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现场设计服务管理规定

项目现场设计服务管理规定
项目现场设计服务管理规定

项目现场设计服务

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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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施工和试运行阶段

现场设计服务管理规定(初稿)

1、目的和范围

1.1、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施工和试运行阶段现场设计服务的管理,推动及时解决施工和试车过程中存在的设计问题,提高现场设计服务的水平和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施工阶段和试运行阶段--所有派驻巴新现场的设计服务人员。

1.3、本规定将作为”EP合同补充协议”的附件执行。

2、现场设计服务人员的计划和审批

2.1、--根据矿山、冶炼厂现场工程的进度和设计服务的实际需要,提前2个月向雇主提交<--现场设计服务人员需求计划和审批表>(样表,见附件1),每月月初提交后2个月需要新增设计服务人员和派遣计划。

2.2、--派驻现场的设计服务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设计资质以及现场工程服务的经验,能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设计问题,能及时处理试运行阶段需要设计解决的问题。

2.3、派驻现场的设计服务人员,在满足以上人员资质的基本要求下,优先派遣已经具有工作签证的设计师;--预计将长期服务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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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人员,如果没有工作签证,要尽快为其办理工作签证。

2.4、雇主收到--提交的<<--现场设计服务人员需求计划和审批表>后,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在一周之内批准或回复意见,下发--按照批复的意见执行。

2.5、根据现场的情况,雇主有权要求和调整现场设计服务力量、专业配备以及人员进场的时间,但要以工作联系单的书面形式提前通知--进行调整。

2.6、如果--预见到计划外临时增加现场服务设计人员,也以工作联系单的书面形式向雇主提出建议,批准后的临时进场计划将视为当月计划的一部分。

3、行程安排

3.1、 --按照雇主批复的<**项目现场设计服务人员月使用和需求计划表>安排相关人员赴现场工作,而且,至少提前1周通知雇主即将进场的设计服务人员的详细信息。

3.2、--现场设计服务人员行程和路线以及住宿标准享受与雇主员工同等的待遇,无特殊情况,行程路线原则上按照:北京—深圳—香港—莫尔滋比港—马当。

3.3、--现场设计服务人员到达巴新后,无特殊情况,要求3天内到达KBK或Basamuk现场;无故超出的时间,将不记入考核和人工时付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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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雇主负责在莫尔滋比机场转机的接送和食宿安排,--负责从马当机场至--马当办事处或因工作需要往返矿山和冶炼厂中转

人员的接送工作,以及联系雇主相关行政管理人员安排好前往KBK、Basamuk的车、船。

4、人员考勤和现场的管理

4.1、--现场设计服务人员到达KBK或Basamuk现场后,由雇主统一协调和安排食宿。

4.2、--设计服务人员在现场的工作时间与雇主一样,--在现场做好所有人员的考勤记录(除红土矿项目部领导、现场经理和各驻地设计负责人外),并安排好工作内容,雇主进行监督和抽查。

4.3、每周日,--向雇主提交本周<--现场设计服务人员考勤记录表>(样表,见附件2),雇主进行签字确认;每月初,--向雇主提交<--现场设计服务人员人工时统计表>(样表,见附件3)以及<--现场设计服务人员出入境的记录表>(样表,附件4),作为设计服务费用付款的主要依据之一。

4.4、--根据矿山和冶炼厂两地设计服务的实际需要,对所属的现场设计服务人员进行综合协调和调度;同时,雇主有权要求对人员在两地进行调配。

4.5、--现场设计服务人员的离场(回国休假以及矿山和冶炼厂的中转)需填写<现场设计服务人员离场审批单>(样表,见附件6),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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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批准后方可离场;否则,视为无故旷工,期间产生的人工时费用,雇主不予承担;同时,由此对工程进度和质量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4.6、--现场做好所属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安全教育以及工作纪律等方面管理,确保现场设计服务工作的有序进行。

5、设计服务质量的考核

5.1、--设计服务人员必须及时解决和处理现场存在的设计问题或需设计协调解决的事宜。除重大技术和方案的变更外,一般遵循”小事不过天,大事不过三”的处理原则。

5.2、--设计服务人员如果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现场该专业存在的设计问题或提出的解决方案满足不了雇主的要求,即视该专业工程师为不合格。

5.3、每月,雇主和监理共同就--现场各专业设计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样表,见附表5),并作为付费的主要依据之一。

5.4、对满足不了现场要求的设计服务人员,雇主有权要求--及时替换合格的专业工程师,基于上述原因产生的差旅费、人工时费用等由--自己承担。同时,由于现场设计问题解决时间的拖延对工程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6、附表

1、--现场设计服务人员需求计划和审批表

2、--现场设计服务人员考勤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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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设计管理制度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公司工程项目(投标和承包)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管理,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和地方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地方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经理部。 第三条: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02]第70 号)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 [2010]23 号) 3、《黄石市推广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建[2016]12号) 4、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应用图集、工程地形图、地质勘察报告、地下管线图等相关设计文件和资料。 5、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国家及本市对质量有关规定等。 第四条: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核、批准流程 1、工程开工前应按公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内容及安全技术措施》详见(附件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组织设计的分类:施工组织设计分为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

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必须经外部专家论证,工程管理部负责报上级,邀请有关专家会审。详见(附件二)。 4、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宜在开工前编审完成,但最迟应在工程开工 后28 天内编制、评审完成。 5、项目部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大纲、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送审和实施。报审详见(附表二)。 6、项目部应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并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阶段性(季度、月、周)的各项施工计划和专项施工方案,以保证项目管理目标的实施。 7、公司工程部、总工负责对照施工图纸和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公司的质量安全施工标准进行审核。对施工方案针对性不强,缺项和措施不力等列出,退回作内容补充后批准上报给监理审查通过。 8、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必须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9、根据专家论证的结论,精心组织安排严格施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第五条: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变更 由于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有重大变更,实施单位要及时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补充,并经原审批单位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施工组织设计的交底 1、经过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在开工前应进行交底。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技术负责人向项目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介绍工程特点、施工部署、任务划分、施工方法、施工进度、各项管理措施、平面布置等。 2、交底手续应表明时间、地点、交底人签字,保存记录并归档。 第七条:管理内容与要求

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条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分别明确各自驻施工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分工,施工单位应当指定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应确定总监理工程师,并及时将相关人员的职 务及联系方式上报汇总形成本工程通讯录,互相通知对方,并按合同约定到位。 第二条 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由总包单位负责统一管理施工现场并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认真组织实施。总包单位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内各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第三条 监理公司总监,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每周必须保证5天在施工现场,有事要向建设单位请假。 第四条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场后,必须于一周内制作施工人员胸牌,佩带上岗。 第五条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该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现场平面布臵图,经监理公司审核同意后报建设单位项目部、设计技术部

审批;该项工程实行总包、分包的应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及分包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及深度应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需要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临时占用道路的,应由相关方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 第六条 每周定期由监理组织召开工程例会,特别情况另行确定,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必要时施工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单位主管负责人)按建设单位项目部的通知参加例会。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到会者,应提前一天通知建设单位 项目部和工程总监,对无故不参加例会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每出现一次罚款壹仟元人民币,迟到一次罚款叁佰元人民币,连续三次迟到或累计两次无故不参加工程例会时,建设单位将要求施工单位更换项目经理或给施工单位一定的经济处罚(不低于伍仟元人民币)。 第七条 施工单位项目部要认真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承包施工合同,对执行合同中发生的异议应及时书面向建设单位和监理提出,在对合同争议未达成一致时,必须按监理的指令执行,否则按不听从监理指令处理。 第八条 施工单位项目部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特别是要做好各项安全工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7修正版)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7修正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 第三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第四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依法进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第六条国家鼓励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中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新型材料和现代管理方法。 第二章资质资格管理

第七条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八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禁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禁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第九条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 未经注册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不得以注册执业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第十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只能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未受聘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不得从事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活动。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 第三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与承包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依法实行招标发包或者直接发包。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实行招标发包。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方案评标,应当以投标人的业绩、信誉和勘察、设计人员的能力以及勘察、设计方案的优劣为依据,进行综合评定。

电力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电力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电力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 条一切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其直属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建设工程开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按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设计图纸供应已落实;

(二)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 (三)施工单位已确定; (四)资金、物资和为施工服务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 (五)其它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开工。 第六条建设单位经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两个月内组织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部门说明理由,申请延期。不按期开工又不按期申请延期的,已批准的施工许可证失效。 第七条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发包单位应当指定施工现场总代表人,施工单位应当指定项目经理,并分别将总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姓名及授权事项书面通知对方,同时报第五条规定的发证部门备案。 在施工过程中,总代表人或者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通知对方和备案。 第八条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并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总包单位可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负责协调该施工现场内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其他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工程设计管理制度

工程设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 条本着以下三个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1)鼓励在建工程设计活动中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及新型材料。 (2)保证设计工作的进度,提高工程设计的质量,确保得到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 (3)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第2 条适用范围 (1)适用于从方案招标开始到施工图经审查单位审核完成为止。 (2)该范围的交付件为:经施工图经审查单位出具审查合格证书的施工图。第3 条职责总工程师负责方案、设计阶段的组织、实施和设计控制协调。负责拟订《设计任务书》,组织考察设计单位、发标、评标、签订设计合同、进行方案设计评比。负责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跟踪控制和审查。 第二章设计招标管理 第4 条设计招标的原则 (1)确保企业选择合格的设计单位,并充分体现公司的意图和期望,得到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确保设计文件的有效性、连续性并保证工程项目的安全性、经济性。 (2)建设工程设计必须执行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杜绝“三边” (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工程,严格按照“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开展。 3)建设工程设计业务必须委托给资质等级符合要求(根据不同的项目制定具体标准)的设计单位。禁止将设计业务委托给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的设计单位。 (4)设计招标的评标标准,包括设计方案优劣,方案所采取的技术和工艺水平,整个方案投入产出的经济效益评估,服务细则承诺,以及设计单位资历和社会信誉等。

(5)方案设计招标,必须选择在国内或国际建设工程设计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的设 计单位。参加方案竞标的主要设计人员,应在设计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选择方案设 计单位的数量视具体项目而定,但原则上不少于三家。 第5 条招标程序和内容 (1)设计计划对每一项工程设计任务,总工程师负责制订该项目的《设计控制计划》,明确设计控制的内容、参与人员及其责任分工、控制工作的方式、要求、阶段性交付件等。 (2)设计任务书 ①方案设计任务书总工程师根据收集到的资料,拟定《建筑工程设计任务书》,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②初步设计说明 收到政府的规划方案审批意见后,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讨论初步设计的有关问题,在满足规划意见、市场定位要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控制成本。最终形成《初步设计说明书》,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③扩初设计说明 根据初步设计审核意见的要求决定是否做扩初设计,如需要做扩初设计,按企业规定的程序执行。 (3 )招标邀请函。由总工程师负责编制《招标邀请函》。 (4)设计单位初选。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对拟邀请的设计单位进行考察,考察 内容为设计单位资质、以往设计成果、人员和设备情况、投标热情、收费标准等,根据考 察结果形成初选拟邀请投标的单位名单,并报总经理批准。

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制度

豪斯建工 工 程 管 理 制 度 实 施 细 则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工程安全文明建设,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建立健全工地治安的综合管理制度,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使工地内的生活纳入正常轨道,特制定此制度: 一、各工种及施工人员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发生矛盾时,彼此应互相尊重,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原则,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上级领导协调解决,严禁轻易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对于出现打架行为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及认错态度好坏给予处罚,原则上处以100元内的罚款。对团伙性的群架行为,带头闹事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500元内的罚款,并对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二、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以娱乐为借口变相的进行赌博活动,如有违反的,一经查实,将给以500元以内的处罚,并对相关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三、本工地内的任何临时用电,必须有本工地的固定值班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特殊情况需临时装用,须经项目部批准后,由项目部派人安装,违者,视情处当事人罚款项50-200元,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 四、施工现场内楼梯间及其它通道的照明灯泡,除本工地电工外,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摘取,违者每次处罚款200-500元罚款。 五、每个职工都要护工地和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处以偷窃价值5-1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逐出工地。 六、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防护、防盗设施,破坏本工地防盗及安全

防护设施者,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七、要保护楼内的清洁卫生,严禁在楼内随地大小便。 八、严禁翻大门或翻围墙进入工地。 九、非本工地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不听劝阻者视情论处。 十、班组长应模范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职工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作用,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项目部的各项工作。 十一、班组长要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职工中特别是新收职工中及时传达本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使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人皆知,班组长如发现自己班组的职工有违法乱纪现象要及时纠正。。 十二、全体人员都必须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门卫、值班电工及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工作。 安全管理条例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罚款,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二、酒后作业罚款按有关条款处理。 三、穿拖鞋,赤脚操作者。 四、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 五、木工棚,仓库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处。 六、在施工现场设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禁止乱动和拆除。

公司工程建设设计管理办法

XXXXXX公司 工程建设设计管理办法 1 目的 规范公司建设工程设计管理,加强设计优化和造价控制工作,保证工程设计的合理性和先进性。 2 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单位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其它项目参照执行。 3 定义 设计:是指工程从初步设计(新能源工程为可研)开始至竣工图设计的全过程设计,包括初步(可研)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及工程建设过程中与设计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 4 职责 4.1 工程部 4.1.1 负责执行并监督集团公司发布的工程建设设计标准和设计管理规定,制定公司设计管理相关制度。 4.1.2 参加工程设计集中招标工作,协助集中招标范围外的工程设计招标工作。

4.1.3 负责组织工程初步设计原则内审和新能源项目可研内审,向集团公司上报审查申请。 4.1.4 负责组织工程初步设计内审,委托初步设计审查,向集团公司上报初步设计批复的申请。 4.1.5 负责组织工程司令图设计评审。 4.1.6 组织、协调设计优化工作,批复限额以下重大设计变更。 4.1.7 指导、协调工程建设过程中与设计相关的工作。 4.2 计划部 4.2.1 参加工程初步设计原则内审和初步(可研)设计内审。 4.2.2 对涉及改变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预可研报告)原则的重大设计变更问题提出意见。 4.2.3 会签工程限额以下重大设计变更批复意见。 4.3 财务部 参加工程初步(可研)设计内审。 4.4 生技部 4.4.1 参加工程初步设计原则内审和初步(可研)设计内审。 4.4.2 研究确定主设备选型、主要辅机设备选型。 4.4.3 会签工程限额以下重大设计变更批复意见。

项目经理岗位职责和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本页为作品封面,下载后可以自由编辑删除,欢迎下载! 档 1 【精品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 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协助部门经理及施工监理作好各项工作。 2、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并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对施工的每一个工地,认真负责、严格执法、不徇私情,做到文明施工。 4、项目经理应对公司所规定的材料及工艺作法有足够的了解,并严格执行。 5、对施工的每一个工地应能及时发现问题,并能随时处理。 6、施工过程中变更的项目必须由设计师及客户签字认可,方可施工。 7、能及时解决施工监理提出的整改建议。 8、能认真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并及时反馈到工程部,能为客户把好质量关。 9、能够与客户进行认真的沟通和交流,增强服务意识。 10、认真填写各种表格,配合施工监理及设计师的工作。 11、按时参加每次的工程例会,并能主动提出意见及建议。 12、要具有分辨能力及良好的交谈能力,树立良好的品牌企业形象。 13、严格禁止项目经理及施工人员的违纪言论及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 . 1施工现场工具管理  施工工具应按要求配备齐全,运至工地放在指定地点,并安排专 人负责。  施工工具必须经检验合格才能使用。  电动工具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安全设备齐全有效。  所有电动工具下班后必须专人负责确认切断全部电源。  所有工具必须专人负责维护,人为损坏,均由当事人赔偿。  电动工个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经考核持证上岗,无证人员 不得操作。  所有工具进行定期保养、检修,不准使用有问题的工具,避免发生危险

建设工程设计管理工作制度

建设工程设计管理制度

附录一 工程设计任务指引 一、项目实施意见 1、项目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条件:项目所在地点,城市区域规划定位,商业、办公、居住条件和周边环境条件分析,交通状况分析,场内及周边地形地貌分析 2、项目定位:项目概况(土地、规模、面积),总体规划条件,主要建筑用途及比例,建筑类型及风格,公共建筑及服务设施,环境、环保、景观、绿化要求,水、电、气、通信要求及相关配套设施 3、项目营销策划:项目营销计划,分阶段实施计划,高层、多层、层数及对层高要求,单体、户型设计及其比例要求,商业模式(餐飲、百货、文化类、娱乐类),销售对象,销售定价,室内外装修要求,广告及包装策划,物业管理定位(售或租),售楼部及样板房设置要求 二、城市规划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 2、用地性质、总用地面积 3、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基底建筑面积 4、用地控制指标: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面积及绿地率 5、道路红綫及河道退距要求 6、住宅、办公、商业、公建等建筑面积及所占比例,90平方米以下户型比例 6、建筑日照、消防、疏散及规划控制建筑物之间最小间距 7、项目周边退距要求 8、建筑高度、标准层高、面宽和主要立面、屋顶造型、开敞面、户外广告、导示牌、集中绿地等景观绿化控制要求 9、交通组织:主要出入口布置、与城市道路关系,区内通道布置 10、停车配建指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置、面积、车位数,应增配的地面出租车或救护车位,停车场出入口设置 11、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燃气站、配电室、水泵房、垃圾站等)及教育、医疗、社区、物业建设要求 12、项目周边及区域围墙设置 13、项目给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与市政管网系统连接要求 三、现场踏勘要求 1、掌握现场地界、地形、地貌,道路红线及城市绿线范围,座标及高程体系。 2、调查周边环境,道路交通及出入口现状,现有建筑物、地下设施及水、电、气管线现状。 3、了解周边在建或拟建楼盘类型、功能、定价、销售概况,提报项目策划、定位建议。 4、提出地形整理,现有建筑物利用及管线保护,施工围拦、施工用水、用电、通信,场内交通、场地排水等临时设施建议。 5、提报工程指挥部、售楼部、样板房布置,给排水、供电、煤气、通信管网引入建议。 四、工程地质勘察要求

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项目 现场管理制度目录: 一、现场考勤制度 二、现场例会制度 三、现场工作文件管理及归档制度 四、现场信息制度 五、现场成本管理制度 六、现场办公卫生管理制度 七、现场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八、现场培训制度

一、现场考勤制度 1、现场全体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00分至12时,下午1 时至6时。遇节假日按公司规定执行。 2、工作员工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如迟到或早退,则扣除相应时间段工资。 3、现场全体工作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所有员工均需亲自打卡, 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或由他人代打卡,违反此条例者,公司发现一次将罚款代打卡人和被代打卡人每人100元。 4、工作员工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部门负责人请示,填写公出申请单,获准后方 可外出,并在外出记录栏公示。如未经批准,擅自外出者,则按旷工或迟到处理。 5、工作员工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员工如遇突发疾病或有其他正当理由,须 当天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事后补交相关证明。 6、工作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的权利,公司不提倡员工加班,鼓励 员工在日常工作时间内做好本职工作。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需要打卡并做好加班记录。 二、现场值班制度 1、除春节之外的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均需要安排现场值班。 2、每月25日前排定下月现场值班表,原则上一人值班。如值班日不能值班, 必须与他人沟通一致,代为值班,并通报工程人员全体。 3、值班日上下班时间自行安排,手机常开,遇必须到场或突发事件,必须确 保能在一个小时内赶到现场。

4、值班人员负责当日值班记录和工程日通报。 三、现场例会制度 1、现场例会主要包括项目汇报会、项目周例会、项目专题例会、监理例会和其 他现场会议。 2、项目汇报会主要由项目组人员向股东上海北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及新华 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汇报本项目具体进展情况及其他工作安排。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和召集。 3、项目周例会主要由部门负责人召集其他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支持的单位召开 的每周例会。 4、项目专题会主要由相关专业负责人牵头,召集相关单位讨论某个具体问题及 处理方法,由相关单位提供专业意见参考。 5、项目专题会主要由相关专业负责人牵头,召集相关单位讨论某个具体问题及 处理方法,由相关单位提供专业意见参考。 6、上述各会议由部门信息员负责通知,通知主要形式为邮件和微信通知。 7、如被通知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向通知人员说明理由。 8、以上各会议应当做好会议纪要,并在会后48小时内以邮件形式向与会人员 发出会议纪要。 9、会议决议事项,相关与会人员应在会后立即执行,不得拖延或敷衍了事。 10、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必须召开项目专题会,解决方案经部门 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10、上述各会议讨论过程中只讨论涉及三方及需决策的工作,不讨论只涉及两方的工作。

工程设计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行政许可资质(以下简称许可资质)管理,保护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人防主管部门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秩序,提高防护设计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人防工程,是指由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地面附属设备设施用房组成,为保障人防指挥、信息、疏散、掩蔽、储备、救护等需要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本办法所称其他人防防护设施是指兼顾人防需要的地下工程和落实人防要求的城市重要基础设施、重要厂矿企业生产设施的防护部分。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许可资质申请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资质实行行政许可制度,许可资质分甲级、乙级。 国家人防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甲级许可资质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乙级许可资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从事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活动的设计单位,应按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设计业绩等条件申请许可资质,经审查合格并取得许可资质后,方可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设计活动。 第二章许可条件 第五条申请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甲级许可资质的设计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取得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乙级许可资质1年以上。 (二)资历和信誉 1、从事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业务3年以上。 2、参与不少于2项、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经验收合格的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项目设计。 3、无设计质量事故。 4、社会信誉良好,达到行业信用评价规定标准。 (三)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单位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建筑、结构、防护和其他专业人员分别不少于6人、6人、3人、10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均不少于2人,一级人防防护工程师建筑专业3人、结构

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使分公司工程建设有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以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在建工程现场施工的全过程管理,现场管理必须统一步调,科学管理,文明施工。 3 职责 3.1 项目经理部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施工道路进行统一管理,以满足施工现场的水、电供应和道路畅通,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3.2 分公司工程部、技术质量部负责对项目申报的临建方案进行审批,包括临时用电、用水、房屋、道路等。 3.3 分公司对项目施工现场管理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4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施工现场调度和报告 4.1.1 施工现场调度由每日日例会完成,协调解决施工现场交叉作业相互影响问题,避免工期延误。 4.1.2 项目部于每月18—25日期间陆续向分公司相关部门上报当月施工生产完成情况报表,并同时上报下月需用计划。 4.2 施工总平面管理 4.2.1 总则 施工总平面布置是施工组织总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完成施工场地的划分,交通运输的组织,各种临建、施工设施、设备、材料堆放等方面的布设、场地的竖向布置,满足安全、消防、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防汛、防洪等要求,确保整个施工场地布置紧凑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节省用地、文明整齐。 4.2.2 要求 4.2.2.1 项目部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根据合同规定承建的工程范围、本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要求,在进场后7天内分公司工程部、技术部申报临建方案。 4.2.2.2 分公司在收到项目临建方案后3天内反馈审批意见,项目部依此实施。未

经审批的临建方案项目部不得擅自实施,违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内容变更或条件发生变化时确需增减临建工程,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分公司工程部及技术部批准后实施。 4.2.2.3 现场临建应三做到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三区分开,后两区地坪要硬化,三区间采用金属定型材料或其他方式进行围档封闭管理,围档高度不低于2米。 4.2.2.3 办公区、生活区的用房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范,符合中建总公司企业形象的规定。 4.2.2.4 现场办公室位置应靠近现场办公区大门,一般不宜设置在在建工程内。 4.2.2.5 现场食堂布局合理、实用,按工地季度平均用餐人数搭建,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0.2平方米,且必须单独设置制作间、库房和燃气罐存放间。 4.2.2.6 项目部应对其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防火、道路和给排水系统的畅通以及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 4.2.2.7 项目部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种污水排放都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乱放、乱排、混堆,符合文明施工要求和上级部门要求。 4.2.2.8 项目部应经常对施工现场总平面实施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分公司抽检,同时接受业主(甲方)、监理及其他相关方监督。 4.3 现场安全环境管理 4.3.1项目部施工安全环境管理工作受分公司和公司双重领导。 4.3.2 项目部建立安全生产组织,制定严密的、切实可行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管理制度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项目经理对现场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并使安全生产制度化、经常化。 4.3.3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行业颁布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及分公司相关条款组织施工。 4.3.4 当发生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及火灾、环境污染、设备事故时,项目部应及时上报分公司。分公司安全部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研究形成报告上报分公司领导,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按事故严重程度责令项目部按期完成整改内容,并及时报告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 4.3.5 项目专职安全员,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等要求对现场进行巡查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现象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被检方根据整改单内容及时整改并复查。 4.3.6 当安全与生产相抵冲时,安全第一。 4.3.7 施工现场各相关方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环境的法律、法规及分公司关于安全、环境的各项管理制度。 4.4 消防和保卫管理 4.4.1 项目部开工前应对现场进行平面布置,平面布置应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消防安全要求。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目录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总) (1) 项目立项管理制度 (11) 邀标管理制度 (22) 设计评审管理制度 (36) 工程项目预算管理办法 (47) 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58)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80) 竣工决算管理制度 (96) 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109) 工程款结算支付管理制度 (127) 零星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140)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157)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总) 一、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架构 注:1.虚线框标注的部门为公司非常设机构; 2.设计评审组由土建、技术、工艺、设备、工程、财务、安全、质量、使用单位、市场、采购以及中介结构等相关专家组成; 3.预算组:由工程人员、财务人员、技术人员、设备人员、采购人员、中介服务机构等相关专家组成; 4.决算组:由工程人员、财务人员、技术人员、设备部人员、采购人员、中介服务机构等相关专家组成; 5.竣工验收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人员及公司项目部、设备、使用单位人员、资料、财务、中介服务机构等专家; 6.中介服务机构:是指公司聘请的四川华信会计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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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总) 第一章总则 1.1为了加强公司工程项目的内部控制、规范工程项目管理行为、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及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工程项目分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维修工程、技术改造工程、零星工程等。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的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维修、安装等工程项目。 1.4管理制度的制定依据:国家和政府有关工程项目的法律法规、合同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工程项目)等。 第二章相关部门职责 2.1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如下原则: (1)及时、实事求是、审批程序简单、有效; (2)实施监督与决策控制相结合; (3)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 (4)分工明确。 2.2项目部是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从整体把握控制: (1)参与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评估; (2)受理零星工程项目申请; (3)选择合作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对合作合同进行评审; (4)工程项目报建; (5)组织工程项目设计评审; (6)组织编制预算; (7)组建工程项目现场管理机构; (8)监督工程质量、进度,审核工程变更; (9)组织工程项目的决算、验收; (10)审核工程结算,按照结算情况、合同请款; (11)工程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归档;

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

**工程项目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项目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工作,制订本办法。 1.1为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正确地处理设计变更,控制工程规模、标准、质量、工期和造价,保证工程的正常、顺利进行,现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项目工程建设的特点,制定本办法,以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 1.2设计变更的含义是指对技术规范、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等作为向承包人提供的有关施工依据的设计文件的变更和数量的调整。 1.3设计变更的范围包括:对施工图所涉及的平纵线形、结构、型式、工程数量、规模、质量标准及任何一部分工程的标高、基线和尺寸等的变更。 第二章设计变更原则及条件 第二条设计变更的原则及条件应遵照下述规定执行。 2.1设计变更必须遵守国家制定的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符合初步设计批复的审查意见,并符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 2.2设计变更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的精神与严肃的科学态度,尊重施工图设计,以保持设计文件的稳定性和完整性。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对于降低工程造价、加快施工进度、节省良田、保护环境、提高安全性能、有利于工程管理方面有显著效果时,可考虑对施工图设计进行优化、变更和完善。 2.3设计变更由业主和总监理工程师按规定办理,任何个人和单

位无权对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和变更指令。 2.4设计变更的依据必须是业主、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人签发的正式文件。 2.5任何口头指令一律不作为承包人现场实施的依据。凡不具备设计变更依据开始施工者,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擅自实施者自负。 2.6对未正式办理变更手续的设计变更,原则上一律不得实施,并不办理工程计量支付。 2.7在不增加投资或增加投资不多,有利于改善行车条件,或节省工程的维修、养护费用的,可提出变更。 2.8由于水利、工矿、文物、城建、地质、环保等方面原因或其它不可预见因素,必须改变设计,可提出变更。 2.9保持原设计标准和质量,不增加投资或增加投资不多,能解决特殊的技术问题的,可提出变更。 2.10 施工图设计差、错、漏及设计明显不合理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提出变更。 2.11设计变更图表原则上应由原设计单位编制,少数特殊情况经批准也可委托其它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编制,但必须得到设计单位或其派驻现场的设计代表的确认。 第三章设计变更立项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提出 设计变更可以由承包人、设计单位、业主等提出。承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由承包人编报设计变更立项申请资料,总监办审核后附立项审核意见,由施工单位附备设计变更立项审查表并完善相应填报内容,并提交设计代表完善相应手续后转报指挥部现场工程部门办理立项申请;设计单位及业主提出的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或设计代表出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淄川区紫御城(南区)5、6、7#住宅楼及附 属车库工程 施 工 现 场 管 理 制 度 淄博金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8日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为促进各参建单位共同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证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监理委托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内容,制定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如下: 一、质量管理方面: 1.每周四上午9:00的监理例会,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安装负责人、总监必须按时参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应提前请假,无故缺席的每人次处以200元违约金,迟到5分钟以上的每人次处以50元违约金。监理、建设组织的协调会、验收会会议纪律参照以上要求进行。 2.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工程进度在重要、关键部位开始施工前14日编制施工 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审核,不能按要求时间编报的,视为乙方违约,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元至300元(视情节定)。 3.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后必须认真落实,不能只停留在书面上,技术交底制 度和三检制度要贯彻到每道工序中,所有检验批报监理验收前必须有各专业工长和专职质检员亲笔签字严禁代签,无签字的监理可以拒绝验收;施工单位上述管理人员若质量意识淡薄、把关不严、敷衍监理,经监理实体检查存在较多质量问题的(三个以上问题),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300元/次。监理第二次验收不合格处罚5000元/次。若监理验收不认真或故意放水的一并处罚。并由建设召开现场专题会处理。 4.不经报验或经建设、监理验收不合格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视为乙 方违约,做返工处理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并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 5.原材料进场必须先经建设、监理共同证取样然后使用,见证取样时施工 单位要提供出厂合格证、质检报告及材料进场验收单等资料,没有提供上述资料监理不予见证取样;原材料不见证取样就擅自使用的的,视为乙方

工程管理制度--项目设计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工程管理制度--项目设计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工程管理制度--项目设计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工程建设管理制度:项目设计管理办法本办法规定了项目规划设计的控制要求和方法,确保规划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满足“项目设计委托合同”及法规的要求。本办法由总经理总工程师、分管工程副...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项目设计管理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项目规划设计的控制要求和方法,确保规划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满足“项目设计委托合同”及法规的要求。 本办法由总经理总工程师、分管工程副总经理负责制定、修正,工程部具体实施。 ―、规划设计依据 1、项目初步定位说明书; 2、项目定位说明书; 3、项目开发计划; 4、项目立项评审纪要。 二、项目设计委托书的确定 1、工程部根据“项目初步定位说明书”和“用地调查报告”及规划主管部门有关要求,起草“控制性详细规划委托书”。 2、“控制性详细规划委托书”由总工程师、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3、总工程师根据工程部制定的“项目定位说明书”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委托书”,结合“项目实施纲要“中的相关内容和规划部门有关要求及有关规定,组织起草“项目设计委托书”。 “项目设计委托书”内容概要如下:(1)项目概况及周边环境(2)主要设计指标:a)容积率b)占地面积c)建筑面积d)建筑密度e)绿化率f)退红线要求(3)设计要求:a)建筑风格b)交通组织c)功能分区d)户型设计及户内配置要求e)车库及配套f)环境空间组织及建筑小品设计要求(4)成果要求4、“项目设计委托书”由总工程师、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设计过程监理设计进度、工作安排依据“项目设计监督计划”中的相关内容控制。 四、规划方案的审核 1、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完成后,工程部组织方案评审会,评审会由主管部门领导、专家、规划部门及公司有关人员参加,工程部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整理。 2、工程部根据评审会会议纪要提出修改要求,经总工程师、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委托设计单位对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进行修改。 3、设计方案确立、报规划部门审批后,工程部报消防、人防部门审批,并根据批准后的总平面图向规划部门索取雨、污水接口资料,正式供电、供水、热源、天然气、电视、电信等接口资料。 五、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定 1、根据公司提出的设计内容、范围、深度、建设指标等要求,及有关设计标准,由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 2、公司对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后,报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由其组织初步设计审查会,邀请有关部门、专家、工程技术人员等参加。 3、公司向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索取初步设计审查会会议纪要,并要求设计单位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并将修改意见报建设主管部门,由规划建设主管部门下发“项目初步设计批准文件”。 4、工程部负责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并送公司相关部门存档。 六、施工图的审定

工程设计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GCGL第005号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设计任务书制定及设计成果审核发放 ········································································第三章施工图收发、会审、交底 ·······················································································第四章附则 ···············································································································施工图评审单(GCGL-表19) ····························································································施工图评审意见审批表(GCGL-表20)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工程设计的管理工作,使之程序化、规范化,确保工程设计质量,提高产品品质,有效地进行成本控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建筑工程设计和各专业设计过程中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任务书制定、设计成果审核、施工图发放管理。 第3条本办法所称设计包括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建筑、结构、水暖、电气各专业设计以及专业设计包括智能化、园林景观、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宽带各专业设计。 第4条本办法中所指设计单位是指已经按照《工程建设发包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取得设计承包的单位。 第5条工程管理部负责设计任务的发包以及对有关设计单位的协调管理。工程管理部应按照《工程建设发包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实施设计任务发包,并按设计单位要求向设计单位提供有关设 计资料。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对设计单位的设计成果组织审核、验收和设计成果的发放、存档。第二章设计任务书制定及设计成果审核发放 第6条工程管理部按照设计程序和步骤组织方案设计。 1、工程管理部负责按照公司批准的“项目策划书”(或者工程管理部提出的单个项目建设意见), 拟订“产品策划书”,按规定流程审批。 2、工程管理部负责按照公司批准的“产品策划书”,并根据政府批准的《选址意见书》和《规划设 计条件书》的要求拟订项目“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任务书”,按规定流程审批。 3、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设计单位考察项目地址和周边环境,前期开发部负责到当地规划管理部门 征求方案设计意见。 4、工程管理部应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拟订工程设计考察方案,按规定流程审批。。 5、前期开发部负责组织规划管理部门和设计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设计考察,并编撰设计考察报告, 对拟订的方案设计任务书提出修订意见,按规定流程审批。 6、工程管理部应向设计单位提供以下设计资料: 1)方案设计任务书; 2)政府批准的《选址意见书》和《规划设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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