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范围

2、本标准规定了定点屠宰厂(场)的资质等级划分和等级评定条件。

3、本标准适用于依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设立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资质等级评定。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2694 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

GB 50317 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

GB/T17237 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17236 生猪屠宰操作规程

GB/T 17996 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

GB 9959.1 鲜、冻片猪肉

GB/T 9959.2 分割鲜、冻猪瘦肉

GB/T 9959.3 分部位分割冻猪肉

GB 18406.3 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安全要求

GB/T 20799 鲜、冻肉运输条件

GB 16548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 13457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20094 屠宰和肉类加工厂企业卫生注册管理规范

NY/T909 生猪屠宰检疫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SB/T 10396的本部分

3.1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 ,依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设立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

3.2 资质等级

是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所具备定点屠宰的基本要求和各项屠宰条件所达到的程度进行等级划分,用“A”来表示等级。

4 资质等级认定的依据和等级划分

4.1 资质等级认定依据

依据包括基本要求、设计和环境、设施和设备、屠宰与分割工艺、检验检疫、质量控制、产品运输、产品质量八个方面要求。

4.2等级划分

生猪屠宰厂(场)资质等级用A级表示,由高到低分为:AAAAA级、AAAA级、AAA级、AA级、A级。

5 A级生猪屠宰厂(场)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生猪屠宰设计规模应达到30头/h以上,年生猪屠宰数量应达到4万头以上。

5.1.2 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排污许可证等。

5.1.3 厂区不应兼营、生产、存放有碍肉品安全的其它产品;不应在生猪屠宰间屠宰其他种类的畜禽。

5.1.4 应配备与屠宰加工规模相适应的,经培训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屠宰技术工人和7名以上具备中专以上或同等专业

水平的肉品检验人员。

5.1.5 屠宰的生猪应具有免疫标志和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5.2 设计和环境

5.2.1 厂(场)的设计应符合GB 12694、GB/T17237、GB 50317的相关规定要求

5.2.1.1厂址周围应有良好的环境卫生条件。厂区应远离受污染的水体,并应避开产生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等污染源的工业企业或其他产生污染源的地区或场所。

5.2.1.2厂址远离水源保护区和饮用水取水口,水质符合GB5749规定要求

5.2.1.3 生产作业区应与生活区分开设置;运送活猪与成品出厂不得共用一个大门,厂内不得共用一个通道。

5.2.1.4 生产区各车间的布局与设施必须满足生产工艺流程和卫生要求。一般应按待宰、屠宰、分割加工、冷藏的顺序设置。

5.2.1.5厂内清洁区与非清洁区应严格分开。清洁区、非清洁区生产人员的更衣室、休息室、淋浴室、厕所等应分开布置;各区生产人员进入各自生产区时不得相互交叉。

5.2.1.6化制间、锅炉房与贮煤场所、污水与污物处理设施应与分割肉车间间隔一定距离,并位于主风向下风处。

5.2.2 厂区环境

5.2.2.1 厂区的路面、场地应平整、无积水。主要道路及场地宜采用混凝土或沥青铺设。

5.2.2.2 厂区内建(构)筑物周围、道路的两侧空地均宜绿化。5.2.2.3 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5.2.2.4 原料接收区应设有车辆清洗、消毒设施。生猪进厂的入口处应设置与门同宽、长不少于

3.00m、深(0.10 ~ 0.15)m,且能排放消毒液的车轮消毒池。5.3 设施和设备

5.3.1 设施

5.3.1.1 生猪接收区应设有车辆清洗、消毒设施和卸猪站台、赶猪道等设施。

5.3.1.2 生猪屠宰应有待宰间、隔离圈、屠宰间、急宰室、无害化处理间、检验检疫工作室、消毒药品存放室等。

5.3.1.3 待宰间建筑面积应在200㎡以上,待宰间内赶猪道宽不应小于1.5m,地面坡度不应小于1.5%,并坡向排水沟。

5.3.1.4 隔离间的面积不应少于3㎡

5.3.1.5 屠宰车间应有赶猪道、刺杀放血间、烫毛脱毛(剥皮)间、胴体加工间、副产品加工间、寄生虫检疫室等。车间内各加工区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划分明确,人流、物流互不干扰,并符合工艺、卫生及检验要求。

5.3.1.6 门窗应采用密闭性能好、不变形、不渗水、防锈蚀的材料制作。车间内窗台面应向下倾斜45°,或采用无窗台构造。

5.3.1.7屠宰车间建筑面积应在420㎡以上,净高不宜低于5m;地面应采用不渗水、防滑、易清冼、耐腐蚀的材料,其表面应平整无裂缝、无局部积水。车间排水坡度不应小于2%。

5.3.1.8 急宰室宜设在待宰间的隔离间附近。急宰室如与无害化处理间合建在一起时,中间应设隔墙。

5.3.1.9急宰室、无害化处理间的地面排水坡度不应小于2%。出入口处应设置便于手推车出入的消毒池。消毒池应与门同宽、长不少于

2m、深0.1m,且能排放消毒液。

5.3.1.10屠宰间、急宰室、无害化处理间、卫生间内应设置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非手动式洗手、消毒设施。

5.3.1.11 在屠宰、急宰、无害化处理等场所,应配备带有82 ℃以上热水的供应设施或具有同等消毒效果条件的工具和设备清洗消毒

装置。

5.3.2 设备

5.3.2.1 应配备猪屠体清洗装置、电致昏器、悬挂输送机、浸烫池、脱毛机(或剥皮机)、劈半机等。

5.3.2.2 放血轨道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3.5m。

5.3.2.3 应有病猪或不合格肉品专用轨道及密闭不漏水的病猪专用

运输工具。

5.3.2.4 宰后检验各操作点的操作区域长度应按每位检验人员不小

于1.5m计算,检验操作点处轨道平面的高度和踏脚台高度应适合检验操作的需要。

5.3.2.5屠宰设备的位置应便于安装、维护和清洗消毒,并符合生猪屠宰工艺流程要求。

5.3.2.6 接触产品的设备、工器具和容器应采用无毒、耐腐蚀、不生锈、易清洗消毒、坚固的材料制成。

5.4 屠宰工艺

5.4.1屠宰的工艺布置必须符合兽医卫生检验程序和操作的要求。

5.4.2生猪屠宰加工工艺流程,应按生猪验收、待宰、冲淋、致昏、刺杀放血、烫毛、脱毛(剥皮)、清洗、修整、编号、雕圈、开膛、取内脏、清洗、去头、去蹄尾、摘三腺、劈(锯)半、修整、分级的工序设置。

5.4.3从致昏到刺杀放血的时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猪屠宰操作规程》GB/T17236的规定。

5.4.4放血轨道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3.5m。

5.4.5从刺杀放血处到猪屠体浸烫(或剥皮)处,应保证放血时间不少于5min。

5.5 检验检疫

5.5.1 生猪宰前、宰后检验,应符合GB/T 17996规定的要求,生猪宰前、宰后检疫应符合NY/T909-2004规定的要求。

5.5.2 宰前检验岗位设置应为验收检验、待宰检验、送宰检验。

5.5.3 生猪宰后检验应采用与胴体统一对照编号方法进行。

5.5.4 生猪宰后肉品品质检验岗位设置,应为头部检验、体表检验、内脏检验、胴体初检、二分胴体(片猪肉)复验和可疑病肉检验的操作点、检验结果盖章。

5.5.5 头部检验操作点应设置在放血工序后或在体表检验操作点前。

5.5.6 检验后一般性疾病肉品的处理应按GB/T 17996规定处理;其他病害猪(肉)处理应符合GB 16548规定的要求。

5.5.6 产品每年应按照GB9959.1标准中的指标要求,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一次以上的检测。

5.5.7 应有瘦肉精等检测能力,配套的检测设备包括均质器和加热装置或离心机及检测卡。

5.6 质量控制

5.6.1应设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质量管理部门;建立完善的保证肉类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和记录。

5.6.1.1 管理制度包括:生猪进厂(场)检查登记制度、生猪屠宰和肉品检验管理制度、生猪屠宰证、章和标志牌的保管和使用管理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质量追溯和召回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上岗人员资格培训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5.6.1.2 记录主要包括:宰前检验记录、生猪送宰交接记录、生产记录、宰后检验结果记录、产品销售台帐、车间环境和设备消毒记录、病害猪(肉)处理通知单、生猪屠宰证和章管理档案、上岗人员资格培训记录、人员健康管理档案,无害化处理记录包括: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记录、病害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记录、待宰前死亡生猪无害化处理记录。

5.6.1.3 各项原始记录保存两年以上。

5.6.2 应在屠宰车间显著位置明示生猪屠宰操作工艺流程图和肉品

品质检验工序位置图。

5.6.3 不合格产品应做标记,防止与其他肉类及人员发生交叉污染。

5.6.4 生猪产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场)。

5.7 产品运输

5.7.1 生猪和生猪产品的运输应当使用不同的运载工具,运输片猪肉应当使用封闭和设有吊挂设施的专用车辆,不得敞运。

5.7.2 运输的生猪产品应有检疫和肉品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并附有动物产品检疫和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5.7.3 装卸肉品的容器、工具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不得将肉品与有毒、有害和有不良气味物品一同运输。

5.8 产品质量

生猪屠宰产品质量应符合GB9959.1标准中的规定要求。

6 AA级生猪屠宰厂(场)要求

资质条件除符合A级条件外,还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6.1 基本要求

6.1.1 生猪屠宰设计规模应达到70头/h以上;年生猪屠宰数量应达到10万头以上。

6.1.2 肉品检验人员应不少于9人。

6.1.3 应有厂(场)注册商标

6.2 设施和设备

6.2.1 待宰间建筑面积应在400㎡以上,隔离间面积应在5㎡以上,屠宰车间建筑面积应在800㎡以上。

6.2.2 具备与生产相适应的晾肉间、结冻间和冷藏间。

6.2.3 生产冷却肉,应设有专门的冷却间和冷却设备。

6.2.4 预冷间、结冻间、冷藏间应安装温度和湿度自动显示装置。6.3 屠宰工艺

应有冷却、结冻、冷藏工序。

6.4 检验检疫

6.4.1 检验应采用胴体与内脏统一编号的对照方法进行。

6.4.2 应设置化验室,开展肉品中挥发性盐基氮、水分含量的测定。

6.5 质量控制

6.5.1 应有预冷间、结冻间、冷藏间的温度、防霉、防鼠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和记录。

6.5.2 预冷间、结冻间、冷藏间的温度应控制在:预冷间:0℃-4℃,结冻间:-23℃以下,冷藏间:-18℃以下的范围内。

6.5.3 冷藏库内不得存放有碍肉品卫生的物品,同一库内不得存放相互污染或串味的食品。

6.6 产品运输

6.6.1 鲜猪肉运输给零售商的过程中,在常温条件下运输时间不得超过4h;在0℃~4℃条件下运输时间不得超过12h。

6.6.2 冻猪肉装运前应将产品中心温度降低至-15℃或者更低。

7 AAA级生猪屠宰厂(场)要求

资质条件除符合AA级条件外,还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7.1 基本要求

7.1.1 生猪屠宰设计规模要达到120头/h以上,年生猪屠宰数量应达到15万头以上。

7.1.2 肉品检验人员应不少于12人。

7.1.3 应有品牌专卖店。

7.2 设计和环境

厂内应在远离屠宰与分割车间的非清洁区内设有畜粪、废弃物等的暂时集存场所,其地面、围墙或池壁应便于冲洗消毒。运送废弃物的车辆应密闭,并应配备清洗消毒设施及存放场所。

7.3 设施、设备

7.3.1 待宰间建筑面积应在700㎡以上,隔离间面积应在8㎡以上,屠宰车间建筑面积应在1000㎡以上,分割车间建筑面积应在700㎡以上,分割车间排水坡度不应小于1.00%。

7.3.2 屠宰车间应有副产品加工间、病猪胴体间,其中病猪胴体间单独设置门直通室外。

7.3.3 屠宰车间应配置活猪输送机、同步检验装置。

7.3.4 屠宰车间应采用悬挂输送机刺杀放血,悬挂输送机轨道面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3.50m。

挂猪间距取0.8m。

7.3.5 从刺杀放血处到猪屠体浸烫(或剥皮)处,应保证放血时间不少于5.00min。

7.3.4 生猪致昏应采用三点式致昏器或二氧化碳致昏法。

7.3.5 采集食用猪血时,应配置中真空放血设备。

7.3.6 分割车间应设有预冷间、分割剔骨间、包装间、包装材料间、容器与工具清洗消毒间。分割剔骨间、容器与工具清洗消毒间,应配备带有82 ℃以上热水的供应设施或具有同等消毒效果条件的工具、设备清洗消毒装置。

7.3.7屠宰车间及分割车间室内排水沟与室外排水管道连接处,应设水封装置,水封高度不应小于50mm。

7.3.8屠宰与分割车间内各加工设备、水箱、水池等用水设备的泄水、溢流管不得与车间排水管道直接连接,应采用间接排水方式。

7.3.9预冷间、结冻间、冷藏间应配备温度、湿度自动控制和记录装置。

7.4 分割加工工艺

7.4.1 分割加工应采用以下两种工艺流程:

7.4.1.1 原料《二分胴体(片猪肉)》快速冷却→平衡→二分胴体(片猪肉)接收分段→剔骨分割加工→包装入库。

7.4.1.2 原料《二分胴体(片猪肉)》预冷→二分胴体(片猪肉)接收分段→剔骨分割加工→产品冷却→包装入库。

7.44.1.3 原料《(二分胴体(片猪肉))先冷却后分割时,原料应冷却到中心温度不高于7℃时方可进入分割剔骨工序。原料先预冷再分段剔骨分割时,分割肉产品应冷却到7℃时方可进入包装工序。7.5 检验检疫

7.5.1 生猪检验检疫应与屠宰同步进行。

7.5.2 化验室具有开展GB 9959.2 中的微生物指标要求的检测能力。

7.6 质量控制

7.6.1 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7.6.2分割肉包装箱内应有肉品检验合格标志。

7.6.3应有《分割车间生产记录》、《分割车间产品检验记录》《分割车间温度湿度记录》。

7.7 产品运输

7.7.1 冻猪肉产品运输时间少于12h的,应采用保温车运输,但应加冰块以保持车厢温度;时间超过12h必须使用制冷车辆运输,使产品温度保持在-15℃或更低。

7.7.2 在冻猪肉产品运输到销售终端过程中,产品中心温度应保持

-12℃以下。

7.7.3 冷藏车应配有温度自动调控和记录监控装置。

7.7.4 应有《冷藏车温度检查记录》。

7.8 产品质量

产品质量应符合GB/T9959.2 和GB/T9959.3标准中的规定要求。

8 AAAA级生猪屠宰厂(场)要求

资质条件除符合AAA级条件外,还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8.1 基本要求

8.1.1 生猪屠宰加工设计规模要求达到300头/h以上,年生猪屠宰数量应达到40万头以上。

8.1.2 企业屠宰的生猪来自企业的养殖基地场和与生猪养殖场(户)的订单生猪的比例应占到30﹪。

8.1.3 生猪屠宰加工企业应实行信息化管理,需配备服务器、电脑、管理软件和其他配套实施设备等。

8.1.4 肉品检验人员应不少于15人。

8.1.5 肉品销售网络覆盖5个以上省级市。

8.2 设施和设备

8.2.1 待宰间建筑面积应在2000㎡以上,隔离间建筑面积应在15㎡以上,屠宰车间建筑面积应在2000㎡以上,分割车间建筑面积应在1500㎡以上。

8.2.2 分割车间应设有分割副产品暂存间。

8.2.3 同步检验装置上的盘、钩,在循环使用中应设有热水消毒装置。

8.2.4 应有全自动低压高频三点式致昏机、隧道式蒸汽烫毛、预干燥机和燎毛炉设备。

8.3检验检疫

化验室具有开展GB/T 9959.2中4.5和4.6要求的检验能力。

8.4 质量控制

应建立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系统

8.5 产品运输

8.5.1 冷却肉装运前应将产品温度降低到0℃-4℃范围内。

8.5.2 冷却肉从冷却间到零售商的运输过程中,运输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运输设备应能使产品中心温度保持在7℃以下.

8.5.3 冷藏运输车应配备GPS全程温度定位监控装置。

9 AAAAA级生猪屠宰厂(场)要求

资质条件除符合AAAA级条件外,还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9.1 基本要求

9.1.1 认定为四A级三年以上。

9.1.2 年生猪屠宰数量应达到50万头以上。

9.1.3 屠宰的生猪来自企业的养殖基地场和与生猪养殖场(户)的订单生猪的比例应占到50﹪。

9.1.4 生猪产品销售网络覆盖10个以上省级市。

9.1.5 获得《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备案。

9.1.6 肉品检验人员应不少于18人。

9.2 设施

分割车间建筑面积应在2000㎡以上。

9.3 检验检疫

化验室具有开展GB 18406.3 4.2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和4.3微生物指标要求的检验的能力。

9.4产品质量

产品质量应符合GB18406.3标准中的规定要求。

参考文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⑷《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⑸《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⑹《出口猪肉良好生产规范》

⑺ GB/T22000-2006《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不分级别。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其中,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可设立丙级。 (一)综合资质标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具有5个以上工程类别的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 4、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0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其中: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人次、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次。 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第十六条禁止的行为。

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二)专业资质标准 1、甲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2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见附表)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 (4)企业近2年内独立监理过3个以上相应专业的二级工程项目,但是,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本专业工程类别甲级资质的除外。 (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是怎么划分的

施工企业资质一直都是大家比较关心的,施工企业资质也是有一定的等级标准的,有一级,二级,三级之分。 一级资质标准: 1.1.1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30-36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5)建筑面积10万㎡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2项。 二级资质标准: 1.2.1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1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24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18-21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21-24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三级资质标准 1.3.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1.3.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

安防资质等级划分

安防资质等级划分 第一条本标准是根据安防行业发展的形势和要求,由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以下称中安协)以行业自律形式推出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价体系主要文件之一。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企业的资质评定。 第二条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分为三个级别:一级、二级、三级。三级为最低级别。企业资质评定执行逐级晋升原则。 第三条一级资质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 500万元以上。(二)获二级资质证书满两年,近一年内承担过 5项以上经检测、验收或评估合格的一级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项目,且近两年竣工安防工程合同总额在1600万元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不少于300万元的工程项目。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20名,且通过中安协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工程造价人员不少于2名,须经过国家造价员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法定代表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均无犯罪记录。 企业员工能严守工程相关秘密。 (四)企业承诺履行并签署《安防企业诚信公约》。 (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企业机构设置及其业务需要,工作面积不少于 300平方米。 (六)建立保持适合安防工程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 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七)近二年承建的工程无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八)企业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九)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四条二级资质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 200万元以上。(二)获三级资质证书满两年,近一年内承担过 5项以上经检测、验收或评估合格的一、二级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项目,且近两年竣工安防工程合同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不少于200万元的工程项目。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不分级别。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其中,房屋建筑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可设立丙级。 (一)综合资质标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 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具有5个以上工程类别的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 4、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0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 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 其中: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人次、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 册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次。 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 第158号)第十六条禁止的行为。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 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二)专业资质标准 1、甲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 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 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2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 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见附表)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 (4)企业近2年内独立监理过3个以上相应专业的二级工程项目,但是,具有甲级 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本专业工程类别甲级资质的除外。

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级

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1.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2.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木工、砖瓦工、抹灰工、油漆工、水暖工、电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其中,中、高级工不少于12人;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4.企业近3年最高年完成结算收入100万元以上。5.企业具有与装饰装修承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二级资质标准:1.企业注册资本金20万元以上。2.企业具有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木工、砖瓦工、抹灰工、油漆工、水暖工、电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其中,中、高级工不少于8人;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4.企业近3年最高年完成结算收入50万元以上。5.企业具有与装饰装修承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三级资质标准:1.企业注册资本金10万元以上。2.企业具有中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木工、砖瓦工、抹灰工、油漆工、水暖工、电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其中,中、高级工不少于4人;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4.企业近3年最高年完成结算收入30万元以上。5.企业具有与装饰装修承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承包范围:可承担各类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一级企业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50万元以下的装饰装修工程。二级企业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30万元以下的装饰装修工程。三级企业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20万元以下的装饰装修工程。

怎么审查装修公司的资质? 一、看装修公司是否持有《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及《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上公司的名称是否与装修合同当事人一样; 三、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是否印有上一年的年检印章; 四、工程负责人是否持有建材部颁发的土建、水暖工程师职称证书; 五、装修工人是否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装饰装修从业上岗证书。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总分类)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施工总承包企业12个标准)(专业承包企业60个标准)(劳务分包企业13个标准) (一).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四、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六、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七、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八、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九、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一、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6、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7、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8、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9、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0、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1、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2、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3、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4、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5、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6、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8、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9、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0、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1、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1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管理办法

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管理办法 中安协资[2007] 4号 第一条为规范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的正确使用,确保颁发统一格式的资质证书,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证书格式 1.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下称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两种。两种证书都采用多项防伪技术印制,底色为浅灰色,周边印饰纹。 2.正本资质证书使用B4纸(257mm x 364mm)竖式排版,上方印有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会徽,最下方为“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名称,右下角提供查询用网址。 3.副本资质证书使用A4纸(210mm x 297mm)横式折分排版,左侧上方印有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会徽,左下角提供查询用网址,右侧下方是“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名称。副本资质证书装配外壳。

证书内容第三条. 1.在正本资质证书的中安协会徽和协会名称之间自上往下依次列示证书内容: ①证书名称“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 ②编号; ③企业名称; ④企业地址; ⑤资质等级; ⑥颁发日期; ⑦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印章; ⑧年审记录栏及证书有效性说明。 2.在副本资质证书的左侧中安协会徽以下依次列示: ①证书名称“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②证书编号; ③颁发日期; ④有效期。 在副本资质证书的右侧“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名称之上,自上往下依次列示: ①企业名称; ②企业地址; ③资质等级; ④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印章。

第四条证书编号 资质证书的编号具有唯一性。编号由ZAX- QZ加14位阿拉伯数字构成。编号含义及示例(含有关数字间的空格)如下: ZAX - QZ 01 2006 11 01 000111-1位数9-1位数 7-位数 3-位数 1-2位数字 ZAX:“中安协”汉语拼音字头; QZ:“企业资质”缩写“企资”汉语拼音字头; 第1-2位数字:资质等级(01、02或03); 第3-6位数字:颁证年号(如2007); 第7-8位数字:企业注册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见附件); 第9-10位数字:资质评定机构序号(00-99)。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的序号是00; 。同一资质等)0001-9999位数字:资质证书序位号(11-14第 级按省域内先后顺序跨年排序。 第五条证书制作 1.首次颁发证书的制作 颁证机构根据资质评定结果,按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在资质

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标准和业务范围

(一)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是企业技术能力、管理水平、业务经验、经营规模、社会信誉等综合性实力指标。对工程监理企业进行资质管理制度是我国政府实行市场准入控制的有效手段。 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照所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和工程监理业绩等资质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才能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监理活动。 工程监理企业的注册资本不仅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也是企业清偿债务的保证。工程监理企业所拥有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主要体现在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数量,这反映企业从事监理工作的工程范围和业务能力0工程监理业绩则反映工程监理企业开展监理业务的经历和成效。 按建设部令第l58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按照等级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其中,专业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若干工程类别。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不分级别。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其中,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专业资质可设立丙级。 甲级、乙级和丙级,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为l4个专业工程类别,每个专业工程类别按照工程规模或技术复杂程度又分为3个等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如下: 1.综合资质标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l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具有5个以上工程类别的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 (4)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0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一级注侧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 (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规定禁止的行为。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2.专业资质标准 (1)甲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l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2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表2一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 4)企业近2年内独立监理过3个以上相应专业的二级工程项目,但是,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本专业工程类别甲级资质的除外。 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规定禁止的行为。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建【2001】82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建[2001]8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山东、江苏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营房部工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我部会同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信息产业部、民航总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制定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建设部印发的《建设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建建[1995]666号)、《混凝土预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试行)》(建施[1993]770号)、《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1996]608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附: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目录 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通知建[2001]82号 (1)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6)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6) 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9) 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2) 四、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5) 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8) 六、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1) 七、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3) 八、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7) 九、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9) 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2) 十一、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4) 十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7) 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8) 一、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8) 二、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0) 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2) 四、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3) 五、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5) 六、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7) 七、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8) 八、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0) 九、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2) 十、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4) 十一、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5) 十二、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7) 十三、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8)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17版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认定(以下称资质认定)工作,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市场秩序,保障安全技术防范工程项目质量,促进企业能力的不断提高,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是指从事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维护等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质认定是指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以下称中国安防协会)依据本管理办法和资质等级认定条件对从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企业的综合能力和水平所进行的评价和认定。 第二章工作机构 第四条中国安防协会设立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工作委员会(以下称中国安防协会资质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管理资质认定工作,对资质认定结果进行审定。 第五条中国安防协会资质工作委员会下设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工作办公室(以下称中国安防协会资质办)作为中国安防协会资质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资质认定工作。 第六条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审机构(以下称评审机构)负

责在中国安防协会资质办认定的范围内开展资质评审工作,包括对资质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及与资质等级认定条件的符合性等方面进行独立审核,并出具评审报告。 评审机构及评审人员的管理办法由中国安防协会另行制定发布。 第七条为确保评审机构的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并提升评审工作质量,中国安防协会资质办可委托监审机构对评审机构的现场评审过程进行监审,并出具监审报告。 第三章资质设定 第八条安防工程企业资质(以下称安防资质)是对企业从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综合能力和水平的客观评价,安防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五个等级,其中特级最高。 安防资质等级认定条件由中国安防协会另行制定发布。 第四章资质申请与认定 第九条凡从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企业,可根据中国安防协会发布的资质等级认定条件和自身能力水平情况,自愿申请相应级别的资质认定。 第十条资质认定根据评审与审定分离的原则,按照先由评审机构评审,再由中国安防协会审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申请资质认定的企业(以下称申请企业)应具备

2017年建筑业企业新资质标准(最新版)

2015年最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北京中建瑞通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目录 一、总则 (4) 二、标准 (6)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6)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7)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0) 3、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3) 4、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6)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9) 6、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3) 7、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5) 8、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8) 9、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2) 1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6) 1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40) 1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43) (二)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46) 13、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7) 14、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9) 15、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1) 16、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1) 17、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4) 18、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5) 19、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6) 20、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9) 21、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1) 22、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4) 2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5) 24、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6) 25、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8) 26、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0) 27、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2) 28、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4) 29、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7) 30、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0) 31、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4) 32、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6) 33、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8) 34、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0) 35、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1) 36、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4) 37、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6) 38、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9)

住建部新版《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解读

住建部新版《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解读 11月6日,住建部在官网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将于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与《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2001]82号)对比,本次新法在专业承包以及人员要求方面,都有较大的变动。现为大家初步统计最新资质标准的变化: 一、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资质数量未变,仍为12个。 二、专业承包资质有原来的60个变为36个。 三、劳务分包资质不再分类别和等级。 四、工程业绩定义发生变化:申请资质企业依法承揽并独立完成的工程业绩。 五、“企业主要人员”年龄限60周岁以下,且企业主要人员包含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职称人员、岗位证书人员、中级工及技术工”。 六、所有的资质名称中去掉“企业”两个字。 七、资质标准对企业资产考核的要求不在包含“注册资本”,只对“净资产”提出要求,且要求都比以前标准有所提高。 八、建筑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不包含在本标准中。 九、资质标准不在对企业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进行要求,只对技术负责人提出要求。 十、企业对人员的要求中增加“岗位证书人员”、“中级工技术工”等的数量要求。 十一、工程业绩中施工类型减少(将部分类型合并),同时对类型数量要求减少。 十二、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资质名称变化统计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2、“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变为“冶金工程总承包资质” 3、“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变为“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4、“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变为“机电工程总承包资质” 十三、专业承包资质名称变动及合并情况(12项名称变化,其中有三项为合并后改名称) 1、“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2、“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变为“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3、“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合并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4、“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合并为“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 5、“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6、“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7、“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8、“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9、“通航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安防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安防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本章导读: 安防资质主要是指安防工程工程资质。安防资质的申请及标准是根据安防行业发展的形势和要求,由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以下称中安协)以行业自律形式推出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价体系主要文件之一。安防资质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企业的资质评定。根据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价服务中心的相关规定,在中安协指导下,评价机构按照行业价格自律和补偿成本的原则。 安防资质样本 概述: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分为三个级别:一级、二级、三级。三级为最低级别。 一级资质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500万元,或等值外币。 (二)近两年内承担过5项(含)以上经检测、验收或评估合格的一级规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项目,竣工安防工程合同总额在1600万元(含)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不少于300万元的工程。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名,并通过中安协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工程造价人员不少于2名,须经过国家造价人员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法定代表人和专业技术人员须均无犯罪记录。 (四)承诺履行并签署《安防企业诚信公约》。 (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企业机构设置及其业务需要,工作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六)建立保持适合安防工程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七)近两年承建的工程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八)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九)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级资质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200万元,或等值外币。 (二)近两年内承担过5项(含)以上经检测、验收或评估合格的一、二级规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项目,竣工安防工程合同总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不少于200万元的工程。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名,并通过中安协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工程造价人员不少于2名,须经过国家造价人员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法定代表人和专业技术人员须均无犯罪记录。 (四)承诺履行并签署《安防企业诚信公约》。 (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企业机构设置及其业务需要,工作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六)建立保持适合安防工程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 (七)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八)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级资质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50万元,或等值外币。 (二)近两年承担过至少1项合同额50万元(含)以上、或至少4项30万元(含)以上经检测、验收或评估合格的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项目。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名(3名中级工程师,2名初级工程师,其中中级工程师的相关专业是机械中级、通信中级、电信中级等专业),并通过中安协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工程造价人员不少于1名,须经过国家造价人员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和专业技术人员须均无犯罪记录。 (四)承诺履行并签署《安防企业诚信公约》。 (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企业机构设置及其业务需要,工作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六)建立保持适合安防工程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 (七)近两年承建的工程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八)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九)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防资质的承接范围: 对于几级安防施工资质可以承接多大的工程,书面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说是根据甲方要求来的,如果项目只有10万但是甲方要求安防一级资质企业也没啥方法,但是能承接多大安防工程,可以从评定标准来看, 1、三级资质可以承接2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项目; 2、二级资质可以承接300万以上的项目; 3、一级资质应该可以承接大部安防监控项目了。

工程监理资质要求及承接范围

一、资质标准 (一)综合资质标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具有5个以上工程类别的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 4、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0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 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二)专业资质标准 1、甲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2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 (4)企业近2年内独立监理过3个以上相应专业的二级工程项目,但是,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本专业工程类别甲级资质的除外。 (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2、乙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 (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 (4)有较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最全、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3个序列)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分三部分: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12个标准、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60个标准、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包括13个标准。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四、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六、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七、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八、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九、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一、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6、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7、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8、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9、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0、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1、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2、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3、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4、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5、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6、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8、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9、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0、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1、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2、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市[2014]159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014版) 建市[2014]159号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

目录 一、总则.............................................................................................................................................................. - 3 - 二、标准.............................................................................................................................................................. - 5 -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6)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9) 3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2) 4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4)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7) 6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0) 7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2) 8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5) 9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8) 1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1) 1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4) 1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6) 13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39) 14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1) 15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3) 16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4) 17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6) 18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8) 19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9) 20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1) 21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3) 22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6) 2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7) 24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9) 25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1) 26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2) 27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4) 28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6) 29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8) 30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1) 31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5) 32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7) 33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8) 34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0) 35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2) 36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5) 37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7) 38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0) 39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2) 40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4) 41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6) 42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8) 43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00) 44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02) 45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04) 46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06) 47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08) 48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11) 49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标准 (113)

安徽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安防资质等级管理办法

安徽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 资质等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自律机制,规范从业行为,防范和抵御不法侵害,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的安防市场环境,经安防行业主管部门批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徽省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的评定与管理。 第三条安徽省安防工程企业资质(以下简称资质)管理,是指安徽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安防协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在安防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制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并监督资质评定过程和结果,推进资质有效运用的活动。 资质管理以建立和完善安徽省统一的资质评价体系为目标,遵循坚持统一领导、依据统一评定标准、运作统一评定程序、颁发统一格式的资质证书、统一发布资质评定信息的“五统一原则”。 第四条资质评定,是指安防协会从本行业实际出发,制定资质评定标准和实施办法,组织认定资质评价机构和资质评审员资格,运用科学评估方法,对要求确认其资质的安

防工程企业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颁发资质证书,发布资质信息并予以监督管理的活动。 资质评定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由安防协会负责组织和监督管理;由经安防协会认定的第三方中介机构作为实施主体,具体承担资质评价及其相关事务。 第五条成立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资质评价体系的制定、完善以及资质评定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资质评定工作委员会由安防协会的领导与行业专家组成。 第二章法律责任 第六条安防协会负责安徽省资质评定管理,批准颁发一级、二级和三级资质证书,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七条已获授权的安徽省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价机构 具体实施资质评价与年审,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八条获得资质证书的安防工程企业,对其提供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确保正确使用资质证书,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三章资质评价机构 第九条安防协会选择设立企业资质评价机构,承担以下职责: (一)编制和修订本机构资质评价实施程序。 (二)资质评审员、技术专家和管理人员的聘用和管理。

最新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最新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一直都是大家比较关心的,很多企业都在关心是否符合最新的等级标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是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一个分级标准。 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应当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分三部分: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12个类别,一般分为四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36个类别,一般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劳务分包企业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分类 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四、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六、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七、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八、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九、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十一、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十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分类 1、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2、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3、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0、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3、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4、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5、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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