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实施细则

河北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实施细则
河北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实施细则

河北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规范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绿色建材的评价标识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绿色建材是指在全生命周期内可减少对天然资源消耗和减轻对生态环境影响,满足质量性能要求,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环的建材产品。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以下简称评价标识),是指依据绿色建材相关评价技术导则,按照本细则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确认建材产品评价等级,进行信息性标识的活动。

依据技术要求和评价结果,标识等级由低至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

第五条评价标识活动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按照科学、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开展。

第六条鼓励企业研发、生产、推广应用绿色建材,鼓励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优先使用获得评价标识的绿色建材。

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城区、政府投资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应当使用获得评价标识的绿色建材。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以下简称省级主管部门)负责河北省一星级、二星级评价标识管理工作。三星级评价标识管理工作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定执行。

第八条河北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绿材办),受省级主管部门委托,主要职责是:(一)全省评价标识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拟定全省评价标识工作制度及相关配套文件;

(三)组建河北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专家委员会),组织开展省级专家委员会的相关活动;

(四)审定绿色建材评价机构,发布评价标识信息;

(五)协调和管理评价标识应用工作;

(六)承担省级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绿色建材产业培育和推广应用等工作。

第三章省级专家委员会

第十条省级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为全省评价标识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支持;

(二)配合省绿材办抽查评价机构工作质量;

(三)对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应用中的技术问题和有关纠纷提供技术性意见;

(四)承担省绿材办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省级专家委员会委员由建筑建材等行业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委员若干名。委员任期3年,可连续聘任。省级专家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高级技术职称且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在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影响;

(二)熟悉建筑建材行业发展现状和国内外趋势,了解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和规范;

(三)出版过相关专著或者发表过相关科技论文,主持或者参与过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编制(国家、省相关科技项目);

(四)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严谨的学风和认真的工作精神,秉公办事,勇于承担责任;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8周岁。

第十二条省级专家委员会委员按照以下程序聘任:

(一)个人填写《河北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委员登记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省绿材办;

(二)经省绿材办通过,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发布。

第四章评价机构

第十三条评价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受理建材生产企业评价标识申请,按照有关规定

和评价技术要求,公平、公正、独立开展评价工作;

(二)向省绿材办报送年度评价工作报告,配合省绿材办在全国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完成公示、公告等工作;

(三)向通过评价标识的企业颁发评价标识,对企业产品性能指标与评价标识的一致性实施动态跟踪;

(四)建立评价标识工作档案,确保档案完整、真实、有效。

第十四条评价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评价工作所需要的土木工程、材料与制品、市政与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机电与智能化、资源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等专业人员,一星级、二星级评价机构不少于10人。

其中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比例不得低于60%,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比例不得低于30%;

(二)具备本省独立法人资格,在行业内具有权威性、影响力;

(三)评价机构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熟悉相关政策、标准规范和评价标识技术要求;

(四)近五年组织或者参与过国家、行业或者地方相关标准编制工作,承担过相关科研项目,从事过相关建材产品的研究、检测、检验或者认证等工作;

(五)具有开展评价标识工作相适应的办公条件;

(六)其他所需的条件。

第十五条评价标识工作机构应当按照本细则规定,向省

绿材办提交《绿色建材评价机构备案表》,并附相关资料。

从事一星级、二星级评价标识工作的机构,向省绿材办备案;从事三星级评价标识工作的机构,经省绿材办向国家绿色建材评价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绿材办)备案;驻冀中央企事业单位、全国性行业学(协)会可以直接向国家绿材办备案,同时抄报省绿材办。

三星级评价标识机构在本省开展一星级、二星级评价标识工作,应当向省绿材办备案。

第十六条评价机构可以选择一个或者多个建材产品类别备案,并可增减备案类别。评价机构应当按照备案的业务范围(评价星级及产品类别)开展评价工作,不得超范围承接业务。

第十七条评价机构由省绿材办依据国家和省规定确定,相关信息在信息平台公布。从事相关建材产品设计、生产和销售的企事业单位,原则上不作为绿色建材评价机构。

第五章申请和评价

第十八条标识申请企业应当填写《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申报书》,按照评价技术要求提供相应技术数据和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十九条评价标识申报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独立法人资格;

(二)与申请相符的生产能力和知识产权;

(三)完备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四)申请评价标识产品应当符合绿色建材技术要求,应用于建筑工程;

(五)申请评价标识产品无成果、权属争议或者纠纷;

(六)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第二十条生产企业可依据评价技术要求向相应等级的评价机构,申请相应星级的标识。

同一生产企业的同一种产品不得同时向多个评价机构提出相同星级的评价标识申请。

第二十一条评价机构收到企业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评价机构向申请企业发放受理通知书。双方应当以自愿原则签订协议书或者合同,明确权利和义务。

未通过形式审查,评价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企业需补充的材料。

第二十二条评价机构应当根据企业申请评价的产品类别和评价技术要求,随机选派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评审工作组。评审工作组成员应当不少于5人,评审组长应当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第二十三条评价机构应当在30个工作日(不含抽样复测时间)内完成企业申请产品评价,出具评价报告,明确评价结论和标识等级。评价报告应当经评审工作组全体成员签字并加盖评价机构公章。

通过评价达到绿色建材标准的,由评价机构向省绿材办申请在信息平台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日。公示无异议

后,评价机构经省绿材办向国家绿材办申请证书编号,并以评价机构名义颁发标识;公示有异议,省绿材办应当组织复核。

企业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当在10日内向评价机构提出申诉,评价机构应当在10日内给出答复意见;企业对评价机构答复意见有异议,可以向省绿材办提出复查申请;企业对省绿材办复查意见仍有异议,可以向省级主管部门申诉。

第六章标识

第二十四条企业在标识有效期内,可以在产品或者包装上明示绿色建材标识,建立标识使用管理制度,保证产品各项性能指标与标识的一致性。对标识的使用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和存档。

第二十五条标识有效期3年,有效期内企业应当于每年12月底前向评价机构提交标识使用情况报告。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可以向评价机构申请延期使用复评。延期复评程序与初次申请程序一致。

第二十六条获得标识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个月内向评价机构提出变更申请,经核实后予以变更。

第二十七条获得标识的企业出现以下重大变化之一的,应当重新提出评价申请:

(一)生产装备、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且严重影响产品性能;

1.2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申报书(DBJT 15-83-2017)

项目编号: 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申报书 (DBJ/T 15-83-2017)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参与单位 申报时间

说明 1、申报书一律采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并提供电子文档。 2、“基本材料清单”中的文件同样采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单独装订成册,并与申报书一起提交。 3、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为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在申报单位概况一栏里需分别介绍。所有申报单位都应在封面、申报单位意见和骑缝处等三个地方盖章。 4、“项目名称”应与审批文件批复的名称对应,并加入地域前缀。 5、“申报建筑面积”指实际参加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建筑面积,应小于或等于项目审批文件批复的建设规模。 6、“关键评价指标”需填写完整,不应留空。 7、申报书中涉及数字指标的,宜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 8、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的市级建设主管部门申报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需在“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意见”栏加意见后盖章。通过广东省绿建委申报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无需在该栏盖章。 9、本申报书是形式审查的重点内容之一,请如实填写,如有虚假,

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一、工程基本情况 1、建筑类型□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综合体□其他 2、用地面积 : m2 建筑总面积 : m2 申报建筑面积 : m2 3、项目进度安排项目立项时间:年月日完成施工图审查:年月日(计划)开工时间:年月日(计划)竣工时间:年月日 4、申报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等级□一星 B □一星 A □二星 B □二星 A □三星 注:一星A对应于国标★,二星A对应 于国标★★,三星对应于国标★★★。 5、是否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是□否(选项打√) 6、是否拖欠工资或工程款□是□否(选项打√) 7、是否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住 宅建筑) □是□否(选项打√)8、建设单位传真 通讯地址邮编 负责人电话手机 联系人电话手机 电子邮箱 9、设计单位分工 联系人电话手机10、咨询单位(其他单 位较多,可增加表格, 序号顺延) 分工 联系人电话手机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建科〔2007〕206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引导绿色建筑健康发展,我部制定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 部 二○○七年八月二十一 日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引导绿色建筑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以下简称“评价标识”),是指对申请进行绿色建筑等级评定的建筑物,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按照本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要求,确认其等级并进行信息性标识的一种评价活动。标识包括证书和标志。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评价标识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第四条评价标识的申请遵循自愿原则,评价标识工作遵循科学、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绿色建筑等级由低至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三个等级。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建设部负责指导和管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制定管理办法,监督实施,公示、审定、公布通过的项目。 第七条对审定的项目由建设部公布,并颁发证书和标志。 第八条建设部委托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负责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具体组织实施等日常管理工作,并接受建设部的监督与管理。 第九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负责对申请的项目组织评审,建立并管理评审工作档案,受理查询事务。 第三章申请条件及程序 第十条评价标识的申请应由业主单位、房地产开发单位提出,鼓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申请。 第十一条申请评价标识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应当通过工程质量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工资和工程款。 第十二条申请单位应当提供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填写评价标识申报书,提供工程立项批件、申报单位的资质证书,工程用材料、产品、设备的合格证书、检测报告等材料,以及必须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营管理资料。 第十三条评价标识申请在通过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后,由组成的评审专家委员会对其进行评审,并对通过评审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天。 第十四条经公示后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已协调解决的项目,由建设部审定。 第十五条对有异议而且无法协调解决的项目,将不予进行审定并向申请单位说明情况,退还申请资料。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标识持有单位应规范使用证书和标志,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标识进行虚假宣传,不得转让、伪造或冒用标识。 第十八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停使用标识: (一)建筑物的个别指标与申请评价标识的要求不符 (二)证书或标志的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要求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撤销标识: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

建科工[2007] 118号 关于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做好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工作,推动绿色建筑工作的开展,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我中心制定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二00七年十月十五日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以下简称“评价标识”)管理工作,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评价标识的组织管理。 第三条建设部负责指导和监督评价标识工作,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以下简称“建设部科技中心”)负责评价标识具体组织实施等日常管理工作,建设部科技中心随时受理评价标识的申请,通过评审的建筑定期发布。 第四条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评价标识由低至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三个等级,对于同一星级的建筑,用分数区别,在标志和证书中予以体现。 第二章申请条件 第五条评价标识的申请应由建筑物的业主单位、房地产开发单位提出。鼓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申报。 第六条申请评价标识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评价标识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应当通过工程质量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工资和工程款。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管理规定,以及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 (二)在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等方面,综合效果明显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 (三)总体规划、建筑设计、施工质量、物业管理等具有较高的水平。 第三章申报材料 第七条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当提供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的内容和要求: (一)《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书》一式2份 (二)工程项目总结报告一式2份 工程项目总结报告内容包括: ①工程概况:包括项目的地理位置、工程投资、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类型、结构形式、开发与建设周期、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等情况的说明; ②技术总结:从设计、施工、运行等方面对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运营管理等进行全面总结; ③相关附件:工程验收材料、检测报告、企业资质(复印件)、申报项目的业主委员会或使用单位出具的用户意见。 (三)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另附光盘一份。

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自评估报告

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申报 自评估报告(模板)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名称: 参与单位名称: 自评星级: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制 二〇一五年五月

填写说明 1.本报告适用于申请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由申报单位填写。 2.“达标/得分”的填写方式:对于控制项,满足要求的项填写“√”,不满足要求的项填写“×”;对于评分项,填写该条的实际得分。 3.“不参评”的填写方式:对于控制项,不参评的项填写“○”,对于评分项,若整个条文不参评或部分款项不参评,则在“不参评”栏中填写实际不参评的分值。如因项目实际情况致使某些条文不参评,请在该条文“评价要点”中阐明原因,并在“实际提交证明材料”中提供证明材料。 4.“折算后得分”=100×∑每条的实际得分/(100?∑不参评分)。 5.“实际提交材料”中填写对应条文实际提交的材料的全称、路径。 6.本报告封面的“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参与单位名称”请务必认真、仔细填写,并与申报书保持一致,如因笔误造成评审或证书制作问题,后果自负。

目录 一、项目概况 (1) 二、自评总述 (2) 三、项目效果图 (2) 四、自评内容 (3) 4节地与室外环境 (4) 5节能与能源利用 (43) 6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84) 7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108) 8室内环境质量 (134) 11提高与创新 (171)

一、项目概况 项目的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3、项目建设单位: 4、项目建筑类型及数量: 建筑类型:□住宅、□办公、□酒店、□商场、□学校、□其它 数量:栋 5、建筑面积: 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 6、建筑层数: 地上层数:(层),地下层数:(层) 7、项目描述: 简要对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描述。(500字以内)

(完整版)9第九章绿色建筑试题

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试题(绿色建筑) 一、单选题(每题5分) 1、我国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分为(A)、二星、三星。 A、一星 B、四星 C、五星 D、六星 2、《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与下列哪一评价标准较为相似(A)。 A、美国LEED B、日本CASBEE C、英国BREEAM D、澳大利亚GREEN STAR 3、下列哪一事故不影响项目参评绿色施工?(D) A、发生安全死亡事故; B、B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并造成严重影响; C、发生群体传染病、食物中毒等责任事故; D、施工期间因采用新材料致使非承重结构发生裂缝但不影响工程质量,在验收前已修复。 4、单位工程施工阶段绿色建筑评价应由(C)组织。 A、建设单位 B、施工单位 C、监理单位 D、政府机构 5、下列技术中属于节能与能源利用技术的是(D)。 A、已开发场地及废弃场地的利用; B、高性能材料 C、高频能设备系统 D、节水灌溉 6、绿色建筑的“绿色”应该贯穿与建筑物(A)过程。 A、全寿命周期 B、原料的开采 C、拆除 D、建设 7、节能建筑就是(A)。 A、低能耗建筑 B、绿色建筑 C、智能建筑 D、低碳建筑 8、绿色施工管理不包括(C)。 A、组织管理 B、规划管理 C、投标管理 D、人员健康和安全管理 9、(A)阶段只需消耗极少的能源,却决定建筑存在几十年内的能源与资源消耗过程。 A、规划设计 B、建筑施工 C、运行 D、维护 10、下面属于绿色建筑运营管理中节能与节水管理的内容有(A)。 A、实现分户分类计量和收费 B、建立建筑和设备系统的维护制度 C、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D、建立绿化管理制度

国家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

国家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自评估报告(公共建筑) 申报项目名称:深圳市**工程 申报单位名称:深圳市** 中国**科学研究院**分院 参与单位名称:深圳市**建筑设计事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自评星级:★★ 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制 二〇一一年四月

填写说明 1.本报告适用于申请国家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的公共建筑,由申报单位填写。 2.“达标判定”项的填写方式:满足要求的项在□中填写“√”;不满足要求的项在□中填写“×”;不参评的项在□中填写“○”,设计阶段不参评的项已用“—”标出。 3.“实际提交材料”中列表填写对应条文实际提交的材料的全称、查阅路径。 4. 本报告封面的“项目名称”和“申报单位”请务必认真、仔细填写,并与申报书保持一致,如因笔误造成评审或证书制作问题,后果自负。 5.若采用本报告参考样式,可进行编辑性修改,但不应自行删除技术内容和要求。

目录 一、自评总述 (1) 二、自评总述 (1) 三、自评内容 (1) 5.1节地与室外环境 (2) 5.2节能与能源利用 (18) 5.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43) 5.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59) 5.5 室内环境质量 (73) 5.6 运营管理 (90) 四、附录........................................................................................................................................... I 附录一节能计算报告要求............................................................................................................................... I 附录二可再生能源利用设计说明要求.......................................................................................................... II 附录三非传统水源利用率计算书要求......................................................................................................... I II 附录四可再循环材料利用率计算书要求.................................................................................................... IV

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申报

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申报 自评估报告(参考样式) (公共建筑)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名称: 参与单位名称: 自评星级: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研究中心制 二〇一一年四月

填写说明 1.本报告适用于申请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公共建筑,由申报单位填写。 2.“达标判定”项的填写方式:满足要求的项在□中填写“√”;不满足要求的项在□中填写“×”;不参评的项在□中填写“○”,规划设计阶段不参评的项已用“—”标出。如因项目实际情况致使某些条文不参评,请在该条文“评价要点”中阐明原因,并在“实际提交证明材料”中提供证明材料。 3.“实际提交材料”中列表填写对应条文实际提交的材料的全称。 4.本报告封面的“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参与单位名称”请务必认真、仔细填写,并与申报书保持一致,如因笔误造成评审或证书制作问题,后果自负。 5.若采用本报告参考样式,可进行编辑性修改,但不应自行删除技术内容和要求。

目录 一、自评总述 (1) 二、自评内容 (2) 5.1节地与室外环境 (2) 5.2节能与能源利用 (17) 5.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42) 5.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57) 5.5 室内环境质量 (71) 5.6 运营管理 (88) 三、附录........................................................................................................................................... I 附录一节能计算报告要求............................................................................................................................... I 附录二可再生能源利用设计说明要求.......................................................................................................... II 附录三非传统水源利用率计算书要求......................................................................................................... I II 附录四可再循环材料利用率计算书要求.................................................................................................... IV

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自评估报告

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申报 自评估报告 申报项目名称:共和县舒裕华府综合小区一期 申报单位名称:青海旺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参与单位名称:青海聚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西部建筑抗震勘察设计研究院青海分院自评星级:一星级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制 二〇一七年八月

填写说明 1.本报告适用于申请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由申报单位填写。 2.“达标/得分”的填写方式:对于控制项,满足要求的项填写“√”,不满足要求的项填写“×”;对于评分项,填写该条的实际得分。 3.“不参评”的填写方式:对于控制项,不参评的项填写“○”,对于评分项,若整个条文不参评或部分款项不参评,则在“不参评”栏中填写实际不参评的分值。如因项目实际情况致使某些条文不参评,请在该条文“评价要点”中阐明原因,并在“实际提交证明材料”中提供证明材料。 4.“折算后得分”=。 5.“实际提交材料”中填写对应条文实际提交的材料的全称、路径。 6.本报告封面的“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参与单位名称”请务必认真、仔细填写,并与申报书保持一致,如因笔误造成评审或证书制作问题,后果自负。

目录 一、项目概况 (1) 二、自评总述 (4) 三、项目效果图 (4) 四、自评内容 (6) 4节地与室外环境 (6) 5节能与能源利用 (54) 6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107) 7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139) 8室内环境质量 (171) 11提高与创新 (216)

一、项目概况 项目的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舒裕华府综合小区 2、项目地址: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城北新区 3、项目建设单位:青海旺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项目建筑类型及数量: 建筑类型:?住宅、□办公、□酒店、?商场、□学校、□其它 数量:20栋 5、建筑面积: 项目用地面积:65349.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8327.3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86217.4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2109.91(平方米) 6、建筑层数: 地上层数:1、2、6、11、17、18、19(层),地下层数:地下二层、地下一层(层) 7、项目描述: 简要对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描述。(500字以内)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指南及流程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应由业主单位或房地产开发单位提出申请,鼓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物业管理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请“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应当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取得施工许可,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管理规定,以及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 申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应当通过工程质量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工资和工程款。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当提供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内容和要求: 1 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申报声明 2 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申报书 3 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申报自评估报告(住宅建筑) 4 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申报材料清单(住宅建筑) 5 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申报自评估报告(公共建筑) 6 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申报材料清单(公共建筑) 7设计图纸内容确认声明 注: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另附光盘电子版一份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流程 1、申报单位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绿色建筑评价中心办公室(以下简称绿评办)提出,绿评办确认申报项目是否满足申报条件,并采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答复申报单位。 绿评办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南配楼509室(邮编:100831) 电子邮箱:zhujianbu888@https://www.360docs.net/doc/aa3487501.html, 2、为提高绿色建筑申报质量,提供申报单位一次改进设计的机会,绿评办组织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 对申报项目进行一次全面咨询和培训。 3、“申报材料”把电子版发至绿评办邮箱。在形式审查、专业评价和专家评审阶段各有一次补充申报材料的机会。 4、“形式审查”是指对申报单位资质、申报材料完整性、电子版文件夹的名称和分类规范性、文件的名称和可显示性等的审查。 5、“专业评价”是指绿标评办的专业人员根据已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材料,核实申报单位自评结果。 6、专业评价组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提出需申报单位补充或说明的材料清单以及专业评价过程中存在的疑义,绿评办汇总后向申报单位提交补充材料清单。 7、“专家评审”是指“绿色建筑评价专家委员会”委员对申报材料和专业评价结果进行核实和确认。 8、对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还需由绿标办工作人员、相关专业专家各1名组成的核查组赴申报项目现场逐项核查达标落实情况,一般需5个工作日。 9、在查阅评审资料、询问专业评价组和申报单位代表的基础上,评审专家逐项填写《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专家评审报告》,明确申报单位需进一步补充或说明的材料。 10、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颁发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证书或标志、以及备案。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使用规定(试行)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使用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管理,规范评价标识的使用,维护评价标识的信誉和权威性,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分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和“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包括证书和标志(挂牌),“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仅有证书。 第三条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和“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证书和标志(挂牌)的使用应当遵循本规定。 第四条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用于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建筑及其单位;未获得评价标识的,不得使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第五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绿标办)负责统一制做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和标志(挂牌),并统一管理。 第六条 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和标志(挂牌)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并监督使用;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和标志(挂牌)由受委托的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颁发并监督使用。 第七条 绿色建筑的标志(挂牌)应挂置在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建筑的适宜位置,并妥善维护。 第八条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证书不得复制,不得用于不实的宣传报道。如发生此类现象应及时纠正,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情节严重的收回标识,撤销资格。 第九条

撤销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资格的建筑及其单位,自取消之日起,停止使用证书和标志(挂牌),并由绿标办或有关机构收回。 第十条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标识信息如发生变更,持有者须于10日内向绿标办或有关机构报告,说明情况,由绿标办或有关机构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绿标办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建科(2007)206号

附件1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管理,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以下简称《技术细则》),修订《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 第二条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分为“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是依据《标准》、《技术细则》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对处于规划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按照《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评价标识。标识有效期为2年。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是依据《标准》、《技术细则》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对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按照《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评价标识。标识有效期为3年。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负责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具体组织实施等管理工作和三星级绿色建筑的评价工作,并成立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绿标办),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监督与管理。

第四条绿标办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组成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提供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技术支持。 第五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具备条件的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开展所辖地区一星级和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 受委托的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组成地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所辖地区一星级和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 地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组织一星级和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申报、专业评价和专家评审工作,并将评价标识工作情况及相关材料报绿标办备案,接受绿标办的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地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机构应聘请工作经验丰富、熟悉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的专业人员进行一星级和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专业评价工作。 第七条地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机构应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组成地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并将委员会名单报绿标办备案。地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委员负责所辖地区一星级和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专家评审工作。 地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机构组织专家评审时,各专业至少有1名绿标办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工作程序

国家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

国家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

国家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自评估报告(公共建筑) 申报项目名称:深圳市**工程 申报单位名称:深圳市** 中国**科学研究院**分院 参与单位名称:深圳市**建筑设计事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自 评 星 级 : ★ ★

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制二〇一一年四月

填写说明 1.本报告适用于申请国家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的公共建筑,由申报单位填写。 2.“达标判定”项的填写方式:满足要求的项在□中填写“√”;不满足要求的项在□中填写“×”;不参评的项在□中填写“○”,设计阶段不参评的项已用“—”标出。 3.“实际提交材料”中列表填写对应条文实际提交的材料的全称、查阅路径。 4. 本报告封面的“项目名称”和“申报单位”请务必认真、仔细填写,并与申报书保持一致,如因笔误造成评审或证书制作问题,后果自负。 5.若采用本报告参考样式,可进行编辑性修改,但不应自行删除技术内容和要求。

目录 一、自评总述 (1) 二、自评总述 (1) 三、自评内容 (1) 5.1节地与室外环境 (2) 5.2节能与能源利用 (29) 5.3 .....................................................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67 5.4 .................................................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88 5.5 ............................................................. 室内环境质量 106 5.6 ..................................................................... 运营管理 133 四、附录........................................................................................................................................... I 附录一节能计算报告要求............................................ I 附录二可再生能源利用设计说明要求..................... IV 附录三非传统水源利用率计算书要求...................... V 附录四可再循环材料利用率计算书要求............... VII

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证明材料要求及清单(住宅)

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证明材料要求及清单(住宅) 材料属性材料分类材料名称要求说明 土地使用证 立项批复文件 规划许可证 项目审批文件 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简介 建设单位法人证书 开发资质证明 建设单位文件 银行出具的固定资产、年产值、 负债证明材料 设计单位简介 设计单位资质证书 设计单位文件 设计实例介绍1基本材料 其它补充材料、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敷设技术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高中资料试卷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省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申报自评估报告

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申报 自评估报告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参与单位名称: 建筑类型: 自评星级:自评分数: 自评依据:《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 15-83-2017)

填写讲明(必读) 1、本报告适用于申请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由申报单位填写。 2、封面的“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参与单位名称”应与《申报书》保持一致。 3、各类指标汇总表中,操纵项的填写方式:在“达标/得分”列内填写,达标填写“√”;不参评填写“—”。 得分项的填写方式:在“达标/得分”列内填写实际得分;在“不参评分”列内填写不参评分;其它空白格填写“0”。4、条文中,如因项目实际情况致使某些条文不参评,请在该条文“评价要点”中阐明缘故,并在“实际提交证明材料”中提供证明材料。 5、“实际提交材料”文本框中填写实际提交材料的全称、查阅路径。证明材料路径宜详细,定位到所需证明材料。 6、本报告样式在不删除技术内容和要求前提下,可依照项目申报需要进行编辑性修改。 7、换算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自评总分按四舍五入简化为一个自然数。 8、本报告中涉及数字指标的,宜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

目录 一、自评总述 (1) 二、项目效果图(需标示申报范围) (1) 三、自评内容 (2) 4 节地与室外环境 (2) 4.1 操纵项 (3) 4.2评分项 (10) Ⅰ土地利用 (10) Ⅱ室外环境 (16) Ⅲ交通设施与公共服务 (21) Ⅳ场地设计与场地生态 (28) 5 节能与能源利用 (34) 5.1 操纵项 (36) 5.2 评分项 (44) Ⅰ建筑与围护结构 (44) Ⅱ供暖、通风、与空调 (52) Ⅲ照明与电气 (58) Ⅳ能量综合利用 (64) 6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71)

(完整版)9第九章绿色建筑试题

xx监理工程师考试试题(绿色建筑 ) 一、单选题(每题5分) 1、我国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分为(A)、二星、三星。 A、一星 B、四星 C、五星 D、六星 2、《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与下列哪一评价标准较为相似(A)。 A、美国LEED B、日本CASBEE C、英国BREEAM D、澳大利亚GREEN STAR 3、下列哪一事故不影响项目参评绿色施工?(D) A、发生安全死亡事故; B、B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并造成严重影响; C、发生群体传染病、食物中毒等责任事故; D、施工期间因采用新材料致使非承重结构发生裂缝但不影响工程质量,在验收前已修复。 4、单位工程施工阶段绿色建筑评价应由(C)组织。 A、建设单位 B、施工单位 C、监理单位 D、政府机构 5、下列技术中属于节能与能源利用技术的是(D)。 A、已开发场地及废弃场地的利用; B、高性能材料 C、高频能设备系统 D、节水灌溉 6、绿色建筑的“绿色”应该贯穿与建筑物(A)过程。 A、全寿命周期 B、原料的开采 C、拆除 D、建设

7、节能建筑就是(A)。A、低能耗建筑B、绿色建筑C、智能建筑D、低碳建筑 8、绿色施工管理不包括(C)。 A、组织管理 B、规划管理 C、投标管理 D、人员健康和安全管理9、(A)阶段只需消耗极少的能源,却决定建筑存在几十年内的能源与资源消耗过程。 A、规划设计 B、建筑施工 C、运行 D、维护 10、下面属于绿色建筑运营管理中节能与节水管理的内容有(A)。 A、实现分户分类计量和收费 B、建立建筑和设备系统的维护制度 C、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D、建立绿化管理制度 11、以下说法正确的是(D)。 A、绿色建筑不一定是节能建筑 B、节能建筑一定是绿色建筑 C、低碳建筑一定是绿色建筑 D、绿色建筑一定是低碳建筑12、下列不属于建筑节水措施的有(D)。 A、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 B、强化节水用具的维护应用 C、再生利用、中水回用和雨水回灌 D、采用地源热泵技术13、审查总体方案中的绿色专项施工方案及具体施工技术措施,并在实施过程中承担监督检查工作的单位是(C)。 A、建设单位 B、设计单位 C、监理单位 D、施工单位 14、进行绿色建筑评价,应先审查是否全部满足(A)的要求,否则不能通过初审。 A、控制项 B、一般项 C、优选项 D、必选项 二、多选题(每题5分,选错或多选均不得分) 1、进行绿色建筑评价,对一般项和优选项,进行达标判断,判定结果分为(ABE)。 A、是 B、否 C、优秀 D、合格 E、不参评

AA市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程序

AA市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程序 第一条【申报主体】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申请可由建设单位(含业主单位)、房地产开发单位提出,鼓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物业管理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申请。 第二条【申报条件】申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设计标识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应当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符合国家有关建设用地、规划、立项等基本建设程序的管理规定,以及相关的标准规范和规章政策。 (二)申请运行标识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应当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工资和工程款。 第三条【评价工作环节】绿色建筑评价工作包括提交申报材料、形式审查、专业评价、专家评审、公示、公告和颁发标识等环节。 第四条【申报材料】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申请单位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提出申报,申报材料电子版表格可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科技之窗栏目(网址:http://***************)和市规划委网站勘察设计与测绘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下载。 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书(一式七份); 2、自评估报告(一式三份); 3、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AA市绿色建筑设计、运行评价标识证明材料要求及清单,一式一份); 4、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光盘一份。 第五条【形式审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负责受理标识的申报工作,并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申报单位返回《审查结果告知书》。对资料不齐全的,限期补正,受理日期自申报材料补充齐全之日起计算。 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返回申报资料。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和市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评价。

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自评估报告【模板】

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自评估报告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名称: 参与单位名称: 自评星级: 建筑类型:□居住建筑、□公共建筑 自评分数: 湖北省建筑节能科技中心制 二○一五年四月

填表说明 1、本报告用于申报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的,由申报单位自行填写; 2、“达标判定”项的填写方式:满足要求的项选“√”,不满足要求的项选“×”,不参评的项选“○”,规划设计阶段不参评的项用“—”标出;如因项目实际情况致使某些条文不参评,请在该条文“评价要点”中阐明原因,并在“实际提交证明材料”中提供证明材料。 3、“自评得分”项的填写方式:在自评得分分类对应的表格中,填写符合项目情况的得分,不达标的条文,自评得分填写“0”;不参评条文的得分处理方式,已在条文中注明。 4、“实际提交材料”中逐条填写对应条文实际提交的证明材料的全称,如有材料编号请一并注明。 5、本报告封面的“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参与单位名称”请务必认真、仔细填写,并与申报书保持一致,如因笔误造成评审或证书制作问题,后果自负。

目录 一、评价标准 (1) 二、自评总述 (2) 三、自评内容 (3) 4 节地与室外环境 (3) 5 节能与能源利用 (33) 6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66) 7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82) 8 室内环境质量 (100) 11 提高与创新 (126) 四、附录 (139) 附录一节能计算报告要求 (139) 附录二可再生能源利用设计说明要求 (140) 附录三非传统水源利用率计算书要求 (141) 附录四可再利用、可再循环材料比例计算书 (142)

一、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设计阶段应满足标准所有控制项的要求,每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不得小于40分。当绿色建筑总得分分别达到50分、60分、80分时,绿色建筑等级分别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各类评价指标权重按表1确定。 表1绿色建筑各类评价指标权重

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评价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 (绿色建筑设计评价)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进行绿色建筑设计评价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及咨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项目二星级绿色建筑星级设计评价咨询工作,项目信息如下: 1、项目名称: 2、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 3、技术服务主要内容如下(包括但不仅限于,具体内容以委托书为准): (1)积极完成与相关设计专业的配合工作,为项目设计提出最有效的节能、环保解决方案; (2)咨询设计图纸关于绿色建筑设计评价相关事宜,按照现行国家和当地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技术规范和要求按时完成该项目的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报告的编制、送审、修改、上报工作,技术服务达到技术要求及考核验收指标/标准,同时确保报告能取得技术评估意见; (3)完成《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并通过经开区行政审批局批复。 第二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在甲方有关资料提供(或协调设计单位提

供相关资料)及时并满足绿色建筑设计评价要求的前提下,15 个工作日内完成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编制工作。若因甲方(或设计单位)不能及时提供基础的资料,则提交报告时间相应顺延。乙方提交的成果由经开区相关部门进行评审,且评审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对所提交的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报告中出现的遗漏和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修改或补充时间已包含在以上的提交期限内,如因不可抗外力因素,经双方确认,导致乙方无法按期履约,合同期限应顺延,延长时间由双方重新商定。 第三条技术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经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本项目技术服务费为人民币元整(¥ 元)固定总价包干,该费用包含税费、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报告编制费、专家费、评审费、环境检测(监测)费、评估及批复等完成本项目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报告编制至经开区行政审批部门批复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不再就绿色建筑设计评价编制至批复过程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付款方式:本建设项目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报告取得经开区行政审批部门批复意见后,由乙方申请,经甲方审批无误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乙方技术服务费,乙方申请支付技术服务费时须提供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第四条验收、评价方法 1、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提供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报告(行政审批部门审批通过稿),正式版两份(行政审批部门存档的由乙方提供),电子版一份。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材料完整版

北京市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程序第一条【申报主体】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申请可由建设单位(含业主单位)、房地产开发单位提出,鼓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物业管理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申请。 第二条【申报条件】申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设计标识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应当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符合国家有关建设用地、规划、立项等基本建设程序的管理规定,以及相关的标准规范和规章政策。 (二)申请运行标识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应当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工资和工程款。 第三条【评价工作环节】绿色建筑评价工作包括提交申报材料、形式审查、专业评价、专家评审、公示、公告和颁发标识等环节。 第四条【申报材料】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申请单位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提出申报,申报材料电子版表格可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科技之窗栏目(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aa3487501.html,)和市规划委网站勘察设计与测绘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aa3487501.html,)下载。 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书(一式七份); 2、自评估报告(一式三份); 3、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北京市绿色建筑设计、运行评价标识证明材料要求及清单,一式一份); 4、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光盘一份。 第五条【形式审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负责受理标识的申报工作,并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申报单位返回《审查结果告知书》。对资料不齐全的,限期补正,受理日期自申报材料补充齐全之日起计算。 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返回申报资料。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和市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评价。 第六条【专业评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和市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评价。专业评价由工作经验丰富、熟悉绿色建筑评价工作的专业人员根据已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资料,核实申报单位的自评结果,必要时还需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实。 第七条【专家评审】专业评价合格的项目,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和市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专家评审。评审专家由7-9名单数组成,从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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