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条总结(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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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条总结(1)

渭南光伏领跑基地合阳县和家庄镇秦南、秦北村100MW

强制性条文执行总结

合阳县盛耀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

强制性条文执行总结

为强化本工程建设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力度,制定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并成立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监督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本工程强制性条文应执行 74 条,已执行74 条,生成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1份,具有可追溯性。

实施《强制性条文》的总体情况

(一)总体情况

对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主要包含以下部分:

①GBT50796-2012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GB50794-2012 光伏发电工程施工规范强制性条文培训学习记录。

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应反映强制性条文内容)。

③施工技术交底记录(有强制性条文内容的,应进行明确、具体的交底)。

④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中增设一栏:所执行强制条文标准名称及条款号。

⑤检验批验评记录(有强制性条文内容的应详细填写)。

⑥分部工程竣工验收时提供强制性条文检验项目检查记录。

⑦单位工程验收时在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的“主要技术资料及

施工记录”项目中增加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记录。

(二)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

1、标准不全面、更新不及时,适用性有待加强。工程项目有关方组织编制的标准清单以及方案、指导书等文件中出现的标准编号、名称普遍存在使用旧版《强制性条文》或标准的情况,有的标准已正式发布实施却未被列入清单;部分单位的标准清单与具体工程实际结合不够紧密,罗列过多的标准,重点标准或强制性标准的位置不够突出。渭南光伏领跑基地合阳县和家庄镇秦南、秦北村10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没有根据标准的更新进行及时修改、调整、补充。渭南光伏领跑基地合阳县和家庄镇秦南、秦北村100MW 光伏发电项目工程110千伏送出工程参建各单位未能结合本工程实际编制工程标准规范清单,且未及时更新。

2、强制性条文执行及检查记录不规范。大部分单位编制了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要求做好执行记录和检查记录。实际工作中,部分工程现场检查记录过于简单,不能反映现场状况以及与强制性条文要求符合的情况,部分表格存在参加人员不齐全、签字不规范的现象。渭南光伏领跑基地合阳县和家庄镇秦南、秦北村100MW 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升压站配电室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无项目监理的签字记录和日期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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