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

浙江省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
浙江省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

浙江省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

1总则

1.1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促进浙江省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防止污泥处理处置过程产生二次污染,实现污泥处理处置的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根据国家污泥相关政策和规范,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各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的贮存、处理、运输、综合利用及最终处置过程中的技术选择、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可用以指导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环评和验收等工作。

1.3城市下水道、给水厂污泥及河道淤泥的处理处置和污染控制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主席令第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6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环保部、国家发改委令第1号)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国务院令第101号)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07年建设部令第157号)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建城〔2009〕23号)

《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建城〔1997〕21号)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2001〕101号)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6年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4号)

《浙江省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置工作实施意见》(浙环发〔2008〕67号)

CJJ27-2005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CJ3025-1993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14848-1993地下水质量标准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4284-1984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

GB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5-2001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4-2001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8-2001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5085.(1~7)-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GB50337-2003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

HJ/T166-2004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CJJ17-200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

HJ/T176-2005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CJJ90-2002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T298-2007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GB50295-2008水泥工厂设计规范

GB50049-1994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GB6763-2000建筑材料产品及建材用于工业废渣放射性物质控制要求CJ/T239-2007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分类

CJ/T309-200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农用泥质

CJ/T249-2007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混合填埋泥质

CJ248-2007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

CJ/T291-200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土地改良用泥质

CJ/T290-200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单独焚烧用泥质

CJ/T289-200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制砖用泥质

CJ247-2007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

GB5101-2003烧结普通砖

GB13544-2000烧结多孔砖

GB13545-2003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

JC/T622-1996硅酸盐建筑制品用砂

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

GB2838-1981粉煤灰陶粒和陶砂

GB/T17431.1-1998轻集料及其试验方法:轻集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污泥

污泥是指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半固态或固态物质,不包括栅渣、浮渣和沉砂。

3.2物化污泥

物化污泥是指在以物理化学方法处理废水过程中产生的污泥。

3.3生化污泥

生化污泥是指以生物方法处理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

3.4脱水污泥

脱水污泥是指经浓缩,采取调理、消化等方式,并经机械脱水后的污泥,包括脱水生化污泥和脱水物化污泥。

3.5污泥处理

污泥处理是指污泥减量化和稳定化的过程,主要包括厌氧消化、好氧消化、调理、机械脱水、干化。

3.6厌氧消化

厌氧消化是指污泥单独或与其他有机物混合,在控制一定条件下,利用厌氧微生物的作用,将污泥中的有机物分解沼气等产物的过程。

3.7好氧消化

好氧消化是指污泥在控制一定条件下,利用好氧微生物的作用,将污泥中的有机物分解成无机气体的过程。

3.8污泥处置

污泥处置是指将处理后的污泥以生物、填埋、焚烧等方式,使其能够达到长期稳定并对生态环境无不良影响的最终消纳方式,主要包括肥料利用、建材利用、土地利用、焚烧、填埋、金属回收。

3.9肥料利用

肥料利用是指脱水污泥在控制一定条件下,利用微生物的作用,将其中的有机质分解、腐熟并转化为稳定腐殖土,作为肥料、土壤改良材料的过程,主要包括好氧堆肥和厌氧堆肥。

3.10建材利用

建材利用是指采用无机化的方式将脱水污泥用于制作水泥添加料、制砖、制轻

质骨料和路基材料等的过程。

3.11土地利用

土地利用是指将脱水污泥用于园林绿化和山体修复等场合,作为基质土使用的过程。

3.12焚烧

焚烧是指将处理后的污泥在控制一定条件下,依靠自身的热值或辅助燃料,进行氧化反应,使有害物质分解并无害化的过程,主要包括垃圾焚烧和危废焚烧。

3.13填埋

填料是指将脱水污泥置于一种按照工程理论、土工标准和环保要求建设的场地,使有害物质得到控制,减少对环境污染的过程,主要包括卫生填埋和安全填埋。

3.14金属回收

金属回收指提取特定行业(如金属表面处理行业等)脱水污泥中有价金属物质的过程。

4污泥分类

4.1分类目的

为提高污泥处理处置的科学性和经济性,根据污泥的产生过程和性质,按照环境风险程度对污泥进行分类,便于采取有针对性的处理处置方式。

4.2污泥类型

按照环境风险程度,将污泥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等三大类共十二种,具体见表1。

表1

污泥分类表

污泥种类产生来源

风险程度

WN01偏远乡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所有污泥

轻度

WN02无制药、化工、印染、制革和金属表面处理企业的乡镇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所有污泥

WN03

无制药、化工、印染、制革和金属表面处理企业的市县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所有污泥

WN04造纸(再生纸)行业的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及其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生化污泥

WN05有制药、化工、印染、制革和金属表面处理企业的乡镇集中式生

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所有污泥

中度

WN06有制药、化工、印染、制革和金属表面处理企业的市县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所有污泥

WN07造纸(再生纸)行业的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及其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物化污泥

WN08制药、化工、制革行业的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及其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生化污泥

WN09印染行业的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及其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所有污泥

WN10金属表面处理行业的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及其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

厂产生的所有污泥

重度

WN11制药、化工、制革行业的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及其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物化污泥

WN12除制药、化工、电镀、制革外,其他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所有污泥

注:城市下水道、给水厂污泥及河道淤泥可参照类似的污水处理过程进行分类。

5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及要求

5.1污泥处理技术及要求

5.1.1厌氧消化

1、技术介绍

厌氧消化是将浓缩后的生化污泥在厌氧条件下,使有机质转化为沼气和二氧化碳,减少有机污染物,并且产生沼气的技术。厌氧消化可以减少污泥量,稳定污泥性质,提高污泥的脱水效果,减少污泥恶臭,提高污泥的卫生质量。通常,厌氧消化系统由厌氧消化池、进出料系统、搅拌系统、加温系统、气体收集净化和利用系统组成。

该技术的优点是稳定化效果好,能耗较低,适用于风险程度为轻度和中度的污泥处理。

2、技术要求

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污泥经过厌氧消化后,有机物降解40%以上,产生的沼气主要成分为甲烷、二氧化碳、甲硫醇、硫化氢等,需经脱硫处理后方可作为能源利用。厌氧消化后的污泥需进一步机械脱水,并采用相适宜的方式进行处置。

3、技术风险

(1)污泥厌氧消化产沼气的同时,也产生硫化氢、氨气等有毒有害物质,如不妥善处理容易造成事故;

(2)污泥厌氧消化设备单位投资高,工艺复杂,运行管理要求高,操作难度大,停留时间较长;

(3)如果产生的沼气得不到合理利用,会造成增加污水处理运行成本,并存在安全隐患;

(4)消化后的污泥中重金属含量有所增加,热值降低,增加了污泥的处置难度。

5.1.2好氧消化

1、技术介绍

好氧消化技术是一种污泥减量化处理技术,其原理是,将生化污泥中的微生物通过其细胞原生质的内源或自身氧化取得能量的一种方法。在此过程中,细胞物质中可生物降解的组分被逐渐氧化为二氧化碳、水和氨,而氨最终被氧化为硝酸盐。污泥好氧消化包括常温好氧消化和高温好氧消化两类。

该技术的优点是设备投资少、操作相对简单、无臭味、杀菌效果好,适用于风险程度为轻度和中度的污泥处理。

2、技术要求

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污泥经过好氧消化后,质量可以减少50%以上,并符合国家《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好氧消化后的污泥需进一步机械脱水,并采用相适宜的方式进行处置。

3、技术风险

(1)污泥中磷得到释放,可能造成排放水的磷污染;

(2)与厌氧消化相比,需添加曝气设备,能耗大;

(3)消化后的污泥中重金属含量有所增加,热值降低,增加了污泥的处置难度。

5.1.3污泥调理

1、技术介绍

污泥调理主要包括温差调理、化学调理和生物絮凝调理三种技术,本导则指的是化学调理。

化学调理是应用最多的污泥调理法,化学调理的原理是通过向污泥中投加调理剂,改善污泥的脱水性,调整pH以减少和抑制污泥中的病原菌。污泥调理过程中投加的调理剂包括混凝剂(如铁盐、铝盐及聚铁、聚铝等无机高分子化合物)、絮凝剂(如阳离子型有机高分子聚合电解质等)、助滤剂(如硅藻土,酸性白土,锯屑,电厂粉煤灰,石灰及贝壳粉等)和稳定剂(如石灰等)。

该技术的优点是投资较省,操作简单,普遍适用于各类污泥的处理。

2、技术要求

调理剂作为混凝剂、絮凝剂、助滤剂和稳定剂使用时,投加量应根据小型试验效果确定,试验方法参照《混凝沉淀烧杯试验方法》(CECS130:2001)执行。调理过程中的恶臭污染防治,应符合国家《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调理后的污泥需进一步机械脱水,并采用相适宜的方式进行处置。

3、技术风险

(1)向污泥中加入调理剂将增加脱水污泥体积和质量,可能会增加污泥处置费用;

(2)向污泥中加入的调理剂有可能改变污泥中营养物质的分子结构和形态,降低其作为肥料的价值;

(3)向污泥中加入调理剂可能会改变污泥的性质,可能会给后续的处置带来一定的不稳定因素。

5.1.4机械脱水

1、技术介绍

机械脱水是以过滤介质两面的压力差作为推动力,使污泥水分强制通过过滤介质,固体物质被截流在介质上,从而降低污泥含水率,主要包括:真空过滤脱水、压滤脱水、离心脱水。常用的机械脱水设备有板框压滤机、浓缩一体机、螺旋脱水机、高速离心脱水机、高压平板脱水机等五种。各类污泥的处理均可采用该技术。各种脱水设备的脱水效果见表2(处理前污泥含水率以98%计)。

表2脱水设备处理效果

设备类型处理效果

板框压滤机处理后污泥含水率80-85%

浓缩一体机处理后污泥含水率80-85%

螺旋脱水机处理后污泥含水率75-80%

高速离心脱水机处理后污泥含水率70-75%

高压平板脱水机处理后污泥含水率50-70%

2、技术要求

应符合《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当含水率>98%时,应先对污泥进行调理,以提高机械脱水效率。脱水后污泥需采用相适宜的方式进行处置。

3、技术风险

(1)各种机械脱水设备对污泥的含水率都有要求,如没有前置设施降低其含水率,脱水效率会大大降低;

(2)污泥脱水需要较大的压力差,因而动力消耗较大,滤布需要经常清洗,定期更换。

5.1.5污泥干化

1、技术介绍

干化是一种污泥深度脱水方式,干化过程是将热能传递至污泥中的水,并使其汽化,以降低污泥的含水率。利用自然热源(太阳能)的干化过程称为自然干化,使用人工能源作为热源的则称为热干化,本导则指的是热干化。该技术对各类污泥普遍适用。

2、技术要求

污泥热干化设施应选择在就近持续、稳定可获得余热热源的地方,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火力发电厂、水泥厂等附近,鼓励利用其废热、烟气等低品味能源作为热源。一般不宜采用一次优质能源作为污泥干化热源。污泥的含水率可以根据其处置要求进行控制。该技术常作为焚烧处置的处理技术。

污泥热干化厂应对排放尾气进行净化处理,采取措施防止恶臭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源的标准要求。

3、技术风险

(1)污泥干化过程中,污泥中的有毒有害气态物质,如硫化氢、氨气、挥发性和半挥发性有机物等容易逸出,污染大气环境;

(2)目前使用的污泥干燥工艺与设备,总体来说,单位设备(容积或面积)的传热系数偏低,造成设备过于庞大,单位生产能力投资较高。

5.2污泥处置技术及要求

5.2.1肥料利用

1、技术介绍

是指将脱水污泥在一定条件下,采用好氧堆肥的方式,通过微生物的作用,将其中的有机物分解并达到腐熟稳定后,用作肥料。

肥料利用主要指好氧堆肥,是在有氧条件下,好氧微生物对污泥进行分解、转化并生产出堆肥产品的过程,好氧堆肥可以杀灭一些不耐高温的病原菌及虫卵。该

技术建设和运行成本相对较少,技术难度不高,节约能源,适用于风险程度为轻度的污泥处置。

2、技术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脱水污泥肥料利用时,需满足的要求有:

(1)含水率宜为55%~65%;

(2)有机质含量宜≥30%(以干基计);

(3)碳氮比(C/N)宜为20:1~30:1;

(4)污泥的pH控制在6~9之间;

(5)重金属含量指标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1984)的规定;

(6)污泥堆肥过程中的恶臭排放应当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7)堆肥产品质量应当满足《有机肥料》(NY525-2002)要求;

(8)堆肥产品适合作为农作物及经济作物肥料使用。

3、技术风险

(1)目前,工业废水和生活废水混合处理的情况较为普遍,污泥中的重金属含量相对较高,采用肥料利用技术,可能会增大污泥中的重金属(汞、镉、铅、铬等),通过土壤、地下水等途径进入食物链的机率;

(2)污泥中含有的大量氮、磷营养元素如不能被植物及时吸收,会随雨水径流进入地表水造成水体的富营养化,进入地下水引起地下水的硝酸盐污染;

(3)部分含盐量高的污泥会明显提高土壤的电导率,过高的盐分会破坏养分之间的平衡,抑制植物对养分的吸收,甚至会对植物根系造成直接的伤害;

(4)与化学肥料相比,堆肥产品的氮、磷、钾等含量偏低,市场前景较差;

(5)堆肥过程的恶臭污染治理投资较大。

5.2.2土地利用

1、技术介绍

土地利用主要是经稳定化处理后的污泥用作园林绿化、山体修复等养护过程的基质土、土壤改良材料等,或者作为填埋场运行过程中的覆盖用土。污泥土地利用投资少、能耗低,运行费用低,有较好的应用前景。该技术适用于风险程度为轻度和中度的污泥处置。

2、技术要求

采用土地利用的脱水污泥应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CJ248-2007)、《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9-2002)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的要求。具体的泥质要求如下:

(1)污泥应当进行稳定化处理,重金属含量指标须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CJ248-2007);

(2)应无明显臭味,臭度须小于2级(六级臭度);

(3)用作园林绿化时含水率<40%,用作垃圾覆盖土时含水率≤45%;

(4)pH宜控制在6~8.5之间;

(5)有机物含量宜≥20%(以干基计);

(6)土壤本底土质为砂石土时,禁止污泥土地利用。

3、技术风险

(1)污泥中含有许多的有害物质(盐份、重金属、有毒有机物等),这些物质随污泥的土地利用进入到土壤中,可能会对土壤的植物系统、地表水、地下水系统产生影响,造成环境与人类健康风险;

(2)采用土地利用的,要对污泥泥质、利用地点的土壤地下水等进行跟踪监测分析,管理成本较高。

5.2.3建材利用

1、技术介绍

通常是将脱水污泥经干燥后,用于制作水泥添加料、制砖、制轻质骨料和路基材料等。建材利用不仅能将大量脱水污泥有效处置,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而且可以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该技术适用于风险程度为轻度和中度的污泥处置。

2、技术要求

(1)在建材利用前,须进行稳定化处理,避免与人体直接接触;

(2)用于烧结制砖的,脱水污泥与粘土等物质的配比一般不应超过1:10,《烧结普通砖》(GB5101-2003)、《烧结多孔砖》(GB13544-2000)和《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GB13545-2003)的规定;

(3)替代混凝土中砂的,应当符合《硅酸盐建筑制品用砂》JC/T622-1996的规定。;

(4)用于水泥生产的,产品质量应当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的规定;

(5)用于陶粒生产的,产品的吸水率和抗压强度应满足《粉煤灰陶粒和陶砂》(GB2838-1981)的要求,堆积密度和筒压强度等技术指标应符合《轻集料及其试验方法第1部分:轻集料》(GB/T17431.1-1998)的要求;

(6)应确保建材产品符合《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6-2007)和《建筑材料产品及建材用于工业废渣放射性物质控制要求》(GB6763-2000)要求;

(7)建材利用过程中的烟气排放应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

3、技术风险

(1)在建材利用过程中,污泥中的重金属会进入建材产品,因此,制成的建材产品的应用有一定的局限性;

(2)在高温环境下,低沸点的重金属容易从污泥中游离到气相,附着在烟气的尘粒上,因而收集的飞灰需要妥善处理;

(3)污泥制砖过程中产生的烟气治理成本高。

5.2.4金属回收

1、技术介绍

金属回收是利用化学法将脱水污泥中的金属提取出来的综合利用技术,主要用于含贵重金属(如铜、镍等)污泥的处置。该技术适用于金属表面处理行业的污泥处置。

2、技术要求

(1)避免与人体直接接触,生产的产品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2)对污泥直接进行金属回收时,污泥含水率须小于80%;

(3)金属回收利用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设计和建设。所有污染物排放应当达到相关国家标准;

(4)金属回收利用后产生的残渣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妥善处置。

3、技术风险

(1)金属回收过程总产生浸泡液、清洗废水等,根据不同工艺可能含有酸、碱、氯、硫、氟等污染物;

(2)根据金属回收的工艺不同,其回收过程中产生的残渣,可能属于危险废物;

(3)在回收过程中,可能产生含有氨、氯化氢等的有害气体。

5.2.5垃圾焚烧

1、技术介绍

垃圾焚烧是指,在生活垃圾焚烧、热电(火电)、水泥回转窑等设施中,依靠污泥自身热值或辅助燃料,使污泥发生燃烧反应的过程。目前常用的焚烧设备有:流化床焚烧炉和炉排焚烧炉,以及水泥回转窑炉。该技术的优点是,减量效果明显、无害化程度高、设施占地小,适用于风险程度为中度和轻度的污泥处置。

2、技术要求:

采用生活垃圾焚烧工艺、水泥生产和热电设施处置污泥的,应分别符合《生活

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2)、《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50295-2008)和《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1994)的要求。焚烧烟气均应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在焚烧过程中,应当至少具备以下技术条件:

(1)焚烧炉内温度达到850℃以上;

(2)烟气在炉内停留时间大于2s。

3、技术风险

(1)处置过程中会产生粉尘、氯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二噁英类等污染物,应严格控制;

(2)贮存库产生含有氯、硫、有机物等有害物质的渗滤液,应对其进行处置;

(3)焚烧过程中产生的飞灰、炉渣应当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 5085-2007)进行鉴别后,妥善处置;

(4)焚烧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成本相对较高。

5.2.6危废焚烧

1、技术介绍

采用危废焚烧工艺处置经处理后的污泥或与危险废物掺烧,并可以进行热能利用。常用的焚烧设备有回转窑式、热解焚烧式等炉形。该技术的优点是减量效果明显、无害化程度高、设施占地小,适用于风险程度为重度的污泥处置。

2、技术要求

(1)焚烧设施应按《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6-2005)的要求建设;

(2)焚烧排放烟气应当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要求。

3、技术风险

(1)处理过程中产生含粉尘、氯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二

噁英类等污染物的焚烧烟气;

(2)贮存库产生的渗滤液,含有氯、硫、有机物等有害元素;

(3)焚烧过程中产生的飞灰、炉渣、废水及净化处理废物应当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2007)进行鉴别后,再最终确定其处置方式,妥善处置。

5.2.7卫生填埋

1、技术介绍

卫生填埋是指,采用卫生填埋的方法处置经处理后的污泥的过程。卫生填埋区主要由单层防渗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雨水收集与导排系统、渗滤液导排系统、填埋气导排系统及封场覆盖系统等几部分组成。根据其结构,可分为平原型和山谷型两种。而其运行机理,常用的有厌氧填埋及准好氧填埋。与采用垃圾焚烧工艺相比,卫生填埋的建设、运营成本较低,适用于属于风险程度为中度和轻度的污泥处置。

2、技术要求

(1)卫生填埋设施及地质条件应符合《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的要求,填埋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要求;

(2)采用卫生填埋的,污泥泥质需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混合填埋泥质》(CJ/T249-2007)的要求;

(3)填埋过程的管理和污染物的控制应分别符合《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要求。

3、技术风险

(1)填埋场渗滤液未处理或处理不达标造成地表水的污染以及流经填埋区地表径流可能受到污染;

(2)填埋场产生的填埋气对大气产生污染,及产生的气体在无组织排放情况下可能产生燃烧爆炸对公众的威胁;

(3)填埋堆体对周围地质环境产生影响,如滑坡、崩塌、泥石流等;

(4)与生活垃圾混合填埋时,污泥中有害成分对垃圾堆体的微生物结构产生较大影响;

(5)填埋场滋生的害虫、昆虫、啮齿动物以及在填埋场觅食的鸟类和其他动物可能传播疾病;

(6)当填埋场防渗层受到破坏后,渗滤液下渗影响地下水;

(7)填埋场占地面积大,选址相对较难。

5.2.8安全填埋

1、技术介绍

污泥的安全填埋处置是按照工程理论和土工标准,将脱水污泥包容和隔离起来,使其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即时和长期的威胁降到最低程度。安全填埋区主要由防渗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雨水收集与导排系统、渗滤液导排系统及封场覆盖系统等几部分组成。根据结构不同,可分为平原型和山谷型两类。

该技术适用于风险程度为重度污染的污泥处置。

2、技术要求

(1)安全填埋场的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的要求;

(2)安全填埋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应当满足《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的要求。

3、技术风险

安全填埋场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有:

(1)安全填埋场渗滤液中主要污染物含量大大高于卫生填埋场,如未处理或处理不达标会对地表水及流经填埋区地表径流造成更严重的污染;

(2)填埋场产生的填埋气较少,但含有多种挥发性有机物,毒性较大,威胁

公众的健康。

6污泥处理处置技术选择

6.1处理处置技术选择原则

一是应确保污泥处理处置的减量化、稳定化和无害化,在同等条件下,应当选择无害化程度高的处理处置技术。二是鼓励回收和利用污泥中的能源和资源,在污泥泥质和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要综合考虑成本和效益的因素,优先选择已经在国内相关领域得到一定规模应用的技术和方法。三是应当注重处理和处置技术的协同配套,根据污泥种类、来源和特性的差异,选择相适宜的处理处置技术路线。

6.2污泥处理技术选择

1、处理技术投资和运行费用

根据污泥的种类、规模、性质的不同,需采取相应的处理技术。本导则提出了各种污泥处理技术的处理效果及投资和运行参考费用见表3。运行费用不包括运输费用。

表3污泥处理技术的参考投资和运行费用

单位:元/吨污泥技术类型处理效果投资费用运行成本机械脱水处理后污泥含水率75-85%少0.5-1.0干化处理处理后污泥含水率40-60%中100-200

调理处理后污泥含水率40-50%少50-100

厌氧消化有机物降解率40%以上高 3.0-5.0好氧消化处理后污泥减量50%以上少 2.0-3.0

2、处理技术选择表

本导则提出了各类处置方式相适宜的污泥处理技术选择方案,具体见表4。

表4污泥处理技术参考选择表

处置技术推荐处理工艺

肥料利用机械脱水

土地利用机械脱水+干化

建材利用调理+机械脱水

金属回收机械脱水

垃圾焚烧机械脱水+干化

卫生填埋厌氧消化(好氧消化)+调理+机械脱水

危废焚烧好氧消化+机械脱水+干化

安全填埋厌氧消化(好氧消化)+调理+机械脱水

6.3处置技术选择

1、处置技术投资和运行费用

污泥经处理后,各种处置技术的投资和运行参考费用见表5,运行费用不包括处理和运输费用。

表5各种污泥处置技术参考投资和运行费用

单位:元/吨脱水污泥技术类型执行标准建设投资运行成本

堆肥利用执行《有机生活垃圾生物处理技术规范》1-2万80-120

土地利用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80-12080-100

建材利用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5-8万200-300

金属回收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10-20万300-400

垃圾焚烧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20-50万100-200

卫生填埋执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30-8050-100

危废焚烧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50-100万3000-5000

安全填埋执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300-800500-1000

2、处置技术选择表

根据污泥的种类、规模、性质和各种处置技术的环境和经济可行性,本导则提出了污泥脱水和各类污泥处置技术选择的指导意见,具体见表6。

表6污泥分类处置技术参考选择表

种类肥料利用土地利用建材利用金属回收垃圾焚烧危废焚烧卫生填埋安全填埋WN01优先其次再次不适宜最后不适宜不适宜不适宜WN02优先其次再次不适宜最后不适宜不适宜不适宜

种类肥料利用土地利用建材利用金属回收垃圾焚烧危废焚烧卫生填埋安全填埋WN03优先其次再次不适宜最后不适宜不适宜不适宜WN04优先其次再次不适宜最后不适宜不适宜不适宜WN05禁止优先最后不适宜其次不适宜再次不适宜WN06禁止其次最后不适宜优先不适宜再次不适宜WN07禁止再次最后不适宜优先不适宜其次不适宜WN08禁止再次最后不适宜优先不适宜其次不适宜WN09禁止再次最后不适宜优先不适宜其次不适宜WN10禁止禁止禁止优先禁止不适宜禁止其次WN11禁止禁止禁止不适宜禁止优先禁止其次WN12禁止禁止禁止不适宜禁止优先禁止其次7污染防治措施

7.1总体要求

1、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应根据污泥产生的分布、种类和产生量等情况,合理统筹

规划处置设施的建设布局和规模,编制并组织实施污泥处置规划。

2、污泥处理处置规划应纳入国家和地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污泥处理

处置规划应符合城乡规划,并结合当地实际与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土地利用等相关专业规划相协调。

3、污泥处理处置应根据“先大后小”的原则,以污泥产生量较大的县以上城市污

水处理厂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为重点,配套建设污泥处理处置设施。产生污泥的工业企业应按环保要求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不具备处置能力的,应当根据“集中就近”的原则,委托当地污泥处理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4、要因地制宜地选择先进适用的处理处置技术路线,在确保无害化的前提下,

鼓励对污泥进行综合利用。

5、污泥产生单位或者依法负有管理责任的单位是污泥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污

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营单位具体负责污泥的安全处理处置。

6、鼓励开发污泥处理处置新技术和新设备,在污泥处理处置技术领域提倡投资

多元化、运营市场化和设备技术标准化和产业化。

污泥处理知识

第十一章污泥的处理和处置 ?污泥处理和处置的基本概念:污泥的处理和处置,就是要通过适当的技术措施,使污泥得到再利用或以某种不损害环境的形式重新返回到自然环境中。 在排水工程中,将改变污泥性质称为处理,而安排出路称为处置。 ★产泥量及处理和处置的目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所产生的污泥约为处理的水体积的0.5%~1.0%左右。这些污泥一般富含有机物、病菌等,若不加处理随意堆放,将对周围环境造成新的污染。 污泥处理的目的在于: ①降低含水率,使其变流态为固态,同时减少数量; ②稳定有机物,使其不易腐化,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③有些特殊的工业污泥有可能作为资源利用,使有毒有害物质得到妥善处理或利用。 ④使有用物质得到综合利用,变害为利。 总之,污泥处理和处置的目的是减量、稳定、无害化及综合利用。 ?污泥处理和处置的基本方法: 脱除污泥水分,缩小污泥体积的方法主要有:浓缩、调理、脱水和干化; 稳定污泥中有机物的方法主要有:消化、焚烧、氧化和消毒等。 第一节污泥的来源、性质和数量 一、污泥的来源 1.污泥的来源:废水和污水处理厂(站)进行处理的过程中都将产生各种污泥。 2.污泥的种类: 污泥中的固体有的是截留下来的悬浮物质; 有的是由生物处理系统排出的剩余生物污泥; 有的则是因投加药剂而形成的化学污泥。 3.城市污水厂的污泥来源:栅渣、沉砂池沉渣、初沉池污泥和二沉池剩余生物污泥等。 城市污水厂污泥的特点:栅渣及沉砂池沉渣中无机颗粒含量较高,这两者一般作为垃圾处置。初沉池污泥和二沉池剩余生物污泥,因富含有机物,容易腐化、破坏环境,必须妥善处置。初沉池污泥还含有病原体和重金属化合物等;二沉池污泥基本上是微生物机体,含水率高,数量多,这两者在处置前常需处理。 二、污泥的基本性质 污泥的基本性质:初次污泥的成分取决于原污水的成分,二次污泥取决于生物体和化学药剂。

东莞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管理手册

东莞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管理手册东莞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市污泥处置工作的管理,预防和减少污泥二次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污泥,是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半固态或固态物质,不包括栅渣、浮渣和沉砂。 第三条本市辖区内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含樟村水质净化厂,下称污泥产生单位)产生的污泥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及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工业污泥的处理处置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第四条本市污泥的处置,应遵循集中化、减量化、无害化及资源化的原则。 第五条市环保部门负责对污泥处置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市水务部门配合市环保部门对污泥产生单位进行日常监督管理,财政部门按程序对污泥处置费进行拨付。上述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污泥处置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污泥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六条污泥产生单位应当将污泥交由有严控废物经营资格的单位处置。污泥产生单位和污泥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污泥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防止由污泥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第七条污泥产生单位和污泥处置单位,应当制定与污泥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并报市环保部门备案。 第八条污泥产生单位和污泥处置单位,应当对从事污泥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 第十七条在特殊情况下,污泥产生单位按照规定设置的贮存点不足以容纳产生的污泥的,污泥产生单位应当及时通知污泥处置单位收运,处置单位应当增加收运频次或者车次,保证污泥的及时收运。 第十八条污泥运输车辆需依法取得相关道路运营资质后,方可进行污泥运输。 第十九条污泥产生单位在转移污泥前,应向市环保部门报批污泥转移计划,并申领严控废物污泥转移联单。污泥产生单位可委托污泥处置单位办理转移联单申报手续。禁止污泥运输单位、处置单位接收无转移联单的污泥。 第二十条污泥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和污泥处置单位应当如实填写严控废物污泥转移联单,并加盖公章。联单一式五联,并交由环保部门等相关部门存档留底。 第二十一条运送污泥,实行《污泥运送登记卡》管理制度。《污泥运送登记卡》按照一车(次)一卡,由污泥产生单位和污泥处置单位

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利用及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利用及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含油污泥利用与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编制组 二○二○年十月

一、工作概况 1、任务来源 随着我国海上油气田的快速发展和省内石油炼化企业的持续增产,由此带来的环境问题不断凸显,在海上油气田勘探、开发、储运以及炼化企业的生产、储存、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含油污泥均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若得不到及时合理的利用和妥善处置,将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我省含油污泥产生、利用、处理处置企业危险废物管理的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各企业利用、处理处置措施,明确利用、处理处置全过程中的污染物控制要求,控制污染物的产生,促进行业内企业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牵头《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利用及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编制项目,并进行标准项目立项。 2、主要工作过程 (1)建立标准起草组 2020年5月成立了由标准起草组,于2020年( 6)月启动项目调研工作,于(2020 )年(6)月底前完成了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分析工作。起草组经多次组内讨论确定了标准的框架和主要内容,并于(2020)年(7)月形成了标准草案稿。 (2)专家讨论

标准起草组邀请相关专家对标准草案稿进行讨论,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于(2020)年(8)月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3、起草组成员工作 起草组成员工作主要分为三部分:标准程序控制、标准文本编制和标准内容验证。 标准程序控制:主要对标准的主体方向进行制定,确定标准规定的主要技术内容框架,并对标准文本内容进行统筹。 标准文本编制:在标准技术框架下制定标准文本内容。 标准内容验证:对标准内容的可操作性和指标的适用性进行验证性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 二、起草组工作成员及主要工作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三、标准的主要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天然气开采、储存、运输、加工及其废水(液)处理等活动中产生的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利用方法、处置处置利用过程污染控制及环境监督管理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天然气开采、储存、运输、加工及其废水(液)处理等活动中产生的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利用,以及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运行后的环境监督管理。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doc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试行) ( 建城[2009]23号2009-02-18实施) 1.总则 1.1 为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水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技术政策。 1.2 本技术政策所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以下简称“污泥”),是指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半固态或固态物质,不包括栅渣、浮渣和沉砂。 1.3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污泥的产生、储存、处理、运输及最终处置全过程的管理和技术选择,指导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规划、设计、环评、建设、验收、运营和管理。 1.4污泥处理处置是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污泥处理处置应遵循源头削减和全过程控制原则,加强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源头控制,根据污泥最终安全处置要求和污泥特性,选择适宜的污水和污泥处理工艺,实施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管理。 1.5污泥处理处置的目标是实现污泥的减量化、稳定化和无害化;鼓励回收和利用污泥中的能源和资源。坚持在安全、环保和经济的前提下实现污泥的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达到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的目的。 1.6 地方人民政府是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规划和建设的责任主体;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营单位负责污泥的安全处理处置。地方人民政府应优先采购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污泥衍生产品。

1.7 国家鼓励采用节能减排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鼓励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处理处置污泥;鼓励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研发适合我国国情和地区特点的污泥处理处置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 2.污泥处理处置规划和建设 2.1 污泥处理处置规划应纳入国家和地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污泥处理处置规划应符合城乡规划,并结合当地实际与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土地利用等相关专业规划相协调。 2.2 污泥处理处置应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宜相对集中设置,鼓励将若干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集中处理处置。 2.3应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规划污泥产生量,合理确定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规模;近期建设规模,应根据近期污水量和进水水质确定,充分发挥设施的投资和运行效益。 2.4 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改建和扩建时,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与污水处理设施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投入运行。污泥处理必须满足污泥处置的要求,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项目不能通过验收;目前污泥处理设施尚未满足处置要求的,应加快整改、建设,确保污泥安全处置。 2.5 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应统筹兼顾污泥处理处置,减少污泥产生量,节约污泥处理处置费用。对于污泥未妥善处理处置的,可按照有关规定核减城镇污水处理厂对主要污染物的削减量。 2.6 严格控制污泥中的重金属和有毒有害物质。工业废水必须按规定在企业内进行预处理,去除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达到国家、地方或者行业规定的排放标准。 3.污泥处置技术路线

污泥处理处置的国家政策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污泥处理处置的通知的摘要 1、做好污泥处理处置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将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出全面部署。各级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抓紧制定规划,明确目标,落实措施,花大力气做好污泥处理处置工作。 2、污泥处理处置,综合分析本地区污泥泥质特征、自然环境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全面统筹,制定科学合理的污泥处理处置规划和实施计划,明确“十二五”期间污泥处理处置的规划目标、技术路线、重点任务、设施布局及保障措施等要求。 3、污泥处理处置以“资源化、无害化、节能降耗和低碳环保相结合”为基本原则,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区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路线。 4、确定污泥处理处置工程具体技术方案时,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在综合分析评价各方案的经济性、环境影响和碳减排情况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技术,确定合理可行的工程建设方案。 5、各地要把污泥处理处置设施作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明确目标,提出融资策略和保障措施,确保设施建设顺利进行。 6、运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工程技术规范、导则和操作指南,保证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7、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在部门推荐和地方上报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备选项目的基础上,选择一批技术工艺和治理效果等方面具有典型性的污泥处理处置项目进行示范。组织专家对项目的环保效果、技术经济可行性、节能降耗、运行稳定性等方面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示范效果好、技术先进、经济适用、并在行业内具有较好推广前景的处理处置装置和工艺,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推广。 二、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的摘要 1、污水处理厂应对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含初沉污泥、剩余污泥和混合污泥)承担处理处置责任,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主要负责人是污泥污染防治第一责任人。 污泥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的原则。

城市生活污泥处理新技术及其资源化

城市生活污泥处理新技术及其资源化 【摘要】污泥作为一种固体废弃物,已经成为继城市垃圾污染的第二大固体废物污染源。传统的污泥的主要处置方式有填埋、焚烧、排海、农用等。但是传统的处理方法也存在一些弊端,无法对污泥进行资源化利用,不能满足现在对污泥处理的技术要求,因此对污泥处理资源化利用新技术的研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首先对我国目前污泥处理技术现状进行介绍,对比了传统污泥处理技术的优缺点,在此基础上对污泥处理新技术进行了介绍。污泥的处理处置应从环境污染、卫生安全和经济效益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具备能源回收利用的污泥处理新技术将在污泥处理处置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虽然这些技术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但应用前景却十分光明。 【关键词】污泥新技术资源化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和城市化的发展,城市污水处理规模逐渐扩大,污水处理能力逐渐增加,污水处理所产生的污泥量也随之增加。由于污泥产量较大,性状粘稠,含有重金属和病原微生物等有害物质,如处理处置不当,会给环境带来严重的二次污染。据报道,2010年污 泥产量达到3665万吨(以含水率80%计),用于对污泥处理的投入达到350亿。我国目前污泥处置的现状是70%以上弃置,20%填埋,其 次是不到10%的污泥进行堆肥农用,少量进行污泥干化焚烧。污泥作为一种固体废弃物,已经成为继城市垃圾污染的第二大固体废物污染

源。传统的污泥的主要处置方式有填埋、焚烧、排海、农用等。但是传统的处理方法也存在一些弊端,无法对污泥进行资源化利用,因此对污泥处理资源化利用新技术的研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传统污泥处理技术 传统的污泥处理方法主要包括污泥堆肥、污泥干化、污泥焚烧和污泥填埋。但是,由于污泥组分复杂、重金属含量高、病原微生物含量多等特点,传统的污泥处理技术已经表现出其本身的局限性,随着国家对污泥处理处置技术的标准越来越高,传统技术已经不在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污泥填埋 污泥填埋指的是污泥经过长期的物理、化学和生物作用使其达到稳定状态。污泥填埋分为单独填埋和混合填埋,在欧洲脱水污泥与城市垃圾混合填埋比较多,而在美国多数采用单独填埋。在我国主要是以混合填埋为主。实践表明,污泥填埋具有以下的缺点:(1)对污泥土力学性质要求比较高;(2)需要占用大面积的场地;(3)地基需做防渗处理以免污染地下水;(4)不可资源化利用。填埋目前仍然是我国污泥处置的重要方法之一。但是从长远看,污泥填埋是一种不可循环的最终处置方式,其应用比例将会逐渐减少,应用前景存在局限。 1.2 污泥焚烧 污泥焚烧指的是将污泥置入焚烧炉内,在过量空气加入情况下,进行完全焚烧,使有机物全部碳化,最大限度地减小了污泥体积,使污泥最终处置极为便利。焚烧法有以下几个突出的优点:(1)可以

剩余污泥处理_处置方法的全球概览

述评与讨论 剩余污泥处理/处置方法的全球概览 郝晓地, 张璐平, 兰 荔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可持续环境生物技术研发中心,北京100044) 摘 要: 随着全球经济的增长、人口的增加、资源的不断消耗,如何充分利用剩余污泥资源,使其变废为宝已成为当今世界环境保护领域的热点议题。污泥不再作为无用的废物经简单处理后丢弃,而是通过消化、堆肥、焚烧、热干化等方式处理后,尽可能使之成为可以循环利用的有效资源。以全球8个典型地区为例,阐述了各地区对污泥的管理政策、处置方法和处理技术,并介绍了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剩余污泥处置的可持续发展观点和实践过程。在综合了各地区的经验后指出,消化y 焚烧y 灰分利用将是未来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管理的终极发展目标。 关键词: 剩余污泥; 消化; 焚烧; 灰分利用; 堆肥; 填埋; 农业利用; 热干化 中图分类号:X7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0-4602(2007)20-0001-05 G lobal O vervi ew of Excess Sl udge T reat m ent and D isposalM ethods HAO X iao -d,i Z HANG Lu -p i n g , LAN L i (R and D C en ter for Suistainable Environ m ental B iotechnology,B eijing University o f C ivil Engineering and Architecture ,B eijing 100044,China ) Abst ract : W ith the g lobal econo m ic developm en,t population increase and resource decrease ,ho w to m ake excess sl u dge beco m e a usefu l resource has beco m e a globa l env ironm en tal topic .S l u dge is never considered as a use less w aste ,and it can be used as an e ffecti v e resource if appropriate treat m ent/d ispo -sal approaches are applied ,such as d i g estion ,co m posti n g ,inc i n eration ,ther m al dry i n g and so on .The po lic ies and technical approaches f o r sl u dge treat m ent/d isposa l i n the g lobal e i g ht typ ica l reg ionsw ere ex -pounded .The sustainab le develop m ent v ie wpoint and practice for excess sludge disposa l in d ifferen t countr i e s and reg i o ns w ere i n tr oduced .Based on the rev ie w,an ulti m ate deve l o p m ent ob j e ctive of f u ture sl u dge treat m en t/d i s posal is put for ward :d i g estion y i n ci n eration y ash utilizati o n . K ey words : excess sl u dge ; d i g estion; inc i n eration ; ash utilizati o n ; co m posting ; land -fil;l ag ricultura l utilization ; ther m al dr y ing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50678017); 北京市可持续水与废物循环利用技术/学术创新团队0项目 (BJE10016200611); 北京市教委科技发展计划项目(K Z200410016017) 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人口剧增,市政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规模与处理程度也在不断扩大和提高,从而导致剩余污泥的产量与日俱增。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已不再将污泥作为无用的废弃物而简单 处置并丢弃。在全球普遍倡导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影响下,污泥作为一种可以回收、利用的资源与能源的载体,对它们的处理/处置正朝着无害化、减量化、稳定化、资源化的方向发展。 第23卷 第20期2007年10月 中国给水排水CH I NA W ATER &WA STE WAT ER V o.l 23No.20 O ct .2007

医疗污泥处理的技术要点以及流程

医疗污泥处理的技术要 点以及流程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医院的污水,除一般生活污水外,还含有化学物质、放射性废水和病原体。因此,必须经过处理后才能排放,特别是肝炎等传染病病房排出来的污水,须经消毒后才可排放。过程中,沉淀的污泥含有大量的细菌、病毒和寄生虫卵,需经消毒(常用熟石灰消毒)或高温堆肥后方可用作肥料。这也就是所谓的医疗污泥处理。 一、医疗污泥处理污泥的分类和泥量 a、污泥根据工艺分为化粪池污泥、初沉污泥、剩余污泥、化学(混凝)沉淀污泥、消化污泥等。 b、医院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泥量与原水的悬浮固体及处理工艺有关。 c、化粪池污泥来自医院医务人员及患者的粪便,污泥量取决于化粪池的清掏周期和每人每日的粪便量。每人每日的粪便量约为150g。 d、处理放射性污水的化粪池或处理池每半年清掏一次,清掏前应监测其放射性达标方可处置。 医疗污泥处理设备 二、医疗污泥处理工艺流程 污泥处理工艺以污泥消毒和污泥脱水为主。水处理工艺产生的剩余污泥在污泥消毒池内,投加石灰或漂白粉作为消毒剂进行消毒。若污泥量很小,则消毒污泥可排入化粪池进行贮存,污泥量大,则消毒污泥需经脱水后封装外运,作为危险废物进行焚烧处理。 三、医疗污泥处理污泥消毒 a、污泥首先在消毒池或储泥池中进行消毒,消毒池或储泥池池容不小于处理系统24h 产泥量,但不宜小于1m3。储泥池内需采取搅拌措施,以利于污泥加药消毒。 b、每天湿污泥产量小于2m3的医院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可在消毒后排入化粪池,此时化粪池的容积应考虑到此部分的污泥量。每天湿污泥产量大于2m3的医院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可在消毒后进行脱水。 c、污泥消毒的最主要目的是杀灭致病菌,避免二次污染,可以通过化学消毒的方式实现。化学消毒法常使用石灰和漂白粉。 (1)石灰投量每升污泥约为15g,使污泥pH达11-12,充分搅拌均匀后保持接触30-60 min,并存放7天以上。 (2)漂白粉投加量约为泥量的10-15%。 (3)有条件的地区可采用紫外线辐照消毒。 医疗污泥处理设备 四、医疗污泥处理污泥脱水 a、污泥脱水的目的是降低污泥含水率,脱水过程必须考虑密封和气体处理。 b、污泥脱水宜采用离心脱水机。离心分离前的污泥调质一般采用有机或无机药剂进行化学调质。 c、脱水后的污泥应密闭封装、运输。 5)、医疗污泥处理污泥的最终处置 污泥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危险废物分类,属于危险废物的范畴,必须按医疗污泥处理要求进行集中(焚烧)处置。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 (试 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

前 言 近年来,在国家节能减排和积极的财政政策作用下,城镇污水处理得到迅速发展,城镇水环境治理取得显著成效。但是必须看到,城镇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大量污泥还未普遍得到有效处理处置。这些污泥非常容易对地下水、土壤等造成二次污染,成为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的威胁,影响国家节能减排战略实施的积极效果。因此,污泥处理处置作为我国城镇减排的重要内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进技术和工程措施的落实,满足我国节能减排战略实施的总体要求。 为指导各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建设,按照无害化、资源化与低碳节能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地科学选择技术路线和建设方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组织编制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 本指南编制依据国家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总结了近年来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借鉴了国外的先进经验,同时在编制过程中广泛地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对主要问题开展了专题论证,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和修改。 本指南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污泥的来源与性质、污泥处理处置的技术路线与方案选择、污泥处理的单元技术、污泥处置方式及相关技术、应急处置与风险管理。 本指南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负责技术解释。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污泥的来源与性质 (2) 第三章 污泥处理处置的技术路线与方案选择 (4) 第一节 国内外污泥处理处置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4) 第二节 污泥处理处置的原则与基本要求 (5) 第三节 污泥处理处置方案选择与评价 (7) 第四章 污泥处理的单元技术 (13) 第一节 浓缩脱水技术 (13) 第二节 厌氧消化技术 (15) 第三节 好氧发酵技术 (23) 第四节 污泥热干化技术 (30) 第五节 石灰稳定技术 (35) 第六节 其他技术 (37) 第五章 污泥处置方式及相关技术 (39) 第一节 污泥土地利用 (39) 第二节 污泥焚烧与协同处置技术 (44) 第三节 建材利用技术 (58) 第四节 污泥的填埋 (60) 第六章 应急处置与风险管理 (63) 第一节 污泥的应急处置 (63) 第二节 污泥处理处置的风险分析与管理 (65) 附录 (6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试行) ( 建城[2009]23号2009-02-18实施) 1.总则 1.1 为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水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技术政策。 1.2 本技术政策所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以下简称“污泥”),是指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半固态或固态物质,不包括栅渣、浮渣和沉砂。 1.3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污泥的产生、储存、处理、运输及最终处置全过程的管理和技术选择,指导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规划、设计、环评、建设、验收、运营和管理。 1.4污泥处理处置是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污泥处理处置应遵循源头削减和全过程控制原则,加强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源头控制,根据污泥最终安全处置要求和污泥特性,选择适宜的污水和污泥处理工艺,实施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管理。 1.5污泥处理处置的目标是实现污泥的减量化、稳定化和无害化;鼓励回收和利用污泥中的能源和资源。坚持在安全、环保和经济的前提下实现污泥的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达到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的目的。 1.6 地方人民政府是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规划和建设的责任主体;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营单位负责污泥的安全处理处置。地方人民政府应优先采购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污泥衍生产品。 1.7 国家鼓励采用节能减排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鼓励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处理处置污泥;鼓励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研发适合我国国情和地区特点的污泥处理处置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

陕西含油污泥处理处置企业监督管理指南

陕西含油污泥处理处置企业监督管理指南

陕西省含油污泥处理处置企业监督管理指南 (试行)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我省含油污泥处理处置企业危险废物管理的主体责任,规范我省含油污泥处理处置企业的监督管理,特制定《陕西省含油污泥处理处置企业监督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在分析我省含油污泥处理处置企业项目构成及主要工艺、废物产生环节与规律的基础上,明确该行业环境监督管理的要点和方法,指导企业规范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日常管理与监督检查时参考使用。 1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我省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含油污泥处理处置企业的日常环境管理和监督检查。 2监管依据 2.1法律、法规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 2.1.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 2.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 2.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 2.1.5《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令第39号,2016年) 2.1.6《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1999年) 2.1.7《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2004年) 2.1.8《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2007年修正本)》(陕西省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8号,2007年) 2.1.9《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9号,2015年) 2.2政策 2.2.1《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 2.2.2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11]19 号) 2.2.3《石油天然气开采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18号) 2.2.4《关于进一步规范油泥、泥浆等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陕环函[2010]766号) 2.2.5《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陕环办发[2012]144号) 2.2.6《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5]99号) 2.3标准、规范 2.3.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2007) 2.3.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 2.3.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2.3.4《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 2.3.5《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及其修改单) 2.3.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2.3.7《含油污泥处置利用控制限值》(DB61/T1025-2016) 2.3.8《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2.3.9《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42-2014)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大气污染防治法亮点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亮点解读 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 《大气污染防治法》)。据悉,该法从修订前的七章66条,扩展到现在的八章129条,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条文增加了近一倍,现行法律中几乎所有的法律条文都经过了修改。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业内专家告诉记者,这部修订后的法律主要是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其中亮点就是将近年来联防联控、源头治理、科技治霾、重典治霾等大气污染治理经验法制化。 联防联控将成新常态 如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大气污染不再局限于单个城市内,城市之间大气污染变化过程呈现明显的同步性,区域性污染特征十分显著。例如,2014年2月19日至26日,我国发生大范围持续严重空气污染,持续时间长达7天,涉及北京、天津、河北等15个省区市。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柴发合表示,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缺乏大气污染防治的区域协作机制,只提到城市空气污染的防治,未涉及如何解决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导致行政辖区“各自为战”,难以形成治污合力。 同在一片天空下,面对严重的大气污染,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个地区都不可能独善其身。记者了解到,自2013年以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分别建立了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在目标措施制定、重污染天气共同应对等方面开展了有益尝试,并取得了积极成效。这次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由国家建立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

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协同控制目标。 “经过实践证明可行的经验,需要有法律保证,这次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就是把成功经验上升为法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主任周珂表示,意味着我国大气污染治理模式发生改变,将由过去属地管理向区域联防联控转变,由单打独斗向齐心协力、群策群力转变。 进而言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将成为 我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合力找回蓝天白云的新常态。 源头治理发力精准 目前,机动车尾气污染和散煤燃烧污染是我国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但是长期以来,由于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成效不明显,煤炭消费量居高不下,致使大气污染治理困局难解。 据了解,燃油品质直接关系到机动车尾气排放,为在源头解决机动车大气污染问题,该法修改后增加规定:一是制定燃油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控制要求;二是石油炼制企业应当按照燃油质量标准生产燃油。另外,为了加强对行驶中的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该法还规定,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过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行驶的机动车的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配合。 为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减少燃煤大气污染,该法提出,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逐步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同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强民用散煤的管理,禁止销售不符合民用散煤质量标准的煤炭。 “划出重点领域,对于保护大气质量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比如在

我国剩余污泥处理现状及对策

我国剩余污泥处理现状及对策 摘要:介绍剩余污泥概念、来源、组成、环境危害及目前的几种主要的处理与处置方式,并针对剩余污泥处理方法存在的不足与弊端,分析了污泥处置过程中各种方式的优缺点,指出污泥处置的相应对策。 关键词:剩余污泥;处理与处置;对策 1.剩余污泥概述 1.1概念及组成 剩余污泥(excess activated sludge)由于微生物的代谢和生物合成作用,使得曝气池中的活性污泥生物量增加,经二次沉淀池沉淀下来的污泥一部分回流到曝气池供再处理污水用,多余的排放到系统之外的部分即称为剩余污泥。剩余污泥来源于废水处理过程中剩余活性污泥或生物膜,其颜色常为灰色或是深灰色,相对密度比水稍大、颗粒较细、含水率较高且脱水性能较差。它主要是由具有活性的微生物、微生物自身氧化残余物、吸附在活性污泥表面上尚未降解或难以降解的有机物和无机物四部分组成。其中以活性微生物为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它包括细菌、真菌、剩余污泥的来源及组成原生动物和后生动物等多种微生物。 1.2环境危害 活性污泥是由细菌、微型动物为主的微生物与悬浮物质、胶体物质混杂在一起所形成的茶褐色的絮凝体。不同的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剩余污泥,其中所含有害物质的成分会不尽相同,比如,处理生活污水的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剩余污泥里除了含有细菌、微生物、寄生虫、悬浮物质和胶体物质之外,还含有一些氮、磷等;工业污水处理厂除了含上述所说的一些物质外,还会含有一些有毒有害的重金属和有害化学物质等。剩余污泥如果不及时进行处理,会带来二次污染。列举如下:①对水体的污染:剩余污泥长期不经处理随意堆放,经雨水浸淋,渗出液和滤沥中会带出一部分氮磷以及一些重金属和有害化学物质,这些都会污染土地、河川、湖泊和地下水。②对大气的污染:剩余污泥如果不进行及时的处理,长时间堆放,污泥会进行消化,产生沼气,污染大气。另外,干污泥和一些尘粒会随风飞扬,遇到大风,会刮到很远的地方。一些污泥本身或者在焚化时,会散发毒气和臭气。③对土壤的污染:剩余污泥及其渗出液和滤沥所含的有害物质会改变土质和土壤结构,影响土壤中微生物的活动,有碍植物根系生长,或在植物机体内积蓄。综上所述,剩余污泥必须进行妥善的处理才能避免二次污染。为解决污泥进入环境前带来的问题,可以采取包括浓缩、脱水、稳定、干化、焚烧等措施;为解决如何进入环境的问题,可采取包括填埋、土地利用和建材利用等。 “污泥是污水处理厂的副产物,污水里面将近1/3的有机物转化成污泥。”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王

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环保总局版)

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 第1章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防止医院排放污水对环境的污染,规范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促进医院污水处理达标排放,配合国家推进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即将颁布的《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实施,编制本技术指南。 指南根据医院性质、规模和污水排放去向,并兼顾各地情况,进行分类指导。为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供技术支持,供卫生、环保、建设等有关部门参考。 1.2适用范围 1。2。1 本指南适用于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和专科医院(传染病医院(包括结核病医院)、心血管病医院、肿瘤医院、口腔医院、妇产科医院和精神病医院等等)各类医院污水的处理。疗养院、康复医院等其它医疗机构和兽医院的污水处理工程可参照执行。 1.2。2 本指南内容包括医院污水的收集、工艺选择、竣工验收、处理设施运行管理、职业卫生和劳动卫生等方面。 1.2.3 本指南适用于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建设和管理。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根据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1989年7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89年7月12日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1号发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9-88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 15-88(1997年版) 《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CECS07:88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正在制定的《医院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修订时,使用其最新版本。 1。4术语和定义 1。4.1医院性质分类 本指南中将各类医院按性质分为综合医院和传染病医院两类,与卫生系统对医院及医疗机构的划分方法有差别。指南所指传染病医院指传染性疾病专科医院和带传

大气污染防治法试题

一、单选题 1、《大气污染防治法》自( B )起施行 A、2015年8月29日 B、2016年1月1日 C、2015年1月1日 D、2014年4月24日 2、( C )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B、市级以上人民政府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D、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3、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公民应当增强大气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 C )。 A、大气环境保护权利 B、大气环境保护职责 C、大气环境保护义务 D、大气环境保护责任 4、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C )措施,防止、减少大气污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A、充分 B、适当 C、有效 D、必要 5、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 B )先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 A、建设 B、规划 C、治理 D、政策 6、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 A )。 A、环境影响评价 B、环保验收 C、治污 D、申报 7、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禁止( A )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 、改建 B、新建A. C、拆除 D、乱建 8、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恶臭气体的,应当科学( D ),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并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 A、建设 B、管理 C、运行 D、选址 9、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对超过国家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下达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地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 C )该地区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A、严格审批 B、禁止审批 C、暂停审批 D、允许审批 10、国家对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B)控制。 A、浓度 B、总量 C、区域 D、种类

新版《大气污染防治法》试题

2016年新版《大气污染防治法》试题1 1、《大气污染防治法》自( B )起施行。 A、2015年8月29日 B、2016年1月1日 C、2015年1月1日 D、2014年4月24日 2、( C )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B、市级以上人民政府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D、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3、公民应当增强大气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 C )。 A、大气环境保护权利 B、大气环境保护职责 C、大气环境保护义务 D、大气环境保护责任 4、( B )对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 A、县级政府 B、国家 C、市级政府 D、省级政府 5、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 B )先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 A、建设 B、规划 C、治理 D、政策 6、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 A )。 A、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B、环保验收

C、治污 D、申报 7、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禁止( A )分散燃煤供热锅炉; A、新建 B、改建 C、扩建 D、乱建 8、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恶臭气体的,应当科学( D ),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并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 A、建设 B、管理 C、运行 D、选址 9、对超过国家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下达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地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并( C )该地区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A、严格审批 B、禁止审批 C、暂停审批 D、允许审批 10.依照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制定严于国家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船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的,必须经( D ) A、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B、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C、国务院备案 D、国务院批准 11、《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规定,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 C )以上。

污泥处理处置及资源化途径与新技术

污泥处理处置及资源化途径与新技术 作者:蒋锐 来源:《丝路视野》2017年第16期 【摘要】从现状来看,很多国家都面临污泥处置的各项难题。如果要在根本上实现资源化的污泥处置,那么有必要引入新式的手段和相关处理技术。近些年来,污泥处置和处理这方面陆续诞生了厌氧消化技术、深度脱水技术、污泥原位减量的相关技术等。从污泥无害化的根本宗旨出发,各项技术都正在逐步完善。污泥处理的无害化有助于节省资源,与此同时也符合了环保目标。鉴于此,本文主要分析污泥处理处置及资源化途径与新技术。 【关键词】污泥处理;资源化;途径;新技术 一、污泥处理处置的基本原则 对污泥进行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利用时应遵循“安全环保、循环利用、节能降耗、因地制宜、稳妥可靠”的基本原则。其中,安全环保是必须坚持的基本要求;循环利用是应努力实现的重要目标;节能降耗是应充分考虑的重要因素;因地制宜是方案比选决策的基本前提;稳妥可靠是贯穿始终的必需条件。 在制订污泥处理处置规划时,应根据污泥处理处置阶段性特点,同时考虑应急性、阶段性和永久性三种方案。充分利用其他行业资源来进行污泥处理处置可作为阶段性方案,并应具有应急的处理处置方案,防止污泥随意弃置,保证环境安全。在选择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时,应按照“处置决定处理、处理满足处置”的要求,在确定了污泥处置方式的基础上选择适宜的污泥处理技术。 二、传统污泥处置方法所存在的不足 (一)填埋处理问题 污泥的土地填埋技术早就在20世纪60年代就已经开始盛行,这个技术已经可以算是比较成熟的了,对于污泥的填埋,不仅可以单独进行填埋,还可以与生活垃圾、工业废物等等进行填埋,而且土地填埋的处理技术有投资少、容量大、见效快等特点。但是由于现在污泥量每年都在增加,还有就是现在填埋技术对于污泥的土力学性质要求比较高,所以就给大面积的选址添加了一定的困难。 (二)土地利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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