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规定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规定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规定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规定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我院各学科所有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含同等学力人员、留学博士生)均适用本规定。

二、2007级及以前年级的博士研究生参照当年的培养方案规定。

三、2008-2011级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以中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至少须在本学科领域的SCI、E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并被SCI、EI检索1篇,或者在CSCD核心库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而且发表的论文中须有1篇是在本学科指定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或者在本学科领域重要的国外期刊(影响因子大于或等于1.0)上发表论文1篇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本学科指定的学术刊物为:

(一)自动化学报,控制理论与应用,控制与决策,信息与控制,模式识别与人工智能,机器人,系统工程与电子技术(中英文),

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系统工程学报,仪器仪表学报。

(二)计算机学报,软件学报,计算机研究与发展,小型微型

计算机系统,中国图像图形学学报,Journal of Compute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三)中国电机工程学报,电工技术学报。

(四)通信学报,电子与信息学报,信号处理,系统仿真学报。

(五)电子学报,电路与系统学报。

(六)中国铁道科学,铁道学报,交通运输工程学报,航空航

天学报。

(七)中国科学,高技术通讯,中国有色金属学报(中英文版)。

四、2012级及以后年级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必须以中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发表论文符合下列条件,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一)至少在本学科领域的SCI、EI检索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其中1篇必须是SCI检索的国际刊物论文。

(二)或在本学科领域学校认定的国际权威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

五、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与学位论文紧密相关,并且应以中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六、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确认以在期刊(不包括增刊)正式发表的论文为准,允许有1篇论文以录用通知书为准(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前必须已正式发表)。

七、各检索源期刊以研究生入学(或注册)当年公布的收录期刊目录为准,学习期间如遇期刊调整,被调入和调出的期刊均为有效。影响因子按研究生在学期间的最高值计算。

本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本办法解释权归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2年11月15日

论文资助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论文资助基金管理及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学术型研究生科学研究能力,更好地发挥资助基金的作用,经学校研究,特制定《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论文资助基金管理及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论文资助基金申请表 贵州师范大学 2013年3月7日贵州师范大学办公室 2013年3月7日印发

共印85份 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论文资助基金 管理及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在研究生“三助”经费中专门设立“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论文资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主要用于资助研究生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经费主要来源于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指导教师科研课题经费及研究生“助研”经费。基金由学校计财处统一管理。 第二条基金资助工作每年开展一次,资助金额为学术论文发表的实际版面费,最高资助限额为人民币2000元。 第三条基金申报程序为“本人申请—导师签字—培养单位审核—研究生处审批—财务报账”。 第二章申报与审核程序 第四条基金申请人应是我校注册在读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每人仅限申报一次。 第五条每年6月,符合申报条件者填写《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论文资助基金申请表》,导师签字,报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后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送研究生处。 第六条研究生处确定资助项目名单和资助额度。经公示后正式公布获得资助的名单。 第三章经费管理 第七条基金的经费由财务处立账,由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领导签字,研究生处领导签字后,在学校财务处按财务

制度报销。 第八条资助经费必须专款专用,用于本学科专业并符合导师指导方向的学术论文发表版面费。 第四章论文要求 第九条本人专业领域内作为第一作者且署名第一单位为贵州师范大学,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北大图书馆最新版)发表的论文,或被SCI、EI、CSCD、SSCI、A&HCI、Medline、C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提供收录证明)。 第十条已获我校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的,不重复资助。各类会议的交流论文不在本基金资助范围。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在执行中予以补充修正。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12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施行,由研究生处、计财处负责解释。

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毕业论文管理办法

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文件 重大网院[2009] 34号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中极其重要的综合性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应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引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获得科学研究或工程设计综合实践的基本训练。 毕业设计(论文)在教学计划中作为独立的一个环节进行实施。学生须按教学计划要求通过课程考试,并取得相应的学分后,才能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及格以上(含及格)方可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申请学士学位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应在良好以上(含良好)。为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毕业设计(论文)时间安排 每年毕业设计(论文)分为春季和秋季两个批次,每批次工作从申请选题到成绩发布共约120天,具体时间安排以学院发布的通知为准。 二、毕业设计(论文)申请条件 根据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规定,凡属我院在籍学生,

于本专业规定的最快毕业年限提前半年,且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三分之二并取得相应学分<除毕业设计(论文)学分外>,可申请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三、毕业设计(论文)流程 (一)准备阶段 a)学生应按教学计划的要求,通过课程考试,取得符合毕业设计(论文)资格申请条件的相应学分数,方可申请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b)为帮助学生顺利实施毕业设计(论文),学院专门制作了财经类、计算机类及土木工程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讲座。学生可在网站首页的下载专区中“毕业设计”专栏下载学习,了解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及写作方法。 c)学生应仔细阅读相关要求,了解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要求、流程及各阶段时间期限。 (二)申请及选题阶段 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具备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资格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毕业设计(论文)平台。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由系统自动认证,并开通选题平台。为了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质量,学院所有专业的选题均有人数限制,当选择同一题目的人数达到限制人数时,学生需选择另外的题目或自拟题目。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题,超过时间后,学院将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申请或选题。 (三)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阶段(教师完成) 指导教师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并按

博士生发表文章规定及重点期刊目录(201104)

人文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社会科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 一、基本要求 博士生在学期间应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发表2篇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正式刊出在重要期刊上(重要期刊名录见附件1),另1篇发表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收录的学术期刊、集刊上。以上期刊、集刊的增刊不计。 为鼓励博士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凡在清华大学奖励期刊(见附件2)上发表论文或在国际权威刊物上发表英文论文并被SSCI 或A&HCI收录,其论文发表数量不作硬性要求。 具体说明如下: 1.第一作者允许导师为第一作者时博士生可以是第二作者,且作者单位应署名清华大学的情况; 2.重点期刊上的学术论文必须正式刊出,另1篇发表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收录的学术期刊、集刊上的学位论文,允许未正式发表,但已被正式录用的情况,除提供正式期刊录用函以及论文原稿外,还应由博士生导师写出认定意见,提交学位分委员会审核; 3.博士生在多国国际会议上发表1篇论文(被收入论文集),导师写出认定意见,学位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等同于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收录的学术期刊、集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4.论文博士、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发表论文要求原则上与在校博士生相同。 如果研究生申请答辩时未满足上述基本要求,但满足毕业条件,允许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先予毕业,但分委员会暂不审议其学位,在规定时间期限(博士生毕业后两年)内,满足发表论文基本要求后,由本人再申请审议其学位。 二、适用范围 1.适用于2008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的博士生; 2.2008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在学博士生,可选择适用本次修订后的要求,也可选择适用未修订的现行要求; 3.当前已离校但尚未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适用该生毕业审查时的要求。

在线老师指导文科类博士研究生学术论文写作

在线老师指导文科类博士研究生学术论文写作 在我国研究生教育实践中,只有到了博士研究生阶段,才会开始严格意义上的学术训练,所以有学者将博士生教育定位为“对未来研究者的训练”,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文科类博士研究生学术论文写作常识,欢迎阅读查看。 一、选题:在学术期刊、专业书籍和兴趣之间 选题关乎学术论文的创新程度及水平高低。很多时候,尤其是在初学论文写作阶段,不少文科类博士研究生在钻研了部分庞杂的专业知识以后,面临着无题可论、不知从何入手的困境。大体上讲,摆脱这种困境有以下两种方式: 1从学术期刊中挖掘和寻找选题 学术研究的基本话题在较长的时期内变动不大,很多问题争论未决,历久常新,比如管理学和经济学中的文科博士学术论文论文找辅助老师,在线球球1550116010,恭候您的咨询!土地流转问题,教育学中的考试问题,从学术期刊网上可以查找到上万篇文献,但是,不同的视角、不同的解读、不同的逻辑,能够源源不断地写出新意。而且,在学术期刊网上通过关键词检索某个选题,其研究进展一目了然,文献追溯也很系统。而专业书籍属于个人专论,时效性又滞后,显然不具备这个优势。 因此,博士研究生应长期不定期地到图书馆翻阅本专业学术期刊,这既有助于获取相关学术信息,也有助于博士学术论文期刊文章发表联系在线编辑766085044,不耽误时间只解决事情,活人在线,不打糊弄!捕捉学术论文选题。当然,由于知识爆炸,现在的学术研究朝专、精、深方向发展,所以翻阅学术期刊时没有必要细读全文──感兴趣的论文除外,我们只需要翻阅每期的学术期刊标题即可,通过他人的研究选题,挖掘潜在信息,从中获得选题灵感。如果因各种原因图书馆的本专业期刊有限,可以在学术期刊网上通过“刊名”的方式检索与本专业相关的所有核心期刊(如北京大学版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CSSCI源刊),从而获得选题信息。 2从专业书籍中拓展自己的思路和选题 如果本硕博或者硕博是同一个专业,或者即使是跨专业攻读博士学位者,在比较牢固地掌握了专业知识以后,除了从学术期刊中挖掘和寻找选题以外,还可以通过专业书籍尤其是经典书籍的阅读,在灵光一现中获得选题。其实,任何一门学问,钻研到了极致都是美学。因此,在阅读专业书籍时,我们将会在独到的阅读中获得审美的体验,从而获得一个个学术兴奋点,以此找到阐释问题的出发点。 在选题过程中,兴趣至关重要。正如著名的香港经济学家张五常教授所言,学业之旅是长程赛跑,那么,支撑我们走下去的动力就是兴趣。因为有兴趣才有激情,有激情才有灵感。当然,刚刚进入学术研究领域的时候,我们往往很难发现自己的研究兴趣,多翻阅专业学术期刊,多阅读专业书籍,我们将会逐步发现自己的研究兴趣所在。 二、研究:文献阅读的意义新生和资料收集 选题确定后,文献的阅读以及资料的收集便构成了文科类博士研究生从事学术研究的主要内容。文献包括期刊论文、专业书籍、报纸、网络文章等。科学学的研究发现,文献阅读及资料的收集至少要占学术论文写作三分之一的时间。 1学术研究是在前人研究成果基础上的创新和发展 学术研究规律和文学创作不同,它不能完全依靠内心体验,自说自话。学术研究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它的继承性,以前人的研究成果为基础,并在继承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和创新。因为学术论文的写作是在特定的学科领域内进行的,而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任何学术研究都不可能从零开始,因此,在论文写作前,必须了解前人对本选题的研究进展及成果,否则,费尽心力得出的研究结论有可能早已有之,那么,研究也就没有任何学术价值可

论文发表管理办法

论文发表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全面提高分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科研素质,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科研和学术活动的积极性,培养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进一步推动分公司科研活动的开展,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特制定本办法,以规范论文发表程序和流程管理。 2 适用范围 在公开、合法铸造类中文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且第一作者单位为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分公司专业技术人员为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 3 内容 论文是学术论文的简称。学术论文是指某一学术课题在实验性,理论性或观测性上具有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或创新见解和知识的科学记录,或是某种已知原理应用于实际中取得新进展的科学总结,用以提供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或讨论;或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或作其他用途的书面文件。 4 论文选题及要求 4.1 课题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4.1.1 从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出发,论文课题的选择必须满足科研要求。 4.1.2 论文课题应结合生产、科研的实际任务,促进科研、生产的有机结合。 4.1.3 论文课题的选择应符合分公司利益,符合分公司保密要求。4.2 要求 在铸造类中文核心学术刊物上拟发表文稿必须从分公司角度出

发,做到情况确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炼、标点符号正确,并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 5 报销程序 5.1 版面费由作者先行垫付,待文章正式在铸造类中文核心学术刊物 刊登后,填写《发表论文版面费报销申请表》(见附件1),凭版面费发票原件、发表论文原件及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论文内容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全额报销。 5.2报销流程: 所在部门科长审核报销材料及刊物级别、论文类别→人事科科长审核→财务科科长签字→分公司经理审批。 5.3 在铸造类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 均为我分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论文,版面费报销上限为2000元。 5.4 每季度报销一次,每季度末月的1日至20日为报销申请日。 5.5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发现弄虚作假或侵权行为者,所有署名作 者三年内不予报销版面费,并按分公司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6 其他 6.1 论文发表后,应在一月内将原件送交档案室存档。 6.2 附件2:铸造类中文核心期刊推荐目录。 附页1 第一分公司论文版面费报销申请表

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修订)(重大校[2007]65号)

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重大校[2007]65号) (修订稿) 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高校教育教学与社会 实践、生产实践和科学研究、工程设计等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综合所学 知识与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创新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的重要载体。为了进一 步加强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的管理,促进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提高,特制 定本办法。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 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通过综 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所选定的毕业设计(论文) 题目规定的工作任务,撰写出符合要求的科研、学术论文和设计说明书并绘制出相应 的图纸,并力求有所创新;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了解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发展,树立正确的设计(研究)思想,养成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 1.选题原则 (1)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达到综合训练目的,难度和分量适当,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经过努力后能够完成。 (2)一人一题。由几名学生共同参加的题目,应在题目和任务上加以区别,必须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其比例应不低于60%。 (3)应尽可能结合科学研究、工程设计、生产和社会的实际,其比例应不低于80%。(4)内容重复课题一般不应超过两届且内容要有所改动,保留课题每次应有所创新。(5)下列课题不宜安排学生做毕业设计(论文): ①偏离本专业所学基本知识,达不到综合训练目的; ②课件类; ③学院教学委员会认为不适宜作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其他题目。 2.选题一经审定,一般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变更,须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更原因,并对新选题进行论证,经系(教研室)同意,主管教学院长批准后,由学院备案。 三、指导教师 1.资格 (1)指导教师应由学术水平较高、治学严谨、实践经验较丰富的教师担任,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初级职称人员不得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学院可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协助指导教师工作。 2.职责 (1)按规定提出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供学院审查和学生选择。 (2)编制符合要求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并及时下发给学生。 (3)指导学生做好开题报告、外文资料翻译,并做好评阅工作。 (4)全过程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每周对每名学生的指导时间不得少于4

中山大学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规定(汇编)

中山大学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规定 (2014年6月修订) 依据《中山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博士研究生获得学位前必须至少有一篇学术论文在国内外重要刊物发表或录用,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博士生必须是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生为第二作者)。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经各学位分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各学科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学位分委员会的规定 1. 刊物范围:学校社会科学处公布的《中山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要期刊 目录》。 对于在国外、境外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由各培养单位学位审议机构认定,并报研究生院公示。 2. 发表时间要求:以正式刊出为准。 3. 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和学位论文属于同一领域并具有相关性。 4. 有条件的培养单位学位审议机构可以在学位分委员会规定的基础上, 制订更高的发表学术论文标准,经学位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理学学科学位分委员会的规定 1. 刊物范围:由各培养单位学位审议机构确定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目录,经学位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报研究生院备案。 为鼓励对重要科学问题开展合作研究并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各培养单位学位审议机构可对发表在高水平刊物上的学术论文并列第一作者(或同等贡献者)情况进行规定。 2. 发表时间要求:以正式刊出或正式录用通知为准。 3. 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属于学位论文的部分内容。

4. 鼓励博士生选择高难度或攻关性的研究课题。若博士生所进行的学位论文研究,经认定具有较大创新前景的,在审议学位时可不按上述条件要求。对于此类学位论文,各培养单位学位审议机构应有明确的认定程序和要求,博士生应在申请论文答辩时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经导师书面推荐,培养单位组织专家认定,并在博士生论文答辩之前将认定的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公示、备案。 三、医学学科学位分委员会的规定 1. 刊物范围:学术学位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要求是SCI(含SCIE)收录的杂志;专业学位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要求是SCI(含SCIE)收录的杂志,或中华医学会主办的中华系列的杂志,或中国科技期刊总被引频次排序在前400名以内的杂志(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公布,在校期间的排位),或下列学报:北京大学学报医科版、中国医学科学院学报、协和医科大学学报、中南大学学报医科版、华中科技大学学报医科版、四川大学学报医科版、复旦大学学报医科版、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医科版、中山大学学报医科版。 2. 发表时间要求:发表时间应在审议学位的当月底之前;对于在国外、境外发表的SCI(含SCIE)收录的学术论文可以是清样,也可以是附有导师签名担保的校样或正式录用通知。 3. 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属于学位论文的部分内容。 4. 为鼓励发挥我校科研团队的联合攻关作用,对于一篇SCI(含SCIE)学术论文出现多名作者并列第一(或同等贡献)署名的情况,作如下规定:IF≥3.0时,认可并列第一作者中的前2位符合要求; IF≥6.0时,认可并列第一作者中的前3位符合要求,署名无并列第一作者的,认可排名前2位作者符合要求; IF≥10.0时,认可并列第一作者中的前5位符合要求,署名无并列第一作者的,认可排名前3位作者符合要求。 5. 有条件的培养单位学位审议机构可以在学位分委员会规定的基础上,制订更高的发表学术论文标准,经学位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报研究生院备案。

毕业论文管理规定

毕业论文管理规定 (2008)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法律与政治系 目录 1、法律与政治系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办法(2008)------------------------------- 1 附件: (1)法律与政治系毕业论文文本规范---------------------------------------------- 8 (2)法律与政治系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进程----------------------------------------13 (3)法律与政治系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程序----------------------------------------16 附表: (3)法律与政治系本科毕业论文任务书-------------------------------------------19 (4)法律与政治系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21 (5)法律与政治系本科毕业论文承诺书-------------------------------------------25 (6)法律与政治系本科毕业论文成绩考核表-------------------------------------26 (7)法律与政治系本科毕业论文评分表-------------------------------------------28 (8)法律与政治系本科毕业答辩成绩评定表-------------------------------------31(9)法律与政治系本科毕业答辩成绩汇总表-------------------------------------32(10)法律与政治系本科毕业论文答辩会议记录--------------------------------33 (11)法律与政治系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变更申请表------ ----------------35

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北京理工大学 关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校学位[2012]5号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水平,保证学位授予质量,激励研究生原始创新,引导和促进研究生在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反映学位论文工作成果的学术论文,特对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作如下规定: 一、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 1.申请博士、硕士学位者,需满足本学科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具体见附件1、2。 2.在《SCIENCE》、《NATURE》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即可满足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 二、说明 1.本规定中发表的学术论文(含其他成果)内容应与申请者学位论文工作密切相关。 2.本规定中发表学术论文必须是申请者为第一作者(若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可视同),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北京理工大学;科技获奖必须第一署名单位为北京理工大学;授权专利必须第一专利权人为北京理工大学。 3.本规定中发表学术论文是指已正式发表(含网上在线on line)的学术论文,允许有1篇学术论文处于录用状态。处于录用状态的学术论文需提交有确定卷期号的录用通知书、版面费收据及论文底稿;对在国外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提交国外出版社的Email录用通知书或信函录用通知书及国外出版社提供的版权转让签字单、文章校样。 4.本规定中SCI是指美国《科学引文索引》的英文简称,其英文全称

为:Science Citation Index,含网络版;EI是指美国《工程索引》的简称,其英文全称为:Engineering Index。SCI、EI源期刊以及SCI影响因子以学术论文收稿日期前(无收稿日期则以发表日期计)最新公布为准。 5.本规定中“核心期刊”是指《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图书馆、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和《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每年出版一次)。以学术论文收稿日期前(无收稿日期则以发表日期计)最新版本为准。 6.若申请者未满足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后,可予以毕业,但学位评定委员会暂不审议其学位。博士研究生毕业两年内,硕士研究生毕业一年内,发表学术论文满足基本要求后,本人可提出申请审议其学位,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7.本规定自2012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施,同等学力申请者自2013年开始实施,我校专业学位申请者可不执行本规定。 8.本规定解释权属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附件1.博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附件2.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论文管理办法

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论文管理办法 来源:科教科上传时间:2014/12/5 浏览次数:120次 一、论文管理 1、为严把论文质量关,拟发表的学术论文,经所在科室负责人审查、同意并签字,科教科登记、出具证明后方可投寄。所在科室负责人对论文的真实性负责。 2、论文一经发表,第一作者须持杂志原件、复印件(包括杂志封面、目录、论文内容)及中国知网(或万方医学网)的检索页到科教科登记。 3、被SCI(Science Citation Index, 科学引文索引)、EI(Engineering Index,工程索引)、ISTP(Index to Scientific & Technical Proceedings,科技会议录索引)收录的学术论文及在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不含电子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给予一定的奖励。 4、对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他人论文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者,全院通报批评,获得的论文奖励全额退回。 二、论文版面费报销 1、有科研经费者,版面费在科研经费中支出; 2、无科研经费者: ①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论著,医院报销全部的版面费用。 ②在中华医学会中华系列杂志上发表的论文、论著,医院报销全部的版面费用;在中华医学会国际系列杂志及中国系列杂志上发表的论文、论著,医院报销50%的版面费用。 ③其它期刊不报销版面费用。 三、论文奖励标准 1、本年度发表的被SCI、EI、ISTP收录的学术论文、论著(可在网上检索),根据期刊影响情况年终给予奖励,影响因子小于1.0的每篇论文一次性奖励10000元;影响因子小于5.0的每篇一次性奖励20000元;影响因子大于5.0(含)的每篇一次性奖励30000元。 2、在中华医学会中华系列杂志上发表的论文、论著,每篇论文一次性奖励5000元,经验总结(包括论著摘要)及个案报道每篇一次性奖励500元;在中华医学会国际系列杂志及中国系列杂志上发表的论文、论著,每篇一次性奖励1000元,经验总结(包括论著摘要)及个案报道每篇一次性奖励200元。 3、在国际性或亚太等区域性国际学术交流会上,我院专业人员所投论文作为大会宣读论文,每篇一次性奖励5000元,分会场交流论文每篇一次性奖励1000元。 4、在中华医学会省级以上(不含省级)各专业分会举办的主题学术会议上,我院专业技术人员所投论文作为大会宣读论文,每篇一次性奖励1000元。

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科研成果

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科研成果 要求的规定(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关于博士学位申请者必须“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的规定,为促进我校博士研究生在培养阶段取得创造性科研成果、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我校博士研究生在进行学位论文隐名送审前须提交培养阶段所取得的科研成果以供审核,该科研成果为:已公开发表在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和权威学术刊物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或已获授权号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发明专利。 第二条博士研究生提交的学术论文或专利必须满足下列基准条件之一:(一)在我校指定的A级及以上层次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二)在我校指定的B级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三)获授权号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 凡被收录或转载的学术论文的成果等级及数量须与上述(一)或(二)相同; 在学位论文隐名送审前,符合上述要求的学术论文必须已正式公开发表,有T级刊物上的正式录稿通知可视为公开发表。 以上科研成果等级评定以《华南师范大学科研成果与业绩评价方案(2007年修订)》为准。 第三条以上学术论文或发明专利必须以华南师范大学作为第一署名单位;作者的署名次序特定解释为: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获得的发明专利署名应以该博士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如该博士研究生非第一署名作者,但所发表的论文等级达到T级以上的,可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其论文发表刊物的影响因子或影响力大小,按《华南师范大学科研成果与业绩评价方案(2007年修订)》评定其在该文章中所做的工作及学术成果等级,并出具书面意见说明该博士研究生的总体科研成果是否已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要求。 第四条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所取得的科研成果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定专人审核,审核通过后交校学位办公室,校学位办根据各学院上报的博士生科研成果要求对申请者的材料再做形式复审,审查通过者其论文才可进入隐名送

毕业论文管理规定

毕业论文管理规定 (2008)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法律与政治系 目录 1、法律与政治系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办法(2008)-------------------------------1 附件: (1)法律与政治系毕业论文文本规范----------------------------------------------8 (2)法律与政治系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进程----------------------------------------13 (3)法律与政治系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程序----------------------------------------16 附表: (3)法律与政治系本科毕业论文任务书-------------------------------------------19 (4)法律与政治系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21 (5)法律与政治系本科毕业论文承诺书-------------------------------------------25 (6)法律与政治系本科毕业论文成绩考核表-------------------------------------26 (7)法律与政治系本科毕业论文评分表-------------------------------------------28 (8)法律与政治系本科毕业答辩成绩评定表-------------------------------------31(9)法律与政治系本科毕业答辩成绩汇总表-------------------------------------32(10)法律与政治系本科毕业论文答辩会议记录--------------------------------33 (11)法律与政治系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变更申请表----------------------35

(20140521)南京理工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2014年修订)

附件: 南京理工大学 关于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 (2014年修订) 根据《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博士、硕士研究生或其他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向我校申请博士、硕士学位时,必须以第一作者且以南京理工大学为第一单位,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一定数量、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 本规定中的“指南”系指2009年12月印发的《南京理工大学期刊论文投向指南(试行)》。 一、对硕士学位申请人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 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 在统计源期刊公开发表或正式录用学术论文1篇; 2. 在国际性学术会议上交流学术论文并被其会议论文集收录1篇; 3. 专业学位研究生授权1项专利(排名前三); 4. 艺术类学位点的硕士研究生,参加两次国家级的设计竞赛或举办由设计与传播学位分位委员会组织并报研究生院批准同意的个人作品展1次。 二、对博士学位申请人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 申请人发表学术论文必须符合或高于以下四类标准之一: (一)第一类标准(要求论文总篇数至少1篇或2篇) 申请人发表1篇SCI、SSCI检索的本学科领域重要国际学术刊

物的学术论文(SCI、SSCI分区表中一区、二区论文)或被A&HCI 收录的期刊论文; 或2篇SCI(E)、SSCI源期刊论文。 (二)第二类标准(要求论文总篇数至少3篇) 申请人发表的论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以下类别期刊中至少发表1篇论文: 《中国科学》(全辑); 《科学通报》(全辑); SCI(E)、SSCI源期刊。 2.被EI核心版收录的期刊论文1篇。 在学校选定的部分中文期刊(见附表1)发表的论文,若被EI 核心版收录,可冲抵本类标准中(1)的论文;若没有被EI核心版收录可冲抵(2)的论文。 3.在指南中的其它期刊发表论文1篇,如果申请人在第1、2条规定的期刊上发表2篇及以上论文,本条款要求可以取消。 申请人必须有1篇以上的外文撰写的正式发表(有出版刊号)的学术论文。若上述三个条款的论文没有外文论文,则另需1篇外文撰写的正式发表(有出版刊号)的学术论文。 (三)第三类标准(要求论文总篇数至少4篇) 申请人发表的论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以下类别期刊中至少发表2篇论文: 被EI核心版收录的期刊论文; 部分被CSSCI收录的期刊(见附表2)。 在学校选定的部分中文期刊(见附表1)上发表的论文可以冲抵本条款的论文。 2.在指南中的其它期刊发表论文2篇,如果申请人在第1条规定的期刊发表2篇以上论文,则超出的论文可以1:1冲抵本条款的

论文发表、登记、报销管理规定

人民医院论文发表、 登记、报销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鼓励专业技术人员钻研业务,积极开展临床科研工作,以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促进我院医疗技术和学术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制定论文发表、登记、报销管理规定如下: ⒈专业技术人员撰写的论文必须由科主任根据其论文水平及其真实性,进行审稿并签署是否同意外投的具体意见,由医务科出具推荐信,向杂志社推荐发表;科主任的论文审核由医务科、分管院长负责。 ⒉未通过审核及推荐程序发表的论文一律不予报销版面费,也不计入科室论文发表数。 ⒊SCI收录期刊及中国科协主管、中华医学会主办的中华系列杂志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且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均为我院在职人员的版面费予以全额报销。 ⒋在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著(非论著不予报销),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均为我院在职人员的论文,版面费报销上限为3000元。学术论著是指在国内外学术期刊正刊(不含增刊及其他非正式期刊)上,正文、中英文摘要、参考文献等齐全的论著性文章; ⒌通信作者为我院在职人员,第一作者为外院人员的论文版面费按上述标准的60%予以报销;第一作者为我院在职人员,通信作者为外院人员的论文版面费按按上述标准的20%予以报销。 ⒍符合上述规定的论文,每周六上午集中在医务科办理登记与报销手续。需持杂志原件、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各一份)和发票(发票背面需科主任签署意见)到医务科审核,再分别由分管院长、院长签字 - 1 -

后予以报销。SCI论文另需填写《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SCI论文登记表》,并提供具有查新检索资质机构出具的SCI收录证明、发票原件、翻译的发票中文对照、对外汇出的银行水单或信用卡账单,办理报销手续。 ⒎在正规期刊上发表且字数在2000以上的学术论文经所在科室主任同意可计入科室论文发表数。 ⒏所有论文集、丛刊、增刊、副刊、特刊、HK、H、N、Z等刊号杂志及中华临床医学会系列杂志发表的论文不计入科室论文发表数。 ⒐在科教处登记并计入科室论文发表数的论文应为见刊论文,录用证明无效。 ⒑本规定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⒒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2013.12.3 - 2 -

国开教[2016]011 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一条论文写作要求 1.论文观点明确,内容完整,要反映出学生对专业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2.论文论据充实,数据可靠,资料详实,论述充分,结构完整严谨,条理清楚,语言准确、简练、通顺; 3.论文应具备学术文体的一般特征。调查报告、工作总结及文学作品等各类非学术文体的文章不能作为学位论文; 4.论文正文字数不少于6000字,各专业在此基础上自行设定字数要求; 5.论文写作及引文、资料标注符合学术规范,符合《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论文写作形式要求》(附录1)。 第六章论文档案管理 第二条学位论文终审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整理相关材料建立学位论文档案。 第三条学位论文档案包含以下材料: 1.学士学位论文(定稿本); 2.《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论文评审表》。

附录1: 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论文写作形式要求 为培养学生的学术素养,保证学位论文的规范性,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要求。 一、学位论文形式及内容 学位论文由题目、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注释、附录等部分组成,具体要求如下: 1.题目:力求简明、恰当,一般不超过25个汉字; 2.摘要:应当以精炼、准确的语言,说明本论文研究的目的、方法及内容,展现论文的重要信息。字数不少于300字,关键词应当反映全文主要内容信息(不少于3个); 3.目录:由标题名称和页码组成,内容包括正文篇章节的序号、标题、参考文献、附录等; 4.正文:为学位论文的主体,内容须合乎逻辑,层次分明,简练可读,应包括绪论、论文主体和结论等内容。其中绪论要求说明论文的选题、文献综述、写作背景、目的和创新点等,论文主体是论文的研究过程和主要内容,结论为论文总体的总结性文字,要求明确、精炼地总括本论文的观点; 5.参考文献:是学生本人真正阅读过且在正文中有引用的文献,要求依次写明作者、书名(文章题目)、出版单位(期刊名)、出版时间(期数)版次、页码等; 6.注释:为论文中的字、词等作进一步说明的文字,以脚注形

毕业论文写作管理办法

上海交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医学院分院 毕业论文写作管理办法 毕业论文写作是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有效手段,是对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效果的综合考核办法。为了提高学员毕业论文撰写质量,使毕业论文在内容上和格式上更加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毕业论文申请 (一) 根据教学计划,毕业论文作为一门独立的课程,安排在最后一个学期。 (二) 学生在听取毕业论文撰写讲座后,确定选题,填写开题报告,即作为 毕业论文开题申请。 (三) 申请毕业论文延期者,可由本人在最后一个学期开学后向所在学习中 心提出延期申请。论文延期者,该学期不参加毕业考核,不予毕业。 ㈣对毕业论文成绩评定不满意者,可在有效学习期限内支付重新学习费,申请重新学习。 二、毕业论文格式 毕业论文允许以论著和综述两种格式撰写。综述格式只适用于不申请学士学位的同学;申请学士学位的同学必须以论著格式撰写毕业论文。 (一) 论著 论著应该用中文撰写,要求内容完整、准确、层次分明,数据可靠文字简练,说明透彻,推理严谨,立论正确;应采用国家正式公布实施的简化汉字和法定的计量单位。文中采用的术语、符号、代号,全文必须统一,插图、照片清晰可辨。 论著应该包括封面、论著原创性声明、摘要(含论文中文题目)、ABSTRACT(含论文英文题目)、目录、正文或程序、结束语、参考文献、致谢等部分。 1、论文封面(包括扉页):采用学院规定的统一格式,封页上填写论文题目(一般不超过20个字)、年级、学号、作者姓名、导师姓名、学科(专业)、

实习单位等内容。 论文题目避免使用不常用的缩略语、首字母缩写字、字符、代号和公式等,在全文中出现的题目都应该完全相同。书写要求用宋体三号字(加粗)居中,章、节题目用宋体四号字(加粗),其他用宋体小四号字。 2、原创声明:见学院统一样式(附件),论文作者签名后生效。 3、中文摘要:中文摘要(注明关键词)是将论文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简短明了地陈述出来,它包含论文中的基本信息,体现研究工作的核心思想,即不阅读全文,就能获得必要信息。摘要有数据、有结论,是一篇完整短文,可以独立使用和引用。一般包括科研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研究方法、实验方法、研究成果、结果和最终结论。中文摘要一般不宜超过500字。 4、正文:论著正文是主体,是文章的核心部分。正文通常按引言、材料(对象)与方法、结果、讨论与结论等部分展开。作者收集的各项主要数据和所进行的统计学分析,在结果部分列出,提倡使用规范明晰的表和图;作者的观点和理论阐述应根据结果在讨论与结论部分进行。 正文段落首行空两个字,段落间不允许空行;正文章节层次的表示方法:1、1.1、1.2、1.3; 2、2.1、2.2等依此类推。正文字数:不少于3500字。 4、参考文献:参考文献是文中引用的有具体文字来源的文献集合,应按文中引用出现的顺序列出。在引用别人的科研成果时,应特别注意在引用处加以说明,避免论文抄袭现象发生。应该按下列顺序注明所需要的内容:(1)著作: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注明引用的页码); (2)论文:作者、论文题目、期刊名称、时间(注明页码); (3)网文:作者、论文题目、网址: (二) 综述 1、综述是在搜集了某一研究领域或专题的大量文献和参考资料的基础上,综合归纳和分析反映某一课题历史背景、研究现状、动态与成果、前沿问题、争论焦点、最新进展和发展前景的介绍和评论文章。“综”,就是要求对文献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整理,使材料更精练明确、更有逻辑层次;“述”就是要求对综合整理后的文献进行比较专门的、全面的、深入的、系统的评述。 综述应包括封面、摘要(含论文中文题目)、目录、引言、正文、结论和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发表论文规定(最新版)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关于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 2009年7月15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 学位申请者将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成果以学术论文的形式公开发表,接受社会评价,对规范学位论文的评价准则、保证学位论文的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质量,激励研究生原始创新成果提炼,引导和促进研究生在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参与科技成果申报,经校各分评委员会会议讨论,校学位委员会2009年7月15日会议批准,对我校研究生申请学位时要求发表的学术论文(含相当于论文的成果)作出如下规定。 一、申请博士学位对发表论文的基本要求 1.数学与系统科学学科 申请者在国内外重要的学术期刊或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SCI检索的本学科领域重要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SCI分区表中Q1区、Q2区和Q3区,或SCI影响因子0.5以上); (2)在SCIE收录源刊物发表2篇论文; (3)在SCIE收录源刊物发表1篇论文,并且另外在EI、MEDLINE收录源刊物或在《中国科学》(中文版)、《数学学报》、《应用数学学报》、《计算数学》和《系统科学与数学》发表2篇论文。 2.物理学科 申请者在国内外重要的学术期刊或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SCI(E)收录源刊物发表论文影响因子达到5.0以上,或累计达到5.0及以上; (2)在SCI(E)收录源刊物发表3篇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是在国外期刊上公开发表; (3)在SCI(E)收录源刊物发表2篇论文,且在EI收录源刊物发表2篇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是用外文公开发表。 已授权国家(国防)发明专利1项(排名位于学生发明者的第一名有效)视同1篇SCIE收录论文;已受理国家(国防)发明专利1项(排名位于学生发明者的第一名有效)视同1篇EI收录论文。 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学生论文发表篇数和影响因子尊重导师意见。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规定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发表学术论 文的具体规定 为适应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形势,进一步提高博 士生培养质量和科研能力,学校要求提高博士生发表学术 论文的标准,根据《关于提高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通知研院〔2016〕45号》、《中山大学关于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规定》,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论文刊物及篇数规定 从2016级博士研究生开始,学院所有学科(包括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1202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和020204金融学二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在申请论文预答辩前必须在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认定的期刊目录(期刊目录见附件)上发表符合以下要求之一的学术论文: (1)在学院认定的中文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2)在学院认定的英文期刊目录TOPB及以上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二、其它规定 1.学术论文应在申请论文预答辩前正式发表(含在线发表),才能进入申请学位审议阶段。

(1)发表学术论文是指正式刊出、已印刷出版或在线 发表的论文; (2)发表学术论文应与学位论文属于同一领域并具有 相关性; (3)学术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4)博士生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5)当主导师为第一作者时,博士生必须为第二作 者; (6)博士生本人第一署名单位名称:中文期刊,统一 注释为“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外文期刊,统一注释为“SunYat-senBusinessSchool,SunYat-senUniversity”; (7)对于在国(境)外发表的SCI(含SCIE)、EI、SSCI、A&HCI收录的学术论文可以是附有导师签名的正式录 用通知。 2.学校或学院公派出国(境)联合培养的博士生在国(境)外发表的学术论文的署名单位排名时,国外导师单位为第 一署名单位,中山大学为第二署名单位也可以。 3.学术论文发表的刊物应为正刊,除特别指明外,不 包括增刊、特刊、专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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