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十万元以上限额专用发票申请

初次十万元以上限额专用发票申请
初次十万元以上限额专用发票申请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

●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 企业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应先向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单,税务机关审核并开具通知单后,企业方可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可以分为购买方申请开具和销售方申请开具两种情况,其处理流程不同,具体如下。 ●购买方申请开具 1、开具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购买方获得的专用发票认证相符且已进行了抵扣,之后因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2)购买方获得专用发票后因以下问题无法抵扣时: 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 ②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③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④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 2、开具流程 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具体流程如图1-2所示。 图1-2购买方申请开具流程 (1)购买方提交申请单 若购买方需要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单。 (2)购买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 购买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交的申请单,审核后通过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开具通知单。 (3)购买方将通知单交予销售方 购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后,将纸质通知单交给购买方,购买方即可以适当方式将纸质通知单传递给销售方。 (4)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接收到由购买方传递的纸质通知单,根据通知单的内容在开票子系统中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申请开具 1、开具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 (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 2、开具流程 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具体流程如图1-3所示。 图1-3销售方申请开具流程

企业增值税发票开具的规范要求

有关开具发票相关事宜 为了公司各位销售能更好的与客户沟通,现将开具发票相关注意事项整理如下: 一、发票分类: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普通发票 两者的区别: 对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进行进项抵扣,而普通发票不能进行抵扣。 根据客户需要开票,一般情况下,客户如果是一般纳税人,会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对方是小规模纳税人,开普票即可。 如查对方要求开专用发票,需要对方提供的信息有: 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如果开普票只需提供公司名称即可。 二、按税率分: 1、17% 2、11% 3、6% 4、3% 一般销售货物开17个点的发票。(针对一般纳税人而且) 提供服务类业务(除汽车修理业务)开6个点的发票。(针对一般纳税人而且) 例如:我司销售软件、硬件等都开具17个点的发票。如果是提供维护、二次开发、短信充值等服务开具6个点的发票。(具体是开增值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需根据客户要求定)备注:公司销售的软件一律按“集时通讯呼叫中心系统标准版V4.0"的内容来开票。(只有开这个内容,公司才能申请退税,各位在与客户签署合同请注意这点,与客户做好解释工作。 三、科技局委托技术开发合同: 1、在科技局备案通过的技术开发合同,可开免税发票,也就是税率为0点的普票,开票内容:技术开发费。(属于普票,对方不可进行进项抵扣。一般如果对方不是一般纳税人,不会有影响。大家可以尽量向客户推荐签技术开发合同,给予客户一定的优惠。) 2、流程:与客户签技术开发合同(一式三份)-----到科技局备案(大概1周时间)-----审核通过拿回单到税局备案(1天时间)---公司开出发票 四、有关渠道开票情况: 1、直接与渠道结算的,按结算金额开票。如果对方不需要发票的,可让对方打朱总私户。 2、如对客户签,按合同开票给客户的,与渠道结算时,差额部分税金需渠道承担。具体结算方法如下: 例如:客户开票6万,与渠道结算价4万。渠道承担税金:(6-4)*6%=0.12万(我司对公支付渠道18800元,另:对方按打款金额开票给我司)

初次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资料

初次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资料 1. 发票领用薄; 2.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一份); 3. 《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审查意见书》(一式两份); 4. 《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一式两份); 5. 《防伪税控系统发行信息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6. 申请书一份,要求A4纸打印; 申请书内容包括:企业经营项目,基本情况(成立时间、经营地点、法人、购票人、是否有发票管理制度和专人管理、企业人数和销售对象),预计一年的收入,目前需要发票的种类、数量(按月用量填写)。 7.《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8.《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9.《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批复》复印件(一份); 如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批复》遗失,应出示证明由管理员签字并加盖管理所公章,再复印件一份留存备查。 10.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购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其中一份粘贴于发票领用簿); 11.如果法人、购票人是外埠的,还需提供暂住证复印件一份。 (注意:暂住证上的“现服务场所”一栏应与企业名称相符,如果不符需出示证明一份,注明企业名称、法人姓名、购票人姓名并加盖企业公章,A4纸打印。特别提示:以上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证明“此复印件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量(增版)所需资料 申请增量(增版)企业除了提交上述所需材料中的1、3、4、7、8、9、10、11项外,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1.《变更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书》(一份); 2.书面申请一份,要求A4纸打印; 书面申请内容:前三个月的销售收入和实际入库的增值税额、进项、销项、税负、库存、留底税额,专用发票月平均使用量,以及申请变更专用发票开具的最大金额和领购专用发票数量增量的主要理由。 3.低税负说明一份,要求A4纸打印; 低税负说明文件内容:对低税负的原因进行具体说明(于同期对比,商业低于1%、工业低于2%) 4.提交申请增量资料当天的《专用发票汇总表》(一份); 5.提交正在执行期的贴有印花税的正式合同的复印件(一份)。 特别提示:以上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证明“此复印件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购买、申请发票、代开发票所需带的材料 (2010-03-04 13:30:28) 申请普通发票所需材料 1. 申请书一份

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最新要求示意图

专票填写最新要求示意图 2018-07-24 09:05:17来源:xiaochenshuiwu 1.企业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不一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按照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上的地址开具。 2.增值税专用发票写的是“开户行及账号”,所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填写企业基本开户行及账号。 3.销售方开具发票时,应如实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相符的发票,购买方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也就是说卖啥开啥,不得变更,比如提供的是住宿费,开具“旅游服务”的发票。 4.严格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开具发票,采用新系统开具的发票不能”办公用品”、“材料一批”、“礼品”出现这样的笼统开具行为,比如《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中有一个明细类别是“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因此,发票摘要写“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是符合规范的,但是只写“办公用品”是不符合规范的。 5.发票上的单价数量,按相关税法规定发票信息需要依次据实填写,销售货物,需要将单价、数量、金额体现在发票上;如果属于服务劳务,确实没有单位数量的可以不体现。 6.由于开票时有限额,销售货物不能一次性全开,分开开具发票时,会出现数量是小数,比如“0. 4台”,只要分开开具的发票数量总额是与实际销售数量相符即可。

7.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的填写,税务上没有要求,但建议最好如实填写开票人员姓名,特别是收到一些相对企业来说大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最好不要是“管理员”,顺便提醒一下取得一些新成立商贸企业(查当地工商局网站就知道是不是新成立的)开具的大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开票人是“管理员”,要特别提高警惕。 8.增值税发票“开票人”和“复核”能否是同一个人,税务上没有要求,但是从内控管理的角度,“开票人”和“复核”应该不是同一个人,特别是收到一些相对企业来说大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和“复核”最好不要是同一个人。 9.成品油专用发票在发票的左上角有“成品油”三个字。 以上仅供参考,大家可以留言建议,如当地税务部门有不同管理要求,按照其要求执行!

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

关于开具增值税发票承诺书 (公司全称) : 本人作为 (公司全称)项目考核承包经营责任人,现对自2016年5月1日起自身承包项目所购进工程物资(工程施工设备、材料)、劳务用工等一切经济活动中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作出如下郑重承诺: 1、本人作为 (公司全称)项目考核承包经营责任人,保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江苏楷正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关增值税的管理规定。对本人承包项目经营、采购、施工和财务等管理人员,本人将采取措施严加管束,保证本人承包经营项目取得的所有增值税发票均为真实交易,且财务核算健全和税务资料准确,确保以上人员在涉税实务上的行为符合国家税收法律和公司规定的要求;上述人员如有违法违规行为,除应由上述人员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外,本人愿意承担其余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本人确保承包经营项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以考核施工工程合同为准,保证按照国家和公司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增值税。 3、本人确保自身承包经营工程发生的实际成本费用真实、准确和合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每个工程的成本相对应,进项税额合法抵扣销项税额,确保成本核算符合税务机关和公司的规定要求。 4、在本人承包项目经营期内或终止承包项目经营期后尚有未完工工程施工仍需缴纳增值税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本人确保依法缴

纳增值税和开具的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为真实交易且合法有效,如发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法律规定和公司在涉税实务及财务处理上发生任何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本人承诺将由本人承担一切刑事责任和经济处罚等民事责任,另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的,本人愿意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承诺人(签字): 承诺日期:年月日

《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

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 前言 为了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全面掌握发票政策、规范发票开具,国家税务总局对相关税收政策进行归纳整理,编写了《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供纳税人参考。本指南适用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章增值税发票种类 第一节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三联版和六联版两种。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抵扣联,是购买方扣税凭证;第三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纳税人自行确定。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六联。

第二节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两联版和五联版两种。基本联次为两联: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纳税人自行确定。纳税人办理产权过 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三联。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分为两种规格:57mm×177.8mm、 76mm×177.8mm,均为单联。

自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书面向国税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国税机关按规定确认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纳税人通过新系统开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由税务总局统一招标采购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中标厂商印制,其式样、规格、联次和防伪措施等与原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一致,并加印企业发票专用章。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的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冠名发票印制费结算问题的通知》(税总发〔2013〕53号)规定,与发票印制企业直接结算印制费用。 三、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与申请开具流程

深圳市华秀物流有限公司 Shenzhen Huaxiu Logistics Co., Ltd. 关于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与开票流程规定 一、概述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公司经济活动,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以达到降低公司税务风险。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制度以下规定。 本规定适合深圳市华秀物流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 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二、发票管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为税局严控发票,公司应视为现金管理。 1.公司发票应由财务部安排指定人员统一向税务部门申请购买,财务部按照税务部门相关 要求对发票进行管理。 2.公司所用专用发票应由财务部专员保管,并建立完整的发票登记薄,详细记录发票的领 购,使用,结存情况。 3.公司相关人员应妥善保管公司和客户的专用发票,不得擅自销毁和丢失,如果发生此种 情况由责任人承担该发票产生的经济损失(登报费,快递费等) 三、发票开具 1.开票条件 1)根据我国税法相关规定:只有符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才可向我公司提出开具专用发票的要求,并提供相应准确的开票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户银行、、址、电话)传真或者扫描至我公司。 2)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或单位,付款方,受票方必须一致,且开票方与付款方必须具有真实的业务往来和资金往来,我公司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根据国家税法相关规定:销货方或提供劳务方必须在售货后或提供劳务后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我公司业务开票申请必须在提供劳务完成后方可开票。 2.开票流程 1)所辖业务人员或客服人员,在我公司与客户完成合作合同后,次月10号前与客户沟通并出具对账单,确定后,由相关业务人员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签字盖章后交与财务部开票人员根据申请开票。每月20号前开完上月所有发票! 3.开票要求 1)公司所有客户,凡要求我公司开具专用发票者,款项必须经过公司账户流转,不能走私人账户。 2)各业务人员及客服务人员,请在开票申请前必须确认好开票相关资料准确性,(客户名称与税号绝对不能错)否开具的发票无效作废。由于公司票量不够,务必杜绝错开重开现象。 3)为降低公司税负,相关客凡的开票税率将根据合同条款说明开具,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税率。 4)由于专用发票的重性,发票开具盖章寄出后,必须电话跟进确认客户有无收到此发票。 备注:增值税属于国家重要税源和税种,增值税收入占全部税收入60%以上,是我国最大的税种,国家税务总专门制定了一系列针对专用发票的法律、法规,我们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操作流程,防范和规避不必要的税务风险,不能以违反国家法律为代价影响公司正常运作。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操作

第一步:从税务局购票 国税局批准企业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企业开票人员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子系统的软硬件安装,在得到国税局的授权后就可以购票了。 企业每次领购专用发票之前应当首先到国税分局找主管领导在“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单”上签字批准,企业领购专用发票人员要事先填好“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单”,注明购领专用发票的份数。然后领购人员拿着IC 卡、《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本》、增值税专用发票章、上次购买并且全部开具的专用发票、由国税主管人员填写的《发票审核反馈情况表》以及有国税分局局长签字的专用发票领购单到国税服务大厅办理购票手续(这是每月领票时必须带的几样东西),当然每张发票的成本费也是必须由企业缴纳的。 每次在国税服务大厅购票后,企业开票人员要确认购领到手中的纸质专用发票与国税局发行到企业IC卡上的电子专用发票信息是否一致,确定无误后,开票人员应持IC卡及时回到本单位。将带有电子专用发票信息的IC卡插入读卡器中,同时在本单位的电脑上点击桌面上的《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软件》图标,进入主界面后,点击“进入系统”,系统提示“正在开启金税卡请稍后…”,等出现操作人员登录界面时点击“确认”按钮进入系统(一般情况下请您不要修改和添加登录密码)。然后进入“发票管理/发票读入”模块,根据电脑上的提示将IC卡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电子信息读到金税卡上,并将纸质发票按号码顺序保存好。 注意:此时点击“发票读入”模块后,系统出现提示框:“你确认读入发票卷”,按“确认”按钮,接下来金税卡提示“正在读入…”,然后出现“读入成功”提示框,提示“发票已成功读入金税卡”,然后按“确定”按钮,本次发票读入成功,也就是说电脑已将IC卡中的电子发票信息读入了开票系统。读入企业金税卡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电子信息,系统会按其读入顺序自动给出发票号码,以后开票时系统会自动从最先读入的那张专用发票开始调出发票,请开票人按发票号码顺序填开和保存纸质专用发票,千万不要把纸质专用发票号码放乱。 发票读入成功后不退出此界面,点击本界面顶层的“发票领用管理”按钮出现下拉菜单,点击“2发票库存查询-专用发票库存”,可以看到刚刚领购且已经读入电脑中的增值税电子发票的起始号码及本次领购的份数,此时请企业开票人员再次确认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是否有误,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差错。一旦发现专用发票发行有错误应当首先与当地的国税服务大厅取得联系,严格按照国税局专用发票发售人员的要求进行有关发票退回业务的操作,不可盲目自行操作,这种情况一般不会出现! 第二步:填开发票前的准备工作(这一环节非常重要) 上面的手续和步骤都办好以后,表明企业的开票微机中已经有了本企业本次领购的专用发票的电子信息了,但是开票人员每次在上机开具发票之前,首先还要检查电脑及打印机的工作状态,看一下电脑和打印机是否已经正确地联接在UPS不间断电源上,看一下打印机里还有没有待打印的文档,如果有要让打印机把文档打印完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0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使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第三条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以下简称防伪税控系统)使用专用发票。使用,包括领购、开具、缴销、认证纸质专用发票及其相应的数据电文。 本规定所称防伪税控系统,是指经国务院同意推行的,使用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运用数字密码和电子存储技术管理专用发票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本规定所称专用设备,是指金税卡、IC卡、读卡器和其他设备。 本规定所称通用设备,是指计算机、打印机、扫描器具和其他设备。 第四条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 第五条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最高开票限额,是指单份专用发票开具的销售额合计数不得达到的上限额度。 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依法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由省级税务机关审批。防伪税控系统的具体发行工作由区县级税务机关负责。 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应进行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后将核查资料报省级税务机关审核。 一般纳税人申请最高开票限额时,需填报《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 第六条一般纳税人领购专用设备后,凭《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发票领购簿》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初始发行。 本规定所称初始发行,是指主管税务机关将一般纳税人的下列信息载入空白金税卡和IC卡的行为。 (一)企业名称; (二)税务登记代码; (三)开票限额;

增值税发票发票网上申领操作手册(金税盘版)

税控发票开票软件(金税盘版)网上申领操作说明

目录 第一章设备环境 (1) 1.1 硬件 (1) 1.2软件 (1) 1.3操作系统 (1) 第二章网上申领 (2) 2.1发票申领 (2) 2.2申领状态查询 (11) 2.3 申领确认 (14) 2.4 申领撤销 (17) 第三章网上领票 (20) 3.1 网上领票 (20) 3.2 领用票量查询 (23)

第一章设备环境 为实现网上申领功能,企业端开票环境需要满足以下软、硬件要求。 1.1 硬件 (1)所需的专用设备必须为灌装有数字证书的升级版金税盘、和报税盘,报税盘为选配设备。 (2)金税盘底层为SKN6K08L1及以上版本。 1.2软件 开票子系统版本号为FWSK(KP)_V2.0.12_ZS及以上。 1.3操作系统 支持winXP sp3、win7、win8、win8.1操作系统,系统可以是32位或者64位。

第二章网上申领 主要实现网上申领发票功能,代替大厅购票,简化用户工作。以下操作均指在企业端税控发票开票软件(金税盘版)中操作。2.1发票申领 主要实现企业网上提交发票领购的申请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发票管理/发票领用管理/网上申领管理/发票申领”菜单项,进入发票申领页面,如图2-1、图2-2所示, (图2-1 发票申领菜单)

(图2-2 发票申领) 【第二步】点击“更新”按钮,通过网络从税局端同步该企业的发票票种授权信息到开票软件中,更新成功后,页面中的“发票类型”项目的下拉框将显示企业所有授权的发票票种信息,如图2-3所示

(图2-3 发票申领) 说明: (1)用户首次使用发票申领功能或在税局做发票票种授权变更后,才需要执行此操作;非上述情况可跳过此步骤直接执行下一步。 (2)可网上申领的发票种类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三联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六联版、增值税普通发票二联版、增值税普通发票五联版。 【第三步】若非首次使用发票申领功能,进入菜单时,软件将自动调出发票类型、发票种类代码、本月最大限量信息,如图2-4所示。

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最新要求示意图

专票填写最新要求示意图 1.企业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不一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按照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上的地址开具。 2.增值税专用发票写的是“开户行及账号”,所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填写企业基本开户行及账号。 3.销售方开具发票时,应如实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相符的发票,购买方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也就是说卖啥开啥,不得变更,比如提供的是住宿费,开具“旅游服务”的发票。 4.严格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开具发票,采用新系统开具的发票不能”办公用品”、“材料一批”、“礼品”出现这样的笼统开具行为,比如《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中有一个明细类别是“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因此,发票摘要写“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是符合规范的,但是只写“办公用品”是不符合规范的。 5.发票上的单价数量,按相关税法规定发票信息需要依次据实填写,销售货物,需要将单价、数量、金额体现在发票上;如果属于服务劳务,确实没有单位数量的可以不体现。 6.由于开票时有限额,销售货物不能一次性全开,分开开具发票时,会出现数量是小数,比如“0.4台”,只要分开开具的发票数量总额是与实际销售数量相符即可。

7.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的填写,税务上没有要求,但建议最好如实填写开票人员姓名,特别是收到一些相对企业来说大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最好不要是“管理员”,顺便提醒一下取得一些新成立商贸企业(查当地工商局网站就知道是不是新成立的)开具的大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开票人是“管理员”,要特别提高警惕。 8.增值税发票“开票人”和“复核”能否是同一个人,税务上没有要求,但是从内控管理的角度,“开票人”和“复核”应该不是同一个人,特别是收到一些相对企业来说大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和“复核”最好不要是同一个人。 9.成品油专用发票在发票的左上角有“成品油”三个字。 以上仅供参考,大家可以留言建议,如当地税务部门有不同管理要求,按照其要求执行! (此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内容,供参考,感谢您的 配合和支持)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区别(非常有用)

大的区别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进行认证抵扣,但普通发票就不可以。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项凭证。现行税制发票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两大类. 普通发票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纳税人使用的其他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时使用。纳税人要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一方面要向收款方索取发票,同时也要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别是增值税制实行凭票抵扣税款制度,发票已不仅仅是商事凭证,也是税款缴纳和抵扣的凭证。 增值税发票也是发票的一种,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都可以到主管国税部门申请领购增值税发票,并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可以凭增值税发票抵扣增值税。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我国为了推行新的增值税制度而使用的新型发票,与日常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普通发票相比,有如下区别: 1.发票的印制要求不同:根据新的《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2.发票使用的主体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 3.发票的内容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发票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内容。 4.发票的联次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四个联次和七个联次两种,第一联为存根联(用于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用于购买方记账),第三联为抵扣联(用作购买方扣税凭证),第四联为记账联(用于销售方记账),七联次的其他三联为备用联,分别作为企业出门证、检查和仓库留存用;普通发票则只有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发票联,第三联为记账联。 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增值税普通发票(俗称:普通发票)的区别在于:取得发票的纳税人是否可以依法抵扣购货进项税额。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方可以凭抵扣联,依法申报认证抵扣进项税额,而普通发票,购货方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在发票内容的构成要素上,增值税专用发票将票面金额一分为二,勾稽关系为“金额+ 税额

增值税发票开具流程

1、增值税发票如何开具(整个流程,购买发票、发 票增量、销发票及认证发票等) 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有3联: 第1联记账联(销货方记账) 第2联抵扣联(购货方抵扣) 第3联记账联(购货方记账) 开发票时,首先将IC卡插入读卡器,然后进入开票系统中进行开具发票的操作需要注意的是,电子版的发票与打印的发票用纸必须是同一张发票。, 一张发票票面商品行数最多为8行。 一张发票票面不含税价不能超过开票限额。 一张发票只能开具一种税率的商品,由第一行商品决定。 发票的税额根据税率自动计算,无法修改。 注意:清单必须在发票查询中打印

抄税处理:每月1日之后,在报税期之内执行,报税处理----抄税处理”菜单项或导航图中的“抄税处理”,之后点击“确

定”按钮,系统自动将本期税额抄写到IC卡上,并提示“发票抄税处理成功”。 一般每月15日之前必须去国税局刷卡报税,否则金税卡锁死。刷卡成功后,进入开票系统,把报税成功标志读入系统。 选择抄税期对话框(征期抄税) 注意 抄本期税前,必须确保上期报税成功,并且IC卡上无购票或退票信息。 IC卡是购发票、开发票和抄税用的。 购发票时,持IC卡和发票领购本去税务局办理,购买回来后,将IC卡插入读卡器中,读入到防伪税控开票软件中,用以开具发票时所用。 2、购发票需要材料 发票领购本、IC卡、发票验旧清单(以前月份的可用自主卡验旧,本月的填写验旧清单表)。(任城区需打

印月度统计表加盖公章。) 3、发票增量月发票份数不够用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发票增量,在发票原有数量的基础上增加到多少份。 发票增量有两种方式,长期增加、当月增加。 需要材料:到税务局要发票增量申请表填写完以后到税管员那里审批。(商品购销合同、付款方式)。 4、认证发票 月底之前。 认证时携带当月要抵扣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到国税局发票认证窗口办理(或自助机认证)即可.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出180天内认证有效。正式一般纳税人当月认证的必须在当月抵扣,辅导期当月认证下月抵扣。 例如某公司发票最大开票限额为10万元版的,单月需开具发票价税合计455681.25。问需开具几张发票? 例如我公司已开票价税合计11700,问我公司要认证多少发票合适? 1、已开票税额:11700/1.17=10000*0.17=1700

必须要看增值税普票专票的填开要求内容

必须要看!增值税普票、专票的填开要求 增值税发票信息要求、栏次的填开增值税发票的部分栏次,可允许纳税人不填开。税务机关允许商户在开具发票时,票面部分栏次可不填开。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无规格型号的可不填开规格型号栏次;对增值税普通发票,除规格型号栏次外,凡购买方没有纳税人识别号的,也可不填开,对个人消费者的地址、和开户银行账户,均可不填开。问:商家为消费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什么要求?销售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购买方提供4项信息: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若实际付款人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不一致的,销售方可在“备注栏”注明实际付款人的名称和有效证件。问:商家为消费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有什么要求?销售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如购买方为企业(有纳税人识别号)和个体工商户,购买方栏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为必填项,其他项目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填写;购买方为非企业性单位(无纳税人识别号)和消费者个人的,“名称”为必填项,其他项目可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填写。如果消费者能将上述信息准确提供给商家,就可以开具增值税普

通发票,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开户行及账号信息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问: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一栏只填写单位名称,未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及开户行等信息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75号)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问:增值税普通(专用)发票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一栏是否可以只填“建筑服务”?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摊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规定,建筑服务包含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等。企业在发票开具时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填写相关“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如您指的是工程服务,还需在备注栏填写相关容。问:纳税人购买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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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标 签】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国税发﹝2006﹞156号 【发文日期】2006-10-17 【实施时间】2007-01-01 【 有效性 】条款失效 【税 种】增值税 自2013年8月1日起,第五条规定废止 乐税注释:,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9号)。 自2014年5月1日起,第二十八条规定失效, 乐税注释: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 乐税注释:自2015年1月1日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废止, 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 乐税注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 发﹝2007﹞18号)对本文做了补充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适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需要,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对现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各级税务机关应做好宣传工作,加强对税务人员和纳税人的培训,确保新规定贯彻执行到位。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流转税管理司)。 附件:1.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 2.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

增值税发票开具要点

增值税发票开具要点 增值税发票开具要点 1、防止产生滞留票。增值税转型后,一般纳税人购进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而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被排除在允许抵扣范围之外。需要提醒纳税人关注的是,不管购进的固定资产能否抵扣进项税额,均要求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取得专用发票后必须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认证,防止产生滞留票。 2、开具专用发票的时间。纳税人务必按规定的时限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提前或滞后,如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采用赊销及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的为收到委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将货物分配给股东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3、使用期限。凡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非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正常经营的一般纳税人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虽然没有规定使用期限,但被取

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纳税人必须及时缴销包括空白专用发票和已使用过的专用发票存根联;一般纳税人发生转业、改组、合并、分立、联营等情况,也必须在变更税务登记的同时,缴销包括空白专用发票和已使用过的专用发票存根联。 4、抵扣期限。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时间仅限于当月,且必须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对于上月认证通过的专用发票如果上月没有申报抵扣,通常情况下在本月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将外购货物作为实物投资入股,或是无偿赠送给他人,如果被投资者或是受赠者是一般纳税人,可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被投资方,或者根据受赠者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 5、免税商品不能开票。零售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品)、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规定仅限制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这里不包括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需要注意的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销售免税货物通常也是不准开具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没有领购使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权利,也不在限制范围内,如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专用发票时,应填写代开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连同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税务机关税款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要求、开具时限

遇到财政税收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360docs.net/doc/aa3982580.html,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要求、开具时限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其记载的信息必须全面、准确、合法,能够满足纳税人的财务核算和纳税申报需要,满足税务机关的稽核检查需要。为此,税法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企业必须利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并按照以下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字迹清楚。 (2)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项目填写齐全。 (4)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5)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6)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7)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8)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不得开具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0)不得拆本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11)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2)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企业必须按下列规定的时限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开具的专用发票将不能作为购货方扣税凭证: (1) 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

出的当天。 (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6)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7)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纳税人应注意:发票不得带到外省开具 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第二十七条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流程

1、开具正数专用发票:进入系统→发票管理→发票开具管理→发票填开→发票号码确认→进入“专用发票填开”界面→填写购贷方信息→填写商品信息→打印 发票。2、开具带销货清单的专用发票:进入系统→发票管理→发票开具管理→发票填开→发票号码确认→进入“专用发票填开”界面→填写够贷方信息→点击“清单”按钮→进入销货清单填开界面→填写各条商品信息→点击“退出”返回发票界面→打印发票→在“已开发票查询”中打印销货清单。3、开具带折扣的专用发票:进入系统→发票管理→发票开具管理→发票填开/销货清单填开→选择相应商品行→设置折扣行数→设置“折扣率”或“折扣金额”→打印发票。4、开具负数专用发票:进入系统→发票管理→发票开具管理→发票填开→发票号码确认→进入“专用发票填开”界面→点击“负数”按钮→填写相应的正数发票的号码和代码→系统弹出相应的正数发票的信息,确定→系统自动生成负数发票→打印发票(作废专用发票)。5、已开发票作废:进入系统→发票管理→发票开具管理→已开发票作废→选择要作废的发票号码→点击“作废”按钮→系统弹出“作废确认”提示框→确定→作废成功。6、未开发票作废:进入系统→发票管理→发票开具管理→未开发票作废→系统弹出“未开发票作废号码确认”提示框→确定→作废成功。开票就这些了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流程 1、防伪税控开票系统→ 插入IC卡→ 录入操作员密码→ 进入系统→ 发票管理下发票读入→ 提示是否读入专用发票********号起共**张→ 确定; 2、系统设置下设置客户资料(一定要是购买方传给你的正确资料)录入相应资料→ 保存; 3、系统设置下设置你们公司所销售的货物名称等信息→ 录入→ 保存; 4、发票管理下专用发票填开→ 提示你要开票的号码核对→ 确认→ 显示专用发票模块→ 购货单位名称处点下拉键选定你要开具的单位双击→ 显示你要开具发票单位的所有信息→ 货物或劳务名称处和购货单位处的操作相同→ 录入你所开发票货物的数量→ 单价→ 金额自动计算→下拉键选择收款人,复核人,开票人自动生成→ 再次核对整张发票无误后→ 点击左上角的打印保存并提示是否打印(显示打印边距上下调整数)如不确认是否与发票对应就先放入A4纸打印一张对比一下,边距不对再调整→ 此张发票打印后提示是否开下一张,还开就如上述接着开,不开就退出; 5、发票管理下发票查询选择本月所开这张发票点击打印放入发票打印此发票(发票号码一定不能放错)。 6、这张发票开具完成,加盖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后就可以寄出了。

增值税专用最新发票管理规范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管理 第三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 第四章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管理 第五章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管理 第六章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操作管理办法 第七章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第八章附则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使用。 第二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管理 第二条专用发票领购簿的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以下简称领购簿)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以申请领购专用发票的凭证,是记录纳税人领购、使用和注销专用发票情况的账簿。 1.领购簿的格式和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实行计算机管理专用发票发售工作的,其领购簿的格式由省级国税局确定。 2.领购簿由省级国税局负责印制。 3.领购簿的核发。对经国税局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以下程序核发领购簿: (1)县(市)级国税局负责审批纳税人填报的《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2)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负责核发领购簿,税务局核发时应进行以下审核工作: ①审核纳税人《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②审核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审核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工作证); ④审核纳税人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上述证件经审核无误后,专用发票发售部门方可填发领购簿,并依法编写领购簿号码。 (3)纳税人需要变更领购专用发票种类、数量限额和办税人员的,应提出书面申请,

经国税局审批后,由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变更领购簿中的相关内容。对需要变更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收缴旧的领购簿,重新核发领购簿。 4.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的纳税义务的,税务机关应在注销税务登记前,缴销领购簿。纳税人违反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被国税局处以停止使用专用发票的,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应暂扣或缴销领购簿。 第三条专用发票的购买一般由县(市)级国税局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购买,特殊情况经地(市)级国税局批准可委托下属税务所发售。购买专用发票实行验旧供新制度。纳税人在领购专用发票时,应向国税局提交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存根联,并申报专用发票领购、使用、结存情况和税款缴纳情况。国税局审核无误后方可发售新的专用发票。 1.验旧。 (1)检验纳税人是否按规定领购和使用专用发票。 (2)检验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与纳税申报是否相符,有无异常情况。 (3)根据验旧情况登记领购簿。 2.供新。 (1)审核办税人员出示的领购簿和身份证等证件,检查与《纳税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台账》的有关内容是否相符。 (2)审核纳税人填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单》。 (3)对证件资料齐备、手续齐全而又无违反专用发票管理规定行为的,发售机关可发售专用发票,并按规定价格收取专用发票工本费。 第三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 第四条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 (二)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者。 上述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确定。 (三)有以下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1.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2.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专用发票; 3.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4.向他人提供专用发票; 5.未按本规定第五条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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