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验光的基本检查

医学验光的基本检查

医学验光是对眼睛屈光状态进行全程、全面检查和评估的规范、完整的验光过程。包括眼科基础检查、主观验光、客观综合验光、眼病排查等步骤。

医学验光的基本检查:

一、检查主视眼。眼睛与手一样,有人以右手为主,有人以左手为主。右手为主的人约有50%主眼是左眼,戴镜前后的主眼必须保持一致。

二、检查眼位。如果是外隐斜,近视眼必须配得深些,远视眼必须配得浅些;如果是内隐斜,近视眼必须配得浅些,远视眼必须配得深些。

三、双眼平衡。双眼调节必须取得平衡,调节是指能看清近距离物体功能。

四、测量调节。如果调节力强,近视眼必须配得浅些,远视眼必须配得深些;如果调节力弱,近视眼必须配得深些,远视眼必须配得浅些。

五、瞳孔距离。在作镜片瞳孔距离(指两镜片光学中心距离)处方时,远视镜片要略大些,近视镜片要略小些。这样有助于通过镜片的三棱镜效用,保持双眼单视功能。

医学验光的内容包括验光的度数、眼位、调节力、双眼单视功能,辐辏集合功能,双眼调节平衡,主视眼的辨别,最后综合上述各种情况出具科学的验光处方,达到戴镜清晰、舒适、美观和保健的目的,同时使非手术矫正屈光不正、矫正斜视等医疗技术达到了较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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