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作废申请表

发票作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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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作废申请单

开票单位:原开票日期:

开票金额:备注:

原因说明:

申请人:审核人:财务确认:

发票作废申请单开票单位:原开票日期:

开票金额:备注:

原因说明:

申请人:审核人:财务确认:

增值税发票作废的操作程序

增值税发票作废的操作程序 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作废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全部联次注明“作废”字样或加盖“作废”戳记作废;二是通过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废。前者比较简单,后者手续相对繁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对专用发票作废、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出详细规定,增加了购买方取得已开具专用发票再要求作废的许多限制条件,给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带来一些不便。那么,购买方如何把握政策,达到既能按实际情况作废专用发票,又不至于产生税收风险呢?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条件的规定如下,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时发现有误,发票联、抵扣联尚未交付给购买方的,可当月即时作废。除此外,对开出的专用发票再作废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的当月;二是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是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或“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对这些条件,购买方需要格外关注。对当场取得专用发票的,认真审核,发现错误立即要求销货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对事后取得专用发票的,对照上述作废条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作废后的处理 对于满足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的,销售方取得发票联、抵扣联后,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这里要注意的是,专用发票作废需要在纸质和电子双重环境下操作,不能漏了任何一方。如果只进行了手工作废,而防伪税控系统没有进行作废处理,则不仅专用发票不能作废,而且还造成数据比对不符。 操作程序 通过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废的,按以下规程操作。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主管税务

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冲方法

现在国家新的政策,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红冲,不需要去税务局和专管员那里,自己在开票系统里就可以独立操作。 第一:普通发票的销售退货,红冲 1当月退货红冲,当月收到退货单位的发票,当月可以直接作废,不需要红冲, 这里要注意的是一定要收到发票在作废,以防万一。 2隔月普通发票红冲: 直接点击发票填开(和正常开发票一样),然后点击菜单栏上的红字,如下图: 直接输入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就可以了,要连续输入2次,确认。

发票代码是发票左上方的数字: 发票号码是发票右上方的数字: 如下图: 输入发票代码和号码后,直接出现一个红字发票,金额和日期和前面你开具的普通发票一模一样,就是红色的,确认无误后,直接点打印,普通发票的隔月红冲就做好了. 第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作废和红冲 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作废: 同普通发票的作废是一样的,当月可以直接作废,作废的时候要收到退回的发票,确认没有没认证,这个很重要,如果对方已经认证了,你在作废,就出问题了,一定确认对方没有认证,才作废。

2增值税专用发票隔月的红冲: 首先打开开票软件,点击菜单栏上”红字发票信息表“,第一行:如下图: 这里注意的是,有2种退货,

一个是已经抵扣的发票退货红冲, 一个是没有抵扣的发票的退货红冲, 先说没有抵扣的发票的退货发票红冲 没有抵扣的发票退回红冲,由销售方自己进行红冲,购买方只需要把发票退给销售方就可以。 一般以防万一最好让退货方出一个文件保存。 第一步:销售方收到退回的发票,选择,销售方申请。在图上选择销售方申请, 然后,输入发票的代码和,发票的号码,下一步,

然后会跳出一个红字发票的信息,和开具的发票是一样,然后点击右上角,打印的按钮。 然后放一个空白的A4纸,打印出来。然后关闭 第二步:回到增值税发票税款开票软件系统里,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流程

如果是当月的话直接作废就可以了,在开票系统里找到发票作废、然后找到你想要作废的发票号码点击作废,然后把开出去的发票三联全部收齐之后盖上作废章就可以了。记住要把作废的发票留存以备下次购买发票税务验旧时备查。 隔月发票不能作废只能发票冲红 受理审核要求: (一)收付款双方都未入账的冲红发票处理。收款方应将需冲红发票收回,并在发票各联上加盖“作废”字样后,按正确的金额重新开具发票; (二)收付款双方都已入账的冲红发票处理。付款方凭其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开具的“冲红发票证明”,到收款方办理冲红发票手续。收款方凭付款方“冲红发票证明”,按冲红发票金额开具红字发票或负数发票后,再按正确的金额重新开具发票。同时,收款方应将“冲红发票证明”粘贴在红字发票或负数发票第一联(存根联)后,以备核查; (三)付款方已入账,收款方未入账的冲红发票处理。付款方凭其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的开具“冲红发票证明”,到收款方办理冲红发票手续。收款方凭付款方“冲红发票证明”,按冲红发票金额开具红字发票或负数发票后,再按正确的金额重新开具发票。同时,收款方应将冲红发票第三联(记账联)与“冲红发票证明”一起粘贴在红字发票或负数发票第三联(记账联)后,以备核查; (四)(四)收款方已入账,付款方未入账的冲红发票处理。收款方应将需冲红发票收回,并按冲红发票金额开具红字发票或负数发票后,按正确的金额重新开具发票。同时,收款方应将冲红发票第二联(发票联)粘贴在红字发票或负数发票第二联(发票联)后,以备核查。 办理流程:纳税服务中心受理——转管理员实地勘察——报征收管理科审批——转纳税服务中心——送达纳税人 时限:经审查符合条件的,3日内予以办理完毕。

增值税发票作废证明样本

增值税发票作废证明样本(一) 关于《******************合同》的作废证明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与_____年_月_日签订的****************,具体内容见附件。由于甲乙双方协商不一致等多方面原因,如果合同继续履行双方都有一定损失,为了防止日后争执,经双方共同协商如下 一、甲乙双方同意将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作废。 二、原《******************》双方涉及的所有权益和所有条款,双方全部免除,互不纠缠连带。 三、本次协商证明,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本证明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据。

附件《*********************合同》 甲方乙方 ____年__月__日 增值税发票作废证明样本(二) 退票证明 XXXXXXXXXX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2013年01月22日开具给我公司的发票代码3200123140,发票号码NO:15646285,价税合计为5300.00元的增值税发票,因发票中购货单位名称有误,故退回贵公司。 特此证明 XXXXXXX有限公司 2013年1月31日

增值税发票作废证明样本(三) 发票作废说明 东莞市塘厦国家税务局 我深圳市宝晖五金电子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28日给贵局管理客户东莞市奥海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9份,其中有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发票代码为4403153130,发票号码分别为11240228、11240229,开具的货物名称变压器,发票合计金额为206,1900元;开具发票后,我们已经将发票邮寄给东莞市奥海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对方财务收到发票后,对我公司财务提出,开具的发票上需要体现出折扣,故我公司财务把其中的2份发票作废,在2015年11月30日重新开具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为4403153130,发票号码分别为11240230、11240231,开具的货物名称变压器,发票合计金额为206,1900元;由于开票时间接近月底,我公司财务在作废发票后没能及时与对方财务进行沟通,造成对方的财务人员已认证我公司作废的发票,给贵局和奥海公司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我公司已经按照相关的规定和制度,对财务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和教育,督促财务人员进行学习和改正,避免今后不再发生类似的事情,希望贵局领导理解。特此说明 深圳市宝晖五金电子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1日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0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使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第三条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以下简称防伪税控系统)使用专用发票。使用,包括领购、开具、缴销、认证纸质专用发票及其相应的数据电文。 本规定所称防伪税控系统,是指经国务院同意推行的,使用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运用数字密码和电子存储技术管理专用发票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本规定所称专用设备,是指金税卡、IC卡、读卡器和其他设备。 本规定所称通用设备,是指计算机、打印机、扫描器具和其他设备。 第四条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 第五条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最高开票限额,是指单份专用发票开具的销售额合计数不得达到的上限额度。 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依法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由省级税务机关审批。防伪税控系统的具体发行工作由区县级税务机关负责。 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应进行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后将核查资料报省级税务机关审核。 一般纳税人申请最高开票限额时,需填报《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 第六条一般纳税人领购专用设备后,凭《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发票领购簿》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初始发行。 本规定所称初始发行,是指主管税务机关将一般纳税人的下列信息载入空白金税卡和IC卡的行为。 (一)企业名称; (二)税务登记代码; (三)开票限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方式有几种呢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方式有几种呢? 1.当月开的发票想作废,只要把发票联和记账联拿回来,当月可以直接作废,不需要特殊处理。 2.跨月发票不能作废,只能开具红字发票,红字发票开具条件是对方给你开具拒收发票证明,然后你到机器的开票系统上做一份申请单并导入U盘中,然后将U盘,打印的清单和对方开具的拒收证明到市局大厅就可以办理了。 3.超过90天的发票不能作废了。 说明:我的操作是按河南省的税局规定来执行的。当时我不知道,问了专管员,可是我们的专管员还让我到对方税局开具未认证证明,可是今年系统升级,不需要税局的证明。后来直接到市局大厅也没用上。 1、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重要的是在开票系统里作废,在发票填开窗口里有个发票作废一栏,单点需要作废的发票,将其点成深色,再点击下面的作废按钮,这张发票就在税务系统里作废了,这才叫真正的作废,就可以不用上税了。然后再对纸质发票作废,这就是次要的了,如果单位有作废章,盖作废章看起来正规点,如果单位没有作废章,就直接用笔写在发票上(发票自带复写,每一张都作废了),然后将作废的三联发票保管好(很重要,一定不能遗失),留单位备查就行了。

2、作废发票必须是当月的发票,如果跨月的发票,是不可能作废的(金税系统里是不认可的),只能采取开红字的方式冲掉该发票(开红冲发票有专门的手续,你应该知道)。 3、不明白你为什么问敲章的事,只要电脑系统里作废了,盖不盖章都是废票了,如果电脑系统里不作废,就是你盖满了作废章,一样的要求你上税视同正常发票的,而跨了月的发票是根本不可能作废的,更谈不上盖作废章了。 你们是本月的还是上月及之前的? 如果是本月的,马上收回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然后在税控系统中点击发票作废,选择对应发票作废,再将发票各联写上作废字样单独保存。 如果是隔月的,让对方退还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附退票说明加盖公章,你们凭此向国税局申请红字发票,本月开红字发票冲销。如果不跨月,在开票系统里找该张对应发票点作废就行了。跨月,你们申请,对方出具拒收证明。到税源管理科填表签字,重新开具红字和新发票。这是本人亲自经历的。 隔月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不能作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第二十条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中国铁路总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

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汇总缴纳增值税的中国铁路总公司及所属运输企业、控股合资公司(含分支机构,以下统称运输企业)。各单位财务部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主体责任部门。各营业网点的运输部门负责向客户开具增值税发票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规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提供铁路运输服务及物流辅助服务所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购买货物、劳务、服务等所取得的进项税专用发票。运输企业其他增值税应税项目及非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发票使用单位按税务部门规定进行管理。铁路运输票据按铁路现行规定进行管理。 第五条铁路运输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严控风险、确保安全的原则。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比照有价证券严格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销项发票管理 第一节发票的领购 第六条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点的设置应相对集中,不得跨站段设置,具体设置由运输企业运输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共同商定。 第七条运输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每月初财务部门经办人员凭《发票领购簿》、报税盘(卡)、本人身份证明和按照税务部门规定

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到主管税务机关领购专用发票,并通过税控系统将专用发票电子信息分配至各开票点。 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传递和交接方式由各铁路运输企业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并完善发票交接登记制度,保证专用发票安全。 第八条运输企业财务部门和运输部门结合开票点数量、规模、客户及货票数量等生产经营实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确定本单位及所属各开票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数量、开票限额,及时提报发票领用存情况、发票开具信息和数据。 各开票点需追加领用发票时,应及时报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向税务部门及时申请领购。 第九条提供铁路运输服务的纳税人有位于不同省份开票点的,可以携带空白发票并在开票点所在地开具发票。 第二节发票的开具 第十条客户办理铁路运输业务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条件的,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十一条客户办理货物(包裹)托运业务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在货物运单(包裹托运单)中注明实际受票方单位名称、纳税登记号等有关信息。运输企业使用运费杂费收据收取费用时,客户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也应

实务:发票作废和冲红实务10问(老会计人的经验)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实务:发票作废和冲红实务10问(老会计人的经验) 1、什么情况下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废? 答: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符合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有以下情形: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遇有销货退回、销售折让及发票填开错误等情形的,如果纳税人退回代开专用发票的全部联次,且退票发生在开票当月,税务机关可对开具的专用发票进行作废;在未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或虽已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但购货方已将专用发票抵扣联报送税务机关认证的情况下,一律不得作废已开具的专用发票。 2、什么情况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统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以及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3、失控发票是否可以直接开红字发票? 答:认证时的专用发票已被登记为失控专用发票的,暂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扣留原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4、怎么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答:按以下方法处理: (1)专用发票已交付购买方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或《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统称《信息表》)。

发票作废证明(精选多篇)

发票作废证明 发票作废证明 作废一般不需要写证明的,一般是隔月申请开红字才需要情况说明。 一般抬头写说明书,写xx税务所,xx单位名称、税号、管理码,因为什么原因不能使用这张增票,增票代码和号码,内容和金额,开票日期,下面写单位名称和日期。 如是退货需对方证明原件,如是丢失需附上报案单复印件和遗失登报的报纸复印件。 一般需附上这张发票的复印件。 证明 xxx地税局: 由于开票人员一时疏忽,把发票上的章子给盖错了,该发票予以作废。 特此证明 单位:xxxxxxxx 开票人:xxx 证明人:xxx 年月日 你只是开红票申请单要写的说明吗?如果是就把为什么要申请红字的原因写清楚,如果不是,作废不用写证明,直接作废。 1、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

2、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3、不需要写说明,在发票上著名“作废”就行,如果公司一定要你写说明,你就写上作废的原因跟作废的发票号码。 如果跨月了,b公司要出具一个拒收证明,盖上公章,交给a公司,a 公司凭b公司的拒收证明到他们税务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把原来那张票冲掉,然后再重新开张正确的发票给你们. 拒收证明,是针对a公司出的: a公司: 你公司于什么时候开的具的发票一张,发票代码xx,发票号码xx,金额多少,税额多少,由于什么型号不对啊,质量有问题啊,我公司拒收此张发票,此发票未认证,请重新开具发票为感 b公司 年月日 xxx国税局: 我公司于xx年xx月xx日开具给xxxxxx(客户名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号分别为:xx-xxxxx-xxx......xx-xxx;金额分别为:xx-xxxx-xx......xx-xx)因xxxxxxxxxxxxx原因,特申请作废。望给予批准。 致 x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xx年xx月xx日 最后加盖公章 你好,很高兴能帮助你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作废处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处理要及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发布机构: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发布时间:2009年07月06日 文件编号: 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作废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全部联次注明“作废”字样或加盖“作废”戳记作废;二是通过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废。前者比较简单,后者手续相对繁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骍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对专用发票作废、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出详细规定,增加了购买方取得已开具专用发票再要求作废的许多限制条件,给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带来一些不便。那么,购买方如何把握政策,达到既能按实际情况作废专用发票,又不至于产生税收风险呢? 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条件的规定如下,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时发现有误,发票联、抵扣联尚未交付给购买方的,可当月即时作废。除此外,对开出的专用发票再作废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的当月;二是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是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或“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对这些条件,购买方需要格外关注。对当场取得专用发票的,认真审核,发现错误立即要求销货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对事后取得专用发票的,对照上述作废条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作废后的处理。对于满足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的,销售方取得发票联、抵扣联后,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这里要注意的是,专用发票作废需要在纸质和电子双重环境下操作,不能漏了任何一方。如果只进行了手工作废,而防伪税控系统没有进行作废处理,则不仅专用发票不能作废,而且还造成数据比对不符。 操作程序。通过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废的,按以下规程操作。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这些操作环环紧扣,缺少一个环节或一项证明则不能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也就不能

增值税发票作废与开具红字发票的流程与规定

增值税发票作废与开具红字发票的流程与规定 一、增值税发票作废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有误,且购买方未认证抵扣的,发票开具当月可以在系统中直接作废。作废后将作废的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三联,增值税普通发票两联)加盖作废印章,单独装订成册。 二、增值税发票开具红字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有误或发生销售退回、折让等,但发票已跨月,不能进行直接作废的,需要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发票可以部分开具。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分为销售方填写红字发票申请和购买方填写红字发票申请两种情况。 1、销售方填写红字发票申请 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尚未交付购买方,或者购买方收到发票后未认证抵扣并将发票退还购买方的。购买方可自行在开票系统中填写开具红字发票申请,系统审核通过后,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 2、购买方填写红字发票申请 增值税发票购买方已认证抵扣的,需要由购买方在开票系统中填写开具红字发票申请,系统审核通过后将红字发票申请单交给销售方,销售方凭红字发票申请单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并将增值税红字发票的抵扣联和发票联交给购买方进行账务处理。

增值税发票购买方虽未认证抵扣,但发票开具时间已超过180天的,只能由购买方先认证抵扣发票再填写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申请。不能由销售方自行填写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申请表。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红字发票 跨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也不能直接作废,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红字发票没有时间、期限限制。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必须收回原发票发票联或取得主管税务局认可的有效凭证,然后才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只能全额开具,不可以只开具部分金额。 三、增值税发票开具红字发票政策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为进一步规范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管理,现将红字发票开具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

发票作废证明(多篇)

发票作废证明(精选多篇) 发票作废证明 作废一般不需要写证明的,一般是隔月申请开红字才需要情况说明。 一般抬头写说明书,写xx税务所,xx单位名称、税号、管理码,因为什么原因不能使用这张增票,增票代码和号码,内容和金额,开票日期,下面写单位名称和日期。 如是退货需对方证明原件,如是丢失需附上报案单复印件和遗失登报的报纸复印件。 一般需附上这张发票的复印件。 证明 xxx地税局: 由于开票人员一时疏忽,把发票上的章子给盖错了,该发票予以作废。 特此证明 单位:xxxxxxxx 开票人:xxx 证明人:xxx 年月日 你只是开红票申请单要写的说明吗?如果是就把为什么要申请红字的原因写清楚,如果不是,作废不用写证明,直接作废。

1、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 2、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3、不需要写说明,在发票上著名“作废”就行,如果公司一定要你写说明,你就写上作废的原因跟作废的发票号码。 如果跨月了,b公司要出具一个拒收证明,盖上公章,交给a公司,a 公司凭b公司的拒收证明到他们税务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把原来那张票冲掉,然后再重新开张正确的发票给你们. 拒收证明,是针对a公司出的: a公司: 你公司于什么时候开的具的发票一张,发票代码xx,发票号码xx,金额多少,税额多少,由于什么型号不对啊,质量有问题啊,我公司拒 收此张发票,此发票未认证,请重新开具发票为感 b公司 年月日 xxx国税局: 我公司于xx年xx月xx日开具给xxxxxx(客户名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号分别为:xx-xxxxx-xxx......xx-xxx;金额分别为: xx-xxxx-xx......xx-xx)因xxxxxxxxxxxxx原因,特申请作废。望给予批准。 致

增值税发票作废证明(完整版)

增值税发票作废证明 增值税发票作废证明 共xx组。 特此证明. xxx xxx 201X年12月28日 问题补充: 是国有单位开给个人的那种,金额很少,不到30元钱,应该很少有人拿去入帐吧,没碰到过这种情况,不知道该怎么处理的如果是国营单位开给个人的那种,应该是“收款收据”,这种收据到处都有卖的,不是正式发票,税务控制不严。 其实不管什么发票,只要开错了,都应该重开,因为税务局不允许使用错误发票,不管是开票单位还是使用单位,以错误发票作帐,都要面临处罚的可能性。你完全可以把错票退还对方要求重开,如果是你自己开的,可以把错票和原来的底联合起来作废,再重开一张。 第五篇: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发票隔月作废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方填写《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一式三份,及写一份证明(写明日期、发票代码号码、购货单位、金额。并注明由于什么原因丢失的,然后需要开具已抄报税证明),去国税局开已抄税证明,随同发票复印件,寄给客户认证。

发票隔月作废 进入防伪税控系统,填写红字发票申请单,选择理由 2,尚未交付。导出,会计上传。打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两份盖公章。 写一份情况说明(写明日期、发票代码号码、购货单位、金额。并注明原因)盖公章。 去税务局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防伪税控开具负数发票-直接开具 增值税发票作废证明 附送: 增值税发票拒收证明 增值税发票拒收证明 第一篇: 增值税发票拒收证明 拒收证明 致**市国税局: 兹证明*********有限公司开具的如下增值税票: 增值税发票代码: 增值税发票号码: 开票日期: 含税金额: 因为*******故我司退还原发票。

发票作废说明书 增值税发票作废说明书

发票作废说明书增值税发票作废说明书 作废一般不需要写证明的,一般是隔月申请开红字才需要情况说明。 一般抬头写说明书,写xx税务所,xx单位名称、税号、管理码,因为什么原因不能使用这张增票,增票代码和号码,内容和金额,开票日期,下面写单位名称和日期。 如是退货需对方证明原件,如是丢失需附上报案单复印件和遗失登报的报纸复印件。 一般需附上这张发票的复印件。 证明 xx地税局: 由于开票人员一时疏忽,把发票上的章子给盖错了,该发票予以作废。 特此证明 单位:xx 开票人:xx 证明人:xx 年月日 你只是开红票申请单要写的说明吗?如果是就把为什么要申请红字的原因写清楚,如果不是,作废不用写证明,直接作废。 1、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

2、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3、不需要写说明,在发票上著名"作废"就行,如果公司一定要你写说明,你就写上作废的原因跟作废的发票号码。 如果跨月了,b公司要出具一个拒收证明,盖上公章,交给a公司,a 公司凭b公司的拒收证明到他们税务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把原来那张票冲掉,然后再重新开张正确的发票给你们. 拒收证明,是针对a公司出的: a公司: 你公司于什么时候开的具的发票一张,发票代码xx,发票号码xx,金额多少,税额多少,由于什么型号不对啊,质量有问题啊,我公司拒收此张发票,此发票未认证,请重新开具发票为感 b公司 年月日 xx国税局: 我公司于xx年xx月xx日开具给xx(客户名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号分别为:xx-xx......xx;金额分别为:xx-xx......xx)因xx原因,特申请作废。望给予批准。 致 xx公司 xx年xx月xx日 最后加盖公章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办法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管理 第三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 第四章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管理 第五章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管理 第六章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操作管理办法 第七章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第八章附则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使用。 第二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管理 第二条专用发票领购簿的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以下简称领购簿)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以申请领购专用发票的凭证,是记录纳税人领购、使用和注销专用发票情况的账簿。 1.领购簿的格式和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实行计算机管理专用发票发售工作的,其领购簿的格式由省级国税局确定。

2.领购簿由省级国税局负责印制。 3.领购簿的核发。对经国税局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以下程序核发领购簿: (1)县(市)级国税局负责审批纳税人填报的《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2)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负责核发领购簿,税务局核发时应进行以下审核工作: ①审核纳税人《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②审核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审核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工作证); ④审核纳税人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上述证件经审核无误后,专用发票发售部门方可填发领购簿,并依法编写领购簿号码。 (3)纳税人需要变更领购专用发票种类、数量限额和办税人员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国税局审批后,由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变更领购簿中的相关内容。对需要变更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收缴旧的领购簿,重新核发领购簿。 4.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的纳税义务的,税务机关应在注销税务登记前,缴销领购簿。纳税人违反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被国税局处以停止使用专用发票的,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应暂扣或缴销领购簿。 第三条专用发票的购买一般由县(市)级国税局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购买,特殊情况经地(市)级国税局批准可委托下属税务所发售。购买专用发票实行验旧供新制度。纳税人在领购专用发票时,应向国税局提交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存根联,并申报专用发票领购、使用、结存情况和税款缴纳情况。国税局审核无误后方可发售新的专用发票。 1.验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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