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核算管理办法

在建工程核算管理办法
在建工程核算管理办法

1.0目的

为加强对在建工程的核算管理工作,并进一步规范工程款结算中的工作程序,

以保证在建工程核算工作有序正常地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0 会计核算范围

包括对建厂期间以及工厂正式投产后的基建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

大修理工程,以及为各项工程准备的各类工程物资,预付的大型设备款等各类

在建工程项目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3.0 会计核算分类

分为建筑安装工程、国产设备、进口设备、工程费用、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

工程、其他支出、预付款、资本化利息等项目。

4.0 会计核算内容

4.1 建筑安装工程:核算房屋及其构筑物的建造过程中的设计、勘察、工程施工、

工程保险费用等土建工程费用支出;以及需安装设备的设备安装等费用。

4.2 国产设备:核算购置国产设备过程中付出的设备价款、运输费用等直接性支出。

4.3 进口设备:核算购置进口设备的过程中可以直接归入进口设备项目下的价款、

信用证开证费用及电汇费用、运输费用、码头费用,以及与进口设备报关相关

的入境检疫费用、报关单证等费用支出。

4.4 工程费用:核算应由各项工程分摊的水电费等能源费用,以及其他零星性施工

用杂项费用支出。

4.5 技术改造工程:核算对原有的各类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更新和技术改造工程而花

费的各项支出。

4.6 大修理工程:核算对原有的各类固定资产进行大修理工程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

出。

4.7 其他支出:核算需要各项工程分摊的金额较大费用支出,如征地费用、可研费

用、临时设施费用、公证费用、监理费用、技术咨询服务费用等。

4.8 预付款:核算预付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预付的设备定金等无正式发票的预付

款项。

4.9 资本化利息:核算购置以及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因专门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

项融资费用。

5.0 会计核算管理操作程序:

5.1 付款申请

5.1.1 定金或预付款申请

由各部门经办人员依据正式合约的相关条款、承包商开具的收款收据或发票或

正式合约条款规定的收款凭据、填写《报支申请单》或《()开证()赎单(√)

电汇申请单》(适用进口设备定金或预付款申请)和预算控制卡及分期付款控

制表、预付款的其他付款资料(依公司的具体规定、合约的相关条款规定而定),

经会签部门核准、按《核决权限表》之规定核准后,交财会部有关人员。

5.1.1.1 如规定承包商需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各部门经办人员一定要与有关人员确

认承包商是否已按期、足额缴纳了“履约保证金”。异常情况下按《存入保证

金核算暂行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依据“5.2”或“5.5”条款规定)执行。

5.1.1.2 如合约规定承包商需提供“**银行履约保函”的,各部门经办人员一定要向承

包商索取符合合约规定的“**银行履约保函”,并将其交到财会部财务课有关

人员保存,由相关人员到银行确认。在申请付款时,务必附“**银行履约保函”

的复印件和银行确认单。

5.1.1.3 有关收款单位名称、收据、发票、收款凭据、付款其他资料的具体规定,见5.1.4

和5.2条款的规定。

5.1.2 工程款(进度款)或设备款付款申请

5.1.2.1 工程款(进度款)或国产设备款付款申请

由各部门经办人员依据正式合约的相关条款、承包商开具的发票或正式合约条

款规定的收款凭据、经会签确认的工程完工程度验收证明或采购的国产设备到

货验收证明、填写《报支申请单》和预算控制卡及分期付款控制表、工程款(进

度款)或设备款其他付款资料(依公司的具体规定、合约的相关条款规定而定),

经会签部门核准、按《核决权限表》之规定核准后,交财会部有关人员。

5.1.2.2进口设备付款申请

5.1.2.2.1 信用证开证及费用的付款申请

由资材部门依据总承包商的通知及提供的相关单据,按财会部《国外设备信用

证作业规范》-“开证”条款的有关规定,填列《(√)开证()赎单()电汇申

请单》和预算控制卡及分期付款表,在申请单上务必要分项注明所需支付费用

的名称和收费计算方法。在申请得到核准后,交财会部相关人员办理付款。5.1.2.2.2 由资材部门依据总承包商的通知及提供的相关单据,按财会部《国外设备信用

证作业规范》-“赎单”条款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列《()开证(√)

赎单()电汇申请单》和预算控制卡及分期付款表,并办妥相关的核准手续后,

交财会部相关人员办理付款。

5.1.2.2.3办理货物通关和码头(或航空港)提货等手续时,各项费用的付款申请。

由资材部门依据海关、商检、船代或货代、报关行、码头(或航空港)等的收

费通知或收费标准或相关的合约,填列《报支申请通知单》和预算控制卡及分

期付款表,附正式合约有关条款及收费方提供的收款凭证或收费标准,按公司

的核决权限办理核准手续后,交财会部相关人员办理付款。

《报支申请通知单》上务必详细说明付款费用的名称、计费标准、计算方法、

发生该项费用的设备或配件的具体名称;会计人员要按费用的归属,分类、详

细地将有关资料填列在会计凭证的有关相关核算类别内,以便进行费用的归

集。

5.1.2.2.4 各项运输费用的付款申请

进口设备及配件由码头或航空港或车站到达工厂所发生的运输费用,由负责办

理或联系货物运输的主办部门办理相关费用的付款申请。

无论是办理运输费用的预付款、定金,还是直接办理运输费用的付款申请,经

办人员都需填列《报支申请通知单》。

5.1.2.2.5 已办理信用证赎单付款业务的冲帐

资材部门经办人员要将由银行赎回的一套完整的单据,附上与进口货物发票上

开具的货物名称相对应的报关单复印件及《()开证(√)赎单()电汇申请

单》第三联,并填列《冲账通知单》,按公司的核决权限办理核准手续后,交

财会部相关人员进行账务处理。

5.1.2.2.5.1 总承包商开具的发票是全额发票,即已按合约预付了部分的定金或预付款、《()

开证(√)赎单()电汇申请单》支付的是剩余部分的款项,资材部门经办人

员在填列《冲账通知单》时,要按发票的全额填列金额。

5.1.2.2.5.2 进口设备及备件由我公司资材部门办理发包,在办理信用证赎单付款业务的冲

帐时,还需附已办理货物验收手续的《请购验收单》。

5.1.2.2.5.3 “一套完整的单据”的解释

出口商或代理进口商开具的发票;出口商或代理进口商开具的装箱单。如果由

总承包商代理,因所进口的设备及配件的品种和规格多,总承包需要提供必要

的标有中/英文货物名称的装箱清单,并且,要在装箱清单上标明各货物的具

体用途(即对每一个货物必须注明具体的、将要安装的设备的名称;其备用的

配件,同样办理。);提(运)单等。

5.1.3 尾款的付款申请

5.1.3.1 “尾款”通常是指,按合约规定预留的“保固款”、“验收款”、“保修款”等保

证工程或设备质量的、具有特殊条件规定的款项。

5.1.3.2 由各部门经办人员依据正式合约的相关条款、经会签确认的工程竣工(保固、

保修)验收证明或采购的国产设备及进口设备的到货验收或保修证明文件、填

写《报支申请单》和预算控制卡及分期付款控制表、应付帐款其他付款资料(依

公司的具体规定、合约的相关条款规定而定),经会签部门核准、按《核决权

限表》之规定核准后,交财会部有关人员。

5.1.3.3 如合约规定承包商需提供“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保固款”、“验收款”、“保

修款”规定的其他的结算条件的,各部门经办人员一定要向承包商索取符合合

约规定的文件,并将其交到财会部财务课有关人员保存,由相关人员到银行确

认,在申请付款时,务必附规定的结算文件的复印件和银行确认单。

5.1.4 “应付帐款”的付款申请

对于已取得签约金额全额发票,但尚有部分应付未付款项时,会计核算上将此

部分款项列入“应付帐款”,它也属5.1.3条款规定的尾款,因此,应按5.1.3

条款规定办理。

5.2收款单位名称及相关凭据的规定

为了避免与承包商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纠纷,以及降低公司的税务风险,各部门

经办人员办理付款申请时,须按如下规定办理相关的手续.

5.2.1 关于收款单位名称的特殊说明

收款单位的名称必须与签约的承包商名称、与开具的收款收据或发票的开票单

位名称完全一致。鉴于土建工程承包商的特殊情况,出现总公司与分公司名称

不一致时,合约的承包商必须提供正本的委托收款和委托经营活动的证明。除

此之外,则不允许此类现象的发生(但国家执法部门出具的往来款清理的文件

除外)。

5.2.2 收款收据或合约规定的其他收款凭据

5.2.2.1 承包商开具的收款凭据按规定应是当地财政或税务监制的收款收据。其他特殊

情况,请各业务部门的有关人员及时与财会部相关人员沟通。

5.2.2.1.1“当地”的解释

“当地”指:承包商销售商品、承揽加工产品的当地或承包商提供劳务的当地,

而不是承包商公司所在的当地。

5.2.2.1.2 福建省内的承包商提供收款收据时,必须是地方税务局监制的”**企事业机关

单位资金往来统一票据”.

5.2.3 取得的各类发票必须符合税法规定,否则,按税法规定企业将要受到补税、并

被罚款的经济损失。

5.2.3.1 境内承包商开具的发票

5.2.3.1.1 按照税法规定,国内承包商开具的发票必须是带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红

色印章的发票。

5.2.3.1.2 购销、承揽加工活动必须取得国内承包商开具的带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

-**省-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红色印章的商品销售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5.2.3.1.2.1 购入的国产设备如属于采购国产设备可退税范围内的设备,承包商必须开具增

值税专用发票,同时还必须向我公司提供税务局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

(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财会部门方可付款。

5.2.3.1.3 建筑施工、安装活动均发生在工厂所在地,按照税法规定,承包商必须开具“厦

门市建筑安装统一发票”或由厦门市地方税务局代开的“厦门市地方税务局通

用发票”。

5.1.3.1.4 工程设计等服务类活动,承包商须开具提供劳务的所在地的服务类或当地税务

局规定的专用发票。

5.2.3.2 境外承包商开具的发票

5.2.3.2.1 与境外企业在境外进行的经济活动,除必须取得境外企业开具的发票外,报支

或冲帐部门还必须提供海关报关单据等证明资料。

5.2.3.2.2 与境外企业在境内进行的经济活动,则必须取得符合5.2.3.1条款规定的发票。

5.2.4 未取得发票(上述符合税务局规定的发票)的定金和预付款项冲帐

5.2.4.1 对于已付款的定金和预付款项未取得发票的情况,各业务部门经办人员要按合

约条款规定及时向承包商索取符合税务局规定的发票,填列《冲帐通知单》并

经会签、核准后交财会部有关人员。

5.2.4.2 必须注意的是:

对于总公司与分公司间存在收款单位与开具发票的单位名称不一致时,必须由

收款单位提供正本的收款证明.除此之外,则不允许出现收款单位与开具发票

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现象发生(国家执法部门出具的往来款清理的文件除外)。

5.3会计审核

财会人员依各项规定审核《报支申请单》、预算控制卡、分期付款表,检查应

收未收款的相关记录,在网上或电话查询或到税局验证确认发票无误,以及其

他相关单据都符合规定后方可填列会计凭证付款。

5.4帐务处理

5.4.1 预付定金和预付款处理

如果,承包商提供收款收据,支付的预付定金和预付款借记“在建工程-预付

设备款或预付工程费-相关的在建工程核算项目”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

目。

如果,承包商直接提供发票,将预付定金和预付款借记“在建工程-建安工程

或国产设备-相关的在建工程核算项目”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5.4.1工程款(进度款)或设备款付款处理

支付各项工程的进度款和设备款时,按应支付款项的金额借记“在建工程-建

安工程或国产设备或进口设备-相关的在建工程核算项目”科目,贷记“银行

存款”科目。

如果,《报支申请单》所附的发票金额大于报支单的付款金额时,按发票金额

借记“在建工程-建安工程或国产设备或进口设备-相关的在建工程核算项目”

科目,按发票金额与申请付款金额的差额贷记“应付账款-国产设备-相关的

在建工程核算项目”科目,按报支单的付款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5.4.2工程尾款的付款处理

支付工程尾款时,各相关人员必须再次认真阅读合约全文和相关条款,并查询

相关的备查记录,务必谨慎办理尾款的付款。

5.4.2.1依据相关条款的规定,检查《报支申请单》所附的原始单据是否符合合约相关

条款的规定。

5.4.2.2询问相关部门该承包商是否有应扣除而尚未扣除的款项需此时处理、检查承包

商的所有往来款项,并通知承包商扣款的原因,以减少经济纠纷的发生。

5.4.2.3付款时,借记“在建工程-建安工程或国产设备-相关的在建工程核算项目”科

目或借记“应付账款-国产设备-相关的在建工程核算项目”科目,贷记“银

行存款”科目;

如有扣款,则借记“在建工程-建安工程或国产设备-相关的在建工程核算项

目”科目或借记“应付账款-国产设备-相关的在建工程核算项目”科目,贷

记“在建工程-建安工程或国产设备-相关的在建工程核算项目”科目或“营

业外收入”科目,按差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6.0各部门的职责

6.1 业务部门的职责

6.1.1 向承包商讲解我公司在在建工程结算工作中的相关规定,以提高工作效率。

6.1.2向承包商索取符合公司规定的付款凭证和相关的证明。

6.1.3务必严格按合约条款和公司的规定办理各款项的报支申请。异常情况时,请及

时与财会部门有关人员沟通。

6.1.4严格按公司规定的报支程序,办理的报支申请的会签、核准手续。

6.1.5已办理预付定金、预付款项的项目,要及时向承包商索取符合公司规定的发票,

并及时办理《冲账申请单》。

6.1.6由于在建工程的投资额较大、项目内容复杂,在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时需对

来自外部的收款凭证严格、谨慎地审核,以免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请各部门

予以配合。

6.2 财会部门的职责

6.2.1 对于符合公司规定、手续完备、审核无误的《报支申请单》要及时填制凭证

付款。

6.2.2 进行单据审核时,会计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各单据是否符合公司、税法的规定,

尽量杜绝遗留下潜在的税务风险,以减少公司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6.2.3 认真核对、计算所支付款项是否超预算、超合约签定的金额。

6.2.4 配合各业务部门的相关人员做好公司规定、税务政策的解释工作。

6.2.5 认真阅读、了解合约条款内容,避免出现工作失误。

6.2.6 对于不符合公司规定和税务规定的报支申请,承包商又不予以配合提供相关符

合规定的发票或证明或其他文件资料的,财会人员有权拒绝付款。

7.0 本管理办法由财会部制定、修订,解释权归财会部。

8.0 本管理办法自总经理核准之日起执行。

新会计准则下在建工程核算问题的探讨

新会计准则下在建工程核算问题的探讨发布时间:2008-8-1 8:47:13 来源:会计之友作者:添加到我的收藏 一、引言 2006年制定并自2007年1月1日起率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并没有关于在建工程的专门会计准则,而是仍旧将在建工程作为固定资产的一种取得形式和固定资产一起一并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中规范,国际会计准则也是如此。鉴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企业不断的发展壮大,新建、改扩建等成为了企业持续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把“在建工程”单独作为一个会计准则,并出台具体的核算办法来规范企业在建工程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以充分保证在建工程会计信息质量,是一个很值得探讨的问题。 在我国。工程项目建设基本都实现项目流程化管理。以企业新建大的工程建设项目为例,需要经过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投标。建设过程管理、初步验收、竣工验收、结算、决算等很多环节,涉及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单位及政府相关部门,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这一过程可以划分为6个阶段: 方案阶段——设计阶段——预算及审核阶段——项目实施阶段——竣工决算及审计阶段——财务结算及转固阶段。 本文试图对在建工程核算的若干方面进行探讨,而不拘泥于上述项目流程的6个阶段。

一、在建工程相关明细科目的设置 (一)相关二级明细科目至少应反应的内容 以自建复杂的在建工程为例,在建工程二级明细科目至少包括进度款(预付款)、设备、材料、三通一平、土建安装、利息支出、人工工资、土地使用权、其它费用等。不同的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置。 (二)主要应设置的二级明细科目说明 1建议设置“进度款(预付款)”,而不是在。预付(应付)账款“中反映。主要是能在在建工程科目中汇总反映工程成本的实际发生情况(企业一般进度款是根据工程进度支付),同时准确反映企业工程资金流出信息,便于和客户对账。这主要是针对有工程出包或部分出包的情况。 2建议不再设置“待摊支出”,而是将其细分至相关二级明细科目“其他费用”内。因为具体操作中还有其它“隐性”待摊支出,如小额材料、部分土建安装费用、利息支出等等。 3设备。反应为在建工程而购入的工程用设备,可先通过工程物资科目,再转入该明细科目。同时应包括为工程进口的成套设备检验费、相关特种设备检验费、设备所附土建及安装费等。 4材料。反应企业工程领用各种材料,包括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及其他除设备外的各种材料,也包括为工程而购入及临时从生产经营所用材料中领用的材料。

计算建筑工程项目成本核算方法

计算建筑工程项目成本核算方法 1、当月成本的核算 2、多个工程的成本核算 3、竣工结算的处理 一、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 成本核算对象,是在成本计算过程中,为归集和分配费用而确定的费用承担者。 1、成本核算对象确定的原则 成本核算对象一般应根据工程合同的内容、施工生产的特点、生产费用发生情况和管理上的要求来确定。有的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工作开展不起来,其中的主要原因就是成本核算对象确定与生产经营管理相脱节。成本核算对象划分要合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划分的过粗,把相互之间没有联系或联系不大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合并起来,作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不能反映独立施工的工程实际成本水平,不利于考核和分析工程成本的升降情况;当然,成本核算对象如果划分的过细,会出现许多间接费用需要分摊,增加核算工作量,又难以做到成本准确。 2、成本核算对象划分的方法 1)、建筑安装工程一般应以每一独立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单位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对大型主体工程(如发电厂房本体)应尽可能以分部工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2)、规模大、工期长的单位工程,可以将工程划分为若干部位,以分部位的工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3)、同一工程项目,由同一单位施工,同一施工地点、同一结构类型、开工竣工时间相近、工程量较小的若干个单位工程,可以合并作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 3、工程成本明细帐的建立 成本核算对象确立后,所有的原始记录都必须按照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填制,为集中反映各个成本核算对象应负担的生产费用,应按每一成本核算对象设置工程成本明细帐,并按成本项目分设专栏,以便计算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实际成本。 二、成本项目的含义 建筑安装工程成本项目划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用,每项费用都有其特定内容,也都有与其他费用相关之处,熟悉这些,对成本核算非常重要,仅以人工费项目为例:人工费项目包括直接从事建安工程施工的工人的工资及自工地仓库运料至施工现场的运输工人工资等内容,但不包括材料采购人员、施工机械上人员及材料到达工地仓库以前的搬运、装卸工人工资等。 三、成本核算程序 1、对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审核,以确定应计入工程成本的费用和计入各项期间费用的数额。 2、将应计入工程成本的各项费用,区分为哪些应当计入的工程成本,哪些应由其他月份的工程成本负担。 3、将每个月应计入工程成本的生产费用,在各个成本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归集,计算各工程成本。 4、对未完工程进行盘点,以确定本期已完工程成本实际成本。

公路工程考核管理办法

沧州市高速公路管理局 沿海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 土建工程管理考核评比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实现沿海高速公路“工程要优良,人员要优秀,创建全省全国优质工程”的总目标,彻底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方针,加强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全面控制,加强对现场管理、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结合沿海高速公路沧州段工程建设实际情况与特点,特制定《工程管理考核评比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考评办法》)。 第二条一切参加沿海高速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及个人均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实行综合评分制,同时适用于单项评分。根据排分名次确定奖罚单位和奖罚金额。 第二章考评小组机构设臵 第四条成立工程管理考核评比小组,由沧州市高速公路管理局沿海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建管处)组织,总监办参加。 第五条考核评比小组成员主要由建管处和总监办人员组成。该小组负责制定《考评办法》并组织实施。同时在实

施过程中,根据掌握的施工质量动态和质量信息及时修改完善该办法。 第三章考评原则、依据、办法及形式 第六条考评原则: (一)考核实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当工程质量评比被一票否决时,施工单位将被取消评优资格。 (三)当质量考核评分不足75分或单项检查分值低于该项检查分值为70%时,对施工单位做出停工整顿决定,同时暂停计量支付,直至达到要求后再行支付;对于情节严重的视为施工单位违约,建管处有权做出终止合同的决定,清退出场。 第七条考评依据: (一)质量考评标准严格执行《沿海高速公路合同文件—技术规范部分》和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考评单元除按以上标准中单位、分部及分项工程进行划分外,考评小组可以根据工程实际另行指定。 (二)进度检查的主要依据为施工单位根据建管处、总监办总体进度目标分解制定,且经总监办、建管处审核批准的月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考核。 (三)综合质量管理检查的主要依据为建管处制定的有关管理办法和承包人自行编写且经总监办、建管处审核认可

建筑公司及项目部财务管理制度 方案

建筑公司及项目部财务管理制度 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主要业务为工程投标业务及工程建设业务,因此,公司财务部门所对应的主要职责如下: 1、投标保证金的管理:包括投标保证金的准确汇出、及时退付、准确登记等。 2、工程款拨付的管理:包括按照《公司工程款拨付流程》之规定准确、及时拨付工程款等。 3、公司业务收入及报销支出的管理:包括及时核算开标费用收入,工程管理费用收入,押证费收入,分公司承包费收入等。按照公司报销管理办法,支付公司业务费用支出,并及时支付各类证件挂靠费用等。 4、财务内部管理:包括现金管理、电子银行管理、对账管理、报表管理等。第三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财务部门对财 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坚决按有关财务制度办事。同时,公司全体员工也必须遵守财务制度所规定的各项流程和办法进行有关业务活动,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 第四条: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公司法人私人账户汇入公司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再由公司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汇入招标方账户。 第五条:公司之投标保证金,均由电子银行渠道汇出,出纳人员制单,再由会计人员复合,确保汇出投标保证金准确无误。 第六条:公司收到招投标中心退回的投标保证金之后,应先退至公司法人私人账户,再扣除开标费及转账手续费后退回至投标保证金所有人。 第七条:退回投标保证金时,出纳人员应在汇款用途中注明所退工程名称,并保留汇款凭证。 第八条:公司所有汇出保证金的工程名称、金额、汇入地点、退回时间,工程开标时间、开标费金额等,财务人员必须详细登记于《保证金收付明细表》(见附件一)中,并定期送报。 第三章工程款拨付管理制度 第九条:公司在投标活动中,若中得标的工程,公司各部门之职责为: 1、经营部职责:经营部相关人员将中标工程情况、证件质押情况向工程部门、财务部门以及档案部门进行告知、备案; 2、工程部职责:工程部门应与实际承包人签订工程安全施工相关合同,并负责督促中标工程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安全生产,出现安全事故或迎接上级检查时,主动配合处理、跟进; 3、财务部职责:财务部门应与实际承包人签订工程财务合同,并负责监督中标工程财务状况,按照既定流程拨付工程款项、收取相关费用、监督工程实际承包人税务缴纳情况; 4、档案部职责:档案部门在中标之后,负责向工程实际承包人索要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之原件,登记被质押证件的情况,工期结束后及时向工程实际承包人索要被押证件,竣工备案后,索要施工许可证及竣工备案表之原

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办法.

项目成本核算实施办法 从成本核算工作角度规范各相关部门、项目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增强企业创效能力,强化项目核算机制的建立,加强项目成本核算工作力度,结合本公司成本核算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本核算前提 工程项目成本控制是一个连续反复的过程,每次成本控制分为三个阶段:成本数据归集阶段,成本盈亏分析阶段,成本控制措施纠偏阶段(见下图)。 由图示可知,实际成本是通过成本核算获得,成本核算就是对对施工项目在一定时期内所发生的施工费用的归集、分配和工程项目成本形成的计算。它是成本分析的基础,成本控制的前提。 二、成本数据归集阶段

公司项目成本核算执行财务部核算制度,即由财务部具体实施成本控制和进行项目成本核算分析,由公司各部门进行整体合同核算和项目成本监管。 1、直接成本 直接成本核算包括:直接材料费、现场采购材料、差旅费、直接人工费、托运费、其他费六项内容. 1)、直接材料费:按照出库单据实际列入。 2)、现场采购材料:按照出差人员在实际出差期间内产生的现场材料和库房实际开具的出库单为依据,最后按照报销单据实际列入(报销单据必须是所有人员签字完毕)。 3)、差旅费:按照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产生的住宿费、车费、及过路过桥费为依据,最后按照报销单据实际列入(报销单据必须是所有人员签字完毕)。4)、直接人工费:按照所在项目外出招聘的临时人员为依据,最后按照报销单据实际列入(报销单据必须是所有人员签字完毕) 5)、托运费:按照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产生的托运费和公司发货人员产生的托运费为依据,最后按照报销单据实际列入(报销单据必须是所有人员签字完毕)。 6)、其他:按照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产生的和上述5项无直接关联的为依据,如:取款手续费等,最后按照报销单据实际列入(报销单据必须是所有人员签字完毕)。 2、间接费用

某煤矿单项工程管理办法

xxxx单项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各单位: 为加强对单项工程的管理,规单项工程的审核、审批、验收、结算程序,提高工程质量,根据我矿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望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并遵照执行。 一、成立单项工程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矿长) 成员:矿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 单项工程管理领导小组职能: 1、负责本办法的解释、修改与完善。 2、界定单项工程性质围,合理安排分工,确保单项工程管理

工作的落实。 3、决定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新项目是否纳入单项工程管理。 4、协调单项工程安排、施工、验收、结算中出现的问题。 二、单项工程参与科室、人员及职责 1、下列科室及部门负责人参与单项工程日常管理 生产科、机电科、调度室、安检科、企管科、综合部、供销科 2、参与科室职责 按各科室在单项工程管理过程中的职能分主管科室、责任科室。主管科室负责下达《单项工程施工及安全责任通知单》,进行单项工程管理、组织单项工程验收并出具《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单》,及时审批、结算单项工程材料费、人工费。 责任科室在主管科室组织下参与单项工程施工现场查看,配合主管科室提供单项工程费用计划,审批安全技术措施,下达单项工程施工安全责任通知单,积极参加工程验收。 三、单项工程的界定 单项工程是相对于某个单位正常工作围或正常定额费用而言,单价中没有涵盖的工作量或费用等。单项工程应具备以下特点: 1、本单位正常工作围之外的。 2、本单位正常定额费用没有涵盖的。 3、非本单位责任所引发的工程。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有关科室按规定对定额或单价已做调整的,不作为单项工程。

四、各单位正常工作围的界定 各区队工作区域的质量标准化(刷漆、牌板、底板硬化等)、安全管理、文明施工以及承担的通讯等各项专业管理维护都属于各自正常工作的容,经矿研究界定的工作量亦属各自正常工作围。各单位的工作区域按安检科划分的文明施工区域划分。 1、综采队 1.1回采期间因工作面局部地质条件变化而采取的各种临时支护及打眼、放炮崩岩工程; 1.2回采期间工作面及两顺槽距工作面端头100m以的临时排水设施的安装及排水用工,浮煤及杂物的清理等; 1.3回采期间工作面及两顺槽设备、风水管路、轨道、支护材料的拆除、运输、码放及回收(不含工字钢棚的回收); 1.4工作面正常的人工捡矸及大块煤的破碎; 1.5采煤工作面初采时的加强支护或强制放顶; 1.6所辖区域围的文明施工; 1.7采煤系统机电设备的操作用工及所辖区域机电设备的维护和零部件的更换用工; 1.8所辖设备的除锈、刷漆; 1.9其它不应列入单项工程核算围的用工。 2、开掘队 2.1掘进过程中,临时泵坑、水沟的掘砌。 2.2本单位施工的巷道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变形、冒顶而进行的修复加固。

建筑公司财务管理制度61708

工程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财务部职责 公司财务部是从事公司财经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一、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具体包括:编制公司的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进行公司筹资、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二、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具体包括:遵守国家颁布的财经法规与会计准则,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账、分类账、辅助账,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三、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包括: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帐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项目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帐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四、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五、进行公司内部审计。

第二章项目资金管理 一、总则 1、公司实行总经理一支笔审批制度。任何款项支付均需总经理最终审批方能报销。 2、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总经理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公司业务往来中需要用印时,应由用印申请人在《用印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并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批准后方能进行。外单位用本公司印章时,均需经总经理同意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各部门对外支付时,需写明完整的收款人名称并附合同、清单及其它批准文件。原则上收款人应是发票开具单位。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将款项支付给第三者的,必须附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书面通知上需加盖收款人公章、法人章并经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工程公司总经理批准意见方能进行。 4、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公司总经理书面批准后方能进行,严禁先办后补手续。 5、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总经理书面批准方能进行。 6、为规范公司费用报销行为,准确核算公司当期费用发生额,对当月发生的费用,必须在次月10日前报销完毕;超过10日未超过30日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并一事一报一批;超过30日未报销的,视为本人放弃报销。 7、费用报销原则为:谁经办,谁报销,绝对禁止以他人名义报销或代为报销。 8、公司的所有工作人员在对外经济往来中,均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绝对禁止坐支坐用或挪款他用。 二、工程费用审批制度 (一)经费来源: 1、垫资项目前期经费实行总额控制,由公司拨付或由其它项目垫付,

在建工程账务核算及处理

在建工程的账务处理 企业的自营工程,应当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机械施工费等计量;采用发包工程方式的企业,按照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照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工程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 推荐阅读:企业财务问题账务处理 在建工程的账务处理 企业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工程项目较多且工程支出较大的企业,应当按照工程项目的性质分项核算。 在建工程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并单独核算。 企业的自营工程,应当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机械施工费等计量;采用发包工程方式的企业,按照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照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工程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 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因进行试运转所发生的净支出,计入工程成本。企业的在建工程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取得的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其发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时,按实际销售收入或按预计售价冲减工程成本。 在建工程发生单项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如为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或在建工程项目全部报废或毁损,应将其净损失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制度关于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 企业应设置“在建工程”会计科目对在建工程进行核算与账务处理。“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企业进行基建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发生的实际支出,包括需要安装设备的价值。 “在建工程”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建筑工程; (2)安装工程; (3)在安装设备;

关于工程项目成本核算的建议

关于工程项目成本核算的建议 建筑知识2009-05-30 16:18:42 阅读101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 引用 龙山猴哥的关于工程项目成本核算的建议 成本管理是实现企业财务目标――利润最大化的主要手段之一,成本核算与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有机构成了成本管理系统。组织好成本核算,对全面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落实企业各部门经济责任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有很大的推动作作用。 一、加强成本控制管理的措施 (一)加强项目部对施工项目成本核算意识及观念的转变,建立和完善项目成本核算的管理体制 建立项目经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是实行项目管理的关键,而“两制”建设中,项目成本核算制是基础,它未建立起来,项目经理责任制就留于形式。项目成本核算又是项目成本管理的依据和基础,没有成本核算,其它成本分析考核、成本控制、成本计划等工作就无从谈起。企业经营核算部门作为一个施工成本管理与核算的职能部门,应当充分发挥其应有的职能,挖拙其内在的潜力,调动其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使项目管理人员真正认识到施工成本管理在项目施工管理中占据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在抓进度、质量的同时,严抓施工成本核算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对项目的施工成本管理员进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成本核算员进行施工项目成本核算时,必须具有独立性。 (二)加强施工成本核算监督力度,增强成本核算员自身的素质建设和工作责任感 各工程项目经理部人员应自觉认真学习和严格贯彻执行企业制定的施工成本控制与核算管理制度,并保持自律,不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干扰成本核算管理工作,使施工成本管理真正落到实处。成本核算员要对施工生产中发生与施工成本相关的工程变更项及时收集整理并办理签证手续,定期向公司经营部门上报审核,以便及时准确地控制施工成本并掌握工程施工情况,防止给工程竣工结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公司应制定相应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对成本核算员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保障。作为职能部门应加强监督力度,培养他们的责任感,充分发挥他们工作能力。 (三)抓好成本预测、预控,认真履行经济合同 项目成本的管理,首先必须抓好项目成本的预测预控。工程签约后,公司和项目部同时开展编制施工预算、成本计划,另外编制工程施工任务单和所需机械台班,然后根据上述数据进行对比、校正,再结合现行、当地人工、材料、机械的市场价,测算出工程总实际成本。在项目的各项成本测算出来后,公司与项目部签订承包合同,在承包合同中,对项目成本、成本降低率、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详实约定。通过合同的签订,确保项目部和公司总部责、权、利分明,双方按合同中的责任,自觉地履行各自的职责,以保证项目施工顺利完成。 (四)加强材料管理

某煤矿单项工程管理办法(DOC 12页)

xxxx有限公司单项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各单位: 为加强对单项工程的管理,规范单项工程的审核、审批、验收、结算程序,提高工程质量,根据我矿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望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并遵照执行。 一、成立单项工程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矿长) 成员:矿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 单项工程管理领导小组职能: 1、负责本办法的解释、修改与完善。 2、界定单项工程性质范围,合理安排分工,确保单项工程

管理 工作的落实。 3、决定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新项目是否纳入单项工程管理。 4、协调单项工程安排、施工、验收、结算中出现的问题。 二、单项工程参与科室、人员及职责 1、下列科室及部门负责人参与单项工程日常管理 生产科、机电科、调度室、安检科、企管科、综合部、供销科 2、参与科室职责 按各科室在单项工程管理过程中的职能分主管科室、责任科室。主管科室负责下达《单项工程施工及安全责任通知单》,进行单项工程管理、组织单项工程验收并出具《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单》,及时审批、结算单项工程材料费、人工费。 责任科室在主管科室组织下参与单项工程施工现场查看,配合主管科室提供单项工程费用计划,审批安全技术措施,下达单项工程施工安全责任通知单,积极参加工程验收。 三、单项工程的界定 单项工程是相对于某个单位正常工作范围或正常定额费用而言,单价中没有涵盖的工作量或费用等。单项工程应具备以下特点: 1、本单位正常工作范围之外的。 2、本单位正常定额费用没有涵盖的。 3、非本单位责任所引发的工程。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有

关科室按规定对定额或单价已做调整的,不作为单项工程。 四、各单位正常工作范围的界定 各区队工作区域内的质量标准化(刷漆、牌板、底板硬化等)、安全管理、文明施工以及承担的通讯等各项专业管理维护都属于各自正常工作的内容,经矿研究界定的工作量亦属各自正常工作范围。各单位的工作区域按安检科划分的文明施工区域划分。 1、综采队 1.1回采期间因工作面局部地质条件变化而采取的各种临时支护及打眼、放炮崩岩工程; 1.2回采期间工作面及两顺槽距工作面端头100m以内的临时排水设施的安装及排水用工,浮煤及杂物的清理等; 1.3回采期间工作面及两顺槽设备、风水管路、轨道、支护材料的拆除、运输、码放及回收(不含工字钢棚的回收); 1.4工作面正常的人工捡矸及大块煤的破碎; 1.5采煤工作面初采时的加强支护或强制放顶; 1.6所辖区域范围内的文明施工; 1.7采煤系统机电设备的操作用工及所辖区域内机电设备的维护和零部件的更换用工; 1.8所辖设备的除锈、刷漆; 1.9其它不应列入单项工程核算范围的用工。 2、开掘队 2.1掘进过程中,临时泵坑、水沟的掘砌。

工程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doc

工程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1 xxxxx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 财务与合同管理目标考核制度 项目名称: 目标管理责任人: 为规范项目管理行为,提升项目财务与合同管理水平,根据集团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对项目实行财务(合同)目标考核制度。 一、财务管理 1、公司工程项目的核算方式一般有项目自行核算方式及公司核算方式,本项目采用,工程未竣工和未与甲方办理结算前,项目部必须将工程款全部绝对用于工程,不得挪作它用,否则按国家法律视为挪用公款处理,追究当事人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任何项目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建设方将工程款汇入合同外账号,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2、公司财务部掌握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使用情况,根据工程进度及施工合同有关条款规定,拨付工程款,并依照专款专用的制度,确保建设单位资金用于该工程。公司财务人员对工地财务核算员进行监督,并负责指导。 2.1、公司委派作为本项目项场财务核算员,乙方所有对外签定的材料与劳务合同,及对外支付的款项均须经财务核算员报甲方备案,建立材料设备采购、租赁台账,并按月报送工程形象

进度,按季报送财务会计报表。 2.2、建设方工程款支付至公司账号后,公司留存工程款的5%后,再由公司财务直接支付大额材料款与全部劳务工资。 2.3、项目部应对所有进场劳务人员进行登记并办理,以本人身份证办理个人建设银行储蓄卡,每月由各劳务班组将签发放明细表造册,由项目部提交至公司财务部,公司在经核实后直接划拨至农民工个人账户上。 3、项目部应遵循项目所在地及综合总公司所在地税收政策缴纳各类税金及税务部门代收的费用。并严格按《税法》的税收制度进行 项目核算,杜绝一切偷税、漏税及抗税行为。 4、项目正式进场开工之日起一个月内,项目责任人必须安排项目部的结算人员,根据中标项目的施工图纸,合同条款、投标报价书及相关的资料等,结合实际的市场情况,编制真实、准确、可靠、可行的项目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必须有准确的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使用费的相关分析统计报表,同时考虑项目所需承担的所有成本因素,能真实反映施工当期的市场行情。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编制好后,及时交公司合约审核备案,如未能及时提供则给项目责任人伍万元的罚款。 二、合同管理 公司合约部负责项目合同管理和目标考核,项目合同管理是对项目部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签订的各类合同进行分类管理,通过合同管理与考核,杜绝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

在建工程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1604在建工程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发生的支出。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置“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比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进行处理。企业(石油天然气开采)发生的油气勘探支出与油气开发支出,可以单独设置“油气勘探支出”、“油气开发支出”科目。 二、本科目可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待摊支出”以及单项工程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及应负担的税费等,借记本科目(待摊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企业发包的在建工程,应按合理估计的发包工程进度与合同规定结 算的进度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预付账款”等科目。将设备交付建造承包商建造安装时,借记本科目(在安装设备),贷记“工程物资”科目。 工程完成时,按合同规定补付的工程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科目。五、企业自营在建工程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自营的在建工程领用工程物资、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的,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应同时结转应分摊的成本差异。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在建工程应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辅助生产部门为工程提供的水、电、设备安装、修理、运输等劳务,

借记本科目,贷记“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等科目。 在建工程发生的借款费用满足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长期借款”、“应付利息”等科目。 (二)在建工程进行负荷联合试车发生的费用,借记本科目(待摊支出),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试车形成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的,借记“银行存款”、“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待摊支出)。 (三)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应计算分配待摊支出,借记本科

施工项目成本核算与方法-(2400)

一、施工项目成本核算的原则 为了发挥施工项目成本管理职能,提高施工项目管理水平,施工 项目成本核算就必须讲求质量,才能提供对决策有用的成本信息。要提高成本核算质量,除了建立合理、可行的施工项目成本管理系统外,很重要的一条,就是遵循成本核算的原则。概括起来一般有下列几条 1.确认原则 是指对各项经济业务中发生的成本,都必须按一定的标准和范围 加以认定和记录。只要是为了经营目的所发生的或预期要发生的,并要求得以补偿的一切支出,都应作为成本来加以确认。正确的成本确 认往往与一定的成本核算对象、范围和时期相联系,并必须按一定的 确认标准来进行。这种确认标准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主要侧重定量, 但也会随着经济条件和管理要求的发展而变化。在成本核算中,往往 要进行再确认,甚至是多次确认。如确认是否属于成本,是否属于特 定核算对象的成本(如临时设施先算搭建成本,使用后算摊销费) 以及是否属于核算当期成本等。 2.分期核算原则 施工生产是川流不息的,企业(项目)为了取得一定时期的施工项目成本,就必须将施工生产活动划分若干时期。并分期计算各期项目成本。成本核算的分期应与会计核算的分期相一致,这样便于财务成果的确定。《企业会计准则》第 51 条指出: " 成本计算一般应当按

月进行 ",这就明确了成本分期核算的基本原则。但要指出,成本的 分期核算,与项目成本计算期不能混为一谈。不论生产情况如何,成 本核算工作,包括费用的归集和分配等都必须按月进行。至于已完施 工项目成本的结算,可以是定期的,按月结转,也可以是不定期的, 等到工程竣工后一次结转。 3.相关性原则 也称 "决策有用原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 I1 条指出: "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方面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因此,成本核算要为企业(项目)成本管理目的服务,成本核算不只是简单的计算问题,要与管理融于一体,算为管用。所以,在具体成本核算方法、程序和标准的选择上,在成本核算对象和范围的确定上,应与施工生 产经营特点和成本管理要求特性相结合,并与企业(项目)一定时期的成本管理水平相适应。 正确地核算出符合项目管理目标的成本数据和指标,真正使项目成本核算成为领导的参谋和助手。无管理目标,成本核算是盲目和无益的,无决策作用的成本信息是没有价值的。 4.一贯性原则 这是指企业(项目)成本核算所采用的方法应前后一致。《企业 会计准则》第 51 条指出: "企业也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生产经营 组织类型和成本管理的要求自行确定成本计算方法。但一经确定,不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2018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工程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投资,根据《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预决算管理办法实施办法》(厦财建[2013]117号)、《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市级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工作流程的通知》(厦财建[2016]36号)、《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市级财政投融资项目投资管理的补充通知》(厦发改投资[2017]69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厦百程[2014]255号)进行修订。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是指自工程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合同结算前,对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做的修改、完善和调整的行为。 第三条工程变更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符合工程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节约用地的要求,并有利于节约投资、加快施工进度。各参建单位应在深入调查、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避免在同一工点发生二次变更。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代建的各类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工程主体的变更。因工程主体变更引起的水保、环保、规划、用地、用海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变更报批手续。公司自营项目可参照本

办法执行。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工程变更实行业主项目部负责制,工程建设管理部、总工办、工程管理部参与审核,公司领导根据权限审批。 (一)业主项目部负责组织工程变更方案的论证、审核、报批(或审批)等工作,督促承包人落实工程变更方案,做好工程变更的汇总工作。 (二)工程建设管理部参与复杂工程或重要工程的变更方案审核,审查工程变更手续履行情况,抽查工程变更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业主项目部年度绩效考核。 (三)总工办参与复杂的工程变更或重要的工程变更的方案审核,协助业主项目部做好工程设计方案变更的报批工作,协助业主项目部对接市发改委。 (四)工程管理部参与工程变更方案论证与变更施工图审查,负责审核工程变更预算,审核工程变更审批手续的履行情况,抽查工程变更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工程建设管理部和业主项目部的年度绩效考核,协助业主项目部办理工程变更预算的报批工作,协助业主项目部对接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审核中心。 第三章工程变更分类 第六条工程变更分为重大工程变更、较大工程变更和一般工程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工程变更: 1.道路路线方案调整的; 2.工程主要结构物(如隧道、桥梁、互通等)设计方案发生变化的; 3.工程标准、等级、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项目责任成本测算办法

项目责任成本测算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及项目部。 本办法主要包含工程项目标价分离的原则、工程项目成本分类、工程项目标价分离费用组成及计算方法、工程项目标价分离工作步骤、工程项目标价分离工作考核五部分内容。 2 定义 标价分离 是指工程项目的中标价或合同价与项目责任成本(价)的分开。 标 是指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并获得认可的完成所承包内容需发包方支付的工程款。 价 是指在既定的施工环境和市场条件下,根据企业现有的生产力水平、管理特点,按企业费用支出标准计算,项目部为完成工程合同义务而支出的各项费用总和(或项目部为完成所签订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预计支出),即项目责任成本。它不包含企业经营效益、企业管理效益、政府规费及税金、企业管理成本、企业管理风险、市场风险和合同外的资金风险。 3 职责 公司 1) 成立标价分离管理领导小组指导分公司对项目目标成本进行测算和标价分离工作。 2) 考核项目施工期间责任成本执行情况和考核项目竣工后责任成本执行结果。 分公司 1) 组建目标成本测算小组进行项目目标成本测算和标价分离工作。 2) 新承揽项目标价分离率必须达到100%。 3) 在项目中标后28天内,完成标价分离方案和测算成本的编制,并报公司合约部门备案。特级项目或特殊项目的标价分离时间可酌情延长。 4) 按工程的形象进度节点或时间节点对项目部进行标价分离后的节点考核。 5) 工程竣工后,对项目进行责任成本的最终考核,按本“办法”规定的责任成本范围对项目责任成本进行整体核实后,特级项目上报公司合约部审批,其他项目报公司合约部门备案。 项目部 1) 施工期间的责任成本控制、核算与分析。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 验收、 源自于建筑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为对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实施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验收的基本程序 工程验收应遵循三级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初验、工程部验收。 二、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 3、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技术证明文件和检验试验报告; 4、勘察、设计二施工、检测、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6、其他竣工必须的技术整理。 三、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 https://www.360docs.net/doc/ab3571501.html,/、同时按照《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其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验收资料

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华威市政财务管理制度 关于实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公司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 效益中的作用,真实、准确、快捷的反映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财务机构的设置:1.总经理负责公司财务工作的全面管理。目前公司财务部设财务总 监一名,财务经理一名,会计两名。 二.财务人员的职责范围 1.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薄,日清月结。 2.审核各部门交来原始凭证与报帐票据的合理性、真实性,手续是否齐全,对不真实、不合 理的票据不予受理,记载不正确、手续不齐全的费用予以退回。现场临时用工及相关零星业务需 填制业务洽谈单;大型机器修理业务需提前预估费用报总经理批准,修理发票后应附修理清单 (更换的配件及修理费累计金额应与发票金额相符);特殊业务必须由经办人写现场情况说明书,经办人及现场施工人员确认签字,作为报销的支撑文件。没有任何支撑文件的报销单财务部一律 退回。 3.根据当月会计帐薄编制会计报表,报送公司领导,并按时进行纳税申报。 4.妥善保管公司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 5.进行成本控制、核算和分析,督促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负责管理公司现金、银行存款,进行日常收支,款项结算,工资发放。 7.负责定期核对公司债权、债务往来款项,配合有关部门催收欠款。 8.定期对公司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及利润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协 助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9.定期与仓储部门核对账务,并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发生盘盈盘亏现象,协助仓储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总经理批准,做出处理。 10.和税务、银行、财政等上级主管部门搞好关系。 11、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现金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办法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工程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办 法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3977工程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办法Administrative Measures for Cost Accounting of Engineering Project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工程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通过实行项目成本核算制,有效控制项目成本,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除尘工程事业部负责执行的设计、采购、施工及现场管理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的作用是规范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管理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除尘工程事业部及项目部的职责和相关工作关系。 成本核算的管理,除应遵循本办法外,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律制度、公司其他成本核算的规定。

成本核算管理体系 第四条工程项目成本核算管理是应体现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参与的一种事中控制的成本管理活动。 第五条项目成本管理内容 项目成本管理是对工程项目成本运行的全过程管理,包括成本预测与计划、成本实施、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成本考核、工程款回收管理以及成本管理数据库的建设(整理成本资料与编制成本报告)等,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 (一)根据成本的预测和决策,制定工程项目的目标成本,编制成本计划,作为降低项目成本费用的努力方向,作为成本控制、分析和考核的依据; (二)根据成本计划、相应的消耗定额和有关制度,控制各项成本费用,防止浪费和损失,促使各项目部执行成本计划、节约费用、降低成本消耗; (三)正确及时地进行成本核算,反映各项目部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为公司项目经营决策提供成本信息,并按规定为管理提供必要的成本数据;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公司对所承接的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规范施工行为,降低施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凡是公司所承接的建筑工程类项目,包括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及其分部工程、分项工程中的土建、装饰、电气安装、水暖安装、给排水安装等具体项目的施工,均适用本办法。 第3条建筑工程的管理按照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的技术部牵头分管,指定施工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实行“谁分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建筑工程类合同的评审、签批流程 第4条建筑工程类合同作为公司合同管理的一项主要内容,从其订立、履行到变更、终止等各环节,必须按照下列流程进行评审、签批:(一)由技术部负责起草合同,侧重就合同价款和付款条件等条款进行制定; (二)由公司领导在考核确定承包商(队)的基础上,会同技术部、财务部及法律顾问审核承包合同; (三)由工程部在对承包商(队)履约能力审核的基础上,侧重就其施工材料、施工质量、施工期限等条款进行评审; (四)由主管段长就合同内容进行审核审批; (五)由公司盖章生效。 第5条为了便于对建筑工程类合同履行情况,尤其是涉及结算和收付款情况的检查监督,除了技术部、工程部各留存合同原件一份外,须报存财务部合同原件一份。 第三章承包商(队)的考核与确定 第6条与承包商(队)签订合同前,必须按照下列条件进行考核、确定:(一)具有所承包的施工项目的资质条件; (二)承包商(队)招用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并在招用前通过审查,以保证其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三)承包商(队)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的机构(如市建委培训中心)培训,并达到百分之百持证上岗; (四)承包商(队)必须具有所承包项目的履约能力,即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和机具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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