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机具、材料管理方案

10机具、材料管理方案
10机具、材料管理方案

第一章施工组织设计

10、材料、机具管理方案

10.1材料采购和管理

10.1.1采购原则

各种材料、生产设备及各种配套附属设备,均是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为确保建设项目的整体质量,要求在采购过程中要做好设备、材料质量的控制工作。

①向有良好信誉,供货质量稳定合格的供货商采购。主要设备材料从发包人推荐的制造厂商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网中经评审过的同类设备和材料制造厂商排名靠前者中选购。

②所采购材料和设备的质量是可靠的,满足设计文件所确定的各项技术要求,能保证整个项目生产或运行的稳定性。

③所采购材料、设备及配件的价格是合理的,技术相对先进,交货及时,维修和保养能得到充分保障。

④符合国家对特定材料、设备采购的政策法规。

10.1.2 材料、机具设备的采购依据

本项目自行采购的材料需按合同划分的供应范围编制材料及设备预算。材料及设备预算由项目部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编制,项目部分管经理负责审批。

机具设备的采购依据,是机具设备购置计划、机具设备零星购置批件或材料预算。⑴ 材料、机具设备采购前,项目部供应部部长依据预算组织采购员编制材料及设备、机具设备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内容包括:材料、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和数量,必要时,应提出生产厂家和包装、运输要求;

⑵ 材料和零部件需外委加工时,应提供图纸或标准,并明确加工要求和检验标准

10.2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

10.2.1物资供应部长职责

10.2.1.1带领本部全体人员贯彻执行公司及项目部的规章制度和《质量体系文件》的

规定。

10.2.1.2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各种例会,并传达落实会议的决定,及时处理本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10.2.1.3及时掌握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组织货源,按时、适时的供料到班组,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10.2.1.4及时掌握现场信息,按项目部要求组织材料的接收、检验、保管和发放工作,组织施工材料的调拨和提运工作。

10.2.1.5带领供应部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10.2.1.6组织分供方的评审,签定供货协议或合同。 10.2.2材料计划员职责

10.2.2.1根据施工进度、材料预算、库存情况,做好自己所辖工作范围内的材料汇总及平衡工作,组织货源、保证供应。

10.2.2.2掌握供需规律,及时做好材料的核销工作,做到材料来有源、去有踪,节、超、余、缺、资源清,基础数据文件化。

10.2.2.3深入班组,面向施工。做到急工程所急,想工程所想,踏踏实实为施工服务。

项目经理

物资供应部长

设备计划员

料计划员

配件计划员

电气计划员

仪表计划员

手段用料计划员

消耗器材计划员

保 管 员

施工班组

10.2.2.4严格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10.2.3材料保管员职责

10.2.3.1负责库内材料保管保养工作,熟悉材料及设备的保管、保养规程及生产厂家的特殊要求。按照一类库标准对仓库进行管理,如库容库况、清洁卫生、消防安全。

10.2.3.2材料入库时,应会同交货人员共同检验,填写到货记录并将合格证归档管理,严格执行材料的验收标准,不合格材料按相应规定办理。

10.2.3.3材料到库后三日内办理好入库验收手续,要求资料齐全,并做好标识工作。

10.2.3.4对库内材料进行永续盘点,保证帐、卡、物相符,逐日记录焊条库内湿度,并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10.2.3.5发放材料时要手续齐全,名称、材质、数量、规格无差错。

10.2.3.6出入库料单按时送入数据库,建立完善的管理台账。

10.2.3.7对入库、出库按时记入材料保管明细帐,每月填写库存报表,基础数据规范齐全、装订成册。

10.3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的管理

10.3.1质量证明文件分类:

(1)供货厂家提供的原始质量证明文件。

(2)有考证和追踪价值的原始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由业主确认的检验机构提供的试验报告或其复印件。

10.3.2质量证明文件的要求

(1)证明文件必须有发证单位公章,当分供方提供的证明文件为复印件时必须加盖分供方的公章和经办人签章,且字迹清晰。

(2)证明文件的品名、规格、型号、材质、生产批号、标记数量等要与材料实物或其标记的相应内容相符。

(3)证明文件所证明材料应符合相应法规的要求。

10.3.3证明文件审核

(1)由检验员在证明文件上作“检验记载”,“检验记载”的内容包括材料计划员所编证明文件自编号、材料验收时所遵循的材料标准代号、证明材料数量及其它说明事项并签章。

(2)由材料责任工程师审核证明文件,确认无误后签章。

10.3.4证明文件的管理

(1)原始质量证明文件应统一由物资供应部负责,按材料类别归档保管,工程竣工后,统一交技术管理部纳入交工技术文件。

(2)发料时应随时向领料单位提供查询质量证件的方便,必要时应按领料单位的要求提供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的副本或复印件。

10.4材料代用

材料需代用时,计划员应填写材料代用审批单,经材料责任工程师或供应部负责人审核,报业主批准后,方可执行。

10.5材料的标识管理

10.5.1对应作色标或标识的材料,经验收合格后,检验员才能进行色标或用标签、标牌、钢印等方式作标识。

10.5.2下列材料均应作色标

(1)合金钢、不锈钢材质的钢材或配件。

(2)优质碳素钢及以上材质的紧固件。

(3)设计用于高温或低温工艺条件下的材料。

10.5.3下列材料可不做色标

(1)阀门根据“阀门试验管理办法”的规定,可逐个打钢印或电刻标记其阀号,不另作色标。

(1)缠绕式垫片可按其材料本色来判定,其中石棉本色灰白,石墨本色灰黑,聚四氟乙烯本色为白色,可不再作色标。

(2)普通碳素钢材料、配件及紧固件一般不作色标和标记。

(3)设备铭牌完整,可不另作标记。

(4)焊条、焊丝和焊剂,可在其包装物上用书写或挂牌等方式作以“证件自编号”为内容的标记。

(5)国外引进材料,若外商已作标记和色标,原则上不另作标记和色标。

10.5.4标识的移植

(1)库存材料的标识移植由保管员负责

(2)现场材料的标识移植由施工班组负责。

(3)材料的标识应分别由仓库保管员或施工班组根据出库和使用进度将原有标识按要求移植在尚未出库和使用的材料上。

10.6材料仓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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