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修改、审查要点

【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修改、审查要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修改、审查要点

引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建设工程的施工方与建设工程的业主或委托人之间所订立的合同。随着建设工程的复杂性和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日益频繁,对施工合同的修改和审查变得越来越重要。本文将介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修改和审查的要点。

修改要点

合同标的物的变更

当建设工程的标的物发生变更时,合同应进行相应修改。变更标的物主要包括:

- 工程范围的调整

- 材料和设备的更换

- 工程价格的调整

修改合,应明确变更的原因、过程和责任,确保双方保持清晰的沟通和合作。

合同价格的调整

建设工程合同价格的调整常常是一项重要的修改。价格调整的

原因可能包括材料价格的波动、工程范围的变更等。在进行价格调

整时,需要考虑以下要点:

- 确定价格调整的依据:可以是市场价格指数或合同中事先约

定的价格调整机制。

- 协商价格调整的过程:双方需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确保

价格调整的公平和合理性。

- 确定价格调整的时机:价格调整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以避

免争议和误解。

工期的调整

在建设工程中,工期是一项关键的约定,而工期的调整可能是

不可避免的。当工期需要调整时,双方应确认以下要点:- 调整工期的原因:工期调整可能是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合理

的原因引起的,应对原因进行详细的说明。

- 工期调整的影响:工期调整可能会导致其他工作的重新安排,需要对调整后的工期与其他约定进行交叉审查。

- 工期调整的补偿:工期调整会对施工方的工作安排和成本产

生影响,需要协商合理的补偿措施。

合同风险和责任的分配

在施工合同中,风险和责任的分配是一项重要的内容。当发生

相应情况需要修订合,应考虑以下要点:

- 风险责任的明确:明确各方在不同风险情况下的责任和义务,以降低风险和纠纷的发生。

- 合同条款的合理性审查:对原合同中的风险和责任条款进行

审查,确保其合理性和有效性。

- 风险和责任的转移:对于无法承担或不愿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双方应协商转移给第三方或购买相应的保险。

审查要点

合同完整性和合法性审查

在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合,应注意合同的完整性和合法性。具体

要点包括:

- 检查合同是否包含必要的条款和信息,如合同标的、工期、

价格、支付方式等。

- 确保合同的签署和授权程序是否符合法律和合同约定的要求。

- 检查合同中的条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要求,尤

其是关于价格、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约定。

规范性条款审查

施工合同中的规范性条款是指对施工过程中的一些规范和标准

进行约定的条款。在审查规范性条款时,应注意以下要点:- 确保规范性条款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防止因条款不明确或遗

漏而导致的争议。

- 检查规范性条款是否与行业标准和法律法规相符合,以确保

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 确认规范性条款是否存在过于苛刻或不公平的内容,避免对

施工方造成不必要的不利影响。

合同的风险和纠纷审查

在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合,应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和纠纷进行审查。具体要点包括:

- 检查合同中的风险和纠纷条款是否明确和合理,有没有排除

合理的责任和义务。

- 确认合同中是否约定了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如仲裁、调

解或诉讼等。

- 评估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是否公平和合理。

结论

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修改和审查是确保合同权益和合作正

常进行的重要环节。本文介绍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修改和审查的要

点,包括合同标的物的变更、合同价格的调整、工期的调整和合同风险和责任的分配。,还介绍了合同完整性和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条款审查以及合同的风险和纠纷审查的要点,以帮助各方更好地进行合同处理和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修改及要点

一、要点 1、招标人根据经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中的工程数量提出工程量清单。 2、“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的空格由招标人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填写。 3、“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遵从《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编制, 4、施工场地中,属于永久用地的,发包人负责办理,承包人协助;属于临时用地的,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协助。发包人提供永久占地和有关资料的时间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5、(6)承包人应依据设计文件和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利用本线预留工程、站坪、 维修基地(所)及站前广场用地、地方政府规划建设用地等设置大临设施,及时做好临时用 地复垦工作。 6、(8)承包人应接受发包人按照铁路总公司规定对承包人实行考核,考核为乙级和丙 级的,从总承包风险费中扣减考核费用。 7、承包人应承担自行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时,由承包人负责办理申请 手续,取弃土(碴)场的临时征地费用由发包人负责,其它临时征地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由承包人办理并承担费用,需要发包人协调时,发包人应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9、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监理人和其他承包人使用 (其他承包人使用时运输机械吨位应在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容许范围内)。 8.3 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 本款补充: 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发现明显错误或疏忽的,应自收到资料之日起 28日内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 本款约定为: 15.4.1 本项目实行总价承包,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调整合同价格,但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可作调整: (1)发包人对建设方案、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和建设工期的调整以及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I类变更设计; (2)按国家和铁路总公司有关规定需要调整的费用; (3)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额度以上由发包人承担的非承包人原因Ⅱ类变更设计。 15.4.2 总承包风险费是指由总承包单位为支付风险费用计列的金额,风险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内容: (1)非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及对其采取的预防措施费用; (2)非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除15.4.1(2)调整以外的价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查要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查要点 建设工程行业是资源密集型产业,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能源消耗高等特点。相对其他行业,该行业受国家法律的规范和宏观政策的调控要广,其面临的法律风险也相对较多。相较于普通民事案件,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与特殊性。因此,审查材料时如何从万千思绪中剥离出最有效的信息就显得尤为重要。 河南良善律师事务所提供诉讼保全责任保险法律风险审查服务已有数年,审查团队律师具有常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施工单位法律顾问经验,在日常代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类案件以及审查此类案件中,我们梳理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七大要点,以便快速准确剖析复杂建工案件,对风险审查进行了经验落地。 一、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 建设工程民事主体,主要包括发包工程的发包人,承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任务的承包人及为建设工程主体服务的各类中介机构。 关于诉讼主体的规定主要集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并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

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首次提到了实际施工人这一名词。 因此不同于普通民事案件,在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诉讼主体资格时需要分别审查发包人是否为适格主体、承包人是否为适格主体、发承包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合法的发承包关系、申请人是否为实际施工人、是否存在资质借用、挂靠等这五个方面的问题。 二、审查法院管辖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系法律规定需专属管辖的情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应以建设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审查诉讼时效 接下来,便是审查诉讼时效的问题。这不仅需要适用《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3年诉讼时效”的规定,还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审查。 结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特殊性,工程质量、工期等也是该类纠纷容易引发争议的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相关技术标准对施工合同进行审核,以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合同各方的利益。本文将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的相关内容进行介绍。 合同审查的意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筑工程中一个重要的法律文书。通过审查合同,可以保证工程建设过程中各参与方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可以避免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纠纷。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在工程建设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合同审查的时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的时间应在合同签订之前进行。这一时间点的选择可以更好地保障各方的利益,也可以更有效地避免合同纠纷的出现。 合同审查的内容 法律法规的审核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审核过程中,应当对合同的内容进行法律法规的审核。主要包括: •合同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合同是否违反商业道德和公平竞争等基本原则; •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是否合理、公正、严谨。 技术标准审核 工程建设是一个逐渐完善的过程,需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方可认为是合格产品。在合同审核中,应当对合同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查验。主要包括: •合同是否涵盖了相关标准的要求; •合同中的各项技术参数是否符合标准的相关要求。 数据审核 合同审查中应当对工程建设中所涉及到的数据进行审核。主要包括:•工程的预算和造价; •工程建设周期和时间安排; •工程建设中的招标方案和评审方案。

合同审查的注意事项 在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对合同进行全面、细致、准确、可靠的审核; •严格把关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注意合同的风险管理和可能存在的法律问题; •保障合同各方的权益。 通过本文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性。在工程建设中,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相关技术标准进行全面的审查,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同时也可以有效避免合同纠纷的出现。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审查的16个要点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审查的16个要点 1、注意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 (1)对于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国有资金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国际组织如世行贷款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 (2)《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将五种合同依法认定为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设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进行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四)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 (五)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 因此,对于承包主体的资质审查可以防止合同最终效力问题。实务操作中,律师修改施工合同时,合同双方在前期大多经过了相互摸底阶段,但仍需要从具体合同特点角度予以分析。 2、注意工程承包范围的审查 整体比较简洁;注明与招投标文件、发包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 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火栓工程、消防喷淋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包括智能化系统预埋管、盒、箱壳部分)等. 3、注意标明开工日期的成立标志 项目开工日期的明确对工期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般标明:开工日期以发包方和监理方、或监理出具的开工通知日期为准。 实际开工日期与约定日期不一致: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开工令等证实); 施工许可证日期和实际施工日期不一致:以施工许可证日期为准。 4、注意审查组成合同文件的顺序 首先需标注:在前者优先;其次,对于有补充协议的,要注明与合同正文效力一致.

5、注意审查对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派驻工程师权限的设置 对于可能引起工期顺延、工程质量、合同效力等重大变更的工程师指令,可以约定需要经过发包人或承包人认可后生效。 ①明确工程师授权范围; ②对于超越工程师授权范围的,由发包方确认。 6、注意审查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约定 一般约定由承包方承担,但为保护承包方利益时,可以约定一个兜底条款,如: 因为发包方原因造成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由发包方承担一切损失。 7、注意审查对于工期顺延的约定 ①工期顺延的原因,除规定不可抗力外,对于因工程内容变更、工期增加、设计变更、工程款支付、政府指令(停水停电)、地下物等因素造成的工期顺延,约定标准作为认定是否构成工期顺延的依据; ②工期顺延的程序性约定:承包方在一定时间内,书面报发包方认可、监理认可。可以增加“视为”条款.(视为条款:发包方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视为认可。) 8、注意约定对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条件和程序 ①程序:“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承包人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防水及室外装修等重要部位的施工先做样板,经发包人和现场监理验收后方可进行施工。”等。 ②通用条款内有具体约定,也可在合同中明确“正负零、封顶”等主要节点的验收要求。 9、注意审查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 一般有以下三种方式。 ①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注意约定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如:“钢材价格的市场变化(8%)〃。注意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如:合同约定工程总价款包含全部工程量内容,承包人无论何种原因没有列入单价或总价款中的工程,发包人都没有增加支付的义务,并认为该项目已包含在总承包价款中。本工程竣工结算时,只计算变更部分和材料价差调整部分,不再对报价书、标底价及中标价进行重新核对。 ②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招标范围以内的工程量按实计算,定

建设施工合同审查要点

一、建设施工合同审查要点 (一)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 合同主体是否具备签订及履行合同的资格,是合同审查中首先要注重的问题,这涉及到交易是否合法、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 1、留意合同主体的合法和真实。 2、注意合同主体是否具备相关的资质或许可。 3、注意对资信能力、业绩、人员等进行审查。 (二)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 应按照合同的性质,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合同条款进行认真审查,确定合同条款有无遗漏,各条款内容是否具体、明确、切实可行。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全和过于简朴、抽象、原则,给履行带来困难,为以后发生纠纷埋下种子。 例如:相对于合同主体、标的、技术标准等重要合同内容来说,有些合同内容很容易被忽视,甚至在合同中完全没有体现,如不可抗力、合同保密、技术开发、质量保证等等,其实从合同履行的可行性上来说,这些也是极其重要的,例如在工程建设合同中,不可抗力发生的机率就非常之高,而因此损失的承担是一个需要严格界定,而又没有相关统一标准的,容易产生纠纷的内容之一,因此对其进行周密的预计,和具体的规定也就成为提高合同可行性的需要了。同样道理合同保密、质量保证、技术开发等内容虽然不和合同标的直接发生联系,但是却是有违缔约目的的内容,需要从缔约目的和后期利益的角度对其相关条款加以重视和完善。 (三)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完备 1、审查合同权利义务,确定权利义务条款是否完整、将来能够实现。

2、工程量条款的审查,审查工程量的确定、确认方法,工程量调整依据是否约定。工程量的计算方法是否科学,有关工程量的报告材料如何编写、提交、确认等内容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碰到超出设计范围、变更施工范围、返工等情况如何计算工程量是否有约定,工程量的核定期限是否细致、明确; 3、工程质量约定的审查。审查工程质量的确定、确认方法程序。 4、工程期限的约定的审查。工程期限包括计划开工日、实际开工日、计划完工日、实际完工日、计划竣工日和实际竣工日等的确认程序和时间限制是否明确;工程有无阶段工期的要求;是否有工期顺延的情况,如何提出、确认;工期延误、延期竣工造成的责任承担;审查施工合同的履行期限,分期形象进度和总履行期限都要写清楚,是从公历几时开始到公历几时结束,不要笼统的写多少天。 5、工程价款支付条款审查。合同价款是暂定价、固定单价还是固定总价。 6、工程施工条件条款审查。工程预备工作如何开展、设备材料如何安排、设备材料如何采购检验、现场工作如何组织、安全施工由谁保障、场地通行通水通电如何保证,协助工作是否需要等等; 7、工程变更、设计修改、方案变更、材料更换、其他临时修改的双方交换意见的程序、费用等内容的约定是否合理;工程签证的条件、形式、确认程序及作为结算依据的必要条件;工程签证的条件、形式、确认程序及作为结算依据的必要条件;工程变更、设计修改、方案变更、材料代用、合理化建议的处理程序、责任、费用承担及价款结算;阶段性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提供; 8、已完成工程的保护、竣工验收的性质和程序,竣工资料的内容、份数、提交时限和逾期提交的责任,竣工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的备案;

【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修改、审查要点

【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修改、审查要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修改、审查要点 引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建设工程的施工方与建设工程的业主或委托人之间所订立的合同。随着建设工程的复杂性和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日益频繁,对施工合同的修改和审查变得越来越重要。本文将介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修改和审查的要点。 修改要点 合同标的物的变更 当建设工程的标的物发生变更时,合同应进行相应修改。变更标的物主要包括: - 工程范围的调整 - 材料和设备的更换 - 工程价格的调整 修改合,应明确变更的原因、过程和责任,确保双方保持清晰的沟通和合作。 合同价格的调整

建设工程合同价格的调整常常是一项重要的修改。价格调整的 原因可能包括材料价格的波动、工程范围的变更等。在进行价格调 整时,需要考虑以下要点: - 确定价格调整的依据:可以是市场价格指数或合同中事先约 定的价格调整机制。 - 协商价格调整的过程:双方需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确保 价格调整的公平和合理性。 - 确定价格调整的时机:价格调整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以避 免争议和误解。 工期的调整 在建设工程中,工期是一项关键的约定,而工期的调整可能是 不可避免的。当工期需要调整时,双方应确认以下要点:- 调整工期的原因:工期调整可能是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合理 的原因引起的,应对原因进行详细的说明。 - 工期调整的影响:工期调整可能会导致其他工作的重新安排,需要对调整后的工期与其他约定进行交叉审查。 - 工期调整的补偿:工期调整会对施工方的工作安排和成本产 生影响,需要协商合理的补偿措施。 合同风险和责任的分配

在施工合同中,风险和责任的分配是一项重要的内容。当发生 相应情况需要修订合,应考虑以下要点: - 风险责任的明确:明确各方在不同风险情况下的责任和义务,以降低风险和纠纷的发生。 - 合同条款的合理性审查:对原合同中的风险和责任条款进行 审查,确保其合理性和有效性。 - 风险和责任的转移:对于无法承担或不愿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双方应协商转移给第三方或购买相应的保险。 审查要点 合同完整性和合法性审查 在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合,应注意合同的完整性和合法性。具体 要点包括: - 检查合同是否包含必要的条款和信息,如合同标的、工期、 价格、支付方式等。 - 确保合同的签署和授权程序是否符合法律和合同约定的要求。 - 检查合同中的条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要求,尤 其是关于价格、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约定。 规范性条款审查

合同审查要点及其注意事项

合同审查要点及其注意事项 对企业而言,合同行为是公司存续期间重要的商事活动。合同审查应尽量做到“绝事于未萌,防患于未然”,应树立以下立约观念:“事先防范、过程跟踪、事后补救”。技术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动力,通过法律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同样也能赢得可观的效益。 本人总结审查合同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和注意事项如下,和大家一同交流学习。第一节、第二节简单引出合同审查目的和合同文本通用条款,第三节重点阐述合同的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我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此在第四节单独列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查要点,并在第五节中结合实践,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几个问题做一些归纳总结,并提出初步探讨意见。 第一节合同审查的目的 一、达到交易目的 二、有效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第二节合同文本通用条款 一、鉴于条款 二、合同目的和范围 三、合同各方权利义务及保证履约条款 四、结算、支付条款 五、知识产权条款 六、保密条款 七、违约责任条款 八、不可抗力条款、免责条款 九、争议解决条款 十、法律适用条款 十一、合同期限条款

十二、合同的变更、解除条款 十三、通知送达条款 十四、合同附件条款 十五、生效条款 十六、合同文本条款 第三节合同的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要点 一、形式审查要点 1、形式及审批流程是否符合公司规定 常见问题: (1)会签表基本信息填写不完整、不规范、不清楚、与合同内容不一致。 (2)未按公司要求使用公司制定的范本。 (3)缺乏立项审批、超标审批;合同内容超出所依据文件的内容范围。 (4)合同相对方的选择方式不符合规定(如:应当招投标的项目,没有进行招投标)。 (5)流程选择不符合权限分工的要求。 (6)缺乏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提示:审查授权委托书,可尽量避免与无权代理、越权代理、无权处分的主体签订合同,避免可能导致的合同被变更、被撤销或无效的后果。) 2、报审资料完整性、一致性 常见问题: (1)审查报审资料不完整,缺少合同附件、立项审批文件、招投标评审结果文件、对方资质证明等。 (2)合同的标的种类、数量与审批文件有偏差;中标单位与合同相对方主体不一致等。 (3)未按要求提供资料原件;合同相对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未加盖公章等。 3、合同文本形式要文字准确;表述严谨;格式规范;前后逻辑一致。 常见问题:

建设工程合同审查的要点

建设工程合同审查的要点 一、建设工程合同审查的要点有哪些? 1、这类合同特别要注意审查合同总额或称工程总价和款项支付条款之间的联系,别要注意是否有对工程款的审计的条款。 2、工程类合同涉及大量的合同附件,要注意与合同的相关条款的一致性。 3、竣工验收条款和付款条款是紧密联系的,因此要注意审查竣工验收条款。此外,竣工验收又关系到交付、保修期等。 4、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特别要注意到工期延误、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无法验收时的违约责任等。 5、对于经过招投标程序的,还需要审查有关的招投标文件与合同约定是否相符。 二、工程合同审查的注意事项是怎么样的? 1、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 2、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3、关于工期、质量、造价的约定,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1)“工期、质量、造价”是建设工程施工永恒的主题,有关这三个方面的合同条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2)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再是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评定的主体,竣工验收将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常见的纠纷是对工程造价的争议。 4、对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做出详细规定。 5、总包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包方、总包方和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 6、明确规定监理工程师及

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7、不可抗力要量化。8、运用担保条件,降低风险系数。 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审查要点如下: 1、注意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1)对于: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国有资金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国际组织如世行贷款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2)2004第14号《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将五种合同依法认定为无效:①承包人未取得建设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②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③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进行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④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⑤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因此,对于承包主体的资质审查可以防止合同最终效力问题。实务操作中,律师修改施工合同时,合同双方在前期大多经过了相互摸底阶段,但仍需要从具体合同特点角度予以分析。 2、注意工程承包范围的审查整体比较简洁;注明与招投标文件、发包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火栓工程、消防喷淋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包括智能化系统预埋管、盒、箱壳部分)等等。 3、注意标明开工日期的成立标志项目开工日期的明确对工期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一般标明:开工日期以发包方和监理方、或监理出具的开工通知日期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与约定日期不一致: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开工令等证实);施工许可证日期和实际施工日期不一致:以施工许可证日期为准。 4、注意审查组成合同文件的顺序首先需标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指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公司日常合同管理工作中常见的合同类型,数量多、金额巨大、涉及专业问题较多。 一、合同主体的审查 需具备相应的资质。审核资质时应注意审核其资质证书的资质等级、有效期限等是否符合工程建设项目的要求,持证单位名称是否与承包单位名称一致等。 相关法条:《建筑法》第13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涉及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第26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二、合同效力审查 2004第14号《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将五种合同依法认定为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设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进行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 5、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 三、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协议书的内容审查 施工合同第一部分为协议书,概括约定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如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地点、内容)、承包范围、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该部分属于合同实质内容的主要内容,审查时应注意核对是否与项目审批文件一致(如属招投标项目应核对承包人名称、承包条件是否与中标结果一致),约定内容是否具体、准确,如有不一致应进行修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要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要点 一、合同主体要素审查 在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首先需要审查合同主体要素是否齐备,包括以下内容: 1. 合同当事人的资质及法律地位。审查承包商、业主及设计方等各 方的资质和注册情况,确保各方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同时,要确认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确保其能够独立承担合同义务。 2.合同双方的签订意愿。审查合同签订是否经过双方真实、自愿的 表达意愿,并确认涉及合同内容的各项约定是否清晰明确。 3.合同标的的确定性。审查合同标的是否明确,是否包含了建设工 程的类型、规模、工期、质量要求等关键信息,并查明合同是否存在 可分割性或可转让性的问题。 二、合同内容审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涵盖了众多的内容,为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需要审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工程工期与进度安排。审查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以及各个施工 阶段的计划,并关注工期安排是否合理、充分可行。 2.施工图纸与变更管理。审查施工图纸的合理性及准确性,同时关 注关于施工图纸变更的管理规定,确保所有图纸变更均符合相关规定。

3.工程价款与支付方式。审查工程价款计算、支付方式等相关内容,并核对对工程付款的条件和约定是否清晰明确。 4.工程质量与安全要求。审查工程质量和安全方面的约定,包括工 程验收标准、质量保证期等,确保各项约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5.合同履约保证。审查合同中关于履约保证的规定,包括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人等,以确保施工合同的履约能力和保障。 三、法律合规审查 在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还需进行相关法律合规性审查,确保 合同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1.合同的法律依据。审查合同是否基于法定合同范本或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以确保合同具备合法性。 2.合同的合法性条款审查。审查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是否存在违法性,确保合同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3.风险分担及争议解决机制。审查合同中关于风险分担及争议解决 机制的相关规定,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能够有效维护合同当 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其他注意事项 除了以上审查要点外,还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的16个关键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的16个关键点 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工作的从业人员,在进行审查时,需要关注一系列与合同相关的事项。以下是16个关键点,这些点涵盖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的重要方面。 1. 审查合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审查合同的第一个关键点就是要确保合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合同中的各种条款与规定,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2. 审查合同是否明确双方义务 合同必须明确双方的义务和责任。审查工作就是要认真研究合同的各种规定和条款,确保这些条款充分表述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 审查合同是否规范 合同文件的格式和内容必须规范,合规的合同文本是保障合同有效性和执行力的前提,因此审查过程中必须注意审查合同的格式和内容的规范性。 4. 审查合同是否严谨 同时,合同的内容必须严谨,严谨的合同文本避免了合同中可能存在的漏洞和纰漏。只有在合同文本严谨的情况下,双方才能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失。

5. 审查合同的过程文件 施工合同审查不仅是审查合同本身,还必须审查一些过程文件,例如投标文件、规划设计文件、招标文件等等。审查这些文件,可以为合同审查提供必要的背景信息。 6. 审查合同的条款是否合理 审查合同条款的合理性是审查过程中要注意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中主要包括计价方式、工期控制、工程质量要求等等。通过审查合理有效的条款,可以降低施工各方的风险。 7. 检查合同额度 审查合同额度是非常必要的。检查合同额度可以确定工程规模和投资规模的实际情况,并为合同执行提供可靠的基础。 8. 审查合同是否允许部分变更 任何施工合同都难免出现变化的情况,因此审查工作必须评估合同是否允许部分变更。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风险控制措施。 9. 检查合同的保密条款 施工合同中往往包含着一些商业秘密,因此审查合同的保密条款也是非常重要的。必须确保双方都遵守相应的保密条款,以保护各自的商业机密。

施工合同的审查意建

施工合同的审查意建 一、引言 随着建筑工程的不断发展和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施工合同也成为了 建筑工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合同是建筑工程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法律文件之一,它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效益。 因此,对施工合同进行审查是非常必要的。 二、施工合同审查的意义 1.保障双方权益 施工合同是建筑工程中最基本的法律文件之一,其作用是明确双方在 施工过程中所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审查施工合同可以确保双方 在建设过程中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规避风险 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可能会存在一些风险因素。通过对施工合同进行 审查可以发现并规避这些风险因素,从而避免可能带来的损失。 3.提高效率 通过审查施工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在建设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从而提高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效率。

三、施工合同审查应注意哪些问题? 1.合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审查施工合同时,首先需要关注的是合同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合同中存在违法行为,那么这份合同就是无效的。 2.合同条款是否明确 在审查施工合同时,需要关注的是合同条款是否明确。如果条款不明确,可能会导致双方在建设过程中出现分歧,从而影响整个项目实施进度。 3.责任和义务是否清晰 在审查施工合同时,需要关注的是双方在建设过程中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是否清晰。如果责任和义务不清晰,可能会导致双方在建设过程中出现纠纷。 4.价格和支付方式是否公正 在审查施工合同时,需要关注的是价格和支付方式是否公正。如果价格不公正或者支付方式存在问题,可能会导致一方利益受损。 5.保险条款是否完备 在审查施工合同时,需要关注保险条款是否完备。如果保险条款不完备或者存在问题,可能会导致一方在建设过程中遇到意外情况时无法得到及时赔偿。

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的审查重点

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的审查重点 2021-02-18 09:36:14 zzsen 来源:浏览次数:3567 中正信造价咨询刘太轩 【摘要】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进行市场交易活动、履行义务、行驶权利的依据和准绳。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是否合理、明确、全面关乎整个工程、尤其是工程造价管理控制效果的成败,因此,作为造价工程师对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全面严格的审查就显得至关重要了。笔者结合多年实践工作经验,简要阐述自身对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审查重点问题的理解和把握。 【关键词】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审查重点 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工程建设工程有发包与承包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市场交易方式的最优选择。在这种交易方式下,通常由工程的建设单位作为招标方就拟建的工程发布通告,提出有关招标工程的性质、数量、质量、技术要求,竣工日期及对承包商的资格要求等信息;用法定方式吸引建筑工程的承包单位参加竞争;由有意提供建筑产品的施工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单位填报投标书,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建设单位通过法定评标程序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工程建筑任务并签订施工合同。可以说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是发包与承包方交易的最直接、最关键的依据和约束。作为一名造价工程师在审查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过程中如何把握重点,及时发现文件及合同漏洞,填补不稳定因素就显得尤其重要了。下面笔者结合多年的工作经验对造价工程师站在业主的角度对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的的审查重点进行简要剖析。 1 招标文件的审查重点 〔1〕审查招标文件中关于工程发包范围的描述是否明确,工程标段的划分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施工过程中的造价控制;以免因工程标段划分不合理而使得后续管理难度加大,管理本钱提高。审查工程发包范围与工程量清单编制范围是否一致,分包工程的预留预埋〔管、盒、箱壳〕是否有总包施工。核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与施工图纸所包含所有工作内容是否存在差异。 〔2〕有关报价说明的审核。报价说明是对施工单位报价的要求,报价说明是否清楚、全面至关重要。许多现场签证和竣工结算时产生的争议都是因为报价说明阐述不明确、不全面所致。具体来说主要包括: 1〕综合单价包含的内容,风险因素的考虑及风险系数的考虑。 2〕措施工程费用的说明。清单中未包含的措施工程承包商要根据其施工经验及现场情况自行考虑,单列列项或包含到其他工程。一般建议建设单位将措施工程费一笔包死。 3〕材料供给方式和材料供给价格包含内容的说明。应明确说明采用甲定乙供、甲定甲供、共定乙供等材料供给方式时,材料检测费、采购费、保管费是否要包含到综合单价中。材料暂估价应按招标人在其他工程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材料暂估价为材料到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应注意事项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居住物业是指具备居住功能、供人们生活居住的建筑,包括住宅小区、单体住宅楼、公寓、别墅、度假村等;当然也包括与之相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场地。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下面一起看下为大家整理的物业管理制度文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应注意的事项 广义的合同文件组成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除以上外,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同样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均与合同造价或最终结算密切相关,须予以明确。目前使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事项: 一、协议书部分: 1、内容填写是否齐全清楚; 2、章印是否齐全清楚; 3、合同总价款大小写是否一致; 4、对方开户行帐号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是否填写正确; 5、承包范围界定是否清楚; 6、质量标准是否明确:合格、优良等。 二、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等

级,承包人承包的项目应当依法批准立项,违反规定将因项目不合法而导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对承包人的审查内容主要包括:1、承包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否合法;2、承包企业是否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及经营资格;3、审查承包企业招投标手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 三、工期、质量约定: 1、工期:(1)竣工日期有“验收合格之日”“交付使用之日”“申请验收之日”之说,应当在合同中明确注明,并约定开工、竣工应办理哪些手续、签署哪些文件。(2)双方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3)工期延误:在合同文本通用条款中列出了工期延误时应予以顺延的原因,承包人在工期顺延情况发生后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2、质量:(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参加验收的单位、人员,采用的质量标准、验收程序,须签署的文件及产生质量争议的处理办法等。(2)是否明确隐蔽和中间验收双方的义务及验收程序。 合同审查 第一步形式审查 (一)将合同文件本身分为三部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 篇一:XX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要点 符合性审查部分 未采用XX版合同范本(GF-XX—0201),主要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内容的 详尽及准确性不符合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 备案合同不一致,合同中存在手写修改的地方,需经合同双方加盖公章确认合同主体不是独立法人,合同上单位名称和印章不一致;双方未具备独立法 人资格;双方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若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不具备权限及资格,双方所加盖公章为扫描件或传真件;联合招标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各方未同时与另一方签订合同;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未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合同协议书部分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工程内容、工程承包 范围等与招标文件不一致; 质量标准、项目经理等与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不一致 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与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不一致;签约合同价大

小写不一致,合同价格形式与专用条款条中约定的价格形式不一致,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不符合招标文件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合同工期与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不一致,未填写具体的开、竣工时间,计 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与工期总日历天数不一致; 未填写合同生效条件 专用合同条款部分 未明确施工图纸名称、工程号、版本、出图日期、目录等; 项目经理与中标通知书不一致,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超过项目经理 执业范围;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未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存在违法分包和肢解法宝的约 定;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低于国家标准中的强制性标准;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预付款最低比例、支付期限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工期延误的约定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罚款与条提前竣工的奖罚未对等;变更估价原则约定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工程量清单数量有误差以及无相同项

住建部2021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修改对比和解读

住建部2021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21年10月30日,住建部发布了2021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简称“2021版合同文本”)。与2021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21—0201)(简称“2021版合同文本”)相较,2021版合同文本主要针对“缺点责任“与”质量保证金”两项内容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见附件《住建部2021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修改对照表》。 一、关于“缺点责任”的修改 (一)关于“缺点责任期的起算时间“的修改 关于缺点责任期的起算时间,2021版合同文本做了如下方面修改: 1、缺点责任期的起算时间由“实际完工日期起”,修改成“从工程通过完工验收之日起”。 2、增加规定“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无法按合同约按期限进行完工验收的,缺点责任期从实际通过完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3、将“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工程无法按合同约按期限进行完工验收的,缺点责任期自承包人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修改成“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工程无法按合同约按期限进行完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完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点责任期”。实 际上,将此种情况下缺点责任期的起算时间向后推了90天。 (二)关于缺点责任具体内容的修改 关于缺点责任的具体内容,2021版合同文本做了如下修改: 1、2021版合同文本增加了关于“缺点责任的具体内容”的描述,即第项规定的,“缺点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点,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从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中扣除,费用超出保证金额的,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去对工程的损失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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