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临时公约

小区业主临时公约
小区业主临时公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物业的合理使用,建立物业区域内良好的公共秩序,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居住生活和工作环境,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和共同利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临时公约。

第二条本《业主临时公约》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件,由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对业主和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三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基本情况:

(一)物业名称:西堤国际。

(二)坐落位置:建邺区恒山路120号。

(三)物业类型:小高层和高层住宅。

(四)业主总户数:。

(五)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约70万平方米。

(六)物业管理区域(区域四界及附图)

东至:黄山路;

南至:奥体大街;

西至:庐山路;

北至:梦都大街。

(七)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1、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主体结构、抗震结构、共用门厅、共用通道、共用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

2、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共用天线、共用线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燃气管道、消防设施、避雷设施、通讯设施、门禁系统等。

3、本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公共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共用车库、信报箱、公益性文体设施、围墙、给排水管道、水箱、水泵、共用天线、共用线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燃气管道、消防设施、智能化设备、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安防设备等。

以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如与《商品房销售合同》有不一致的,以《商品房销售合同》为准。

第三章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业主的权利

(一)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法定权利。

(二)通过业主大会对本物业实施自治管理。

(三)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四)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五)联合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六)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七)对本物业区域内物业管理的公共事项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投诉本物业区域内装饰装修等影响和侵害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业主的义务

(一)自觉遵守本临时公约,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和相关单位做好物业管理方面的工作。

(二)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时,将本临时公约作为物业转让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的附件,并将物业转让或者出租情况书面告知物业管理企业。业主转让物业,应及时与物业管理企业结清物业服务费用;业主出租物业,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三)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以及物业管理企业代收代交的共用水、电等能耗分摊费。将原住宅设计用途改为非住宅用途的,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应按照本物业管理区域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 2 倍计算;电梯能耗分摊应按照本物业管理区域住宅电梯能耗分摊标准增加100 %计算。

(四)按规定缴存、使用、续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在出售、转让、抵

押或者馈赠其物业时,所交纳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

(五)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自用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的,应由委托人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六)业主大会的筹备、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按照《南京市业主大会导则》相关条款执行;业主应积极参加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积极参与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七)业主和使用人不得从事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物业的使用和维修养护

第六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用、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对物业的正常使用。

第七条相邻业主应按照有利于共同生活、和谐相处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处理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动物饲养等方面的问题。

第八条业主和使用人应按照房屋销售合同中约定的和房屋使用说明书中载明的功能使用物业;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一致或房屋使用说明书中未列明的,按照规划部门核准的设计用途使用物业;业主和使用人不得改变物业使用性质。

第九条业主和使用人在本物业区域,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擅自改变物业的原设计用途;损坏或者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建筑外观(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

(二)擅自占用或损坏楼梯、扶栏、走廊、大堂、地下室、平台、天台、外墙、屋面、道路、绿地、停车场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

(三)擅自拆除、移装、占用或损坏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排水、消防、体育、建筑小品等物业共用设施。

(四)在公共场所晾晒衣物(预留的固定晾晒处除外)。

(五)在非指定位置堆放、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

(六)在本物业区域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发出超标噪声。

(七)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随意悬挂、张贴、涂鸦或刻画。

(八)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九)高空抛洒物品(对高空悬挂、搁置的物品应妥善管理)。

(十)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条业主和使用人在本物业区域内不得饲养家禽、家畜、鸽子、大型犬类;对于允许饲养的动物,应遵守以下约定:

(一)应办理合法手续,并及时到本物业区域物业管理企业备案。

(二)应按指定的路线、区域牵遛犬类,及时清洁动物在公共区域内排放的粪便。

(三)应定期采取动物传染病的防疫措施。

(四)不得利用共用部位饲养动物,不得携动物在公共绿地、儿童娱乐设施、封闭式活动区域活动。

(五)不得在上午 7:00 时至 8:30 时、中午11:00时至13:00时、下午 16:30 时至 18:30 时携带动物搭乘载人电梯;不得在 16:00-20:00 时间内遛犬。

(六)不得在晚间 20:00 时后放任动物发出持续的鸣叫。

(七)不得滋扰邻里,如造成相邻业主 5 (5户/10户)以上书面投诉,应自行将动物清离本物业区域。

第十一条业主和使用人在装饰装修时,应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一)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向物业管理企业登记,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服从相关管理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

(二)业主应遵守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南京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南京市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规范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涉及变动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或者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向房屋安全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将批准文件向物业管理企业备案后方可施工。

(三)业主因房屋装饰装修或其专有部位中发生渗水等问题影响其他业主安全、正常使用物业的,业主应及时予以修复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关责任人要及时予以赔偿。

(四)业主应严格遵守本物业区域装修施工时间(上午 8:00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8:00 时)。晚间18:00 时至次日上午8:00时,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超标噪声的施工。

(五)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室外机。未预留位置的,应按建设单位要求或物业管理企业统一指定的位置安装,空调室外机要注意安装牢固,防止跌落,空调机冷凝水集中收集;空调室机外机如发出超标噪声的,应立即修复或更换,直至符合国家噪声标准后再使用。

(六)商铺业主和使用人不得随意悬挂招牌、招贴广告和宣传画。如经批准悬挂招牌、招贴广告和宣传画的,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影响物业整体形象,不得损害相邻业主权益。

(七)不得擅自在房屋建筑的外墙上安装遮阳篷、防护栏、晒衣架、花架、鞋架、封闭阳台等。

(八)不得擅自安装太阳能热水器。

(九)如因上述(五)、(六)、(七)、(八)条款所涉空调室外机等安装不牢固造成公共财产受损,相关责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无法确认责任人的,由本单元(或楼幢)全体业主共同承担维修费用,如造成人员伤亡的,按相关法规处理。

第十二条业主和使用人在治安、消防管理方面,应遵守以下约定:

(一)在本物业区域内发现行为可疑人员应及时与物业管理企业联系。

(二)加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管理措施。

(三)加强消防安全意识,了解防火、自救常识。

(四)爱护各种消防设施设备,遵守消防各项规定,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通知物业管理企业处理。

(五)不得在本物业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第十三条业主和使用人在车辆行驶和停放方面,应遵守以下规定和约定:

(一)车辆应在指定的停车位(停车区域)停放,禁止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公共通道等。

(二)按照规定或约定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用。

(三)严格按照交通标识的要求行驶车辆,车辆进入本物业区域应低速行驶(每小时5公里)。

(四)爱护停车场设备设施,造成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车位只可用作停放车辆,不得堆放杂物、安装设施或改作他用。

(五)不得在本物业区域内试车、练车。

(六)机动车辆按规定进出,驾车人应主动出示证件,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

(七)在本物业区域内机动车辆严禁鸣喇叭。

(八)业主和使用人对车辆有保管要求的,应与物业管理企业另行签订车辆保管协议。

第十四条业主和使用人在电梯使用方面,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使用电梯应文明操作,禁止用钥匙等硬物按动或拍打显示按钮及随

意按动警铃按钮,禁止在轿厢内摇晃电梯。

(二)不得超载运行,当超载信号声响时,最后进入的乘客应自觉退出,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强制关门手段。

(三)儿童乘坐电梯必须由成人携带,切勿让儿童单独搭乘或进入电梯,且不得在电梯内嬉戏玩耍,以免发生危险。

(四)切忌将液体状物品遗留在梯内,清洁走廊和楼梯时,避免让水流入电梯内造成电梯设备损坏。

(五)电梯轿厢内禁止吸烟、吐痰、乱扔杂物、乱涂乱画。

(六)上下电梯应紧靠右行,乘梯时不可将身体倚靠轿厢门。

(七)业主发现电梯故障时,有责任互相提醒,并及时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八)业主应共同承担电梯运行、维修、更新所产生的费用。

第十五条物业的维修养护

(一)业主对其拥有的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二)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因公共利益,业主和使用人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须按本临时公约的要求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物业管理企业应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答复;逾期不作出答复的,视为同意。业主和使用人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须在约定期限或合理期限内恢复原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作相应补偿。

(三)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四)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但无法通知相关业主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向相邻业主说明情况,并在第三方(当地居委会或派出所)的监督下,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事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业主并做好善后工作,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五)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维修养护时,相关业主须予以配合;业主阻挠维修养护的进行造成损失的,由其承担修复或者赔偿责任;对异产毗连的物业维修,各相邻业主应积极支持,不得无故阻挠维修。

第十六条其他需要约定的行为:

(一)不得擅自破坏绿化植被。

(二)不得擅自在小区内张贴广告、通告。

(三)所有车辆停放在物业指定区域内。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业主或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未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处理:

(一)未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欠费业主或使用人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交纳应交物业服务费用数额的 5 %的违约金。

(二)未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电话或上门催缴措施;逾期仍未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的物业服务费收交情况中列明欠交费用业主室号并限期补交;仍不补交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业主如不按指定的停车位(停车区域)停放车辆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按本物业管理区域车辆管理规定处理或强行移动,强行移动所产生的费用由相关业主承担。

第十九条业主和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有关约定的,相关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可采取批评、规劝等方式制止,制止后业主和使用人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对有关业主和使用人的行为予以公示。业主违规装饰装修的,同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予以制止:

(一)禁止施工人员进入本物业区域。

(二)对违规施工部位立即自行恢复。

第二十条业主或使用人未能履行本临时公约的约定,其他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可依据本临时公约的约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属于共同诉讼的,经相关业主授权,推荐诉讼代表或授权物业管理企业具体实施,诉讼费用由相关业主共同承担。

第二十一条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的约定,由相关业主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临时公约所称物业的专有部分指在构造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单个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本临时公约所称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区域内单个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多个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

第二十三条本临时公约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件由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

业和物业买受人各执一份。

第二十四条本临时公约自首位物业买受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首次业主大会制定的业主公约生效之日终止。

建设单位:(签章)业主:(签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2021年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

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 欧阳光明(2021.03.0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公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公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本临时公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公约一致。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座落位置; 物业类型;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第六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等。 第七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物业买卖合同,以下部位和设施设备为建设单位所有: 1、; 2、; 3、;

4、。 建设单位行使以上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得影响物业买受人正常使用物业。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 第八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九条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十条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第十一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业主应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第十二条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为,其他时间不得施工。 第十三条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业主管理公约

业主临时公约 第一条本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住宅; 物业座落位置:_____ 栋_____单元_____楼______ 号 第二条订立业主临时公约的目的 为维护本物业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并营造安全、文明、方便、舒适的生活与工作环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订本业主临时公约(下称《临时公约》)。 第三条本物业业主的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服务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并享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有权就物业服务的有关事项向业主大会及其办事机构、物业服务公司提出投诉,并得到答复; 11、有权对本物业的管理服务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 12、对本物业区域内装饰装修中出现的影响公众利益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以及其他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与工作的行为,有权检举、投诉。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条本物业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 1、本物业业主须自觉遵守本临时公约,遵守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的本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业主在与他人建立合法使用、维护、改造所拥有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物业管理的有关制度和本临时公约,并承担连带责任;在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告知受让人有关本物业管理的制度,在制定正式的业主公约之前,还应将本临时公约作为转让合同的附件; 2、维护本物业公共场所(地)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共用设施设备的良好;遵守成都市及大邑县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绿化、环境保护等相关管理规定; 3、依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标准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用;根据有关物业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

某住宅小区业主临时公约

安徽省某住宅小区业主临时公约 第一条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在交付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交付前将本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在收房时对本临时公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公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本临时公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公约一致。 第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小区栋室 物业类型:住宅房

建筑面积:m2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第六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平台、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楼梯间照明、消防设施、避雷设施、楼宇电子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网络系统、广播电视系统、管道液化气等;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小区大门等。 第七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以下部位和设施设备为建设单位所有:

第十条业主应按原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第十一条业主需要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与其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业主应按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修行为,遵守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修的禁止行为。 第十二条业主必须严格遵守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部2002年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相关内容制订的《某小区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详见附件一)。 第十三条因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某小区住宅小区停车管理规定》(详见附件二)。 第十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

业主临时公约(2020版)

业主临时公约(2020版) What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ultimately expect to get or achieve through the conclusion and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21758

业主临时公约(2020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公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公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本临时公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第四条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公约一致。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______、______、______等;

业主临时公约合同范本——范本.doc

业主临时公约合同范本 《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公约》)中,全体业主有哪些共同利益?单个业主与全体业主的利益冲突有哪些表现?物业管理公司又应该如何协调双方的关系呢?以下是我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业主临时公约合同相关范本。欢迎阅读! 业主临时公约合同范本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公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公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本临时公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公约一致。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______、______、______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______、______、______等;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七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物业买卖合同,以下部位和

物业管理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临时管理规约 为维护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物业”)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制订本公约。 本《临时管理规约》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业主和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第一条(业主的权利与义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依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二条(相邻关系) 各业主同意,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制度,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以及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供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维修、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第三条(物业的使用) 业主、使用人同意按照下列规定使用物业: (一)按照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 (二)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三)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擅自占用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避免施工过程中对相邻业主或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晚间时至次日上午时和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 (四)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安装空调,应当按照房屋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未预留位置的,按照有关规定或者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 (六)合理使用水、电、气等共用设施设备,不擅自拆改。 (七)使用电梯,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八)停放车辆,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车辆停放有关规定。 第四条(使用物业的禁止行为) 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中,除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外,不得有下列行为:(一)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临时公约范本

【合同标题】业主临时公约 【合同分类】业主公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公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公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本临时公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公约一致。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 座落位置:____; 物业类型:____; 建筑面积:____。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____; 南至:____; 西至:____; 北至:____。 第六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____、____、____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____ 、____、____等;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____、____、____等。 第七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物业买卖合同,以下部位和设施设备为建设单位所有: 1.____; 2.____; 3.____; 4.____。 建设单位行使以上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得影响物业买受人正常使用物业。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

业主临时公约(完整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09821 业主临时公约(完整版)

业主临时公约(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公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公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本临时公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公约一致。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______、______、______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______、______、______等;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七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物业买卖合同,以下部位和设施设备为建设单位所有: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临时公约(官方范本).DOC

业主临时公约(官方范本).DOC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公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公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本临时公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公约一致。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名称;座落位置;物业类型;建筑面积、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第六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等。 第七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物业买卖合同,以下部位和设施设备为建设单位所有: 1、; 2、; 3、; 4、、 建设单位行使以上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得影响物业买受人正常使用物业。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 第八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九条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

业主临时公约(含承诺书)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和顺王府”项目售后物业管理,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维护物业区域内公共环境和秩序,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菏泽和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法选聘“菏泽大华物业服务公司“为本项目物业管理公司,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管理规约(包括商业物业管理细则)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管理规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管理规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本临时管理规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受让人、继承人、合并人、代理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管理规约一致。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和顺·王府大街; 座落位置:牡丹区解放街与八一街交汇处; 物业类型:多层建筑及商业街; 建筑面积:70288平方米。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解放街;南至道碑街;西至南华街;北至八一街。 第六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业主临时公约示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公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公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本临时公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公约一致。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座落位置——; 物业类型——;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第六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等。 第七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物业买卖合同,以下部位和设施设备为建设单位所有: 1、——; 2、——; 3、——; 4、——。 建设单位行使以上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得影响物业买受人正常使用物业。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 第八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九条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十条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第十一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业主应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第十二条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为——,其他时间不得施工。

新业主公约为邻里相处定规则

新业主公约为邻里相处定规则 北京青年报:杨晓王静2004年03月04日 李文投诉反被逐事件引发物业纠纷新话题 近来,李敖之女李文的官司值得关注。李文由于讨厌邻居某歌星家的三只大狼狗而多次向物业公司投诉,最后却被物业公司以“影响邻居生活和居住环境,激起业主愤怒”的理由中止租约、下了逐客令。李文不服而委托律师打官司。 邻居间的纠纷在所难免,这种纠纷不是物业服务合同解决得了的,而是要靠业主之间约定规范来解决。为此,市小区办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专访就我市相关政策和百姓关心的一些问题做出阐释。 ■为什么要制定两类公约? 制定《业主公约》和《业主临时公约》的目的在于明确业主在物业使用、维护、管理过程中的行为规则。公约要求全体业主共同遵守,具有法律效力,是全体业主自我约束的主要文件。 ■“业主公约”和“业主临时公约”的区别 《业主公约》和《业主临时公约》有一同三不同。三不同是:一、签订时间不同,《临时公约》是买房人在签购房合同时签的文件,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还约定物业管理服务价格、服务内容和质量,也就是说在房屋买卖时就通过签订公约和买卖合同,明确了入住后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业主公约》则是在召开业主大会后签订的。二、制定方不同,《业主公约》是业主大会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是开发商制定的。三、适用阶段不同,《业主公约》适用于业主大会后,有2/3以上的人通过就可以了,《业主临时公约》适用于业主大会前。两个公约的内容基本相同,都是物业使用、管理的义务,业主的共同利益、权利以及违反公约要承担的责任。 ■《公约》包含哪些内容? 《公约》是对全体业主的约束,违反公约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主要增加了确保买房人仔细阅读业主临时公约等约定,因而具有法律效力。而签订《公约》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纠纷。 公约的主要内容包括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 受小区差异性决定,《公约》要根据具体物业来制定。但总的来说它包含物业使用和维修、物业费用缴纳、违约责任和违约纠纷的解决等方面内容。 另外还具体规定了业主的权利与义务,例如养宠物,应遵守《北京市养犬管

新物业法全文 物业管理条例

新物业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即房产权属登记册记载的权利人(含商品房预售登记的权利人)。 本办法所称使用人,是指房屋的实际使用人或承租人。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企业,是指依法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资质、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是本市物业管理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区(县)房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规划、市政公用、市容、环保、园林、工商行政、物价、建工、公安、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各区(县)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之间的关系。 第五条 各级政府应当积极推进物业管理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的进程,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市场机制,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物业管理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第三产业的优惠政策。 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 第六条 建设项目为相关联的项目批文、宗地、规划设计总平面图的,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若该区域内由道路、围墙或其他明显标识分割成多个自然小区,配套设施设备管理责任明确,且建筑面积在五万平方米以上的,可以划分为多个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 单幢非住宅楼及商住楼,具有相对独立配套设施设备并能够封闭管理的,可以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在道路等自然边界围合的区域内,有多个物业区域的,可以合并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零散建设的不封闭区域,可由居(村)民委员会结合社区管理划分物业管理范围,协助组织物业服务活动。

业主临时公约标准合同范本

业主临时公约标准合同范本 为加强_________(以下行称“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创造优良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保障本物业的依法与合理使用、维护、管理,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营造安全、文明的生活、工作环境,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与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物业管____区域内的业主公约(以下简称本公约)。 第二条公约效力 本公约对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对物业管____区域内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三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 国有土地使用证明文件政府批文号:_________; 土地用途:_________。 第四条管理方式 本物业管____区域内的物业管理,通过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

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 本物业管____区域内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____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主大会设立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 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与任期、工作经费、印章管理使用等事项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依法作出约定。 第五条共有部分所有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_________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3、由物业管____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等。 第六条专有部分所有权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承诺书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承诺书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承诺书篇一 1、办公服务 全天候电话接听,一般三声接听,最迟不超过五声;24小时接受业主求助;3分钟内办理物品放行手续;费用交收业务5分钟内完成,业主查询其他收费资迅5分钟内解答。 2、投诉处理 开设24小时监督电话,保证各项承诺兑现及严格执行;业主投诉接待热情有礼、绝不推诿;一般投诉处理8小时内解决;严重投诉处理5个工作日解决。 3、装修审批 简单装修1个工作日批核;复杂装修3个工作日内批核;竣工验收当天处理。 4、特需(约)服务(现仅包括有偿家政和有偿维修) 一般服务3小时内跟进;复杂服务24小时内跟进。 5、公共设施(市政网除外) 小区公共设施全部正常运作;喷水池、水泵均可正常运作; 消防供水100%正常运作;小区路面保证99%正常照明;电梯、供电、供水系统一般故障在30分钟内处理。 6、保安系统

全天候防盗、防抢保安巡逻执勤;24小时闭路电视监控大堂、车场、电梯;小区全年案发率不超过千分之一(以公安局核定为准);文明值勤,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及业主礼宾迎送; 7、清洁卫生 小区清洁卫生管理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作为工作标准楼层通道洁净、无杂物并保持畅通及时清运垃圾,保证不乱推放杂物,干净无异味业主投诉处理及时率为100% 8、园林绿化 保证时花种植占小区绿化面积10%,保持树木常年翠绿常青绿地外观良好,无斑秃或成片死亡现象。假山、雕塑等园林小品及园林建筑、设施能正常使用。 签名:.物业公司 日期:年月日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承诺书篇二 本人(业主)为XX市名鉴田园小区xx号xx楼xx单元xx 室房屋的买受人,为维护和遵守本小区的物业管理规定,本人承诺如下: 本人已详细阅读《业主临时公约》,同意遵守本公约内的相关条款。如有违约,愿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物业公司(签章): 承诺人(签字):

2020业主临时公约

2020业主临时公约 Clarify their rights and obliga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both parties are not harmed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05466

2020业主临时公约 为落实本物业的售后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物业区域内公共环境和秩序,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订本公约,由本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共同遵守。 第一章总则 一、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座落位置: 总建筑面积: 国有土地使用证明文件政府批文号: 土地用途: 二、业主应遵守物业管理有关法规、政策和本公约规定,配合物业

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妥善处理相邻关系,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按有关规定和本公约制定的管理细则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业主应保证其共居人、使用人及相关人员遵守本公约和相关规定,合理使用物业。 第二章物业使用和维修 三、按规划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自觉维护物业整洁、美观,遵守政府对市容环境要求的相关规定。不擅自变更房屋结构、外观和用途;占用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利用共用部位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等。 (例如:空调外挂设备应按指定位置安装,阳台外和窗外不吊挂和晾晒物品,不擅自张贴或安装可通过外观看到的任何标识牌、广告牌或标语等。) 四、爱护公共环境,不侵占公共绿地和损坏物业区域内绿地、园林、小品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不随意堆放、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不在公共部位乱涂乱画和随便张贴。垃圾应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堆放,避免遗撒。

建设部关于印发《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推动建立业主自我管理与自我约束的机制,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我部制定了《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供建设单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参考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四年九月六日 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公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公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本临时公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公约一致。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座落位置; 物业类型;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第六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等。 第七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物业买卖合同,以下部位和设施设备为建设单位所有: 1、; 2、; 3、; 4、。 建设单位行使以上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得影响物业买受人正常使用物业。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 第八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九条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十条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第十一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业主临时公约合同样本(合同范本)

业主临时公约合同样本(合同范 Sample of employer's interim convention contract (合同范本) 姓名: 单位: 日期: 编号:YW-HT-044705

买卖合同 业主临时公约合同样本(合同范本) 说明:以下合同书内容主要作用是:合同有效的约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合同的履行有积极的作用,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能够最大程 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可用于电子存档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看清是否 适合您使用)。 业主临时公约合同范本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公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公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本临时公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

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公约一致。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座落位置; 物业类型;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第六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 等。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承诺书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承诺书 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承诺书》的内容,具体内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乎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切身利益,是住在住宅小区人们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门。那么大家知道又是怎样吗?我为你整理了一些的范文,希望你喜欢。篇一...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乎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切身利益,是住在住宅小区人们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门。那么大家知道又是怎样吗?我为你整理了一些的范文,希望你喜欢。 篇一 1、办公服务 全天候电话接听,一般三声接听,最迟不超过五声;24小时接受业主求助;3分钟内办理物品放行手续;费用交收业务5分钟内完成,业主查询其他收费资迅5分钟内解答。 2、投诉处理 开设24小时监督电话,保证各项承诺兑现及严格执行;业主投诉接待热情有礼、绝不推诿;一般投诉处理8小时内解决;严重投诉处理5个工作日解决。 3、装修审批 简单装修1个工作日批核;复杂装修3个工作日内批核;竣工验收当天处理。 4、特需(约)服务(现仅包括有偿家政和有偿维修)

一般服务3小时内跟进;复杂服务24小时内跟进。 5、公共设施(市政网除外) 小区公共设施全部正常运作;喷水池、水泵均可正常运作; 消防供水100%正常运作;小区路面保证99%正常照明;电梯、供电、供水系统一般故障在30分钟内处理。 6、保安系统 全天候防盗、防抢保安巡逻执勤;24小时闭路电视监控大堂、车场、电梯;小区全年案发率不超过千分之一(以公安局核定为准);文明值勤,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及业主礼宾迎送; 7、清洁卫生 小区清洁卫生管理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作为工作标准楼层通道洁净、无杂物并保持畅通及时清运垃圾,保证不乱推放杂物,干净无异味业主投诉处理及时率为100% 8、园林绿化 保证时花种植占小区绿化面积10%,保持树木常年翠绿常青绿地外观良好,无斑秃或成片死亡现象。假山、雕塑等园林小品及园林建筑、设施能正常使用。 签名:zhuna.物业公司 日期:年月日 篇二 本人(业主)为邹城市名鉴田园小区xx号xx楼xx单元xx室房屋的买受人,为维护和遵守本小区的物业管理规定,本人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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