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规范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凡违反规定操作而造成公司损失的,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一切由本工程位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公司总经理在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下可以或委托他人签订有关合同。公司内法人单位对外签订合同,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订;非法人单位签订合同须公司总经理批准,由各单位行政正职或其委托人签订。签约人必须对公司和本单位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

第六条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依法正确履行审查义务,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是否有经营权、是否有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及其相应代理权限等。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权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七条签订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它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筹兼顾,然后签约。

第八条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紧急情况经集团总经理临时授权时达成的口头协议,事后应补办书面形式的合同文本。

第九条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合同内容必须规范、准确、详实。

第十条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章合同的审查批准

第十一条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相关规定及审批权限上报,经公司发展部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十二条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

(1)在单位经营范围内为从事正常经营活动所签订的一般合同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行政正职审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重要、大额合同应上报公司,由公司发展部审核,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①重要合同是指合资、合作经营合同;承包经营合同;对外投资、融资借款合同;重大设备租赁合同(半年以上);固定资产购买或投资合同;无形资产转让合同;技术引进合同;以及其他对企业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合同等;

②大额合同是指涉及金额达到或超过10万以上的合同;

③格式化合同文本;

④其它有必要审批的合同。

2、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1)除按规定上报公司审核批准的合同之外,各单位的一般性业务往来合同由本单位的行政正职审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下列合同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①合资、合作经营合同;承包经营合同;对外投资、融资借款合同;重大设备租赁合同(半年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合同;无形资产转让合同;技术引进合同;以及其他对企业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合同等;

②重要的、大额的且内容较复杂的合同;

③格式化合同文本;

④其它有必要审批的合同。

3、标的数额巨大,或对公司的教学、科研、生活等方面会造成影响的合同应经公司审核后,上报公司主管机关审批。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规、政策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应经公司发展部审核。

第十四条公司发展部负责组织有关法律专家,对合同进行审核,提出参考意见。审

核的权限包括:公司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合同,各单位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内容复杂、较难掌握的合同。审核的要点包括: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

第十五条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呈报学校法规室批准或报有关机构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十六条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1、申报。各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应事先填写合同签约申报表,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会审,并由公司总经理审查批准。

2、审核。对送审的合同,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或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最后作出:可行、不可行或需进一步谈判等审核意见。

3、批准。会审通过后,总经理在合同审批表批写意见,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审批的意见办理。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十七条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与合同有关的单位、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和全面履行。

第十八条各签约单位应加强对有关合同履行的动态监督,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签约、交货、验收到结算及时跟踪、管理。各单位的行政正职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本单位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九条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二十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如遇不可抗力影响)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从维护集团合法权益出发,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第二十一条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经鉴证的合

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应报原机构备案。经公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必须报公证机构重新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第二十三条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

第二十四条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负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第六章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二十五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由签约单位负责处理。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涉及集团内部几个单位的,应在内部协调好,做好配合工作,统一意见,可成立一个由各单位代表组成的纠纷处理小组,由主签约单位为主负责处理合同纠纷。

第二十六条需要法律帮助的合同纠纷,可提请公司发展部协助解决,有关单位必须主动提供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协助配合。

第二十七条提请处理合同纠纷的程序是:

1、承办人填写“合同纠纷处理申报表”(一式二份),根据合同审批权限报批。

2、对各单位上报的有关合同纠纷,发展部可依据情况,提出意见,由集团总经理作出批示意见:负责处理纠纷的单位、人员,处理意见等。

3、对经协商仍无法解决或认为有必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合同纠纷,经集团总经理同意,可上报主管校长或校法规室,然后提交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二十八条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二十九条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有关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各单位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跟踪或履行。

第三十条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汇报。经协商无效者,由集团发展部配合各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三十一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

第七章合同的管理

第三十二条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总经理委托制度、合同专用章制度及基础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公司合同的二级管理具体是:

一级:公司由总经理总负责,凡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具体负责分管领域,归口管理部门为发展部。

二级:公司下属单位由本单位行政正职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各单位办公室或相关部门。

第三十四条各单位负责人及其委托人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的合同签订、履行、监督工作。

第三十五条公司发展部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管理公司的各类合同;

2、负责检查各类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可行性,实行法律监督;对公司审批或签订的合同负责审核,对公司各单位签订的合同负责监督,提供法律帮助;

3、负责对委托人和有关人员进行法律培训、考试、提高其法律素质;

4、负责考评公司各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经验教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5、配合办理合同的报批、见证、鉴证和公证等事项;

6、配合处理合同纠纷;

7、参与有关合同的谈判、签约、履行等工作。

第三十六条公司各单位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管理本单位签订的合同;

2、负责审查本单位签订的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可行性;对须报请集团或有关机关审批、签证或公证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初步意见;

3、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合同管理的实施细则,采取切实措施,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4、负责处理本单位合同纠纷。

第三十七条公司实行总经理委托制度,公司总经理可以委托有关人员代为签订合同。委托人的主要职责是:

1、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消极推诿;

2、对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可行性负责;

3、对须报请上级部门审批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

4、对所签合同的全面履行具体负责,履行中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并积极想办法解决,对发生的合同纠纷负责处理好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

5、负责保管好或委派专人保管好本人所签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履行完毕后应立即将资料归档。

第三十八条实行合同专用章制度。合同专用章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刻制、编号和颁发。合同专用章应妥善保管。公司及下属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所加盖的印章,除本单位的公章外,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其他印章一律不准代替使用。否则,由此所引起的责任由有关责任人承担,造成严重损失或纠纷的应对相关人员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公司各单位都必须认真落实合同基础管理工作。具体如下:

1、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合同的基础管理工作。对于合同管理人员应定期培训,并不定期检查其工作情况。

2、建立合同档案。

3、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市场部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规范本公司合同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职责,界定管理层面,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效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分支机构和其他直属单位。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依据法定程序执行。 第三条定义 1、所属单位:特指公司所属各全资企业、其他直属单位,以及依照法定程序应当执行本制度的集团公司控股企业; 2、合同:是指除劳动合同外,公司及其全资、控股成员企业及其他直属单位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以及集团内各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合同条款拟定、审查会签、签字、备案审核、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二章合同管理 第四条签订合同,除即时清结外,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由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人授权委托证明文件的法人代理人签订合同。凡签订的合同必须有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公司“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 第五条签订合同要做到:主要条款完备,经济责任明确,文字叙述清楚,签订手续齐全。 第六条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要认真听取各单位、部门意见,特别是对工期、质量的要求更应听取工程技术人员的意见。合同签订后,必须严格履行,坚决做到“重合同、守信用”,维护企业形象。 第七条公司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理人签订,必要时应办理公证手续。 第八条公司签订合同人员的职责: 1、根据授权代理的范围,做好市场调查,了解信息,接洽联系,起草合同文稿等有关工作。

2、在参加洽谈签约活动中,要认真审阅对方的资信情况,了解其法人资格与履约能力。 3、签订合同必须严肃细致,认真负责,杜绝因合同疏漏造成的经济损失。 4、对合同的重大变更或解除,需要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汇报请示,并提出建议和措施。 5、由于签约对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及时按合同规定向对方索赔或请求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以挽回公司经济损失。 第九条合同签订权限 公司及所属单位内部的部(处、科、室)等职能部门一律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者其它具有履约性质的任何书面文件;在经营权限内允许具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超出经营权限的需取得公司的授权、委托。任何项目的合同须由总经理亲自审批后方可签订。 第十条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公司任何单位均可以作为合同承办部门。

技术合同管理制度

XXXXX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公司的技术合同管理法制化、规范化,使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发明创造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务技术成果的转让(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专利许可权、技术秘密和其他非专利技术)、技术开发(委托、合作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引进、技术消化、技术创新及技术产品销售等技术合同(或契约或协议)。 第三条技术合同的类型包括 1、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作开发合同); 2、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3、技术服务合同; 4、技术咨询合同; 5、技术服务合同等等。 上述各类技术合同的定义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章技术合同的管理

第四条公司技术合同归口管理为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第五条技术合同的订立,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本着“自愿、平等、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技术合同一经生效,应严格履行合同。 第六条技术合同的订立、变更和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原则上应采用相对应的国家有关部门统一制定的格式文本。 第七条合同项目负责人到知识产权管理员领取统一合同表格,提出技术合同文本。我方合同项目负责人与对方共同协商,写出合同书初稿,经对方同意后,项目负责人填写《技术合同审批单》,并同时提供转让的可行性、咨询服务的准确性、实施的可能性等进行相应的可行性论证材料,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主管领导人审查通过后方可签定合同。 第八条技术合同经当事双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有效公章后生效;对方为自然人的,由该自然人签字并注明其身份证号码、住所地等方可生效。在合同书中,由合同项目负责人作为我方“委托代理人”签字,使用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处加盖法人名章。无公司书面授权,公司其它盖章一律无效。 第九条所签定合同应根据有关规定报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备案。

技术研发中心管理制度样本

技术中心管理制度 为了建立一个良好的激励机制, 更好地调动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充分发挥大家的潜能, 科学、合理、高效地完成公司的新产品开发工作。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包括组织机构建设、总则、日常管理制度、课题管理制度、技术秘密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的划分及职责 1.1产品市场开发研究室: 具体职能如下 1) 国内外相关产品市场调研与分析 2) 综合产品信息分析与研究 3) 课题( 项目) 可行性研究和咨询论证 4) 行业( 产品应用) 发展水平与趋势调研与分析, 对产品市场应用情况数据进行处理和统计分析 5) 经过市场调查、分析, 挖掘潜在的产品应用领域 6) 收集来自产品应用单位的信息, 提出新产品开发意见和建议 7) 负责编制新产品的研发方案 8) 负责新产品开发的标准化制定 1.2 产品研发行政事务研究室: 1) 负责研发人事管理制度

2) 对新产品试验进度安排及组织协调 3) 协助包装、标签、编码、送样等具体事项 4) 负责日常办公、试验物资的采购管理工作 5) 负责新产品的注册报批相关事项, 应用研究工作的组织联络、督促协调、质量监督、进度追踪等 1.3专利信息研究室: 负责本公司的专利工作。包括专利信息、专利说明书起草、申报等事项。 1) 产品行业政策法规咨询 2) 新产品咨询与评估 3) 文献收集、检索与资料翻译 4) 研发中心局域网的各种数据库的管理和维护等 5) 提出专利工作思路、专利文书的撰写及专利申报工作 6) 专利商标申报 7) 专利、商标权的维持和转让事务 8) 专利战略制定与组织实施 9) 专利、商标侵权监视与诉讼 10) 专利数据资料的管理与维护 11) 图书资料和期刊管理与维护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防范企业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失误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依据国家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2、公司职能部门和项目部各级人员应各司其职,共同维护公司和项目部“重合同、守信誉”的正面形象,凡违反规定操作造成公司和项目部损失的,当事人应承担责任。 1.3、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对外签订的所有工程承建、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物资设备采购、服务、用工等各类合同,以及公司内部承包人部分或全额出资的内部承包协议一律适用本制度。 1.4、公司行政部为公司的合同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能: 1.4.1、负责组织修订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制订合同格式文本; 1.4.2、负责组织合同管理的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并解答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法律问题; 1.4.3、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 1.4.4、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1.4.5、负责公司合同文本的归档工作,指导各部门进行合同管理。 1.5、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或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对合同中与本部门相关的技术和交易执行条款提出建议和意见。 2、合同的签订 2.1、合同的洽谈、审查、批准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经办、审查、批准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第 3.3条界定的合同审批权限的适用于洽谈和经办。任何合同均需经过职能部门评审,由总经理批准。 2.2、公司鼓励相关或不相关部门人员提供备选供方信息。但涉及价格的洽谈必须至少两人参与。 2.3、所有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需要公司法律顾问风险审查的由总经理决定。 2.4、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公司依法追究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的对外签约责任,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书的例外。本制度2.1条、 3.3条约定的洽谈、审批权限视为法人的制度授权,除签约对方特别要求,不另出具法人委托书。 2.5、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利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2.6、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对责任条款,应本着可履行、能回旋的原则。 2.7、签订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它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筹兼顾,然后签约。 2.8、投标文件等响应招标文件的文件,适用于合同审查审批程序,审批权限详本制度 3.3条。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等有效文件均要按合同进行管理。 2.9、合同文本、合同用印和非公合同: ⑴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签约;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则上采用规范国家或建设主管部门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也必须采用合同书形式,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规书面形式。 ⑵所有合同均应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对方要求加盖公司章或法人章的,要求对方同等用印。

合同管理制度DOC

合同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各公司对外签订合同行为,加强合同管理,提高法律风险的事前防范能力,促进合同纠纷的预防与解决,从而维护集团利 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各公司发生经济活动,除即时结清的之外,均应订立书面形合同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送货单,发票,对帐单 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凡以集团、各分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集团法务部门负责合同审查、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及履行等工作,具体内容以及集团成本管理部、其它相关职能 部门审核内容见第三章 第一章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以下经营行为应订立相关合同 ☆土地获取、股权转让、企业融资等,以及与之相关的经营行为。 ☆前期工程:如三通一平、临水电、临路、方案咨询、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图审查等。 ☆建安工程:如地基工程、住宅建安、设备安装、工程监理、水电费、质检费、沉降观测费、材料设备的采购等。 ☆基础设施建设:如供电、供水、供热、煤气、视话、智能化工程费、环卫、邮政、排水、绿化、供热、区内道路等。

☆公用配套设施:如非经营性公建费、小配套等。 ☆销售策划:如广告费、项目推广费、样板间装饰等。 ☆大宗固定资产的购置,以及与酒店、售票中心等的长期合作类合同。 ☆除上述合同外,主管领导认为需要签订的合同 第六条主办部门应遵照事前签订原则进行合同的签订,合同必须事先签订,然后开始实施。严禁未签合同即先行实施的现象。 第七条所有与项目成本相关的经济合同一般应采取包死总价或固定单价的方式进行合同价款的签订,若不具备条件,必须明确造价取费原则 及结算方式。 第八条所有不能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各主办人员必须《说明》并经主管副总和公司总经理签字认可,然后执行合同审批流程,经过各级审批后 方可生效实施。 第九条对于临时突发的、不可预见的等情况下不能事先签订合同的,可以填写《事先不能签订合同申请单》,主办人应将事件缘由、合作方选择 依据、结算方式、工作计划安排等事项进行说明,由主办部门负责 人签字,经项目公司总经理批准,报公司运营部、集团运营中心备 案后实施,并在10天内按正式合同审批程序完成补办手续。但由此 合同产生的任何联带后果,均由项目公司总经理承担。 第十条资信调查:如属非招标后订立的合同,订立合同前,经办部门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资信等情况,要求对方提供经过年检的有效营业执 照、税务登记证、相应的资质证明,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 与之订立合同。 第十一条所有合同必需明确合同具体内容及范围,并注明以下内容:合同必须具备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合同总价或合同单价), 双方或各方的权责,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结算原则及方式,

技术协议管理规定

技术协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技术协议管理工作,规范技术协议签订范围、签订分工、内容及分发等相关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签订的技术协议。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技术协议”,是指作为商务合同附件,与商务合同相对人约定商务合同技术条款的协议。 第二章技术协议签订范围 第四条需要签订技术协议的物资范围为:采用专有技术、专利技术、新技术的物资;具有一定技术特性,需要进行技术谈判、技术澄清方可全面准确地完成技术性能描述的重要物资;对产品质量、工程质量、装置长周期运行以及安全环保有明显影响的物资;技术程度比较复杂、制造难度大、材料特殊、使用条件要求高(高温、高压、腐蚀性环境、防爆区)的物资,以及公司有特殊要求的物资。主要包括: (一) 电气类:高压柜、低压柜、变频器、变压器、直流电源、不间断电源、电力保护监控系统、110KW以上的电机、特种电缆及其他非标电气设备等; (二) 仪表类:DCS控制系统、PLC及其它非标准仪表件、分析仪器仪表、控制阀及计量仪表等; (三) 动静设备类:压缩机、发电机组、锅炉、物料泵、离心机、过滤机、挤压机、搅拌机、干燥机、包装机、换热器及具有独立控制功能的成套设备,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或没有设计、选型和使用经验的材料、设备及非标准系列的设备等; (四) 工业管线、阀门及管件类:有毒、易燃易爆并高温、高压和临氢介质的管线、阀门及管件;有毒、易燃易爆介质及DN≥300MM的管线、阀门及管件等;

(五) 备品配件类:有特殊要求的塔类、炉类等炼化专用设备配件、密封类配件及试制、试用、改造的重要生产备件等; (六) 材料类:特种钢材、特种防腐防火涂料及水质药剂等; (七) 化工类:新用、试用、更换三剂等化工原辅材料等; (八) 安全防护用品类:特殊消防器材、劳动防护用品及气防用具等; (九) 信息及通信设备类:服务器、网络设备及通信设备等; (十) 其它类:其它有特殊使用要求的物资。 第五条需要签订技术协议的服务范围:设备调试、设备修理、复杂软件、技术服务及技术要求高的剂类装卸等。 第三章技术交流、谈判与技术协议签订 第六条签订技术协议的承包商和供应商应当由项目管理部门、专业管理部门、商务合同承办部门、使用单位和维修维护单位共同确定。对入围承包商或供应商的技术要求应当一致。 与供应商签订技术协议的,物资采购部负责优先推荐中石油网内供应商,并将供应商的联系方式提供给技术协议组织签订部门。 具有特殊工艺要求及专利保护要求的设备可以优先考虑设计院的推荐意见。 第七条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技术协议签订的各项工作。项目管理部门应当按专业分工委托相关专业管理部门与项目入围承包商和供应商进行技术交流与谈判、签订技术协议。 第八条符合招标条件的应当至少与三家承包商或供应商签订技术协议。 第九条专业管理部门按照如下分工组织技术交流与谈判、签订技术协议: (一)机动设备处负责组织设备修理、设备改造、设备调试等技术服务及设备类物资的技术交流与谈判、签订技术协议(其他专业管理部门组织签订技术协议的物资除

技术部管理规章制度

技术部管理规章制度 职业素养: 尊重领导,团结同事,胸怀大局,服从调配。 热爱岗位,主动高效,敢于负责,认真细致。 讲求原则,遵规守制,注重方法,诚信共赢。 工作能力: 精通业务,胜任岗位,职责明确,方法得当,结果导向。 思维清晰,善于合作,工作有序,措施得力,讲究实效, 计划严谨可执行,过程可控求结果。 综合能力不断增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勤奋精神: 积极探索,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有新思想、新观念、新举措。 勤奋学习,深入研究,善于总结,学习有心得,调研有成果。 细心观察,勤于思考,主动工作。 工作要求: 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技术部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技术部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形成整体高效的合力,更好的完成各项工作计划与任务,现制定技术部内部人员工作制度如下,需内部人员谨记遵守。 1 团结、协作、高效、严谨的作风完成部门各项工作计划与任务。 2 按照工作内容、工作计划、岗位职责,考核目标,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3 部内工作人员要积极配合,团结协作,及时做好相互补位工作。 4 工程技术部每周举行部门例会一次,由部门经理主持,工程师参加。每次例会后,应在下周一内将会议纪要上报公司主管经理。 5每周未提出部门上周工作执行情况及下周工作安排上报主管部门经理或总工程师。 6出现重大质量、服务或客户投诉事故,立刻安排相关人员处理。处理的同时,应上报处理技术方案以及费用分析方案给公司主管经理,以便公司正确决策。 7遵守劳动纪律,有事提前一天请假,向主管交代工作进行情况,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8 保持办公环境安静、整齐、有序,工作时间禁止吃零食。 9 各项对外活动和服务,尊重公司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 10 工作中注意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合作,为工作的整体性负责。 11 杜绝工作中的个人利益行为。 12 所有方案设计文件、工艺要求编制实行审批制度,即设计人员自校、自审,审核人审核,批准人审批,保证设计质量,为设计工作的准确性负责。 13执行企业各项管理制度。 2.数据安全及方案图纸保密管理 1 计算机病毒防范 2技术部人员应有较强的病毒防范意识,定期进行病毒检测(特别是邮件服务器),发现病毒立即处理并通知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 3 数据保密及数据备份

投资合同管理制度

投资合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明确集团各部门签署投资类合同的权限和程序,规范集团对外签署投资合同行为,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地区公司和集团对外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协议的种类包括通过招、拍、挂形式同政府获取土地、同对方合作开发、收购对方股权、受让对方土地或在建项目等。 3、合同谈判与签订 3.1无论是地区运作还是集团直接运作的项目,都应该就项目投资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成立合同管理负责人。 地区公司运作的项目,由地总领导,在投资发展部确定合同管理负责人;直接负责地区项目的合同谈判、谈判信息、合同草稿的上报、正式合同的签订以及合同履行。 集团直接运作的项目,由集团分管执总领导,在集团投资策划部确定合同管理负责人;直接负责集团项目的合同谈判签订工作。 3.2合同管理负责人应该以集团投资决策委员会就该项目投资决议所确定的原则性条件同对方协商合同条件,并形成正式合同文本。 3.3合同管理负责人就项目同对方在协商过程中,对方提出的合同条件与集团投资决议所确定的原则有重大不一致时,合同管理负责人应该及时将新的情况汇报给地区公司总经理和集团投资与策划部,再由集团投资与策划部及时汇报给集团投资策划执行总裁,由投资策划执总组织集团投资委员会讨论是否接受新

的项目条件。 3.4合同审批:同对方协商形成的正式合同文本,经地区总经理审核后,上报集团投资与策划部,由其审核提出意见后报分管执总审批。 上述有关正式合同文本的审核及审批意见在投资合同审查会签表反映。 3.5合同签订:正式合同文本经集团投资策划执总审批后,由地区公司总经理或集团授权代表对外签署合同。 3.6凡是属于本制度第2条范围内的投资合作合同,必须报请集团分管执行总裁审批,除非事先得到集团分管执行总裁的书面授权。 4、合同履行 4.1合同管理负责人:参与合同谈判与签订的投资发展部作为合同管理负责人,其他部门全力配合。 4.2合同履行原则:全面充分按照合同合同履行,避免我方违约,合同管理负责责人应该将合同义务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合同履行计划,合同管理负责人统一协调合同履行。 4.3合同情事变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重大情事变更,导致我方主动放弃项目的,应该同对方友好协商,尽量避免硬性违约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重大情势变更而需要主动放弃项目的,应该经集团分管执行总裁同意后报集团投资与决策委员会决定。 4.4合同证据保留: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该注意做好证据保留工作。 5、合同档案管理 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变更、转让和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子版本等)均须完整汇集妥善保管。 地区公司对外签署的投资合同,应报一份给集团投资与策划部备案。

完整word版,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经济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委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我委各部门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我委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我委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我委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拟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五条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我委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 第六条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社会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合同,确

保所签合同有效。 第七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八条签订合同,如涉及我委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九条合同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合同文本。 第十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

合同管理制度

总则 1. 目的 1.1 为了规范合同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合同法律风险,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集团总部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合同的拟定、审批及签章工作,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2. 适用范围及名词解释 2.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订立的各类合同,包括冠以合同、合约、协议、契约、意向书等名称的规范性文件的订立及审批。 2.2 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条款拟订、审核会签、领导审批、签订备案、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法律机构评估、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2.3 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之间,公司系统内部单位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本制度所称“合同文件”是指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纠纷处理相关的法律性文件。 2.4 本制度中所称“经办部门”是指具体承办合同的谈判、报批、签订和履行等事务的部门或单位。 2.5 本制度中所称“经办人”是指合同谈判、签订及履行的第一责任人,并有责任保证合同最终文本与经各级审批后的合同文本在条款内容上的一致性。 2.6 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条款拟订、审核会签、领导审批、签订备案、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法律机构评估、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本制度包括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委托授权制度、合同的订立与评审、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纠纷的处理、外聘机构的管理、监督和处分、合同编号、合同归档管理. 3. 原则 3.1 合同管理遵循“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补救'的原则。

武汉理工大学技术合同管理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技术合同管理办法实施说明 第一条为有利于实施《武汉理工大学技术合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合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说明。 第二条合同管理办法所称的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之间就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订立的合同,视同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包括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 其他横向科研合同是指学校教师、科研人员所签订的、与其专业相关的、完成专项任务的合同。 第三条项目负责人商签技术合同时应当了解的对方当事人资信状况,一般包括对方登记注册的必要信息以及自然人的身份信息。因合同审批必要时,项目负责人应当出具相应证明。 第四条技术合同可以采用合同示范文本订立,也可以经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五条项目负责人在签订、变更、终止技术合同以及对外订立委托加工、转委托部分研发任务等合同时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审批表。 因履行技术合同和其他横向科研合同而对外签订的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应当由各二级单位审批签章或经学校国资管理部门审批签 ^章。 第六条合同的审批流程见附件。

第七条合同金额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技术合同和其他横向科研合同,由学校所属的院(所、中心)的院长或主管副院长(主任或主管副主任)审批,但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与外单位联合建立研究院(中心)合同等合同必须由学校科学技术发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批。 第八条合同管理办法第十条所称的重大风险是指现有履约能力不足存在的技术困难容易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作为开发标的的新技术可能在合同届期之前被他人公开等等。 重大赔偿责任特指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超过合同总金额。 第九条技术合同、其他横向科研合同一般不得约定技术秘密或知识产权仅归属于对方当事人,尤其不得限制学校教学、科研的使用和其他教师、科研人员的合法权利。 第十条保密条款的约定不得影响学校的教学、科研活动或课题组以外教师、科研人员的教学、科研活动。 第十一条技术合同中不得承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称的“对方当事人不具有缔约能力”是指未经授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内部机构、无(限制)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无权代理人。 第十三条合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称的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是指禁止性规定和与合同效力有关的义务性规定。 第十四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履行期限应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内。专利独占实施许可合同中约定的使用费原则上每年不低于20万元。 第十五条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发明人或设计人应当负责先行评估,预付评估费用。评估费用从学校收取的专利权转让费中按规定扣除。 第十六条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发明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商签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 第十七条因专利无效、侵权、提前终止产生的法律责任或专利 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发明人承担。

技术部管理制度及职责

技术部管理制度及职责 1目的: 规定技术部的工作范围、职责、制度和考核,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技术保证。 2范围: 公司技术岗位的从业人员。 3职责: 3.1负责公司产品开发的策划与实施,APQP计划的制定; 3.2负责提供产品图纸,保证产品图纸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3.3负责编制产品工艺文件、检验文件和控制计划。 3.4负责技术改造、工艺改善、工艺验证工作。 3.5负责与客户进行产品技术问题的沟通与协商。 3.6负责对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为解决产品质量问题提供技术方案。 3.7负责提供产品清单,进行原材料成本核算。 3.8负责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 3.9参与合同评审和对合格供方的评价。 3.10负责数据分析管理工作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评审工作。 3.11负责技术方面的培训工作。 3.12负责技术文件的管理、存档、借阅、发放工作。 4制度: 4.1技术部任职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2技术部任职人员应工作认真、态度严谨,保证工作的准确性。 4.3技术部任职人员应反应迅速、态度积极,及时为生产提供技术支持。 4.4技术部任职人员应忠于企业、保守秘密,不得向与公司行为无关的单位或者个人透露公司技术信息、技术文件。 4.5技术部任职人员应积极学习,不断进步,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 4.6所有技术文件应妥善保存,计算机内的文件应及时备份、存档。未经允许不准将技术文件转借他人或私自带出公司。 5考核 5.1公司对技术部采取项目绩效考核的方法,以激励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技术部对绩效考核奖金实行内部分配的办法,参与项目的人员分配办法另行规定。 5.2技术人员所设计的产品图纸应认真审核,做到正确无误,凡是因设计错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接受处罚。处罚金额如下:a.损失金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扣除当月工资的50%和自发生时直到年底的月度奖金、季度奖金、年度奖金; b.损失金额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扣除当月工资的50%和自发生时当月的月度奖金和季度奖金; c.损失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扣除当月工资的50%和自发生时当月的月度奖金; d. 损失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扣除当月工

项目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某大桥项目的管理,规范工程履约行为,保证合同依法、有效地执行,确保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项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签订的所有对外合同(人事聘用合同除外)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公司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搞好合同管理工作,对于项目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 第四条合同管理原则: (1)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2)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的要求,严禁签订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3)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对外合同的分类 第五条公司签订的所有对外合同(人事聘用合同除外)共分十一类,范围如下: (1)特许权协议――由公司与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的相关合同。 (2)设计合同――由公司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的相关合同。 (3)施工合同――由公司与具体从事施工的承包商签订的合同。 (4)监理合同――由公司与具体从事工程监理的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 (5)监测合同――由公司与具体从事工程监测、试验检测等单位签订的合同。 (6)科研合同――为从事某项科学研究,由公司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或其它科研项目合作等单位签订的合同。 (7)招标咨询(代理)合同——由公司与具体从事招标咨询(代理)工作的咨询单位签订的合同。

(8)协调合同――为工程实施需要,由公司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所签订的合同协议,如征地拆迁、堤防、水利、海事、航道等方面的合同协议。 (9)财务合同――由公司为融资或其他财务需要与银行或其他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及其他财务合同。 (10)行政事务合同――由公司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为满足公司行政事务需要的合同协议,如公司办公场所租赁合同、软件购买协议等。 (11)其他合同――上述十类合同之外的所有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由公司与保险公司等单位签订的各类对外合同。 三、签订合同的程序、权限和范围 第六条所有合同必须以公司的名义签订,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或授权书)的法定委托人(或法定授权人),在委托(或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人委托人(或法定授权人)均无权对外签约。 第七条合同的签订程序 (一)合同的策划、起草 合同的策划、起草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文本应做到条款清晰、标的准确、责任分明。对外合同由要约事件的责任部门委派专人负责起草,经部门经理审核后,提交有关部门会签。 (二)合同的会签 1、合同提交领导批准前,必须实行严格的会签制度,未经会签的合同文件不得提交领导审批和对外发送。 2、合同会签制度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程序,会签部门应认真审阅合同文本,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合同起草部门在收到不同会签意见后,应认真研究,并将研究结果通知会签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方能合同的签订。各部门会签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24小时。 3、由合同另一方起草的合同文件在签订合同之前,仍应执行本办法规定的会签制度。 (三)合同的批准 公司所有对外合同必须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批准并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方可生效。任何人未经授权不得在对外经济合同中签字,不得在未经

商务合同管理制度

商务合同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合同管理,明确合同审批权限,规范订立行为,避免失误,降低风险,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适用本制度。 3 定义 本制度中的合同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以公司的名义依法签订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运输、经销、购销、租赁、技术、保管、仓储、委托、广告等及其他协议。 4 职责 4.1 总经办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与执行工作; 4.2 总经理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4.3 财务部负责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及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5 流程

6.1.1公司对外发生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物资、设备采购、供应等经济业 务均应签定合同。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对方当事人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且法人委托人必须能对本企业负责。 6.1.2 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经办人、审 查人、批准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任何合同均需经过评审程序评审后,方可批准签订; 6.1.3 合同的谈判须经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或其他授权人,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 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6.1.4 公司实行授权委托制度,签订合同应先取得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 同; 6.1.5 合同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所有合同均应约定以加盖公 司公章为合同成立要件,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同时要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6.1.6签订合同时,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 法院管辖; 6.1.7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 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6.2 合同的审查批准 6.2.1 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6.2.2 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6.2.3 标的超过20万元的、投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6.2.4 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 同审批权限表审批,合同审查时应注意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可行性; 6.2.5 合同需要审查批准时应由合同提出人或合同提出部门的负责人填写《合同审批 单》(); 6.2.6 合同一旦审批签订生效,应将原件(一份)交财务部门,以便按合同条款所规定 的时间和款额收款或付款。财务部门应对出现违反合同条款的情况及时通知企业负责人。 6.3 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6.3.1 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变更、解除合同的,履行部门应当按照 本管理制度关于合同签订的程序办理。

合同管理制度82611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合同的规范管理,严格审批程序,明确责任,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各子分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中的合同指发生经济行为的各类合同、协议,除另有说明,均为书面合同。包括:涉外合同、买卖合同(设备合同、物资采购合同等)、工程合同(设计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设计合同、设备工艺安装合同、工程监理合同、文物勘探合同等)、租赁合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合同、土地征用合同(包括相关土地补偿协议)、燃气具代理销售协议及其他类型的合同、协议。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四条承办单位:是指具体办理合同的订立与执行的公司各单位。 各承办单位应明确指定一名合同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合同管理

工作,并报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备案,其主要职责是:(一)根据公司年度计划和本单位业务开展情况,提供合同样本,报公司有关部门审查。 (二)办理合同双方的签字、盖章手续,并将原件交有关部门。 (三)按合同的内容和要求,履行本单位承办的合同。 (四)各单位每季度第一个月初四个工作日内向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报送本单位上一季度非格式合同的合同履行统计表和履行情况登记表(每份合同加附一份)。 第五条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是南阳郑燃燃气有限公司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宣传、学习贯彻与公司业务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示范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三)负责各类合同的法律性审查工作; (四)制定合同订立的操作指导书; (五)负责合同的监督执行; (六)参与公司各类合同纠纷的调查与处理; (七)负责合同台帐管理; (八)对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原件归档、保存。 第六条专业审查部门 (一)总经理办公室:对合同的法律性条款进行专业审查。

研发部管理规章制度

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工作是指运用国内外在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中所发现的科学知识及其成果转变为新产品、新材料、新生产过程等一切非常规性质的技术工作. 新产品开发是企业在激烈的技术竞争中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命脉, 是我公司实现“生产一代, 试制一代, 研究一代和构思一代”的产品升级换代宗旨的重要阶段,它对企业发展方向,产品优势,开拓新市场,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起着决定性的影响.因此, 产品开发必须严格遵循产品开发的科学管理程序、即选题(构思、调研和方案论证)、样(模)试、批试、正式投产前的准备这些重要步骤. 一、调查研究与分析决策新产品新技术的可行性分析是新产品新技术开发中不可缺少的前期工作, 必须在进行充分的技术和市场调查后, 对产品的社会需要、市场占有率、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以及资源效益五个方面进行科学预测及技术经济的分析论证. (一)调查研究: 1. 调查国内市场和重要用户以及国际重点市场同类产品的技术现状和改进要求; 2. 以国内同类产品市场占有率高的前三名以及国际名牌产品为对象, 调查同 类产品的质量、价格、市场及使用情况; 3. 广泛收集国内外有关情报和专刊, 然后进行可行性分析研究. (二)可行性分析: 1. 论证该类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 2. 论证市场动态及发展该产品具备的技术优势. 3. 论证发展该产品的资源条件的可行性.(含物资、设备、能源及外购外协件配套等). 4. 初步论证技术经济效益. 5. 写出该产品批量投产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决策: 1. 制定产品发展规划: (1.)公司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 从公司产品发展方向,发展规模,发展水平和技术改造方向, 赶超目标以及公司现有条件进行综合研究和可行性分析, 制定公司产品发展规划. (2)由研发部提出草拟规划,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初步审查, 由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慎密的研究定稿后, 报董事长批准, 由生产技术部下达执行. 2. 瞄准世界先进水平和赶超目标,为提高产品质量进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方面的应用研究:

1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是总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完成承包项目的责任书;是按照有关发令、法规签订的关于权利、责任、义务的协议。一旦依法签订成文,就应得到法律的保障。因此,加强项目合同管理、提高合同履行率,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企业保证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的关键之一,为此特制订本标准。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项目部对外签订、履行的各类经济合同。 第三条管理内容及相关要求 1、审批程序 项目部所签订的各类合同,先由各项目经理拟定合同文本;统一报送到公司办公室;填写《合同审核申请表》,由办公室送达各职能部门进行意见会签(各部门会签时间为三个工作日);会签完毕后,办公室将合同返回合同提交单位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合同及《合同审核申请表》报至总经办审批,审核无异议后,与承包方签订合同(限三个工作日内),承包方签字盖章完成后,及时将合同返回公司确认无误后到办公室填写《合同章使用申请表》审批完成后方可盖章,由合同使用单位将合同发往相关部门进行存档。 2、合同内容 2.1、合同内容包括标的、数量、质量、安全、工期、价款、付款方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取费标准、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

2.1.1、标的是经济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中,标的就是某一个或多个单项工程。 2.1.2、数量是合同标的在量的方面的限度,是以数字和计量来衡量标的尺度。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中指承包方完成的工程量。 2.1.3、质量是检验标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优劣的标志。建筑安装工程的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评定依据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1.4、安全是指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所达到的水平,包括事故伤亡率及文明标化率。 2.1.5、价款即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中工程造价,包括工程款以何种方式支付及额度。 2.1.6、履行期限即经济合同履行的时间;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中工程项目的开工、竣工时间、保修期起止时间等。 2.1.7、履行的地点即为工程项目的所在地。 2.1.8、履行的方式是指采用什么方法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2.1.9、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过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成履行,对过错方应追究的责任。在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中违约责任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1)、乙方质量和工期无法满足工程需要或中途违约的违约责

合同管理制度免费下载

西藏天路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 (经年月日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五条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人委托人均无权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书的例外。 第六条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

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人及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七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八条签订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意见,然后签约。 第九条合同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第十条合同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格必须执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十一条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