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工程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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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工程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编写:

(总监等编写人员签名) ×××,×××

审批:

(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名) ×××

(项目监理机构名称、盖项目章)

( ×× )年( × )月( × )日

目录

1 工程项目概况和专业工程特点 (1)

1.1工程项目概况 (1)

1.2专业工程特点 (1)

2 编制依据 (1)

3 监理工作的内容和流程 (2)

3.1测量前的准备 (2)

3.2控制点移交工作流程 (2)

3.3建筑物的定位测量 (2)

3.4轴线放样 (3)

3.5建筑物标高复核 (3)

3.6建筑物的总高测量 (4)

3.7建筑物的垂直度测量 (4)

3.8基坑工程变形观测 (4)

3.9建筑物沉降观测 (4)

3.10工作流程 (5)

4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和目标值 (5)

5 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6)

5.1监理工作的方法 (6)

5.2监理工作的措施 (7)

1 工程项目概况和专业工程特点

1.1 工程项目概况

1.1.1工程名称:

1.1.2建设地点:

1.1.3投资概算: 万元

1.1.4总工期(日历天): 天

1.1.5建筑规模:

1.1.6结构形式:

1.1.7 本分项工程简介:

1.2 专业工程特点

1.2.1本分项工程特点:

1.2.2本分项工程重点及难点:

2 编制依据

2.0.1 已审核批准的监理规划。

2.0.2 与专业工程相关的工程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与专业工程相关的主要工程标准有(不限于):

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20)(GB/T50319—2020,2020年3月1日实施)

2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20)

3 《城市测量规范》(CJJ/T 8-2020)

4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20)

5 国家其地方颁布的与专业工程相关的规章制度。

2.0.3已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专项施工方案。

2.0.4 建设单位的其他有关专业管理规定。

2.0.5同类工程项目的相关资料。

3 监理工作的内容和流程

3.1 测量前的准备

3.1.1测量前应对拟采用的测量仪器(水准仪、全站仪等)进行校正和定期精度认定,以减少仪器的测量误差。

3.1.2校核测量配套工具、如标尺刻线、丈量长度所用圈尺的精度。

3.1.3准备好不同测量内容所用的测量记录表。

3.1.4检查判明测量用的原始点是否已破坏。

3.1.5测量前施工承包商应确定测量方案,由于测量方案关系到测量精度,因此,测量人员有责任就测量方案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最后由技术负责人审核确认。

3.2 控制点移交工作流程

3.3 建筑物的定位测量

3.3.1 建筑物定位测量前,应由建设项目法人提供规划测量位测量并确认的建筑物角标的坐标,(包括书面通知和现场坐标移交)角标一般为三点以上,其中两点作为定位测量用,其余点作为校核用。

3.3.2所提供的角标施工承包商应妥善保护,当角标位于建筑范围内或施工过程可能会破坏时,应在单体定位后,引至安全地方固定好。

3.3.3建筑物定位测量时,以所提供的两个角标进行测量定位,然后利用其余角标反向测量校核;属角标有误时,应及时通知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项目法人代表进一步证实;属放样本身轴线有误,应重新放样。

3.4 轴线放样

3.4.1依据规划局提供的控制点进行轴线放样。放样后的轴线应标于龙门板上,用于基坑轴线放样、模板定位,以及土0.00以下的墙体、柱位轴线放样,每次测量前均应先复核轴线。

3.4.2在基坑土方开挖之前,把轴线及高程引测到基坑维护结构的压顶梁上,当土方施工完毕,应把轴线引测移到基底平面;这些轴线将随建筑物的施工一直往上引,作为本层其它轴线立样的依据。为确保框架结构中外框架的垂直和观感要求,外排柱应每柱都引通高轴线。

3.4.3 本层内的框架中排柱应以边轴线拉通长线进行内墙或内排柱的轴线定位。框架结构中的外排柱在通线进行定位后,还应对单柱上下层的轴线进行复核。

3.4.4在剪力墙或柱模板安装前,还应根据已放样的轴线,弹出模板安装时的内边线,作为立模定位的依据。

3.4.5出墙构件除应从轴线外收进行定位外,还应吊垂线与低一层的出墙构件对齐。

3.5 建筑物标高复核

3.5.1在建筑物四周不受影响的地方做半永久性高程点或在建筑物四周做高程桩,再把规划部门提供的永久高程引至高程桩。高程桩应设井围护,桩身置于原状土以下,桩身为上小下大方柱或圆柱并埋设Φ16圆钢,高程桩应设在不易扰动的地方,半永久性高程桩应定期校核。

3.5.2根据永久性高程或半永久性高程,测量基底标高,在基底做标高木桩控制垫层厚度,在地梁模板上弹梁面标高线以控制地梁标高,在底层墙体上或框架柱上测出建筑物的±0.00基线,并用铁漆标出,作为层高的控制线。层高测量可采用挂线丈量与经纬仪测量仰角后计算层高相结合,每层施工完,相应的层高控制线应上引。

3.5.3 根据层高控制线引入室内转为1米线。室内1米线作为窗台控制,墙顶控制,门窗安装标高控制,梁底和板底标高控制的依据。1米线还可做为天棚粉刷打底的阴角水平比较线和地面找平或找坡控制的比较线。

3.6 建筑物的总高测量

建筑物的总高测量主要是利用全站仪测量总高点的高程。

3.7 建筑物的垂直度测量

3.7.1在建筑物主体封顶后,装修前,应对建筑物的垂直度进行第一次测量。待装修后,竣工前测第二次。

3.7.2装修前的垂直度测量,可采用吊垂线和经纬仪相配合。垂线从尾面的轴线吊线下来,经纬仪控制垂线的垂直,垂线在底层与同轴的轴线偏差,即垂直度偏差。

3.7.3 装修后的垂直度测量,则可直接从尾面的外墙大角吊垂线。经纬仪控制垂线的垂直,垂线在底层与大角的偏移,即为垂直底偏差。

3.7.4建筑物各大角均应测量垂直度。每个大角应测量两个方向。

3.8 基坑工程变形观测

3.8.1 在本基坑工程中主要进行的变形观测有钻孔桩位移、基坑顶面沉降和位移、临近建筑物沉降和倾斜、周边道路沉降和位移、地面沉降、地下管线沉降和位移;其测点布置和精度必须按设计图要求。

3.8.2观测时间和周期:在基坑支护开挖前应测得稳定的初始值且不少于二次;在开挖卸载急剧阶段间隔时间不应超过2天;其余情况下可延至5天,当结构变形超过有关标准或场地条件变化较大时,应加密观测。

3.9 建筑物沉降观测

3.9.1 沉降观测应符合设计的要求,一般可采用Φ18钢筋进行预制,端头垂直90°角,平直长度2.2cm弯头作为测量点,测量点应磨成半球形或圆台状。

3.9.2沉降观察点统一安装在建筑物室外标高以上50cm处。安装时若安装点是钢筋砼柱时,则应直接焊接于柱筋上;若是砖墙,则应采用先预埋在砼预制块上,再砌上墙,沉降观察点安装时,应伸出墙5cm左右,以确保外墙装修后,沉降观察点能伸出墙2.5cm,沉降观察点安装后应上漆并标出标志。

3.9.3 沉降观测点每个建筑物应设不少于6个,观察点一般设在建筑物的转角和建筑物沉降缝两侧。

3.9.4 建筑物沉降观察是利用永久高程点或半永久高程点进行测量的。测量时应采用闭合差测量,沉降观察的目的除测量建筑物每测量点的沉降量外,最主要的目的是测出不均匀沉降量。因此,测量沉降时每次只允许采用同一个永久高程或半永久高程。

3.9.5 建筑物沉降观察在沉降点安装后,第一次应先测出各沉降点的实际高程,以后每上一次荷载或每上一自然层应测一次沉降观察,到建筑物封顶后,则改为每月定时观察。

3.10 工作流程

施工承包商测量作业开始、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按照实际情况决定旁站与否,需旁站的监理工程师到场旁站;作业完成后必须进行自检工作,自检无误后填报相关表格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监理工程师视情况决定全检或抽检;结果无误则签证相关资料;不合格则要求承包人返工重测。监理工程师按如下工作流程操作:

4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和目标值

4.0.1 测量控制点要求:

1 测角中误差≤5〞

2 相对闭合差≤1/15000

3 方位角闭合差≤10n 〞(n 为测站数)

4 测距相对中误差≤1/30000

5 高程控制桩允许闭合差≤±12n ㎜(n 为测站数)

测量工作准备 (内部计算) 通知监理工程师 内部准备 独立抽检 (旁站) 签证相关资料

返工重测 不合格 合格

4.0.2 施工放线控制:纵轴横轴按二级导线的精度要求

1 测角中误差≤8″

2 测距相对中误差≤1/14000

4.0.3 检查施工承包商分轴测量放线。桩、承台、柱、墙轴线测设精度。跨度为18-30米时,测角中误差≤10〃,测距相对中误差≤1/10000。跨度为6-18米时,测角中误差≤2020测距相对误差≤1/5000。

5 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5.1 监理工作的方法

5.1.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首先熟悉现场控制点布设情况,包含具体点位、成果资料。一般要用“点云记”记录于监理日记中;对各单体的放样申报首先是进行内部复算,同时对放样点进行外业测量工作,监理工程师应进行独立计算。尽量使用与承包人不同的放样方法(可简化)可以避免相近思维而引致相同错误的发生,这样对测量工作可以起到真正的监督作用;对涉及或可能涉及工程量的测量,要及时通知业主,做三方联测,共同签证。

5.1.2 原地面标高测量

1 施工承包商在建筑红线以内的原地面布设20200米的方格网,再用水准或者三角高程测设方格网点标高;并以比例为1:1000成资料图、报监理复核。

2 测量监理根据报审资料对原地面标高进行独立检测,如有超标,勒令施工承包商进行复测。

3 把经监理复核认可的资料报业主审核,业主审定以后才能进行土方开挖或者回填。

5.1.3 对于上部建筑,在施工测量中,由于地面施工部分测量精度要求较高,高层施工部分场地较小,测量工作条件受到限制,并且容易受到施工干扰,因此,监理工程师在审查、复核时应着重注意施工测量的方法是否有针对性及符合规范要求和所用的仪器是否适用、匹配。

5.1.4 建筑结构细部(外墙、承重墙、立柱、电梯并筒、粱、楼板、楼梯等及各种预埋件)测设很重要,特别是复杂的平面结构,监理工程师应重点进行控制:首先应审查施工承包商编制的测量方案(是否经过计算),再检查其实施情况。同时,监理工程师通过计算制定相应监理实施控制细则再予以复核、测设,一般对每层建筑结构细部可根据平面控制点用全站仪极坐标法、距离会交法、直角坐标法等复核测设其平面位置,根据一米标高线用水准仪复核测设其标高。

5.2 监理工作的措施

5.1.1指令施工承包商结合本工程实际编制施工测量方案;

5.1.2审核施工承包商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投入的技术力量和信誉是否满足工程需要;督促施工承包商对测量使用的仪器、设备定期进行检校。

5.1.3督促施工承包商及时建立可靠的平面和高程加密控制网点,对平面、高程控制网点定期进行复测并复核其测量成果;

5.1.4 旁站施工承包商实施的主要放样测量作业,抽检主要轴线放样桩点及高程放样点,审核放样报验资料;

5.1.5督促施工承包商建立完善的施工测量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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