控制奖金 3.2.1 项目奖金基数下列公式计算得出: B=A*1% 其中: B 为项目奖金基数(元) A 为项目合同额 3.2.2 项目成本控制奖金 项目成本控制奖金按下列公式计算得出: Bc=(Cf-Cb)×Fp 其中: Bc 为项目成本控制奖金(元)

工程项目奖励办法

工程项目奖励基金设立及管理办法(试行) 一、目的: 1.1为激发项目部员工的责任心、积极性和主动进取精神,全面提升项目团队素 质和项目管理水平,提高每一个工程项目的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加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2.1公司项目部全体员工。 三、原则: 3.1 项目综合奖励坚持经济效益的原则,即以工程项目实现的经济效益为基础, 以项目管理的综合情况为分配依据。 3.2 对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实行目标成本控制,坚持市场倒逼成本原则,向项目 管理要效益。 3.3 项目目标成本确定建立在对每个工程项目科学的工料分析基础上,坚持合 理、可控原则,充分挖掘员工潜力,上、下沟通,达成共识。 四、工程项目奖励基金项设立 4.1公司管理层根据项目性质及经济指标,按工程造价5‰——20‰设立 五、项目奖励基金管理 5.1项目奖励基金经公司管理层根据项目性质及经济指标确认金额后,由公司财 务设立专项账户。 六、项目奖励基金发放额度的形成 6.1以项目奖励基金为基础。 6.2结合工程项目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6.3结合工程项目处罚条例处罚情况。 六、项目奖励金额计算 6.1 奖金发放参考值为实际利润额-目标利润额,正值项目奖金按100%发放,负 值无项目奖金。 6.2特别经济效益奖金:(实际利润额-目标利润额)*10%

6.3项目奖励金额=项目奖励基金+特别经济效益奖金 七、项目奖励分配方法 7.1项目奖励金额65%作为项目部奖励费用,为奖励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 的核心作用,对项目经理实行重点奖励。项目经理奖金额为项目奖金总金额的30%-45%;项目部经理有对项目员工奖金分配建议权,分配奖金方案由项目部提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7.2项目奖励金额15%作为其他部门配合费用,分配方案由总经理制定。 7.3项目奖励金额20%作为年终奖基金,作为对有突出工作业绩员工的特别奖金, 奖励方案由总经理制定提交公司董事会批准。 八、项目奖励基金提拨程序 8.1工程项目竣工退场后,管理部根据核准的考评表和财务部提供的资料,计算 该工程实际项目奖励金额,报批核准。 8.2 项目奖励按竣工及工程回款情况分期提拨,具体办法规定如下: 8.2.1 项目总结考评结束后发放第一期项目奖励,第一期项目奖励提拨额=实际 项目奖励×50% 8.2.2 约定的工程回款达95%以上时,发放第二期项目奖励。 第二期项目奖励提拨额=未发放奖励金额 8.3其他部门配合奖金与项目奖金同时发放。 8.4对有突出工作业绩员工的特别奖金,于农历年底发放。 九、管理说明: 9.1 项目运行期间非公司正常调动而离开工作岗位(包括各种辞职、辞退、开除) 的人员,不参加考评。 9.2 项目运行期间因公司正常调动离开项目部,现已在其它部门服务的原项目部 员工,按其在项目部工作有效天数核发项目奖励。 9.3 见习期和试用期员工不参加考评。 9.4 新进员工按照转正天数核算项目有效天数 9.5 本奖励办法适用于2011年3月份后公司新开工的工程项目。 9.6 本规定解释权在公司董事会。

公司工程质量创优奖罚办法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公司质量方针及“双百”方针,实施精品战略,结合集团公司质量管理水平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引导和激励各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推动分公司的创优活动,促进分公司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经理部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制定明确的质量目标,编制质量策划文件,强化预控措施,提高过程控制质量标准,以过程精品保证最终的精品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并且必须与分公司签订“工程质量创优目标责任书”(附件一)。 第二章奖励条件 第四条工程质量目标以分公司年度质量指标、分公司年度创优规划确定的质量目标为标准。 第五条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良好受控,质量问题整改及时有效,无影响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隐患,未发生经查实的关于工程质量问题的举报、投诉及新闻媒体曝光等影响企业信誉事件。 第六条已获得优质工程证书、奖杯,或优质工程奖项评审单位已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第三章奖励范围 第七条经国家、省市、部委、行业协会公布的,具有正式文件或优质工程证书的国家级优质工程、省部级优质工程及所在地区优质工程。 1、国家级优质工程:包括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银奖、詹天佑奖、中国市政工程金杯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钢结构金奖等。 2、省部级优质工程:包括省级优质工程、相当于部级的各专业协会授予的优质工程。如湖北省的楚天杯、江西省的杜鹃花杯等。 3、所在地优质工程:包括工程所在地区、市级的建筑监管部门授予的优质工程。如武汉市优质结构工程、黄鹤奖,南昌市的优质结构工程、滕王阁杯等。 第八条各等级优质工程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执行各级建筑行业协会或优质工程评审单位的相关文件。 第四章奖励标准 第九条以总承包单位身份获得奖励的项目经理部的奖励标准如下:(附件二)。 第十条各等级优质工程不重复奖励,工程质量奖励总金额按获奖等级高低及顺序依次补差。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奖励应体现责任到人,奖励时项目经理所占比例

工程项目奖励办法

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施工奖罚办法 为强化项目部工程管理,进一步规范开发建设项目各阶段的管理工作程序,加强项目部对个承包人的监督检查管理力度,实现对工程建设的全面控制,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推动项目部工程管理考核体制 的实施,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的事前、过程及 事后控制,规范管理程序,特制定此奖罚法。 一、评比奖罚制度及考查内容 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评比采取每月一次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即当月结束后,次月初进行评比奖罚。 检查组主要由项目部各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及分管领导组成。 受考评单位:参与本项目部相关工程施工的所有承包人及甲方管理人员。 考查内容: 各承包人的工程质量情况、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工程进度情况。奖金来源:每月项目部设定固定保底奖金20000元, 当月若不能满足奖励需要时,项目部则按实增加奖金,当月处以的罚款累积进入当月奖金,若当月剩余奖金大于或等于20000元,则直接将剩余的奖金作为下月奖金,若当月剩余奖金不足20000元,项目部则将其补足20000元再作为下月奖金。 二、具体奖罚制度

工程质量处罚制度 1.分项工程施工前无技术交底或不按技术交底施工,一经查出对相关 承包人处以100~200元罚款。 2.凡各承包人对所施工工程不进行全面自检或发生错检、漏检、误检、 标准掌握不严、自检无记录或记录内容不详实者,处100~200元罚款。 3.凡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和甲方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隐蔽者,对相 关承包人处罚款500~1000元。 4.凡不按图施工、擅自变更,一经查出对相关承包人处500~1000元 罚款。 5.地埋管道的闭水试验和保温以及暖气打压不经监理或甲方验收的对相关承包人罚款500元。 6.各安装工程不按图纸设计进行预留预埋,事后乱剔乱凿者,一经发 现每处对相关承包人罚款200~500元。 7.技术资料整理不及时和管理混乱,与施工进度不同步;质量保证资 料不齐全,各种检验及验收、试验、试压资料及材料合格证、质

项目部质量创优、奖优计划及奖惩细则(doc 8页)

项目部质量创优、奖优计划及奖惩细则(doc 8页)

项目部2011年质量创优、奖优计划及奖惩规定 一、指导思想 依椐公司“诚信守约,追求卓越”的质量方针,建立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及措施,严格执行“上道工序不合格决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质量重奖重罚”等规定,以保证实现工程施工“质量优良,业主满意”的质量目标。 二、质量目标 各区间工程合格率100%,单项工程优良率85%以上。 杜绝质量事故,将质量缺陷控制在合同和规范允许的范围内。 施工质量检验资料真实、齐全、完整、准确、系统。 三、保证措施 (一)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认真贯彻ISO9001:2008系列质量标准,建立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为保证质量体系持续有效地运行,实现工程质量创优、奖优目标,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各施工班组负责人参加的质量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以涂覆成膜为控制重点,积极开展创优、奖优活动,开展全面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创优目标实现。 (二)配备保证质量的人力资源 1、配备足够的具有扎实理论知识和丰富施工经验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学习掌握先进的施工技术保证施工措施的落实。 2、项目部下设质量保证组,由经过培训、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组成。质量保证组独立于项目部的其它部门,并对质量计划的贯彻执行独立进行监督验证,保证其适宜性和有效实施。负责本项目部施工质量的终检工作。 各施工班组责任人接受公司工程部的业务指导,负责本工程施工质

量的复检工作,做好每天的施工记录。 各施工班组设专(兼)职质检员,直接接受本施工班组负责人的领导,接受质量保证组终检人员的业务指导,负责本施工班组施工质量的“自检、互检、交叉检”工作,做好每天的施工记录。 四、奖惩规定 (一)总则 1、在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中,将强化激励机制,坚持质量工作与经济挂钩的原则,努力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积极创造高质量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坚持“质量第一,教育为本”的原则,大力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质量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3、质量奖惩的原则是:奖优罚劣、奖罚分明。奖惩落实到具体施工班组或个人。 4、质量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同经济奖励相结合。精神鼓励主要有口头表扬、通报表彰、授予质量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等;质量处罚包括口头批评、通报批评和经济罚款等。 5、质量奖惩分为质量管理综合奖惩和现场质量控制奖惩。质量管理综合奖惩依据每月对各施工班组质量管理情况综合考核结果实施,现场质量控制奖惩根据施工过程中实物工程质量情况随时实施。 (二)考核 1、项目部对各施工班组的质量基础管理工作和实物工程质量每月进行一次量化指标考核。考核时间安排在每月25日进行。 2、考核由项目部组织工程部及各施工班组负责人依据考核细则进行,考核结果报项目部经理审核、审批。 3、考核标准

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

附件 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 (2017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立建设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鼓励建筑施工企业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加强项目管理, 颂扬工匠精神,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和完善广东省 建设工程优质奖的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以下简称省优质工程奖) 称号,是我省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每年评选一次。 省优质工程奖的评选工作由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活 动接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评选结果报省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省优质工程的评选对象为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在广东 省境内承包施工的,并已经建成投入使用一年,其质量达到省内 一流水平的各类工程,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及铁路、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工程。 第四条省优质工程由建筑施工企业自愿申报,经工程所在 地的地级市建筑业协会(专业行业协会)或省直施工企业主管部 门推荐,由省建筑业协会组成专家评委会进行评审,择优审定。 评审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 - 1 -

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技术标准、行业技术标准为评选依 据,以“公平、公正、客观”为原则,对工程竣工资料和实体工 程质量进行综合评审。 第二章申报评选工程规模 第五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符合下列规定范围要求的工程,均可参与申报评选。 (一)民用建筑工程 1. 有150间以上的客房的旅业工程,3000座位以上的体育馆,20000座位以上的体育场、1000座位以上的影剧院或礼堂,建筑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住工程,以及5000平方米以上其它用途的民用建筑。 2. 总建筑面积在40000平方米以上(含40000平方米),配套设施齐全并能投入正常使用的民用建筑群体工程。 3. 建筑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重建或修缮工程, 或具有特色的传统建筑工程。 4. 别墅类工程,可按20栋以上(含20栋),累计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规模组团申报。 5. 以上工程初装修面积不得超过25%,初装修部分必须满足使用功能。 (二)工业建筑及设备安装工程 1. 辅助配套功能齐全单体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生产厂房、仓库。 2. 辅助配套功能齐全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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