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科目对照表

新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科目对照表
新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科目对照表

参考材料2:

新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对照表附表1:

新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对照表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一、资产类

二、负债类

三、净资产

四、收入类

五、支出类

附表2:

新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对照表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一、资产类

二、负债类

三、净资产

四、收入类

五、支出类

附表3:

新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对照表

——失业保险基金

一、资产类

二、负债类

三、净资产

四、收入类

五、支出类

附表4:

新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对照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一、资产类

二、负债类

三、净资产

四、收入类

五、支出类

附表5:

新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对照表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

一、资产类

二、负债类

三、净资产

四、收入类

五、支出类

新旧会计制度差异比较

新旧制度整体和主要内容比较 第一节新旧制度整体比较一、新旧制度正文内容比较 二、新旧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比较

主要比较结论:新旧制度整体上的结构和内容的最大差异表现在:新制度自成体系,而旧制度不能单独运用。 新制度由《企业会计制度》正文和《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构成。在《企业会计制度》中,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和一般要求、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基本会计要素的定义及其相关经济业务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作出详细具体的规定,对一些特殊会计事项, 如会计调整、或有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等的会计处理也作出了详细具体规定,同时也对财务会计报告的主要内容及编制基本要求作出了规定。这样,在实际上,新制度本身可以成为独立的会计核算和披露规范体系。而旧制度对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作出了详细具体规定,并不涉及会计核算的总体要求、一般原则,以及会计确认、计量方面的内容,因而必须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才能成为会计核算的规范体系,不能自成体系。 在其他方面,则在结构和主要内容上是大体一致的。 新旧制度整体结构和内容上的差异可以反映出我国会计核算规范体系的发展趋势是:我国仍将保持以企业会计制度形式为主的会计核算规范体系,或者说是将呈现出双重会计核算规范体系,即企业会计制度规范体系和会计准则规范体系。 三、新旧制度适用范围比较 主要比较结论:新制度是一种打破行业界限和经济成分界限的全国统一的企业会计核算制度,使不同行业的企业、不同经济成分的企业的会计信息口径一致,便于全国范围内不同行业之间、不同经济成分之间企业会计信息的对比分析和汇总。旧制度是一种分行业或经济成分的企业会计制度,在会计方法、会计科目乃至会计报表格式和内容及编制要求方面有较大差异,从而导致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之间会计信息口径不一致而缺乏可比性。 差异体现出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发展趋势是:我国要建立一种打破行业界限和经济成分界

小企业会计制度下的科目表

小企业会计科目表 时间:2010-7-22 6:34:52 来源:徽商会计网作者:richkj 点击次数:1413 关键词: 关键词:2004年2005年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表 符合《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 : 143号)中界定的小企业,从2005年1月1 日起,会计核算可以根据财政部2004年颁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的规定,设置小企 业会计科目表

关键词:销售费用营业费用明细科目设置账务处理 一、销售费用科目核算范围 销售费用科目(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称营业费用科目)主要核算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销售部门和销售人员发生的费用支出。 销售费用明细科目设置关系到企业准确核算销售费用,以利于企业对销售费用的考核。 二、销售费用明细科目设置 销售费用通常设置以下明细科目:工资、福利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广告 费、商品维修费、质量三包费、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 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以上明细科目,企业可根据需要取舍。 此外,从管理考核角度,还可以对销售费用明细科目分销售机构进行部门辅助核算以及对销售人员进行员工辅助核算。如果采用财务软件做账,辅助核算设置非常容易;如果手工做账,辅助核算的工作量就很大了。 三、销售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2、发生的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业务费等经营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累计折旧”等科目。 3、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管理费用明细科目设置账务处理 一、管理费用科目核算范围 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行政职能性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 管理费用明细科目设置关系到企业准确核算管理费用,以利于企业对管理费用的考核。 二、管理费用明细科目设置 管理费用通常设置以下明细科目:工资、福利费、社保费、工会经费、职教费、办公费、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招待费、折旧、税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残疾人保障基金、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研发费用、咨询费(含顾问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其他。 以上明细科目,企业可根据需要取舍。 此外,从管理考核角度,还可以对管理费用明细科目分管理部门进行部门辅助核算以及对管理人员进行员工辅助核算。如果采用财务软件做账,辅助核算设置非常容易;如果手工做账,辅助核算的工作量就很大了。 三、管理费用科目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 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本科目(其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提取时借记本科目,新准则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企业会计制度贷记应付工资、其他应付款(会费、职教费),福利费直接列支。 3、行政管理部门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记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一、总说明 二、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三、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四、会计报表格式 五、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六、会计报表附注 一、总说明 (一)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企业不应当随意打乱重编。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二)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者外,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三)对于会计科目名称,企业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在不违背会计科目使用原则的基础上,确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科目名称。 (四)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当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五)企业应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根据本制度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会计报告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六)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当包括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需要编制财务情况说明书的企业,还应当包括财务情况说明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中有关重大事项的说明,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年度和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当反映两个年度或者相关两个期间的比较数据。 (七)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符合本制度的规定,做到内容真实完整,说明清晰,便于理解。半年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在不违背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以及不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正确理解和运用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简化。 半年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前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等,除特别重大事项外,可不作调整或披露;月度、季度财务会计报告,除特别重大的事项外,可不提供会计报表附注。

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换会计分录和2019年1月1日新账科目余额表(精选.)

编制新旧会计制度转换会计分录 和2019年1月1日新账科目余额表 1、财务会计类科目转换 (1)资产类科目转换(新制度在借方) 借: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财政应返还额度 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 库存物品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公共基础设施 政府储备物资 公共基础设施在建工程 受托代理资产 贷: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财政应返还额度 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 存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2)负债类科目转换(新制度在贷方)借:短期借款 应缴税费 应缴国库款 应缴财政专户款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 其他应付款 长期借款 长期应付款 贷:短期借款 应缴财政款 其他应交税费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 其他应付款 长期借款 长期应付款 (3)净资产类科目转换(新制度在贷方)借:财政拨款结转 财政拨款结余 非财政拨款结转 非流动资产基金 事业基金 专用基金 贷:累计盈余 专用基金

2、补充未入账事项 ①借:政府储备物资 贷:累计盈余 ②借:固定资产 贷:累计盈余 ③借:累计盈余 贷:预计负债 ④借:累计盈余 借:坏账准备 3、财务会计科目调整事项 借:累计盈余 贷: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借:累计盈余 贷: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4、2019年1月1日单位新账财务会计科目余额表 财务会计科目余额表 2019年1月1日

5、预算会计类科目转换 (1)“财政拨款结转”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余额。 原账的“财政补助结转”科目余额元 - “预付账款”(财政资金预付部分) - “其他应收款”(财政资金预付部分)元 + “应缴税费”科目余额元 +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余额元 + “其他应付款”(财政资金应付部分) = 新账的“财政拨款结转”科目余额元。 借: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授权支付) 贷:财政拨款结转 (2)“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余额。 原账的“财政补助结余”科目余额元 = 新账的“财政拨款结余”科目余额元。 借: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授权支付) 贷:财政拨款结余 (3)“非财政拨款结转”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余额。 原账的“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余额元 - "应收票据"(非财政专项) - "预付账款"(非财政专项) - “其他应收款”

新旧会计制度对照表

《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的选用和账户的转换 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基本上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基础上修改、完善而成的,其中部分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发生了一些变化。为便于大家理解,下表将两个制度(分别称新、旧制度)中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和方法进行了比较,并指出了在实行新制度进行账户转换时应注意的问题。 编号科目名称使用方法及新旧衔接 资产类科目 1001 现金新旧制度核算内容相同 1002 银行存款新旧制度核算内容相同 1009 其它货币资金新制度增加“存出投资款”明细科目 1101 短期投资1、新制度增加了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短期投资和以非 货币性交易投入短期投资来源。企业在调账时应注意不同渠道取得短期投资的适当性,并以投资方式不同来设置明细科目。2、新制度下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收到股利、利息等收益不确认投资收 益,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 1102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新旧制度核算内容相同 1111 应收票据对带息票据计提利息,旧制度规定应于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计提利息,新制度规定应于期末时计提利息(一般理解为月末)。 1121 应收股利新旧制度核算内容相同1122 应收利息新旧制度核算内容相同 1131 应收帐款新制度增加了债务重组方式下债权的减少以及以应收账款换入应收账款,或者以应收账款和其他资产换入应收帐款的会计处理,同时对债务重组方式下债权减少的核算做了更具体、详细的指导。 1133 其他应收款新制度对此部分核算内容规范的更具体详细;提出了应计提坏账准备的要求;增加了其他应收款与其他应收款的会计处理,同时对债务重组方式下全权减少的核算做了更具体、详细的指导。 1141 坏帐准备新制度对坏帐准备提取的范围、提取的方法、提取的比例等方面进行了更详细明确和更刚性的规定。 1151 预付账款新制度新规定了对预付账款因种种原因而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处理。企业在调帐时应分析预付账款中是否出现了上述规定的情况,若有,应先调账,借记“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转入”科目,贷记本科。 1161 应收补贴款新制度规定的核算内容更为具体1201 物资采购新旧制度核算内容相同1211 原材料新旧制度核算内容相同1221 包装物新旧制度核算内容相同

企业会计制度及会计科目使用说明(1)

企业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下同),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企业应当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 第四条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会计核算应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七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本制度所称的期末和定期,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第八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在境外设立的中国企业向国内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九条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十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第十一条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四)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五)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六)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八)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九)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十)企业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企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十一)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十二)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

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一、总说明 (一)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企业不应当随意打乱重编。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二)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者外,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三)对于会计科目名称,企业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在不违背会计科目使用原则的基础上,确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科目名称。 (四)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当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五)企业应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根据本制度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会计报告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六)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当包括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需要编制财务情况说明书的企业,还应当包括财务情况说明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中有关重大事项的说明,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年度和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当反映两个年度或者相关两个期间的比较数据。 (七)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符合本制度的规定,做到内容真实完整,说明清晰,便于理解。半年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在不违背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以及不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正确理解和运用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简化。 半年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前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等,除特别重

中小学校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

附表3: 中小学校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 序号 新制度会计科目 原制度会计科目 编号 名称 编号 名称 一、资产类 1 1001 库存现金 1001 库存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 1002 银行存款 3 1021 其他货币资金 4 1101 短期投资 1101 短期投资 5 1201 财政应返还额度 1201 财政应返还额度 6 1211 应收票据 1212 应收账款 7 1212 应收账款 8 1214 预付账款 9 1218 其他应收款 1215 其他应收款 10 1301 在途物品 11 1302 库存物品 1301 存货 12 1891 受托代理资产 13 1501 长期股权投资 1401 长期投资 14 1502 长期债券投资 15 1601 固定资产 1501 固定资产 16 1611 工程物资 1511 在建工程 17 1613 在建工程 18 1214 预付账款 19 1701 无形资产 1601 无形资产 20 1902 待处理财产损溢 1701 待处置资产损溢 二、负债类 21 2001 短期借款 2001 短期借款 22 2101 应交增值税 2101 应缴税费

23 2102 其他应交税费 24 2103 应缴财政款 2102 应缴国库款 25 2103 应缴财政专户款 26 2201 应付职工薪酬 2201 应付职工薪酬 27 2301 应付票据 2302 应付账款 28 2302 应付账款 29 2305 预收账款 30 2307 其他应付款 2305 其他应付款 31 2901 受托代理负债 32 2501 长期借款 2401 长期借款 33 2502 长期应付款 2402 长期应付款 34 2901 受托代理负债 2501 代管款项 35 2307 其他应付款 36 2502 长期应付款 三、净资产类 37 3001 累计盈余 3001 事业基金 38 3101 非流动资产基金 39 3101 专用基金 3201 专用基金 40 3001 累计盈余 3301 财政补助结转 41 3302 财政补助结余 42 3401 非财政补助结转 43 3001 累计盈余(借方) 3403 经营结余(借方) 四、预算结余类 44 8101 财政拨款结转 3301 财政补助结转 45 8102 财政拨款结余 3302 财政补助结余 46 8201 非财政拨款结转 3401 非财政补助结转 47 8202 非财政拨款结余 3001 事业基金 48 8301 专用结余 3201 专用基金 49 8401 经营结余 3403 经营结余

新旧中小学会计制度比较-会计制度论文-会计论文

新旧中小学会计制度比较-会计制度论文-会计论文 ——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 1总体结构的变化 新制度将旧制度中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进行拆分,取消了年终清理结算和账目结算部分,同时也取消了第五部分会计的内容。新制度借鉴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关的内容和格式、根据中小学校财务会计的特点合理地建立了相关会计核算和会计报表制度。 2主要会计科目的变化 (1)资产、负债类科目的变化 新制度对“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科目明确了会计编号并做出了具体规定。同时新增了“在建工程”科目,中小学校在对基建项目进行单独核算的同时应当至少按月在“在建工程”科目中反映。新制度还将勤工俭学项目投资和其他投资调整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新增了“待处理资产损益”科目来核算相关资产的处置情况。而在负债类科目方面,将相关工资科目整合为“应付职工

薪酬”来统一核算,此举更加细致地对工资制度进行核算。新制度还将“应付及暂存款”科目分解为“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三个部分,但在具体核算内容方面仍有差异。此外,还将“借入款项”分解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以上对相关会计科目的增加和分解都反映出我国中小学会计制度和企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趋同。 (2)净资产类科目的主要变化 在新制度中,净资产科目的变化最大。首先,缩小了事业基金的核算范围,即取消了旧制度中的“一般基金”和“投资基金”科目,将其中属于无形资产的部分划分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中。其次,增设了“非流动资产基金”,将原先的“固定基金”科目取消,增设“非流动资产基金”来核算相关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投资等非流动资产项目。再次,整合了“专用基金”科目内容,扩大了本科目的核算范围。最后,增设“财政补助结转”“、非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科目,这些科目的设立严格区分了财政资金和非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下拨的成本,便于对各单位的预算执行和结余情况进行监督。 (3)收入、支出科目的主要变化 新制度在对原有科目进行调整的基础上新增了“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新会计制度会计科目(有详细注解)

“新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表

附:会计科目表注解 一、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 企业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银行汇票存款、 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在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期末借方 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1121 应收票据 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期末借方余额,放映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1122 应收账款 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而应该收取的款项。因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等而采用递延方式收取合同或者协议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贷方余额,放映企业预收的账款。 1123 预付账款 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计入“应付账款”科目。企业进行在建工程 而预付的工程价款,也在本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预付

的款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补付的款项。 1131 应收股利企业应该收取的现金股利或者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 1132 应收利息企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等应该收取的利息。企业购入的一次还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 所取得的利息,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 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息。 1221 其他应收款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长期 应收款等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期末借方余额,反 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 1231 坏账准备企业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坏账准备。 1321 代理业务资产企业因不承担风险的代理业务而形成的资产,包括受托理财业务进 行的证券投资和受托贷款等。企业采用收取手续费方式受托代销 的商品,可以将本科目改为“ 借方余额,放映企业代理业务资产的价值。 1401 材料采购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的材料的采购成本。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的材料的采购成本,在“在途物资” 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在途材料的采购成本。 1402 在途物资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或者进价)进行材料、商品等物资日常核算、货款已付但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采购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 在途材料、商品等物资的采购成本。 1403 原材料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的计划成本或者实际 成本。收到来料加工装配业务的原料、零件等,应当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或者实际成本。 1404 材料成本差异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材料的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 差额。企业也可以在“原材料”、

新旧会计制度科目对照表

2008年启用新会计准则,新旧变更,要好好学习一下,通过新旧会计科目表的简单对比,可见此次修订调整的力度。与原《企业会计制度》科目表相比,新增了94个会计科目(其中特殊行业专用会计科目69个),取消了10个会计科目,合并了6个会计科目,分拆、更名、降级了9个会计科目。 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表旧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表对比 顺序号编号会计科目名称会计科目适用范围说明顺序号编号名称 一、资产类一、资产类 1 1001 现金1 1001 现金不变 2 1002 银行存款2 1002 银行存款不变 3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银行专用新增 4 1011 存放同业银行专用新增 5 1015 其他货币资金3 1009 其他货币资金不变 4 1101 短期投资分拆 5 1102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更名 6 1021 结算备付金证券专用新增 7 1031 存出保证金金融共用新增 8 1051 拆出资金金融共用新增 9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新增 10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金融共用新增 11 1121 应收票据6 1111 应收票据不变 12 1122 应收账款9 1131 应收账款不变 13 1123 预付账款12 1151 预付账款不变 14 1131 应收股利7 1121 应收股利不变 15 1132 应收利息8 1122 应收利息不变 16 1211 应收保户储金保险专用新增 17 1221 应收代位追偿款保险专用新增 18 1222 应收分保账款保险专用新增 19 1223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保险专用新增 20 1224 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保险专用新增 21 1231 其他应收款10 1133 其他应收款不变 22 1241 坏账准备11 1141 坏账准备不变 13 1161 应收补贴款取消 23 1251 贴现资产银行专用新增 24 1301 贷款银行和保险共用新增 25 1302 贷款损失准备银行和保险共用新增 26 1311 代理兑付证券银行和证券共用新增 27 1321 代理业务资产新增 28 1401 材料采购14 1201 物资采购更名 29 1402 在途物资新增 30 1403 原材料15 1211 原材料不变 31 1404 材料成本差异18 1232 材料成本差异不变 32 1406 库存商品20 1243 库存商品不变 33 1407 发出商品新增 34 1410 商品进销差价21 1244 商品进销差价不变 35 1411 委托加工物资22 1251 委托加工物资不变 36 1412 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16 1221 包装物合并 17 1231 低值易耗品合并 19 1241 自制半成品取消

新旧会计准则主要差异比较

新旧会计准则主要差异比较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规定自2007 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顺应中国经济快速市场化和国际化的需要,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核心,强化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理念,首次构建了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国际准则趋同、涵盖企业各项经济业务、可独立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并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有益借鉴,实现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性的跨越和历史性的突破。为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新准则,现就新旧会计准则主要差异比较如下。 一、补充新准则,形成系统化 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在现行准则的基础上增添了若干新准则,例如: 涉及房地产行业的准则《投资性房地产》(No. 3),涉及农业的准则《生物资产》(No. 5),涉及金融、证券行业的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No. 22)、《金融资产转移》(No. 23)、《套期保值》(No. 24)、《金融工具列报》(No. 37)等,涉及保险企业的准则《原保险合同》(No. 25)和《再保险合同》(No. 26),涉及能源企业的准则《石油天然气开采》(No. 27),涉及外贸企业的准则《外币折算》(No. 19)以及涉及薪酬和个人收入的准则《职工薪酬》(No. 9)、《企业年金基金》(No. 10)、《股份支付》(No. 11)及《政府补助》(No. 16)等,使我国不同行业企业在遇到具有行业特色的特殊性问题时直接有据可依。另外,新准则中还增添了《每股收益》(No.34)和《分部报告》(No. 35)等准则,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具体计算方法和分部报告的具体披露内容与

会计论文: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比较

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比较 2015年10月财政部新修订印发了《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并要求各级政府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总预算会计工作是财政工作的基础,是国库管理和预算执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对于提高财政资金运用效率、提升预算执行水平、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推进财政各项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新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与原制度比较更加系统、科学,拓展完善了会计核算内容,全面核算政府各项经济活动;借鉴国际惯例,引入权责发生制;全面优化会计报表体系,有效提高政府财政信息透明度。 一、新制度更加系统化,有利于加强和规范财政总会计管理 原《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1997年印发,1998年实施,随着预算编制、执行等环节和政府采购等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虽然财政部先后陆续制定发布了15个补充规定对财政总预算会计处理方法进行调整,但很多内容仍滞后于财政改革发展的进程。此外大量、分散、零碎的核算办法散落在不同的制度里,给基层实务者带来的极大的不便。新制度充分考虑预算体制改革和财政体制改革进程和目标,结合财政资金来源和运用的多元化,系统梳理原有制度,科学设计制度框架,完善核算内容,创新核算方式,删除与现行政策规定不符的内容,增加有关资产负债的核算内容,设置59个一级会计科目和7张会计报表,并将涉及财政业务的全部会计核算优化集中在一个制度里,在便利实务操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财政总会计管理工作。

二、新制度核算范围进一步扩大,实现从重点核算预算收支向全面核算资产负债的转变 原制度侧重于核算反映政府预算收支执行情况,随着新《预算法》及预算管理制度的改革,仅仅反映收支情况的会计信息已不能满足有关方面对财政信息的需求。顺应各方关切,新制度坚持继承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在完善财政预算收支的基础上,更加重视政府财政的资产和负债的核算。新制度拓展和完善了资产、负债、净资产和财务收支等核算内容,通过增设相关科目,进一步规范了财政对外借款、地方政府债券转贷、主权外债转贷、政府股权投资、政府发行债券、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财政代管资金等业务的核算;按照新《预算法》调整并完善部分收支会计科目,细化了债务收支核算内容;广泛采用“双分录”的会计核算方法,在核算预算收支的同时,也核算反映与预算收支变动密切相关的资产负债情况。总的来说,新制度将预算管理改革成果及各级政府的经济业务活动通过会计记录进行了全面、完整、准确、科学地反映,进一步拓展了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涉及面,要求会计人员不仅要关注财政收支变化,更要关注财政经济状况,为促进政府资产负债管理水平的提高奠定基础。 三、新制度引入权责发生制,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提供了制度保障 新制度改变了原有单一的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基础,明确在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的基础上,部分经济业务或事项按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鉴于收付实现制根据现金收付以确认收入和支出,不能真实反映政府综合财政实力的弊端,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用权责发生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要求从收入、费用、资产、负债等方面全方位反映政府

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企业会计制度—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 一、流动资产 (一)货币资金 1、收到投资者(或股东)投入的现金股款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2、收到实现的营业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收到应收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 4、因支付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所需的现金,按支出凭证所记载的金额 借:其他应收款等 贷:现金 收到出差人员交回的差旅费剩余款并结算时 借:现金(按实际收回的现金) 管理费用(按应报销的金额). 贷:其他应收款(按实际借出的现金) 5、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属于现金短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现金 属于现金溢余: 借: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待查明原因后作如下处理: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现金短缺款(××个人) 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属于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赔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 借:管理费用──现金短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如为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现金溢余(××个人或单位) 现金 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营业外收入──现金溢余 6、收到银行存款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 7、收回备用金和其他应收暂付款项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应收款 8、收到供应单位因不履行合同而赔偿损失的赔款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9、将款项汇往采购地开立采购专户 借: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贷:银行存款 10、将款项存入银行以取得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信用卡 借: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 ──银行本票 ──信用卡 贷:银行存款 11、向银行开立信用证,交纳保证金 借: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 12、向证券公司划出资金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银行存款 购买股票、债券等时 借:短期投资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13、将外埠存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存款的未用金额转回结算户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银行汇票 ──银行本票 14、交纳税金 借:应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15、交纳其他应交款项 借:其他应交款 贷:银行存款

政府会计制度新旧会计科目转换对照(课件)

事业(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 原制度科目 名称 新制度科目 名称 备注 序号 编号 编号 一、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 1 1 001 库存现金 00 2 银行存款 直转,如有受托代理资产,转入“库存现金—— 受托代理资产”明细科目 1 1 1 002 银行存款 021 其他货币资金 2 3 4 5 6 7 8 拆分,如有爱托代理资产,转入“银行存款—— 受托代理资产”明细科目 1011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201 财政应返还额度 1101 短期投资 1011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201 财政应返还额度 1101 短期投资 直转 直转 直转 直转 直转 1211 应收票据 1212 应收账款 1211 应收票据 1212 应收账款 1 1 213 预付账款 511 在建工程 合并,将原账的“在建工程”科目余额(基建“ 并账”后的金额)中属于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 款金额转入新账“预付账款”相关明细科目。 9 1214 预付账款 1 1 0 1 1218 其他应收款 拆分,将已经付款或开出商业汇票、尚未收到物 资的金额,转入新账“在途物品”科目 1 215 其他应收款 1 301 在途物品 1 1 1 1 1 2 3 1302 库存物品 1303 加工物品 1611 工程物资 1811 政府储备物资 1891 受托代理资产 拆分 拆分,在加工存货 拆分 4 1301 5 6 存货 拆分 拆分,受托代理物资

1 1 1 2 2 2 2 2 2 7 8 9 0 1501 长期股权投资 1502 长期债券投资 1601 固定资产 1801 公共基础设施 1811 政府储备物资 1821 文物文化资产 1831 保障性住房 拆分,股权投资 1 401 长期投资 拆分,债券投资 拆分 拆分 1 1501 固定资产 拆分 2 3 4 5 拆分 拆分 1602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1802 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 已计提了固定资产折旧的将科目余额直接转入 1 502 累计折旧 拆分 ( 摊销) 2 2 6 1832 保障性住房累计折旧 拆分 1 1 611 工程物资 613 在建工程 拆分,工程物资 7 1511 在建工程 2 2 3 8 1601 无形资产 9 1602 累计摊销 1701 无形资产 1702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1902 待处理财产损溢 1801 公共基础设施 1811 政府储备物资 1891 受托代理资产 二、负债类 已计提了无形资产摊销的将科目余额直接转入 0 1701 待处置资产损溢 1 1 1 80 2 公共基础设施 801 政府储备物资 901 受托代理资产 行政单位 行政单位 行政单位 3 3 1 2001 2 2001 短期借款 2101 应交增值税 短期借款 拆分,将原账“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科目余额 转入 2 101 应缴税费 3 3 2102 其他应交税费 拆分

新旧会计准则主要变化对比

新旧会计准则主要变化对比 【文章摘要】20XX 年2 月15 日, 财政部在北京举行会计、审计准则发布会, 共颁布了项会计准则和48 项审计准则, 并规定于20XX年1月1日在境内上市公司实行。会计准则的历史性变革,能在很大程度上改变财务报表数据,从而使上市公司的利润在短期内发生较大变化。因此,研究新旧会计准则的不同, 无论对还是对投资者都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本文归纳总结了新旧会计准则的不同, 希望能对业界有所帮助。 【关键词】新旧会计准则;变化;对比分析 新会计准则体系已由财政部颁布, 即将在全国实施。这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重大事件, 在中国会计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新会计准则以先进、科学的理念为指导,立足中国的实际,在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中国的国情, 较好地处理了会计的国际化和中国特色的关系。颁布和实施新的会计准则体系, 结束了我国会计“制度”和“准则”两张皮的历史, 必将对我国的会计事业和经济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中国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 实现了广大会计工作者多年来的梦想和追求, 实现了我国会计准则建设新的跨越和突破。新准则较旧准则在修订上,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基本准则有所变更新基本准则中的会计基本原则, 继续保留了重要性原则、谨慎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等, 也强调了可比性、一致性、明晰性等原则。但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完善了会计一般原则。原准则第二章“一般原则”中, 具体规定了12 项会计一般原则。这些原则都是为了满足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及时、有用、清晰明了等要求, 国际上一般称为“会计信息或财务报表的质量特征”。新准则将原基本准则第二章“一般原则”修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主要是因为基本准则中再规定“一般原则”较难解释, 与国际惯例也难以协调, 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更能体现该章的内容实质。同时对原准则规定的12项原则进行了适当调整:将权责发生制原则作为会计基础在总则中进行了规定。 二、存货管理办法发生变革新存货准则下, 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一律使用“先进先出”法记账,这对生产周期较长的公司将产生一定影响。原先采用“后进先出”法、存货较多、周转率较低的公司,采用新的存货记账方法后, 其毛利率和利润将出现不正常的波动。例如, 采用“后进先出”法的家电上市公司,

方案-新旧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衔接的账务处理

新旧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衔接的账务处理 '(一)“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和“预付账款”科目 以上科目新准则均有设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调账时,应将以上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旧账。 (二)“短期投资”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 新准则没有设置“短期投资”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而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要求分别“成本”、“公允价值变动”进行明细核算。调账时,企业应当根据新准则的划分标准将原制度中的短期投资重新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企业应当按照首次执行日的公允价值自“短期投资”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原账面价值与首次执行日公允价值的差额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金额。 (三)“应收补贴款”科目 新准则没有设置“应收补贴款”科目。调账时,企业应“应收补贴款”科目的余额转至“其他应收款”科目。 (四)“物资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材料成本差异”、“库存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委托加工物资”、“受托代销商品”、“待摊费用”和“存货跌价准备”科目 新准则设置了“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材料成本差异”、“库存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委托加工物资”、“受托代销商品”、“待摊费用”和“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同。 调账时,应将“物资采购”科目的余额转入“材料采购”科目;将“包装物”科目和“低值易耗品”科目的余额一并转入“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科目;将“库存商品”科目的余额转入“库存商品”科目,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产品也可以将其金额转入“开发产品”科目,对于企业收获的农产品也可以将其金额转入“农产品”科目;其他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旧账。 另外,新准则还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对农业企业专设了“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对建造承包商专设了“周转材料”科目。调账时,应将原存货项目中属于投资性房地产、消耗性生物资产或周转材料的金额自有关科目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消耗性生物资产”或“周转材料”科目。 (五)“自制半成品”、“委托代销商品”和“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 新准则没有设置“自制半成品”、“委托代销商品”和“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而设置了“发出商品”科目。 调账时,应将“自制半成品”科目的余额转入“生产成本”科目;将“委托代销商品”科目的余额转入“发出商品”科目;对“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其中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部分转入“发出商品”科目,已经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部分转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企业也可沿用“委托代销商品”科目核算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 (六)“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新准则设置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但其核算内容和核算方法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另外新准则还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调账时,企业应对“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 1.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科目余额全额冲销,并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长期股权投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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