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水产品的安全质量标准

无公害水产品的安全质量标准
无公害水产品的安全质量标准

一、无公害水产品及管理

无公害水产品是人民关注的焦点。它是

指在良好的生态环境条件下,按无公害水产品

生产技术规程生产加工,产品不受农药、重金

属等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把有毒有害物质控制

在食用安全允许范围内。无公害水产品简而言

之就是水产品(含加工产品)的产地环境、生

产投人物质(饲料、药物等)、生产技术规程和

产品符合相关无公害水产品系列标准。

无公害水产品包括绿色食品、有机食品、

生态食品、安全食品、自然食品。一类是中国

的AA级绿色食品等效采用了IFOAM(国际有

机农业运动联盟)的有机食品标准。是指农

产品从耕作、养殖到加工不添加任何人工或

化学物质;二类是A级绿色食品是指在生产

中允许限品种、限量、限时使用国家允许的渔药、饲料、添加剂、抗生素,产品必须达到规定限量标准。无公害食品在我国25个省市自治

区已公布各自管理办法。

《湖北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已于

2以X)年12月7日蒋祝平省长签署的208号政府令予以颁布,并发布了“湖北省无公害农产

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凡申报无公害农产

品标志的有关单位与个人,应本着自愿的原

则,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

专家对申报产品的产地环境、生产加工过程

进行技术评价,送抽样产品到指定的通过省

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计量认证

并考核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报省农业

行政主管部门授予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并在

省级报刊给予公告。

无公害水产品的申报管理,其水产品

(含加工产品)产地环境和投人物质产品质

量的检测由农业部认可批准的专门机构进

行,“农业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

验测试中心(武汉)”是经过农业部机构、计

量认证,设立在湖北省水产科学研究所内,承

担有关其水产品(含加工产品)产地环境和

投人物质产品质量的检测任务。

二、无公容水产品的安全质.标准

无公害水产品应执行的标准可分为以下

几大类:

(一)产地环境质量应符合:

1.《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水质》

NY5051一2(X)l

2.《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NY月391一2(XX)

(二)生产投人物质、饲料、渔药使用准则

1.《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SCfr1051一2阅2

2.农牧发(2(X)2)号文《关于发布食品动

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的通知》

3.《无公害食品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

量》NY5072一2(X)2

三、无公容水产品生产技术规范

l.(中国池塘养鱼技术规范》,刃,101创一7

2.《无公害食品稻田养鱼技术规范》

NY汀5055一2《洲〕1

3.《无公害食品中华绒鳌蟹养殖技术规

范》NY汀5065一2(X)l

4.《无公害食品中华鳖养殖技术规范》

NYIf5067一2砚X)2

5.《无公害食品池塘饲养鳗鲡技术规

范》NYff506于一2002

6

.

《无公害食品尼罗罗非鱼养殖技术规

范》NY门万054一2(X)2

7.《无公害食品牛蛙养殖技术规范》NY汀5157一2(刃2

8.《无公害食品罗氏沼虾养殖技术规

范》NY汀515今一20()2

9

.

《无公害食品虹鳞养殖技术规范》

NYIfsl61一2以)2

10.《无公害食品乌鳗养殖技术规范》

NYIfsl65一20()2

11.《无公害食品级养殖技术规范》

NY理5167一21刃2

12.《无公害食品黄鳝养殖技术规范》

NY汀516争一2加2

四、无公害水产品质t

1.无公害水产品及其加工产品应符合国

家、行业、地方及企业标准。

2.《无公害食品水产品渔药残留限量》

NY5070一2《均2

3.《无公害食品水产品有毒有害物质限

量》NY5073一20()l

4.《无公害食品草鱼、青鱼、鲍鱼、尼罗

罗非鱼》NY5053一20()l

5.((无公害食品中华绒鳌蟹》

NYS以抖一2(X)l

6

.

((无公害食品中华鳖》NYSO66一

7

.

《无公害食品鳗鲡》NY5068一2001

8

.

《无公害食品牛蛙》NY515‘一2002

9

.

《无公害食品罗氏沼虾》NY5158一

10

.

《无公害食品虹缚》N丫5158一2002

IJ

.

《无公害食品乌鳍》NYS】翻一2(X)2

12

.

《无公害食品姗》NY5166一一2的2

13

.

《无公害食品黄鳝》NY5168一2002

14

.

《无公害食品克氏鳌虾》NY517作一

l,‘oooo,一,‘

2(X)2

巧.《无公害食品水发水产品》

NY5172一20()2

无公害水产品标准的要求一般高于常用

的水产养殖标准,对增加水产品高附加值创

造了条件。国内外贸易市场无公害水产品价

格可提高20叹一50%。我国将用8一10年时间实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和消费,任重而道远,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意识,使我国水

产业健康发展,加强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增加出口创汇

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样例)

青联牌无公害蔬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 嘉兴青联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为保证蔬菜产品质量,确保无公害产品蔬菜质量安全,保障蔬菜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别制定本质量控制措施。本质量控制措施适用于嘉兴青联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蔬菜基地种植的莴笋、菜用大豆、结球甘蓝、花椰菜、萝卜、青菜(菜薹)、大白菜,叶类和瓜类蔬菜产品。 一、组织管理措施; 公司坚持以“质量第一、诚信经营”的宗旨,全面抓好蔬菜产品生产、销售和质量管理工作,按无公害产品质量安全要求组织蔬菜规范化生产,建立健全管理组织,加强生产责任制。 1、建立组织。建立以法人代表为首,由生产基地负责人、技术员、无公害产品内检员、田间生产记录员等组成嘉兴青联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公害产品质量管理小组;明确分工,建立工作责任制度。 2、建立责任制。公司法人代表担任无公害产品质量管理小组组长,组织制订蔬菜生产、经营年度计划,对产品质量管理负总责;副组长协助组长产品质量管理和生产、经营计划的实施;无公害产品内检员对公司销售蔬菜产品质量负全责;技术员负责基地蔬菜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的技术管理;基地负责人负责基地员工按生产技术规程操作,帮助和督促员工建立田间生产记录。

3、组织培训。公司组织种植户参加各种类型的无公害产品质量培训,首先,公司产品质量管理小组人员极积参加各级政府部门组的培训班,学习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树立法规意识,确公司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其次,邀请市、区、镇农业技术专家到公司基地,对职工进行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生产技术培训。公司技术员根据作物生长季节对基地员工进行技术培训和技术管理。基地管理人员、无公害产品内检员、投入品采购管理人员必须培训后持证上岗。 4、建立“五统一”。公司实行统一技术培训、统一生产技术规程、统一投入品采购、统一投入品使用、统一产品分级销售;确保无公害产品蔬菜优质、安全上市。 二、投入品管理措施 公司蔬菜基地使用的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投入品必须向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农资经营许可证》经营资质的单位采购。 (一) 种子使用管理 1、种子选用。公司根据作物生产特性和当地土壤特点、气候环境条件,适合发展蔬菜生产,重点选择优质高产、抗病虫害和抗逆能力较强蔬菜种子进行种植。 2、严格控制蔬菜种子来源,所需种子必需向具备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单位采购;从国外或外省市进口的种子必需有检疫证明。公司设有专门的种子仓库和种子保管人员;种子保管员对购入种子,必须查验种子的数量、品种和相关发票无误后方可入库。

水产品质量安全方案

水产品质量安全方案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各镇街海渔(水技)站、办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全覆盖、无缝隙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经研究,现将2013年度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率先跨越、宜居”的总体要求,切实把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深入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源头管理,强化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水产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明显提高,人民群众水产品消费安全得到切实保障。二、工作方案(一)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群

众监督体系定期组织镇街水产品安全工作人员、村居水产品安全协管员开展业务培训及安全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协管水平,建立健全全覆盖、无缝隙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二)进一步完善部门、镇街联动机制加强对镇街水产品安全业务指导,落实职责分工,主要针对水产养殖源头的监管工作。(三)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1、建立水产品安全季度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工作例会,定期交流、讨论和部署水产品安全重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水产养殖环节出现的问题;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总结上一季度工作,分析研究存在问题,提出下一季度工作目标。2、签订水产养殖安全责任状:由区海渔办与各镇街海渔(水技)站、已获无公害产地认定及规模化养殖场签订水产养殖安全责任状,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提高监管水平。(四)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力度1、完善规模化养殖场水产养殖生产三项记录制度,严格各项生产操作规程。2、

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

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食品卫生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号 【失效依据】卫生部令第78号--卫生部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部门规章目录(48件)【发布部门】卫生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1990.11.20 【实施日期】1990.11.20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 (1990年11月20日卫生部令第5号)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加强对水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管理范围系指供食用的鱼类、甲壳类、贝壳类等鲜品及其加工制品。 第三条凡供食用的水产品(包括鲜售和加工)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黄鳝、甲鱼、乌龟、河蟹、青蟹、蟛蜞、小蟹、各种贝类均应鲜活销售。凡已死亡者均不得出售和加工。 (二)含有自然毒素的水产品,如:鲨鱼、鲅鱼、旗鱼必须去除肝脏;鳇鱼应除去

肝、卵;河豚鱼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应剔出集中妥善处理,因特殊情况需进行加工食用的应在有条件的地方集中加工,在加工处理前必须先去除内脏、皮、头等含毒部位,洗净血污,经盐腌晒干后安全无毒方可出售,其加工废弃物应妥善消毁。 (三)凡青皮红肉的鱼类,如鲣鱼、参鱼、鲐鱼等易分解产生大量组胺,出售时必须注意鲜度质量;在不能及时鲜销或需外运供销时应立即劈背加25%以上的盐腌制,以保证食用安全。 (四)使用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五)凡因化学物质中毒致死的水产品均不得供食用。 (六)凡虫蛀、赤变、脂肪氧化蔓及深层的水产品不得供食用。 第四条凡接触水产品的设备、用具应用无毒无害的材料制成,便于清洗、消毒。场地,用具、车辆在每次使用前后均应清洗或消毒。 第五条有生食水产品习惯的地方,为保证食用安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会同水产、商业部门制订卫生管理办法,限制品种,严格遵守卫生要求防止食物中毒。食品卫生监督机构根据防疫要求,可随时采取临时限制措施。

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考试题库

附 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检测技术 件: 人员大比武理论知识考试参考试题 题库 一、选择题 (一)单选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法律法规类 1.《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所称的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 B )。 A ?农产品及制品 B ?初级产品 C ?植物产品 D ?动物产品 2.《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C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A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B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C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3.《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颁布和实施时间分别为( B ) A. 2006年6月29日、2007年1月1日 B.2006 年4 月29 日、2006 年11 月1 日 C.2007 年1 月1 日、2007 年5 月1 日 D. 2007年4月29日、2007年11月1日 4.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B )的规定。 A .食品安全法B.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C.食品卫生法 D .产品质量法 5.《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农业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

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发布有关( A )状况信息。

6.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 ( B )统一公布国家食品安全总体 情况、食 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及其处理信息、其他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国务院确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 息。 A. 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 B.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C. 国务院质量监督部门 D.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7. 《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时间为( A. 2006年 11月 1日 C . 2009年 1月 1日 8. 《食品安全法》中的食品是指各种供人( C )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 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A .吃的 B .饮用的 C .食用或者饮用的 D .其他的 9. 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 C )联合发布 A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B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 C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 D .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10.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应当根据( C ),及时修订 A .科学技术发展水平 B .农产品市场监管情况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需要 A ?农产品质量安全 C .农业生产环境质量安全 B .食品质量安全 D .农、兽药质量安全 D )。 B . 2008年 6月 1日 D . 2009 年 6 月 1

无公害农产品质量与标志监督管理规范

无公害农产品质量与标志监督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无公害农产品质量与标志监督管理,维护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权威性和品牌公信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和各级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标志使用、认证工作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各级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应当将无公害农产品质量与标志监督管理作为无公害农产品工作的重要内容,安排专门人员和经费,明确监管职责,建立监管责任追究制度。 第四条无公害农产品质量与标志监督管理实行“行政执法为主导、行业自律为基础、社会监督为保障”的监管运行机制。

第二章质量监管 第五条各级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应当采取环境检测和实地检查等方式开展本地区、本行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和生产过程监督管理工作。 环境检测指由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定点检测机构对产地水质和土壤质量进行的抽样检测。实地检查指检查组对产地环境质量、区域范围、生产记录、证书有效性、投入品使用、生产操作规程及相关标准的执行等情况进行的综合评价,检查组由2-3名无公害农产品检查员组成。 各地每年至少应当对30%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实施环境检测或实地检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定期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状况开展抽查。 第六条获得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的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 (一)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被污染或者产地环境达不到标准要求;

(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不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相关标准要求; (三)擅自扩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撤销其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 (一)被予以警告的产地逾期未改正; (二)该产地生产的产品在质量抽检中检出禁用药物。 第七条省级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应当在作出处理后10个工作日内将撤销产地认定证书的产地名录报送至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并每半年通过媒体公告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失效和撤销的产地名录。 对产地认定证书被撤销的获证单位,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对应撤销其产品证书。

关于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细则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142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关于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细则标准版本

关于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细则标准 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健全我县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创新监管机制、监管制度,强化监管力量,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我县水产品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河南省实施(渔业法)办法》 《兽药管理条例》 《河南省水产亩种管理办法》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新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二、监管对象 全县范围内从事水产养殖、苗种生产的单位及个人 三、监管目的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围绕监管重点,加强源头控制,建立健全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等工作机制,明确牵头部门,落实责任分工,加强综合协调,形成监管合力,确保我县水产品质量安全。 四、县农业局的监管职责 1、负责开展本辖区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

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普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组织县级水产科技人员对水产养殖户开展水产健康养殖培训,引导养殖者科学用药、安全用药。 2、负责加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县级水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制定《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我县辖区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并指派专人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日常工作,加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监督和指导的领导责任制,形成职责明确、各负其责、上下联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格局,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 3、负责我县区水产投入品的监管。加大现场执法力度,填写现场执法记录表,安全检查率达到

养殖水产品质量控制措施

养殖水产品质量控制措施 (一)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一、为保障产品达到养殖水产品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特制定 本制度。 二、遵守国家有关药物管理规定,不存放和使用国家、输入国或地 区规定禁止使用的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不向无《兽药经 营许可证》的销售单位和个人购买渔用药物。 三、严禁使用无生产许可证、批准文号、生产执行标准的渔药,药 物必须有标明有效成份。 四、药品应专用药品仓库存放,上锁并由专人管理。进库验收时需 检查标签是否符合要求,拒绝违禁药品进库。设药物架,药品 分类标识清楚,禁、限用药上墙公示。 五、使用药物应当符合《兽药管理条件》和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渔 用药物使用准则》(NY5071-2002)的规定。同时对照养殖品种 所患的疾病准确诊断,对症下药。药量按用药使用说明书的要 求,防止滥用渔药与盲目增大用药量或增加用药次数、延长用 药时间。 六、药品应使用“三效”(高效、速效、长效)、“三小”(毒性小、 副作用小、用量小)的渔药,同类药物应交替使用,以防止产 生抗药性。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或具三致毒性(致癌、致畸、致突变)的渔药,尽量使用中草药进行防治。

七、用药时应明确各药品的停药期,严格遵守,确保产品的安全。 八、用药施行处方管理制度,处方内容包括:网箱号、用药名称、 剂量、使用方法、使用频率、用药目的。由技术员开出处方, 经质量管理员审核后发放,仓库管理员应认真核对网箱号与重 量,每个网箱用药量称完后必须立即放入池号标记。 九、值班人员泼药时应核对好网箱号,泼洒前应先搅拌均匀。 十、做好用药记录 (二)饲料使用管理制度 一、为保障产品达到养殖水产品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特制定 本制度。 二、使用饲料应当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农业部《无 公害食品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NY5072-2002)。 三、禁止使用无产品质量标准、无质量检验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 和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饲料添加剂。配合饲料应标签完好, 有产品标准、成份表、保质期。配合饲料来自检验检疫机构备 案的饲料厂。 四、禁止使用变质和过期饲料。库存饲料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五、配合饲料应专用仓库存放,仓库要求隔热、通风条件良好。 六、使用冰鲜饵料要求当天购买,购买时应检查冰鲜饵料的新鲜度, 严禁使用福尔马林处理的饵料,有条件可用简易试纸测试。七、根据鱼摄食情况掌握饵料使用量,尽量做到不剩料。若有剩余

水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水产品车间管理制度 水产加工车间管理制度 1、 卫生安全: 1.1、 车间工作服、鞋类不能穿着离开生产区,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 10-100元的处罚。 1.2、 车间与外界相连的窗户不能打开,发现一次罚10元。 1.3、 作业前做好准备工作,直接接触产品的器具必须经过清洗消毒, 违者给予罚20元。 1.4、 戴手套时只能接触产品,而不能接触产品以外的物品;手套用完后要扔到垃圾桶中,不得乱扔,违者每次罚5元。线手套每天下班后要统一交回卫检员处,第二天领消毒过的手套,违者每次罚10元。1.5、 直接用于盛装食品的器具或者所有与食品相接触的工器具、盒子 不能直接置于地面上,违者每次给予罚10元。 1.6、 车间内水管要按规定挂好,地漏要盖好;作业完毕后所有器具要 清洁干净,违者每次罚5元。 1.7、 手受伤的员工必须上报车间管理人员,违者每次罚5元。由车间 管理人员决定是否调离工作岗位。 1.8、 工作场所要保持干净,工作完成后所有的机器和台面都要冲洗干 净,发现一次对当事人批评,发现二次罚10元。 1.9、 生产过程中注意生产安全,否则对因操作失误或则或者工作不小 心而导致的伤害事件发生,将给予警告和响应相应的处罚。 1.10、 保管好自己工作所有的工具,随时检查是否破坏,发现破坏应 及时通知班长,然后协助班长解决,否则警告。 2、 标准 >标准作业: 2.1、 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和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规范操作, 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工艺标准,对于违反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20元。 2.2、 未经客户和领导同意,擅自更改作业程序、操作方法、生产工艺 或生产配方,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10-100元。 3、 成本控制: 3.1、 作业中要小心谨慎,不可随意丢弃,违者经教育不改的,每次罚 5元。 3.2、 工作中应节约水、电,否则每次罚3元。 3.3、 原材料、辅料、半成品、成品等需随意浪费的,每次罚5-100 元。

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2011年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与 2012年工作计划 新洲区水产服务中心 2011年区水产服务中心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以及省、市、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制订了《新洲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监督、抽检等专项整治工作,使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广大养殖生产者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有了明显提高,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经部、省、市抽检和自检460批次,合格率达100%。现将一年来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目标明确,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全覆盖。 2011年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目标是:以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等为依据,制订了《严厉打击水产品非法添加行为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着力解决水产养殖过程中存在的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严肃查处禁用渔(兽)药、假劣饲料违规使用行为;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和衔接顺畅、运转高效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体系,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构建水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和目标要求,结合我区渔业生产活动的特点, 成立了“新洲区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由中心主任陈小桥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分管副主任、纪检书记和总工程师任副组长,生产科、渔政站、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等单位共同参与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设立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订了《新洲区2011年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和工作目标,明确规定水产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由区渔政站和区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具体负责。在此基础上,中心与各街镇场、渔业专业合作社及健康养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及渔业科技核心示范户签订了150份《水产品安全工作责任状》,做到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覆盖。使水产品成为新洲市场上最放心食用的安全食品之一,为“平安新洲、和谐新洲”建设作出了贡献。 二、宣传培训,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知识深入民心 为了加强从“鱼池到餐桌”的全程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我中心积极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共印制了《严厉打击水产品非法添加行为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渔业法》、《湖北省实施〈渔业法〉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水产品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等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资料1万份。同时,区渔政站多次通过电视台、水产品安全执法检查等活动宣传水产品安全法律知识,区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利用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的机遇宣传和普及健康水产品养殖的知识。全年共接受水产品质量安全法规知识宣传和科技培训的人数达1.5万余人次。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清楚了如何生产安全水产品、如何识别健康水产品的知识,让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深入人心。 三、源头治理,加大水产投入品的日常监管 在日常监管工作过程中,针对我区水产品安全现状和特点,以全区24.5万亩养殖水面为依托,以5个国家、省级健康养殖示范场和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绿色和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及12个无公害水产品认证单位、38个较大规模的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及8家市“菜蓝子工程”精养鱼池新(改)建单位为重点,对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全面检查,以邾城、阳逻、仓埠、双柳、渡湖5大水产板块基地为核心,加强产地管理;。

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行业标准

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行业标准(目录) 为了推动“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实施,保证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和消费安全,农业部组织制定了《无公害食品韭菜》等75项行业标准,并于日前通过专家审定,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予以发布实施。NY为强制性标准,NY/T为推荐性标准。各项行业标准自2001年10月1日起实施。各项标准的编号、名称如下: 1.NY 5001-2001无公害食品韭菜 2.NY/T 5002-2001无公害食品韭菜生产技术规程 3.NY 5003-2001无公害食品白菜类蔬菜 4.NY/T 5004-2001无公害食品大白菜生产技术规程 5.NY 5005-2001无公害食品茄果类蔬菜 6.NY/T 5006-2001无公害食品番茄露地生产技术规程 7.NY/T 5007-2001无公害食品番茄保护地生产技术规程 8.NY 5008-2001无公害食品甘蓝类蔬菜 9.NY/T 5009-2001无公害食品结球甘蓝生产技术规程 10.NY 5010-2001无公害食品蔬菜产地环境条件 11.NY 5011-2001无公害食品苹果 12.NY/T 5012-2001无公害食品苹果生产技术规程 13.NY 5013-2001无公害食品苹果产地环境条件 14.NY 5014-2001无公害食品柑桔 15.NY/T 5015-2001无公害食品柑桔生产技术规程 16.NY 5016-2001无公害食品柑桔产地环境条件 17.NY 5017-2001无公害食品茶叶 18.NY/T 5018-2001无公害食品茶叶生产技术规程 19.NY/T 5019-2001无公害食品茶叶加工技术规程 20.NY 5020-2001无公害食品茶叶产地环境条件 21.NY 5021-2001无公害食品香蕉 22.NY/T 5022-2001无公害食品香蕉生产技术规程 23.NY 5023-2001无公害食品香蕉产地环境条件 24.NY 5024-2001无公害食品芒果 25.NY/T 5025-2001无公害食品芒果生产技术规程 26.NY 5026-2001无公害食品芒果产地环境条件 27.NY 5027-2001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 28.NY 5028-2001无公害食品畜禽产品加工用水水质 29.NY 5029-2001无公害食品猪肉 30.NY 5030-2001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31.NY 5031-2001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32.NY 5032-2001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饲料使用准则 33.NY/T 5033-2001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管理准则 34.NY 5034-2001无公害食品鸡肉 35.NY 5035-2001无公害食品肉鸡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实用文档】水产品标准

待批标准 水产品加工规范 前言 制定本标准的技术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九条的规定,并以"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原则作为质量保证体系的基础,并参考了国际及国外先进标准、法规,其中包括: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 RCP-1-1969,Rev。 3(1997)《食品卫生通则国际推荐规程》,欧共体指令91/492EEC《活双壳贝类生产和投放市场的卫生条件的规定》、91/493EEC《水产品生产和投放市场的卫生条件的规定》,美国联邦法规21 CFR Part123and1240《水产品生产与进口的安全卫生程序》,加拿大渔业海洋部的《质量管理规范(QMP)》、GB/T 19021.1-1993《质量体系审核指南审核》等。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D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农业部渔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晓川、林美娇、王联珠、陈远惠、张云波、李兆新。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产品加工企业的基本条件、水产品加工卫生控制要点以及以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原则为基础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的程序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水产品加工企业。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2760一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3097一1997海水水质标准 GB 5749一1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83-1994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术语 GB 7718一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SC/T9001一1984人造冰(原GB 4600一1984)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水产品 海水或淡水的鱼类、甲壳类、藻类、软体动物以及除水鸟及哺乳动物以外的其它种类的水生动物。 3.2水产加工品 水产品经过物理、化学或生物的方法加工如加热、盐渍、脱水等,制成以水产品为主要特征配料的产品。包括水产罐头、预包装加工的方便水产食品、冷冻水产品、鱼糜制品和鱼粉或用作动物饲料的副产品等。 3.3水产食品 以水产品为主要原料加工制成的食品。 3.4良好加工规范(GMP) 生产(加工)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食品应遵循的作业规范。GMP的核心包括:良好的生产设备和卫生设施、

农产品质量检验

农产品质量安全常识 一、蔬菜中的主要污染物有哪些? 1. 目前我国蔬菜中的主要污染物使农药残留、硝酸盐、重金属等。①农药(特别是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是目前生产品种最多、使用量最大、也最可能引起强烈中毒反应的污染物。②蔬菜是易富集硝酸盐植物,特别是现代农业化肥的大量施用,使蔬菜中硝酸盐含量急剧上升。③蔬菜中重金属主要来源于工业“三废”的排放及城市垃圾、污泥和含重金属的化肥、农药,有毒重金属主要指铜、锌、镉、铬,另外还有汽车尾气造成的铅污染。生物污染问题也开始引起重视,但由于我国消费者食用蔬菜绝大部分是熟食,烹调过程可以使微生物失活,只要不食用未经加热的蔬菜或在食用前充分洗净,这类污染对人体的危害基本可以避免。 二、蔬菜中的污染物有何危害? 长期进食被农药污染的不合格蔬菜,会产生慢性农药中毒,影响人的神经功能,严重时会引起头昏多汗、全身乏力,继而出现恶心呕吐、浮痛腹泻、流涎胸闷、视力模糊、瞳孔缩小等症状。 硝酸盐本身毒性并不大,但它在人体内可被还原成亚硝酸盐,使正常的血红蛋白氧化成高铁血红蛋白,而丧失携氧能力,导致人机体内缺氧,引起高铁血红蛋白症。亚硝酸盐还可以与人肠胃中的含氮化合物结合成致癌的亚硝胺,导致消化系统癌变。通常硝酸盐积累顺序为:叶菜类>根菜类>葱蒜类>瓜果类>豆类>茄果类。烹饪的蔬菜存放时间延长,其亚硝酸盐含量明显增加,所以建议不要食用烹饪后隔夜存放的蔬菜。蔬菜中重金属的污染一般不会引起急性中毒反应,但长期积累会给人类健康带来严重的潜在威胁。 三、有虫眼的蔬菜就一定是安全的吗? 蔬菜有没有虫眼并不能作为蔬菜是否安全的标志。有很多虫眼只能说明曾经有过虫害,并不能表示没有喷洒过农药。如果菜幼小时叶片留下了虫眼,虫眼反而会随着叶片长大而增大。有时候虫眼多的蔬菜,菜农为了杀死害虫反而会喷药更多。此外,害虫同样具有抗药性,一旦产生抗药性,菜农往往需要加大剂量才会有效果。所以,看蔬菜是否有农药残留不能只看它有没有虫眼。 四、购买的新鲜蔬菜应浸泡几小时后方能食用,这种观点正确吗?

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行为规范(精)

附件6: 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行为规范 为了规范对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行为,保证检测数据的科学、公 正和准确,特制定本规范。 一、抽样工作 抽样是例行监测工作的重要环节,抽样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监测结果 的质量。各质检中心要高度重视。 (一)抽样的组织与准备 1、各质检中心在抽样前应组织参加抽样的人员进行业务和相关法规的培训,重点培训抽样中涉及的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抽样方案、 抽样技术和工作纪律等。 2、各质检中心应根据农业部下达的任务要求,会同各监测城市行政 主管部门,按照随机抽样的原则,确定抽样地点。 3、各质检中心应严格按SC/T 3016-2004《水产品抽样方法》的规定, 认真准备抽样工作所需的物品,并由专人检查和分发。 (二)抽样工作程序 1、抽样人员应主动向被抽检单位出示抽样通知书或介绍信以及抽样人员的工作证件。抽样人员应衣着整洁,态度端正,工作作风严谨,树立 部级质检中心良好形象。 2、抽样人员必须到现场(货架或零售摊位)严格按抽样程序进行抽 样,不得由被抽检单位或他人取样后交抽样人员。 3、抽样人员应在现场认真逐项填写抽样单。抽样工作单共四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交受检单位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第三联随待检样品,

第四联交农业部。抽样工作单填写的信息应齐全、准确,字迹清楚,有可追溯性。抽样工作单经抽样人员和被抽样单位相关人员双方确认无误后在 抽样单上共同签字,或加盖公章。 4、抽样人员按抽样程序进行样品编号、封样及留样,抽取样品的数 量及质量应满足检测工作的需要,保证每个样品量不少于400克。 5、所抽取的样品帖上标签后进行妥善保存,并由抽样人员尽快带回 中心,防止样品变质。 6、抽样过程如发生突发事件或出现严重问题时,抽样人员应立即向 本单位负责人汇报,不得擅自处理。 7、抽样人员应注意了解被抽检单位的经营、管理及产品来源等各种情况,并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以便进行总结和为上级部门提供参考信息。 8、质检中心应对带回的样品及时进行认真检查,对封样情况、样品数量、质量、样品编号与抽样单进行一一核对,检查合格后方可填单入库。 9、质检中心业务管理部门在样品入库后,应及时进行样品处理,并 安排检测工作。 (三)抽样纪律 1、抽取的样品一经封样,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封或更换,否则该样品 作废,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抽样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抽样人员守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3、抽样方案、抽样工作等具体安排应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泄露给 任务下达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4、如发现抽样人员有不良行为时,质检中心应及时进行调查,视情况停止有关抽样人员的工作,必要时予以调离或辞退,并按有关程序规定

水产品安全与质量控制概要

水产品安全与质量控制 Safety and quality control of aquatic products 40学时(理论课40) 2学分 一、课程性质、地位和任务 水产品安全与质量控制是研究水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环节的操作规范,研究从源头上控制水产品中有害物质的方法。本课程是集水产养殖、加工、流通、有关政策、法规于一体的一门新兴学科,基本目标是为生产优质、无公害水产品提供指导。 本课程是我校农业推广硕士渔业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领域主干课。 其先修课程主要有:水产养殖学、水产动物疾病学、水产药物学、水产微生物学、水生动物营养与饲料、渔业政策与渔业管理。 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1.根据理论结合实际的原则,要求学生重点掌握如下内容: (1)水产品生产过程中各种危害的控制方法; (2)水产品中各种有害残留的检验检疫。 2.基本掌握的内容: (1)各种水产品安全与质量控制体系; (2)水产品安全与质量控制体系文件的编写。 三、课程教学大纲与学时分配 第一章绪论 (2学时) 1.1水产品安全的重要性 1.2 国内外水产品安全现状 1.3我国实施水产品安全与质量控制的必要性 第二章水产品安全与质量控制体系 (6学时) 2.1 良好操作规范(GMP) 2.2 卫生操作标准程序(SSOP) 2.3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 2.4 HACCP体系审核 第三章水产品中存在的危害 (4学时) 3.1 水产品中存在的危害类型 3.2 水产品危害的来源 第四章水产品危害的控制方法 (10学时) 4.1 病原生物的控制方法 4.2 天然毒素的控制方法 4.3 环境化学污染物危害的控制方法 4.4 渔药危害的控制方法 4.5 储运不当导致危害的控制方法 4.6 加工过程各种危害的控制方法 第五章水产品安全与质量控制体系文件的编写 (8学时) 5.1水产品安全与质量控制体系文件的编写 5.2 卫生质量管理手册的编写

水产制品生产卫生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制品生产卫生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产制品生产过程中原料采购二验收二加工二包装二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场所二设施二人员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三 本标准适用于水产制品的生产三 2术语和定义 G B14881 2013中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三 2.1水产制品 以鱼类二虾蟹类二头足类二贝类二棘皮类二腔肠类二藻类和其他可食用水生生物为主要原料,经加工而成的食品三 2.2暂养 活体水产品在洁净水体中放养一段时间的操作过程三 2.3贝类净化 从符合渔业水质标准的区域捕获的活贝类在天然或人工清洁海水中暂养一段时间使体内的微生物数量降低的过程三 3选址与厂区环境 3.1选址 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3.1的规定三 3.2厂区环境 3.2.1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3.2的规定三 3.2.2生产区域内不应饲养与生产加工无关的动物三 4厂房和车间 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第4章的相关规定三 5设施与设备 5.1设施 5.1.1供水设施 5.1.1.1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5.1.1的规定三

5.1.1.2加工用水应根据当地水质特点和产品的要求增设水质净化或消毒设施,必要时应在无污染区域设置储水设施,储水设施应采用无毒二无味二防腐蚀二不易脱落的材料制成,便于定期清洗消毒,同时应密封并适当防护以确保加工用水的安全卫生三 5.1.2排水设施 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5.1.2的规定三 5.1.3清洁消毒设施 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5.1.3的规定三 5.1.4废弃物存放设施 5.1.4.1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5.1.4的规定三 5.1.4.2废弃物容器应防水二防腐蚀二防渗漏三如使用管道输送废弃物,则管道的安装二维护和使用应避免对产品造成污染三 5.1.5个人卫生设施 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5.1.5的规定三 5.1.6通风设施 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5.1.6的规定三 5.1.7照明设施 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5.1.7的规定三 5.1.8仓储设施 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5.1.8的规定三 5.1.9温控设施 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5.1.9的规定三 5.2设备 5.2.1生产设备 5.2.1.1一般要求 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5.2.1.1的规定三 5.2.1.2材质 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5.2.1.2的规定三 5.2.1.3设计 5.2.1.3.1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5.2.1.3的规定三 5.2.1.3.2接触水产制品的设备二容器和用具的设计与制造应易排水二易清洁二易消毒和易维护三 5.2.1.3.3设备和工器具应平整光滑,避免明显的内角二凸起二缝隙或裂口,防止物料或灰尘黏附三

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外五个方面值得借鉴

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外五个方面值得借鉴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外五个方面值得借鉴国外如何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在"中国农业科学院50年庆"第一期访谈中,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叶志华所长提出,我国农产品质量和安全向国外取经,应该根据需要选择最适合的方法。 面对不断出现的农产品及食品安全问题,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强化法规体系建设,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从源头上预防重大事件的发生,同时加强对农产品及食品的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农产品及食品的消费安全。 叶志华认为,值得我国农产品界借鉴的做法有五个方面: 第一个就是建立健全法规体系。由国家立法机构制定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的原则性法律规定,政府部门制定有关的技术性规定和实施细则,并以政府法令和条例的形式颁布,为农产品及食品的质量安全管理提供法律依据。例如,美国的《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加拿大的《食品药品法》、日本的《食品安全基本法》等。 第二是制订统一权威的技术。发达国家有关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的技术法规具有统一性和权威性。对涉及农产品和食品安全性状及其产地环

境的标准,都是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发布技术法规、法令和指令来强制执行。这些国家也在世界贸易组织的框架下,采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推荐的食品安全标准。近年来,在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和保护本国利益的驱动下,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技术法规及其标准不断提高、越来越严格。 第三是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农业标准化是伴随着农业现代化和农产品贸易全球化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所谓农业标准化,是指以农业为对象的标准化活动,它运用统一、简化、协调、优选的原则,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关标准,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纳入规范的生产程序和管理轨道。其主要目的是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需要指出,发达国家的农业标准化多是通过实施技术法规、操作规范和质量认证来实现的,而且有些国家并不一定都使用农业标准化这样的概念。以美国、日本和欧盟的一些成员国为例,实施农业标准化的主要措施包括:建立农业技术法规;实施生产操作规范;实行产品质量安全和管理体系认证;提供多方面的社会化服务。 第四个方面是积极开展风险评估。作为农产品和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的技术基础,风险评估已经成为国际上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管理的通行做法。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在构建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的风险管理模式方面,开展了广泛研究并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积极运用。由专业的风险评估机构提供权威的风险评估结论和风险管理对策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无公害农产品抽样规范标准

无公害农产品 抽样规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发布 前言 为保证无公害农产品抽样工作的科学、规,确保样品的检验结果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制定本规。 《无公害农产品抽样规》包括以下七个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蔬菜; ——第3部分:粮油; ——第4部分:水果; ——第5部分:茶叶。 本规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解释。 第1部分:通则 1 围 本部分规定了无公害农产品抽样的要求、方法、记录、样品封存和运输。 本部分适用于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检验和监督抽查检验。 2要求 2.1 基本原则 2.1.1 抽样的地点应获得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且在有效期。 2.1.2抽样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执行,确保抽样工作的公正性和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 2.1.3抽样应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委托的检测机构完成。 2.2 人员 抽样人员不少于2人,抽样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具备相应资质。抽样人员应携带、工作证、单位介绍信、无公害农产品抽样单等文件。 2.3 抽样地点 抽样地点一般为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生产地。 2.4 工具 抽样工具应清洁、干燥、无污染,不会对检验结果造成影响。 3 方法 3.1 无公害农产品蔬菜抽样 按《第2部分:蔬菜》执行。 3.2无公害农产品粮油抽样 按《第3部分:粮油》执行。 3.3 无公害农产品水果抽样 按《第4部分:水果》执行。

3.4 无公害农产品茶叶抽样 按《第5部分:茶叶》执行。 4 记录 抽样单一式三份,由抽样人员和被检单位代表共同填写,一份交被检单位,一份随同样品转运或由抽样人员带回承检单位,一份寄(交)抽检任务下达部门。抽样单见附录1。 5 样品封存 5.1 抽样人员和被检单位代表共同确认样品的真实性、代表性和有效性。 5.2 将每份样品分别封存,粘贴封条。抽样人员和被检单位代表分别在封条上签字盖章。 5.3 封样包装材料应清洁、干燥,不会对样品造成污染和伤害;包装容器应完整、结实、有一定抗压性。 6 样品运输 6.1 抽样完成后,样品应按规定时间及时送达检验实验室。 6.2 运输工具要求清洁卫生,无污染,不混装有毒有害物品。 6.3 防止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污染和损害。 第2部分:蔬菜 1围 本部分规定了无公害农产品蔬菜抽样的要求、方法、记录、样品封存和运输以及样品制备。 本部分适用于无公害农产品蔬菜产品的认证检验和监督抽查检验。 2 要求 2.1 基本原则 2.1.1按《第1部分:通则》执行。 2.1.2 应按样本数量大小,确定抽样样品数,随机抽取样品数。抽取的样品,应能充分地代表该批次产品的特征。抽样时应避开病虫害或其他非正常植株。 2.2 人员 按《第1部分:通则》执行。 2.3 抽样地点 按《第1部分:通则》执行。

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

水产品质量安全 责 任 书 (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为加强对全区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管理,防范鱼苗及水产品药物残留的发生,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业部《水产品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责任书,进一步明确水产品(苗种)生产单位和个人的责任,由(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甲方)和生产单位和个人(乙方)签订后执行。 一、甲方负责做好全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生产单位或生产者规范使用渔药及鱼用生物制品。 二、乙方为本单位及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依照《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负责本单位鱼类疾病的防控工作。 三、乙方必须依照农业部《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兽药管理条例》和《无公害食品渔药使用准则》(NY50 71 -2002)等有关规定,规范水产养殖生产与渔药使用,疫病防治应对症用药,并严格按照渔药的用法与用量、休药期、免疫规程等规定进行使用. 禁止使用假、劣渔药及农业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其他化合物和生物制剂。原料药、人用药不得直接用于水产养殖。 四、乙方要严格遵守农业部《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

定》;第十八条: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填写《水产养殖用药记录》,记载病害发生情况,主要症状,用药名称、时间、用量等内容。《水产养殖用药记录》应当保存至该批水产品全部销售后2年以上。 五、乙方使用渔用饲料应当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渔用饲料安全限量》CNY5072-2002)有关规定,鼓励使用配合饲料。限制直接投喂冰鲜(冻)饵料,防止残饵污染水质。 禁止使用无产品质量标准、无质量检验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禁止使用变质和过期饲料。 六、乙方应当依照农业部颁布的《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的规定,不得随意处置及出售、转运、加工和食用病死或死因不明鱼类,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的鱼类尸体应采取深埋、焚烧等无害化处理措施。不得乱丢乱抛。 七、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和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严格执行渔药用的有关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孔雀石绿”等有毒有害物质,严禁使用未经国家审定公布允许使用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严禁销售尚处于休药期的水产品,确保所生产的鱼苗及水产品的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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