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击地压预测和防治试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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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击地压预测和防治试行规范

煤炭工业部

一九八七年六月

第一章煤层冲击倾向鉴定试行技术规范

煤层冲击倾向的鉴定试验工作除应遵守煤炭工业部颁发的《煤和岩石物理力学性质测定方法》外,还应遵守本规范的规定。

本部分请参见《煤层冲击倾向性分类及指数的测定方法》以及《岩石冲击倾向性分类及指数的测定方法》。

第二章钻屑法试行技术规范

钻屑法(煤粉钻孔法)是通过在煤层中打小直径(41~50mm)钻孔,根据排出的煤粉量及其变化规律以及有关动力效应鉴别冲击危险的一种方法。

第一节冲击危险指标

1. 检测指标由煤粉量、深度和动力效应组成。

煤粉量是每米钻孔长度所排出的煤粉的质量,单位为kg

深度是从煤壁至所测煤粉量位置的钻孔长度,可折算成钻孔地点实际采高的倍数,动力效应是钻孔产生的卡钻、孔内冲击、煤粉粒度变化等现象。

2. 用钻粉率指数方法判别工作地点冲击地压危险性的指标,可参照表1的规定执行。

在表1中所列的钻孔深度内,实际钻粉率达到相应的指标或出现钻杆卡死现象,可判所测工作地点有冲击地压危险。

表1 判别工作地点冲击地压危险性的钻份率指数

注: 钻份率指数=每米实际钻粉量(kg)/ 每米正常钻粉量(kg)

正常钻粉量是在支承压力影响带范围以外测得的煤粉量。测定煤层正常钻粉量时,钻孔数不应少于5孔,并取各孔煤粉量的平均值。

3. 冲击危险指标由矿井冲击地压防治组负责,以井田为单位按煤层分别测定,确定冲击危险指标应通过科学试验,现场实测验证并报矿务局批准。

没有确定冲击危险指标前,由矿井冲击地压防治组负责,根据实际经验,参考表1及附录,规定临时的冲击危险指标。

4. 冲击危险的评定工作由专人负责,评定结果由评定人通知有关部门。

第二节施工方法

1. 钻孔时,应采用专用钻架和钻杆导向装置,保证钻孔直径和方向。

2. 钻孔应尽量布置在采高中部,平行于层面,垂直于煤壁。

3. 确定冲击危险最大的检测深度一般为3.5倍采高,在此范围内,如已确定冲击危险,

可停止探测。

4. 钻孔地点、孔距以及检测时间按施工目的确定。

预测冲击危险的钻孔应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布置在根据推测最可能发生冲击地压的地点。建议按表2确定孔距和检测间隔时间。

孔距与间隔时间按所测地区预先评定的冲击危险等级和地质条件适当调整。

对严重冲击危险区,可取表中推荐的下限值;对中等冲击危险区,可取表中推荐的上限值。在地质构造变化带,按实际需要适当减小孔距、缩短检测间隔时间。

5. 检测工作应由专业队进行。

6. 检测时应记录钻孔时间、地点、深度、每米钻孔的排粉量、施工中的动力效应以及钻孔地点的生产地质条件,并绘制钻孔位置示意图。

升井后,施工人员应立即填写钻屑法检测结果记录表。记录表要有专人负责存档备查。

钻屑法检测结果记录表的格式见表3。

钻屑法试行技术规范附录

门头沟煤矿、龙凤矿、天池煤矿的冲击危险指标,见附表1~3。

注:*钻头直径42㎜;* * 钻头直径45㎜。

第三章煤层预注水试行技术规范

煤层预注水是在采掘工作前向煤层注水,通过改变煤体冲击倾向性质,减弱或消除冲击危险的一种治理措施。

第一节注水参数

1. 煤层须注水的实施指标为含水率增值(或总含水率)以及煤层湿润时间。

实施指标由矿井冲击地压防治组负责,通过科学试验和研究,对井田内不同煤层分别确定,并报矿务局。

注:一般情况下,对门头沟煤矿二槽煤层,含水率增值为1.5%,总含水率4.5%,煤层

湿润时间为4周。

对龙凤矿各煤层,总含水率为3.8%;煤层湿润时间10天。对天池煤矿,含水率增值为1.5%。

2. 注水孔布置形式应有利于煤层均匀湿润。注水孔可以沿走向布置(图1),也可以沿倾斜方向布置(图2),对特厚煤层还可以窄层布置(图3),注水孔应避免穿过断层或破碎

带等(图4)。

一般条件下,钻孔应平行于工作面,孔口应尽量布置在煤层内较硬的分层中,以利于封孔和防止泄水。

3. 注水孔直径一般为 45、60、75、90mm 。

注水孔长度可按待注水煤体尺寸的2/3以上或待注水煤体尺寸减15m 计算。

注水孔间距按煤的透水性确定,一般为 10~20m ,对透水性差的煤层孔间距应取较小值。

4. 注水压力和流量应按实际情况试验确定,一般取压力6~12MPa ,每孔流量1.5m 3/h 。

5. 注水量根据注水孔承担的湿润煤量按下式计算;

Q=K ·T · W/100q

式中Q ——一个注水孔的注水量,m 3;

q ——水的密度,q=1t /m 3;

K ——富余系数,一般为1.2~1.5; T ——一个注水孔承担的湿润煤量,t ; W ——预计含水率增值,%。

一个注水孔承担的湿润煤量按下式计算:

T=L ·S ·M ·γ

图4 钻孔布置方式选择

图2 沿倾斜的上下行钻孔

图1 沿走向的水平钻孔

图3 特厚煤层穿层钻孔

式中L——待注水煤体在钻孔轴向方向的尺寸,m;

S——注水孔间距,m;

M——注水孔附近煤层平均厚度,m;

γ——煤的密度,t/m3。

注水时间根据需要注水量和实际注水流量计算。

第二节注水施工

1. 选择注水孔的施工倾角应考虑钻杆下沉影响,使成孔平均倾角与煤层平均倾角一致,不致穿入顶底板。

2. 封孔方式按使用条件选择,建议采用表1所列的封孔方式。

表1 各种封孔器的适用条件

3. 封孔深度按最大注水压力和煤层条件确定,以不漏水、不崩孔为原则,一般不应小于5m。

4. 注水系统实际条件确定,一般可采用单孔水泵供水的注水系统。

多孔并联注水时,注水系统应有水量分配调节计量装置。

5. 煤层预注水工作由矿井冲击地压防治组负责,由专业施工队施工。

6. 采区注水施工前,应编制采区注水施工作业规程。

7. 注水过程中,由作业人员填写记录表格,表格形式见表2。

8. 为了提高注水效果,可以采用孔内爆破或在水中添加对人体和设备无害的药剂等方法。

第三节效果检查

1. 采用煤层预注水方法时,对不同的注水参数和施工条件以及不同的煤层条件,均应分别进行含水率分布情况实测工作,以检查注水效果。

实测工作在工作面推进过程中进行。在不少于3个注水孔注水范围内。工作面每推进5m,沿煤壁方向每5m为一个测点,沿煤层厚度方向按上中下三个位置用钻孔方法取三个煤粉样品为一组,钻孔深度一般为0.5m测出每组样品的平均含水率,在煤层层面图上绘制含水率分布图,图上标注钻孔位置等注水参数。

若平均含水率或平均含水率增值未达到预注实施指标,或在大范围内(150m2以上)含水率不增加时,应改进注水参数或施工方法,以改善注水效果。

2. 煤层开采时,应利用钻屑法等手段检验注水效果。

第四章煤层爆破防治冲击地压方法试行技术规范煤层爆破处理是在煤层中进行爆破以消除或减缓冲击地压危险的一种治理措施。

第一节一般规定

1. 煤层爆破按实施目的与后果可以分为超前松动爆破、卸压爆破和诱发爆破。

煤层爆破处理方法按爆破孔径D分为小孔径爆破(D<50mm)与大孔径爆破(D>50mm);按爆破孔的长度L分为浅孔爆破(L<3 m)与深孔爆破(L>3 m)。

2. 超前松动爆破是在待采煤体前方支承压力峰值区以外地区用爆破方法改变煤体结构,消除或减缓形成冲击危险条件的一种防范措施。实行超前松动爆破应采用深孔爆破方法。

3. 卸压爆破是对已形成冲击危险的煤体,用爆破方法减缓其应力集中程度的一种解危措施。

实行卸压爆破应采用深孔爆破方法,孔深应达到支承压力峰值区。

4. 诱发爆破是在特殊情况下,利用较多药量进行爆破,人为地引起冲击地压,使冲击地压发生在限定的时间和地点,从而避免更大损害的一种解危措施。

实行诱发爆破应采用深孔爆破方法,孔深应达到支承压力峰值区。

5. 进行煤层爆破处理,必须编制专门作业措施,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二节爆破参数

1.煤层爆破处理方法的爆破孔布置及实施间隔时间按表1选择。

2. 煤层爆破处理的装药量按不超过孔深的一半计算。药卷可用非金属材料绑扎。用安

全导爆索连接。

表1 煤层爆破处理方法的爆破孔布置参数

注:D为孔径,单位为m 。

3. 钻孔不装药的部分必须填满水炮泥或粘土炮泥。

4. 起爆方法、同时爆破孔数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

5. 所有爆破参数均应按生产地质条件和冲击危险程度进行选择和调整。

第三节爆破施工

1.进行煤层爆破前,应加固支架,掩护或撤出机械设备及电缆、工具等。

2.进行卸压爆破前或诱发爆破前必须采用钻屑法确定冲击危险地点。

3.在严重冲击危险地区进行煤层爆破处理,躲炮半径150m以上,躲炮时间30min以上。

在躲炮半径上,对所有通往放炮地点的通道都必须设置放炮警戒线,并设专人看守。

躲炮地点必须是作业规程规定的安全地点。

冲击地压预防措施

冲击地压预防措施 冲击地压是聚集在矿井巷道和采场周围岩体的能量突然释放。在井巷中发生的爆炸事故。动 力将煤岩抛向巷道,同时发出强烈声响,造成煤岩体振动和煤岩体破坏、支架与设备、人员 伤亡,部分巷道跨落破坏等。冲击地压具有突发性、发生条件复杂性的特点。随着矿井开采 深度的增加,矿山压力显现日趋明显,为做好矿井冲击地压预测和预防工作,防止冲击地压 危害,确保179综采队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及法律法规,制定相应 的防范措施: 一、管理机构 建立以队长为组长,生产、安全、机电等副副长为副组长。相关的负责人为成员的冲击地压 管理机构。 二、抢险准备工作 1、全队各工种人员,必须熟知矿井冲击地压灾害基本知识,掌握冲击地压发生的机理、预兆、影响因素及危害,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 2、根据矿井冲击地压事故的特点,必须提前准备好各类技术装备,以便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液压起重器、大绳、矿工斧、镐、刀锯、两用锹检测仪器等) 3、生产科负责编制并贯彻落实施工措施,确保抢险施工安全进行。 4、机电科负责抢险期间机电设备及供电系统的安装使用,并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停止矿 井生产电源。 5、地测科负责了解事故现场情况,分析判断事故严重程度、波及范围及存在的威胁。 6、安监科负责现场监督抢险过程的安全情况,杜绝二次事故的发生。 7、供应科负责准备抢险期间需要的所有工具并保证其安全质量。 8、运输区负责各类材料、工具、空重车皮的运输,确保各类材料、工具车皮及时达到作业 地点。 9、通风区负责通风系统的巡查、调风、风机安设等工作,确保井下无串联风、微风、无风 等现象。 10、调度室负责联系组织各单位抢险工作,并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通知矿井所有人员进 入新鲜风流中躲避。 三、技术管理 1、要对各开采煤层进行煤层冲击倾向性鉴定,并认真做好待采区段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价。 2、编制防治冲击地压专门设计。评价为有冲击地压危险性的区段,采区设计和掘进、采煤 作业规程必须编制防治冲击地压的专门设计。 3、采用正确的开采方式和采掘生产工艺,必须要采用长壁后退式开采方法和全部跨落式顶 板管理方法。 4、科学安排开采顺序,应避免人为形成孤岛、半孤岛高应力集中区。 5、优化巷道布置 1)、巷道应避免布置在支撑压力峰值位置或构造应力影响带内。 2)、采场巷道应布置在无冲击或弱冲击的煤层中或岩层中。 3)、采场之间应尽量采用无煤柱开采、沿空留巷或沿空送巷。确实不具备无煤柱开采条件的,应采取窄煤柱布置,与采空区留3—7m煤柱,尽量不布置在煤体边缘10—40m的范围内。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

编号:SM-ZD-99392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煤矿冲击地压的防治工作,有效预防冲击地压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2条煤矿企业(矿井)和相关单位的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3条煤矿企业、矿井的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冲击地压防治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总工程师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技术负责人,对冲击地压防治技术管理工作负责。 第4条冲击地压防治费用必须列入企业(矿井)年度安全费用计划,保证满足防冲工作需要。

关于新巨龙公司冲击地压防治实施细则的批复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新矿安便字…2014?243号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巨龙公司冲击地压防治实施细则的批复 新巨龙公司: 你公司《关于呈报<冲击地压防治实施细则>的请示》(新巨龙政字…2014?127号)文件收悉。根据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切实做好煤矿防治冲击地压工作的通知》(鲁煤监安监…2014?5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编制上报的《冲击地压防治实施细则》相关内容。 二、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确定的“超前防冲治灾”的理念。本着“超前评价、方案量化、严格考核、安全确认”的原则,不断健全完善由组织保障、制度保障、技术保障、资金保 —1—

障、信息保障、教育和培训保障、监督约束和激励保障等组成的冲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保障体系,扎实推行冲击地压防治的管理规范化、预防管控程序化、预测预报信息化的科学管控模式。严格落实冲击地压防治技术管理流程,强化冲击地压灾害的超前防控。 三、矿井生产组织必须严格按照矿井《2014-2016年开拓方案及2017-2023年开拓方向规划》及集团公司的审查意见,冲击地压防治要遵循集团公司《关于对2014年冲击地压防治年度计划的批复》(新矿生便字…2013?541号),准确把握“布局合理、治理到位”两个关键点,合理开拓布局,优化采掘布置。有冲击危险的工作面要按照“避免黄色预警,杜绝红色警报”的目标,坚持超前卸压、超前治理等有效措施,确保冲击地压工作面实现“低应力”条件下的安全开采。 (一)矿井要进一步优化开拓布局,合理调整生产接续,杜绝同一采区(或区域)内出现不合理的集中开采现象。采区内工作面应按照合理的顺序进行开采,避免形成孤岛煤柱。煤层内尽量不留设煤柱,如需留设煤柱时,设计要合理,形状应规则,不得留有锐角,其尺寸、位置必须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清。 (二)矿井必须加强工作面开采期间的防冲管理,加强由于煤层分叉、过断层等因素而留设的底煤的处理。工作面回采前必须先将受采动影响区域内所有巷道底煤全部处理,达到防冲要求后方可实施开采;临近结束前加强停采线外侧留底煤煤层巷道监测—2—

冲击地压的防治措施

冲击地压的防治措施 根据发生冲击地压的成因和机理,防治措施的基本原理有两方面:一是降低应力的集中程度;二是改变煤岩体的物理力学性能,以减弱积聚弹性能的能力和释放速率。 1降低应力的集中程度 减弱煤层区域内的矿山压力值的方法有:①超前开采保护层;②无煤柱开采,在采区内不留煤柱和煤体突出部分,禁止在邻近层煤柱的影响范围内开采;③合理安排开采顺序,避免形成三面采空状态的回采区段或条带和在回采工作面前方掘进巷道,必要时应在岩石或安全层内掘进巷道,禁止工作面对采和追采。 2改变煤层的物理力学性能 改变煤层的物理力学性能主要有:高压注水、放松动炮和孔相卸压等方法。 ⑴高压注水是通过注水,人为地在煤岩内部造成一系列的弱面,并使其软化,以降低煤的强度和增加塑性变形量。注水后,煤的湿度平均增加1%—2.2%时,可使其单向受压的塑性变形量增加13.3%—14.5%。 ⑵放松动炮是人为地释放煤体内部集中应力区积聚的能量。在回采工作面中使用时,一般是在工作面沿走向打4m—6m深的炮眼,进行桧爆破。它的作用是可以诱发冲击地压和煤壁前方经常保持一个破碎保护带,使最大支承压力转入煤体深处,随后即使发生冲击地压,对采场的威胁也大为降低。 ⑶钻孔槽卸压是用大直径钻孔或切割沟槽使煤体松动,达到卸压效果。卸载钻孔的深度一般应穿过应力增高带。在掘进石门揭开有冲击危险的煤层时,应距煤层5m—8m处停止掘进,使钻孔穿透煤层,进行卸压。 此外,还可依靠选择最佳采煤方法、回采设备、开采参数和工作制度等方法,局部降低煤层边缘的冲击危险程度。例如,当开采有冲击危险的单一煤层时,应采用直线式长壁工作面授前进式采煤方法,并在巷道侧不留煤柱。对有冲击危险的厚煤层,应采用倾斜分层长壁式采煤方法。上分层的开采厚度应当最小。 开采有冲击危险的煤层时,无论是在回采工作面还是在掘进工作面中,都应采用支撑力大的可缩性金属支架。 综合上述可以认为,在现有技术水平下对冲击地压认真地进行测定和预报工作,并针对具体情况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完全可以消除或大大减少冲击地压事故。

冲击地压防冲细则考试(答案)2教学提纲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考试试题(2) 一、填空题 (每题2分,共40分) 1、冲击地压煤层采掘工作面临近大型地质构造,幅度在(30m)以上、长度在(1)km以上的褶曲,落差大于(20m)的断层、采空区、煤柱及其它应力集中区附近时,必须制定(防冲专项措施)。 2、对冲击地压危险区域内的在用设备、管线、物品等应当采取(固定)措施。 3、冲击地压煤层巷道与硐室布置不应留底煤,如果留有底煤必须采取(底板预卸压)等专项治理措施。 4、停采(3天)及以上的冲击地压危险采掘工作面恢复生产前,防冲专业人员应当根据(钻屑法)、(应力监测法)或(微震监测法)等检测监测情况对工作面冲击地压危险程度进行评价,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5、严重冲击地压矿井不得开采(孤岛煤柱)。 6、进入严重(强)冲击地压危险区域的人员必须采取穿戴防冲服等特殊的个体防护措施,对人体(胸部)、(腹部)、(头部)等主要部位加强保护。 7、冲击地压危险工作面实施解危措施后,必须进行(效果检验),确认检验结果小于(临界值)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 8、冲击地压事故发生后,必须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9、有冲击地压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必须设置(压风自救)系统。

10、冲击地压矿井必须制定避免因冲击地压产生火花造成(煤尘)、(瓦斯)燃烧和爆炸等次生灾害的专项措施。 二、单选题(每题2分,共20分) 1、采用爆破卸压时,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措施,起爆点及警戒点到爆破地点的直线距离不得小于300m,躲炮时间不得小于(C)min。 A、10 B、20 C、30 D、40 2、压风自救系统管路可以采用耐压胶管,每(A)m预留0.5~1.0m的延展长度。 A、10~15; B、5~15; C、10~20; D、15~20 3、冲击地压煤层内掘进巷道贯通或错层交叉时,应当在距离贯通或交叉点(D)m之前开始采取防冲专项措施。 A.20 B.30 C.40 D.50 4、冲击地压矿井进行开拓方式选择时,应当参考地应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开拓巷道层位与间距,尽可能地避免(B)应力集中。 A.全部 B. 局部 C.浅部 D.深部 5、冲击地压危险区域内的管路应当吊挂在巷道腰线以下且不高于(A)m。 A、1.5; B、1.6; C、1.7; D、1.8 6、冲击地压矿井必须编制中长期防冲规划和年度防冲计划。中长期防冲规划每(C)年编制一次,执行期内有较大变化时,应当在年度计划中补充说明。 A、2~3; B、3~4; C、3~5; D、1~5 7、冲击地压矿井应当在区域措施基础上选择煤层钻孔卸压、煤层爆

冲击地压各项管理制度

冲击地压各项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目录 一、总则 (1) 二、防治冲击地压综合管理制度 (1) (一)冲击地压预测预报制度 (1) (二)防冲工作矿长办公会议制度 (4) (三)防冲巡回检查制度 (5) (四)微震事件分析处理制度 (6) (五)预警处置及效果检验制度 (7) (六)监测数据保存制度 (10) (七)监测数据分析制度 (11) (八)防冲信息报送及发布更新制度 (12) (九)防冲设计规划管理制度 (13) (十)防冲设施设计施工验收与归档制度 (14) (十一)防冲例会制度 (15) (十二)防冲隐患排查制度 (16) (十三)冲击地压事故汇报和分析制度 (17) (十四)防冲工作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18) (十五)防冲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制度 (20) (十六)防冲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22) (十七)防冲教育培训制度 (24) (十八)交接班管理制度 (26)

(十九)冲击地压危险区域物料捆绑制度 (26) (二十)冲击地压危险区域躲炮制度 (29) (二十一)冲击地压危险区限员管理制度 (30) (二十二)卸压工程量化考核管理办法 (31) 三、附则 (34)

山东新河矿业有限公司 冲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制度(暂行) 一、总则 (一)为加强冲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防冲管理,提高矿井整体防冲水平,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综合管理制度。 (二)公司经理(矿长)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防冲的全面管理工作;总工程师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技术负责人,负责防冲的技术管理工作;公司副经理(副矿长)根据防冲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合理组织矿井生产,协调各专业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防冲副总、防冲办主任在分管范围内负责落实责任。 (三)加强对综合管理制度中各项要求的实施和落实,确保能够长期有效的运作。 (四)本管理制度以《煤矿安全规程》、《冲击地压煤层安全开采暂行规定》、《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规定(试行)》《淄矿集团冲击地压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为依据,针对新河矿业公司具体情况进行编制。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山东新河矿业有限公司各单位及机关科(部)室。 二、防治冲击地压综合管理制度 (一)冲击地压预测预报制度 为切实加强防冲基础工作,对生产区域防治冲击地压提出预防处理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1、冲击危险的监测预报每天以监测日报表的形式进行预测,每周以周例会的形式进行预测,每月以矿长办公会议的形式进行预测,发现异常及时向公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有效预防冲击地压事故,保障煤矿职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煤矿企业(煤矿)和相关单位的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煤矿企业(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冲击地压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对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冲击地压防治工作负责;煤矿企业(煤矿)总工程师是冲击地压防治的技术负责人,对防治技术工作负责。 第四条冲击地压防治费用必须列入煤矿企业(煤矿)年度安全费用计划,满足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需要。 第五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编制冲击地压事故应急预案,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第六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建立冲击地压防治安全技术管理制度、防治岗位安全责任制度、防治培训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工作规范。 第七条鼓励煤矿企业(煤矿)和科研单位开展冲击地压防治研究与科技攻关,研发、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提高冲击地压防治水平。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八条冲击地压是指煤矿井巷或工作面周围煤(岩)体由于弹性变形能的瞬时释放而产生的突然、剧烈破坏的动力现象,常伴有煤(岩)体瞬间位移、抛出、巨响及气浪等。 冲击地压可按照煤(岩)体弹性能释放的主体、载荷类型等进行分类,对不同的冲击地压类型采取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实现分类防治。 第九条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冲击地压现象的煤层,或者经鉴定煤层(或者其顶底板岩层)具有冲击倾向性且评价具有冲击危险性的煤层为冲击地压煤层。有冲击地压煤层的矿井为冲击地压矿井。 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煤层(岩层)冲击倾向性鉴定: (一)有强烈震动、瞬间底(帮)鼓、煤岩弹射等动力现象的。

浅谈国内外冲击地压预测与防治

浅谈国内外冲击地压预测与防治 冲击地压是一种特殊的矿山压力现象,也是煤矿井下复杂动力现象之一。当应力超过极限状态时,会造成瞬间大量弹性能的突然释放,,不仅会对设备造成损坏,严重时可造成人员伤亡。本文主要针对冲击地压发生的现状,阐述目前国内外对冲击地压预测和防治的情况,对现有主要的预测技术进行了分析说明。 标签:冲击地压;威胁;预测;防治 前言 随着我国能源对煤炭的需求,煤炭开采量随之增加,开采深度已接近千米。因此冲击地压灾害将日益严重,短期内还不能像发达国家一样将冲击地压矿井一并予以关闭。从而,我们必须对冲击地压这种自然灾害进行更深的研究。本文对冲击地压预测与防治方法进行了综合论述,希望对冲击地压预测与防治有所帮助。 1 冲击地压预测 1.1 围岩变形监测法 采掘活动在煤层和顶底板中将引起各种形式的矿山压力显现,其中支承压力有着特殊的意义。支承压力的大小、分布是多因素影响的结果。在发生冲击地压过程中,支承压力特别是动压显现起着重要作用。因此利用它的显现规律可以预测冲击地压。一般情况下,支承压力的动压显现与工作面煤壁边缘区的稳定性有关。当边缘区未被压坏时,随着采煤工作面的推进,支承压力的大小和峰值也随之变化,其峰值愈靠近煤壁冲击危险性也愈大。 1.2 钻屑法 钻屑法是通过在煤体中钻小直径钻孔,根据钻孔时排出的煤粉量及其变化规律和有关动力现象。达到一系列探测目的施工方法;钻屑法能够估测煤岩体应力大小和分布,因而能够用于估测采掘工作面的支承压力大小和分布规律。支承压力的峰值大小,峰值位置至煤壁的距离,以及支承压力显著作用范围。它具有简单易行、直观、适应性强等优点,成为公认的一种预测冲击地压危险的主要方法。 1.3 地音微震监测 地音微震监测是实现冲击地压防治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在井下生产过程中,回采、掘进等生产过程都会引起围岩应力集中,造成采掘空间周围岩的震动、破裂和突然卸压出现一系列具有动力特征的声发射现象,通过上述动力现象是煤岩结构破坏和裂隙扩展或灾害性事故的前兆信号,观测和记录这些现象就可以预测冲击危险。

冲击地压防治流程(修改)

目录 一、防冲技术路线 (1) 二、防冲体系构建 (2) 三、防冲工作流程 (4) 四、防冲保障体系 (9)

一、防冲技术路线 冲击地压防治思路:防治结合、先防后治、以防为主,即优先进行冲击地压区域防范设计,以冲击地压危险预评估为基础,分阶段和分区域进行冲击地压的动态防治。 图1防冲技术路线 所谓冲击地压区域防范设计就是从煤层开采顺序、煤柱留设、开采方法等方面考虑,设计冲击地压危险最小的开采方案。

所谓冲击地压危险预评估就是在新的煤层开采、新的采区布置、新的工作面开采前均要进行冲击倾向性鉴定和冲击危险性评价,对于评价有冲击地压危险的区域,必须提前进行防治准备工作。 所谓分阶段进行冲击地压防治就是将防治工作分成开采设计、准备、和回采三个阶段分别进行。在开采设计阶段力求从源头上消除冲击地压危险;在准备阶段要划分出冲击危险区域,提前做好冲击地压防治预案;在开采阶段要根据监测数据分析结果及时发现冲击地压危险源并采取解危措施。 所谓分区域进行冲击地压防治就是根据预评价结果将采掘空间 划分为强、弱和无冲击危险区,针对不同冲击地压危险区域采用不同的巷道支护方案、开采推进速度、卸压解危措施等,保证在冲击危险区域的安全。 所谓对冲击地压的动态防治就是要在开采过程中对监测方案、解危措施和参数不断进行调整优化并对解危措施实行效果检验,以达到最有效和最经济的防治目的。 二、防冲体系构建 很多矿井发生冲击地压主要都是因为冲击地压防治机构不健全,没有采取任何的冲击地压防治措施。冲击地压防治体系的构建是有效防止冲击地压发生的一个必要条件,建立完善合理的矿井防冲体系是矿井安全高效生产的基本保证。 雨田一号井冲击地压防治原则是在区域防范的基础上,以煤层冲击倾向性鉴定和冲击危险性评价为依据,形成“监测预警—防治解危

冲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制度

关于印发《冲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制度》的 通知 各单位: 为适应矿井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需要,进一步健全防冲管理工作制度,使防冲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流程化,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规定(试行)》、《山东能源肥矿集团冲击地压防治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煤矿冲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矿冲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制度 **公司 2017年9月28日 **集团**公司2017年9月30日印发

附件 **煤矿冲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制度 目录

一、微震系统分析处理制度 第一条监屏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发生微震事件时立即处理数据,完成微震事件定位后,对监测数据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能量等信息情况。 第二条微震系统监测到大能量微震事件时,监屏人员要在10min内确定微震事件的相关参数,并立即通知防冲科和调度值班主任。 第三条调度值班人员接收到通知后,立即安排相关单位对事件发生地点附近煤巷区域采取钻屑法监测,并通知防冲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生产(掘进)矿长。 第四条当微震监测采煤工作面发生105J以上(掘进工作面发生104J以上)能量事件时,调度值班人员及时下达停产命令,将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全部撤出,并下达预警通知单。 第五条相关单位接收到大能量事件通知后,立即对事件附近巷道采取钻屑法监测,确定应力集中情况和危险区域并报防冲科和调度室。 第六条防冲科收到通知后由专人下井对事件附近采掘区域进行查看,认真记录现场破坏情况,及时上报调度室、防冲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生产(掘进)矿长。 第七条防冲科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发生微震事件区域进行分析,结合钻屑法监测、应力监测等手段判断再次发生的可能性。

集团公司冲击地压防治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集团公司冲击地压防治管理 规定》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冲击地压矿井、机关有关部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积极推进“012345”安全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冲管理工作,提高防冲整体管理水平,实现“减震消灾,有冲无伤”的防冲目标,依据《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管理规定》(河南能源〔2014〕890号)制定本规定,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冲击地压防治管理规定 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7日

附件 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冲击地压防治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进一步规范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煤集团”)防冲管理工作,推进落实《义煤集团冲击地压综合治理规划》,促进安全生产,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冲击地压煤层安全开采暂行规定》、《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义煤集团具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煤矿。 第三条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持续坚持冲击地压“可预、可防、可控、可治”防治理念和“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围绕“认识到位、健全机构、完善制度、科学防范、动态防治、精心落实”的冲击地压治理思路,始终把冲击地压的治理作为冲击地压矿井的安全一号工程,系统联动,齐抓共管。依靠科技进步,应用成熟技术与科研攻关紧密结合进行综合治理,努力实现人、物、系统的本质安全。 第四条总体目标:继续推进“六位一体”防冲管理体系(健全机构、监测预警、措施解危、效果检验、安全防护、培训教育)、“五强一大”防冲技术体系(强设计、强支护、强监测、强卸压、强

赵楼煤矿防治冲击地压实施细则

赵楼煤矿 关于印发《赵楼煤矿防治冲击地压实施细则》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机关科室: 赵楼煤矿开采深度大,老顶中砂岩岩层厚度较大,煤层具有强冲击倾向性且因火成岩侵入导致局部变质影响,区域内断层构造发育,在掘进、回采期间,已经发生了多次强矿压显现,对矿井的安全生产造成了严重威胁,引起了领导的高度重视,为了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和保护职工生命财产不受损失;为切实做好冲击地压的防治工作,预防或减少冲击地压事故发生,依据新版《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规定(试行)》结合赵楼矿实际,重新修改制定了《赵楼煤矿防治冲击地压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原《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赵楼煤矿防治冲击地压实施细则》自本细则下发之日起废除。 2011年3月4日

赵楼煤矿防治冲击地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经北京煤科院开采研究所鉴定,赵楼煤矿3煤具有强冲击倾向,根据《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确定煤业公司赵楼矿为冲击地压矿井的通知》精神及实际情况,赵楼煤矿为冲击地压矿井。因此,3煤开采时,除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原煤炭部《冲击地压煤层安全开采暂行规定》《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冲击地压防治管理暂行规定》和《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确定煤业公司赵楼矿为冲击地压矿井的通知》外,还要认真执行本“细则”的有关规定。 赵楼煤矿3煤开采时,必须进行煤层冲击倾向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和采场条件决定是否按冲击地压煤层管理。 第2条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由矿长总体负责,主要解决冲击地压防治所需的人、财、物和冲击地压防治与生产的重大关系协调,分管副矿长对分管范围内落实冲击地压防治技术措施负责,总工程师负责冲击地压防治的技术工作,分管副总工程师对分管范围内的防冲技术工作具体负责。防治冲击地压办公室(简称防冲办公室)根据冲击危险区域的具体情况编制防治冲击地压技术措施,并监督、指导措施的实施,防冲队负责防冲措施的现场实施。 第3条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必须制定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开采有冲击危险区域的3煤必须有防治冲击地压设计或补充设计,根据设计编制防治冲击地压技术措施。长远规划、年度计划由防冲办公室编制,报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防冲设计由设计部门牵头防冲办配合编制,按审批程序和权限报批。 第4条冲击地压必须实行综合治理,从设计、计划、生产、防治、员工教育等多方面入手,积极采取预测预报、卸压解危、煤层注水、顶板处理、躲避减灾等防治手段。 第5条井下发生冲击地压事故,应及时汇报矿调度室,调度室要立即通知矿值班领导及有关领导和防冲办公室,按《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矿井重大事故救援预案》迅速处理事故。 防冲办公室事故后及时填写冲击地压事故卡作为档案保存。 第6条井下人员都要进行冲击地压常识教育,同时还要进行防冲措施和避灾路线

煤矿冲击地压预防措施

煤矿冲击地压预防措施 煤矿冲击地压预防措施 冲击地压是聚集在矿井巷道和采场周围岩体的能量突然释放。在井巷中发生的爆炸事故。动力将煤岩抛向巷道,同时发出强烈声响,造成煤岩体振动和煤岩体破坏、支架与设备、人员伤亡,部分巷道跨落破坏等。冲击地压具有突发性、发生条件复杂性的特点。 新城煤矿开采至今无冲击地压现象发生,但根据临矿(城山煤矿)以前25#煤层发生过冲击地压现象及我矿部分采区开采深度已经达到-580水平,矿井开采深度的增加,矿山压力显现日趋明显,为做好矿井冲击地压预测和预防工作,防止冲击地压危害,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及法律法规,特制定以下防范措施如下: 一、管理机构 组长:王连军 副组长:杨庆胜谢学文沈广东王杰黄万胜 金邵柱 成员:生产科机电科地测科安监处供应科 运输区通风区调度室 二、抢险准备工作 1、全矿各单位人员、工种,必须熟知矿井冲击地压灾害基本知识,掌握冲击地压发生的机理、预兆、影响因素及危害,以便及时采取相应

的救援措施。 2、根据矿井冲击地压事故的特点,必须提前准备好各类技术装备,以便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液压起重器、大绳、矿工斧、镐、刀锯、两用锹、担架、检测仪器、苏生器、生命探测仪等) 3、生产科负责编制并贯彻落实施工措施,确保抢险施工安全进行。 4、机电科负责抢险期间机电设备及供电系统的安装使用,并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停止矿井生产电源。 5、地测科负责了解事故现场情况,分析判断事故严重程度、波及范围及存在的威胁。 6、安监处负责现场监督抢险过程的安全情况,杜绝二次事故的发生。 7、供应科负责准备抢险期间需要的所有工具并保证其安全质量。8、运输区负责各类材料、工具、空重车皮的运输,确保各类材 料、工具车皮及时达到作业地点。 9、通风区负责通风系统的巡查、调风、风机安设等工作,确保 井下无串联风、微风、无风等现象。 10、调度室负责联系组织各单位抢险工作,并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通知矿井所有人员进入新鲜风流中躲避。 三、技术管理 1、要对各开采煤层进行煤层冲击倾向性鉴定,并认真做好待采区段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价。 2、编制防治冲击地压专门设计。评价为有冲击地压危险性的区段,采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仅供参考)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有效预防冲击地压事故,保障煤矿职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煤矿企业(煤矿)和相关单位的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煤矿企业(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冲击地压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对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冲击地压防治工作负责;煤矿企业(煤矿)总工程师是冲击地压防治的技术负责人,对防治技术工作负责。 第四条冲击地压防治费用必须列入煤矿企业(煤矿)年度安全费用计划,满足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需要。 第五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编制冲击地压事故应急预案,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第六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建立冲击地压防治安全技术管理制度、防治岗位安全责任制度、防治培训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工作规范。 第七条鼓励煤矿企业(煤矿)和科研单位开展冲击地压防治研究与科技攻关,研发、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提高冲击地压防治水平。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八条冲击地压是指煤矿井巷或工作面周围煤(岩)体由于弹性变形能的瞬时释放而产生的突然、剧烈破坏的动力现象,常伴有煤(岩)体瞬间位移、抛出、巨响及气浪等。 冲击地压可按照煤(岩)体弹性能释放的主体、载荷类型等进行分类,对不同的冲击地压类型采取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实现分类防治。 第九条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冲击地压现象的煤层,或者经鉴定煤层(或者其顶底板岩层)具有冲击倾向性且评价具有冲击危险 性的煤层为冲击地压煤层。有冲击地压煤层的矿井为冲击地压矿井。 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煤层(岩层)冲击倾向性鉴定: (一)有强烈震动、瞬间底(帮)鼓、煤岩弹射等动力现象的。

(精编)冲击地压防治管理制度汇编

(精编)冲击地压防治管理制度汇编

XXXX有限责任公司 矿井冲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制度XXXX 2016年7月

XXXX冲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制度审批: 目录 总则1 防治冲击地压领导小组机构2 冲击地压防治领导岗位责任制6 冲击地压防治管理流程7 防冲办公室例会制度8 防冲安全投入保障制度9 冲击地压预测预报制度10 防冲设计规划管理制度12 冲击地压管理定期检查、验收制度13 冲击地压档案管理及事故汇报制度15 冲击地压危险区域管理制度16 冲击危险区域超前排查、评估制度17 冲击地压隐患排查制度19 交接班管理制度21 冲击地压危险性监测制度22 防冲教育培训制度24

冲击地压事故专项应急预案26 矿井冲击地压事故现场处置方案41

总则 为加强冲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防冲管理,提高矿井整体防冲水平,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冲击地压煤层安全开采暂行规定》等规程、规定相关要求,按照上级有关防治冲击地压工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综合管理制度。本制度是矿井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规章和依据,全矿相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防治冲击地压领导小组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搞好矿井冲击地压的防治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冲击地压煤层安全开采暂行规定》等规程、规定相关要求,按照上级有关防治冲击地压工作文件精神,特成立防治冲击地压(以下简称“防冲”)机构。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1、成立防冲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建立防冲专门机构 矿设立防治冲击地压办公室(简称防冲办),配备8名专职管理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 煤安监技装﹝ ﹞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的通知 煤安监技装﹝2018﹞8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已经2018年4月16日国家煤矿安监局第14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贯彻落实。 原煤炭工业部发布的《冲击地压煤层安全开采暂行规定》((87)煤生字第337号)和《冲击地压预测和防治试行规范》(1987)同时废止。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8年5月2日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有效预防冲击地压事故,保障煤矿职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煤矿企业(煤矿)和相关单位的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煤矿企业(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冲击地压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对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冲击地压防治工作负责;煤矿企业(煤矿)总工程师是冲击地压防治的技术负责人,对防治技术工作负责。 第四条冲击地压防治费用必须列入煤矿企业(煤矿)年度安全费用计划,满足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需要。 第五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编制冲击地压事故应急预案,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第六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建立冲击地压防治安全技术管理制度、防治岗位安全责任制度、防治培训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工作规范。 第七条鼓励煤矿企业(煤矿)和科研单位开展冲击地压防治研究与科技攻关,研发、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提高冲击地压防治水平。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八条冲击地压是指煤矿井巷或工作面周围煤(岩)体由于弹性变形能的瞬时释放而产生的突然、剧烈破坏的动力现象,常伴有煤(岩)体瞬间位移、抛出、巨响及气浪等。 冲击地压可按照煤(岩)体弹性能释放的主体、载荷类型等进行分类,对不同的冲击地压类型采取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实现分类防治。 第九条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冲击地压现象的煤层,或者经鉴定煤层(或者其顶底板岩层)具有冲击倾向性且评价具有冲击危险性的煤层为冲击地压煤层。有冲击地压煤层的矿井为冲击地压矿井。 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煤层(岩层)冲击倾向性鉴定:

冲击地压技术管理规范

附件 1 《冲击地压技术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 条为进一步搞好冲击地压的综合防治,促进安全生产,在开采冲击地压煤层时除按《煤矿安全规程》和《冲击地压煤层安全开采暂行规定》执行外,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2 条冲击地压的防治工作,由矿长全面负责,分管副矿长对防冲工作直接负责;矿总工程师负责冲击地压防治的技术工作。 第3 条成立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任组长,分管副总工程师、有关部门负责人及防冲专业人员为成员。冲击地压防治业务管理由生产技术部防冲办负责。 第4 条为搞好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矿井成立专门的防冲队,在分管副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具体的预测预报和冲击地压治理措施的实施等业务工作。 第5 条矿井必须编制防治冲击地压实施细则、防冲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上报集团公司审查备案。 第6 条冲击倾向的鉴定工作由集团公司冲击地压防治研究所负责,冲击危险的预测预报,实行解危措施,效果检查由矿总工程师负责。 第7 条开采冲击地压煤层的新采区,必须编制包括冲击地压防治措施的专门设计,报集团公司审批。正在开采的冲击地压煤层应编制补充设计,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8 条冲击地压煤层进行采掘前,必须编制包括防治冲击地压内容的作业规程及专项防治措施的实施规程,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9 条发生冲击地压事故后,应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矿长、总工程师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处理、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恢复工作的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提出事故调查报告,建立冲击地压事故档案,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10 条对从事开采冲击地压煤层的有关人员,都要进行冲击地压知识教育,熟悉冲击地压发生的原因、条件、前兆等基础知识以及需要采取的防治措施。防治冲击地压的措施中,必须明确规定发生冲击地压时的撤人路线。

集团公司防冲细则

煤业(集团)公司冲击地压综合防治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切实贯彻《矿山安全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防治冲击地压的各项规定,促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的健康发展,特制定《冲击地压综合防治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义马煤业(集团)公司所有生产和在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的各级领导都必须把防治冲击地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体职工都必须严格执行本《细则》各项规定。 第2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按照安全培训、预测预报、防治措施、防治措施的效果检验、安全防护“五位一体”的措施进行综合防治。 安全培训是指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强化职工培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主动防治的意识; 预测预报是对有冲击地压危险的区域进行监测和预报,为防治措施提供指导; 防治措施包括主动防范和主动解危措施,一般指优化生产布局、减少应力集中、加强巷道支护等措施减少冲击地压的发生和采取卸压爆破、煤层注水、钻孔卸压等方法弱化冲击程度,形成防冲保护带; 防治措施的效果检验是对防治措施的效果采用电磁辐射法和钻屑法等方法进行冲击危险性检验,各项指标均在临界值以下,才能正常生产; 安全防护是指在采取防治措施后仍然不能完全杜绝冲击地压发生,为降低冲击地压发生时造成的人身伤害所采取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第3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成立专职防冲机构,明确矿井冲击地压管理负责人。矿长对矿井冲击地压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应定期检查、平衡防冲工作,解

决防冲所需的“人、财、物”,保证防冲工作的实施;总工程师对防冲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防治冲击地压措施的编制、审批、实施,并负责组织编制防冲工作的计划、方案;分管副矿长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的防冲工作。防冲机构具体开展冲击地压的防治工作。 第4条开采冲击地压煤层必须编制防治冲击地压专门设计,专门设计应包括设计说明书和工程图;专门设计必须报集团公司审批并在工程开工前一个月完成。 设计说明书除一般采掘工程设计的内容外,应包括下列内容: 地质条件——煤层的地质年代、赋存情况、地质分层及其冲击倾向和有关物理力学性质、顶底板的岩性和厚度、地质构造等; 开采条件——开采方位、储量、开采程序、采煤方法和巷道布臵、上下煤层及本煤层相邻地区的开采情况(包括遗留煤柱、开采边界、工作面错距、开采时间等); 冲击地压危险程度——根据本地区地质开采条件、过去发生冲击地压的情况、相邻地区及地质开采条件相似地区发生冲击地压的情况,评价本地区的冲击地压危险程度; 专门设计的工程图应有: 采掘工程图与地质构造图——应标明本区及相邻地区开采情况及地质构造等; 上下煤层对照图——应标明上层、下层的开采情况、遗留煤柱的位臵与尺寸、上下煤层中遗留煤柱和开采边界对开采煤层的影响范围等; 防治冲击地压专门措施的工程图——应标明预测预报、防治方法和生产技术性专门措施的实施地点、实施顺序与实施方法等; 地质剖面和柱状图。 第5 条开采冲击地压煤层的专项措施由防冲部门制定,防治冲击地压的专项措施应包括:计划采取的冲击危险预测方法、冲击地压治理方法及相应的制

冲击地压及防治技术培训

冲击地压及防治技术培训

兴隆庄煤矿 冲击地压及防治技术培训 本培训共分为六讲 第一讲冲击地压概述 第二讲冲击地压发生的机理 第三讲冲击地压的影响因素 第四讲冲击地压预测方法 第五讲冲击地压防治措施 1 冲击地压概述 1.2 冲击地压的显现特征 (1)突发性:冲击地压发生前一般无明显前兆,冲击过程短暂,难以确定发生的时间、地点的强度。 (2)多样性:一般表现为煤爆(煤壁爆裂、小块抛射)、浅部冲击和深部冲击。最常见的是煤层冲击,也有顶板冲击和底板冲击,少数矿井发生岩爆。 (3)破坏性:往往造成煤壁片帮、顶板可能有瞬间明显下沉;有时底板突然鼓起甚至接顶;常常有大量煤块甚至上百立方米的煤体突然破碎并从煤壁抛出,堵塞巷道,破坏支架;从后果来看冲击地压往往造成人员伤亡和巨大的生产损失。 (4)复杂性:在自然地质条件上,除褐煤以外的各种煤种都记录到冲击现象,采深从200~1000m,各种地质条件都发生过冲击地压。在生产技术条件上,各种采煤方法都出现了冲击

类型: 第一类:底板冲击(鼓起)型:东滩矿42轨3#提(两次修复)、43上07轨顺、143上06(西)工作面; 第二类:顶板冲击(下沉)型:东滩矿43上04(北)工作面运顺、济三矿6300工作面辅助顺槽,东滩矿4305工作面切眼导硐;该类冲击具有顶板活动诱发冲击的特点。 第三类:巷帮冲击型:济三矿6303工作面辅助顺槽; 北京:门头沟煤矿是我国冲击地压最严重的矿井之一,现在是木城涧、大安山矿和房山矿具有冲击危险。黑龙江:鸡西、鹤岗。辽宁:抚顺矿务局,胜利矿为最早,而龙凤矿最为严重,现在是老虎台矿较严重。阜新(五龙、孙家湾)、北票(台吉、冠山)。开滦:唐山矿,开滦矿务局唐山矿的冲击地压大多发生在两面或三面临空的半岛形或孤岛形煤柱中。徐州矿务局,三河尖矿为“三硬”矿区,冲击地压危害较严重。旗山矿与权台矿同属“三软”矿井,事实上这两个矿都曾发生了较为严重的冲击地压事故。四川:砚台、天池。山西:大同。 山东省从1960年到2004年共在13个矿井发生231次冲击地压、死亡25人,重伤46人。目前具有冲击危险的矿井如下: 新汶矿业集团孙村、华丰、良庄、协庄、潘西;淄博矿业集团唐口矿;临沂矿务局古城矿;济宁市欢城矿;枣庄矿务局陶庄矿,八一矿;兖州煤业股份公司东滩矿、济三煤矿、南屯煤矿、济二煤矿。 1.3 国外冲击地压概况 (一)前苏联 自1951年起,全苏地质力学及矿山测量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2021)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2021)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2021)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煤矿冲击地压的防治工作,有效预防冲击地压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2条煤矿企业(矿井)和相关单位的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3条煤矿企业、矿井的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冲击地压防治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总工程师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技术负责人,对冲击地压防治技术管理工作负责。 第4条冲击地压防治费用必须列入企业(矿井)年度安全费用计划,保证满足防冲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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