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土地级别和土地划分

贵阳市土地级别和土地划分
贵阳市土地级别和土地划分

土地级别和土地划分
发布时间:2008 年 11 月 22 日 来源:贵阳市国土资源局 点击数: 188 作者: 【字体:小 大】
第一级土地 甲类路段:中华中路、中华南路、中华西路、中华东路。 乙类路段:中华北路、延安中路、延安东路、省府路、正新街。 丙类路段:第一级土地范围内的其它路段。 第二级土地 甲类路段:中华北路、中华南路、中山西路、中山东路、延安中路、延安东路、瑞金中路、 遵义路(朝阳桥以北) 乙类路段:遵义鲁(朝阳桥以南)、都司路、市西路、北京路、瑞金南路 丙类路段:第二级土地范围内的其它路段 第三级土地 甲级路段:延安西路、延安中路、瑞金中路、瑞金北路(威清路以南)、瑞金南路、遵义路、 市西路。 乙级路段:北京路、瑞金北路(威清路以北)、中山东路、新华路、解放路(体育路以东、 二七路以西)。 丙及路段:第三级土地范围内的其它路段。 第四级、第五级、第六级土地基本处于外环路以外,不再进行路段的划分。

中天城投贵阳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doc

中天城投:贵阳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0-04-017 贵阳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天城投 股票代码: 000540 信息披露义务人:贵阳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路30号 通讯地址: 贵阳市中华北路77号商行大厦十楼股份变动性质: 增加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 二O一O年三月三十一日 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因涉及国有资产变更,需经国有资产监管机构 批准后方能实施。 目录 声明(1) 目录(2) 释义(3)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二节持股计划(6) 第三节权益变动主要情况及内容(6)

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 模板

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格式 特点: (1)侧重以房地产市场分析为主,在分析中得出结论。 (2)围绕项目进行,为项目的市场定位做准备。 (3)关键是把握房地产市场的供需状况和市场空白点。 市场分析报告内容 第一部分宏观区域分析 (1)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1)区域概况(网上资料或统计局)。 2)地理位置(位置、所辖区域、面积、市区面积) 3)城市性质及地位(城市的历史、文化、所占的重要地位) 4)城市规模(城市用地规模、人口规模)。 5)城市总体布局(城市格局、所含区、规划方向、突出物色。 6)区域经济发展概况(数据来源统计局)。 7)区域国内生产总值及增长比例、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及增长比。 8)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增长,消费性支出及增长、平均工资。 (2)区位分析。 项目所在区域概况(项目所在区域是大区的什么地带、占有什么地位、起到什么作用)。 区域位置(项目具体位置、占地及位置优势) 区域景观条件(项目所在地区域景观) (3)项目与城市主要商业区及就业区的联系分析。 1)项目所在区域的交通情况(项目周边的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项目周边的公交线路;项目到达市中心的乘车路线及时间)。 2)主要商业区、就业区的分布及项目的关系。 (4)分析项目与上述区域的关系。 1)城市规划对项目开发的影响。 2)区域整体规划概况。 3)项目周围规划概况。 4)规划对项目的影响 (5) 1)经济发展、人均收入及支出消费。 2)项目的区位优势劣势 3)项目的交通优劣 4)大规划与项目周边的小规划对项目的影响分析。 第二部分区域房地产的市场分析 (1)区域市场的发展状况。 1)区域市场的发展状况及概况 起步兴起期(时间、首批代表作、产品特征); 平稳发展期(时间、首批代表作、产品特征、需求状况)。 整合提升期(时间、代表大盘、产品及战略理念、需求状况)。 2)近年来区域住宅(商业)市供求分析。 市场供应方面(近几年来的施工面积及增长)、市场需求方面(近几年来的销售面积及增长,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doc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加强土地调控,规范土地市场运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 01〕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 6〕10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尝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目标,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 土地储备工作的具体实施,由土地储备机构承担。 第三条土地储备机构应为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隶属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承担本行政辖区内土地储备工作的事业单位。 第四条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财政及当地人民银行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互相配合,保证土地储备工作顺利开展。 第五条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财政及人民银行相关分支行要将土地储备与供应数量、储备资金收支、贷款数量等信息按季逐级汇总上报主管部门,并在同级部门间进行信息交换。 第二章计划与管理 第六条各地应根据调控土地市场的需要,合理确定储备土地规模,储备土地必须符合规划、计划,优先储备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 第七条土地储备实行计划管理。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财政及当地人民银行相关分支行等部门应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市场供需状况等共同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应包括: (一)年度储备土地规模; (二)年度储备土地前期开发规模; (三)年度储备土地供应规模; (四)年度储备土地临时利用计划; (五)计划年度末储备土地规模。 第九条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施土地储备计划,应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作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依据。 第三章范围与程序 第十条下列土地可以纳入土地储备范围: (一)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 (二)收购的土地; (三)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 (四)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准手续的土地;

贵阳市土地一级开发简述

贵阳市土地一级开发简述 目录 一、国家政策回顾 (2) 二、国家土地政策研读 (4) 三、贵州土地一级开发的配套政策背景 (5) 四、贵阳市土地开发政策研读 (6) 五、土地开发模式 (7) 六、土地整理概述 (7) (一)纯一级开发 (8) (二)一、二级捆绑联动 (8) (三)成功案例 (9) (四)投资分析 (9) (五)溢价分析 (10) (六)一、二级联动 (10) 七、风险控制 (11)

一、国家政策回顾 1、国务院55号令。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发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55号)。55号令第13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协议、招标、拍卖方式。这是目前有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出让最早的行政法规。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第29号主席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这是目前有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出让最早的法律。 3、国办发[1999]39号。1999年5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原则上必须以招标、拍卖方式提供。”这是国务院首次对招标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提出明确和较为严格的要求。 4、国务院15号文。2001年5月9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15号文明确提出:各地要大力推行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经营性用地必须招标拍卖出让作为国家政策,第一次写进国务院文件,第一次明确了招标拍卖出让的界限,为经营性用地协议出让亮起了“红灯”,对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具有历史性的意义,也为国土资源部出台11号令提供了政策依据。

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

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 侧重以房地产市场分析为主,围绕项目进行,为项目的市场定位作准备,关键是把握房地产市场的供求状况和市场空白点。(以下以住宅项目为例) 第一部分:宏观区域分析 (1)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1)区域概况(网上资料或统计局) 2)地理位置(位置、所辖区域、面积、市区面积) 3)城市性质及地位(城市的历史、文化、所占的重要地位) 4)城市规模(城市用地规模、人口规模) 5)城市总体布局(城市格局、所含区、规划方向、突出特色) 6)区域经济发展概况(数据来源统计局) 7)区域国内生产总值及增长比例、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及增长比。 8)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增长,消费性支出及增长、平均工资。 (2)区位分析 项目区域位置与自然概况 ①项目所在区域概况(项目所在区域是大区域的什么地带、占有什么地位、起到什么作用) ②区域位置(项目具体位置、占地及位置优势) ③区域景观条件(项目所在区域景观) (3)项目与城市主要商业区及就业区的联系分析 1)项目所在区域的交通情况(项目周边的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项目周边的公交线路;项目到达市中心的乘车路线及时间。) 2)主要商业区、就业区分布及与项目的关系 (4)分析项目与上述区域的关系 1)城市规划对项目开发的影响 2)区域整体规划概况 3)项目周围规划概况 4)规划对项目的影响 (5)区域分析结论 1)经济发展、人均收入及支出消费 2)项目的区位优劣势 3)项目的交通优劣势 4)大规划与项目周边的小规划对项目的影响分析 第二部分:区域房地产的市场分析 (1)区域市场的发展概况 1)区域市场的发展状况及概况 起步兴起期(时间、首批代表作、产品特征); 平稳发展期(时间、代表作、产品特征、需求状况); 整合提升期(时间、代表大盘、产品及战略理念、需求状况)。 2)近年来区域住宅(商业)市场供求分析 市场供应方面(近几年来的施工面积及增长)、市场需求方面(近几年来的销售面积及增长,销售总额); 价格变化(各类房产项目的价格及其涨幅:经济适用房、多层住宅、高层住宅、别墅、高级公寓、写字楼、商业用房) 3)区域住宅(商业)市场的发展特点

武汉市土地市场的现状分析

收稿日期:2003-12-15 杨兴权:男,1972年生,华中农业大学土地管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城市规划和房地产经济 武汉市土地市场的现状分析 杨兴权1) 唐华超 2) (1)华中农业大学土地管理学院,武汉430070; 2) 武汉市国土资源管理局,武汉430014) 摘要 土地作为房地产的基础,其价格的变化对市场的影响很大,土地价格也是政府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文章在对武汉市的土地市场进行调查分析的基础上,阐述了地价变化的原因以及当前土地市场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培育土地市场的对策。 关键词 土地市场;土地价格;武汉市 武汉市是湖北省省会,位于我国腹地的中心、长江和汉江交汇处,是全国重要的交通枢纽和特大城市,也是华中地区和长江中游的经济、文化、科技和教育中心。长江、汉江把市区分割为汉口、汉阳、武昌三镇,各区的发展方向各异,其中,武昌属于科教中心,汉口为商业中心,汉阳则以工业为主。这种不同的发展特点使得该市地价具有明显的地域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以汉口的中山大道、江汉路为中心,由内向外,价位逐渐降低,大部分的低级别地处在离中心城区较远的郊区地带;o从大的区位来看,地价江北高、江南低,南北差异明显;?较高级别的商业用地大部分集中在汉口,较高级别的工业用地主要集中在武昌和汉阳,而级别较高的住宅用地则主要分布在汉口和武昌。 一、土地价格变动的原因分析 地价的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既与国家的政策 法规、经济发展态势等宏观方面的因素有关,又与城市的发展状况、市场供求因素以及居民的购买力等相关联。同时,地价和房价也会相互影响,地价上涨,导致房价上升;房价的上升在一定条件下又会促进地价的上涨。对地价变化进行的原因分析我们主要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入手。 1.宏观方面 (1)国民经济发展状况。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保持了较快的增长,GDP 平均增长速度为7.8%,经济发展的态势很好,极大地刺激了国内外企业和开发商对房地产市场的投资欲望,全国房地产市场活 跃,地价、房价水平逐步走高,增长势头不减。武汉市房地产市场也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交易量剧增,房价由1999年的均价1983.52元/平方米上涨到2002年的均价2103.72元/平方米(资料来源于 5武房指数6)。 (2)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深化。2002年,国家先后出台了5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规定6、5关于严格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挂牌出让的通知6等文件,明确要求全国各地的商业、旅游、娱乐、写字楼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为配合国家政策,武汉市也相应出台并实施了5武汉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6、5武汉市土地管理交易办法6、5市人民政府关于经营性用地有偿使用与开发建设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通知6等七个关于土地经营管理的文件,使武汉市的土地市场机制发生了根本转变,从而也影响了武汉市的土地价格。 (3)住房消费政策环境宽松。近年来,在国家一系列鼓励住房消费政策的推动下,房地产市场投资持续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居民住房消费得到有效启动,呈现供求两旺的发展势头,房地产价格总体水平平稳上涨。2001年,我国住房改革继续深入,货币分房全面实施,提高公有住房销售和租赁价格、加强经济适用房认购和销售管理、加强土地管理、提高土地出让价格、土地交易采取拍卖方式等政策和配套措施相继出台。在这些因素作用下,当年全国房地产市场稳步升温,房屋价格上涨2.2%,土地交易价格上涨1.7%。2002年,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进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总52期)2004(2):58~61 Journal of Huazhong Ag ricultural U niv 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全国城市土地等级划分表

全国城市土地等级划分表,看看大家都在哪个级别<18554>字节 中新网1月8日电国土资源部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调整部分地区土地等别”通知称,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部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18507-2001)对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土地资源状况、基准地价水平等因素进行了综合评定,依据评定结果调整了部分地区的土地等别。调整后全国各县、市(区)的土地等别详见附件,此次调整中土地等别发生变化的以黑体标注。 通知还指出,2009年1月1日起,《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统一按调整后的土地等别执行。 附件:土地等别 一等: 上海:长宁区虹口区黄浦区静安区卢湾区普陀区徐汇区杨浦区闸北区 二等: 北京:朝阳区崇文区东城区丰台区海淀区石景山区西城区宣武区 上海:浦东新区 三等: 广东:广州市(白云区海珠区荔湾区萝岗区天河区越秀区) 深圳市(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 四等: 天津: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河北区红桥区南开区 河北:石家庄市(长安区桥东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

辽宁:大连市(甘井子区沙河口区西岗区中山区) 沈阳市(大东区东陵区和平区皇姑区沈河区铁西区于洪区) 江苏:常州市(天宁区钟楼区) 南京市(白下区鼓楼区建邺区秦淮区下关区玄武区雨花台区) 苏州市(沧浪区虎丘区金阊区平江区) 无锡市(北塘区滨湖区崇安区南长区) 浙江:杭州市(滨江区拱墅区江干区上城区西湖区下城区) 宁波市(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 福建:福州市(仓山区鼓楼区晋安区台江区) 厦门市(海沧区湖里区思明区集美区) 山东:济南市(市中区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 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崂山区李沧区) 湖北:武汉市(汉阳区洪山区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青山区武昌区) 湖南:长沙市(芙蓉区开福区天心区雨花区岳麓区) 广东:汕头市(金平区龙湖区) 珠海市(金湾区香洲区) 深圳市宝安区 重庆:江北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沙坪坝区渝中区 四川:成都市(成华区锦江区金牛区青羊区武侯区) 五等: 北京:通州区 天津:塘沽区 河北:唐山市(路北区路南区) 山西:太原市(万柏林区杏花岭区迎泽区)

青岛土地级别划分

青岛土地级别划分 一级地(经适房:4533元/平方米):西起朝城路,沿贵州路—太平路—广西路—蒙阴路—湖南路—泰安路—湖北路—浙江路—曲阜路—平原路—龙山路—龙江路—华山路—齐东路—莱芜二路(西侧)—红岛路—京山路—延安一路—岞山路—香港西路—佛涛路—陨阳路—太平角六路—香港中路—崂山界—海岸线所围成区域。 该区域主要包括:栈桥、太平路、香港西路、香港中路以南、东海西路、东海中路等区片。 二级地(经适房:4333元/平方米):第一片:沿团岛路—团岛四路—贵州路—朝城路—海岸线所围成区域。该区域主要为团岛区片。 第二片:南与一级地共界,沿泰安路—北京路—中山路—四方路—禹城路—胶东路—莱芜二路(东侧)—松江路—登州路—兴安路所围成区域。该区域主要包括:观象山公园、莱芜一路、曲阜路、中山路百盛等区片。 第三片:南与一级地共界,沿延安一路—上清路—龙潭路—太清路—南九水路—延安三路—江西路—福州路—宁夏路—银川西路—宁德路所围成区域。该区域主要包括:中山公园、芝泉路、闽江路、燕儿岛路、江西路以南等区片。 三级地(经适房:4133元/平方米):南与二级地共界,沿普集路—青海路—大港纬三路—辽宁路—利津路—长春路—延吉路—南京路—吴兴二路—绍兴路—吴田路—福州北路—同兴路—劲松三路—崂山界所围成区域。该区域包括:四川路、费县路、云南路、包头路、小港、台东商业中心、延安路、宁夏路、延吉路以南等区片。 四级地(经适房:3933元/平方米):南与三级地共界,沿杭州支路—康宁路—康定路—抚顺路—辽阳西路—崂山界所围成区域。该区域包括:杭州路、华阳路、鞍山二路、敦化路、吴田路等区片。 五级地(经适房:3793元/平方米):第一片:南与四级地共界,沿瑞昌路—湖清路—四流南路—郑州路—李村河—崂山界所围成区域。该区域主要包括:人民路商业中心区片、瑞昌路、重庆南路、南京路北端、萍乡路、伊春路、南昌路、洛阳路等区片。 第二片:沿青峰路—果园路—南崂路—黑龙江路—福岛路—枣山路—万年泉路—向阳路—书院路所围成区域。该区域主要为李沧商业中心区片。 六级地(经适房:3667元/平方米):南与五级地共界,沿太原路—大同南路—沔阳路—四流中路—兴城路—唐山路—重庆中路—金水路—黑龙江路—上王埠村—青银高速公路—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解决建设领域历史遗留问题领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解决建设领域历史遗 留问题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历史遗留问题 【发文字号】筑府办函[2017]201号 【发布部门】贵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12.07 【实施日期】2017.12.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解决建设领域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的通知 (筑府办函〔2017〕201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按照建设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的目标,为加快解决我市建设领域历史遗留问题,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把握政策,实事求是;不添新乱,不留后患”的原则,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举措,彻底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提升城市品味,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贵阳市解决建设领域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设置及成员名单

主要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我市建设领域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统筹我市解决建设领域历史遗留问题有关工作。 (一)领导小组 组长:陈晏(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 执行副组长:钟汰甬(副市长) 副组长:刘玉海(副市长) 陈小刚(副市长) 徐昊(副市长) 魏定梅(副市长) 成员:刘本立(市政府秘书长) 邓龙江(市委副秘书长、市委群工委副书记、市群工中心常务副主任、市信访局局长) 吴义宁(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朱(市政府办公厅正县级干部、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沈青(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波(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鹏(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维稳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督办督查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生态文明委、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群工中心(市信访局)、市法制局、市棚户区城改办、市投资促进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区(市、县)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市水务集团公司、贵州燃气集团公司、贵阳供电局主要

房地产市场土地分析报告

2006年第一季度深圳市土地分析报告 一、土地供应情况分析 (一)打算供应总量分析 2006年我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打算总量为12.29平方公里,比上年的打算总量12.69平方公里约减少了3.15%,而较2002年的打算总量17平方公里减少了4.71平方公里,降低了27.7%。据统计,近四年间深圳市年均出让土地面积约为 13平方公里。2006年我市打算供应的土地总量差不多与上年打算总量持平,打算的编制遵循严控土地供应总量,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提高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比例的原则,以不断提高我市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水平。 (二)打算供应结构分析 从区位看,2006年我市土地供应仍要紧集中在宝安、龙岗两区,特区外两区打算出让用地面积合计为 1080.6万平方米,占全市打算出让土地总面积的87.9%;特区内打算出让用地面积共为108.3万平方米,占全市打算供应总量的8.8%。此外,打算有40万平方米政策性住房用地供应,以保证近几年内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约占供应总量的3.3%。 从用途来看,2006年全市打算供应住宅用地144.1万平方米,占供应

总量的11.7%,其中 104.1万平方米为商品住宅用地,40万平方米为政策性住房用地;工业用地704.6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57.3%;仓储用地55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4.5%;商服用地30.2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2.5%;公共建筑用地96.1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 7.8%;公用服务设施用地198.9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16.2%;专门用地打算供应量为零。 对比2006年和2005年土地供应打算,2006年工业用地供应规模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减少了 25.8%。近年来,工业用地一直是深圳土地供应的重点,供应比例也一直保持增长的势头,但随着存量土地资源的逐渐消耗,土地资源差不多成为制约深圳社会经济持续健康进展的四大瓶颈因素之一,因此,工业用地的集约利用成为新形势下的战略选择。这也与深圳调整产业结构,加快以技术资金密集型产业为主的工业结构升级,走新兴工业化道路的工业进展战略相适应。 表1 2006年与2005年土地供应打算用途 结构对比单位:万平方米 总面积商品住宅商业工业 2006年供应打算1229 104 30 705 2005年供应打算1269 80 56 950 此外,鉴于近几年房地产市场的旺盛需求,深圳每年1平方公里左右的房地产用地已略显不足。2006年在接着强调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的前提下,适当增加房地产用地供应总量,与上年相比,供应总

武汉市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武政规[2009]9号)

武汉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国土房产局 关于完善供地管理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意见的通知 武政规〔2009〕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国土房产局关于完善供地管理政策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政府服务促进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武政〔2008〕72号)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要求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21号令)等规定,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政策,规范全市土地市场秩序,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市场优先,推进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 (一)继续落实国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以及同一宗土地有2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其他用地,都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总成交价款中,市国土房产部门按以下情况计算政府土地收益: 1.政府储备地块,按公开成交价款与土地储备整理成本之差计算。 2.委托交易地块,属于工业用地的,按公开成交价款的20%计算;属于经营性用地的,按公开成交价款的50%计算。 (二)不断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原划拨土地在符合规划,且不改变使用主体、土地用途、使用强度等现状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协议方式现状补办出让。市国土房产部门依据土地用途,按以下标准计算政府土地收益:工业用地,按市场价的20%计算;其他用地,按市场价的50%计算。 规范划拨土地现状补办出让管理,禁止通过现状补办出让方式规避执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制度。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时,应当在出让合同中明确:出让合同签订后,需要将原用途调整为经营性用途的、住宅类用地增加容积率的、商服类用地增加容积率且超过原批准容积率1倍以上的,应当解除原出让合同,由土地储备机构优先予以储备;土地储备机构不

2016年贵阳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最新版)

2016年贵阳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最新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有关2016年贵阳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合理地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规范和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和管理,促进城市、镇规划建设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修改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需要编制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以城市、镇的总体规划为依据,对城市、镇规划建设用地的主导功能和开发建设控制原则,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布局和规模,开发用地的主要用途、开发强度、配套设施以及空间环境等,作出控制要求的规划。 前款所称控制性详细规划包括:贵阳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清镇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市辖区范围内的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以及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区域范围,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市辖区范围内的城市建设用地规划范围。 第四条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加强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领导和管理。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管理工作和市辖区范围内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有 关工作。

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本辖区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指导。 市、区(市、县)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有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权限,依法负责本辖区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本辖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修改、监督管理等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第六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监督实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控制性详细 规划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且公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服从规划监督管理,对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行为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控告。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举报、控告,依法核查处理,并且将处理结果反馈举报、控告人。 第二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第七条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包括总则、导则、细则,总则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导则、细则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委托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清镇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所在地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市辖区范围内镇和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2020年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范文

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范文 **年度,我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商品房新开工面积、房屋施工面积、房屋竣工面积、商品房销售等指标同比均有上涨,普通商品房价格涨幅稳定,房地产市场发展较为健康、平稳。 一、房地产开发建设 1、投资规模分析 1-12月份全市共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45、89亿元,比去年同期的33、14亿元增长38、47%;房地产业直接产生税收6、74亿元,占全市地税征收总收入的38、3%。 2、在建规模分析 1-12月份,全市共有房地产在建项目67个(含待销尾盘),其中开发面积在10万m2以上的达到22个,在建房屋施工面积464、95万m2,比去年同期的324、31万㎡增长43、37%,房屋新开工面积197、75万m2,比去年同期的133、08万㎡增长48、59%,房屋竣工面积100、71万㎡,比去年同期(69、97万㎡)增长43、93%。 二、房地产市场供给 1-12月份经审批共准许预售商品房屋面积122、47万㎡,比去年同期的98、6万㎡增长24、21%,加上历年累积81、44万㎡,全市今年1-12月份商品房市场投放量为203、91万㎡,减去1-12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98、02万㎡,目前我市可面向市场销售的商品房面积有105、89万㎡,其中期房面积83、78万㎡,现房面积22、11万㎡(其中:住宅19、01万㎡,占85、97%;商业营业用房2、48万

㎡,占11、23%;其他0、62万㎡,占2、8%),一年以上现房空置3、04万㎡。 表三:未销售商品房屋结构构成情况 三、房地产市场需求 1、商品房销售分析 1-12月份我局共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9216户,其中住宅6954户。房屋备案登记销售面积98、02万m2,比上年同期的92、5万㎡增长5、97%,其中:期房销售登记备案面积69、88万m2,占销售总面积的71、29%;现房销售面积28、14万m2,占销售总面积的28、71%,商品房成交金额45、64亿元,比去年同期的40、7亿元增长12、14%。另据统计,乡镇人员进城购房面积53、44万㎡,占销售总面积的54、52%,与上年同期的52、94%增加2个百分点;城区人员购房面积31、54万㎡,占销售总面积的32、18%,比上年同期的38、36%减少6个百分点;外来人员购房面积13、04万㎡占销售总面积13、28%,比上年同期的8、7%增加5个百分点。 2、商品房屋套型分析 1-12月份单套建筑面积90m2以下的普通商品住宅销售1702套,占销售总套数的24、48%,90—144㎡普通商品住宅销售4424套,占销售总套数的63、62%,144㎡以上的非普通商品住宅销售828套,占销售总套数的11、91%。 表六:不同价位不同户型新建商品住房供求结构表(累计) 3、存量房屋交易分析

土壤及岩石级别分类标准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摘自中国工程爆破协会网协会副理事长周家汉的(《全国统一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额》编 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岩体类别 在编写原则中,关于岩土爆破工程的土壤及岩石分类仍按建设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 基础定额》中的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执行。 在露天、地下、硐室、水下等石方爆破工程中,都有岩体分类问题。在过去的爆破定 额中,均采用前苏联的土壤及岩石分类表(普氏岩石强度系数)把土壤和岩石共划分为 五级:Ⅰ-Ⅳ为土壤类;Ⅴ为松石(软石);Ⅵ-Ⅷ为次坚石;Ⅸ- X为普坚石;Ⅺ-ⅩⅥ为特坚石,每一级都有土壤岩石名称和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在爆破工程的预算定额中过 去均采用后四段,即松石、次坚石、普坚石和特坚石,而且已往已有较多的定额参考资料。2003年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规定采用的就是上述《土壤及岩石分类表》,1988年《全国统一城镇控制爆破工程、硐宝大爆破工程预算定额》也是采用此分类表。因此,编制全国统一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额也决 定采用该分类表。该表已为国内建筑工程与爆破界所公认,不仅可以确定工程所在岩石 的开挖方法、判断岩石爆破的难易程度,而且可以作为计算承包工程单价、编制招投标 的依据。 建国以来,我国科技工作者对岩石在分类分级进行过大量工作。如东北工学院,科学 院工程地质研究所等。东北大学进行了岩石可爆性与稳定性的研究,提出了分级方法。 其中岩石的可爆性分级是以能量平衡为准则,根据标准条件下爆破漏中体积、大块率、 小块率、平均合格率试验数据以及岩石波阻抗,计算出岩石可爆性指数,提出分级表。 共分为:易爆、中等可爆、难爆、很难爆、极端难爆五个等级。虽经过冶金部组织通过 技术鉴定,但未成为全国公认的分级表,未能推广纳入爆破定额。但可供研究参考。 我国工程地质科学工作者(科学院地质所等)为了建立统一评价工程岩爆稳定性的分 级标准,为岩土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编制定额提供必要的基本依据,经过多 年研究并制定颁布了我国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94)。不仅可以确定爆破岩体的

贵州省贵阳市2021届新高考第一次适应性考试地理试题含解析

贵州省贵阳市2021届新高考第一次适应性考试地理试题 一、单选题(本题包括20个小题,每小题3分,共60分) 1.下图为我国资源调配工程部分线路图。据此,完成下面小题。 1.该工程属于我国 A.南水北调B.西电东送C.西气东输D.北煤南运 2.图中的资源调配可以 A.促进西部地区的经济快速发展B.改善东部地区的大气环境质量 C.减轻中部地区土地盐碱化状况D.缓解北方地区水资源紧张状况 【答案】3.B 4.B 【解析】 3.根据图示信息,该线路是从川渝一带调配能源到长江三角洲地区,属于我国资源调配工程中的西电东送,选B。 4.图中的资源调配属于西电东送中线工程,该线路的目的地是长江三角洲,该线路主要输送的是水电,是清洁能源,可以改善东部地区尤其是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大气环境质量;可以将西部地区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西部地区的经济稳步发展;线路通过管道运输,对中部地区土地盐碱化状况意义不大;线路属于能源输送工程,不能缓解北方地区水资源紧张状况。据此分析本题选B。 【点睛】 西气东输对区域发展的影响: 3.意义:有利于调配能源资源地域分布不均的状况,优化我国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改善沿线主要城市的大气质量,促进区域的协调发展。 4.对区域发展的影响: 对西部地区发展的影响:①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就业机会,拉动相关产业的发展;②将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 对东部地区发展的影响:①缓解能源紧缺状况,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②推动天然气化工、发电等产业的发展及其基础设施的建设,促进经济发展。 区域协调效应:将西部地区的资源优势与东部地区的技术优势合理配置,利于东、西部地区协调发展 对环境的影响:①东部地区:天然气部分代替煤炭,有利于改善大气质量;②沿线农村地区:推广使用天然气,缓解因植被破坏带来的环境压力。

土地级别划分

一等: 上海:长宁区虹口区黄浦区静安区卢湾区普陀区徐汇区杨浦区闸北区 二等: 北京:朝阳区崇文区东城区丰台区海淀区石景山区 西城区宣武区上海:浦东新区 三等: 广东:广州市(白云区海珠区荔湾区萝岗区天河区越秀区)深圳市(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 四等: 天津: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河北区红桥区南开区 重庆:大渡口区江北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沙坪坝区渝中区 河北:石家庄市(长安区桥东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 辽宁:大连市(甘井子区沙河口区西岗区中山区)沈阳市(大东区东陵区和平区皇姑区沈河区铁西区于洪区) 江苏:常州市(天宁区新北区钟楼区)南京市(白下区鼓楼区建邺区秦淮区下关区玄武区雨花台区)苏州市(沧浪区虎丘区金阊区平江区)无锡市(北塘区滨湖区崇安区南长区) 浙江:杭州市(滨江区拱墅区江干区上城区西湖区下城区)宁波市(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 福建:福州市(仓山区鼓楼区晋安区台江区)厦门市(海沧区湖里区思明区集美区) 山东:济南市(市中区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崂山区李沧区) 湖北:武汉市(东西湖区汉阳区洪山区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青山区武昌区) 湖南:长沙市(芙蓉区开福区天心区雨花区岳麓区) 广东:汕头市(金平区龙湖区)珠海市(金湾区香洲区)深圳市宝安区 四川:成都市(成华区锦江区金牛区青羊区武侯区) 五等: 北京:通州区

天津:塘沽区 河北:唐山市(路北区路南区开平区) 山西:太原市(万柏林区杏花岭区迎泽区) 辽宁:鞍山市(立山区千山区铁东区铁西区) 吉林:长春市(朝阳区二道区宽城区绿园区南关区) 黑龙江:哈尔滨市(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 江苏:徐州市(鼓楼区云龙区) 安徽:合肥市(包河区庐阳区蜀山区瑶海区) 江西: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青山湖区青云谱区) 河南:郑州市(二七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金水区中原区) 广东:东莞市佛山市禅城区惠州市惠城区中山市深圳市龙岗区广州市黄埔区 广西:南宁市(江南区良庆区青秀区西乡塘区兴宁区) 海南:海口市秀英区 云南:昆明市(官渡区盘龙区五华区) 陕西:西安市(灞桥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新城区雁塔区) 新疆:乌鲁木齐市(东山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头屯河区天山区新市区) 六等: 北京:大兴区昌平区顺义区 天津:津南区西青区 河北:保定市(北市区南市区新市区)邯郸市(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 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东河区青山区九原区) 辽宁:本溪市(平山区溪湖区明山区)抚顺市(东洲区顺城区新抚区望花区)盘锦市(兴隆台区双台子区)大连市(金

武汉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武汉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国土资规〔2017〕17号 一、总体要求 (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防范风险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增强政府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制定本办法。 (二)土地储备是指县级(含)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依法取得土地,组织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的行为。土地储备工作统一归口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理,土地储备机构承担土地储备的具体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土地储备资金及形成资产的监管。 (三)土地储备机构应为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隶属于所在行政区划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承担本行政辖区内土地储备工作的事业单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土地储备机构实施名录制管理。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将符合规定的机构信息逐级上报至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经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土资源部,列入全国土地储备机构名录,并定期更新。 二、储备计划 (四)各地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编制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合理确定未来三年土地储备规模,对三年内可收储的土地资源,在总量、结构、布局、时序等方面做出统筹安排,优先储备空闲、低效利用等存量建设用地。 (五)各地应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土地市场调控的需要,结合当地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因素,合理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内容应包括: 1.上年度末储备土地结转情况(含上年度末的拟收储土地及入库储备土地的地块清单); 2.年度新增储备土地计划(含当年新增拟收储土地和新增入库储备土地规模及地块清单); 3.年度储备土地前期开发计划(含当年前期开发地块清单); 4.年度储备土地供应计划(含当年拟供应地块清单); 5.年度储备土地临时管护计划; 6.年度土地储备资金需求总量。 其中,拟收储土地,是指已纳入土地储备计划或经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目前已启动收回、收购、征收等工作,但未取得完整产权的土地;入库储备土地,是指土地储备机构已取得完整产权,纳入储备土地库管理的土地。

土壤养分分级等级标准

农业土壤养分分级标准 土壤养分分级标准主要是针对有机质、全氮、速效氮、速效磷和速效钾的含量进行分级, 每种级别对不同成分的含量不同。而实际工作中,我们可以参照这个标准进行测试分析,以 了解土壤的真实肥力情况。 而土壤养分是指存在于土壤中的植物必须的营养元素。包括碳(C)、氮(N)、氧(O)、 氢(H)、磷(P)、钾(K)、钙(Ca)、镁(Mg)、硫(S)、铁(Fe)、锰(Mn)、铜(Cu)、锌 (Zn)、硼(B)、钼(Mo)、氯(Cl)等16种。在自然土壤中,除前三种外,土壤养分主要 来源于土壤矿物质和土壤有机质,其次是大气降水、破渗水和地下水。 有机质是土壤肥力的标志性物质,其含有丰富的植物所需要的养分,调节土壤的理化性 状,是衡量土壤养分的重要指标。它主要来源于有机肥和植物的根、茎、叶的腐化变质及各 种微生物等,基本成分主要为纤维素、木质素、淀粉、糖类、油脂和蛋白质等,为植物提供 丰富的C、H、O、S及微量元素,可以直接被植物所吸收利用。其中有机质的分级可作为土 壤养分分级,土壤养分分级等级标准共六级,且六级为最低,一级为最高。 表1 土壤pH值分级 注:按:1水土比例浸拌土壤,pH玻璃电极和甘汞电极(或复合电极)测定。 表2 有机质及大量元素养分含量分级 注:有机质测定为重铬酸钾氧化-容量法;碱解氮测定为碱解扩散法;速效磷测定为碳酸氢钠提取-钼锑抗比色法(Olsen法);速效钾测定为醋酸铵浸提-火焰光度计法。 表3 中量元素养分临界值(mg/kg)

注:有效钙和有效镁即交换性钙、镁,测定方法为醋酸铵提取-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或火焰光度计)测定;有效硫测定为磷酸盐-醋酸提取,硫酸钡比浊。 表4 有效微量元素含量分级(mg/kg) 注:铁、锰、铜、锌分析方法均为DTPA溶液浸取-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钼的分析方法为草酸-草酸铵浸提—极谱法;硼的分析方法为沸水浸提-姜黄素比色法。 表5 阳离子交换量分级(meq/100g土) 注:阳离子交换量测定方法为EDTA-铵盐浸提,蒸馏滴定法。 山西云大中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市土地现场挂牌流程

现 场 挂 牌 例 台北路住宅用地 二七滨江商住用地 (一)网上公布挂牌出让文件: 2016年3月30 (2016.4.1日) (二)提交书面申请时间: 2016年4月19日9时至2016年4月28日17时; (2016.4.22~5.4日17时整)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16年4月28日17时整; (2016.5.4日17时整) (四)地块挂牌时间时间: 2016年4月19日9时至2016年4月29日9时30分 (2016.4.22~2016.5.5日9时30分) (五)土地成交后,先由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竞得人应及时完成新公司注册设立工作,在本出让文件约定的缴款期内未能完成新公司注册设立手续的,竞得人须按照本出让文件约定按期履行缴款义务;新公司依法注册设立登记后,到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变更《成交确认书》,并由新公司按《成交确认书》、《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约定按时履行后续缴款义务。 (六)竞得人须按照挂牌成交结果当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与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签订《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竞得人须按照与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签订的《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的约定支付土地成交价款;并按《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约定的时间与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一、 在提交竞买申请之前详细阅读:挂牌出让公告、挂牌出让文件,并了解出让宗地相关信息。如有疑义的,意向竞买人可在提交竞买申请前向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联系 二、 挂牌出让文件:

三、现场竞价: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在挂牌期限内收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提交的有效报价,则在挂牌期限截止后,进入现场竞价程序。按下列现场竞价规则确定挂牌结果: 1、有意参与现场竞价者,应按照主持人的要求领取现场竞价号牌,并须以举牌应价方式进行现场竞价(未按照主持人要求提出异议又未领取号牌者,视同放弃现场竞价资格); 2、现场竞价起始价为挂牌期限内的最高有效报价增加一个增价幅度的价格; 3、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的起始价后,竞买人举牌应价。报价最高的为竞得人,该最高有效报价为成交价格; 4、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的起始价三次无人应价时,挂牌期限内的最高有效报价为最终报价,挂牌成交,该最高有效报价为成交价格。 四、书面申请, 提交相关资料: (一)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竞买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查验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影印件(查验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影印件(查验原件); 4、竞买申请人属于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需出具公司董事会同意参加竞买活动的决议书和董事会签署的授权文件的原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未设立公司董事会仅设置执行董事的企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同意参加竞买活动的决议书和执行董事签署的授权文件的原件);竞买申请人属于国有企业但不属于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需出具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竞买活动的有关证明文件; 5、委托他人代为参加竞买活动及办理相关手续的,还应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文件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影印件(查验原件),授权文件应列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加盖公章的单位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真实、合法性负责; 6、按本须知规定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票据; 7、公司章程; 8、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9、承诺书;10、合作协议;11、其他要求提供的文件。 五、成立新公司: 1、竞得人未在武汉市注册设立公司的,在本出让地块成交后,必须在武汉市注册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经营。 2、竞得人已在武汉市注册设立公司的,在本出让地块成交后,可以由已在武汉市注册设立的公司进行开发建设,也可以在武汉市另行注册设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3、竞得人在武汉市注册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出让地块的,竞得人必须为新公司出资人之一(因拖欠土地成交价款等行为被纳入土地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档案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能作为新公司出资人)。新公司注册设立等工作,应当自土地成交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 六、成交确认:土地成交后,先由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竞得人应及时完成新公司注册设立工作,在本出让文件约定的缴款期内未能完成新公司注册设立手续的,竞得人须按照本出让文件约定按期履行缴款义务;新公司依法注册设立登记后,到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变更《成交确认书》,并由新公司按《成交确认书》、《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约定按时履行后续缴款义务。 竞得人须按照挂牌成交结果当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与武汉市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签订《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竞得人须按照与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签订的《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的约定支付土地成交价款;并按《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约定的时间与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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