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实施细则(试运行版)

北京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实施细则(试运行版)
北京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实施细则(试运行版)

附件二:

北京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实施细则

(修订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和监管行为,提高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信息化水平,降低招标投标社会成本,稳步推进北京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工作,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包括施工总承包、监理、专业承包、货物采购、专业分包等项目),使用北京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化平台”)进行电子化招标投标活动的,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电子招标投标活动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化平台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活动。

电子化招标投标活动应遵照现行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 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标办”)依法对电子化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对电子化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平台和服务。

第二章 项目登记、投标报名

第四条 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须使用CA电子印章登录电子化平台,进行信息的填报、上传、发布、查询、下载等操作。

第五条 招标人通过网络将项目招标组织形式等入场登记信息及相关附件上传至电子化平台,并携带有关原件到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后,电子化平台通知招标人办理结果。公开招标的项目,应通过电子化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第六条 投标人可以登录电子化平台完成投标报名,并保存报名回执。

第三章 电子标书制作

第七条 本细则所称电子标书是指由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使用市交易中心检测通过的“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电子文件,包括电子资格预审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含澄清、说明文件)、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标底或招标控制价文件、投标文件(含澄清、说明文件)等。

制作单位提交电子标书之后,不再提交纸质文件。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提供必要的纸质投标文件。

第八条 电子标书涉及的企业基本信息、人员信息、资质信息、相关业绩等内容应当从北京工程建设交易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基础数据库”)中调用;基础数据库未包含的信息可由相应的软件制作后导入到“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标书的制作和提交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电子标书制作时应按规定建立目录并分级,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应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其中,暗标评审的内容采用模块化编制的,投标人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模块目录和暗标编制要求制作;

(二)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标书制作完成后,应在规定部位加盖CA电子印章;

(三)电子标书提交前应当使用“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对电子文

件进行预检查,以确保标书文件完整;

(四)现场递交的电子标书应当包括一正一副两张光盘和一个U 盘。

第九条 采用工程量清单的施工项目,电子标书中还需要包含清单数据文件,清单数据文件应符合《北京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平台数据接口标准》的有关规定,形成XML文件。一份电子标书只能包含一个XML文件,多个专业分别编制时,应汇总合并导出一个XML文件。

第十条 招标人应当通过网络将电子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上传至电子化平台。电子化平台发布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同时,招标人应当通过电子化平台备案。

满足相应资格的投标人可以通过网络从电子化平台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第十一条 招标文件应当规定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递交方式可以采用现场递交或网络递交方式。一个招标项目只能采用一种递交方式。资格后审项目原则上采用网络递交方式,下载招标文件少于15(含)家的,招标人可发布补充招标文件改用现场递交方式。

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的,投标人首先使用“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预检查,并将电子投标文件复制到光盘和U盘中,同时将项目名称、招标项目备案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正副本等信息填写在光盘表面上,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提交的所有介质中只能有内容一致的唯一电子标书文件,不能有其它任何文件,注意查杀电脑病毒。

采用网络递交方式的,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拟委派的注册建造师(适用于施工)或总监理工程师(适用于监理)或委

托出席开标会的代理人(适用于货物采购)的个人CA电子印章进行加密。

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十二条 进行资格预审的项目,投标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后,应使用电子标书制作工具进行加密;并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因特网或有形建筑市场内局域网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电子化平台在成功接收文件之后,提供回执,递交时间以电子化平台回执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应妥善保存回执文件。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经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化平台记录撤回操作。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使用“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上传电子化平台。电子化平台提供回执。

第十三条 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经密封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得加密)递交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采用网络递交方式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因特网或有形建筑市场内局域网将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化平台,电子化平台在成功接收投标文件之后,提供回执,递交成功时间以电子化平台回执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查杀病毒。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化平台记录撤回操作。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电子化平台,电子化平台提供回执。

第五章 资格预审评审

第十四条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应当通过电子化平台确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结果;

资格审查工作计划开始时间前30分钟内,招标人应当通过电子化平台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解密。

第十五条 在有形建筑市场内进行资格预审评审的项目,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进入评标室后,审查委员会成员推荐审查委员会主任,按规定开展电子资格预审评审工作。评审结束后,审查委员会主任汇总评审结果、编写并形成评审报告,审查委员会每位成员审核确认评审报告,并使用本人的CA电子印章在评审报告上盖章。

第十六条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一)没有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递交方式递交的;

(二)回执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

(三)电子化平台中无申请文件,且无成功递交回执的;

(四)因申请人原因,电子化平台无法正常打开的;

(五)申请人资格合格必要条件涉及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业绩,未能从基础数据库中直接调用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通过电子化平台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申请人应当登录电子化平台查询,并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化平台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已确认投标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以撤销确认,招标人应当通知相关单位进行依次递补。

未确认投标的或者确认不投标的(包括已撤销确认投标的),不能下载招标文件。

第六章 开标、评标

第十八条 招标项目如设有标底的,招标人应制作电子标底文件,在开标时导入电子化平台(设有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应当在制作招标文件时导入招标控制价)。

第十九条 投标人拟委派注册建造师(适用于施工)或总监理工程师(适用于监理)或委托出席开标会的代理人(适用于货物采购)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使用本人的CA 电子印章签到。

第二十条 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经检查密封合格的,应导入电子化平台。光盘正本正确导入时,以光盘正本为准;当光盘正本无法导入时,以光盘副本为准;当光盘副本也无法导入时,以U盘为准。开标结束后,正确导入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由招标人在有形建筑市场封存,其他介质由投标人收回。

若全部无法正常打开,该投标文件应被拒绝。

第二十一条 采用网络递交方式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拟委派注册建造师(适用于施工)或总监理工程师(适用于监理)或委托出席

开标会的代理人(适用于货物采购),在开标会开始后,使用本人CA 电子印章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可正常解密及打开,若无法解密或打开,该投标文件应被拒绝。

第二十二条 开标结束后,投标人拟委派注册建造师(适用于施工)或总监理工程师(适用于监理)或委托出席开标会的代理人(适用于货物采购)使用本人的CA电子印章在开标会记录上盖章确认。

招标人用CA电子印章将电子化平台中该项目的所有电子标书进行加密,加密用的CA电子印章须由招标人随身妥善保管。

第二十三条 评标前,由招标人用加密时所使用的CA电子印章对电子化平台中的电子标书进行解密,并自动生成暗标编号。

第二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进入评标室后,评标委员会成员推荐评标委员会主任,按规定开展电子评标工作。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主任汇总评审结果、编写并形成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使用本人的CA电子印章在评标报告上盖章确认。

第二十五条 暗标实行模块化评审的,投标文件中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模块目录编写的,该模块内容按“零”分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文件应当予以拒绝:

(一)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方式递交的;

(二)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的,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密封方式密封的;

(三)以网络方式递交的,电子化平台中无投标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

(四)以网络方式递交的,回执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

(五)因投标人原因,电子化平台无法正常打开的;

(六)投标人资格合格必要条件涉及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业绩,未能从基础数据库中直接调用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拟委派注册建造师(适用于施工)或总监理工程师(适用于监理)或委托出席开标会的代理人(适用于货物采购)迟到,或未持本人CA电子印章参加开标会的,招标人应当如实记入开标会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废标处理。

第二十八条 开标时,如出现系统故障等突发事件,应暂时中断开标程序,待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后,再继续履行开标程序;评标时,如遇系统故障等突发事件,评标专家应及时与现场工作人员沟通解决。

第二十九条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应当通过电子化平台对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进行复核、确认,并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

第七章 合同签订和备案

第三十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使用专用合同制作工具,依据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动生成。

第三十一条 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电子版合同后,登录电子化平台填写合同备案信息,并将签订的电子版合同上传至电子化平台办理备案手续。当事人应当妥善保管备案的电子版合同。

第八章 招标人注意事项

第三十二条 电子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制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 完整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从文件内容上分为文字部分、评审或评标参数部分,工程量清单项目的招标文件还包括XML

清单数据部分。

(二) 招标人应按“电子标书制作工具”预设模版设置的相应目录结构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文字部分,以便于浏览、查找。如有补充、答疑文件时,须与原电子文件合并后形成完整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并提交。

暗标评审的内容采用模块化编制的,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规定暗标评审模块数量、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模块数量和内容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暗标评审内容。

(三)补充答疑文件如对评审办法或评标办法进行了修改,提交的评审参数或评标参数必须进行相应更新。

(四)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项目,招标人自行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在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封面须加盖以下CA电子印章:招标人公章、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章、造价人员专用章、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招标人委托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在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封面须加盖以下CA电子印章:招标人公章、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专用章、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章、造价咨询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章、造价人员专用章、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

(五) 电子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须采用市交易中心检测通过的“电子标书制作工具”进行编制。招标人在编制电子文件前请及时在“北京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ab6855406.html,)“招标人专区”栏目自主下载相应软件。

第三十三条 招标人如需调阅招标过程文档的,可在本项目合同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化平台下载;超过10个工作日的,须到市交易中心信息管理部门拷贝。

招标人如需调阅开、评标音视频监控资料的,应分别在开、评标结束后6个月内到市交易中心信息管理部门拷贝。

第九章 投标人注意事项

第三十四条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制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投标人须保证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内容的完整性。

(二)投标人按照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在“电子标书制作工具”软件中选择对应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标书,根据内容分目录导入。

涉及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业绩的,应以北京工程建设交易基础数据库中的信息为依据,并直接调用,无需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项目,在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部分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加盖相应的CA电子印章。同时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含XML清单数据。

(四)投标人暗标部分不得出现透漏投标人身份的任何信息,投标人注意不得在投标文件暗标部分中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暗标部分实行模块化评审的,软件自动生成暗标部分模块目录,投标人根据模块目录分别导入相应内容。

(五)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须采用市交易中心检测通过的“电子标书制作工具”进行编制。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文件前请及时在“北京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ab6855406.html,)“投标人专区”栏目自主下载相应软件。

第三十五条 投标人如需调阅本单位投标过程文档的,可在本项目合同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化平台下载;超过10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试卷及答案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试题(A ) 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20分) 1、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是 ________________ ,而非 身不具备监督管理职能。 2、 建筑市场的资质管理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 __________________ ,二是 ________________ 。 3、 我国《招投标法》规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 __________________ 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 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4、 为迎接技术管理方面的挑战,在竞争中取胜,承包商的投标班子应该由三种类型的人才组成: 5、 设备FOB 价,即设备 __________________ 价,包括 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 港口各项费用等装船离岸之前的一切费用。 6、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__________________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 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 三部分组 成,_______________ 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总纲性的文件。 9、 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索赔可分为 _______________ 和 _______________ 。 10、 工期索赔值的计算方法主要有 _______________ 和 ________________ 。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 建筑业企业连续( )年年检合格,方可申请晋升上一级资质等级。 A 、 二 B 、 三 C 、四 D 、五 2、 一项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时,参加投标的单位不得少于( )家。 A 、二 B 、三 C 、四 D 、五 3、在合同的订立中,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订立合同的要求和合同的主要条款,并限定其在一 定期限内作出答复,这种行为是( )。 A 、谈判 B 、要约邀请 C 、要约 D 、承诺 4、接受要约的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后,要约和承诺的内容( ,也不是政府授权的监督机构,本 7、建设工程合同按计价方式进行分类可以分为 、成本加酬金合 )产生法律约束力。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概念与分类

名词解释 建筑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对拟建的工程发布公告,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竞 概述 我国法学界一般认为,建设工程招标是要约邀请,而投标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我国《合同法》也明确规定,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也就是说,招标实际上是邀请投标人对其提出要约(即报价),属于要约邀请。投标则是一种要约,它符合要约的所有条件,如具有缔结合同的主观目的;一旦中标,投标人将受投标书的约束;投标书的内容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等。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则是招标人同意接受中标的 投标人的投标条件,即同意接受该投标人的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属于承诺。 建设工程招标的种类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多种多样,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 1. 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分类 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可以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分为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招标投标、工程勘 察设计招标投标、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施工招标投标。 (1) 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招标投标,是指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任务进行的招标投标。 投标方一般为工程咨询企业。中标的承包方要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方提供拟建工程 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对其结论的准确性负责。承包方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获得发包 方的认可。认可的方式通常为专家组评估鉴定。 项目投资者有的缺乏建设管理经验,通过招标选择项目咨询者及建设管理者,即工程投 资方在缺乏工程实施管理经验时,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具有专业的管理经验工程咨询单位,为 其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开发建设方案,并组织控制方案的实施。这种集项目咨询与管理于 一体的招标类型的投标人一般也为工程咨询单位。 (2) 勘察设计招标] 勘察设计招标指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择优选择勘察设计单位的招标。勘察和设 计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工作,可由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分别完成。勘察单位最终提出施工现场 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地质、水文等在内的勘察报告。设计单位最终提供设计图纸和成本预算结果。设计招标还可以进一步分为建筑方案设计招标、施工图设计招标。当施工图设 计不是由专业的设计单位承担,而是由施工单位承担,一般不进行单独招标。 (3)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是指在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对建设项目所需的建筑材料和设备(如电梯、供配电系统、空调系统等)采购任务进行的招标。投标方通常为材料供应 标,通常又称其为总包 2. 按工程项目承包的范围分类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最新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 第 2 号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特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发展改革委主任马凯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交通部部长张春贤 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水利部部长汪恕诚 民航总局局长杨元元广电总局局长徐光春 二〇〇三年六月十二日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2013年第23号进行修改。 中文名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发布单位二〇〇三年六月十二日文号第 2 号实施时间2003年8月1日 目录 1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编辑 根据2013年3月11日《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第23号令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第2号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特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铁道部部长:刘志军 交通部部长:张春贤 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 水利部部长:汪恕诚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长:杨元元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徐光春 二○○三年六月十二日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第一章总则

建筑工程招标范本及招标投标备案流程表

最新的[合同范本]工程招标书范本 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合同条件……………………………………………… 第三章合同协协议条款……………………………………… 第四章合同格式……………………………………………… 第五章技术规范……………………………………………… 第六章投标书………………………………………………… 第七章工程预算书…………………………………………… 第八章资质及相关资料……………………………………… 第九章:施工组织设计………………………………………… 第十章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第十一章评标办法……………………………………………… 第一章:招标需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工程概况:(略) 本工程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投标单位依据施工图内容进行施工投标。 1.2工程综合说明: 1.2.1工程名称:**工程 1.2.2建设地点:** 1.2.3结构类型及层数:(略) 1.2.4建筑面积:(略) 1.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 1.2.7质量要求:确保优良 1.2.8要求工期:要求工期为****天。 1.2.9招标范围:****。 2、资金来源:(略) 3、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3.1为履行本施工合同的目的,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以下称“投标单位”)至少须满足前附表第4项所要求的资质等级。

3.1.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办理了工商注册,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持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级以上施工企业,投标的施工单位委派的项目经理资质要求*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备案后无特殊原因不允许更换。如投标单位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统一格式)。 2.2承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的规定;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 3.3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3.3.1有关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以建设部颁发的新资质为准)和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4、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7条发出的补充资料和第13条所述的招标答疑会由招标方发出的书面记录。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卷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及合同格式 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投标须知 第二章合同条件 第三章合同协议条款(略) 第四章合同格式(略) 第五章技术规范 第六章投标书 第七章报价表及工程预算书,第八章:施工组织设计 第九章资质及相关资料 第十章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第十一章评标办法 5.2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技术规范和图纸。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招标答疑会前以

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是指为规范建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建筑工程招投标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法实施条例进行一般的建筑工程招标流程和网上招投标的过程,维护建筑单位投标人和工程招标人的各项利益。 一、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细则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七部委【2003】30号令 注:本办法已全部按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第23号令(2013年)修改后更新 二、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总则的内容: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建筑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建筑施工企业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程序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程序 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项目招标程序有严格的规定,可以用图7.1招标投标程序流程图表示。 工作阶段 招标人 投标人 行政监督部门 ………………………………………………………………………………………………………………………… (1)招标资格 与备案 (2)招标方式确定 (3)发布(送)招标公告 或投标邀请书 (4)编制、发放资格 预审文件和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书 (5)资格预审,确定 合格的投标申请 人 (6)发放招标文件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委托代理招标事宜的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接受自行招标备案 实行公开招标的,应在国家或地方指定的报刊、信息网或其 他媒介,并同时在相关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实行邀请招标的,应向三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书。 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获取资格 预审文件 采用资格预审的,编制资 格预审文件,向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发放资格预审文件 投标人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填报写资格预审申请书(如是联合体投标应分别填报每个成员的情情况),并递交; 接收资格预审申请书 审查、分析投标申请人报送 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内容 确定合格投标申请人 向合格投标申请人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合格投标申请人获得资格格预审通知书,并提交合书面回执 获取招标 项目信息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进行邀请招标审批 编制招标文件

(7)踏勘现场 (8)投标预备会 (答疑会) ①以书面形式 ②答疑会 (9)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将招标文件发放给合格的 投标申请人 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投 标人发放答疑纪要 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召开答疑会解答问题,会 后将答疑会议纪要发放 给投标人 获取招标文件 回执 开始准备投标文件 搜集有关资料和相 关信息 现场踏勘 招标文件和踏勘现 场中的问题可通过 下列方法提出: 接受问题,准备解答 接受问题,准备解答 ①以书面形式提 出问题 获取问题解答 回执 ②答疑会前在 规定的时间前以 书面形式提交质 疑问题 获取答疑纪要 回执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获取澄清、修改 招标文件回执 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记 录接收日期、时间 编制投标文件 办理投标担保 提交投标文件 和投标担保 回执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13年4月修订)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 (2013年4月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第3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工程施工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施工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三)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四)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第九条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十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内容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第十一条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 (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案例

第五章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案例 【案例一】 背景: 某国有资金参股的智能化写字楼建设项目,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拟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施工招标。招标人于2012年10月8日向具备承担该项目能力的A、B、C、D、E五家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其中说明,10月12?18日9至16时在该招标人总工办领取招标文件,11月8日1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该五家投标人均接受邀请,并按规定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但投标人A在送出投标文件后发现报价估算有较严重的失误,遂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分钟递交了一份书面声明,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市公证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于投标人A已撤回投标文件,故招标人宣布有B、C、D、E四家投标人投标,并宣读该四家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 评标委员会委员全部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本系统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1人,外系统技术专家1人、经济专家1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B、D两投标人分别对其施工方案作详细说明,并对若干技术要点和难点提出问题,要求其提出具体、可靠的实施措施。作为评标委员的招标人代表希望投标人B再适当考虑一下降低报价的可能性。 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综合评标标准,4个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为 B、D、C、E,故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人B为中标人。投标人B为外地企业,招标人于11 月20日将中标通知书以挂号方式寄出,投标人B于11月24日收到中标通知书。由于从报价情况来看,4个投标人的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依次为D、C、B、E,因此,从11月26日至12月21日招标人又与投标人B就合同价格进行了多次谈判,结果投标人B将价格降到略低于投标人C的报价水平,最终双方于12月2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题:1. 从招标投标的性质来看,本案例中的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2. 从所介绍的背景资料来看,在该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请逐一说明原因。分析要点:本案例考核招标投标程序从发出投标邀请书到签订合同之间的若干问题,主要涉及招标投标的性质、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撤回、投标文件的拆封和宣读、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其确定、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的行为、中标人的确定、中标通知书的生效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的行为以及招标人和投标人订立书面合同的时间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正确分析本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因此,在答题时,要根据本案例背景给定的条件回答,不仅要指出错误之处,而且要说明原因。为使条理清晰,应按答题要求“逐一说明”,而不要笼统作答。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拆封、宣读。这一规定是比较模糊的,仅按字面理解,已撤回的投标文件也应当宣读,但这显然与有关撤回投标文件的规定的初衷不符。按国际惯例,虽然投标人A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撤回投标文件,但仍应作为投标人宣读其名称,但不宣读其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另外,要特别注意中标通知书的生效时间。从招标投标的性质来看,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是要约邀请,投标文件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按《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这就是承诺生效的“到达主义”。然而,中标通知书作为《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承诺行为,与《合同法》规定的一般

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进场交易操作规范流程

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 进场交易操作规程 一、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申报受理 (一)承办部:建设工程部 (二)服务时限:即时受理 (三)操作规程及要求: 1、招标人提供相关资料: 1)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2)资金证明; 3)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文件或其他技术资料; 4)立项批文及核准的招标方式、围等; 5)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招标申请表》;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2、受理资料: 1)资料齐全,工作人员受理,并向招标人出具《项目交易受理回执单》; 2)资料不齐,工作人员应向招标人一次性告知需完善的容,并在《项目交易受理资料告知单》中注明。 3)受理员应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对招标人咨询交易活动有关情况给予耐心解释。 二、确认招标组织形式

(一)承办部:建设工程部 (二)服务时限:即时受理 (三)操作规程及要求: 1、招标人提供自行办理招标相关事宜应提交的资料: 1)批准的招标组织机构; 2)招标人提供具有与招标项目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和履历。 2、确定资格: 1)经审核符合规定,招标人可自行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相关事宜; 2)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招标事宜应委托招标代理公司代理。 三、确定招标代理公司 (一)承办部:建设工程部 (二)服务时限:2个工作日 (三)操作规程及要求: 1、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公司从中心中介机构库中随机抽取; 2、非国有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可自行选择招标代理公司,也可在中心中介机构库中随机抽取; 3、依据工程需求确定招标代理公司资质等级; 4、抽取确定或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公司,招标人应与招标代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33号-2017年)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水平,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二)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 (三)建设单位依法能够自行设计的; (四)建筑工程项目的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需要由原设计单位设计,否则将影响功能配套要求的;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第六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可以采用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 设计方案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设计团队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派设计团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七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八条招标人一般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并招标。确需另行选择设计单位承担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明确。 第九条鼓励建筑工程实行设计总包。实行设计总包的,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设计单位可以不通过招标方式将建筑工程非主体部分的设计进行分包。 第十条招标文件应当满足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的不同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 件 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李献臣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工程名称:物流园区物流二库工程招标文件 建设单位:

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二、工程概况 三、招标基本情况 四、评标机构 五、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编制 七、标底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九、开标与评标 十、授予合同 十一、其他

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结合建设单位具体情况编制本文件。

2.评标原则 竞争选优 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 质量好、信誉好、价格合理、工期适当、施工方案先进可行。 反对不正当竞争。 3.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贰级); 4.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和图纸; 5.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其实质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其投标人不承担上述任何费用; 6.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能否中标,招标人不承担上述任何费用; 7.招标人发放招标文件后,将按规定的日期组织现场勘察并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 8.中标工程不允许转包,如须分包,须经监理单位审核并报建设单位同意。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物流园区物流二库 ●建设地点: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中牟厂区 ●建筑面积:平方米 ●结构类型:排架 ●建筑层数:单层 ●跨度:单跨24米 ●设计单位:机械工业部第四设计研究院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文件汇编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文件汇编 目 录 一、 国家、建设部有关法规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1997年1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1999年8月30日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部建建 (1999) 313号1999年12月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279号 2000年1月30日 5.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国家计委第3号令 2000年5月1日 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建设部令第79号 2000年6月26日 7.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建设部令第80号 2000年6月30日 8.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甘肃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编

建设部令第82号2000年10月8日 9.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建设部令第86号 2001年1月17日 10.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摘录) 建建 (2001) 82号 2001年4月20日 1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 2001年6月1日 1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七部委联合发布第12号令 2001年7月5日 13.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107号 2001年12月1日 14.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若干意见 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2002年1月30日1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2002) 21号2002年3月8日 16.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建办市 (2002) 51号 2002年6月11日 17.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管理办法 建法 (2002) 185号2002年7月11日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目的 第一条为规范天津泰丰工业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丰集团)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集团利益,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建设工程,是指由泰丰集团投资建设的项目,包括住宅工程、商业写字楼工程、工业厂房工程等工程。涉及到新建工程、改造工程及扩建工程等。 二、适用范围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泰丰集团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单位、总承包施工单位。 三、招标组织机构及评标小组组成 第四条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组织机构,领导小组由集团总经理、运营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规划技术部、工程项目经理组成,总经理任组长,具体实施由运营管理部经理为组长,会同工程管理部、规划技术部、工程所涉及的相关工程技术人员组成临时机构,完成的招投标工作。 第五条招标管理领导小组职责:确定招标方式、招标日期,资审方式、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签署授权委托书(公开招标)等。招投标管理工作也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完成。 四、小组成员主要职责 第六条组成招投标临时小组的各部门成员承担以下主要职责: 1、运营管理部主要负责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的招投标工作。具体职责包括:负责考察投标单位、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负责办理招标备案、发布招标公告、编制和审查招标文件(包括制定和审查评标办法)。对外发布的各种招标文件,按照《工程招投标资格审查审批表》(附表一)的审批程序,经泰丰集团审查批准后对外发布。 2、运营管理部的经办工程师负责发售招标文件、收取图纸押金、编写招标文件清单、做好收发记录。招标经办工程师负责组织勘察现场、进行资格预审、召开投标预备会。 3、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由招标临时小组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管理工作。 4、规划技术部负责提供经过审查的完整施工图纸,并在招投标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技术交底和图纸说明。

建筑工程招投标流程图(超详 细)

工程招投标流程图 工作阶段招标人投标人 政府部门 公开招票或邀请招标 1、确定招标方式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委托代 理招标事宜的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受备案 2、招标资格与备案 3、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实行公开招标的,应在国家或地方指定的报刊、信息网或其他媒介公告,公告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实行邀请招标的,应向3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书 获取招标项目信息 4、编制、发布资格预审文件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邀请招标的可 采用资格后审) 采用资格预审的,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向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发放资格预审文件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投标人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填报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并提交 接收资格预审申请书 审查、分析投标申请人所报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内容 5、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确定合格投标申请人 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获得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提交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的书面回执 向合格投标申请人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编制招标文件 6、发售招标文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受招标文件的备案 将招标文件发放给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被邀请投标人,招标文件发售最短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5日),同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获取招标文件回执 开始准备投标文件、搜集有关资料和相关信息 现场踏勘 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7、踏勘现场 8、投标预备会 1、以书面形式提出问题 获取问题解答回执 2、答疑会前在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问题 获取答疑纪要回执 接受问题,准备解答 8.1以书面形式 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投标人发放答疑纪要并同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8.2答疑会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 天前)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发展及趋势

毕业设计(论文) 设计(论文)题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发展及趋势 学生王超 系部建筑工程学院 专业工程造价 指导教师王培竹 2015年10月16日

摘要 在我国工程建设中引入工程招标投标竞争机制已有多年了,工程建设实行招标制 度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分配建设任务的主要交易方式,我国在学习、引进国外先进工 程管理模式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工程管理体制。 从我国现阶段招标投标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现状及特点进行归纳,对我国现阶段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为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分析的内 容包含:1.规避招标和投标弄虚作假的严重问题,2.评标办法过于单一,3.招标及代理机构数量膨胀,良莠不齐。并做出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对策,提出今后我国招标投标 发展的趋势。 关键词:建设项目,招投标,发展趋势 Abstract Summary in the bidding competition i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in China for many years, construction is widely used in the international allocation of the public bidding system construction of major transactions, in learning and introducing foreign advanced management mode of our country on the basis of, and gradually establish a project management system suited to China's conditions. From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bidding and tendering work in our country, summed up the current situation on construction project bidding and characteristics, of current construction projects bidding behavior analysis on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alysis include: 1. avoiding tendering and bidding fraud a serious problem, 2. bid evaluation method is single, 3. the expansion in the number of tenders and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 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总则的基本内容: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施工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

监督,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的细则的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七部委【2003】30号令 注:本办法已全部按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第23号令(2013年)修改后更新 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附则的内容: 第九十条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第九十一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第九十二条本办法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建设工程设计招投标程序

建设工程设计招投标程序 (1)承办部门:开发商或其代理机构 (2)申报资料:①建设项目计划批文;②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及附图;③招标投标工作计划及方案;④设计任务书;⑤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工作能力证明材料及资格证书;⑥委托代理协议或合同。 (3)申办程序:①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包括:计划批文、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设计任务书等);②填报《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申报表》;③审核项目情况及招标条件,登记备案;④对发标、评标及方案评审等活动实施现场监督;⑤中标方案确定后,招标人提交招投标情况报告;⑥签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意见书》。 (4)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5)应注意的事项:单体10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必须进行设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市建委设计处。 一、前期准备 1、需甲方提供的资料 1)用地红线图(注:应有明确的坐标) 2)原始地形图(最好甲方已将红线落于地形图上) 3)相应区域城市规划图(明确周围建筑状况、性质、层数或高度、定位;周围市政道路定位、宽度、节点的坐标、标高及道路的坡度;市政绿化带宽度;是否有高压线等需要避让的东西。) 4)规划要点(明确用地性质、容积率、覆盖率、绿化率、规划规模、高度限制、机动车非机动车规模、建筑退红线要求等) 5)各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城市规划管理条理等(重点关注有关键建筑间距、日照分析、高中低层及点式板式建筑退让道路红线、用地红线的具体要求、各地针对不同情况在总图上对于消防的不同要求)

6)甲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涉及到具体的设计内容、设计方向、出图深度、时间控制等) 7)用地批文(此文关系到此项目是否可以立项,亦即说明一个项目是否真实可实施的项目,在设计文件档案管理上这是不可缺少的文件) 2、相应准备: 1)明确相关设计的一些规范及防火规范;在总图、单体设计上有何约束; 2)根据设计任务书明确建筑的定位、把握大的设计方向; 3)将建筑用地根据不同情况分类,明确优势劣势; 4)根据规划要点及设计任务书测算建筑规模,可能形成几种模式,优化方案方向。 5)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及工作量拟定工作时间表,时间表上应留出必要的审图时间,甲方配合的时间则较为机动。 6)收集整理相应的参考资料。 注:其中第3、4步的工作对一个项目把握其设计质量而言尤为重要,关系其是否能够完成最合理、最优化的设计。 二、设计阶段进行中应注意的几点 1、总图规划: 1)市政规划上的相关硬性规定要明确并绝对服从; 2)总图中有关消防的规范、消防道路的分布、消防车出入口的设置、消防道路的宽度、消防控制中心的位置、高层建筑消防疏散口的位置; 3)建筑出入口的位置、机动车道、人行道的分布、不同人群的流线关系、机动车车流、非机动车流与人流的关系、搬家车道的设计、无障碍设计、机动车停车场车(库)的设计及其出入口的位置; 4)小区的管理、居住小区设计物业管理、社区活动场地、儿童活动场地、社区医疗保健、公厕等; 5)环保设计:垃圾收集、处理、运送;废水的排放等; 6)绿化设计:把握绿地率,注意绿化设计与消防车道、消防普救面、地下室等之间的关系,遵守互相避让、互为对方提供条件的原则;水体的设计注意标高与地下室之间的层高关系;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第八部第2号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各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依据本办法进行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 规避招标。 第四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政府审批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项目的勘察设计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 (二) 抢险救灾的; (三) 主要工艺、技术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四) 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 有效的竞争的; (五) 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 能配套性的。 第五条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条各级发展计划、经贸、建设、铁道、交通、信息产业通信、电子、水利、民航、广电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 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 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 为。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招标人可以依据工程建设项目的不同特点,实行勘察设计一次性总体招标;也可以在保证项目完整性、连续性的前提下,按照技术要求实行分段或分项招标。 招标人不得利用前款规定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 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以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实行总承包招标。 第九条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二) 勘察设计所需资金已经落实; (三) 所必需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 (四)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 目,以及国务院发展和改革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并依法获得批准 外,应当公开招标。 第十一条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一) 项目的技术性、专业性较强,或者环境资源条件特殊,符合条件的潜在投 标人数量有限的; (二) 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要费用占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过大的; (三) 建设条件受自然因素限制,如采用公开招标,将影响项目实施时机的。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保证有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 能力,并具有相应资质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第十二条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 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第十三条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只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第十四条凡是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都应被允许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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