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院工资薪酬方案教学内容
民营医院工资薪酬方
案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将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工龄工资、资质工资、岗位工资四类,一般五类总和为员工的工资。本工资核算方法使用于本院职工,特殊聘用岗位、协议工资者除外。
我院暂定岗位级别为院长、业务院长、主任、院长助理、护士长/副主任/科长、普通员工。
1、基本工资
1.1根据国家法律规定,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8号)》,我院将采用医、护、技人员2500元/月工资,其他行政、后勤等人员1700元/月工资为最低标准,始用于中专学历,无任何资质,工龄的情况下以此为基准。
2、工龄工资
2.1每年1月份,上调一级工龄工资:为期满试用期员工、普通员工,一级为50元;主任、院长助理,一级为100元;院长、副院长一级为200元。
2.2应聘本院工作,非应届毕业生,在外院工作不满3年的不计外院工龄工资。
2.3应聘本院工作,非应届毕业生,在外院工作满3年及3年以上的,除去3年后剩余年限为工龄工资,统一为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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