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程量清单表格

浙江省工程量清单表格
浙江省工程量清单表格

关于规范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

清单计价表格部分表式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已予以取消,为规范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价等造价成果文件的编制或核对工作,现将《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附件中部分计价表格的封面样式进行相应的修改调整,具体详见本通知附件,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1、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

2、投标总价封面

3、招标控制价封面

4、竣工结算价封面

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投资管理办公室

2017年6月30日

抄送:市招标办

附件1:

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中介机构:(盖单位公章及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及盖执业专用章)

复核人:(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及盖执业专用章)

编制时间:年月日

附件2:

投标总价

招标人: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编制(复核)人:(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及盖执业专用章)

投标人委托编制的中介机构:(单位公章及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及盖执业专用章)

复核人:(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及盖执业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

附件3:

工程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小写):

(大写):

招标人:

(单位盖章)中介机构:

(单位资质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复核人: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

附件4:

工程

竣工结算总价

签约合同价(小写):结算价(小写):(大写):(大写):

发包人:

(单位盖章)承包人:

(单位盖章)

工程造价

咨询人:

(单位资质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核对人: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年月日核对时间:年月日

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 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33/ ××××-2010 浙江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评价标准 (报批稿) Zhejiang evaluating standard for quality of building decoration engineering J×××××-2010

2010-××-××发布2010-××-××施行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浙江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评价标准 (报批稿) Zhejiang evaluating standard for quality of building decoration engineering DB33/ ××××-2010 J×××××-2010 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

2010年浙江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浙江省建设厅)建设发(2007)319号文《关于编制二OO七年度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的要求,由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和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编制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实践和质量评价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评价项目及标准;5.评价规定以及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标准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18号2楼,邮政编码:310005),以便适时修订完善。 本标准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武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银马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深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公路工程100章费用计列标准(浙江)

关于进一步规范交通建设工程量清单预算第100章总则部分费用计列 内容和标准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14-01-27来源:江省交通厅工程造价管理站字号:[大中小] 各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 当前,交通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中的工程量清单第100章总则费用总额日趋增大,在各标段投标总价中的占比也日益上升,但目前尚缺乏相对规范统一和公平合理的费项内容和额度标准,使具体的编制和审查欠缺可操作的依据,给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造价带来了难度,同时,也使各地各项目之间以及各标段各专业之间的费用确定产生了不均衡。为进一步规范施工招投标工程量清单第100章总则部分费用的计列,以既有相关规定和现有习惯做法为基础,经充分调研分析,现就公路工程第100章总则部分清单的计列费项内容和计列费额标准明确如下指导意见,供相关单位编制和审查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预算时共同参照,水运工程可相应参照。 一、关于“第102节工程管理” (一)102-1竣工文件 1、计列费项内容。包括保管所有工程资料和记录,将分部工程资料按竣工文件编制要求编订成册并复印提交监理人,将全部工程资料按相关规定编制竣工资料并提交等发生的费用。 2、计列费额标准。宜按工程规模大小和规定要求不同计列相应费用,可以100章以外各章清单预算合计额为基数,按表1的费率,以分档累进办法计列,但最低宜不低于1万元,最高宜不高于50万元。

(二)102-2施工环保费 1、计列费项内容。包括满足环保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所采取的施工场地砂石化、控制扬尘、降低噪音、合理排污等预防和消除环境污染的措施费用,防止水土流失和废料废方的不合理处理,防止和减轻水、大气受污染以及使绿色植被、土地资源和现有公用设施得到保护。 2、计列费额标准。常规的施工环保费宜按工程规模大小和规定要求不同计列相应费用,土建主体工程(含房建)可按100章以外各章清单预算合计额的1.0-2.0‰计列,但最低宜不低于2万元,最高宜不高于60万元,交安、机电、绿化等附属工程可按0.5-2万元/每标段计列;桥梁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当地有明确的施工过程远运集中处理要求的,宜按所需处理的泥浆数量及当地远运集中处理单价按实另行计算确定,一并纳入施工环保费中。 (三)102-4工程管理软件(暂估价)或工程管理信息化(暂估价) 1、计列费项内容。包括统一配备发包人开发或指定的工程管理软件系统并安装运行,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劳务和专用计算机配置、维护、备份管理及网络构筑(含设施和租费)等费用,若工程管理软件或工程管理信息化中明确包含远程视屏监控系统的,还应包括设置监控中心或监控室,并配置符合标准和数量

(2020年)(建筑工程制度及套表)杭州市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组成及表式精编

(建筑工程制度及套表)杭州市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组成及表式

杭州市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组成及表式 壹、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工程量清单报价所采用的表格格式如下:1.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 (1)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 (2)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3)投标总价封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4)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5)表1-1-1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 (6)表1-1-2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 (7)表1-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8)表1-3-A组织措施项目(整体)清单及计价表 (9)表1-3-B组织措施项目(专业工程)清单及计价表 (10)表1-3-C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11)表1-3-A-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12)表1-4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13)表1-4-1计日工表 (14)表1-4-2总承包服务费项目及计价表 (15)表1-5主要工日价格表 (16)表1-6主要材料价格表 (17)表1-7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2.工程量清单报价分析表: (1)表2-1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2)表2-2措施项目清单分析表 (3)表2-3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4)表2-4措施项目工料机分析表 (5)表2-5现场监控、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分析表二、招标控制价采用的计价表格格式如下: (1)招标控制价封面 (2)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3)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 (4)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 (5)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6)表1-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 (7)表1-3-C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8)表1-4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9)表1-4-1计日工表 (10)表1-4-2总承包服务费项目及计价表(11)表1-5主要工日价格表 (12)表1-6主要材料价格表 (13)表1-7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14)表2-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15)表2-2措施项目清单分析表 (16)表2-3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17)表2-4措施项目工料机分析表

新版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表格

附: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表式 A类表(工程监理单位用表) 浙建监A1 工程开工令 浙建监A2 工程暂停令 浙建监A3 工程复工令 浙建监A4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浙建监A4-1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授权书 浙建监A5 监理通知单 浙建监A5-1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整改单 浙建监A6 旁站记录 浙建监A7 见证取样异常情况记录表 浙建监A8 工程款支付证书 浙建监A9 监理报告 B类表(施工单位报审、报验表) 浙建监B1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浙建监B1-1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报审表浙建监B2 开工报审表 浙建监B3 复工报审表 浙建监B4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浙建监B5 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 浙建监B6 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报审表 浙建监B6-1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报审表 浙建监B7 报审、报验表 浙建监B8 分部工程报验表 浙建监B9 监理通知回复单 浙建监B10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浙建监B11 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浙建监B12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浙建监B13 费用索赔报审表 浙建监B14 工程临时/最终延期报审表 C类表(通用表)浙建监C1 工作联系单 浙建监C2 工程变更单 浙建监C3 索赔意向通知书

工程开工令 工程名称:编号:

工程暂停令 工程名称:编号: 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工程复工令 工程名称:编号: 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浙建监A4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工程名称:编号: 浙建监A4-1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9)浙江省补充规定共12页文档

附件: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9)浙江省补充规定 一、通用部分 (一)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9(以下简称“计算规范”)中规定对于挖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是否并入各土石方工程量中,应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应按照计算规范有关规定,将因挖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因工作面和放坡所增加的工程量并入各土石方工程量中计算。如各专业工程清单提供的工作面宽度和放坡系数与我省现行预算定额不一致,按定额有关规定执行。 (二)计算规范本次增补了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对于其工程量的计算,规定了“相应专项设计不具备时,可按暂估量计算”。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对于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工程数量可以计算或有专项设计的,必须按设计有关内容计算并提供工程数量;否则,对可由施工单位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且无需组织专家论证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其工程数量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为暂估量,并在编制说明中注明。办理结算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2.以“项”增补计量单位,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自行报价。 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9 (一)计算规范“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桩基础工程”中的空桩长度=孔深-桩长,此处的桩长应包括加灌长度。加灌长度设计有注明时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未注明时,按我省现行预算定额有关规定计算。 (二)计算规范“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桩基础工程”工作内容中包括了打桩场地硬化的费用。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根据本省实际情况,该费用应按措施项目单独列项计算,不包括在“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桩基础工程”相应清单项目的工作内容中。 (三)计算规范“附录C桩基础工程”中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清单编码:010301002)、沉管灌注桩(清单编码:010302019)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以米计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及解释

附件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浙江省计价表式 一、计价表格的组成 我省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格包括封面、总说明、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等共32张,具体如下: 1 封面 1.1 工程量清单:封-1 1.2 招标控制价:封-2 1.3 投标总价:封-3 1.4 竣工结算总价:封-4 2 总说明 3 汇总表 3.1 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表-01 3.2 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表-02 3.3 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3 3.4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4 3.4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汇总表:表-05 3.5 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表-06 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 4.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表-07 4.1.1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表-07-1 4.1.2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表-07-2 5 措施项目清单表 5.1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表-08 5.2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表-09 5.2.1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表-09-1 5.2.2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表-09-2 6 其他项目清单表

6.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0 6.1.1 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0-1 6.1.2 材料暂估单价表:表-10-2 6.1.3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0-3 6.1.4 计日工表:表-10-4 6.1.5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0-5 6.2 索赔与现场签证计价汇总表:表-11 6.2.1 费用索赔申请(核准)表:表-11—1 6.2.2 现场签证表:表-11—2 7 人工、材料、机械价格表 7.1 主要工日价格表:表-12 7.2 主要材料价格表:表-13 7.3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表-14 8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分析表:表-15 9 工程款支付申请(核准)表:表-16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全)

附件1: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表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使用说明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由下列内容组成 1、封面:封-1、 2、 3、4 2、总说明:表-01 3、工程项目预算控制价(标底)总价表:表-02 4、工程项目投标总价表:表-03 5、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总价表:表-04 6、单项工程费汇总表:表-05 7、单位工程费汇总表:表-06 8、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表-07 9、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表-08 10、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表-09 11、招标人材料购置费清单:表-10 12、零星工作项目清单及计价表:表-11 13、规费清单及计价表:表-12 14、签证及索赔计价表:表-13 1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表-14 16、措施项目清单(二)综合单价分析表:表-15 17、主要材料价格表:表-16 18、需随机抽取评审的材料及价格表:表-17 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使用表格包括:封-1、表-01、07、08、09、10、11、1 2、17。 2、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 3、封面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 4、总说明应按下列内容填写

(1)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 (2)工程招标和分包范围。 (3)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4)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依据《计价规范》进行编制,《计价规范》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可作相应补充,并报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6、措施项目清单由招标人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参照《计价规范》和《计价定额》编制。《计价规范》和《计价定额》没有的项目,发包人可作补充。 7、其他项目清单及招标人材料购置费清单。 (1)其他项目清单中招标人部分应列明预留金金额、材料购置费和零星工作项目费。 (2)招标人材料购置费清单必须列明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和合价,其合计金额必须与其他项目清单材料购置费一致。 8、零星工作项目清单应依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的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的估算数量。 9、规费清单招标人根据《计价定额》的规定编制,《计价定额》未列的项目,发包人应按照政府及有权部门的规定计列。 三、预算控制价(标底)、投标报价、结算价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使用表格 (1)预算控制价(标底)使用表格包括:封-2、表-01、02、05、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一

附件: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 一、通用部分 (一)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以下简称“计算规范”)中规定对于挖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是否并入各土石方工程量中,应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应按照计算规范有关规定,将因挖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因工作面和放坡所增加的工程量并入各土石方工程量中计算。如各专业工程清单提供的工作面宽度和放坡系数与我省现行预算定额不一致,按定额有关规定执行。 (二)计算规范本次增补了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对于其工程量的计算,规定了“相应专项设计不具备时,可按暂估量计算”。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对于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工程数量可以计算或有专项设计的,必须按设计有关内容计算并提供工程数量;否则,对可由施工单位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且无需组织专家论证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其工程数量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为暂估量,并在编制说明中注明。办理结算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2.以“项”增补计量单位,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自行报价。 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一)计算规范“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桩基础工程”中的空桩长度=孔深-桩长,此处的桩长应包括加灌长度。加灌长度设计有注明时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未注明时,按我省现行预算定额有关规定计算。 (二)计算规范“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桩基础工程”工作内容中包括了打桩场地硬化的费用。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根据本省实际情况,该费用应按措施项目单独列项计算,不包括在“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桩基础工程”相应清单项目的工作内容中。 (三)计算规范“附录C桩基础工程”中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清单编码:010301002)、沉管灌注桩(清单编码:010302002)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以米计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 DB33/T1104—2014 1 总则 1.0.1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促进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3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除遵循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建设工程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监理单位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enterprise 依法成立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的服务机构。 2.0.2 建设工程监理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2.0.3 相关服务Related services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2.0.4 项目监理机构Project management department 工程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2.0.5 注册监理工程师Registered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

取得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等活动的人员。 2.0.6 浙江省监理工程师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 of Zhejiang 取得《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等活动的人员。 2.0.7 总监理工程师Chief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 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人员。 2.0.8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Representative of chief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 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的人员。 2.0.9 专业监理工程师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 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岗位的监理工作的人员。 2.0.10 监理员Site supervisor 取得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中的监理员证书,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 2.0.11 监理规划Project management planning 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0.12 监理实施细则Detailed rules for project management 针对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2.0.13 工程变更Engineering Variations 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 2.0.14 工程进度控制Project progress control 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为目标,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计划进行审核,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比较并协调调整等一系列监理活动,督促施工单位按期竣工,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浙江省补充规定

附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二) (一)通用部分 园林绿化和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浙江省补充规定中,补充了措施项目及其清单编码,其他专业工程如何处理? 答:其他专业措施项目的浙江省补充内容如下: (二)房建工程 1.附录A“土石方工程”清单项目工作内容中的“运输”指场内运输还是场外运输? 答:为统一编制口径,除清单编制说明另有规定外,按以下原则处理: (1)“土方工程”和“石方工程”中除“挖淤泥、流砂”清单项目(编码:010101006)的“运输”包括场内、外运输外,其余清单项目均为场内运输。 (2)“回填方”清单项目(编码:010103001)中的“运输”包括场内、外运输,具体是场内运输还是场外运输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并计入相应综合单价。 2.附录E“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对于“后浇带”(编码:010508001)清单项目,如何区分不同部位的后浇带? 答:编制清单时,应在项目特征中增加“部位”的描述内容。 3.附录E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螺栓”清单项目(编码:010516001)是否适用于高强螺栓、化学螺栓?

答:“螺栓”清单项目仅适用于预埋螺栓,高强螺栓和化学螺栓应按以下我省新增补充项目执行。 E.16 螺栓、铁件 螺栓、铁件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设置、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E.16的规定执行。 F.6 钢构件 钢构件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设置、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F.6的规定执行。 4.墙面抹灰设计如需增加钢丝网、钢板网和玻纤网时,如何编制清单? 答:墙面抹灰钉贴的钢丝网、钢板网应按“附录 F 金属结构工程”中的“砌块墙钢丝网加固”项目(编码:010607005)编码列项,并相应修改清单项目名称;玻纤网安装则作为抹灰项目的组合内容,并入相应抹灰清单项目工作内容内,并在项目特征中加以描述。 5.附录M“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墙面抹灰的计算规则中,规定飘窗凸出外墙面增加的抹灰并入外墙工程量内,与我省现行预算定额中计算规则不同,如何衔接? 答:编制清单时,飘窗、空调搁板的抹灰参照我省现行预算定额中的计算规则,按省补“阳台、雨篷板抹灰”清单项目(编码:Z011201005)进行编码列项。 6.对于附录S“措施项目”中“后浇带模板”清单项目(编码:011702030)和我省现行预算定额中的计量单位、计算规则和工作内容均不一致,如何衔接? 答:根据我省实际,新增补“后浇带模板增加费”清单项目如下。由于新增补的清单项目已包括了后浇带“金属网制作、安装”的工作内容,故清单编制时不再单独编列“后浇带金属网”(编码:010607006)清单项目。

新版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

新版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表格资料

附: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表式 A类表(工程监理单位用表) 浙建监A1 工程开工令 浙建监A2 工程暂停令 浙建监A3 工程复工令 浙建监A4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浙建监A4-1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授权书 浙建监A5 监理通知单 浙建监A5-1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整改单 浙建监A6 旁站记录 浙建监A7 见证取样异常情况记录表 浙建监A8 工程款支付证书 浙建监A9 监理报告 B类表(施工单位报审、报验表) 浙建监B1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浙建监B1-1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报审表浙建监B2 开工报审表 浙建监B3 复工报审表 浙建监B4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浙建监B5 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 浙建监B6 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报审表

浙建监B6-1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报审表 浙建监B7 报审、报验表 浙建监B8 分部工程报验表 浙建监B9 监理通知回复单 浙建监B10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浙建监B11 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浙建监B12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浙建监B13 费用索赔报审表 浙建监B14 工程临时/最终延期报审表 C类表(通用表)浙建监C1 工作联系单 浙建监C2 工程变更单 浙建监C3 索赔意向通知书

浙建监A1 工程开工令 工程名称:编号: 致(施工单位): 经审查,本工程已具备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条件,现同意你方开始施工,开工日期为:年月日。 附件:开工报审表 项目监理机构(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年月日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

工程量清单表格格式

(二)工程量清单表格实例 表1封面 ×××××工程 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 工程造价 咨询人: (单位盖章)(单位资质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复核人: 编制时间:(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年月日复核时间: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年月日 表2总说明 工程名称:第页共1页

表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序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工程金额 (元) 号单位量综合单价 其中:合价 暂估价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表 4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序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工程金额 (元) 号单位量综合单价 其中:合价 暂估价 脚手架使用费 安全通道及安全网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混凝土泵送费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垂直运输机械使用费 ?? 合计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 ∑利润 表 5其他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1环境保护费 2文明施工费 3安全施工费 4临时设施费 5雨季施工增加费 6缩短工期增加费 7夜间施工增加费 8特殊保健费 9室内空气污染测试 10停工窝工损失费 11机械台班停滞费 12交叉施工补贴 13暗室施工增加费 合计

表 6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项目汇总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公式金额(元) 1暂列金额明细详见表 6.1 2计日工明细详见表 6.2 3总承包服务费明细详见表 6.3 4检验试验配合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 ) ×相应费率 5暂估价 5.1+5.2+5.3 5.1材料暂估价明细详见表 6.4——5.2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详见表 6.5 5.3检验试验费暂估价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 ) ×相应费率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 6优良工程增加费 费 ) ×相应费率 合计 注:专业工程暂估价、检验试验费暂估价包含除税金之外的所有费用,不计规费。 表 6.1暂列金额明细表 工程名称: 序号项目名称第页 计量单位 共页 暂定金额(元)备注 2 3 4 5 合计— 工程名称:表6.2计日工表 第页共页 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暂定数量综合单价合价一人工 1 2 人工小计 二材料 1 2 材料小计 三施工机械 1 2 施工机械小计

《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 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 Standaras for planning parking lots(garages) in urban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DB33/1021—2005 J10628—2005 2005-08-04 发布 2005-08-01 实施 浙江省建设厅发布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 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 Standaras for planning parking lots(garages) in urban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DB33/1021—2005 主编单位:浙江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浙江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批准部门:浙江省建设厅 施行日期:2005 年 8 月 1 日 浙江省建设厅文件 建科发[2005]168号 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 《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省级有关厅、局,省建设投资集团,省标准设计站,各有关单位:根据我厅印发的《二OO四年度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标准设计图集编制、修订计划》,(建科发[2004]115号),由浙江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浙江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主编的《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已通过审查,现批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3/1021-2005,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浙江省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浙江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 浙江省建设厅 二 O O 五年八月四日

工程量与清单表格

工程量清单表格 一、 工程量清单封面:封-1 二、 总说明:表1-1 三、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表 1-2 四、 措施项目清单表: (一)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表1-3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 施清单与费用明细 (二)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表1-4 五、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 1-5 (一) 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5-1 (二) 材料暂估单价表:表1-5-2 (三)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5-3 (四) 计日工表:表1-5-4 (五)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5-5 六、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 1-6 七、 主要综合单价分析项目汇总表:表 1-7 八、 主要材料(设备)数量与计价表:表 1-8 九、 不竞争性费用汇总表 表1-9 附件一: 表 1-3-1

工程报建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 工程量清单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招标人: 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代理机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早) (单位盖早)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___________________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复核人: __________________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 年 月曰 复核时间: 年 月 日

封一1

总说明 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

表1-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浙江省补充条款 一、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工程建设项目,除应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还应执行本省的补充规定。 二、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如由造价员承担时,应具备相应专业的造价员资格证书。建设项目各方应拒绝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工程造价文件。 三、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其编制工作时间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保证编制质量的前提下由双方在咨询合同中协商约定。 四、工程造价咨询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应对其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质量负责,并在委托合同中约定相关责任条款。 五、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作补充,并在所属的分部列项。 六、措施项目清单编制应体现工程特点和招标要求,需补充的措施项目,清单编制人可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补充或自行补充。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安全施工是必须保证的措施项目,投标报价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分析表。具体编制可参照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分析表,并结合招标工程的特点列项。 建设工程检验试验费、建筑工程超高施工增加费作为措施项目,分别列入组织或技术措施项目清单。 七、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清单,在确定项目名称、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等时,应满足投标人按本省计价依据进行报价的需要。 八、专业工程暂估价一般以“项”为单位编制。暂估价材料如遇本省计价依据中无相类似的材料时,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该暂估价材料的损耗率。 九、规费项目由规费1、规费2、规费3组成,具体内容如下: 1、规费1,包括: (1)工程排污费; (2)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 (3)住房公积金;

浙江省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word版)

ICS 备案号: DB33 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公路工程 Code of Val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 of Transportation Construction Highway Engineering (报送稿)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共分六章,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格式和要求等。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以《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作为本规范的基础规范,结合本省实际,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和细化。 本标准由浙江省交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交通厅工程造价管理站,浙江申嘉湖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安宁、丁正祥、李雪平、褚彬潜、曹德洪、杜友仙、龚廉溟、陈亮、竹青、秦英庆、张华。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并发布。

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公路工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程量清单的计价、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格式和要求等。与本标准有关的材料设备与工艺、技术规范、质量检验和标准等,应符合国家和交通部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其中,房屋建筑和机电工程部分仅适用于公路附属和配套工程;本标准适用于公路工程管理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中介机构对公路工程造价的管理、监控和确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500-200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交公路发[2003]94号) 《浙江省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招标文件范本(试行)》(浙交[2006]105号)

浙江省工程量清单表格

关于规范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 清单计价表格部分表式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已予以取消,为规范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价等造价成果文件的编制或核对工作,现将《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附件中部分计价表格的封面样式进行相应的修改调整,具体详见本通知附件,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1、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 2、投标总价封面 3、招标控制价封面 4、竣工结算价封面 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投资管理办公室 2017年6月30日 抄送:市招标办

附件1: 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中介机构:(盖单位公章及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及盖执业专用章) 复核人:(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及盖执业专用章) 编制时间:年月日

附件2: 投标总价 招标人: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编制(复核)人:(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及盖执业专用章) 投标人委托编制的中介机构:(单位公章及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及盖执业专用章) 复核人:(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及盖执业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

附件3: 工程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小写): (大写): 招标人: (单位盖章)中介机构: (单位资质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复核人: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完整表格

附件一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一)封面: 1. 工程量清单封-1 2 招标控制价封-2 3 投标总价封-3 4 竣工结算总价封-4 (二)总说明:表-01 (三)汇总表: 1 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2 2 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3 3 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4 4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价汇总表表-05 5 单项工程项目竣工结算价汇总表表-06 6 单位工程项目竣工结算价汇总表表-07 (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 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表-08 2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表-09 (五)措施项目清单表: 1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表-10 2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表-11 (六)其他项目清单表: 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2 2 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2-1 3 材料暂估单价表表-12-2 4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2-3 5 计日工表表-12-4 6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2-5 7 索赔与现场签证计价汇总表表-12-6 8 费用索赔申请(核准)表表-12-7 9 现场签证表表-12-8 (七)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3 (八)工程款支付申请(核准)表表-14

____________工程 工 程 量 清 单 工程造价 招标人: 咨询人: (单位盖章)(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复核人: (签字盖专用章)(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 封-1

____________工程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小写): (大写): 工程造 招标人:咨询人: (单位盖章)(单位资质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的通知 浙建站计﹝2013﹞63号 各市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国家标准的通知》(建建发〔2013〕273号)的要求,为结合本省实际,稳妥做好“规范”贯彻实施工作,本站编制了“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现将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 一、通用部分 (一)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以下简称“计算规范”)中规定对于挖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是否并入各土石方工程量中,应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应按照计算规范有关规定,将因挖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因工作面和放坡所增加的工程量并入各土石方工程量中计算。如各专业工程清单提供的工作面宽度和放坡系数与我省现行预算定额不一致,按定额有关规定执行。 (二)计算规范本次增补了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对于其工程量的计算,规定了“相应专项设计不具备时,可按暂估量计算”。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对于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工程数量可以计算或有专项设计的,必须按设计有关内容计算并提供工程数量;否则,对可由施工单位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且无需组织专家论证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其工程数量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为暂估量,并在编制说明中注明。办理结算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2.以“项”增补计量单位,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自行报价。 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一)计算规范“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桩基础工程”中的空桩长度=孔深-桩长,此处的桩长应包括加灌长度。加灌长度设计有注明时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未注明时,按我省现行预算定额有关规定计算。 (二)计算规范“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桩基础工程”工作内容中包括了打桩场地硬化的费用。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根据本省实际情况,该费用应按措施项目单独列项计算,不包括在“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桩基础工程”相应清单项目的工作内容中。 (三)计算规范“附录C桩基础工程”中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清单编码:010301002)、沉管灌注桩(清单编码:010302002)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以米计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doc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 天然气联合循环电厂设计防火规范 Code of fire protection design for natural gas-fired combined cycle power plant DB 33/1033-2006 2006 杭州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和符号2 2.1 术语2 2.2 符号 4 3 建(构)筑物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5 4 厂区总平面布置7 5 建(构)筑物的安全疏散和建筑结构11 5.1 建(构)筑物的安全疏散及防爆设计11 5.2 建筑构造12 6 天然气系统14 6.1 天然气气质14 6.2 天然气系统及设备、管道布置14 6.3 天然气加热炉16 6.4 天然气调压站1 7 6.5 天然气泄压和放空设施17 6.6 危险区域划分19 7 燃气轮机消防20 8 消防给水、固定灭火设施及火灾自动报警21 9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消防23 10 电气消防24 11 仪表控制消防26本规范用词说明27条文说明28

1 总则 1.0.1 为确保燃用天然气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以下简称天然气联合循环电厂)运行中的安全,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或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规定了天然气联合循环电厂消防设计应遵循的原则和应采取的措施。本规范可作为天然气联合循环电厂消防设计审批、验收的依据。 1.0.3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为天然气联合循环电厂的设计。 1.0.4 本规范适用于联合循环机组容量为50-780MW级(相当于S106B-S209F级)的天然气联合循环电厂。其他容量的机组可参照执行 1.0.5 天然气联合循环电厂的防火设计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6 天然气联合循环电厂与常规燃煤电厂相同部分的防火设计,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的相关规定。本规范仅针对天然气联合循环电厂与常规燃煤电厂不同部分的防火设计,作了规定。 1.0.7 天然气联合循环电厂的防火设计,除了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和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的相关规定外,还应根据联合循环电厂的工艺特点和工程具体情况,遵循或参照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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