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监事履职考核办法

监事会监事履职考核办法
监事会监事履职考核办法

监事会监事履职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发挥公司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作用,并为公司监事履职管理提供客观量化的年度考核依据,根据《公司法》、《监事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监事履职考核是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监事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的行为,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科学有效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适用范围:经融资担保机构监管部门核准,具有任职资格的监事。

第二章机构职责

第四条公司股东会是监事履职考核的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审批公司《监事会监事履职考核办法》;

(二)审批公司监事履职考核结果;

(三)审批公司监事履职考核结果运用方案.

第五条公司监事会办公室是监事履职考核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拟定和修订公司《监事会监事履职考核办法》;

(二)落实执行考核结果运用方案;

(三)公司监事履职考核结果的归档和保管。

第三章监事职责与工作纪律

第六条监事的职责

(一)日常监督工作;

(二)参加会议工作;

(三)专题调研工作;

(四)按规定提交年度监事履职报告;

(五)监事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驻会监事考勤管理

(一)驻会监事必须确保每天到岗处理日常工作。

(二)驻会监事因故不能按时到岗的应及时向监事长报备,月底统一销假;监事长向董事长报备。

(三)驻会监事的出差、外出调研及学习均由监事长审批;监事长的由董事长审批.

第八条驻会监事应根据公司安排按时参加各类会议和活动,无故不得缺席,经监事长批准的除外。

第九条驻会监事应确保通讯工具的畅通,监事长有急事联系不上,无正当理由的,给予50元/次的扣罚。

第四章考核程序

第十条考核程序包括公司监事考核审批程序和考核执行程序。

第十一条考核审批程序:

(一)监事会办公室拟定公司《监事会监事履职考核办法》,提交公司监事会审核后上报股东会;

(二)股东会对公司《监事会监事履职考核办法》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

(三)监事会办公室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落实执行监事履职考核办法.

第十二条考核执行程序:

(一)监事会办公室根据监事履职报告(含日常监督工作情况、出席会议情况、调研报告)履职情况,进行统计评价,提出考核建议;

(二)监事长对考核建议进行审核;

(三)股东会审议确定监事考核结果,并形成决议;

(四)监事会办公室根据股东会决议落实执行.

第十三条考核方式和结果运用

监事工作考核为年度考核,考核期限为上年度12月26日至本年度12月25日。考核结果主要用于监事会专职监事年终业绩报酬、兼职监事履职补助的发放、批准监事资格的依据以及作为董事会特殊贡献奖的提名依据.

第五章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十四条年度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监事履职情况考核。其中:日常监督工作30分、

参会工作30分、专题调研工作20分、其他工作20分。合计为100分。

第十五条履职考核

监事应于每年12月20日前提交年度履职报告书(年度履职报告书附后),无任何原因未按时提交的,扣除100分。

(一)日常监督工作(30分)

1.工作程序:通过参会、稽核、检查等方式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经营层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是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督,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执行股东会决议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按照程序,呈报股东会。

2.考核标准:

(1)每半年稽核检查公司财务运行状况,并形成报告。未按照规定完成检查和报告的,一次扣除5分。

(2)在参会过程中发现问题,未提出任何建议意见,也未按照程序向股东会上报的,一次扣除2分。

(3)各监事根据分工按照《稽核管理办法》开展日常稽核检查。未正确履行职责或发现问题未及时汇报的,一次扣除2分。

(二)参加会议情况(30分)

1.会议种类:包括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参加的监事会会议及应邀列席的董事会会议;依据公司内部管理规定

列席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公司例会、风险委员会会议及经营层应邀参加的其他会议。

2。考核程序:按照参会记录表的结果和标准考核

3.考核标准:

(1) 未参加法定监事会及应邀列席的董事会又未办理委托或未履行告假手续的,每次扣5分。

(2)未参加法定监事会及应邀列席的董事会但办理委托手续的,每次扣1分。

(3)对监事会会议议题,未表决意见的一次扣除2分。

(4)对未出席应邀列席会议又未办理委托或未履行告假手续的,每次扣2分。

(三)专题调研工作(20分)

1。每位监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公司经营、管理现状及监事会自身建设等方面情况的专题调研,并从完善监督机制和强化监督执行力的角度提交一份专项调研报告。

2。考核标准:

未开展调研和未提交专题调研报告的,直接扣除20分;缺少实际调研的,一次性扣除10分;提交专题调研报告但质量不达要求的,一次扣除5分。

(四)其他工作考核(20分)

1.考核内容: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安排给监事

会的党建、工青妇、扶贫帮困等公益性工作,年度考核、奖惩和日常督导、检查等工作;以及其他安排给监事会的工作。

2.考核程序:按照《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考核办法》执行。

第六章奖惩

第十六条等级评定:监事年度考核成绩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四个档次。

第十七条年度考核成绩在95分(含)以上为优秀;考核成绩在95至85(含)分之间为称职;考核成绩在85分至75分(含)分之间为为基本称职;考核成绩低于75分以下为不称职。

第十八条奖励:

1.年度考核等级为优秀的监事,除获得年终奖外,在此基础上可另外上调浮动20%;同时可享有董事长的“董事会特殊贡献奖"提名权;

2.年度考核等级为基本称职以上的监事,可按照《董事会基金与薪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领取各项报酬、履职补助和年终奖励。

第十九条惩罚:

1.年度安排的各项工作,未按照履职程序和工作纪律要求进行逐级汇报报告的,发现一次将直接扣除年度考核分值5分。

2.监事个人年度考核成绩为不称职的,提请股东会取消该监事任职资格,进行必要的调整。

第二十条奖惩措施须经董事长审核报公司股东会审批。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经股东会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监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补充与修订。

2020最新银行监事会履职情况的工作总结

2020年,***支行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落实《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等监管要求和本支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紧密围绕支行中心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发挥监事会的职能作用,使监事会工作不断深入,现就2020年度监事会如下: 一、监事会开展工作情况 (一)以履职监督为中心,不断完善履职评价工作 根据本支行章程、监管部门要求,监事会于2020年一季度完成了本支行理、监事2020年度履职评价工作。通过理、监事日常工作情况记录和监事会评价等多种途径综合汇总得出履职评价结果并及时反馈本支行理、监事及三会一层。 (二)定期召开监事会会议,有效落实监督职能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计召开了5次监事会会议,主要提交审议通过了包含2020年度监事会履职报告、股金分红方案、2020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及2020年财务收支预算方案、贷款呆账核销的报告、法人股权转让的报告、营业网点装修、2020年度“三会一层”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等各类议案26项,并对报告期内理事会的召开、议案的审议进行了现场监督,并就相关议题发表监督意见,提高了监督效果。 (三)积极筹划部署,顺利完成换届工作 为切实做好支行换届工作,支行组织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换届工作方案、分阶段实施换届工作步骤,根据《***支行章程》有关规定和上级有关精神,筹划部署换届工作,完善优化理、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结构,增强班子整体功能,为全面推进**支行科学发展永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四)加强风险巡查工作,强化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支行监事会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组织开展监事长风险巡查及其他各类监督检查项目,积极探索和总结检查监督方法与经验,严格处罚问责机制,对稽核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对存在问题及时沟通,并要求限期整改,对违规操作行为起到震慑的作用。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日常监督情况 **支行监事会主要通过列席会议(理事会、社员代表大会以及其他重要经营管理会议)、部门访谈、基层调研、调阅资料、与外部审计人员沟通交流等方式对支行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薪酬管理、重大财务活动等进行监督。针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经营层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各项业务稳健发展。

信用社(银行)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信用社(银行)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今年以来,联社监事会立足于促进农村信用社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保障农村信用社稳健安全经营,从多方面多角度对联社理事会、经营班子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等进行了认真监督,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使监事会工作与约束机制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与联社理事会、经营班子共同促进了我县农村信用社的持续健康发展。现将一年来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与决策,规范运作,合规有效监督。为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今年监事会在重大问题的处理上实行“三长一会”联席制度,日常的经营管理上做到“三权”分设,努力打造农村信用社的“两大优势”。具体地讲,就是在县联社的重大问题的决策上,实施以理事会、监事会、主任办公会为运行基础,以理事长、主任、监事长为运行纽带的联席会议制度,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做到了决策权、经营权和监督权的分设,切实达到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目标,在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中,不断打造农村信用社的体制优势和机制优势。监事会认为:##年县联社理事会的一系列重要决策程序规范,合法合规,切合实际,积极有效;经营班子的工作符合社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要求,能够切实贯彻理事会各项决策,运作行为规范,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二、找准角度,改进方式,科学规范监督。根据县联社《章程》规定的职权,我们监事会今年以来找准位置,调整角度,改进方式,

科学规范地开展监督工作。 1、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规范监督工作程序。今年,监事会积极配合理事会、经营班子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参与和协助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信贷管理办法》、《安全保卫工作违规处罚办法》以及《内部审计稽核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办法制度,并根据市联社和自身规范化管理的需要,将行社脱钩以来县联社在经营管理形成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和办法,进行了认真的总结整理和修订,形成了包括机关管理、人事管理、信贷管理、财务会计、监察审计、微机管理、三防一保七大类五十多项制度、办法和规定,编印了《平山县联社综合管理资料汇编》。进一步规范了信用社的经营行为,强化了县联社统一管理,也为监事部门实施更好的监督提供了依据和基础,切合实际的管理制度,环环相扣的管理体系,促进了农村信用合作事业的稳步发展。 2、定期召集监事会会议,研究议定有关议题。今年以来,监事会共召开次全体会议,对理事会拟订的各项决议草案进行讨论,收集并向理事会反馈监事们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对主任室通报的近期工作,财务经营情况以及阶段性的重大工作事项,进行认真的讨论和反馈。一年来,我会先后收到各类口头和书面提案(含合理化建议)10多件次,其中件为县联社决策层所采纳和运用。如今年年初监事会提出了“关于加强平山县农村信用社行风建设的战略思考”提案,被县联社采纳,在此基础上整理出平山县农村信用社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并以文件形式下发信用社执行。同时,监事会加大行风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全辖农村信用社行风建设上了一个新台

保险公司监事会运作指引0922

保险公司监事会运作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保险公司监事会运作,提高监事会履职的独立性、权威性和有效性,提升监事会监督能力和水平,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设有监事会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规定对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外资保险公司、上市保险公司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监事会对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负责,以保护保险公司、股东、职工、被保险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为目标。 第四条监事会是保险公司的监督机构,监事会运作应当基于适当组织架构,合理确定职责权利,按照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科学有效的原则,有效履行监督职责。 第二章监事 第一节监事的任免 第五条股东监事由股东大会或股东会选举、罢免和更换;职工监事由保险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民主程序选举、罢免和更换。

监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监事任期从正式任命之日起计算,至该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六条保险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监事的提名及选举制度,明确提名主体资格、提名及审核程序、选举办法等内容。 鼓励保险公司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监事。 第七条保险公司监事会可设监事长一名、副监事长一名,监事长和副监事长由监事会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二节监事的任职资格 第八条保险公司监事在任职前,应当取得中国保监会的任职资格核准。连选连任的监事不需要再次申报任职资格核准。 第九条保险公司申报监事任职资格核准,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公司股东大会对拟任监事表决通过; (二)公司按照中国保监会规定的程序申报拟任监事的任职资格核准; (三)公司取得任职资格核准批复后进行正式任命。

监事会监事履职考核办法

监事会监事履职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发挥公司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作用,并为公司监事履职管理提供客观量化的年度考核依据,根据《公司法》、《监事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监事履职考核是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监事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的行为,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科学有效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适用范围:经融资担保机构监管部门核准,具有任职资格的监事。 第二章机构职责 第四条公司股东会是监事履职考核的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审批公司《监事会监事履职考核办法》; (二)审批公司监事履职考核结果; (三)审批公司监事履职考核结果运用方案。 第五条公司监事会办公室是监事履职考核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拟定和修订公司《监事会监事履职考核办法》; (二)落实执行考核结果运用方案;

(三)公司监事履职考核结果的归档和保管。 第三章监事职责与工作纪律 第六条监事的职责 (一)日常监督工作; (二)参加会议工作; (三)专题调研工作; (四)按规定提交年度监事履职报告; (五)监事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驻会监事考勤管理 (一)驻会监事必须确保每天到岗处理日常工作。 (二)驻会监事因故不能按时到岗的应及时向监事长报备,月底统一销假;监事长向董事长报备。 (三)驻会监事的出差、外出调研及学习均由监事长审批;监事长的由董事长审批。 第八条驻会监事应根据公司安排按时参加各类会议和活动,无故不得缺席,经监事长批准的除外。 第九条驻会监事应确保通讯工具的畅通,监事长有急事联系不上,无正当理由的,给予50元/次的扣罚。 第四章考核程序 第十条考核程序包括公司监事考核审批程序和考核执行程序。

监事会履职考评实施办法

监事会履职考评实施办法

xxxxxxxx监事会 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履职尽职考评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公司治理结构,有效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维护本行安全、稳健运行,保护本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银监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董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行《章程》的规定,并结合本行实际情况,本行监事会制定了《xxxxxxxx监事会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履职尽职考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履职尽职评价,是指本行监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定期对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在评价期内履职尽职情况进行评价。 第三条监事会在进行履职尽职评价时,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科学有效、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二章对董事的履职尽职评价 第四条监事会对董事履职尽职评价工作负最终责任。本行监事会依照规定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董事履职尽职评价工作的监督。 第五条本行按年度对所有在职董事进行履职尽职评价。对于

(四)银行业监管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严重失职行为。 第十四条监事会应对董事履职尽职评价议案进行表决。该议案经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后表决通过。 第十五条监事会应于监事会对董事履职评价决议形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评价结果通知函送交董事本人。董事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于接到评价结果通知函的5个工作日内向监事会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及相关复议材料。 第十六条监事会应当将评价结果报告股东大会,并通报董事会、通知董事本人,根据评价结果提出工作建议或处理意见。 第十七条对评为基本称职的董事,监事会应与董事会组织会谈,共同向董事本人提出限期改进要求;并督促董事会组织培训,帮助其提高履职能力。如该董事于第二年内仍未评为称职,监事会应向股东大会建议予以更换。对被评为不称职的董事,监事会应向股东大会建议及时予以更换。 第十八条监事会按规定于每个年度终了4个月内,将各环节的董事履职评价结果和全部评价依据报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第三章对高管人员的履职评价 第十九条监事会在董事会对高管人员评价的基础上,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4个月内对高管人员进行履职尽职评价。 第二十条监事会对高管人员的履职尽职评价,可依据本行

监事会监事履职考核办法

监事会监事履职考核办 法

监事会监事履职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发挥公司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作用,并为公司监事履职管理提供客观量化的年度考核依据,根据《公司法》、《监事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监事履职考核是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监事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的行为,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科学有效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适用范围:经融资担保机构监管部门核准,具有任职资格的监事。 第二章机构职责 第四条公司股东会是监事履职考核的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审批公司《监事会监事履职考核办法》; (二)审批公司监事履职考核结果; (三)审批公司监事履职考核结果运用方案。 第五条公司监事会办公室是监事履职考核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拟定和修订公司《监事会监事履职考核办法》; (二)落实执行考核结果运用方案;

(三)公司监事履职考核结果的归档和保管。 第三章监事职责与工作纪律 第六条监事的职责 (一)日常监督工作; (二)参加会议工作; (三)专题调研工作; (四)按规定提交年度监事履职报告; (五)监事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驻会监事考勤管理 (一)驻会监事必须确保每天到岗处理日常工作。 (二)驻会监事因故不能按时到岗的应及时向监事长报备,月底统一销假;监事长向董事长报备。 (三)驻会监事的出差、外出调研及学习均由监事长审批;监事长的由董事长审批。 第八条驻会监事应根据公司安排按时参加各类会议和活动,无故不得缺席,经监事长批准的除外。 第九条驻会监事应确保通讯工具的畅通,监事长有急事联系不上,无正当理由的,给予50元/次的扣罚。 第四章考核程序 第十条考核程序包括公司监事考核审批程序和考核执行程序。

监事会履职考评实施办法

xxxxxxxx监事会 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履职尽职考评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公司治理结构,有效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维护本行安全、稳健运行,保护本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银监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董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行《章程》的规定,并结合本行实际情况,本行监事会制定了《xxxxxxxx监事会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履职尽职考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履职尽职评价,是指本行监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定期对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在评价期内履职尽职情况进行评价。 第三条监事会在进行履职尽职评价时,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科学有效、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二章对董事的履职尽职评价 第四条监事会对董事履职尽职评价工作负最终责任。本行监事会依照规定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董事履职尽职评价工作的监督。 第五条本行按年度对所有在职董事进行履职尽职评价。对于

评价年度内,董事会内部任职委员会或任职岗位发生变化的董事,在分阶段评价的基础上做出综合评价。 第六条监事会对董事履职尽职的评价工作应依照《商业银行董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监管规章制度开展。 第七条监事会应督促董事会在每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三个月内对董事进行定期履职尽职评价,形成上一年度的履职评价报告,并于每一会计年度的4月1日前向监事会提交董事会对全体董事上一年度的履职尽职评价报告。 第八条监事会应当建立董事履职评价档案,记录董事在任期内各项履职尽责情况及董事会、监事会对董事的履职评价。董事履职评价档案管理由监事会履职尽职考评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可由监事会办公室维护。 第九条监事会依法通过监事日常列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有关会议,通过履职监督小组座谈、访谈、征求意见、查阅董事履职档案等方式,了解董事履职表现情况。 第十条监事会在董事会对董事履职评价的基础上,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6个月内结合监事会日常监督记录,对全体董事进行年度履职评价。监事会对董事的履职评价,经监事会会议决议形成。 第十一条依据评价结果可将董事在本年度内的履职情况划分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级别。

银行监事会履职情况的工作总结.doc

银行监事会履职情况的工作总结 2016年,***支行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落实《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等监管要求和本支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紧密围绕支行中心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发挥监事会的职能作用,使监事会工作不断深入,现就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开展工作情况 (一)以履职监督为中心,不断完善履职评价工作 根据本支行章程、监管部门要求,监事会于2016年一季度完成了本支行理、监事2015年度履职评价工作。通过理、监事日常工作情况记录和监事会评价等多种途径综合汇总得出履职评价结果并及时反馈本支行理、监事及三会一层。 (二)定期召开监事会会议,有效落实监督职能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计召开了5次监事会会议,主要提交审议通过了包含2015年度监事会履职报告、股金分红方案、2015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及2016年财务收支预算方案、贷款呆账核销的报告、法人股权转让的报告、营业网点装修、2016年度“三会一层”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等各类议案26项,并对报告期内理事会的召开、议案的审议进行了现场监督,并就相关议题发表监督意见,提高了监督效果。

(三)积极筹划部署,顺利完成换届工作 为切实做好支行换届工作,支行组织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换届工作方案、分阶段实施换届工作步骤,根据《***支行章程》有关规定和上级有关精神,筹划部署换届工作,完善优化理、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结构,增强班子整体功能,为全面推进**支行科学发展永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四)加强风险巡查工作,强化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支行监事会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组织开展监事长风险巡查及其他各类监督检查项目,积极探索和总结检查监督方法与经验,严格处罚问责机制,对稽核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对存在问题及时沟通,并要求限期整改,对违规操作行为起到震慑的作用。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日常监督情况 **支行监事会主要通过列席会议(理事会、社员代表大会以及其他重要经营管理会议)、部门访谈、基层调研、调阅资料、与外部审计人员沟通交流等方式对支行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薪酬管理、重大财务活动等进行监督。针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经营层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各项业务稳健发展。 2.集中监督情况 集中重点监督情况,主要是围绕各年度**支行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及“三重一大”制度、主要经营指标、持续发展能力、内控管理及风险防范、各年度披露问题的整改和建议采纳情况以及理事、各层级管理人员及一般员工

农村信用社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报告,情况报告

农村信用社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报告,情况报告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今年以来,联社监事会立足于促进农村信用社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保障农村信用社稳健安全经营,从多方面多角度对联社理事会、经营班子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等进行了认真监督,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使监事会工作与约束机制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与联社理事会、经营班子共同促进了我县农村信用社的持续健康发展。现将一年来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与决策,规范运作,合规有效监督。为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今年监事会在重大问题的处理上实行“三长一会”联席制度,日常的经营管理上做到“三权”分设,努力打造农村信用社的“两大优势”。具体地讲,就是在县联社的重大问题的决策上,实施以理事会、监事会、主任办公会为运行基础,以理事长、主任、监事长为运行纽带的联席会议制度,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做到了决策权、经营权和监督权的分设,切实达到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目标,在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中,不断打造农村信用社的体制优势和机制优势。监事会认为:2006年县联社理事会的一系列重要决策程序规范,合法合规,切合实际,积极有效;经营班子的工作符合社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要求,能够切实贯彻理事会各项决策,运作行为规范,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二、找准角度,改进方式,科学规范监督。根据县联社《章程》规定的职权,我们监事会今年以来找准位置,调整角度,改进方式,

科学规范地开展监督工作。 1、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规范监督工作程序。今年,监事会积极配合理事会、经营班子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参与和协助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信贷管理办法》、《安全保卫工作违规处罚办法》以及《内部审计稽核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办法制度,并根据市联社和自身规范化管理的需要,将行社脱钩以来县联社在经营管理形成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和办法,进行了认真的总结整理和修订,形成了包括机关管理、人事管理、信贷管理、财务会计、监察审计、微机管理、三防一保七大类五十多项制度、办法和规定,编印了《平山县联社综合管理资料汇编》。进一步规范了信用社的经营行为,强化了县联社统一管理,也为监事部门实施更好的监督提供了依据和基础,切合实际的管理制度,环环相扣的管理体系,促进了农村信用合作事业的稳步发展。 2、定期召集监事会会议,研究议定有关议题。今年以来,监事会共召开次全体会议,对理事会拟订的各项决议草案进行讨论,收集并向理事会反馈监事们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对主任室通报的近期工作,财务经营情况以及阶段性的重大工作事项,进行认真的讨论和反馈。一年来,我会先后收到各类口头和书面提案(含合理化建议)10多件次,其中件为县联社决策层所采纳和运用。如今年年初监事会提出了“关于加强平山县农村信用社行风建设的战略思考”提案,被县联社采纳,在此基础上整理出平山县农村信用社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并以文件形式下发信用社执行。同时,监事会加大行风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全辖农村信用社行风建设上了一个新台

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

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监事会的组织和行为,提高监事会履职的独立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完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 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 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设有监事会的商业银行。不设监事会的商业银行参照本指引执行。 第三条监事会对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负责,以保护商业银行、股东、职工、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为目标。 第四条监事会工作应当基于适当组织架构,合理确定职责权利,按照依法合规、客观工作、科学有效的原则,有效履行监督职责。 第二章组织架构 第五条商业银行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监事会,并根据资产规模、业务状况和股权结构合理确定监事会规模和构成。监事会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应当包括股东监事、职 工监事和外部监事,其中职工监事、外部监事的比例均不应低于三分之一。 第六条股东监事由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商业银行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提名。 外部监事由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商业银行有表决权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 职工监事由监事会、商业银行工会提名。 同一股东及其关联人提名的监事原则上不应超过监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原则 上同一股东只能提出一名外部监事候选人,不应即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又提名外部 监事候选人。因特殊股权结构需要豁免的,应当向监管机构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第七条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由股东大会或股东会选举、罢免和更换;职工监事由商业银行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民主程序选举、罢免和更换。 监事会设监事长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和完善监事的市场化选聘机制。 第八条监事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监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 外部监事就职前应当向监事会发表申明,保证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并 承诺勤勉尽职。外部监事在同一家商业银行任职时间累计不应超过6年,不应在超 过两家商业银行同时任职,不应在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金融机构兼任外部监事。 第九条监事会可以根据情况设立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原则上应当由外部监事担任。 第十条监事会应当积极指导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部门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有效实施对内部审计部门的业务管理和工作考评。 第十一条监事会下设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监事会日常工作。 第三章职责与权利 第十二条除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外,监事会应当重点监督商业银行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

国有控股公司监事会履职情况的思考2300字

国有控股公司监事会履职情况的思考2300字 监事会是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有效防范经营风险、改善企业经营管理、 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等方而发挥了重要作用。国有企业监事会运作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应从完善制度,规范监事会的运行机制,完善监事会成员选拔机制,建立协同监督机制,提升监事专业素质,探索监事的激励机制和约朿机制等方面进行完善和改进。 国有控股公司;监事会履职:思考 一、国有控股公司监事履职情况的现状分析 监事会以《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为依据,以财务监督为核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财务活动及公司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 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 国有控股公司监事会是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有效防范经营风险、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等方而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当前国企改革不断深化,国有控股公司监事会,尤其是二级以下中小型国有企业监事会与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还存在一左差距,运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部分控股公司监事未能正常履职 比如,部分控股公司未见监事会开会决议及履职报告;一些监事会每年开会不足1次: 监事列席一年一度董事会现场会议的缺席率较高:个别监事仍然存在较多的委托出席甚至缺席行为。因此,监事的勤勉尽责义务难以保证。 2.监事会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监事会的设立基于权力制衡,根本目的在于防止公司决策失当和经营管理不当。一些监事因能力和精力限制,对公司调研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发现问题不够精准,不利于有效发挥监事会监督检查、发现重大风险和问题的作用。有的公司监事会依附于董事会,监事会独立性不够,监管职能履行还不到位。 3.监事会成员选任不?范 在人员素质方而,部分成员知识结构不合理、综合素质不高、能力水平不够,个别监事会人员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与新形势下的企业对监督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不相适应,难以满足监督工作的需要,容易出现监管漏洞。 4.缺少对监事的激励和监督描施 由于没有建立监事的激励约束刚性机制,监事的业绩主要与自身主业相关,与监事会工作没有很大的关联,使得他们对监事会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被动应付。因此,完善监督人员的激励机制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完善国有控股公司监事履职情况的思考 2.从完善制度入手,强化监事会职能 搭建分层分类的监事会工作体系,建立监事会工作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明晰监事会、 监事、监事会主席和监事会办公室职责,明确监事会的组成及职权与义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与议事范羽、监事会会议记录等方而的规则,确立监事会左期、日常、专题三类会议类型。通过母公司职能部门及监事会办公室成员兼任下属公司监事为手段,统一制立监督规范和要求,指导协调下级公司的监事会工作,以增强母公司对下属公司的管控和监督力度。

公司监事履职报告

公司监事履职报告 公司监事履职报告 作为公司监事,我能够按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省属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以及集团公司下发的《公司派出监事履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按企业《公司章程》关于履行监事职责的程序,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监督。通过9个月以来的努力工作,我认真履职,有效促进了公司运行发展,完成了集团公司下达的任务指标。并在维护公司利益与职工权益方面主要做了一些工作。 一、现将我任公司监事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做如下述职: 在任职情况上,企业经营变化及干部队伍调整,为保证监事会职能履行,监事会成员进行了一些变动,我从年月日任职公司监事工作,任职以来我能够严格依照监事的有关规定,认真学习监事工作职责,确保监事会组织完整,为履行职能提供组织保证。 在忠实勤勉履职上,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工作细则等规定,本着对国有资产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依法运营、财务收支、投资融资等事项,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督促公司依法规范运营。 在依法列席董事会会议上,我作为监事会成员,在任职

后列席了公司列次董事会,全程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过程。列席董事会既是对公司决策事项的了解,本身也是对决策过程的监督。 在依法出具监事会意见上,作为公司监事,严格要求各部门、各员工对照责任书,排计划、定措施、查问题、核实绩效,并对公司财务会计、涉及数额较大的投资、担保、抵押等经济行为和资产质量进行重点监控,并出具相关检查,提出意见,确保公司经营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如期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 在设计股权结构方面上,我将在下一步工作上构建科学合理的法人治理机构,高效规范运作。进一步理顺公司股权关系,在促进企业发展,维护企业利益与职工权益方面主要做了一些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方向 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为了能够充分发挥监事作用,提高自己的参与议事和监督能力和水平,认真学习监事等相关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有关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通过学习,对监事职责有了进一步认识,强化了民主管理意识,为源头参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奠定了理论基础。 主动参与,促进各项管理协调发展积极参与集团董事会的重大会议、监事会会议,参与集团重大经济工作决策、

公司监事履职报告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公司监事履职报告 公司监事履职报告 作为公司监事,我能够按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省属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以及集团公司下发的《公司派出监事履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按企业《公司章程》关于履行监事职责的程序,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监督。通过9个月以来的努力工作,我认真履职,有效促进了公司运行发展,完成了集团公司下达的任务指标。并在维护公司利益与职工权益方面主要做了一些工作。 一、现将我任公司监事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做如下述职: 在任职情况上,企业经营变化及干部队伍调整,为保证监事会职能履行,监事会成员进行了一些变动,我从年月日任职公司监事工作,任职以来我能够严格依照监事的有关规定,认真学习监事工作职责,确保监事会组织完整,为履行职能提供组织保证。 在忠实勤勉履职上,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

监事会工作细则等规定,本着对国有资产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依法运营、财务收支、投资融资等事项,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督促公司依法规范运营。 在依法列席董事会会议上,我作为监事会成员,在任职后列席了公司列次董事会,全程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过程。列席董事会既是对公司决策事项的了解,本身也是对决策过程的监督。 在依法出具监事会意见上,作为公司监事,严格要求各部门、各员工对照责任书,排计划、定措施、查问题、核实绩效,并对公司财务会计、涉及数额较大的投资、担保、抵押等经济行为和资产质量进行重点监控,并出具相关检查,提出意见,确保公司经营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如期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 在设计股权结构方面上,我将在下一步工作上构建科学合理的法人治理机构,高效规范运作。进一步理顺公司股权关系,在促进企业发展,维护企业利益与职工权益方面主要做了一些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方向 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为了能够充分发挥监事作用,提高自己的参与议事和监督能力和水平,认真学习监事等相关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有关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通过学习,对监

[述职述廉]公司监事履职述职报告

[述职述廉]公司监事履职述职报告 作为公司监事,我能够按照、、以及集团公司下发的等有关规定,严格按企业关于履行监事职责的程序,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监督。通过9个月以来的努力工作,我认真履职,有效促进了公司运行发展,完成了集团公司下达的任务指标。并在维护公司利益与职工权益方面主要做了一些工作。 一、现将我任公司监事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做如下述职: (一)在任职情况上,企业经营变化及干部队伍调整,为保证监事会职能履行,监事会成员进行了一些变动,我从年月日任职公司监事工作,任职以来我能够严格依照监事的有关规定,认真学习监事工作职责,确保监事会组织完整,为履行职能提供组织保证。 (二)在忠实勤勉履职上,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工作细则等规定,本着对国有资产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依法运营、财务收支、投资融资等事项,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督促公司依法规范运营。 (三)在依法列席董事会会议上,我作为监事会成员,在任职后列席了公司列次董事会,全程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过程。列席董事会既是对公司决策事项的了解,本身也是对决策过程的监督。 (四)在依法出具监事会意见上,作为公司监事,严格要求各部门、各员工对照责任书,排计划、定措施、查问题、核实绩效,并对公司财务会计、涉及数额较大的投资、担保、抵押等经济行为和资产质量进行重点监控,并出具相关检查,提出意见,确保公司经营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如期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 (五)在设计股权结构方面上,我将在下一步工作上构建科学合理的法人治理机构,高效规范运作。进一步理顺公司股权关系,在促进企业发展,维护企业利益与职工权益方面主要做了一些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为了能够充分发挥监事作用,提高自己的参与议事和监督能力和水平,认真学习监事等相关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有关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通过学习,对监事职责有了进一步认识,强化了民主管理意识,为源头参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奠定了理论基础。 (二)主动参与,促进各项管理协调发展积极参与集团董事会的重大会议、监事会会议,参与集团重大经济工作决策、管理、重大决定的监督,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在董事会决定企业改革发展等重大问题方面发挥了参与维护作用;在

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二〇〇九年度恒丰银行监事会 对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恒丰银行董事盖其东 为维护本行、股东、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规范董事会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__公司法》、《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以及《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等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xx年度董事成员盖其东先生尽职履责情况进行了监督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守法合规情况 1.依法行使董事职权,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xx年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3次,出勤率为75%。 2.依法履行职责,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形成任何风险及资金损失。能够按照我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工作规则和程序开展工作;

认真按照工作规则履行职责,认真参加董事会会议,尽职尽责,勤勉工作;不存在强行干预我行正常经营活动为关系人谋取私利的行为;没有兼任与董事职责相冲突的职务,也不在与我行有利益关系的单位任职;正确行使董事的有关权利,同时履行好董事的义务,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及有效性,有利于保护股东的各项权利,促进我行健康稳定发展。 二、勤勉尽职情况 1.依照法律法规和议事规则,参加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盖其东董事在xx年度参加3次董事会会议,参加会议的频次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定。 2、依照法律法规,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有效履行决策和监督职权。作为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的成员,xx 年参加了上述委员会的全部会议,并且积极参加本行组织的培训。履职期间对《关于向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入股的议案》、《xx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议案进行了仔细研读并发表独立的建设性意见;履职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本行关于董事尽职履责自律规定,就涉及到公司机构发展、资本管理以及人力资源等多方面问题进行了深度思考,对资本融资、设立分支机构、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多项决议

【报告】监事会的履职报告

监事会的履职报告 篇一: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代表,大家好! 我受监事会委托,向大会作第二十次股东大会以来的监事会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和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积极参与到重点项目、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中去,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2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一)20xx年5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审议股份公司20xx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审议股份公司20xx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审议关于向浩元股份公司增资及合资的议案;审议关于天女股份公司搬迁情况的报告;审议与埃及帕蒂姆公司合作在埃及建厂的情况汇报;审议关于天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清算情况报告;审议关于收购旭威公司在先光公司的全部股份的议案。 (二)20xx年9月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监事、监事会主席变更议案;审议通过20xx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了七届七次 董事会相关议案,包括:审议股份公司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变更议案;审议股份公司名称变更

的议案;审议20xx年利润分配方案;审议公司搬迁及补偿的议案;审议关于召开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xx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所做各项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在重大资金运作、人力资源管理及中高级管理人员执政、勤政、廉政以及涉及企业发展战略、重大重组事项、重要项目实施及重要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中,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未发现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时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公司章程及损害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班子精诚团结,忠于职守、兢兢业业、顽强拼搏。加强控股企业重点项目建设;继续深化国企改革,强化集团管控,提升行业管理水平,继续推行全面经营预算管理,深化“三降一提高”,加大技术创新力度,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强化管理,向管理要效益,进一步增强了股份公司的实力。 经过经营班子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克服了经济形势的不利影响和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等困难,股份公司保持了较好的增长水平。20xx年股份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51847万元,同比增长15%;利润总额2602万元,同比增长33%(以上为合并报表数)。对此,公司监事会给予充分肯定。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由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报告进行了年度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

提升监事会工作有效性

提升监事会工作有效性 助推建设银行事业发展 2004年,中国建设银行在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中率先进行股份制改革,完成从国有银行向股份制银行的华丽转身。股改上市以来,建设银行坚持服务国家实体经济,着力推动发展转型,改革发展再谱新篇,截至2014年6月末,建设银行资产规模达到16万亿,利润增长近五倍,资产质量保持稳定,规模、质量、效益在国外银行中名列前茅。 在股改之初,建设银行按照公司法的要求,搭建起全新的公司治理架构,其中包括向股东大会负责的部监督机构——监事会。监事会制度是我国公司治理中创新型的制度设计,没有太多成熟的经验可资借鉴,唯一的选择是“筚路褴褛,以启山林”,走探索、总结、创新之路。几年来,建设银行监事会以维护股东和银行利益为己任,依据法律、法规和银行章程的规定,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探索创新监督路子,初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 一、夯实监督工作基础 开篇布局,首先是要找准监事会的职责定位。现有法律框架下监事会“监督”是个比较原则的概念,监督的目的是什么,监督什么,靠什么监督,监督重点放在哪些方面,作用如何发挥,如何处理好与股东、董事会、高管层的关系,一切都得从头摸索。建设银行监事会结合银行业的特点,借鉴国外

公司治理运作的经验,总结原国务院外派监事会的做法,主动听取股东等有关方面的意见,逐步理清了工作思路:监事会作为公司治理中专职监督职责的机构,既要保持相对独立,发挥监督制衡作用,同时也要始终把促进和支持银行稳健发展作为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既要与审计、纪检监察和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同时也要发挥自身的独特优势,从公司整体视角谋大局、议大事,把监督重点放在监督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经营活动,银行财务、风险管理与控上面,把注意力放在监督董事会、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尽职情况上面。其次,制度建设先行,规自身运作。落实《公司法》确定的监事会职责,需要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规。建设银行制订的银行章程,将监事会的职责定位加以细化和固化,在此基础上,又制订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并根据监管要求制订了一系列配套的制度办法,如《外部监事制度实施办法》、《监事会聘请中介机构暂行办法》、《监事会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监督与评价办法》和《监事会及其成员履职评价办法》等,明确了监督的重点和方式方法,规了监督的工作流程。在开展监督工作的过程中,建设银行监事会注重总结部运作、工作沟通等方面的成功经验,逐步形成了获取信息资料、分析监督信息、组织日常监督和反馈监督意见等一整套方法和渠道。制度办法和工作规来自监督工作的实践和探索,反过来又成为监督

多措并举 提升银行监事会履责能力

多措并举提升银行监事会履责能力 **银行 2018年11月 监事会是股东大会领导下的公司的常设监察机构,是银行法人治理结构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执行监督职能,与董事会并立,独立地行使对董事会、高管层及整个公司管理的监督权,对银行稳健、合规及可持续发展起到重要作用。**银行监事会如何在银行转型的大潮中,找准定位,把好方向,进一步强化功能建设、机制建设,提升履责能力,值得思考和探讨。 一、监事会履责面临的难点 一是工作机制不畅。虽然,监事会建立了涵盖监事会章程、议事规则、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责评价操作规程等制度体系。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监事会信息收集、分析、交流、反馈等渠道单一,座谈、调研、检查、评测等手段运用不足,掌握信息的时效性滞后。信息的不对称,导致监事会很难第一时间对经营决策、风险隐患做出有效的评估和提示。 二是权力制约失衡。在实践过程中,监事会往往会迎合董事会的经营决策,监督制衡作用很难有效发挥。造成这种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监事会缺少独立的经费预算,同时这

也导致监事会在经济上无法保证独立,监督的有效性大打折扣。 三是人员配置不足。目前,**监事会机构设置相对简单、人员配置不足导致监事会日常工作开展深度不够,监督检查力不从心。 四是功能难以发挥。作为监事会要在“尊重和保障经营层管理自主权”和“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之间寻求平衡。在平衡关系的过程中,监事会成员或是抹不开面子,或是寻求经营层配合支持,监督立场有时会出现松动和让步,容易萌发“和稀泥”“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思想。 二、多措并举,提升监事会履责能力 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面对经济下行压力,**银行监事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好基础工作,提升履职能力,确保监督的科学性、独立性、和实效性。 (一)建章立制,畅通工作机制。为进一步促进监事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监事会监督机制,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监事会运行需要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一是建立健全监事会的议事形式、检查方法、工作标准,完善监事会的职责范围、工作程序和履职行为,规范提案、风险提示和工作调研等信息资料文本,为监事会充分履职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制定监事行为规范和绩效评价办法等基础性规章制度,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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